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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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度第一批)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度第一批)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度第一批)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5.20•【文号】•【施行日期】2024.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招标投标正文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度第一批)招标评标结果公示项目名称: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度第一批)招标招标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示期限:2024年5月20日10时至2024年5月23日10时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度第一批)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对本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署名反映。

合同段投标人名称综合评分预期中标价(元)推荐顺序第1合同段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98.0917670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97.571738500.00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96.931767000.00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合同段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8.3415150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97.731515900.00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合同段北京中交京华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98.2214500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7.941439880.00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97.911443000.00第三中标候选人第4合同段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7.971356810.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97.651352000.00第二中标候选有限公司人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97.491345000.00第三中标候选人第5合同段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8.0013520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97.991359750.00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97.721345000.00第三中标候选人第6合同段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97.6813299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97.341329900.00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6.821400000.00第三中标候选人第7合同段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7.9512700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第8合同段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8.101238960.00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97.431244400.00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83.661237600.00第三中标候选人第9合同段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97.3612580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96.531237600.00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83.991237600.00第三中标候选人第10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97.2811803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83.591173900.00第二中标候选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

甘肃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48号)的回复主办券商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査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48号)的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会于2017年11月14日下发了《关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4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贵会的要求,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甘肃设计”或“申请人”或“交通设计院”)会同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华龙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正天合律师”)对贵会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逐项核查、落实,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

涉及对《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修订处均以楷体加粗标明,请贵会予以审核。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1、申请材料显示,公开转让说明书在商业模式部分仅简要披露了申请人的资质情况及业务流程。

请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清晰准确披露商业模式,可参照“公司业务立足或属于哪个行业,具有什么关键资源要素(如技术、渠道、专利、模式等),利用该关键资源要素产出什么产品或提供什么服务,面向哪些客户,以何种销售方式销售给客户”,补充披露其商业模式。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三、公司商业模式”中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内容:“三、公司商业模式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提供公路(含桥梁、隧道)、市政道路(含桥梁)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技术服务的服务提供商,持有公路、市政、建筑三大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勘察、咨询、测绘、监理、试验检测等16项甲级资质及景观绿化设计等4项乙级资质,具有交通工程机电综合施工资质、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节能减排等第三方审核资质。

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拼宽设计要点分析

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拼宽设计要点分析

1122017年6月上 第11期 总第263期针对公路改扩建工程特殊性与复杂性,应充分掌握公路沿线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地基土性质、不良地质发育情况,根据改扩建设计需要,应重点对原有公路路基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采用资料收集(原有路基工程勘察设计、竣工、养护等)、现场调查与测量(现有公路路基状况、病害分析、几何尺寸等)、试验检测(原有公路路基填料类型与性质、路基弯沉、承载力等)等方法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运用经验判断、指标对照、统计分析、结构计算等手段,从行车安全性、承载能力、稳定性、规范符合性、功能适应性等方面作出定性或定量的评价。

通过对原有公路沿线建设条件的调查以及原有路基工程的客观评价与论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地形、地物、工程地质条件、资源利用、经济性、建设与管理难易程度等因素,尽量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节约、社会影响小”的发展理念,执行“统筹规划,兼顾长远;注重实效,指标合理;节约资源、绿色环保。

1 路床拼宽路床填料应符合《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 G D30)的要求,路床拼接部位应增强补压,确保拼接密实;受旧路渗水影响,路基强度不足时,可采用不良土置换、掺灰改良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完善排水设施,地下水丰富路段应增设渗沟截水、降水。

2 填方路基拼宽路基填筑前,宜清除旧路边坡绿化、圬工、未经压实的土或其它非适用性土,以满足上层路基填筑压实要求,并应与原有路基排水设施有效衔接,确保排水通畅。

路基填料应符合《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要求,宜采用与原路基填料性质相近或更有利于拼接的填料。

当采用细粒土填筑时,应注意新旧路基间的排水设计,必要时可增设盲沟,以排除路基内部积水,保证路基强度及稳定性。

新旧路基宜采用台阶式拼接方式,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m ,并设向内2%~4%横坡。

当拼宽宽度较小时,可采取超宽填筑或翻挖原有路基等措施,更有利于机械压实,确保路基压实度。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高速公路用地选址的公告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高速公路用地选址的公告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高速公路用地选址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4.07.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
湾段高速公路用地选址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甘肃省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厅报送了关于申请办理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高速公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兰州市红古区、永登县,用地面积273.59公顷。

