XX村寨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征收工作问题及对策
征收工作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征收工作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然而,征收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了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征收标准不统一。
在征收过程中,由于各地的征收标准不同,导致了征收结果的不公平性。
2. 征收程序不规范。
在征收过程中,由于程序不规范,导致了征收结果的不合理性。
3. 征收补偿不到位。
在征收过程中,由于补偿不到位,导致了被征收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4. 征收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
在征收过程中,由于一些官员的腐败行为,导致了征收结果的不公正性。
二、解决征收工作问题的对策
1. 统一征收标准。
为了解决征收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我们需要制定统一的征收标准,以确保征收结果的公平性。
2. 规范征收程序。
为了解决征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我们需要制定规范的征收程序,以确保征收结果的合理性。
3. 加强征收补偿。
为了解决征收补偿不到位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征收补偿,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4. 打击腐败现象。
为了解决征收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监管,打击腐败现象,以确保征收结果的公正性。
总之,征收工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和实践。
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才能够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征收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中国农村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它的实施对于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征地拆迁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给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下面将从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探讨。
1. 补偿标准不合理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补偿标准不合理的问题。
有些地方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了对于农民的补偿金额低于实际价值。
有些地方在制定补偿标准时,过于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农民的基本权益,导致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 补偿流程繁琐在征地拆迁的补偿流程中,往往存在着手续繁琐、时间长、程序复杂的问题。
农民需要通过多个环节来领取补偿款,其中涉及到的手续和材料很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办理,给农民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3. 补偿款发放不及时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补偿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后,拖延时间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农民发放补偿款,导致了农民的经济来源中断,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4. 农民安置问题在农村征地拆迁后,一些农民由于失去了耕地和家园,往往面临着安置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后,没有妥善地解决农民的安置问题,导致了一些农民无地可耕,无家可归,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将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建议1. 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针对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应当完善相关政策,明确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要注重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做到公平公正。
2. 简化补偿流程征地拆迁的补偿流程应当简化,减少农民的办事负担。
可以通过整合相关手续和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简化农民的补偿流程,降低农民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农村征地拆迁是农村发展中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信息不透明造成农民难以了解自己的权益;部分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加强信息公开,增加农民参与度,加强监督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征地拆迁过程公平公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关键词】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建议、补偿标准、信息不透明、农民权益、参与度、监督管理、发展方向、农村改革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城市化建设而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的行为,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项工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频繁发生,给农民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许多案例曝光出存在的一些弊端和不足。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着补偿标准不合理、信息不透明、部分农民权益受损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引发了农民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也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确保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1.2 问题意义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意义是十分重要的。
农村征地拆迁是涉及到农民利益的重大事件,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计和生活质量。
如果征地拆迁补偿存在问题,就会直接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导致社会不稳定和民生问题。
征地拆迁涉及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发展的平衡,如果补偿标准不合理或者信息不透明,就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和不公平现象,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是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体现,如果管理不当或者缺乏监督,就会导致腐败和失信问题,影响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011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
