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表(需要补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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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表(总工期330天)

附带:

安全保证措施

7.1安全目标

确保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率控制为零,一般伤亡事故发生率控制为0.5‰以内。

安全管理目标网络

7.2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经理部设安质部负责工程安全工作,依据OHSAS18000的程序文件要求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施工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图

施工过程安全控制流程图

安全重点防护及安全保证措施

7.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7.3.1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编印成《员工手册》;作业人员下发《员工安全须知》,人手一份,互相监督。

7.3.2对所有进场的职工、分包队伍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7.3.3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7.3.4各工班每天上班前,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并做好记录。

7.3.5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检查,安保部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专职安全员天天检查。

7.3.6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开据整改通知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上级安全部门将不定期对本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3.7技术员编制技术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同时编制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7.3.8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

时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7.4现场施工安全措施

7.4.1施工现场的一般规定

7.4.1.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新的《安全法》有关规定。

7.4.1.2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上班之前开半小时安全生产会,奖励安全生产积极分子,批评不安全行为。

7.4.1.3安全“三件宝”必须切实贯彻使用,本工程工地不戴安全帽者不准入内,没有上过安全教育课者,不准上岗。

7.4.1.4切实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道路要平整、畅通、硬化,材料、构件应堆放平稳整齐。

7.4.1.5工作间及临时库房内严禁吸烟,并需设置消防器材。

7.4.1.6机电设备一律应设安全防护罩和接地接零,机具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并安装触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触电保护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4.1.7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7.4.1.8外脚手架全封闭,每步脚手架外立面方向均用密目网满封,层层脚手架满铺竹排片,耐用度要定期检查随时更换。

7.4.1.9洞口、临边以及通道等危险地方必须用钢管严加围拦,并设置明显标志。

7.4.1.10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派跟班电工。

7.4.1.11脚手架上下不准堆积模板、钢管等重物,以防脚手架超载下滑,酿成安全事故。脚手架挑杆必须坚固、稳定。经常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下沉现象,必须及时加固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7.4.1.12坚持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制度,凡新开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负责人都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签字手续,其原件应交资料室存档。

7.4.1.13现场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洞口、临边部位和通道除设

置防护措施外,还应张贴有关安全标牌,以示提醒。

有关安全标牌示意图

7.4.1.14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7.4.1.15对生产过程中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人员或施工班组,并限期整改,将安全管理纳入施工班组任务书、承包书的结算管理,形成以安全保证施工,以施工促进安全的工作方式。

7.4.1.16施工现场动火,按工程进展情况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

7.4.1.17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防护眼镜、口罩、劳保鞋等劳保用品,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7.4.2洞口防护、临边防护及外架防护

7.4.2.1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7.4.2.2楼梯口设防护栏杆,电梯口设护栏,内设平网,预留洞口用木板遮盖,通道口设护头棚,四口设明显的警示牌。

7.4.2.3建筑物各层的四周及屋面四周做临时防护栏杆封挡。

7.4.2.4各种防护栏杆刷红白相间300mm长的油漆以做警示。

7.4.2.5外脚手架必须与建筑物有可靠的拉结,间距不得大于5m,杆与墙的缝隙不大于300mm,外脚手架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脚手架施工层设1.2m高的护身栏杆。

7.4.2.6外脚手架作业层用5cm厚脚手板满铺,靠外侧设20cm 高挡脚板。

7.4.2.7建筑物四周及施工入口处,用φ48×3.5脚手管搭设双层安全通道,上铺双层50mm厚木板,两侧用多层板封挡。

7.4.2.8脚手架的地基平整夯实,排水通畅,架体周围不准随意开挖。

7.4.2.9剪力撑要按施工规范搭设,斜杆与地面倾角60°。

7.4.2.10钢管脚手架杆件应采用壁厚 3.5mm、外径48mm的焊接钢管,其材质应符合《GB700-79》的技术要求,凡钢管表面有凹凸状、疵点、裂纹、变形和扭曲等现象一律不准使用。每根钢管的二端切口需平直,严禁有斜口、毛口、卷口等现象,钢管还必须有出厂产品质量证明。

7.4.2.11扣件采用可锻铸铁,并应符合技术要求,凡有变形、裂纹、砂眼等现象的扣件,不得使用。

7.4.2.12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挂合格标识牌,并悬挂安全标志及安全标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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