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特检指南
gmdss设备检查手册(GMDSS船舶安全检查指南)
GMDSS船舶安全检查指南一、目的本指南旨在帮助检查官对船舶配备的GMDSS设备进行检查,以判断其是否符合国际公约及国内规范的要求。
二、依据SOLAS 第四章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2)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4年修改通报非国际航行船舶的无线电通信设备配备的规定(船规字1998-4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三、适用1、对于国际航行船舶(国轮、外轮),所有客船和300总吨以上的货船自1999年2月1日起适用GMDSS--SOLAS 第四章;2、对于20米以上的非国际航行船舶,1999年2月1日起适用《非国际航行船舶的无线电通信设备配备的规定》(船规字1998-446号)。
其中:1999年2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应符合该规定所有适用要求。
1999年2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在2001年2月1日或确定的其它日期之后,应符合《规定》所有适用要求。
在2001年2月1日或确定的其它日期之前,应符合《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2)的要求或《规定》的要求。
四、检查1、证书有效期:国际航行客船应持《客船安全证书》,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国际航行货船应持《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每年进行定期检验(发证协调系统)。
国内航行船舶应持《船舶检验证书簿》。
2、证书完整性:国际航行船舶应持《设备记录簿》(Form P、Form R)。
3、海区划定:中国A1海区是以沿海13个VHF DSC岸台为圆心,以25海里为半径的圆所覆盖的海域。
A2海区是以沿海16个MF DSC岸台为圆心,以100海里为半径的圆所覆盖的海域(基本上对我国距岸100海里以内的沿海海域形成链状覆盖)。
通常中、日、韩航线、中国南北航线属于A1+A2海区。
A3海区是除A1、A2海区外,INMARSAT静止轨道卫星覆盖区域。
A1+A2+A3通常指南北纬70度之间区域,航行欧洲、美洲、澳洲、非洲均属于该海区。
A4海区是南北纬70度到两极区域,南极考察船航行的区域属于该海区。
船舶建造检验指南最新
船舶建造检验指南最新
一、前言
随着船舶工业的不断发展,船舶建造技术日新月异,对船舶建造检验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确保船舶建造质量,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制定了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规范船舶建造检验流程,明确检验要求,为检验人员提供指导。
二、检验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科学规范、程序严格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原则。
三、检验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各类船舶的建造检验,包括钢质船舶、铝合金船舶、玻璃钢船舶、木船等。
四、检验内容
1.船体结构检验
2.船舶系统检验
3.配套设备检验
4.试航检验
五、检验程序
1.编制检验计划
2.船体检验
3.系统检验
4.设备检验
5.试航检验
6.整船检验
7.检验结果评定
六、检验要求
针对不同检验项目,对检验方法、检验标准、检验记录等做出明确要求。
七、质量评定
按照相关规范,对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船舶质量等级。
八、附则
对检验人员要求、检验费用、法律责任等做出规定。
船舶5年特检指南之电气设备检验
船舶5年特检指南之电气设备检验船舶5年特检指南之电气设备检验本文根据2018年钢制海船入级规范摘要,平时船员在船,船舶已经营运的船舶,准备检验的船舶,一般我们跑船人称为建造后检验,其中建造后检验包含,其实钢制入级规范都有记录,但是为方便查询及查看,让船人有文章可查询,特此文献本文主要是摘写特别检验的内容(1) 确认驾驶室与舵机室之间的通信设施和舵角指示器工作正常;(2) 确认在设有应急操舵位置的船舶上,设置向应急操舵位置传递首向信息的装置以及(如设置时)提供可视罗经读数的装置;(3) 确认主机传令钟、驾驶室与机器处所的第二种通信手段,以及任何其他机器控制位置的通信设施的运行正常;(4) 确认在轮机员起居舱室中,能清晰地听到轮机员报警系统的警报;(5) 应尽量在工作状况下对电气设备进行目检,包括主电源、主、应急照明系统和电缆;(6) 应对主电源、应急电源及对船舶安全重要的应急电气设备的满意运行予以验证,包括应急电源的起动装置。
如电源设有自动供电装置,则应按自动方式进行试验;(7) 应总体检查是否采取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及其他由电气引起的灾害预防措施,例如,控制静电的搭接片和接地装置应予以检查(设有时);(8) 应对电力推进装置,系泊定位辅助推进装置及控制装置进行试验;(9) 确认发电机和重要设备的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处于正常状态;(10) 应对与船舶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故障指示和报警器进行检查和试验;(11) 确认在航行中船员自行修理项目;(12) 确认危险处所内无潜在火源存在,确认危险区内所有的电气设备都适合于该处所服役,并处于良好状态,而且得到恰当的维护;(13) 对油船的货油泵舱及货物区域上方及相邻处所内的电气设备、电缆、控制器、防爆设备、器具进行检验,确认无不正确的设备安装、无未经认可的设备及空端线路等; (14) 船舶电力系统中含有谐波滤波器时,应核查船上记录的总谐波畸变。
(14)发电机应在工作状况下进行运转试验,确认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15) 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或通过危险区域的电路应进行检验,确认无任何危险的存在、无缺陷、无不正当的设备安装、无未经认可的设备及空端线路等;(16) 对危险区内(诸如货油泵舱和与货油舱相邻处所)的电气线路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船舶5年特检项目指南之机械检验(轮机)