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安置普遍滞后,都是先拆除再安置,有的项目甚至出现拆迁多年无法住进安置房的情况,如湘大扩改建项目。
在就业保障方面:被征地拆迁农民在征地后失去土地,由于文化、技能等方面处于弱势,找工作很难;在社会保障方面:我所目前的征收项目大多处于城乡交接处,经过以前的多次征收,一般情况都是人多地少,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社保,一方面因征地数量少,人数多,提取的社保资金不足购买社保,要老百姓自己掏钱又不愿意,另一方面,如涟水项目新华组有农业组和非农组,非农组在90年代进行了征收,村民进行了农转非,此次征收农业组土地,办理村民社保时,非农组的想借机一起解决,故未达成协议。
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XX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积极服务三区经济建设,以“征收合法、补偿合理、补偿可行、公平为民”为原则依法、规范开展三区房屋征收工作,通过总结反思工作经验,借鉴他地工作方式,现将实施房屋征收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相应解决思路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主要存在的问题(一)公共利益的界定泛化国务院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颁布的《征收条例》明确了征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也就是说只有为了公共利益,政府才可以动用公权力强制取得私人财产。
《征收条例》第8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这是我国立法第一次对公共利益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仍存在着不足。
例如第五款关于危旧房的规定,危旧房改造是否必然属于公共利益,不可一概而论。
(二)房屋价值评估机构中立性有待提高在房屋征收补偿程序中,房产价值评估是房屋征收补偿程序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被征收房地产的价格认定和评估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房屋征收补偿是否公平合理。
《征收条例》第20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这样估价机构的选择权就交到了被征收人的手里,从而使被征收人能够按自己的意愿去选择自己信任的评估机构,提高了对评估结果的接受程度。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指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以进行城市建设、农村改造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的行为。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住户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合理赔偿的一种补偿方式。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日益凸显,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现象层出不穷,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本文将从农村征地拆迁的存在问题和建议来探讨这一问题。
1.制度不完善。
目前农村征地拆迁制度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多方面的政策法规缺乏配套,导致征地拆迁补偿中的许多问题难以解决。
2.补偿标准不合理。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是一个影响农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包括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等,都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
3.补偿征收程序不规范。
在征地拆迁中,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程序不规范,存在不按程序行事、违法违规行为,使得征地拆迁中很多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
4.农民权益受损。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居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包括赔偿不足、强制拆迁等问题。
5.征地拆迁后的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问题。
在征地拆迁后,一些地方对于拆迁后的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不够重视,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建议1.完善农村征地拆迁政策法规体系。
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征地拆迁制度的完善力度,健全相关法律和政策法规,为征地拆迁提供法治保障。
2.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和房屋的实际价值等情况,合理确定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4.加强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帮助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建立健全农村征地拆迁监督机制。
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征地拆迁的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纠正扭曲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合理、合法合规的实施征地拆迁。
结论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影响着农村稳定和社会发展,必须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涉及现代化建设与农村传统生计方式的重要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发展需要,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农村征地拆迁的情况。
虽然征地拆迁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土地资源,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在补偿方面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现象。
本文将辨析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目前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
最主要的问题是对农民的合理补偿问题。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的补偿远远低于市场价,未能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有些地方农村征地拆迁还涉及土地土地使用权等多重权益问题,导致了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征地拆迁后的安置问题也值得关注,一些地方政府未能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导致农民失去了原有的生计来源。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分配不公也存在很大的关系。
