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爆炸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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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19年冶金行业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 故12起,死亡46人,同比增加3起,增加9人, 分别上升33.3%、24.3%,发生一起一次死亡 32人特别重大事故。
较大及以上事故主要为中毒窒息、高空坠落、爆炸、 灼烫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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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较大事故案例
(1)2019年9月23日,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煤气发电厂在新建的燃 气锅炉调试过程中发生煤气爆炸,造成13人死亡,8人受伤。 (2)2019年2月9日,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召欣冶金有限公司发 生炉底烧穿事故,10人死亡,6人受伤。 (3)2019年4月4日贵州水城钢铁集团公司高炉内衬坍塌导致8人死亡, 3人重伤,8人轻伤。 (4) 2019年10月26日首钢煤气泄漏,造成9人死亡。 (5)2019年1月6日,贵州水城钢铁集团公司氧气厂3号制氧机在检 修时,空分塔发生珠光砂喷砂事故,造成7人死亡,21人受伤。 (6)2019年3月30日,河北唐山市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高 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 (7)2019年4月18日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钢水包脱 落,钢水外溢,造成32人死亡,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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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较大事故案例
(8) 2019年10月18日鄂钢公司能源动力厂热力车间锅炉房顶部 平台上发生高炉煤气中毒事故。导致14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
(9) 2019年12月24日河北遵化港陆钢铁有限公司2号高炉重力 除尘器顶部泄爆板爆裂造成煤气泄漏共造成17人死亡。
(10)2009年8月21日邢台龙海集团南宫双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除尘器平台上进行开箱体阀门引煤气、关放散阀门等操作。由于煤气 大量下泄,而4人又未按规定戴防毒面具,造成当场中毒熏倒,后又 有3人盲目施救,相继中毒,共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炉况失常应急差 发生爆炸损失重

炉况失常应急差 发生爆炸损失重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炉况失常应急差发生爆炸损失重2006年3月30日8:39分左右,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5#450立方米高炉发生炉顶爆炸事故,导致6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事故经过:2006年3月30日,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原定5#高炉进行计划检修,但由于当日夜班炉温向凉,5:40高炉产生悬料,并且风口有涌渣现象。

值班工长董XX及时通知车间主任李XX、生产厂长翟XX。

车间主任、生产厂长分别于6:00、6:20到达现场采取措施。

6:10减风到146千帕,6:25左右II号风口有渣烧出,看水工及时用冷却水封住,由于担心高炉产生崩料后灌死并烧穿风口,高炉改常压操作,为紧急休风作准备。

6:35改切断煤气操作,炉顶、重力除尘器通蒸汽。

6:50观察炉况比较稳定,又减风到70千帕,稍后又发现有风口涌渣现象。

7:10加风到89千帕,压量关系转好,但顶温明显上行,为控制炉顶温度,从7:35开始间断打水,控制顶温在300-350度。

8:15左右高炉工况呈好转趋势。

但发现此间料尺没有动,怀疑料尺有卡阻,值班工长董XX叫2名煤防员、2名检修人员到炉顶平台对料尺进行检查。

在8:39分左右,炉内塌料引起炉顶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炉顶4人全部遇难,渣口平台处2人死亡),6人受伤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国丰公司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伤者,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抢险和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后,炼铁厂按照《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的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报告给了公司,公司相关领导当即赶赴现场同时紧急启动《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副总经理肖XX指挥炼铁厂高炉休风、切断所有煤气、氧气、氮气;并组织职工全力抢救受伤职工,安排危险岗位职工撤离事故现场,以防造成新的伤害;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避免隐患危及全员安全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以配合事故调查。

9点左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区五套班子到达现场,立即召开会议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由丰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抢险救灾指挥部由抢险救灾指挥组和善后处理组组成,由区直各相关部门、丰南镇政府和国丰共同组织,主要负责抢险和善后工作。