项目起点位于河桥镇,与规划G341中川至河桥段相接,路线向南经马家坪、沙巴沟,上跨S233和大通河,经窑街镇、海石湾镇,沿G109走廊往东,终点位于王家口,与G6京藏高速连通。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内反馈省自然资源厅,逾期不再受理。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7月29日。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邓家花园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城市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邓家花园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城市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邓家花园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城市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6.04.14
•【字号】
•【施行日期】2016.04.14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邓家花园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城
市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邓家花园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城市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的批复
兰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作的《邓家花园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城市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收悉。

我委于2016年4月1日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进行了评审,并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了复审,现予以通过。

请按专家复审意见修改完善后,衔接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委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查。

附件:《专家复审意见》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
关于邓家花园地下停车场及周边城市环境
提升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专家复审意见
市交通委:
受贵委委托,各位参加本项目评审的专家对本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进行复审。

各专家经认真审阅本报告并充分讨论后,形成以下意见:编制单位对评审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提交的修改后报告内容基本全面,评价分析过程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建议通过本报告复审。

丁小江张国庆李生彬代延军卜新春
2016年4月14日。

山区公路建设中桥隧连接工程设计要点总结

山区公路建设中桥隧连接工程设计要点总结

DOI:10.15913/ki.kjycx.2024.07.024山区公路建设中桥隧连接工程设计要点总结赵国华,成昭(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州730030)摘要:以S25庄天高速清水至宏罗段工程实例为背景,总结不同连接方式下桥隧连接工程设计控制因素及优缺点,从结构受力、防排水设计、工程防护、防撞护栏设置、桥台支座更换及公路运营期行车平顺性等方面,对桥隧连接工程中桥隧衔接、隧接桥、隧包桥3种连接方式进行分析。

关键词:山区公路;桥隧连接工程;设计要点;连接方式中图分类号:U415;U45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6835(2024)07-0091-04山区高速公路受地形、地貌限制,桥隧比例较大,不可避免会出现较多桥梁与隧道相互过渡的工点(简称“桥隧连接工程”)。

依据桥台与洞门的位置关系,桥隧连接工程可分为桥隧衔接(桥梁隧道之间以短路基连接)、隧接桥(桥台起终点桩号与隧道洞门桩号重合)、隧包桥(加大隧道断面,将桥台置于隧道内部)3种类型,本文结合工程实例,对桥隧连接工程的3种连接方式设计要点及优缺点进行总结,以期为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1 项目概况S25庄天高速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庄浪县朱店镇,与在建静庄高速顺接,终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宏罗村,与G30高速相接,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沿线地形地貌起伏较大,以河谷阶地地貌为主,地质复杂。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30g,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特征周期为0.45 s。

清水至宏罗段路线长度为34.85 km,桥隧比例高达95%,桥隧连接工程共计32处,相接型式涵盖隧包桥、隧接桥和桥隧衔接。

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桥隧连接工程的防排水设置、工程防护、防撞护栏设置及桥梁桥台支座更换等与常规结构相比更加复杂且相互影响较大,高速公路桥隧连接方式的确定、桥隧连接段空间交叉影响问题的解决方案较为典型和系统,对类似工程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2 桥隧连接工程设计要点总结2.1 桥隧衔接一般桥台处地形平缓,桥台基础稳定时,隧道洞门根据实际地形可设置于稳定的地基上。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专 用车辆购置项目第二次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 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 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专 用车辆购置项目第二次
西安百特公路养护 技术有限公司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专 用车辆购置第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西安百特公路养护 技术有限公司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3 日 生成
1/24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36.8%。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7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4/2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4
2022 年公路养护工程竣工决算审 甘 肃 至 行 联 众 会 计 计(含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 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7.7
效评价)服务项目
TOP5
2022 年公路养护工程竣工决算审 甘 肃 尚 德 会 计 师 事 计(含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 务所
55.1
效评价)服务项目
TOP6
2022 年公路养护工程竣工决算审 白 银 振 兴 会 计 师 事 计(含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 务所
52.2
效评价)服务项目
TOP7
2022 年公路养护工程竣工决算审 北 京 恒 诚 信 会 计 师 计(含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 事务所有限公司
52.1
效评价)服务项目
TOP2

甘肃湿陷性黄土公路工程地质分区研究

甘肃湿陷性黄土公路工程地质分区研究

第19卷第2期2021年4月水利与建筑工程学报JournalofWaterResourcesandArchitecturalEngineeringVol.19No.2Apr.,2021DOI:10.3969/j.issn.1672-1144.2021.02.017收稿日期:2020 10 24 修稿日期:2020 11 17基金项目: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甘肃省湿陷性黄土地区公路修筑成套技术研究”(1302GKDA009)作者简介:赵天宇(1985—),男,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主要从事公路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测试研究工作。

