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了确保餐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卫生健康的饮食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餐饮服务场所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人员等。
3.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1.对于进货的食品原材料,必须要求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检疫证明。
2.选择进货商时应严格把关,要选择有良好声誉、品质可靠的供应商。
3.定期对进货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合作伙伴。
4.对于进货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按规定的贮存条件储存,并及时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食品加工管理1.严格按照食品加工的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每道菜品都经过合理的加工过程。
2.加工食品时,厨师必须要求佩戴橡皮手套和口罩,确保加工的食品不受人体接触污染。
3.加工食品材料必须要经过充分的清洗和消毒处理,确保无任何污染物。
4.熟食和生食必须分开加工,保持食品安全。
四、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时必须按照不同的要求进行分类,避免交叉污染。
2.冷藏食品必须储存在规定的温度下,以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3.储存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标明日期,及时使用或报废过期食品。
4.储存的食品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餐具清洁与消毒管理1.餐具必须经过充分清洗和消毒处理才能使用。
2.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确保彻底清洁。
3.餐具的消毒液必须经过稀释,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
4.清洗和消毒后的餐具必须储存在无菌环境下,确保不二次污染。
六、餐厅环境卫生管理1.餐厅必须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2.餐厅必须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流通。
3.餐厅地面、桌面、椅子等设施必须及时清洁,并保持无尘无脏污。
4.厕所的卫生必须得到重视,每日定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员工培训管理1.员工必须接受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了解并熟悉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1.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1.3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和报告。
2.3 明确各岗位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到人。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3.1 原料采购与验收(1)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对采购的原料进行验收,查验相关证件、合格证明,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2 食品加工与制作(1)制定食品加工制作规程,明确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
(2)加强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安全卫生。
3.3 食品储存与运输(1)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储存条件,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2)加强食品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
3.4 食品销售与消费(1)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
(2)加强食品消费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4.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4.2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应急处置5.1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
5.2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5.3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持续改进与考核6.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小型餐饮店食品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本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总经理职责:- 负责本店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 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3. 厨师及员工职责:-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 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验收1. 采购要求:- 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
- 优先采购新鲜、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 验收标准:-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验收标准对食品原料进行验收。
-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1. 加工操作:- 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 定期清洗、消毒加工工具和设备,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管理:-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 储存食品应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并标明存放日期和温度。
-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确保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1. 清洗:- 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去除残留物。
- 清洗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 消毒:- 餐饮具应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妥善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六、食品留样1. 留样要求:- 每批食品制作完成后,应留样48小时以上。
- 留样食品应保存完好,便于随时检查。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维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1. 餐饮服务单位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聘请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的主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落实食品采购的责任制,保证采购的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仓储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储存、保管、防虫防鼠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食品质量不受影响。
4.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操作流程,保障加工过程中不受污染。
5.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控制度,对食品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6.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食品的销售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食品销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7.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保证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
8.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档案记录和存档,建立相应档案。
四、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查,对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监督部门的检查要求和意见进行积极配合。
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
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 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并在就餐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以便消费者理解和监督。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
为贯彻餐饮服务提供者旳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要配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兼职), 负责检查经营过程旳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并积极配合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贯彻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有碍食品安全临时病症记录)。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旳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旳疾病旳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旳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 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四、制定整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并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讲课人、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
按照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培训, 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原则和食品安全知识,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掌握本职工作必须旳食品安全知识和规定, 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旳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严禁采购、使用和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旳严禁采购、使用和经营旳食品。
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时, 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旳,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旳有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献;(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旳,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旳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旳, 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四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制度第七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八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采购的食品应来自合法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三)采购的食品应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四)采购的食品应有合格的检测报告。
第九条食品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的环境中;(二)食品应按照种类、用途、批次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要求;(四)储存期限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制度第十条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制作;(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加工工具应专用,不得交叉使用;(四)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注意食品的温度、时间和熟度。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服务制度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保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三条食品服务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患有传染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食品服务人员应在食品销售过程中,注意食品的温度、时间和熟度,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顾客的饮食健康和满足市场对食品安全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餐饮服务场所所有食品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
三、本管理制度执行主体为本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和职工。
第二章食品安全原则一、确保生产、加工和贮存环节的所有食材、原料均合法、合规、无毒、无害、真实。
二、确保生产、加工和贮存环节的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且卫生无污染。
三、确保生产、加工、贮存环节所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到专业、规范、细致。
四、确保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人人在岗、履职尽责,有责任心,对食品安全的问题及时处理,防范和控制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本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和职工应当按照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和操作。
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餐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的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意识,保障食品安全。
三、负责定期审核食品安全标准,并组织训练与落实,保证制定标准的实施。
四、负责组织检查、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并制定改进措施。
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处置和调查,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一、严格控制食材和配料的采购本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和职工应当选择有供货资质的正规商家采购食材和配料。
二、合理储存食品原料所有食品原料均应储存于卫生、防潮、防火、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中。
冷藏、冷冻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洁、消毒。
三、加工卫生制作、加工、装盘等应遵循操作规程,确保储存、制作、加工、装盘等过程卫生无污染。
四、标签及记录本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和职工应当将原材料、食品的生产日期、配料比例、保质期、保存条件、生产量等内容记录清晰,并在配料和食品上标注食品名称及含有的食品添加物等。
五、客人服务在客人就餐前,应当向客人申请储存证书,以确保食品安全。
六、物理隔离空间餐馆开展餐饮服务时应具备设备完备、功能齐全的物理隔离空间。
小餐饮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餐饮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单位应当树立食品安全第一的思想,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餐饮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食品安全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采购食品的品种、来源、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餐饮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留存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第十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一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分类存放食品,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操作的要求和禁止行为。
第十三条餐饮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工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制作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第十五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保证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餐饮服务管理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
小餐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目录1.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5.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6. 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7. 慎重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及原料名单8.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9.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10.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1.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2.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3.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1、食品经营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小餐饮登记证。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4、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5、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1、餐饮业的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餐饮业服务者应当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营业,《小餐饮登记证》要悬挂于前堂醒目处。