炉况失常应急差 发生爆炸损失重

炉况失常应急差 发生爆炸损失重

炉况失常应急差发生爆炸损失重2006年3月30日8:39分左右,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5#450立方米高炉发生炉顶爆炸事故,导致6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事故经过:2006年3月30日,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原定5#高炉进行计划检修,但由于当日夜班炉温向凉,5:40高炉产生悬料,并且风口有涌渣现象。

值班工长董XX及时通知车间主任李XX、生产厂长翟XX。

车间主任、生产厂长分别于6:00、6:20到达现场采取措施。

6:10减风到146千帕,6:25左右II号风口有渣烧出,看水工及时用冷却水封住,由于担心高炉产生崩料后灌死并烧穿风口,高炉改常压操作,为紧急休风作准备。

6:35改切断煤气操作,炉顶、重力除尘器通蒸汽。

6:50观察炉况比较稳定,又减风到70千帕,稍后又发现有风口涌渣现象。

7:10加风到89千帕,压量关系转好,但顶温明显上行,为控制炉顶温度,从7:35开始间断打水,控制顶温在300-350度。

8:15左右高炉工况呈好转趋势。

但发现此间料尺没有动,怀疑料尺有卡阻,值班工长董XX叫2名煤防员、2名检修人员到炉顶平台对料尺进行检查。

在8:39分左右,炉内塌料引起炉顶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炉顶4人全部遇难,渣口平台处2人死亡),6人受伤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国丰公司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伤者,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抢险和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后,炼铁厂按照《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的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报告给了公司,公司相关领导当即赶赴现场同时紧急启动《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副总经理肖XX指挥炼铁厂高炉休风、切断所有煤气、氧气、氮气;并组织职工全力抢救受伤职工,安排危险岗位职工撤离事故现场,以防造成新的伤害;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避免隐患危及全员安全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以配合事故调查。

9点左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区五套班子到达现场,立即召开会议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由丰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抢险救灾指挥部由抢险救灾指挥组和善后处理组组成,由区直各相关部门、丰南镇政府和国丰共同组织,主要负责抢险和善后工作。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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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冶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 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冶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
总局对全国冶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属地监管 分级负责
【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冶金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规定。 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配备1人以上
(3‰)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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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八条 冶金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四)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五)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六)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冶金企业安全费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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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共分为五章三十九条:
第一章 总则(共4条,规定了《本规定》的目的、适用
范围、冶金行业安全监管体制、责任主体)
第二章 安全保障(共26条,是对冶金企业的安全监管
的技术要求)
第三章 监督管理(共5条,是安监部门和监管人员对冶
金企业的监管要求)
第四章 罚则(共3条,是对监管人员及冶金企业违反
(11)2009年8月24日,山西省临汾市志强钢铁公司在引用3#高炉煤气对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24”灼烫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24”灼烫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1·24”灼烫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月24日6时10分,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第二炼铁厂2#高炉车间发生一起灼烫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安监局、丰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依法依规调查,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丰南区人民政府同意,1月24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和区总工会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1·24’灼烫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了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第二炼铁厂(以下简称国丰公司第二炼铁厂)于1996年建成投产,集烧结、炼铁为一体,拥有450立方米高炉3座、110平方米烧结机2台、喷吹煤系统2套,年产铁180万吨、烧结矿280万吨。

现有员工1153人。

国丰公司第二炼铁厂设有安全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7人,兼职安全员每班组1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1月23日23时30分,国丰公司第二炼铁厂2#高炉车间丁班召开班前会议,工长尹洪伟布置当班工作并对各岗位提出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23时45分,丁班开始接班,炉前组组长郑振龙和铁口工刘立辉、田志刚进入工作岗位。

