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 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
• 4、第九条 本条对新版检规中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检验程序 进行了明确,实际也是对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定义进行了规 定。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的重要项目(※项)、非重要项目相 比,分类更细,选项原则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一些涉 及查验零部件配置是否合理的项目未予选入或者不再列为重 要项,主要考虑目前已经具有型式试验全面把关的基础,只 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及其调试有可能出现偏差的项目才 保留下来;考虑到检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本 版检规A、B项的设定以保障乘客安全直接相关的内容为选择 原则,一些涉及检修人员安全的项目不再列为重要项,因此, 今后电梯检验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这方面能力素 质的考核把关应当更加严格。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附件A的组成
4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5
6
梳齿与梳齿板 1项
监控和安全装置 13项
附件A的组成
7
8
检修装置 2项
自动启动、 停止 要求
2项
9
10
安全标识 2项
运行检查 3项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A (*)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覆盖范围原则——国质检
锅【2003】174号,附件1。
告知方式:送达、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 告知
1 技术资料
(2)施工方案:安装 单位按照其质量管理 体系文件的规定,履 行审批手续。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1 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国质检锅【2003】251号:现 场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 不得少于2人。 报检时审查;现场查验。
1 技术资料
• (5)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 •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
压力管道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压力管道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1、《安全生产法》2、《行政许可法》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公布,2009年5月1日起施行)4、各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假若有此规定的话)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令第30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2007年6月1日起施行)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公布,2005年7月1日起施行)8、《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公布,2000年1 0月1日起施行)9、《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号公布,2002年3月1日起施行)10、《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2007年11月7日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文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2008年7月16日国质检特[2008]343号文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3、《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6号公布,2009年9月1日起施行)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规则》(质检特函[2009]96号文印发,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1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自1996年7月1日施行)1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二、标准、技术规范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文印发)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TSG Z0001—2009 )》3、《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TSG Z0006—2009 )》4、《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TSG Z0002—2009)》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6、《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05)》11、《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TSG Z0003-2005)》12、《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13、《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TSG ZF002—2005)》1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1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3-2006)》1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1—2009,2009年8月1日起施行)18、《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19、《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2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21、《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4-2010)》2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23、《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24、《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06)》2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D6001-2006)》2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TSG D7001-2005)》27、《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006)》28、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国[2005]220号)29、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3]248号)30、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31、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3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1〕148号)3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号)、34、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35、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三、上级文件1、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2、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4、于实施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9]192号)5、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3]206号)6、关于特种设备事故统计有关问题的说明》(质检锅函[2004]1号)7、《关于特种设备事故统计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通知》(质检特函[2004]51号)8、《关于加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通知》(质检特函[2008]58号)9、《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12、《关于做好2010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0]19号)13、《《关于全面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的通知》(粤质监锅函〔2009〕281号)14、《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质监〔2009〕129号)15、《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与分级实施指南》(质检特函〔2009〕21号)16、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式样17、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国质检锅[2003]194号)18、《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2003]172号四、压力管道设计施工标准1 CJJ28-2004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CJJ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 CJJ34—2002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4 CJJ95—2003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5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宣贯教材6 CJJ104-2005 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7 CJJ105—2005 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8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 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 GB 50029-2003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11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12 GB 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13 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4 GB 