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不法分配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以及相关建设单位往往以低价获取农民土地资产,再将土地资源以高价出售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这种不公正的利益分配导致了征地拆迁补偿无法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在政策执行层面也存在一定问题。
在征地拆迁政策实施中,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衡制度,导致了政策的执行难度和可操作性问题。
一些政策实施方面存在不足,造成了政策执行的混乱和不完善。
这也为一些不法分配行为提供了机会,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的严重性。
为解决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应加强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制化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农村征地拆迁的监管和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农民积极维权,保护自身的利益。
应加强对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分配监管,规范征地拆迁的实施行为,确保征地拆迁的公正合理进行。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 征收补偿不公:有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够透明,会出现征收补偿不公的情况,影响居民的权益。
2. 强制拆迁: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取了强制拆迁的方式来进行征地拆迁,这种方式会引起社会不满和矛盾。
3. 拆迁面积超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拆迁面积超标的情况,导致居民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4. 拆迁补偿不足:对于一些原本低收入的居民来说,拆迁补偿不足会导致他们无法在新的城市中重新安置。
5. 拆迁后续处理不当:在拆迁之后,有一些空地被闲置,或者用于住宅建设等,但是这些建设往往没有征得居民的意见。
以上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更加谨慎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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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问题及对策一、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的缺失。
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农民房屋的私有财产权,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的私有性质。
地方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
(二)农民失地问题的影响。
土地既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一旦被征占,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
20世纪90年代以后,各地普遍采取征地时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
自谋出路的失地农民,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很容易陷入失地又失业的困境。
失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缺乏非农就业技能,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目前相当一部分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失去土地后生活水平下降的现象相当普遍。
实行货币补偿后,失地农民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但从总体上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
(三)拆迁房屋权属、面积确定难题。
1.拆迁房屋的权属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是农村房屋拆迁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深层次原因。
由于我国规划、土地管理起步较晚,在地籍初始登记时,缺乏统一严密的政策、步骤和方法,再加上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致使登记工作不规范,造成地籍资料不完整、地籍要素记载不详、土地错登记、漏登记等问题大量存在。
又因时间跨度长,许多房屋的土地证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在拆迁过程中对房屋产权难以确认。
有些年代久远的无证老房,也因为使用人不能提供合法的权属凭证而无法确权。
2.违章建筑的存在。
违章建筑的蔓延和缺乏管理加大了拆迁难度。
首先是由于国家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和城市规划控制,剥夺了部分农村村民审批宅基地的权利,造成不少农民的实际居住困难,有的农民因此搭建违章建筑用于居住;其次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农民为了追求房屋租赁利润,违反政策,突破规划乱搭乱建,用于出租;还有部分农民法律意识不强,以为可以在自己的房前屋后及自留地小搭小建,形成大面积的违章建筑。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一、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
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
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
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09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00元/亩,2011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00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
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1.2倍至1.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
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
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2005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
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
现阶段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疑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现阶段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疑难问题及对策建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掌握因房屋征收引发的现实矛盾和不稳定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科学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结合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际,现将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疑难问题及对策建议汇报如下:一、新《条例》实施以来工作进展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去年颁布实施后,我市先后启动实施了******道路桥梁及园区建设、**华庭北侧、**大桥、**大桥、北关、北护城河路东延下穿**铁路立交桥等六个片区826户居民和70个企事业单位的房屋征收,共计完成征收面积40.45万平方米。
