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标准和修复过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MW 14058

GMW焊接标准和修复过程

电弧焊—钢

3.要求

3.1 一般可接受标准

3.1.1 电弧焊的类别

3.1.1.1 电弧焊结构

电弧焊结构对产品焊接性能有所要求,除非焊接设计文件中有具体说明,所有的电弧焊是结构性的。

3.1.1.2 电弧焊工艺

电弧焊是在过程装配中安装到相关设备上进行的工艺,对产品的结构性能不做要求,此工艺必须获得产品项目人的认可并在焊接设计文件上签字

3.1.2 电弧焊评估

3.1.2.1 电弧焊结构

评估要求见3.1.3,3.2和3.3

3.1.2.2 电弧焊工艺

评估见3.1.3,3.2.1,3.2.2和3.2.3

3.1.3 填充物

填充金属应使用指定的,若使用非指定的填充金属会造成不一致性

3.2 目测可接受标准

3.2.1 焊接位置

焊接设计文件上一般会指明,从焊接位置到安装6mm内,焊缝位置不正确那么也认为是有差异性的,若要求焊缝是“全部包围”的,那么需要在焊接设计文件中说明,可使用焊接模板确定焊接位置

3.2.2 表面破裂

未经过放大就可视的焊缝表面破裂是不符的

3.2.3 烧穿

若有烧穿情况也是不符要求的

3.2.4 回熔

焊缝若有回熔是不符要求的

3.2.5 焊穿

当底面焊缝焊穿超过2×t最小(最薄的焊接板),对后续装配无任何影响,调试焊接工艺至初始合格设置,对后续装配有影响的,需去除多余焊接金属,调试焊接工艺至初始合格状态,焊穿是不符合要求的

3.2.6 漏焊

对焊接设计文件上要求的一些焊接有遗漏的,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3.2.7 多焊

焊接数量不能超过焊接设计文件上规定,当超过要求焊接数量,焊接工艺需调整至初始合格状态,多焊是不符合要求的

3.2.8 凹陷

凹陷一般发生在焊缝末端,且是不连续的,凹陷不算做有效长度

3.2.9 焊接方向

焊缝不得偏离规定的焊接方向(若在焊接设计文件上有说明)

3.2.10 焊接的可视外观

当焊缝形状变化或焊渣数量增加,焊接工艺需调整至初始合格状态

3.2.11 跳焊

非连续性跳焊,跳焊长度不算做有效长度

3.2.12 翻模

包含翻模的焊缝长度是非连续性的,不算做有效长度

3.2.13 咬边

当焊缝上出现咬边时,根据图1B确定咬边区是否符合要求

图1A 咬边

图1B 可接受咬边

3.2.14 表面气孔

当焊缝上出现气孔,使用图2B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表面气孔是一个独立属性,不能包含在表1允许的最大连续长度中,需单独进行评估,焊缝长度的任25mm的气孔是可接受的,或满足图2B 要求,

图2A表面气孔

图2B可接受性气孔

3.3 可接受测量标准

3.3.1 有效焊接长度(L e)

假设允许最大非连续值未超过表1中所给值,焊缝的有效长度大于或等于要求的焊缝长度(如表

1所示)是可接受的,焊缝超过允许最大焊接长度(L W+2L t)需将焊接工艺调整至初始状态

有效焊接长度:L e=L a-L d

L e=有效焊接长度

L a =实际焊接长度

L d=连接的间断长度

图3 确定焊接长度的可接受性

3.3.2 凸起

假设凸起不会对后续生产或产品性能造成影响,那么对凸起的数量不做限制,对后续装配有影响的,需去除多余焊接金属,调试焊接工艺至初始合格状态

3.3.3 焊接截面

附件A所示横截面是典型的用于汽车焊接设计的焊缝,其他类型的焊缝也可根据附件A所示方法进行评估,表2给出通过规定焊接长度确定要求数量,横截面位置

表2 横截数量和位置要求

3.3.3.1 焊脚长度

从一个焊件上的焊趾到另一个焊件表面的最小距离,当焊脚长度≥0.9×t min(焊接最薄金属),是可接受的

3.3.3.2 焊喉厚度

焊喉厚度是指最小距离减去任意焊根与焊面之间凸起,焊喉≥0.7×t min(焊接最薄金属),是可接受的

3.3.3.3 熔深

熔深<10%t min(焊接最薄金属)时,调试焊接工艺至初始合格状态

3.3.3.4 咬边

满足3.2.13要求的咬边是可接受的

3.3.3.5 内部气孔

满足下列条件的气孔是可接受的:

* 是随机非线性的

* 椭圆孔孔长不超过三倍孔宽

* 任一孔径:

≤t min0.5mm≤3.0mm

≤t min1.0mm>3.0mm

* 所有孔的总面积<焊接横截面的25%

若不能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调试焊接工艺至初始合格状态

3.3.3.6 内裂

用15倍或更小放大镜观测,焊接横截面不能有任何可视破裂

3.3.3.7 翻模

满足3.2.12要求

3.4 电弧焊修复要求

3.4.1 结构

所有已知不符合项都需修复

3.4.2 工艺

不能满足3.2.3要求的需修复,不能满足3.1.2.2调试焊接工艺至初始合格状态

3.5 电弧焊修复过程

3.5.1 所有不符的都需返工,并满足本标准要求,在返工前,先确认焊接修复设备和过程参数,负责修复的操作工也需具备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能力,资历证书

3.5.2 电弧焊修复过程见附件C,修复数据表表明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修复方法,所以修复时需附上修复数据表

4.注释

4.1 术语

可接受标准:是导致焊缝不符的规定的限制

实际焊接长度:沿着焊接中线测得的从焊接始端到末端的距离

电弧焊:通过加热或加压,或两者并用,也可能用填充材料,使工件达到结合的方法

属性:是对表面外观或焊缝的几何结构特征的确认,例如:咬边,气孔和破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