50177—2006 氢气站设计规范15 GB 50183-2004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16 GB 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7 GB 50185-93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8 GB 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9 GB 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 GB 50251-200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1 GB 50253—200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2 GB 50264-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23 GB 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24 GB 50350-2005 油气集输设计规范25 GB 50369—2006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6 GB50423-2007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27 GB50424-2007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28 GB50459—2009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压力管道法规、标准目录一、压力管道法规、标准二、压力管道设计施工标准29 GB50460—2008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30 GB50461-2008 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1 GB50470—2008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32 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33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4 HG 20225-95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5 HG/T20644—2000 变力弹簧支吊架36 HG/T20549-98 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国际通用设计体制和方法)37 HG/T20645-98 化工装置管道机械设计规定(国际通用设计体制和方法)38 HG/T20646—98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设计规定(国际通用设计体制和方法)39 HG/T20670-2000 化工、石油化工管架、管墩设计规定40 DL/T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41 DL/T821-2002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范42 DL/T868-200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43 DL/T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44 DL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45 DL5017—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46 DL/T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47 DL/T5054—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48 DL/T5121-2000 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程49 DL/T5121-2000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配套设计算计方法50 DL/T5141-2001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51 SL 281-2003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52 SH3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53 SH3012—2000 石油化工企业管道布置设计通则54 SH3022—99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技术规范55 SH/T3035—2007 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管径选择导则56 SH/T3041—2002 石油化工管道柔性设计规范57 SH3059-2001 石油化工企业管道设计器材选用通则58 SH3064—2003 石油化工企业钢制通用阀门选用、检验及验收59 SH/T3073—2004 石油化工管道支吊架设计规范60 SH/T3108-2000 炼油厂全厂性工艺及热力管道设计规范61 SH/T3122-2000 炼油装置工艺管道流程设计规范62 SH/T3129—2002 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63 SH3401~3410-96 石油化工管道器材标准(合订本)64 SH3501-2001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5 SH3502—2009 钛及锆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66 SH/T3517-2001 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67 SH/T3518-2000 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68 SH/T3523-2009 石油化工铬镍不锈钢、铁镍合金和镍合金焊接规程69 SH/T3542-2007 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70 SY/T0004-98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71 SY 0007-1999 钢质管道及储罐防腐蚀工程设计规范72 SY/T0010-96 气田集气工程设计规范73 SY/T0011-2007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74 SY/T0015。
新老检规比较
原是一般项
现改为重要项
另外需注意门扇两边都要动作可靠(特别是安全触板)。
6.6层门自动关闭装置
原是一般项
现改为重要项
对现场要求提高
7.1无机房作业场地总要求
无要求
新增加
与有机房同等要求。
8.1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无要求
新增加
目前需要根据不同的产品规范测试方法,并且需将测试过程说明成文后标注在控制柜上
4.3轿厢安全门
有要求
增加内容
增加了对轿厢安全门的开启、锁紧的要求更加具体。安全门尺寸:1.8m*0.35m,相邻轿厢的水平距离不大于0.75m等要求。
4.6轿厢面积
有要求
内容修改
给出面积和载重的关系表。
4.7轿厢内的铭牌
有要求
增加内容
增加:改造后的电梯需在铭牌上标明额定载重及人数、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
1.1.5机房或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
只要求机房井道布置图
增加了标注的内容
布置图必须标注: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信息。这样需要以后厂方提供的土建布置图不再是通用的应该对应不同项目的土建结构和不同的要求出据土建布置图。
1.1.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
4.8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有要求
增加内容
增加对讲系统定义:必须是双工的(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半双工的对讲系统不能被采用。五方对讲现在不是强制性要求
5.1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磨损
有要求
内容修改
修改了钢丝绳报废标准
5.3补偿装置
有要求
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回执单安全生产
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回执单1、特种设备简易安装告知单,告知后是否有回执单你好,按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进行告知,应该没有回执单。
这个各地略有区别,按当地要求吧。
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二、告知方式和内容(一)告知方式主要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告知。
(二)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见附件)。
2、告家长书回执单怎么写告家长书回执单的格式:告家长书回执单的写法:尊敬的老师:贵校的回通知我已获悉,并答认真阅读,很感谢学校对孩子的无私关爱和培养,作为家长,深深感激,我一定努力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并期待老师能在如何实现孩子的更好成长方面提出宝贵建议和指导!家长:日期:3、受案回执单与立案回执单有什么区别1.意义不同受理回执单只是说明你报过警,并不代表已经立案。
公安受理回执单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
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
2.作用不同受理回执单是指公安局对涉嫌公民、法人,原告或者其他组织的进行审查后一种回执单。
立案回执单立案通知书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给原告的.被告收到的是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3.时间不同受理一般不超过24小时,但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在法院立案之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你,让你找证据,交答辩状,这时你就知道你被告了,法院不会专门给你发立案通知书。
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填写说明【模板】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填写说明1. 告知书编号:由接收告知书的机构填写。
2. 施工单位名称: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一致。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营业执照》一致。
4. 施工类别:必须选择具体的施工类别,多项施工分别告知。
5. 设备安装地点:设备安装的详细地址。
6. 施工项目联系人:填写施工单位本项目的负责人。
7. 施工项目办公地址:施工队(项目)实际所在办公地址。
《锅炉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明细表》填写说明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改造:是指锅炉发生结构变化或者锅炉燃烧方式发生变化的改造。
重大修理:(1)A级锅炉重大修理:锅筒、启动(汽水)分离器、减温器和集中下降管的更换以及主焊缝的补焊;整组受热面50%以上的更换;外径大于273mm的集箱、管道和管件的更换、挖补以及纵(环)焊缝补焊;大板梁焊缝的修理。
(2)B级及以下锅炉重大修理:锅筒、封头、管板、炉胆、炉胆顶、回燃室、下脚圈和集箱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挖补;受热面管子的更换,数量大于该类受热面管(其分类分为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烟管等)的10%,且不少于10根;直流、贯流锅炉整组受热面更换。