1月24日0时55分,丁班组织第一次出铁。

2时20分,丁班组织第二次出铁。

冶金企业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冶金企业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 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63976起,死亡137070人。其中,工矿 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 15597起,死亡17315人;消防火灾事故254811 起,死亡2497人;道路交通事故 667507起,死亡104372人;水上交通 事故 634起,死亡和失踪 498人;铁路路外伤亡事故 12640 起,死亡 8530人。
生产安全事故:是人们在生产经营过程 中发生的事故。—《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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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的特性
(1)因果性:“事出有因”、“无风不起浪”。
(2)随机性:“防不胜防”,如果安全防护意识不 强,防范措施跟不上,事故甚至于事件就会随时、 随地发生。
(3)潜伏性:表面上,事故的发生是突然的,事故 上都经过了一定的潜伏时期,只有当诱因、外部 条件综合到一起时才发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存 在着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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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故的分类
(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 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事故的主要原因依次为:违章操作和误操作,技 术设备缺陷和防护装置缺陷,安全技术和操作技 术不熟悉,作业环境条件缺陷,以及安全规章制 度执行不严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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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冶金生产中,煤气、氧气生产过 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事故类别
和原因
• 1.煤气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及事故类别和原因
• 冶金生产中大量产生和使用煤气的有:高炉煤气,焦炉 煤气,转炉煤气,发生炉煤气和铁合金煤气。各种煤气 的组成成分及所占百分比各不相同,主要成分为一氧化 碳、氢气、甲烷、氮气、二氧化碳等。

公司爆燃事故的调查报告

公司爆燃事故的调查报告

公司爆燃事故的调查报告2017年8月12日13时40分,唐山市德信锅炉安装修理有限公司在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lng车间预加氢塔进行板结清理减阻作业时发生爆燃事故,事故造成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5万元。

由于事故伤者对原有事故调查报告存在异议,多次上访,2020年1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的相关规定,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县应急局、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和县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8·12”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两名安全生产专家(化工专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在前期事故核查的基础上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结合现有现场情况从停机置换、作业检测、现场监护管理和票证审批等多方面进行技术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

1、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公司)。

成立于1999年8月18日,注册号码:911303226011867606,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6亿元,公司经营场所:昌黎县靖安镇达子营村北。

经营范围:带钢、连铸胚、面包铁、线材、棒材生产、销售;氧气、氮气自产自用;经销烧结矿、铁精粉等,有效期至2029年8月17日。

事发时,公司职工8000人,设有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安监处长1名,安监副处长2名,安全管理员16人。

lng车间为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下设生产车间,其主要功能是将焦炉煤气转换为液化天然气。

该车间共有员工100人,管理人员共计8人,其中有主任、设备主任、高级工程师(生产主任)主任助理各1名,工段长4名。

河北省冶金企业安全事故

河北省冶金企业安全事故

迁安市松汀钢铁有限公司第二炼铁厂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5年8月11日13时30分左右,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第二炼铁厂6#高炉,在扒炉作业中发生坍塌事故,砸伤1名工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2015年7月30日11时50分左右,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工人在更换南料衬板时,北侧料车忽然下滑造成南侧料车上升,将3名工人挤伤,经送医院救治,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河北德鑫钢管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5年7月21日17时58分左右,河北德鑫钢管有限公司生产车间1名操作工在吊装移动钢管至倒棱工位过程中,因吊绳斜吊被两钢管挤压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部南区煤粉车间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5年6月25日9时10分左右,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部南区煤粉车间进行二期中速磨检修工作时,发现中速磨区域有漂移煤气,致1名工人煤气中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河北钢铁集团宣钢公司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5年6月1日16时10分,河北钢铁集团宣钢检修公司工人在停用的一钢轧厂棒材车间3#电磁吊检查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河北华西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5年4月14日4时左右,河北华西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三车间1名当班工人在对3号高炉炉顶点检过程中,站在受料斗人孔梯第四节查看斗内情况时,突然煤气中毒,跌入受料斗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宣钢焦化厂配煤车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5年3月26日1时10分左右,宣钢焦化厂配煤车间煤5皮带着火,1名工人在逃生过程中,从煤5转运站窗口坠落,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015年3月19日10时左右,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2号高炉热风炉恢复生产升温过程中,在热风炉烟道与烟囱法兰连接处发生煤气泄漏,造成正在热风炉进行巡检的1名工人和正在热风炉附近回收耐火砖的唐山市国亮特殊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3名工人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04•【文号】安委办函〔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2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北京冬奥会期间,钢铁、电力等行业企业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2月6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炼铁总厂球团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系统一灰斗因脱硫灰料位过高、重量过重,导致灰斗内部横拉杆断开,灰斗底部突然开裂,脱硫灰大量涌出,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2月15日,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电厂”)一锅炉布袋除尘器钢结构支撑件因老化、强度降低,支撑件连接部位断裂,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