船舶5年特检项目指南之机械检验(轮机)船舶5年特检指南之机械检验轮机部分本文根据2018年钢制海船入级规范摘要,平时船员在船,船舶已经营运的船舶,准备检验的船舶,一般我们跑船人称为建造后检验,其中建造后检验包含,而文章的出现必须是有针对性的存在,所以就目前工作的船舶,进行特别检验,其实钢制入级规范都有记录,但是为方便查询及查看,让船人有文章可查询,特此文献本文主要是摘写特别检验的内容。
涉及到每项具体设备检查查阅《钢制海船入级规范》2.机械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检验确认机械装置得到良好的维护保养,并处于良好和有效状态,符合预定用途。
机械检验一般应与船体的相应检验同时进行。
2.1所有船舶的检验项目:(1) 确认机器、锅炉和其他压力容器,及其管系和属具的安装和保护,已充分考虑到其运动部件、热表面和其他危险情况,对船上人员安全的危险减至最低程度;(2) 确认即使在任何一重要辅机发生故障时,推进机械仍能保持或恢复正常的操作;(3) 确认已有措施,保证在没有外来帮助的情况下,机器能够从瘫船状态运转起来;(4) 机器、锅炉、所有蒸汽、液压、气动和其他系统及其相关属具进行总体检查,确认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特别是对火灾和爆炸等危险的预防措施;(5) 检查和试验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及其有关设备和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6) 确认液压动力操作的、电动和电动液压的操舵装置所要求的各种报警装置的运行令人满意,并且确认液压动力操作的操舵装置的重新充液装置保持良好状态;(7) 检查船舶推进和安全所必需的主机和辅机的操作装置,适用时包括从驾驶室遥控推进机械的装置(包括控制、监视、报告、报警和安全措施)以及从机器控制室操作主机和其他机器的装置;(8) 确认机器处所的通风的运行良好;(9) 检查周期性无人值班机器处所的布置,尤其是抽查报警、自动功能和停车功能试验;(10) 尽可能,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检查所有手动和自动防火门,验证其操作功能,试验所有通风系统进出口的关闭装置,以及从所服务处所外面试验停止动力通风机的装置; (11) 确认居住处所、机器和其他处所的脱险通道令人满意;(12) 海水系统所有膨胀接头进行目视检查;(13) 确认机械处所和锅炉处所结构未发生未经批准的变更;(14) 确认机械处所和锅炉处所的门处于良好有效状态,且脱险通道保持畅通;(15) 确认主推进装置包括主推进机械、齿轮装置和轴系等,按规范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处于良好工作状态;(16) 确认为主推进系统服务的泵系统和管路系统得到维护保养,处于良好工作状态;(17) 确认发电机原动机和其他辅助机械,以及为其服务的泵系统和管路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18) 确认安全保护装置,包括锅炉、废气锅炉、经济器、蒸汽加热蒸汽发生器和非为推进用的锅炉(压力大于0.35Mpa 和受热面积大于4.5m2)和热油加热器和热水加热器的安全阀,以及压力容器(压力大于0.7Mpa)的压力释放阀、燃油系统和燃油装置的安全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等,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确认所有运动部件和热表面的安全防护设施良好有效;(19) 确认机械处所和锅炉处所的舱底水系统和污水阱,包括舱底泵的操作和水位报警等尽实际可行进行检查;客船机械处所的应急舱底水系统进行动作试验,确认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20) 确认初始起动装置处于有效状态;(21) 确认驾驶室与机械处所、与舵机舱和与应急操舵位置(如设有时)的通信设施良好有效;(22) 确认在航行中船员自行修理项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23) 确认以前检验提出的建议、要求遗留项目按要求得到处理。
船舶检验工作指南
船舶检验工作指南《船舶检验工作指南》嘿,刚接触船舶检验工作的朋友呀,我可得好好跟你唠唠这事儿呢。
我刚做这工作的时候呀,那也是一头雾水,在这过程中可走了不少弯路。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检验之前一定要把工具都带齐喽。
像什么测量工具啦,检验的小本子啦,笔之类的。
我当时就有一次,慌慌张张跑去检验,结果发现尺子没带,那可真是抓瞎了一阵呢。
这就好比出门买菜,结果发现没带钱一样的状况。
在船舶检验的时候,安全问题是最最基本的。
每次上船之前,要确保自己穿戴好了合适的安全装备,安全帽那是必须的。
就像你进入一个施工现场,这就相当于进入战场,安全帽就是你的头盔,能保你的小命呢。
另外,登船的时候要小心脚下,那些个甲板、梯子可能挺滑的。
我曾经就差点滑倒过,现在想起来还冒冷汗呢,这要是摔下去,可不是闹着玩的。
二、实用建议开始检验的时候呢,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
我一般是先从船的外观开始,看看船壳有没有明显的凹陷或者破损。
这就和你检查一个水果一样,先看表皮有没有坏的地方。
然后再看那些焊接的部分,要仔细检查焊接点是不是牢固。
要是焊接不牢固,这船在水里跑起来那多危险啊。
你可以用小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敲看,听听声音,就像你检查墙上的钉子牢不牢固一样的道理。
在检验船舶内部设备的时候,要对照船舶的相关说明书和标准。
比如说发动机这些重要设备,各种参数一定要检查到位。
我记得我刚开始检验发动机的时候,有些参数都看不懂呢。
这时候你就得下功夫学习啦,不懂就去问那些老师傅们。
对啦,在检查设备的时候,要打开设备的盖子,有时候里面一些隐蔽的地方才是问题所在。
就像你要想知道箱子里面有没有东西,你得打开箱子看看一个样。
三、容易忽视的点很多新手都会忽视一些小的管路系统的检查。
比如那些油水管路,虽然看起来很不起眼,但是如果有泄漏的话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我自己就有这样的疏忽过,所以特别提醒你。
还有像一些小的舱室角落里,也要仔细查看,有时候老鼠之类的小动物在里面做窝会损坏一些线路之类的东西。
渔业船舶检验指南2015
渔业船舶检验指南2015
前言
为规范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保证渔船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渔业生产作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内从事捕捞作业的各类渔业船舶。
第二章检验机构与检验员
第三条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由海事管理机构及其授权的船级社会实施。
