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精编.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6.08.16•【字号】闽价服〔2016〕239号•【施行日期】201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价格正文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的通知闽价服〔2016〕239号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直和中央驻闽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价格管理和服务方式,优化价格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3号)的要求,现将《福建省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以下简称《优惠政策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优惠政策清单》共计8项,涵盖我省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各项优惠政策、行业主管部门、收费文件、执行时限、执收单位等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二、本《优惠政策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变动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我局将在门户网站或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并在门户网站上适时更新福建省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切实提高收费优惠政策透明度。
(福建省物价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
三、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局《关于清理和编制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的通知》(闽价服〔2016〕34号)的要求,抓紧清理和编制本辖区内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落实优惠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1.福建省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2.省直和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名单福建省物价局2016年8月16日附件1附件2省直和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名单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消防总队、省电力公司。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委托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2]费318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委托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
知
正文:
----------------------------------------------------------------------------------------------------------------------------------------------------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自动消防系统
工程委托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2]费318号2002年6月21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函》(闽质监计函(2002)75号)收悉。
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办《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应由依法设立的有资质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图纸进行技术检测。
二、专业检测机构接受施工、安装单位自愿委托开展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不得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服务应与委托方签定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服务合同。
三、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委托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四、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机构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及标准,使用规定的税务发票,依法纳税,收费资金管理应按闽财综(20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接受物价、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此项收费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至2004年7月1日止,试行二年。
——结束——。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2]房119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2]房119号2002年3月12日)省建设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等六部委、部、署、办《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一年来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我省收取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及设计深度等进行技术审查,方可按本通知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施工图审查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施工图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要求。
三、施工图审查收费按建设单位一次性委托设计的工程项目概(预)算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该收费标准仅限于房屋建筑(民用建筑与一般工业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施工图审查收费起点为750元,按费率计算不足起点收费额的,按起点标准收费。
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的审查收费,按标准的70--80%收取。
四、工程勘察成果审查收费按所审查建设工程勘察费总额的3.5%计收。
工程勘察成果审查收费起点为550元,按费率计算不足起点收费额的,按起点标准收费。
福建建筑设计规范电气细则
福建建筑设计规范电气细则福建省“住宅设计规范”电气专业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改善居民住宅的供电和通信条件,保证电能量和供电及通信质量可靠性,同时满足居民对通信、有线电视、安全防范等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及电力、通信、广电行业的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结合福建省各地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现状,本着以人为核心、适用、安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1. 2本细则适用于福建省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电气设计、施工。
1. 3住宅配电设计和改造,应以安全用电、方便用电为原则、以满足居民用电量日益增长并达到中等电气化水平为目标。
居民住宅中等电气化水平是指在普及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饭煲等家用电器的基础上,考虑冷暖空调和蓄热式电热水器进入居民家庭及炊事用能初步电气化。
1. 4住宅弱电设计(含通信、有线电视、安全规范等)应能满足居民对住宅安全性、方便性、舒适性以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不同程度智能化需求。
1. 5住宅电气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住宅电气现代化。
同时还应强制采用中国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的低压电器及日用电器产品。
通信和广电设备器材,应选用国家、行业部门认证合格的产品。
2住宅电气负荷计算2. 1住宅设计计算负荷标准:一类住宅不小于4kw;二、三类住宅不小6kw;四类住宅不小于8kw。
住宅套型分类见表2.2.1。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2. 2使用面积大于第四类的住宅及别墅、复式住宅可按需要确定负荷标准。
2. 3经济发达地区、电气化住宅小区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伤适当提高负荷标准。
2. 4住宅各级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可根据接在同一相同电源上的户数选取,需要系数推荐值见表2.2.4。
需要系数推荐值表2.2.4注:住宅内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按0.9计算。
2. 5住宅数负荷计算尚应计入公共部分照明、水泵、风机、电梯等负荷。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设备价格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设备价格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4.12.20•【字号】闽建筑[2004]74号•【施行日期】2004.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设备价格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04]7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备价格的计算,合理确定建设工程设备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设备价格是指设备送达施工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价格,由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组成。
不适用于施工企业自行制作设备价格的计算。
二、设备原价1.国产设备原价是指设备的市场销售价格。
2.进口设备原价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的价格。
