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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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诊断标准
1、建议在孕早期检查静脉血的空腹血糖,及时将孕前漏诊的糖尿病诊断出来,排除糖尿病合并妊娠,如果孕早期空腹血糖≥7.0 mmol/L,或负荷后2小时血糖≥11.1 mmol/L,或随机血糖≥11.1 mmol/L,则诊断为孕前患有糖尿病,尽早干预。
2、孕早期血糖正常,在孕24周后直接做糖耐量试验(即OGTT)检查血糖情况,具体做法是:
OGTT前三天正常活动、正常饮食,抽血前一天晚上晚餐后禁食8-10小时。
第二天晨空腹先抽一次血,若空腹血糖<4.4 mmol/L,可不做OGTT试验;若≥5.1 mmol/L,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若空腹血糖4.4–5.1 mmol/L,进一步做OGTT试验。
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
晨7–9时开始,受试者空腹(8–10小时)后口服溶于300ml水内的葡萄糖粉75g,
然后在5分钟内喝完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
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抽血。
结果的判定标准: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为:5.1 mmol/L 、10.0 mmol/L、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就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