第四条从事渔业船舶检验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三章检验内容与周期
第五条渔业船舶检验内容包括船体、机械、电气、救生、消防、防污染、航行、通信等设备和系统。
第六条渔业船舶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接受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四章检验程序
第七条渔业船舶检验程序包括文件审核、现场检查、试验和检测等
环节。
第八条检验机构应当如实记录检验情况,并向船舶所有人或者船长出具检验证书或者检验报告。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渔业船舶检验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渔船,可责令其暂停营运、进坞检修或者扣押。
第十条违反本指南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处以警告、罚款或暂扣、吊销相关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指南由农业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船舶证书管理与船舶检验指南
船舶证书管理与船舶检验指南第一部分: 船舶证书管理的基本要求1.船长应经常查看船舶证书有效期及检验情况一览表,对由自己负责保管的船舶证书的有效期,换证检验以及期间检验,定期检验,年度检验,坞检/船底外部检查的时间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2.船长应注意,除办理进出港手续,船舶检验,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检查等需出示证书的情况外,不得将船舶证书和文件提供给其他外人查阅或复印。
3.船舶代理因办理船舶进出口手续,需要借用船舶证书时,应将借用的证书开具借用清单,并在该借用清单上签字。
4.船长每次收到新证书,应详细阅读其上的内容,并注意其上签署或签注的内容是否有误。
5.一些船检机构在完成船舶检验后,会将船舶证书的正,副本以及两份相同的检验报告一起交给船长,船长应将证书正本和一份检验报告留船,证书副本以及另一份检验报告应及时寄送公司的有关部门。
6.船长应及时更新证书目录,并经常对照目录检查证书原件是否按序号保存完好。
第二部分: 保持船级的各项检验已经入级的营运船舶,为保持已获得的船级,必须按船级社的规定进行下列各种检验。
船长应熟知每项检验的具体规定,在接到公司发送到船的船级社证书和检验信息统计后,认真查看近期需要更新或实施的检验,及时和公司联系,确保船舶证书有效,检验如期进行。
1.年度检验(Annual Survey)所有船舶应经受年度检验。
年度检验应于完工、投入使用或特别检验日期的每周年前或后3个月内进行。
2.中间检验(Intermediate Survey)所有船舶应经受中间检验。
中间检验应于完工、投入使用或特别检验后的第2个或第3个年度检验时进行,该中间检验替代1次年度检验,并于年度检验到期日的前或后3个月内进行。
3.坞内检验(Docking Survey)所有船舶应经受坞内检验或水下检验,除另有规定外,坞内检验5年内应不少于2次,间隔期为2.5年,最长间隔不大于3年,但其中一次可以用水下检验代替,另一次必须在特别检验时进行,以检查水线下船体或设备的具体情况。
船舶检验指南
第 7 章电气装置 .................................................... 59 第8章 消 防 ................................................... 64
第 9 章 救生设备 ................................................... 74 第 10 章 无线电通信设备 ............................................ 78
1
总
1、一般要求
则
1.1《非公约船舶检验指南》 (简称本指南)规定了国际航行非公约船舶的检验要求,旨在 为我社国际航行非公约船舶的检验提供依据。 1.2 当船旗国主管机关对国际航行非公约船舶有规定时,船舶应符合船旗国主管机关的规 定;当船旗国主管机关或相关各方已接受相关标准,如国际船级社协会第99号建议《低于公约 尺度的货船安全建议》,船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若船旗国主管机关无相关规定时,经船 东申请,船舶可符合本指南的相关要求。 1.3 本指南第 1 章的要求适用于新建船舶和现有船舶, 本指南其他章要求适用于新建船舶。 1.4 国际航行非公约船舶的修理、改装和改建,至少应符合该船原适用的标准,重大改装 和改建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2、定义和缩写 2.1 除本条 2.2 外,本指南所采用的术语和定义与相关国际公约中所采用的术语和定义相 同。 2.2 本指南中的有关定义如下: (1)机动船舶:系指依靠自身机械动力推进航行的海船。 (2)非机动船舶:系指不依靠自身机械动力推进航行的海船,包括已设置了推进机械、 但仅用于侧推、作业操作或拖航时辅助推进等目的的海船。 (3)新建船舶:系指本指南生效日后铺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 。 (4)有人非机动船舶:系指海上作业时船上有人操作的非机动船舶和/或被拖航时船上有 人值班的非机动船舶。 (5) 船长L(m): 系指国际海事组织 《经修订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附则B》 “附则I 载重线核定规则”中所定义的船长。 2.3 本指南中所涉及的缩写如下: (1)国际海事组织:IMO (2)国际劳工组织:ILO (3)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公约 (4)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公约 (5)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附则B》附则I:LL公约88年议定书 (6) 《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 :2008 IS规则 :FSS规则 (7)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实施指南
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实施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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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说明书】船舶产品检验指南2013