2月18日,广东省惠东县华业铸造厂(以下简称“华业铸造厂”)一电弧炉在炉内留存钢水的情况下更换侧壁氧枪,先将未通冷却水的氧枪插入炉内,再接冷却水软管,导致氧枪因高温且长时间失去冷却水保护而焊缝开裂,在通入冷却水后,大量冷却水进入钢水中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且该事故存在瞒报行为。

经初步调查,以上3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暴露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追求高效率丧失安全底线。

华业铸造厂擅自改变电弧炉原有工艺设计,在出厂时只有一个炉门氧枪的基础上,私自增设了两个侧壁氧枪,以增加供氧强度,缩短炼钢时间,提高冶炼效率。

而增设的氧枪未配备联锁、报警装置,靠人工观察氧枪是否漏水,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完全丧失了安全底线,这是典型的为了发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逾越红线的行为。

二是野蛮作业带来高风险。

冶金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教材

冶金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教材

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安全法律法规
4 批评、检举、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 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 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指令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等,有权拒绝执行。
2.5.1 对班组人员在生产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5.2 认真组织安全活动日和班前后会,注意班中安全动向, 随时进行教育。 2.5.3 身体力行教育职工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
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2.5.4 在班组作业区域内认真执行定置管理标准,保持作业场 地、休息室文明整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5.5 对现场隐患要迅速排除,无力解决的要采取临时可靠防 范措施,同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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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 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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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 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
1 自觉遵章守纪的义务:
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
安全法律法规
2 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 识的义务:
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 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 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安全基础知识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10·1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10·1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10·1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0月11日14时30分,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第一炼铁厂辅助车间机车班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安监局、丰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依法依规调查,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丰南区人民政府同意,10月12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和区总工会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10·11’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了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注册资金40316.76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震,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00400003022,是由港中旅集团控股,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于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包括炼铁高炉10座(450立方米高炉8座、1780立方米高炉2座)、炼钢转炉8座(50吨转炉3座、80吨转炉3座、120吨转炉2座)、热轧生产线5条(窄带钢热轧线2条、620轧线1条、1450mm连铸连轧线2条)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具备年产铁、钢、材各850万吨及120万吨冷轧产品生产能力。

国丰公司分为南北两个生产区,设五个生产厂及十二个职能处室,并设有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监察部)。

唐山国丰钢铁公司高炉爆炸事故

唐山国丰钢铁公司高炉爆炸事故

唐山国丰钢铁公司高炉爆炸事故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爆炸事故2006年3月30日8时39分,由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与唐山市丰南县胥各庄镇经济开发总公司联合投资兴办的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1铁5号高炉在进行检修时发生高炉炉顶爆炸,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

据专家初步分析,造成高炉爆炸的原因是:由于高炉悬料3小时,炉内形成较大空间,且炉顶温度逐步升高超过规定,断续打水40分钟,当料柱塌下时,炉顶瞬间产生负压,空气和混有未汽化水的冷料进入炉内,遇高温煤气后发生爆炸。