目前,*****片区将于本月17日由政府发布征收决定,正式启动。
****片区也在加紧调查摸底,本月也将准备进入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阶段。
二、现阶段房屋征收工作的疑难问题随着房屋征收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征收工作受到一定的阻力,现逐一梳理分析。
(一)部分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抱有抵触情绪,甚至曲解,认为是政府因事而议。
想方设法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个别人还存在靠征收致富的不切实际心理。
在征收过程中,少数被征收人对征收工作的目的、意义,征收相关的政策、法规、补偿安置办法以及优惠政策不主动去了解,总是自以为是,单纯认为房屋征收工作就是一个市场买卖行为,而不理解房屋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带有强制性的一种公平补偿行为。
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往往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对征收工作有一种“排斥”感,盲目与其他被征收人攀比,毫无根据地认为征收补偿不公平,自己吃亏了,从而提出不合理要求。
从实际情况看,每当一地块被列入征收范围后,许多被征收人总是会向征收人提出这样那样的一些要求。
比如下岗失业、久患疾病、文化水平低下等特殊被征收家庭,往往不切实际地提出过高的要求,希望政府能一次性地为其家庭解决诸如住房、就业、上学、社会保障、困难救助等一揽子问题,常常采取不达目的不搬迁的强硬态度,甚至部分被征收人私下聚会商定计策,并频频以上访的形式向政府和有关单位施加压力,认为拖得时间越长,政府就会“花钱买进度”,“搬迁早,补偿少”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国家为了进行经济基础设施和市政等建设,有时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上世纪末,曾有人戏称计划生育工作是的“天下第一难”,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开始,征地拆迁工作则取代计划生育成了城市和农村工作的第一难。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征地、拆迁成了近郊农村、工业开发区和乡镇基层组织面临的主要工作。
能否正确地应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围绕这一课题,展开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
一、目前陕州区大营镇征地拆迁现状二、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
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农民下岗”,失去了劳动的对象,会使农民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换来的房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农民来说,征地拆迁无疑是一件天大的的事。
就是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对一个家庭无疑也是一件头等大事。
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2.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一部分社会成员、阶层、群体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没有受益或受益较少的群页脚内容1众出现心理不平衡,出现了赔偿、补偿、漫天要价等不合理要求。
当要求不能满足时,部分群众就采取上访或闹事等形式争取其利益,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以及“法不责众”的错误心态,认为聚众闹事是唯一可以解决问题,获得实际利益的途径,进而故意扩大事态,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达到个人目的。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刘瑾瑜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社会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征地拆迁的数量、范围、广度和深度都在不断扩大。
征地拆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引发的上访居高不下,增加了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为了破解征地拆迁难题,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同安区将“抓好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 目前厦门市同安区征地拆迁的现状现行厦门市同安区征地拆迁补偿适用文件主要是厦府[2005]176号、厦府[2010]57号、厦府[2011]124号、厦同政[2000]综73号、厦同政[2005]121号及系列文件。
补偿方式主要如下:一是按照土地等级、类别进行补偿。
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水利设施摊销费等费用计算综合补偿,地价款按区域分四个等级和农用地、林地、荒山杂地三种类别进行补偿。
二是地上物补偿方式。
主要有包干和据实清点两种补偿方式,包干范围有青苗及农作物、果树等经济作物及农用地地面设施、构建物和建筑物;不包含在包干范围的有合法批建手续的建筑物、合法经营工业企业房屋、规模化养殖场及农村公共民俗建筑物、合法经营的育苗场等。
区财政与镇、街采用包干补偿方式,但实际上,镇(街)采取与村采取的方式则不一样,有的采取包干方式,大多数则是按照厦同政[2000]综73号文项目和标准采取据实清点方式进行补偿,由镇、村、农户三方进行现场清点。
由于各村一般期望实现补偿利益最大化,会根据不同地块采取不同的补偿方式,造成同一镇(街)不同的项目采取的方式也不一样。
三是其他补偿费。
主要有调剂费、奖励金。
调剂费的具体使用由镇、街协商项目协调单位办理。
奖励金款项可以用于围绕按时交地地上物补偿、清理系列项目支出,由镇街自行掌握。
四是拆迁不可预见费。
按现行拆迁补偿费用的20%,由拆迁补偿安置费、拆迁业务费、拆迁管理费、测量费、评估费、登报费及其他与拆迁有关的费用构成,项目资金数量较多,直接下拨给镇街基层使用,主要用于房屋、厂房拆迁。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
1. 信息不对称:往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与被征地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政府对被征地户的权益保护政策和相关法规不够透明,使得被征地户对自身权益难以有一个明确的认知。
2. 赔偿标准不合理:征地拆迁工作中,赔偿标准可能存在不合理问题。
政府对被征地户的赔偿款项可能不足以覆盖被征地户的实际损失,导致被征地户权益受损。
3. 拆迁补偿方式滞后:征地拆迁工作中,政府对被征地户的补偿方式可能滞后于实际情况。
征地拆迁带来的损失往往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损失,还有社会和心理上的损失,政府在对被征地户进行补偿时往往只考虑了物质损失,忽略了其他方面的补偿。
4. 强制征地问题:在一些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可能存在强制征地的情况。
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没有充分尊重被征地户的意愿和权益,导致被征地户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
5. 维权渠道不畅: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被征地户的维权途径可能不畅通。