(3)锅炉燃烧器的改造或更换,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2017年第2号)的要求,应当按照锅炉修理的规定履行有关施工告知程序。
2、产品名称:按照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的《锅炉质量证明书》填写。
3、产品型号:按照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的《锅炉质量证明书》填写。
4、额定出口(工作)压力:按照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的《锅炉质量证明书》填写。
5、额定蒸发量:持《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拟安装本企业制造的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或改造本企业制造的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必填项目。
6、额定出水温度:持《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拟安装或改造本企业制造的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为必填项目。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 现行 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目录 2013
特种设备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目录一、法律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二、行政规章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24日修订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三、地方性法规1、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8年5月2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公布)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总局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1、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2、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总局第13号令)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总局第115号令)5、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16号令)6、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2003]172号)7、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8、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国质检法[2004]40号)9、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7〕575 号)10、关于印发《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11、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67号)12、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调整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特〔2009〕478号)13、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 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质检特〔2010〕518号)15、关于改进和加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提升检验能力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2010〕593号16、关于注销新列入淘汰目录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国质检特函〔2011〕369 号)17、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质检特联 [2012]213号)18、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国质检特 [2012]22号)锅炉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总局第2号令)2、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总局第11号令)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总局第14号令)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22号令)5、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劳人锅[1988]2号)6、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劳人锅[1985]4号)7、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国质检 [2001]38号)8、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 [2003]207号)9、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质检 [2003]46号)10、关于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国质检特函[2005]203号)11、关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质检办特函 [2006]144号)12、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402 号)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2、关于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2006]148号)3、关于加强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5191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尿素合成塔生产使用检验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特函[2005] 689号)5、关于将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等5类工业产品实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国质检特[2006]162号)6、关于加强地下储气井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08〕637号)电梯1、关于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函〔2011〕370 号)2、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2013〕14 号)3、关于加强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3〕2号)起重机械1、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总局第92号令)游乐设施1、游乐园管理规定(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2001第85号)2、关于加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嘉年华等游乐活动中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设函[2004]116号)3、关于调整大型游乐设施分级并做好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373号) 客运索道1、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 [2004]495号)作业人员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40号令,2011年重新修订)2、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 (2011年总局第95号令)五、安全技术规范综合管理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1]202号3、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国质检锅[2003]174 号4、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国质检锅[2003]251号)5、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国质检锅[2005]220号)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9、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10、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1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要求12、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13、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1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1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19、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20、锅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制造许可规则21、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2、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锅炉1、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2、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3、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4、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5、锅炉化学清洗规则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7、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8、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9、锅炉安全监察技术规程(TSG