船舶产品检验指南20131️⃣ 引言与背景介绍在航运业蓬勃发展的今天,船舶作为水上交通的重要载体,其安全性、可靠性与环保性能直接关系到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国际海事组织(IMO)及各国海事当局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规与标准,要求所有船舶必须通过严格的产品检验,以确保其符合各项技术要求。
2013版船舶产品检验指南,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为船舶制造商、检验机构及船东提供了一套详尽、规范的检验流程与标准。
2️⃣ 检验内容与流程2.1 初步检验阶段图纸审查:首先,对船舶设计图纸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布置、材料选用、设备配置等,确保设计符合国际公约与规范。
建造过程监控: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检查,确保建造工艺符合标准,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2 完工检验阶段结构完整性检验:对船舶主体结构进行细致检查,包括焊接质量、防腐处理、结构强度等,确保船舶在恶劣海况下仍能保持稳定与安全。
设备与系统测试:对所有关键设备(如主机、辅机、导航系统、消防系统等)进行功能测试与性能验证,确保其运行正常,满足设计要求。
环保性能评估:依据相关环保法规,对船舶的排放控制、噪声水平、废物处理等进行评估,确保船舶符合环保标准。
2.3 后续检验与维护定期检验:根据船舶类型与运营情况,制定并执行定期检验计划,包括年度检验、特别检验等,确保船舶持续保持适航状态。
应急准备与响应:检查船舶的应急计划、救生设备、消防器材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应对,保障人员安全。
3️⃣ 检验要求与注意事项遵循最新法规:检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国际海事法规的更新,确保检验标准与要求与国际接轨。
强化质量控制:检验机构与制造商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注重人员培训:加强检验人员与船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对船舶安全、环保及新技术的理解与掌握。
鼓励技术创新: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与新方法,提高船舶的能效、环保性能与智能化水平。
船舶特检指南
特检项目及要求:检验类型检验项目年度检验A S 救生筏的年度检查救生艇/救助艇的检查救生衣和浸水保温服的检查应急逃生呼吸气的检查手提式灭火器的检查固定式灭器的检查手提式泡沫喷枪的检查消防员装备的检查安全无线电年度检查船舶安全构造检查载重线要求的年度检查防油污的年度检查防空气污染的年度检查*货油泵、舱底水泵、压载泵、扫舱泵和分机;货油泵舱内舱底水系统;货油舱的液位仪,货油管路上的压力计进行运行试验中间检验I S 除A S要求外:水密舱壁上的门和上层建筑端部舱壁上的关闭装置疏水、系泊和锚泊设施及其附件固定C O2称重,管路吹通,报警装置固定式高倍泡沫灭火系统,灭火剂检验,管路通水检验货舱处与消防有关的开口的关闭装置的操作检查电气装置:应测量危险区域内电路的绝缘电阻。
制冷装置:安全装置检查特检除A S,I S项目外,还需完成以下项目的检验:船底水线下外板、舭龙骨的检查舵系的检查,舵间隙的测量检验D S 螺旋桨的检查,螺旋桨根部的着色探伤尾轴检验,艉轴探伤,及间隙或下沉量测量锚及锚链的检查,锚链直径的测量海底阀箱的拆检油漆的检验及防污漆的声明(提交油漆证明)特别检验S S 舱室内检及水压试验1、水舱(双层底、深舱)2、液货舱所有隔壁做内检,首尾各选一个货舱做水压试验近观检验1、所有压载舱的横框架和横壁2、选取一个货舱检查所有横框架,其余货舱每舱中各选取一个横框架轮机、电气检验:详见后测厚:范围见附件所有自闭式空气管头需拆检救生艇及艇架:吊索掉头/更新;释放机构如艇架的底销、滑轮销、齿轮箱、闸箱的拆检;艇架在 1.1倍工作负荷下的吊重实验,刹车试验救生筏:充气试验,底缝试验消防器材容器的水压试验:固定式C O2钢瓶、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员呼吸器钢瓶、E E B D钢瓶消防介质:泡沫药液有效性分析确认或换新;干粉更新(有效期为5年)锅炉检验B S 外观检查效用试验1、遥控停炉2、最低水位、点火失败、控制电源丧失、燃油压力低下、温度异常、供给空气压力低下等报警、停炉功能*S S时需进行B S3、提前送风、滞后听风、自动给水、自动开炉/停炉等燃烧自动控制功能4、安全阀的起跳试验开放检查1、烟侧、水侧打开、清洁、内检2、炉膛的打开、内检及必要的内衬耐火砖、耐火水泥材料等的修补3、所有阀、道门、打开、清洁、研磨、受检4、安全阀解体、受检,开启/关闭压力冷调试(在车间内用压缩空气等进行)及热调试(装回锅炉后用蒸汽进行)5、厚度测量6、水压试验机检验M S 主机、辅机近观检验:有无燃油、滑油、废气、水的泄露;隔热包敷材料;机器;仪表效用试验A S/I S1、调速装置:负载变动时的运转安定性确认2、各种仪表(压力、温度、转速等)3、以下的报警停车功能:a)滑油低压b)超速c)远控应急停车S S增加项目1、机架、机座各部分有无裂纹2、紧固螺栓、垫片等有无裂纹、松动、折断3、曲轴箱盖、扫气室盖、曲轴箱室压力释放阀的安装状况;有无变形、裂纹等4、防振D A M P E R、平衡器等有无裂纹、损耗、泄露5、曲轴臂距差的测量6、该检验的C M S或P M S项目(C M S检验项目与方法详见后)对于不采用C M S或P M S检验方法的船,还需要开放检查以下项目:7、缸盖、缸垫及各种阀8、活塞头、活塞销、活塞杆9、甩轴及甩轴瓦、主轴及主轴瓦10、各种泵(燃油、滑油、冷却水等)舵近观检验机A S I S S S 效用试验1、对替代性动力源及其控制装置进行下列确认:A.主操舵装置及副操舵装置(应急舵)的效用试验B.主动力元与替代动力源的切换试验C.