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之中。

这是近一年多来,继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召欣冶金有限公司炉底烧穿事故(10人死亡,6人受伤)、辽宁省锦州市凌海电力制钢有限公司制钢车间沪渣喷溅事故(死亡5人,重伤3人,轻伤8人)、贵州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珠光沙喷沙事故(死亡7人,受伤21人)等多起重特大事故后,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发生的又一起重大伤亡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暴露了冶炼加工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及中央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冶炼加工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做好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工作。

各相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基层管理工作,并针对点多面广等实际情况,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不留死角,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

各相关中央企业要狠抓安全生产的超前防范工作,完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分析安全生产问题,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控和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煤气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煤气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5”煤气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6月25日9时12分,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部南区煤粉车间在进行中速磨检修过程中,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6月26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5’煤气中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部成立于2013年5月26日,下辖炼铁北区、炼铁南区、焦化一区、焦化二区、不锈钢区、中厚板区和青龙炉料区。

主要从事生铁、焦炭、球团矿生产,年产生铁1600万吨、焦炭550万吨、球团矿200万吨。

炼铁部各区均设有安全科、生产科、技术科、设备科和综合办公室等科室,现有员工9500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7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2015年6月25日,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部南区煤粉车间进行中速磨检修,检修主要内容为:中速磨内部检查、给煤机检查加油、皮带检查加油和天车电气检查。

7时30分,煤粉车间作业长王宏强和副作业长宋小军在车间作业区会议室组织召开由乙班全体人员参加的检修工作布置会,王宏强明确了检修项目和检修安全预案,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

会议结束后,乙班班长谢海琨组织本班人员谢德国、任维阁、苑立和郭瑞岩召开班前会,进一步安排工作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谢海琨安排郭瑞岩负责中速磨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关闭焦气盲板、高炉煤气烧嘴手动阀和中速磨灭火氮气盲板及悬挂警示牌。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3.30”5#高炉炉顶爆炸事故通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由首钢、唐钢5名同志组成专家组,对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公司)5#高炉爆炸事故进行了现场调查。

通过对5#高炉爆炸事故现场勘察、查看原始资料及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对技术层面和相关问题分析如下:一、事故经过国丰公司发生事故的5#高炉容积为450m3,于2004年11月投产,投产后运行工况良好。

2006年3月30日原定5#高炉进行计划检修,但由于当日夜班炉温向凉,5:40分高炉产生冷悬料,并风口有涌渣现象。

值班工长董立新及时通知车间主任吕玉国、生产厂长翟春满。

车间主任、生产厂长分别于6:00、6:20到达现场,采取措施。

6:10分减风到146千帕,6:25分左右11号风口有渣烧出,看水工及时用高压水冷却封住,由于担心高炉产生崩料后灌死并烧穿风口,高炉改常压操作,为紧急休风做准备。

6:35分改切断煤气操作,炉顶、重力除尘器通蒸汽。

6:50分观察炉况比较稳定,又减风到70千帕,稍后又发现有风口涌渣现象。

7:10分加风到89千帕,压量关系好转,但顶温明显上行。

为控制炉顶温度,从7:35分开始间断打水,控制顶温在3000-3500C。

8:l 5分左右高炉工况呈好转趋势。

但发观此间料尺没动,怀疑料尺有卡阻,值班工长董立新叫2名煤防员、2名检修人员到炉顶平台对料尺进行检查。

在8:39分左右,炉内塌料引起炉顶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炉顶4人全部死亡,渣口平台处2人死亡),6人受伤的事故。

二、炉顶爆炸机理分析专家组认为爆炸是由于高炉长时间悬料(约3小时),炉内下部形成较大空间,成为一个高温高压的容器,而炉身上部形成膨料(固体料柱),又因为高炉已经切断煤气操作,高炉炉顶放散阀打开,炉顶和大气相通。