G0001-2012)压力容器1、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7、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8、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9、气瓶充装许可规则10、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1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12、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考核大纲1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14、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1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含修改单)16、气瓶型式试验规则17、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8、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20、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3-2011)压力管道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新)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5、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7、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8、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细则电梯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4、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5、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6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起重机械1、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2、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新)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4、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5、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6、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7、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8、流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9、铁路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0、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1、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12、缆索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3、桅杆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4、旋臂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15、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16、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17、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1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19、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客运索道1、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2、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3、客运托牵索道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4、客运缆车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5、客运索道型式试验规则6、客运拖牵索道型式试验细则7、客运索道部件型式试验细则大型游乐设施大型游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29•【文号】质检锅函[2003]51号•【施行日期】2003.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质检锅函[2003]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及许可证编号等工作,我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和《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办法》,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可以从以下网站下载使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网站(),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联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二00三年八月二十九日TSZS004-200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编号:TS申请单位:设备种类:施工类别:申请日期:申请类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所在国││所在省(市、区)│┃┠────────────┼───────┼────────────┼───────┨┃所在市(地)││所在区(县)│┃┠────────────┼───────┴────────────┴───────┨┃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互联网网址││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批准成立机关│┃┠────────────┼───────┼────────────┼───────┨┃营业执照登记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开始工作日期│┃┠────────────┼───────┼────────────┼───────┨┃固定资产(万元)││注册资金(万元)│┃┠────────────┼───────┼────────────┼───────┨┃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职位│┃┠────────────┼───────┼────────────┼───────┨┃质量保证负责人││总人数│┃┠───┬────────┼───────┴─────┬──────┴─┬─────┨┃取得相│认证项目│认证机构│认证日期│认证有效期┃┃关认证││││┃┠───┼────────┼─────────────┼────────┼─────┨┃││││┃┠───┼────────┼─────────────┼────────┼─────┨┃││││┃┠───┼────────┼─────────────┼────────┼─────┨┃││││┃┠───┼────────┼─────────────┼────────┼─────┨┃││││┃┠───┼────────┼─────────────┼────────┼─────┨┃││││┃┃││││┃┠───┼────────┼─────────────┼────────┼─────┨┃││││┃┠───┼────────┼─────────────┼────────┼─────┨┃││││┃┠───┴────────┴─────────────┴────────┴─────┨┃申请代理机构┃┠────────────┬────────────────────────────┨┃机构名称│┃┠────────────┼────────────────────────────┨┃机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代理负责人││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所在国││所在省(市、区)│┃┠───────────┼─────────┼────────────┼───────┨┃所在市(地)││所在区(县)│┃┠───────────┼─────────┴────────────┴───────┨┃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互联网网址││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批准成立机关│┃┠───────────┼─────────┼────────────┼───────┨┃营业执照登记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开始工作日期│┃┠───────────┼─────────┼────────────┼───────┨┃固定资产(万元)││注册资金(万元)│┃┠───────────┼─────────┼────────────┼───────┨┃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职位│┃┠───────────┼─────────┼────────────┼───────┨┃质量保证负责人││总人数│┃┠───┬───────┼─────────┴─────┬──────┴─┬─────┨┃取得相│认证项目│认证机构│认证日期│认证有效期┃┃关认证││││┃┠───┼───────┼───────────────┼────────┼─────┨┃││││┃┠───┼───────┼───────────────┼────────┼─────┨┃││││┃┠───┼───────┼───────────────┼────────┼─────┨┃││││┃┠───┼───────┼───────────────┼────────┼─────┨┃││││┃┠───┼───────┼───────────────┼────────┼─────┨┃││││┃┃││││┃┠───┼───────┼───────────────┼────────┼─────┨┃││││┃┠───┼───────┼───────────────┼────────┼─────┨┃││││┃┠───┴───────┴───────────────┴────────┴─────┨┃申请代理机构┃┠───────────┬──────────────────────────────┨┃机构名称│┃┠───────────┼──────────────────────────────┨┃机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代理负责人││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申请许可类别┃┠────┬──┬────┬────┬────────────┬────┬────┬──┨┃类别│级别│品种│参数│代表设备│原有│ 新申请│备注┃┃(类型)││(型式)│(型号)│(限制范围、典型设备)│许可│许可│┃┃│││││││┃┠────┼──┼────┼────┼────────────┼────┼────┼──┨┃│││││││┃┠────┼──┼────┼────┼────────────┼────┼────┼──┨┃│││││││┃┠────┼──┼────┼────┼────────────┼────┼────┼──┨┃│││││││┃┠────┼──┼────┼────┼────────────┼────┼────┼──┨┃│││││││┃┠────┼──┼────┼────┼────────────┼────┼────┼──┨┃│││││││┃┠────┴──┴────┴────┴────────────┴────┴────┴──┨┃申请人声明与签署┃┠───────────────────────────────────────────┨┃在此,我声明本单位的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和国的有关规定,没有对办理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具有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
TSG T7001-2009宣贯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 EN81-1:1998/A2:2004(即欧洲标 准EN81-1:1998《电梯制造与安 装安全规范》的A2修正案)
一、电梯安装过程,按照附件A规定的检 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规定项目进行检验。
1.4 使用资料B