3、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随身佩戴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餐饮服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餐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单位。
第三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项目规范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便社会监督。
第四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餐饮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七条小餐饮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采购渠道和采购记录。
第九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第十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和储存要求。
第十一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保证食品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二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流程、加工要求和加工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要求、销售渠道和销售记录。
第十五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保证食品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五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十六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健康要求、健康检查和健康证明。
第十七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每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二)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五)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章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四章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小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职责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餐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藏第八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采购要求等,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第九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十条食品储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藏场所应当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蝇;(二)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次存放,生食与熟食、食品与非食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冷藏食品应当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中,温度应当保持在0℃以下;(四)冷冻食品应当存放于专用冷冻设施中,温度应当保持在-18℃以下;(五)食品储藏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加工与制作,确保食品卫生、营养、口味等方面符合消费者需求。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应当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手套等;(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当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加工工具应当分类、分用,生食与熟食、食品与非食品应当分开使用,定期清洗、消毒;(四)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五)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感官性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 食品安全责任人:餐饮服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3. 食品采购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与正规的供应商合作,严格把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并保持相关采购记录。
4. 食品储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等措施,储存食品并避免交叉污染。
5.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包括原料准备、食品加工、烹饪处理等环节,并定期开展培训。
6. 食品卫生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食品存储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 食品销售标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将食品销售标识正确贴示,并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8. 食品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保障食品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受到威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规范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负有责任,并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食品原料采购和检验: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选择合格的食品原料供应商,并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和记录。
4. 食品加工和储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应当遵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保障食品的安全。
5. 食品销售和配送: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销售和配送中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本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食品采购与贮存1. 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
3. 食品原料贮存应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强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确保食品质量。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制作完成后,应进行留样,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1. 食品销售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食品。
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温度、卫生等符合要求。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4. 总结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和完善。
2. 鼓励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关注食品安全发展趋势,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过期应重新办理。
(3)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应进行健康状况自查,如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培训(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
(2)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培训应做好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到、考核结果等。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经验。
2、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包括:(1)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
三、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1、食品采购(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应从合法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禁止采购以下食品及原料: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并将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餐饮服务单位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原料质量。
食品原料储存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制作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食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用具卫生。
6. 食品留样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7. 食品安全培训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8. 食品安全检查与整改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餐饮服务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2.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包括新招、试用、临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参加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及岗位知识。
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3、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以上均须留存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并建立进货台账。
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浆、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5、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应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
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应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应正常使用。
垃圾桶应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得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
6、预防食物中毒制度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调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熟肉等)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要求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未经清洗的生食品不得进专间,刀具、砧板、切片机等工用具、空气每天使用前均应消毒并记录;操作人员加工前应洗手消毒;贮存熟食品应及时热藏或及时冷藏,在常温下(10℃~60℃)保存熟食,从出品到食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现如今,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经订立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管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本店铺为您细心整理了3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供给一些参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单位订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适时除去事故隐患。
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单位重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刻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确保在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实行有效措施把对病人的损害掌控在最小范围。
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供给依据。
3.保护现场,保存样品。
立刻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
4.必需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5.搭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
照实反映情况,供给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相关资料、库房保管情况和出入库记录,帮助查清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数量、加工数量、剩余量等情况,一旦食物中毒食品确定,还应帮助做好食品的朔源、查封、召回等处理工作。
6.事后应依据卫生监督部门的`引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7.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适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厉追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制度目录1、店面管理制度2、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健康晨检管理制度5、防备食品安全事故制度6、餐厅卫生管理制度7、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8、粗加工间管理制度9、库房管理制度10、凉菜间(冷拼间)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面食制作管理制度12、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3、烧烤制作管理制度14、从业人员卫生学问培训管理制度15、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6、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17、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18、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19、食品留样制度20、餐厨废弃物处臵管理制度2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报告制度22、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制度内容(一)店面管理制度1、点菜厅、包间要保持乾净,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一、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二、食品的卫生管理:1、食品出厂前,公司营销员应按有关规定索取或查阅检验合格证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术人员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
若发现食品与证件不符,应不予出售。
3、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2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项目规范经营。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负责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和自查工作。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的储存条件、期限和质量要求。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和储存下列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二)来源不明、质量不达标或者过期、变质的食品;(三)其他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食品加工的程序、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加工工具、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对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管理,确保食品的新鲜、卫生和质量。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禁止使用下列食品原料和添加剂:(一)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原料和添加剂;(二)来源不明、质量不达标或者有害健康的食品原料和添加剂;(三)其他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原料和添加剂。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包装的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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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
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为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兼职),负责检查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有碍食品安全临时病症记录)。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四、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
训时间、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
按照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
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
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七、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
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
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九、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十、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十一、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十二、按照要求洗净、消毒餐具、饮具,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饮具。
十三、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
标志或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十四、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五、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