又因炉顶温度逐步升高,超过顶温规定温度350度,在40分钟内断续打水控制炉顶温度在300-350度之间。

当炉顶突发塌料后,炉顶瞬间产生负压,空气从炉顶放散阀处瞬间进入炉内,炉身上部含有水的固体料柱突然塌落,附着在固体料柱上的水遇高温后分解产生氢气和氧气,和炉内下部的高温煤气突然混合后(炉内下部温度高于1000度),发生爆炸。

关于国内几起高炉事故的简要汇总通报

关于国内几起高炉事故的简要汇总通报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安委字〔2011〕33号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国内几起高炉事故的简要汇总通报各子公司、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为深刻汲取“10.5”南钢5#高炉铁水外流造成12人死亡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公司有关部门和股份炼铁厂、型钢炼铁厂迅速行动,立即对所有高炉摸底检查,特别是对处于护炉状态的3#、5#高炉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了详细排查,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举一反三,现将国内几起高炉事故简要汇总通报如下。

一、甘肃酒泉钢铁公司1#高炉爆炸事故(一)事故简况1990年3月12日7:56分左右,酒泉钢铁公司炼铁厂1#高炉在生产运行中发生爆炸。

高炉托盘以上炉皮(标高15—29米)被崩裂,大面积炉皮趋于展开。

瞬间,部分炉皮、高炉冷却设备及炉内炉料被抛向不同方向,炉身支柱被推倒,炉顶设备连同上升管、下降管及上料斜桥等全部倾倒、塌落;出铁场屋顶被塌落物压毁两跨;炉内喷出的红焦四散飞落,将卷扬机室内的液压站、主卷机、PC-584控制机等设备全部烧毁;上料皮带系统也严重损坏。

由于红焦和热浪的灼烫,塌落物打击及煤气毒害,造成19人死亡、10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1. 关于炉内爆炸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分析,高炉发生炉内爆炸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炉皮断裂是由23处300一1400毫米长短不等的预存裂纹同时起裂所致,各项预存裂纹两侧均有明显可见的向两侧扩展的人字形断口走向,断口的基本特征是多处预存裂纹同时起裂形成的脆性断口;二是风口的损坏导致向炉内漏水,造成炉内区域性不活跃现象,形成呆滞区;三是炉顶温度升高,两次打水降温,在一定程度上粉化了炉料,造成透气性差。

2、关于炉体坍塌事故前1#高炉炉况恶化,已承受不了突发高载荷,主要表现在:一是冷却设备大量损坏。

由于1984年大修留有隐患,1987年5月后炉况失常,冷却设备损坏严重。

到事故前,风口带冷却壁损坏1块,炉腹冷却壁损坏32块,占冷却壁总数的66.7%;炉身冷却板共590块,损坏393块,损坏率为75.1%。

近年来我国冶金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近年来我国冶金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近年来我国冶金行业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近年来我国冶金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一、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冶金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和文件1、2005年3月16日关于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几起重特大事故的通报(安监管管一字…2005‟31号)2、2005年9月29日关于辽宁省锦州市凌海电力制钢有限公司“9.27”重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字…2005‟140 号)3、2005年11月16日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172号)4、2006年4月14日关于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字…2005‟140 号)5、2006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262号)6、2006年12月30日关于重庆钢铁集团公司"10.30"煤气泄漏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06‟280号)7、2006年12月2日关于江苏省无锡永强轧辊有限公司"11.8"钢水外洒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06‟253号)二、2006年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总体情况近年来,我国冶金行业发展迅速,钢铁产量连续10年保持世界第一,2005年产钢达到3.5亿吨。

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冶金行业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了安全生产本质化程度。

年平均工亡人数300人左右。

2006年1-10月份,全国冶金行业共发生事故218起,死亡189人,同比分别下降17.7%和18.9%。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冶金行业发生重大事故5起,死亡27人,5起重大事故分别是:贵州水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氧气厂"1.6"窒息事故,7人死亡;河北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3.30"高炉炉顶爆炸事故, 6人死亡;湖北武钢炼铁厂"7.7"坍塌事故,5人死亡;山东济钢燃气发电二期工地"6.11"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事故,6人死亡;浙江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制氧分公司"10.8"中毒窒息事故,3人死亡。