对象:使用单位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 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01-2009)的规定。
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 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 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 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 容。
2.6 断错相保护 C(类)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 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 置。 检验: (1)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分别断开三相 交流电源的任意一根导线后,闭合主开关, 检查电梯能否启动; (2)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调换三相交流 电源的两根导线的相互位置后,闭合主开关, 检查电梯能否启动
二、对于电梯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按照 附件A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 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 进行检验。 三、对于在用电梯,按照附件A规定的检 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规定项目进行每年 1次的定期检验。
分为八个部分பைடு நூலகம்红字为新增项目)
1、技术资料 2、机房及相关设备 3、井道及相关设备 4、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6、轿门、层门与层站 7、无机房电梯附加检验项目 8、试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7.25•【文号】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施行日期】2013.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告知手续,质检总局办公厅于2009年印发《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告知的性质、方式、内容和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目前,部分地区仍未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告知内容过多、变向审查等问题,企业反响较大。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告知依据及性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
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告知内容及方式(一)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只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告知书”),提交给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给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
泰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泰安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作业指导书为规范我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工作,做到工作规范、统一、有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特制订此作业指导书。
一、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十二条4.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5.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二、告知目的和性质1.目的: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
2.性质: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
三、告知内容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告知书”)2.施工单位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四、告知程序(一)告知报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填报《告知书》,并附报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把告知书抄送给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并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二)告知接收与处理1.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
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
2.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告知后,应及时审查,对无问题的将告知文件存档,并将告知信息录入“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3.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应通知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
1 技术资料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含有电 子元件和(或)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如果有)、 梯级、踏板、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 控制屏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采 用玻璃作护壁板,应采用钢化玻璃。并且在证明文件 上有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 期;
附件A 解读与提示
项目 项目类别
序号
附件A结构
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基本按照检验流程排列
资料
驱动与转向站相邻区域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梳齿与梳齿板、
基本流程
安全、检修、自启动装置
标识
运行检查
附件A的组成
1
2
3
技术资料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4项
附件A的组成
4
5
6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 3、第八条:本条既分别强调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 对不同检验实施的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了明确,又对正 常或者非正常情况下定期检验的周期进行了规定。
• ◇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相比,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不同检验的项 目确定、非正常情况下定期检验周期的动态性,更充分体现了分 类监管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也探索了电梯安全监察、监督 管理新的方向,即今后电梯安全预防工作不仅要控制事故,还将 在降低电梯故障率方面做出努力。特别是第四款规定的明确,将 提升业主和公众对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及物业单位的监督效果,对 促进小业主督促物业单位选择水平高的维护保养单位有推动作用。 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电梯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的确定符合实际需要, 条款内容很容易理解,但执行时应当注意:一是企业应注意根据 相关项目检验性质的不同,按对应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二是检 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既不能完全按照附件B的格式,更不能完全 按照附件C的格式,应当以附件B规定格式为主。其中,封面、注 意事项页、结论页均按照附件B规定执行,检验项目页中各个分 项目按照实际执行情况组合,结论页备注栏中一定要列明哪些项 目是按照监督检验要求进行的,哪些项目是按照定期检验要求进 行的;
施工XX范文施工XX的范本
施工XX范文施工XX的范本范文如下:施工通告尊敬的居民及商户:xxxx区污水治理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于xx年9月23日对xx村路段道路进行开挖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广大市民进入施工路段,注意安全,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行,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谢谢合作,特此通告!xx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年xx月xx日施工安全措施具体内容: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
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②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③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2012杂物电梯检规心得
SSEI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学习心得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黄国藩SSEI内容简介⏹一、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编制背景⏹二、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的概况⏹三、杂物电梯检验规则正文与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正文的比较⏹四、杂物电梯检验规则附件A解读⏹五、杂物电梯检验规则附件B、C及D提示一、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编制背景1)、编制背景:尽管我国在2000年由建设部根据英国标准组织编制了我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135-2000《杂物电梯》,但它是按BS5655-1989非等效采用的,该英国标准距今已有二十年之久,而这二十年间随着世界电梯技术的发展,欧洲杂物电梯标准已作了多次重大的修订,JG135-2000标准已不适用于目前的电梯发展现状。
因此,有必要按最新的国外先进标准制定我国的《杂物电梯》国家标准。