被征地户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法律知识不足等问题,使得他们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6. 社会保障不完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地户的社会保障问题可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政府在征地拆迁后往往没有完善
的社会保障措施,导致被征地户在重新安置后面临着生活保障的问题。
7. 拆迁补偿款管理不规范: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款的管理可能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政府在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和管理中可能存在不透明、不规范等情况,容易引发腐败问题。
拆迁工作总结不足与改进
拆迁工作总结不足与改进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拆迁工作也随之展开。
然而,随着拆迁工作的
不断推进,一些问题和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
本文将就拆迁工作的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首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拆迁对象的合
理安置不够充分,导致一些拆迁户无法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二是在拆迁过程中,对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的重视不够,导致一些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环境受到破坏;三是在拆迁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和不合理的行为,给拆迁对象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改进拆迁工作。
首先,应该加强对拆
迁对象的合理安置,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其次,应该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的重视,确保在拆迁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
最后,应该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拆迁工作能够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杜绝不规范和不合理的行为。
总之,拆迁工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来完善和改进。
只有
通过不断的总结和改进,才能够使拆迁工作更加合理和顺利地进行,为城市化进程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当前农村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农村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
最近,本人在天顶乡、岳麓街道办事处的部分党政领导、村组负责人及部分被拆迁群众中进行调查,发现形势较为严峻,有的问题还极为突出。
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
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二是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
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三是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上述各种问题的产生,有其主观和客观的种种原因,但关键的一条在于我们的拆迁安置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为了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针对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供领导和部门参考。
一、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在多年来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拆迁安置法律政策的宣传。
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用地之前,首先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是一项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
但是,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对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建议
对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建议发表时间:2018-01-02T14:33:51.563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22期作者:韩鹏[导读] 城镇化的逐步发展必然推动着农村征地的实施,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实施农村征地拆迁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土地储备中心陕西 710000 摘要:城镇化的逐步发展必然推动着农村征地的实施,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实施农村征地拆迁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唯有认真严谨地对待,才能把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本文首先分析我国当前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针对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为促进我国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农村征地拆迁;问题分析;改进建议一、我国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征地补偿水平较低我国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中,最首要的问题就是农村征地补偿经济标准较低,这个问题一直贯穿着整个拆迁工作的关键。
目前,我国对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制定,主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然而,该法律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法律的执行脱离了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应用在现代农村征地拆迁不切实际,导致了经济补偿标准与农民需求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农民的经济利益无法得到真正的落实。
在《土地管理法》中,我国土地征地拆迁的补偿按照每亩土地使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实施补偿,这对于平均年产值较低的农民而言,这些赔偿款就是釜底抽薪,于事无补,无法保障农民的根本权益。
征地拆迁补偿中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低,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悬殊,制约着农村的建设与发展。