舵机指示仪的有效性试验2、对监视、报警装置的有效性进行以下确认:无电压警报、过负荷警报、欠相警报、液压油液位低警报、控制电压无电压警报3、舵机间与驾驶台的通信装置的试验开放性试验,参见C M S检验项目表的要求电气电气设备A SI S针对以下项目的现状检验:1、配电板周围的清洁状况、有无杂物的堆放等2、电缆的绑扎、固定状况,铠装、包敷状况,有无脱落、破损、老化等3、安装在露天环境下的电缆保护管及电气设备的专科,有无锈蚀、破孔等4、各处照明灯、指示灯、航行灯的状况5、有无电气设备的添加、撤除、更改,有无临时性电缆的架设6、各种电气仪表的状况,有无破损、计量不准S S 除A S/I S外追加以下:1、对所有的电气设备进行绝缘电阻值的测量2、发电机的单独及并行运转试验、调试试验3、主配电板上各种安全装置的试验(过电流、逆功率、欠压、优先脱扣、岸电与船电的互锁等)4、其他各种互锁装置的效用试验,如泵舱内的照明与通风装置的互锁应急电气设备A S I S S S 外观检验:应急发电机、燃油舱、蓄电池、从放电盘、应急照明效用试验1、应急发电机的启动试验(连续6次启动)2、在主电源失电的情况下应急发电机的自动启动试验3、原动机的安全装置的效用试验4、应急照明灯的电灯试验开放检验:对采取C M S的船舶,参见C M S项目表;对不采用C M S的船舶,要进行原动机的开放检验C MS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备注主机缸头、缸套、活塞X/E X:在开放状态下有验船师自己检查E:验船师确认有轮机长提交的报告G:一般性检查*1:如果验船师是通过观察孔进行的检查,则报告上需填入“G”,并在报告表格的空白位置填上“观察孔”*2:如自上次开放检查后的总十字头销及轴承X/E曲柄销及轴承X主轴销及轴承X增压器X/E冷却器X/E辅风机X/E/G凸轮轴驱动装置X关联泵滑油泵X/E/G燃油泵X/E/G淡水泵X/E/G海水泵X/E减速、反转装置X*1柔性联接节X推力轴及轴承X中间轴及轴承X辅内燃机X/E/G*2辅透平X/海水泵(冷却、杂用、压载等)X/E淡水泵(冷却等) X /E /G 运转时间不超过7000h ,则可以用“G ”, 但要在报告表格的空白处填上运转小时数 *3:对于螺杆式空压机,如自上次开放检查后的总运转时间不超过25000h 则可用“G ”但要在报告表格的空白处填上运转小时数 *4:针对用于产生透平驱动蒸汽的锅炉淡水发生器(蒸发滑油泵 X /E /G 燃油泵X /E /G 锅炉的强制抽风机X /E /G锅炉水泵(给水、循环、放泄) X /E 冷却器(滑油、燃油、水、蒸汽) X /E 加热器(滑油、燃油) X /E /G 加热器(除滑油、燃油外) X /E 空压机 X /E 空气瓶 X 燃油舱 X /E /G 货油泵X /E 甲板机械、舵机的液压泵 X /E /G 淡水发生器(蒸发器) *4 X /E 冷藏 设备压缩机 X /E /G *3 冷凝器X /E器)(测厚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并配合验船师的安全结构检验,并提交测厚报告)说明:1、字体颜色:黑色由验船师自己检查红色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交报告绿色由有资质的船厂检验并提交检验报告带有斜体加下滑线的红色和绿色部分,需有验船师在场蓝色需有验船师在场进行开放检验、试验2、本次坞检公约符合性要求检验项目:应根据MSC.1/Circ.1392“救生艇释放及回收系统评估和更换导则”,评估每艘这种船舶上配备的现有艇钩系统是否符合经MSC.320(89)号决议修正的LSA规则4.4.7.6.4,4.4.7.6.5和4.4.7.6.6的要求。
【商品说明书】船舶产品检验指南2013
船舶产品检验指南20131️⃣ 引言与背景概述在船舶制造业中,产品质量与安全直接关系到航行安全、环境保护及船员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依据《船舶产品检验指南2013》(以下简称“指南”),对船舶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与认证,是确保船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关键环节。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个系统化、标准化的检验流程,帮助制造商、检验机构及监管部门高效执行检验任务。
2️⃣ 检验准备与初步审查2.1 检验计划与文件准备根据船舶类型、建造阶段及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明确检验项目、时间节点及责任人。
收集并审核船舶设计图纸、建造规范、材料证明、设备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符合标准。
2.2 建造过程监督实施现场监督,对船舶建造过程中的焊接、涂装、装配等关键工序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对重要结构件进行无损检测(如超声波、射线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缺陷。
3️⃣ 详细检验与测试3.1 船体结构与设备检验对船体主尺度、船壳板厚度、舱壁完整性等进行测量,确保结构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检查船舶推进系统、舵系统、锚泊设备等关键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情况,确保其性能可靠。
3.2 消防与救生设备检验验证消防系统的布局、设备配置及有效性,包括灭火器、消防泵、喷淋系统等。
检查救生艇、救生筏、救生衣等救生设备的数量、位置及操作便捷性,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投入使用。
3.3 环保与排放测试进行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环保设备的性能测试,确保船舶排放符合国际环保标准。
对主机、辅机等动力设备的排放进行监测,记录并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
4️⃣ 最终检验与证书颁发4.1 缺陷整改与复查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缺陷进行记录,并要求制造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2 签发检验证书在确认船舶产品完全符合检验要求后,由检验机构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包括船级社证书、法定检验证书等。
危险品船舶安全检查指南
危险品船舶安全检查指南目录前言 (1)一、通用部分 (2)1.1 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 (2)检查要求 (2)1.1.2 检查内容/方法 (2)1.1.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2)1.2 船舶适装 (2)1.2.1 检查要求 (2)1.2.2 检查内容/方法 (3)1.2.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3)1.3 符合证明 (3)检查要求 (3)1.3.2 检查内容/方法 (3)1.3.3 常见缺陷/纠正意见 (3)1.4 安全管理证书 (3)检查要求 (3)1.4.2 检查内容/方法 (3)1.4.3 常见缺陷/纠正意见 (3)1.5 固定灭火系统 (4)检查要求 (4)检查内容/方法 (4)1.5.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4)1.5.4 灭火站释放操作说明 (5)1.6 移动消防器材 (5)1.6.1 检查要求 (5)1.6.2 检查内容/方法 (5)1.6.