2)、主要技术依据:a) EN81-3:2000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b)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c) GB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 GB/T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f) GB/T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3)、编制原则:我国电梯主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21240-2007《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分别修改采用EN81-1:1998和EN81-2:1998,这两项标准在我国电梯领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本标准编制原则为等同采用EN81-3:200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并在调查国内外电梯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水平的基础上起草,除编辑性修改外,原则上不进行较大的技术性修改。
第九章杂物电梯及检规标准
• 限速器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不小于3mm,安 全系数不小于8,绳轮的节圆直径不小于钢 丝绳直径的30倍。 • 二.缓冲器 • 木材的缓冲器仅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0.3m/s的电梯。 • 三.下行障碍保护装置 • 而曳引驱动电梯在遇到障碍使钢丝绳打滑 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在超过全行程正常运 行时间10秒前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 持停止状态。
• 四.停止开关 • 在底坑的入口处和无主开关的机房入口处应设置 停止开关。 • 五.运行控制
• 运行控制一般有基站控制型和层站相互控制型。
前者只在基站设各层的操作按纽,而其他层站只
设呼梯蜂鸣按纽,在其他层站呼梯或要轿厢到另
一层站时,用蜂鸣器按纽通知基站,由基站对轿 厢运行进行操纵。而相互控制型在每个层站都有
不同驱动方式杂物电梯的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 覆盖。 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 第(3)项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提出了具体 要求,而03版杂物梯检规仅要求具有产品合格 证。 第(4)项对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 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的调试证书提出了要求 。与03版杂物梯检规相比,增加了5种型式试 验合格证:门锁装置、破裂阀、含有电子元件 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 如对型式试验合格证的真实性有疑问,可在国 家质检总局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上核查(型式 试验合格证信息建设正在进行中),或要求制 造单位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通过比对型 式试验报告中的信息或向相应的型式试验机构 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
• 曳引驱动的钢丝绳一般公称直径不小于 6mm,强制驱动和额定载重量小于25Kg的 曳引驱动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不小于5mm, 驱动机构的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 径应不小于悬挂钢丝绳公称直径的30倍。 • 钢丝绳与轿厢、对重或悬挂部位的连接, 可采用金属或树脂铸灌锥套、自锁楔形绳 套、绳夹固定和插接绳环等方法,但连接 部位的强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破断负荷的 80%。
压力管道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压力管道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1、《安全生产法》2、《行政许可法》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公布,2009年5月1日起施行)4、各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假若有此规定的话)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令第3 0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2007年6月1日起施行)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公布,2005年7月1日起施行)8、《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公布,200 0年10月1日起施行)9、《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号公布,2002年3月1日起施行)10、《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2007年11月7日国质检特函〔20 07〕910号文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2008年7月16日国质检特[2008]343号文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3、《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6号公布,2009年9月1日起施行)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规则》(质检特函[2009]96号文印发,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1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自1996年7月1日施行)1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二、标准、技术规范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文印发)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TSG Z0001-2009 )》3、《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TSG Z0006-2009 )》4、《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TSG Z0002-2009)》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6、《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05)》11、《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TSG Z0003-2005)》12、《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F001-2006)》13、《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TSG ZF002-2005)》1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1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3-2006)》1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1-2009,2009年8月1日起施行)18、《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19、《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2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21、《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4-2010)》2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23、《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24、《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06)》2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D6001-2006)》2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TSG D7001-2005)》27、《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 (TSG D2002-2006)》28、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国[2005]220号)29、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3]248号)30、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31、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3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1〕148号)3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号)、34、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35、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三、上级文件1、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2、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4、于实施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9]192号)5、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3]206号)6、关于特种设备事故统计有关问题的说明》(质检锅函[2004]1号)7、《关于特种设备事故统计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通知》(质检特函[2004]51号)8、《关于加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通知》(质检特函[2008]58号)9、《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12、《关于做好2010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0]19号)13、《《关于全面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的通知》(粤质监锅函〔2009〕281号)14、《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质监〔2009〕129号)15、《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与分级实施指南》 (质检特函〔2009〕21号)16、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式样17、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国质检锅[2003]194号)18、《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2003]172号四、压力管道设计施工标准1 CJJ28-2004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CJJ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 CJJ34-2002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4 CJJ95-2003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5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宣贯教材6 CJJ104-2005 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7 