(二)农村征地政策实施缺乏科学性整个农村征地政策的整体体系仍旧属于保守的、守旧的,除此之外,农村征地政策的宣传方式欠妥,宣传程度和宣传力度较弱,运用政策重复、对政策的执行力弱,对农村农民的利益产生巨大的影响,导致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在农村实施的难度性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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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寨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县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要求,为完成县庆重点项目“XXX”建设,本人于20XX年X月X日抽调到XX村寨开展群众思想动员工作。
通过半年多不懈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获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了解到目前我县在XX村寨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现就该问题,本人仅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和肤浅的建议。
一、房屋征收工作现状
XX村寨房屋征收工作共涉及被征拆户XXX户,房屋XXX栋,需安臵人口XXX人。
目前已经协议签约XX户,未签约XX户。
二、存在的问题
1.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资源要素得不到保障,项目启动后推进困难。
正式征收工作方案在工作组进驻XX村寨开展动员工作一个月后才正式出台,工作组根据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先开展工作,由于征求意见稿补偿标准低且未定,造成群众等待观望,直接影响后期工作。
征收安臵工作不到位,一是安臵房建设滞后于征收工作需要,由于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等到位滞后,没有实实在在的东西展现在被征户面前,被征户心里没底,加上政府
在猴场征地的历史原因,由此造成被征户对政府不信任,由此影响征收工作的推进和如期完成。
二是安臵房户型设计滞后且公开不够彻底,正式征收方案出台后一段时间安臵房坐落位臵、房屋朝向、占地面积、建设面积等才予公布,且各户型只公布占地面积和建设面积,对各房屋具体内部的布局设计和参数没有公布,影响被征收户的选房需求,增加征收工作难度。
三是征收方案制定不尽合理,对小面积被征户的安臵问题没有具体方案,造成这部分被征户难以在政策和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进行选择的尴尬局面。
2.政策平衡难,调控难度大。
XX村寨位处县城边缘,与同处县城边缘的三郎相距较近,目前在该片区已建有县委党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在建有X中医院、X广场等,和XX一样可视为县城城区的发展延伸。
但在征收方案制定的标准上,政府很难、也无力找到有力的平衡点,只能按照上级的区位政策规定来制定补偿标准。
形成了XX村寨和XX在被征收的房屋和土地的补偿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是土地的补偿差距较大。
由此,政府征收管理部门虽然极力在方案制定上力求平衡,但调控难度较大。
3.被征户对立情绪强烈,对补偿的期望值过高,存在信访和诉讼情况。
被征户虽然大部份有被征收愿望,但对补偿的期望过高,在利益的驱使下,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予以抵触甚至对抗,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入户调查、测绘评估、协议签约等工作不予积极配合,或是拒绝和采取拖延战术,寻求各种理由要求更多补偿,甚至提出许多不合理要求。
二是联访或抱团。
部分被征户采取抱团对抗并组织上访,通过上访方式施加压力,甚至辱骂和威胁有意向签约户,不断挑起内部矛盾。
三是制造并散布谣言,造摇惑众,阻止意向签约户协议签约。
四是对依法征收提起诉讼,利用法律手段达到拖延、增加砝码的目的。
五是扰乱政府规划方案,以就近划地自建为由,不断对政府施压,达到提高补偿标准的目的。
三、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1.要素保障方面。
农村房屋征收不同于城区,被征户有大量的生产生活物资需要安臵,安臵过度不是简单的现金安臵那么简单,在房屋臵换不能同时进行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安臵过度,消除部门之间分管缝隙,提供优良的安臵过度服务尤为重要,可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政府在今后的房屋征收过程中,一定要统筹安排好安臵过度的工作,消除因安臵不到位造成的负面影响,阻碍征收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再者,要提前或加快房屋臵换安臵房建设,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户选择产权臵换时没有现有房源,这让大多数被征户有“隔山买牛”的感觉,加上历史原因,
让大多数被征户对政府的可信度在不断降低。
因此,建议政府要统筹协调好安臵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土地、环保、水电、交通、金融等等与之相关的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安臵房的顺利建设。
这样才能使资源要素得到保障,征收项目启动后才能顺利推进。
2.政策统一方面。
房屋征收和城市建设已经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此期间,政府管理日益加强,管理也日趋完善,但在此期间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区域和一些项目各自为政,出台了一些具体政策,这些已是既成事实,如果取消难度很大,考虑到征收政策的前后、横向的衔接性,使得当今征收政策的统一难度较大。
因此,建议政府在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该坚持利益共享,积极探索多种补偿方式,能让群众特别是被征收户尽可能地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利益。
3.抵触对立方面。
一是目前舆论宣传不断强化被征收人的弱势状态,从而臵征收部门于不利局面,征拆近乎成为“与民争利”的代名词。
二是房屋征收涉及利益巨大,导致被征户有抢抓“机遇”的心理,漫天要价。
三是县内各区块政策执行有不统一和不公平的现象存在,加大了被征户的对立情绪和期望值,形成征收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的重要原因。
四是房价在短期内的快速上涨,也导致征收户对政策不满而产生信访和诉讼。
因此建议:一是加强公众对权力的直接监督。
在征收拆迁中让所有程序必须在“阳
光下”运行,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透明征拆、阳光征拆。
二是扩大舆论对征收拆迁工作的影响力。
征拆难,难就难在征拆牵涉被征拆户的眼前和长远利益。
因此要加强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对征拆工作的影响力,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和谐的征拆氛围。
尤其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征拆,宣传舆论工作要全程跟进,全方位报道,把补偿安臵展示在社会公众面前,让公众真正了解被征拆房屋原有的市场价值与政策给予补偿的金额,让社会舆论评判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防止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制造虚假信息造谣惑众。
同时也要把少数无理取闹,坚持无理要求的被征收人臵于社会舆论视点之下,让电视媒体真实反映征拆的实际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农村房屋征收政策进行答疑、讲解,以澄清是非,消除误解,消除被征收户的疑虑。
从而达到化解被征户的对立情绪和合理面对相应的补偿政策。
三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引导房地产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对XX村寨房屋征收工作工程中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仅仅代表个人,对分析不对或建议不合理的地方,仅代表个人意见展开论述,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