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5)1.7 消防员装备 (5).1 检查要求 (5)1.7.2 检查内容/方法 (6)1.7.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6)1.8 消防泵(包括应急消防泵) (6)1.8.1 检查要求 (6)1.8.2 检查内容/方法 (6)1.8.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7)1.9 消防管系、配备及消防栓、水龙、水枪 (7)1.9.1 检查要求 (7)1.9.2 检查内容/方法 (7)1.9.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7)1.10 通用报警 (7)1.10.1 检查要求 (7)1.10.2 检查内容/方法 (8)1.10.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8)1.11 火警警报 (8)1.11.1 检查要求 (8)1.11.2 检查内容/方法 (8)1.11.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8)1.12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9)1.12.1 检查要求 (9)1.12.2 检查内容/方法 (9)1.12.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9)1.13 油类记录簿 (9)1.13.1 检查要求 (9)1.13.2 检查内容/方法 (10)1.13.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 (10)二、特殊部分 (11)2.1 油船 (11)2.1.1 通风、防火挡板、阀门、速闭装置 (11)2.1.2 防火控制图 (11)2.1.3 货物区域分隔 (12)2.1.4 通往起居处所、机器处所和控制站的空气进口/开口 (13)2.1.5 驾驶室门和窗 (13)2.1.6 货泵舱/货物操作处所 (14)2.1.7 货物区域安全(通风、开口、电气设备等) (14)2.1.8 货舱透气系统 (16)2.1.9 温度控制 (16)2.1.10 测试设备 (17)2.1.11 货油区域消防系统 (17)2.1.12 液货舱的开口 (19)2.2 化学品船 (19)2.2.1 货物区域分隔 (19)2.2.2 通往起居处所、机器处所和控制站的空气进口/开口 (20)2.2.3 驾驶室门和窗 (20)2.2.4 货泵舱/货物操作处所 (21)2.2.5 货物区域安全(通风、开口、电气设备等) (22)2.2.6 货物转驳 (23)2.2.7 货舱透气系统 (23)2.2.8 温度控制 (24)2.2.9 测试设备 (24)2.2.10 货物区域消防系统 (25)2.2.11 人员保护 (25)2.2.12 货物资料 (27)2.2.13 特殊要求 (27)2.3 液化气船 (28)2.3.1 货物区域分隔 (28)2.3.2 通往起居处所、机器处所和控制站的空气进口/开口 (29)2.3.3 驾驶室门和窗 (29)2.3.4 货泵舱/货物操作处所 (30)2.3.5 货物区域安全(通风、开口、电气设备等) (30)2.3.6 货物转驳 (31)2.3.7 货舱透气系统 (32)2.3.8 温度控制 (33)2.3.9 测试设备 (33)2.3.10 货物区域消防系统 (34)2.3.11 人员保护 (35)2.3.12 特殊要求 (36)2.4 集装箱船 (36)2.4.1 集装箱货柜系固 (36)2.4.2 集装箱货物积载 (36)2.4.3 集装箱危险货物的包装 (37)前言开展船舶安全检查的目的十分明确,即保证船舶航行安全、人身安全、货物财产安全和防止船舶对水域造成污染。
【商品说明书】船舶产品检验指南2013
船舶产品检验指南20131️⃣ 引言与检验框架概述在船舶制造业中,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能是确保航行安全、维护海洋环境及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
为此,国际海事组织(IMO)及各国船级社依据最新的技术与安全标准,定期更新船舶产品检验指南。
2013版船舶产品检验指南作为业界的重要参考,为船舶制造商、检验机构及监管机构提供了详尽的检验流程与标准。
本指南覆盖了从船舶设计、建造、试航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旨在通过严格的检验程序,确保每一艘船舶均能满足既定的安全与环境要求。
以下是对该指南核心内容的深入解析。
2️⃣ 船舶设计阶段检验要点设计审查:包括船舶总体设计、结构设计、轮机与电气系统设计等方面的审查,确保设计符合国际公约、规则及标准。
材料与焊接标准:审查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焊接工艺与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对设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
3️⃣ 建造阶段检验流程建造前准备:检查建造场地、设备、人员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分段建造与合拢:对每个分段进行尺寸、形状、焊接质量等检验,确保分段间的精确合拢。
舾装与涂装:检验船上设备、管系、电气系统的安装质量及涂装的防腐性能。
试验与调试:包括系泊试验、航行试验等,验证船舶各项性能与功能是否达标。
4️⃣ 试航与交付检验试航准备:检查试航计划、安全措施及应急准备情况。
实船性能测试:在试航期间,对船舶的航速、油耗、操纵性、稳定性等进行实际测试。
交付检验:在船舶满足所有检验要求后,进行最终的交付检验,确保所有文件齐全、设备完好、人员培训到位。
5️⃣ 检验记录与报告在检验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每项检验的结果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最终,编制完整的检验报告,作为船舶产品质量的官方证明文件。
总结而言,2013版船舶产品检验指南是确保船舶产品质量与安全性的重要工具。
通过遵循指南中的检验流程与标准,船舶制造商可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而检验机构与监管机构则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与环境保护。
全网最全再谈船舶5年特检项目指南之船体检验部分之一
全网最全再谈船舶5年特检项目指南之船体检验部分之一再谈船舶特检项目指南之船体检验部分之一本文根据2018年钢制海船入级规范摘要,平时船员在船,船舶已经营运的船舶,准备检验的船舶,一般我们跑船人称为建造后检验,其中建造后检验包含,而文章的出现必须是有针对性的存在,所以就目前工作的船舶,进行特别检验,其实钢制入级规范都有记录,但是为方便查询及查看,让船人有文章可查询,特此文献本文主要是摘写特别检验的内容。