CJJ105-2005 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8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 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 GB 50029-2003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11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12 GB 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13 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4 GB 50177-2006 氢气站设计规范15 GB 50183-2004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16 GB 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7 GB 50185-93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8 GB 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9 GB 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 GB 50251-200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1 GB 50253-200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2 GB 50264-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23 GB 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24 GB 50350-2005 油气集输设计规范25 GB 50369-2006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6 GB50423-2007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27 GB50424-2007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28 GB50459-2009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压力管道法规、标准目录一、压力管道法规、标准二、压力管道设计施工标准29 GB50460-2008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30 GB50461-2008 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1 GB50470-2008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32 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33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4 HG 20225-95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5 HG/T20644-2000 变力弹簧支吊架36 HG/T20549-98 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国际通用设计体制和方法)37 HG/T20645-98 化工装置管道机械设计规定(国际通用设计体制和方法)38 HG/T20646-98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设计规定(国际通用设计体制和方法)39 HG/T20670-2000 化工、石油化工管架、管墩设计规定40 DL/T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41 DL/T821-2002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范42 DL/T868-200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43 DL/T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44 DL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45 DL5017-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46 DL/T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47 DL/T5054-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48 DL/T5121-2000 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程49 DL/T5121-2000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配套设计算计方法50 DL/T5141-2001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51 SL 281-2003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52 SH3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53 SH3012-2000 石油化工企业管道布置设计通则54 SH3022-99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技术规范55 SH/T3035-2007 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管径选择导则56 SH/T3041-2002 石油化工管道柔性设计规范57 SH3059-2001 石油化工企业管道设计器材选用通则58 SH3064-2003 石油化工企业钢制通用阀门选用、检验及验收59 SH/T3073-2004 石油化工管道支吊架设计规范60 SH/T3108-2000 炼油厂全厂性工艺及热力管道设计规范61 SH/T3122-2000 炼油装置工艺管道流程设计规范62 SH/T3129-2002 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63 SH3401~3410-96 石油化工管道器材标准(合订本)64 SH3501-2001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5 SH3502-2009 钛及锆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66 SH/T3517-2001 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67 SH/T3518-2000 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68 SH/T3523-2009 石油化工铬镍不锈钢、铁镍合金和镍合金焊接规程69 SH/T3542-2007 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70 SY/T0004-98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71 SY 0007-1999 钢质管道及储罐防腐蚀工程设计规范72 SY/T0010-96 气田集气工程设计规范73 SY/T0011-2007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74 SY/T0015.1-98 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75 SY/T0015.2-98 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跨越工程76 SY/T0027-2007 稠油注气系统设计规范77 SY/T0082.2-2006 石油天然气工程初步设计内容规范第1部分:管道工程78 SY/T0082.3-2006 石油天然气工程初步设计内容规范第1部分:天然气处理厂工79 SY/T0510-1998 钢制对焊管件80 SY/T0518-2002 油气管道钢制对焊管件设计规程81 SY/T0609-2006 优质钢制对焊管件规范82 SY/T0379-98 埋地钢质管道煤焦油瓷漆外防腐层技术标准83 SY 0402-2000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4 SY 0466-97 天然气集输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85 SY 0470-2000 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6 SY 4104-95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道穿跨越工程87 SY 4109-2005 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88 SY 4116-2008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监理规范89 SY4203-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站内工艺管道工程90 SY4204-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91 SY4207-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穿跨越工程92 SY 4208-2008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93 SY 4209-2008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天然气净化厂建设工程94 SY/T10043-2002 泄压和减压系统指南95 SY/T10044-2002 炼油厂压力泄放装置的尺寸确定、选择和安装的推荐作法96Q/ CNPC59-2002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97 Q/CNPC78-2002 管道下向焊接工艺规程98 Q/CNPC93-2003 埋地钢制管道线路工程流水作业施工工艺规程。
二建《机电实务》优先掌握知识点
优先掌握内容:P17独立光伏发电也叫离网光伏发电。
主要由太阳能电池组件、充放电控制器、蓄电池组成,若要为交流负载供电,还需要配置交流逆变器。
并网光伏系统组成:主要由光伏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公共电网、监控系统组成。
P25机电工程测量的作用:1.机电工程测量包括对设备及钢结构的变形监测、沉降观测,设备安装划线、定位、找正测量,工程竣工测量等,以保证将设计的各类设备的位置正确地测设到地面上,作为施工的依据。
2.工程测量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P25(二)机电工程测量的主要内容3.变形观测。
随着施工的进展,测定已安装设备在平面和高程方面产生的位移和沉降,收集整理各种变化资料,作为鉴定工程质量和验证工程设计、施工是否合理的依据。
P25机电工程测量的特点2.精度要求高。
相比土建的建筑物,机电工程测量的精度误差要求要精确得多,有些精度要求较高的设备其标高和中心线要求近乎零偏差。
工程测量应遵循“由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细部”的原则P41专项施工方案(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P46(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一、二级焊缝。
(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级焊缝(3)大跨度的一级焊缝。
P49P62P68配电装置的主要整定内容重合闸延时整定和重合闸同期角整定。
序过电流保护整定:电流元件整定、时间元件整定和方向元件整定。
过电压范围整定和过电压保护时间整定电流元件整定和时间元件整定。
过负荷电流元件整定和时间元件整定。
P71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1)电力变压器新装注油以后,大容量变压器必须经过静置12h才能进行耐压试验。
特种设备、消防、防雷等专项验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管材的许用应力从哪里查?? GB/T20801.2 材料
注意一个管材许用应力 开始下降的温度!!