E mail:zhaoty07@lzu.edu.cn甘肃湿陷性黄土公路工程地质分区研究赵天宇1,王伟锋1,陈 伟2,李论基1,安 亮1(1.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州730030;2.山西农业大学城乡建设学院,山西太谷030801)摘 要:以甘肃黄土地区17条高速公路工程的调查、勘探与测试资料为基础,从湿陷性黄土的分区地貌特征、物理组成、湿陷特性、力学性能等方面,分析工程沿线湿陷性黄土的区域变化规律,并针对公路线性工程及其构筑物的特点,提出了甘肃省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原则、方法及指标体系。

依据三级分区指标体系,将甘肃省湿陷性黄土划分为四个一级分区,九个二级分区和十个三级分区,得到甘肃省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图,并分析不同工程地质分区内黄土的地貌特征、土层厚度、湿陷性能及其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影响,为甘肃省黄土地区公路建设提供了基础研究资料。

关键词:甘肃公路;黄土湿陷性;工程地质分区;分区指标中图分类号:TU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144(2021)02—0094—07EngineeringGeologicalZoningofCollapsibleLoessHighwayinGansuProvinceZHAOTianyu1,WANGWeifeng1,CHENWei2,LILunji1,ANLiang1(1.GansuProvinceTransportationPlanning,Survey&DesignInstituteCo.,Ltd.,Lanzhou,Gansu730030,China;2.CollegeofUrbanandRuralConstructionShanxiAgriculturalUniversity,Taigu,Shanxi030801,China)Abstract:Basedonthesurvey,explorationandtestdataof17highwayprojectsinloessregionofGansuprovince,theregionalvariationrulesofcollapsibleloessalongtheprojecthavebeenanalyzedfromtheaspectsofsubregionalgeomor phologiccharacteristics,physicalcomposition,collapsiblecharacteristicsandmechanicalpropertiesofcollapsiblelo ess.Afterthat,theprinciples,methodsandindexsystemofengineeringgeologicalzoningofcollapsibleloessinGansuprovinceareproposedaccordingtothecharacteristicsofhighwaylinearengineeringanditsstructures.Inthethree-levelindexsystemofengineeringgeologicalzoningmapofcollapsibleloessinGansuprovince,therearefourlevel-1zones,ninelevel-2zonesandtenlevel-3zones.Accordingthemap,thetopographiccharacteristics,soillayerthickness,collapsibleperformanceofloessindifferentengineeringgeologicalzoninganditsinfluenceonhighwayengi neeringconstructionareevaluated.Thisstudycouldprovidebasicresearchdataforhighwayconstructioninloessre gionofGansuprovince.Keywords:Gansuhighway;collapsibilityofloess;engineeringgeologyzoning;zoningindex 甘肃省黄土分布广泛,地质环境极为脆弱,各地区黄土的堆积时代、成生环境及分布厚度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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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一、审核情况(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全称为“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2665,基础层),住所地为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7日,2016年7月25日改制为股份公司,并于2018年3月15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李俊升,控股股东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申请人主营业务包括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技术服务等业务。

(二)审核过程申请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于2019年2月20日正式受理。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并于2月28日发出反馈意见,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于4月1日就反馈意见作出书面回复。

二、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1、关于发行方案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本次发行对象是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为3.81元/股,确定依据是2018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但申请人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其经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95,932.04万元,相当于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13.06元。

对此,要求申请人补充披露:(1)相较于申请人财务经营状况和新三板股票交易情况,本次发行价格是否具有合理性,确定发行价格方法是否合法合规。

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关于定价合理合法性的说明;(2)确定发行对象的方式方法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合法合规。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申请人回复称:(1)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的合理性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62010124号)《审计报告》,申请人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3.81元作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价格向交建集团定向发行股票。

申请人于2018年3月15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截至2019年1月15日一直处于停牌状态,2019年1月16日正式开始交易。

在申请人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及2019年1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前,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以来未发生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无法确认股票二级交易市场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交建集团属于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营业务为甘肃省内重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投资建设。

经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交建集团作为申请人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申请人本次向交建集团定向发行股票,不仅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而且将对申请人拓展外部市场及客户渠道,组建完善的经营销售信息网络,提高市场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同时考虑到申请人作为国有控股与职工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在经营环境的改善、设计合同的取得等各个方面均得益于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了确保交建集团认购申请人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后,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申请人与本次发行对象及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在参照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62010124号)《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8]第126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申请人复合增长率及所属行业的特殊性等因素,最终确定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价格为3.81元/股。