应急管理部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6-2016)

应急管理部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6-2016)

安监总管一〔2006〕11号
36
关于做好200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06〕21号
37
关于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管一〔2006〕61号
38
关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0”尾矿库溃坝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管一〔2006〕85号
39
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意见
安监总厅危化〔2006〕14号
77
关于做好200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危化〔2006〕17号
78
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监总厅危化〔2006〕28号
79
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等6种文书和2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
安监总厅危化〔2006〕124号
24
关于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幅度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政法函〔2006〕76号
25
关于行政执法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政法函〔2006〕82号
26
关于重伤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适用法规标准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政法函〔2006〕153号
27
关于涉及军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政法函〔2006〕159号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06号
98
关于你局调整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发放有关工作事项问题的函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21号
99
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烟花爆竹专项督查组抽查进京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有关问题的函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4号
100

唐山钢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钢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钢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唐山钢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述:唐山钢铁安全生产事故是一起重大的工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在2021年5月1日,当天是劳动节,唐山钢铁集团部分厂区的一座高炉发生了爆炸,导致多名工人被困,造成了严重伤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过初步调查和现场勘查,事故的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管理不到位:在事故发生前,高炉一直存在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但是由于生产管理方面的疏忽,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

2.设备损坏:事故发生时,高炉的一台关键设备发生了故障,导致了爆炸事故的发生。

3.操作工人操作不当:爆炸事故是由于操作工人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疏忽大意,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了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责任认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起安全生产事故,我们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初步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唐山钢铁集团的生产管理部门和相关操作工人。

他们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到位和操作不当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启动了事故救援工作,组织了大量的消防人员和医疗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救援,成功解救出被困的工人,并对伤者及时进行了救治。

同时,我们还启动了事故善后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封控,开展了事故调查,并为遇难者家属提供了必要的救助和安抚。

五、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我们从中吸取了深刻的教训,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1.加强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2.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加强操作工人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4.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救援和善后工作机制,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六、安全警示和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将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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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管一〔2006〕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06年3月30日8时39分,由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与唐山市丰南县胥各庄镇经济开发总公司联合投资兴办的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1铁5号高炉在进行检修时发生高炉炉顶爆炸,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

据专家初步分析,造成高炉爆炸的原因是:由于高炉悬料3小时,炉内形成较大空间,且炉顶温度逐步升高超过规定,断续打水40分钟,当料柱塌下时,炉顶瞬间产生负压,空气和混有未汽化水的冷料进入炉内,遇高温煤气后发生爆炸。

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之中。

这是近一年多来,继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召欣冶金有限公司炉底烧穿事故(10人死亡,6人受伤)、辽宁省锦州市凌海电力制钢有限公司制钢车间沪渣喷溅事故(死亡5人,重伤3人,轻伤8人)、贵州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珠光沙喷沙事故(死亡7人,受伤21人)等多起重特大事故后,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发生的又一起重大伤亡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暴露了冶炼加工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及中央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冶炼加工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做好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工作。

各相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基层管理工作,并针对点多面广等实际情况,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不留死角,全面提高企业安
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

各相关中央企业要狠抓安全生产的超前防范工作,完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分析安全生产问题,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控和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各相关中央企业要加大对近年新颁布安全标准、规程的宣传贯彻力度,重点宣传贯彻《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等有关规程,使相关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熟悉新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新要求;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规范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行为。

四、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相关中央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对高炉工等关键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对调查处理完毕的事故,各相关中央企业要及时向职工公布事故原因、人员处理等情况,使责任人员及职工受到教育。

对于未遂事故,企业要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地区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深入现场,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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