250℃
二、特种设备验收中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
TSG D0001-2009 第六十一条 管道安装工程竣工后,安装单位及其无损检测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中的管道安 装及其检测资料单独组卷,向管道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方技术负责人)提交安 装质量证明文件,并且由管道使用单位在管道使用寿命期内保存。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和格式参照附件D; (2)管道安装竣工图,至少包括管道轴测图、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单等; (3)管道轴测图上标明管道受压元件的材质和规格、焊缝位置、焊缝编号(区 别现场固定焊的焊缝和预制焊缝)、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局部或者抽样无 损检测焊缝的位置、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缝位置等,并且能够清楚地反映 和追溯管道组成件和支承件; (4)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者复验、试验报告(由使用单位或 其委托方采购的管道元件除外); (5)管道施工检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检验和试验报告; 提交安装质量证明文件时,同时还需要提交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二、特种设备验收中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
以下工业管道是否需要进行安装告知和监检?
管线号 介质
材质
类别
规格
外径 壁厚 mm mm
操作条件 设计条件
温度 压力 温度 压力 ℃ Mpa ℃ Mpa
水压 试验 压力
是否需要 告知和监检
CO9001 CO 0Cr18Ni9 GC1 DOW20601 除氧水 20# GC2 FLG10701 气体放空 20# GC2 FLG10702 气体放空 20# GC2 IA31101 净化风 20# GC2
自动扶梯检规则讲解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 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 路的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 应在打开门或活板门后能方便地操纵 。
•2.6辅助设备开关C
附件1。
02版检规无此要求。
1 技术资料
(2)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覆盖范围原则。与第(1)项所述相同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含有电子元件和 (或)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如果有)、梯级、踏板、 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控制屏等安全 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采用玻璃作护壁板, 应采用钢化玻璃。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整机制造单位的 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1.3项,与安装监检类似;还需查验1.4项。 •如果安装监检的试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 装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 、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日常 维护保养合同内容范本,以及关于“按照规定配备的电 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的交接 备忘录。
•2、驱动与转向站 •2.1维修空间的要求
与老检规的主要不同点
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A)
老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1997 (3)项目分类:重要项, 一般项; (4)检验方法描述较详细 ;大多由检验人员现场操作
新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2011;EN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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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简化手续,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现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及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告知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即可施工,告知不属于行政许可。
二、告知方式和内容
(一)告知方式主要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告知。
(二)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见附件)。
三、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告知机构的地址、邮编、传真或电子邮件地址。
有条件的应建立网上接受告知系统,可采取网上接受告知。
(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告知后,应及时审查,对无问题的将告知文件存档,并将有关情况通知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机构和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要监检的检验机构即可。
(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与施工单位联系,确认其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停止施工,必须在有关问题纠正后,才可继续施工。
(四)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告知时应当便利施工单位为原则,不得任意增加本通知附件以外的告知内容。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施工单位在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时,可以按照附件内容进行告知。
此前关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此通知转发有关单位。
附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注1)
告知单编号(注2):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注1:告知单按每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各填写一张。
注2: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年份(4位)。
注3:按安装、改造、维修分别填写。
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