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的合理性及确定发行价格方法的说明》。

申请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及发行价格确定后,分别于2018年12月26日提交公司董事会及2019年1月11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价格已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确定发行价格方法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确定发行对象的方式方法合法合规性说明2018年12月24日,甘肃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对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复函》(甘财资[2018]181号),同意申请人定向发行股票。

2018年12月25日,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交建集团参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事宜的函》函件,同意此次增发事宜按照《甘肃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甘国资发规划[2018]187号)的相关规定,由交建集团董事会决策决定,同意本次增发投资事项列入交建集团2019年度投资计划。

2018年12月25日交建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认购申请人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9年1月3日,甘肃省财政厅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8]第126号)予以备案。

2019年1月7日,甘肃省财政厅出具《关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批复》(甘财资[2019]2号),批复同意本次发行方案,其中确认交建集团为本次定向发行对象。

2019年1月15日,甘肃省财政厅出具《关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确认的批复》(甘财资[2019]4号),批准了公司的国有股权设置。

申请人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国有股占申请人总股本的33.708%。

并对交建集团参与定向发行后申请人国家出资产权比例进行了确认。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下情形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一)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由特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参与增资;”鉴于本次交建集团认购申请人定向发行股票是经其国资监管机构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特定的国有独资企业参与增资的认购行为,交建集团有权决定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认购申请人发行的股票,且上述决策权限已经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确认;同时申请人定向发行股票已取得其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甘肃省财政厅的批复同意,因此,申请人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可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综上所述,申请人本次定向发行价格具有合理性,确定发行价格方法合法合规;确定发行对象的方式方法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主办券商认为,交设股份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具有合理性,确定发行价格方法合法合规;交设股份确定发行股票对象的方式方法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律师认为,交设股份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具有合理性,确认方法合法合规,且发行价格已经交设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确认,并经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准;交设股份本次增资已取得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复,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交建集团,本次发行对象的确认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过程合法合规。

2、关于募集资金用途审核中关注到,申请人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3,717.2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为支付职工薪酬、支付采购款、支付外委地勘、测绘费用和支付日常运营费用,但同时申请人披露在实际使用流动资金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对此,要求申请人补充披露上述对流动资金使用进行调整的具体方式;如未确定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请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存货项目对资金占用情况,补充披露下一步流动资金需求缺口,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申请人回复称:公司以估算的2019年至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基础,按照销售百分比法对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和主要经营性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以下使用2019年至2021年预测数据进行本次流动资金测算,2019年、2020年、2021年预测数据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A.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预计母公司的营业收入自2014年以来持续增长。

母公司从2014年-2018年营业收入如下:项目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万元)29,225.45 34,035.95 40,833.06 52,815.25 55,439.78 增幅32.95% 16.46% 19.97% 29.34% 4.97% 母公司从2014年到2018年营业收入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平均增长率为20.74%。

根据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初步结果,同时综合考虑目前母公司持有的未结算合同情况,预计未来三年母公司收入平均增长率约为10%,对2019年、2020年、2021年母公司营业收入分别按60,983.76万元、67,082.13万元、73,790.34万元进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对以相关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基础,按照各年度收入百分比法对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和主要经营性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公司未来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B.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及结果本次测算以2018年度和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作为基础数据,2019年、2020年、2021年为预测期,根据上述假设,预测数据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2018年/2018年12月31日占营业收入比例2019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021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554,397,779.53 609,837,557.48 670,821,313.23737,903,444.55 应收账款158,296,233.61 28.55% 174,108,622.66 191,519,484.93210,671,433.42 存货53,241.88 0.01% 60,983.76 67,082.13 73,790.34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158,349,475.49 28.56% 174,169,606.42 191,586,567.06210,745,223.76应付账款40,407,453.85 7.29% 44,457,157.94 48,902,873.73 53,793,161.11 预收账款421,300.00 0.08% 487,870.05 536,657.05 590,322.76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40,828,753.85 7.36% 44,945,027.99 49,439,530.79 54,383,483.86 营运资金117,520,721.64 21.20% 129,224,578.43 142,147,036.27156,361,739.9基期营运资金117,520,721.64 129,224,578.43142,147,036.27新增流动资11,703,856.79 12,922,457.84 14,214,703.63项目2018年/2018年12月31日占营业收入比例2019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021年12月31日金需求注:1、以上涉及的所有财务数据主要基于对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主营业务发展预测情况而进行的假设,所有测算数据不作为公司的业绩承诺,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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