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训方案)消防配合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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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训方案)消防配
合协议书
协议编号:QG/WL-DC-WZ2011(分包工程配合协议)002号
卧龙·北江豪庭AB组团消防
分包工程配合服务协议
为了更好的完成卧龙·北江豪庭AB组团消防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清远市有关建设工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更好提供现场配合管理服务及对配合管理的内容和费用、分包单位水电费用、总包单位已替分包单位付清的政府规费(包括:建筑工程交易费、噪声排污费、担保费、保险费、印花税、劳动力资源费等),经甲乙丙三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管理范围
同乙方与甲方所签订合同的承包范围。
二、分包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三、分包工程进度
3.1乙方所分包的工程必须按照由甲方、丙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
此给甲方或丙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3.2乙方的施工不得影响丙方的正常施工,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工程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丙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甲方责任
4.1甲方提供给丙方一份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副本;
4.2甲方须支持丙方现场管理工作。如乙方在安全、工期、环保及文明施工方面达不到现场管理的要求,丙方对乙方采取的处罚措施,甲方配合支持丙方合理意见;
4.3甲方协助丙方控制乙方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
4.4监督检查分包工程的质量并组织的对分包工程的验收;
五、乙方责任
5.1乙方进场前,必须先向丙方及监理单位提交进场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进场机具的规格数量,由丙方登记备案,未经登记的备案的人员及机具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1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丙方对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5.2乙方应遵守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各项内容及设计方、监理方的书面指示,精心施工;
5.3乙方对自身现场区域和施工方法的合理、安全、消防及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乙方应向甲方、监理、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5.4乙方应具备在清远市施工的条件,进清远手续齐全;
5.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设计的监督指导;
5.6向丙方提供完整的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2套);
5.7对现场的结构尺寸、留洞进行检查、校对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提供丙方;乙方不得在现场随意剔凿开洞或拆改,如果必须现场剔凿开洞或拆改,乙方须事先得到丙方书面认可,并按丙方同意的剔凿开洞或拆改方案施工,施工完毕后并及时修补。负责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堵补工作;
5.8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移交验收,同时不得损坏其它分包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5.9乙方需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并负责自身的施工垃圾清运至丙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垃圾堆放点;
5.10一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及由此给甲方、丙方及其它分包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14乙方的工期需满足甲方及丙方总的工期进度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丙方总的进度计划的调整而调整。甲方不受理乙方提出的因进度计划调整或调整乙方施工区域而引起的窝工或加人加班的索赔。
5.15未经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于现场竖立各种标牌、标识;
5.16乙方除甲方合同约定应提供的条件外,现场使用甲方、丙方所有物资材料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使用手续,未提前申请一律结算后2倍扣除工程款。
六、丙方责任
6.1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
6.2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乙方联系,与乙方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
责;
6.3提供必需的测量定位;
6.4按施工图(含分包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并做好标识,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损坏内外墙。
6.5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乙方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6.6丙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合理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及时提供乙方的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
2、提供乙方施工、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提供乙方的施工用电,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丙方负责在乙方使用电源之前,收集乙方的负荷要求,并统筹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自行解决,在每层楼面都需设置临时用水源,施工、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3、提供通道与场地,负责分配乙方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
4、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供乙方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
5、丙方应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安全保卫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丙方负责督促乙方将易损部分进行包裹保护。
6、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由乙方与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7、丙方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施工程序中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
8、乙方进场后,丙方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及培训教学;
9、丙方负责组织和主持与乙方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后三天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
10、丙方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乙方可以在一定的协调下无偿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丙方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丙方须及时清运乙方在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的施工垃圾,清运费用丙方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12、分包工程的报建、验收手续由丙方负责,乙方协助,费用由乙方负责;
13、汇总乙方编制的符合政府规定及甲方管理要求的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
14、协助甲方监督检查分包工程的质量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对分包工程的验收;
15、丙方管理配合费包含以上所需费用,如不按要求内容向乙方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可另行处理,扣除所有配合费并在配合费基础上加25%的管理费,从当期的丙方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七、总包配合管理费、分包工程水电费及总包单位已替分包单位付清的政府规费(包括:建筑工程交易费、噪声排污费、担保费、保险费、印花税、劳动力资源费等)的计取及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