特别检验:(其中包含年度检验,在此基础上延伸及增加内容).1 船体和轮机(包括电气设备)通常应在5 年间隔期内进行特别检验,以便更新入级证书。
第1 次特别检验应在初次入级检验之日起5 年内完成,其后特别检验应在上次特别检验起 5 年内完成。
对于入级证书有效期小于 5 年的船舶,可缩减特别检验周期。
.2 特别检验可在到期之日前1 个年度检验开始,于到期之日前完成。
如特别检验开始的时间早于到期日前 1 个年度检验,则全部特别检验应在特别检验开始后的15 个月内完成。
在此情况下特别检验开始时进行的项目,方可作为特别检验的组成部分。
.3 在例外情况下,如在特别检验到期之日船东未能安排进行船舶的特别检验,根据船东到期之日前的书面申请:a. 在“例外情况”下,如验船师登轮按照下述范围检验满意后,CCS可同意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特别检验展期:(a) 年度检验;(b) 对遗留项目/船级条件重新进行检查;(c) 特别检验的项目尽实际可能地进行;(d) 如果在船级展期的到期日之前,坞内检验已到期,则应由认可的水下检验公司进行一次水下检验。
如船舶的水下部分没有遗留项目/船级条件,且展期后的坞检到期日距上次坞检不超过36个月,则可不必进行水下检验。
b. 如船舶的入级证书预计在海上航行时将过期,且在证书到期之前船东已向CCS书面申请特检展期,并已对验船师在该轮即将挂靠的第一港口登轮进行实质性的安排,当CCS认为这种展期在技术上合理可行时,该轮的特别检验可以宽限至入级证书到期后抵达的第一个港口。
CCS船体测厚指南
总 则
一. 一般规定
1. 2. 对本社船级船舶提供测厚服务的测厚公司原则上 均应经本社认可合格后,其所提供的服务及出具 的报告或证明书方能被本社接受。 对未获得本社认可但经其他IACS成员船级社认 可的测厚公司,应事先报请总部批准后方可开展 测厚工作,并且整个测厚过程应在验船师现场监 督下进行,验船师应对设备的有效性进行控制和 检查。 对于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公司,如未能实施并符 合ISO 9000族标准,及对其分支机构进行有效控 制的质量体系,则应对各个分支机构分别进行认 可。 本社原则上不接受测厚公司采取随船测厚方式进 行的测厚服务,特殊情况须事先经总部同意。
CCS《船体测厚指南》介绍
北京 2006年9月12日
2019/2/15
洒扫戴鸿锋
1
前 言
船体测厚是船舶保持船级检验的一个重要部分。 测厚结果不仅为验船师对船舶强度的可靠性进行评估 及对船舶结构修理与换新提供了依据,而且为船东进 行船舶维修保养与管理提供了必要和有效的参考。船 舶测厚数据的准确性关系到船舶航行的安全,因此对 船舶结构的测厚必须认真对待,以确保测厚的结果能 客观、真实反映船舶的实际状况。 本指南根据本社现有规范、须知及IACS的有关统 一要求编写的,目的是作为指导性文件为本社现场验船 师及经本社认可的测厚公司在进行船舶检验与测厚时 提供支持。如指南的规定与本社规范、须知及IACS的 统一要求不一致或相抵触时,应以后者为准。
1. 测厚公司接到申请后,应根据测厚工作程序向本社验 船师或客户初步了解本次测厚的有关要求,根据不同 的船型,尤其是油船,散货船、化学品船、普通干货 船等特殊类型的船舶,指派有资格的人员负责整个测 厚工作。该测厚人员必须严格符合本社对测厚人员的 要求,从事过该类型船舶的测厚或参加过该类型船舶 的有关方面的培训,其资历足以适任。 测厚公司接到申请指派人员后,应认真填写“测厚服 务供方申请评审表”并传真至总部营运入级处。营运 入级处会及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方及测厚所在地的 检验单位,同时将是否对该测厚公司进行垂直合同审 核的决定通知检验单位。
内河钢质船舶建造检验指南
内河钢质船舶建造检验指南一、前言随着我国内河水运事业的蓬勃发展,内河钢质船舶的建造工作也日益增加。
为了确保内河钢质船舶的安全运行,提高其建造质量,特编写本指南,供相关单位参考。
二、内河钢质船舶建造检验内容1.船体结构检验:包括船体外壳、船体横、船体纵、船体底、船体甲板等各部分的检验。
2.舾装设备检验:包括锚、锚链、舵机、通风设备、消防设备等各种舾装设备的检验。
3.动力装置检验:包括主机、辅机、发电机、传动装置等各种动力装置的检验。
4.电气控制检验:包括主电源控制柜、动力控制柜、照明设备、通信设备等各种电气设备的检验。
5.船舶安全设施检验:包括救生设备、防护设备、报警设备等各种船舶安全设施的检验。
6.船体涂装检验:包括船体的底漆、密封漆、涂装面积等各项涂装工作的检验。
7.船舶试航检验:包括进行船舶的原位试验、高速试验、定向试验等各项试航检验。
8.船舶竣工验收检验:包括船舶竣工验收报告、船舶合格证明等各项竣工验收工作的检验。
三、内河钢质船舶建造检验程序1.立项审批:建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海事部门申请内河钢质船舶建造项目,并获得立项审批。
2.设计审查:建造单位根据建造项目的设计要求,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船舶设计,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3.材料采购:建造单位按照设计要求,选购符合标准的船舶建造材料。
4.船舶建造:建造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建造工艺要求,组织施工队伍进行船舶的建造工作。
5.质量检验: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建造单位应对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建造质量。
6.竣工验收:船舶建造完成后,建造单位应向海事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验和审查。
7.报检备案:船舶竣工验收合格后,建造单位应向海事部门报检备案,并获得相应的船舶合格证明。
四、内河钢质船舶建造检验注意事项1.建造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避免因施工质量不达标而影响船舶的安全运行。
2.建造单位应认真做好质量检验工作,严格控制建造过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确保船舶建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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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检项目及要求:
检
验
类
型
检验项目
年度检验
A S 救生筏的年度检查
救生艇/救助艇的检查
救生衣和浸水保温服的检查
应急逃生呼吸气的检查
手提式灭火器的检查
固定式灭器的检查
手提式泡沫喷枪的检查
消防员装备的检查
安全无线电年度检查
船舶安全构造检查
载重线要求的年度检查
防油污的年度检查
防空气污染的年度检查
*货油泵、舱底水泵、压载泵、扫舱泵和分机;货油泵舱
内舱底水系统;货油舱的液位仪,货油管路上的压力计进行运行试验
中间检验
I S 除A S要求外:
水密舱壁上的门和上层建筑端部舱壁上的关闭装置
疏水、系泊和锚泊设施及其附件
固定C O2称重,管路吹通,报警装置
固定式高倍泡沫灭火系统,灭火剂检验,管路通水检验货舱处与消防有关的开口的关闭装置的操作检查
电气装置:应测量危险区域内电路的绝缘电阻。
制冷装置:安全装置检查
特检除A S,I S项目外,还需完成以下项目的检验:
船底水线下外板、舭龙骨的检查舵系的检查,舵间隙的测量
检验
D S 螺旋桨的检查,螺旋桨根部的着色探伤
尾轴检验,艉轴探伤,及间隙或下沉量测量
锚及锚链的检查,锚链直径的测量
海底阀箱的拆检
油漆的检验及防污漆的声明(提交油漆证明)
特别检验
S S 舱室内检及
水压试验
1、水舱(双层底、深舱)
2、液货舱所有隔壁做内检,首尾各
选一个货舱做水压试验
近观检验
1、所有压载舱的横框架和横壁
2、选取一个货舱检查所有横框架,
其余货舱每舱中各选取一个横框架
轮机、电气检验:详见后
测厚:范围见附件
所有自闭式空气管头需拆检
救生艇及艇架:吊索掉头/更新;释放机构如艇架的底销、滑轮销、齿轮箱、闸箱的拆检;艇架在 1.1倍工作负荷下的吊重实验,刹车试验
救生筏:充气试验,底缝试验
消防器材容器的水压试验:固定式C O2钢瓶、手提式灭
火器、消防员呼吸器钢瓶、E E B D钢瓶
消防介质:泡沫药液有效性分析确认或换新;干粉更新(有效期为5年)
锅炉检验
B S 外观检查
效
用
试
验
1、遥控停炉
2、最低水位、点火失败、控制电源丧失、燃油压力低下、
温度异常、供给空气压力低下等报警、停炉功能
*
S S
时需进行
B S
3、提前送风、滞后听风、自动给水、自动开炉/停炉等燃
烧自动控制
功能
4、安全阀的起跳试验
开
放
检
查
1、烟侧、水侧打开、清洁、内检
2、炉膛的打开、内检及必要的内衬耐火砖、耐火水泥材料
等的修补
3、所有阀、道门、打开、清洁、研磨、受检
4、安全阀解体、受检,开启/关闭压力冷调试(在车间内
用压缩空气等进行)及热调试(装回锅炉后用蒸汽进行)
5、厚度测量
6、水压试验
机检验
M S 主
机
、
辅
机
近观检验:有无燃油、滑油、废气、水的泄露;隔热包敷材料;机器;仪表
效
用
试
验
A S
/I S
1、调速装置:负载变动时的运转安定性
确认
2、各种仪表(压力、温度、转速等)
3、以下的报警停车功能:
a)滑油低压
b)超速
c)远控应急停车
S S
增加项目
1、机架、机座各部分有无裂纹
2、紧固螺栓、垫片等有无裂纹、松动、
折断
3、曲轴箱盖、扫气室盖、曲轴箱室压力
释放阀的安装状况;有无变形、裂纹等
4、防振D A M P E R、平衡器等有无裂纹、
损耗、泄露
5、曲轴臂距差的测量
6、该检验的C M S或P M S项目(C M S
检验项目与方法详见后)
对于不采用C M S或P M S检验方法的船,还需要开放检查以下项目:
7、缸盖、缸垫及各种阀
8、活塞头、活塞销、活塞杆
9、甩轴及甩轴瓦、主轴及主轴瓦
10、各种泵(燃油、滑油、冷却水等)
舵近观检验
机A S I S S S 效
用
试
验
1、对替代性动力源及其控制装置进行下列确
认:
A.主操舵装置及副操舵装置(应急舵)的
效用试验
B.主动力元与替代动力源的切换试验
C.舵机指示仪的有效性试验
2、对监视、报警装置的有效性进行以下确认:
无电压警报、过负荷警报、欠相警报、液压
油液位低警报、控制电压无电压警报
3、舵机间与驾驶台的通信装置的试验
开放性试验,参见C M S检验项目表的要求
电
气
电气设备A S
I S
针对以下项目的现状检验:
1、配电板周围的清洁状况、有无杂物的
堆放等
2、电缆的绑扎、固定状况,铠装、包敷
状况,有无脱落、破损、老化等
3、安装在露天环境下的电缆保护管及电
气设备的专科,有无锈蚀、破孔等
4、各处照明灯、指示灯、航行灯的状况
5、有无电气设备的添加、撤除、更改,
有无临时性电缆的架设
6、各种电气仪表的状况,有无破损、计量不准
S S 除A S/I S外追加以下:
1、对所有的电气设备进行绝缘电阻值的
测量
2、发电机的单独及并行运转试验、调试
试验
3、主配电板上各种安全装置的试验(过
电流、逆功率、欠压、优先脱扣、岸电与
船电的互锁等)
4、其他各种互锁装置的效用试验,如泵
舱内的照明与通风装置的互锁
应急电气设备
A S I S S S 外观检验:应急发电机、燃油舱、蓄电池、从放电盘、应急照明
效
用
试
验
1、应急发电机的启动试验(连续6次
启动)
2、在主电源失电的情况下应急发电机的
自动启动试验
3、原动机的安全装置的效用试验
4、应急照明灯的电灯试验
开放检验:对采取C M S的船舶,参见C M S项目表;对不采用C M S的船舶,要进行原动机的开放检验
C MS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备注
主机缸头、缸套、活塞X/E X:在开放状态
下有验船师自
己检查
E:验船师确认
有轮机长提交
的报告
G:一般性检查
*1:如果验船
师是通过观察
孔进行的检查,
则报告上需填
入“G”,并在
报告表格的空
白位置填上“观
察孔”
*2:如自上次开
放检查后的总
十字头销及轴承X/E
曲柄销及轴承X
主轴销及轴承X
增压器X/E
冷却器X/E
辅风机X/E/G
凸轮轴驱动装置X
关
联
泵
滑油泵X/E/G
燃油泵X/E/G
淡水泵X/E/G
海水泵X/E
减速、反转装置X*1
柔性联接节X
推力轴及轴承X
中间轴及轴承X
辅内燃机X/E/G*2辅透平X/
海水泵(冷却、杂用、压载等)X/E
淡水泵(冷却等) X /E /G 运转时间不超过7000h ,则可以用“G ”, 但要在报告表格的空白处填上运转小时数 *3:对于螺杆式空压机,如自上次开放检查后的总运转时间不超过25000h 则可用“G ”但要在报告表格的空白处填上运转小时数 *4:针对用于产生透平驱动蒸汽的锅炉淡水发生器(蒸发
滑油泵 X /E /G 燃油泵
X /E /G 锅炉的强制抽风机
X /E /G
锅炉水泵(给水、循环、放泄) X /E 冷却器(滑油、燃油、水、蒸汽) X /E 加热器(滑油、燃油) X /E /G 加热器(除滑油、燃油外) X /E 空压机 X /E 空气瓶 X 燃油舱 X /E /G 货油泵
X /E 甲板机械、舵机的液压泵 X /E /G 淡水发生器(蒸发器) *4 X /E 冷藏 设备
压缩机 X /E /G *3 冷凝器
X /E
器)
(测厚由有资质
的检测机构进行,
并配合验船师的
安全结构检验,并
提交测厚报告)
说明:
1、字体颜色:
黑色由验船师自己检查
红色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交报告
绿色由有资质的船厂检验并提交检验报告
带有斜体加下滑线的红色和绿色部分,需有验船师在场蓝色需有验船师在场进行开放检验、试验
2、本次坞检公约符合性要求检验项目:
应根据MSC.1/Circ.1392“救生艇释放及回收系统评估和更换导则”,评估每艘这种船舶上配备的现有艇钩系统是否符合经MSC.320(89)号决议修正的LSA规则4.4.7.6.4,4.4.7.6.5和4.4.7.6.6的要求。
如不符合要求,需跟换或者改装。
详细请参阅我司MARINECIRCULAR 20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