三、设备运杂费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销售单位的交货点直接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采购保管费及其它费用。
1.设备运输费、装卸费按有关规定以市场价格计算。
2.设备由建设单位付款订货、施工单位负责提运的,运输费和装卸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3.设备采购保管费是指组织采购、验收和收发设备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计算公式如下:采购保管费=(设备原价+运输费+装卸费+其他费用)×采购保管费率设备采购保管费率为0.5%。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采购保管费按以下比例计算:⑴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并运至施工工地交货的,施工单位按采购保管费率的70%收取;⑵建设单位付款订货、施工单位负责提运的,施工单位按采购保管费率的100%收取。
4. 设备原价已包含的运杂费,不另计算。
四、设备购置费按设备价格乘以设备数量计算,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计取建筑安装工程利润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五、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1、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物价局消防电气防火检测收费标准
物价局消防电气防火检
测收费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消防法第十六条(三)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及电气防火检测收费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
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价服[2007]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7.01.04
【实施日期】2007.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价服〔2007〕1号2007年1月4日)
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
你协会《关于请求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闽电咨协[2006]1号)收悉。
为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培训管理和规范培训收费行为,本着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2000]4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 / 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2]房559号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2]房559号2002年11月4日)省建设厅、各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你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申请重新核定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的函》(闽建计[2002]45号)收悉。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79号)规定,结合我省试行两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我省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等问题重新规定如下: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可收取房屋安全鉴定费。
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结果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鉴定结果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二、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按房屋建设结构、用途的使用面积实行最低起点、超基点分档计费和特殊情况加收附加费的收费办法。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收费减免对象:(一)凡是领取国家救济的孤寡老人、五保户、军烈属、残疾人免交鉴定费。
(二)幼儿园、中小学、福利院(孤儿院)、养老院、农村医疗机构(卫生院)、宗教用房以及生活确有困难的私房,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减免。
(三)涉及企业非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一律按上述规定标准的70%收取。
四、厦门市的房屋安全鉴定费可在省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具体收费标准由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财政局核定,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备案。
五、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收费时必须向收费对象公布收费文件,实行亮证收费,同时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缴存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主动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收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8.11.03
•【字号】闽价房[2008]444号
•【施行日期】2008.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
员考核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房〔2008〕444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收费标准的函》(闽建计函〔2008〕28号)收悉。
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闽人发[2007]64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党政机关培训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7]229号)的规定,为规范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对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收费标准等问题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每人每次50元,实际操作考试每人每次100元。
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省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
条线管理,并主动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执行,期限三年。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闽价房号福建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管理办法闽价房(2007)83号2007年3月21日第一条为规范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建设项目中供配电设施工程由供电企业建设的,其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收费适用本办法。
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居民自建房和设计用电负荷容量大于100kva(kw)的大型配套公建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供电基本容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标准配置:每户建筑面积在60(含6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供电基本容量配置4千瓦;每户建筑面积在60—100(含100)平方米的住宅,供电基本容量配置6千瓦;每户建筑面积在100—140(含140)平方米的住宅,供电基本容量配置8千瓦;每户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面积每增加40平方米,供电基本容量增加配置2千瓦;住宅小区公建设施原则上按每平方米40瓦配置。
第四条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从上级电源出线至住宅楼或公建设施的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及电表)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包括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等费用(含路由的施工费用,不含其他路由费用和配电设备用房土建费用)。
住宅建设单位按规定交纳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后,供电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同步配套建设住宅及公建项目供配电设施工程,保证用户电力供应,并承担建成后配套供电设施的维修、改造、供电安全等责任。
住宅建设单位应配合供电企业进行供配电施工,并按设计要求提供供配电设备用房和通道。
供电企业除收取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外,不得再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其他建设费用;建成后也不得向用户收取维修、改造等费用。
第五条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底层为商业店面的)收取,计费面积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面积为依据。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服[2007]1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服〔2007〕1号2007年1月4日)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你协会《关于请求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闽电咨协[2006]1号)收悉。
为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培训管理和规范培训收费行为,本着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2000]4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为(见下表):┌─────┬──────┬────────┬──────┬───────┬──────┐│类别│理论课时│收费│技能课时│收费│总计(元)││││(4.5元/课时)││(6.5元/课时)││├─────┼──────┼────────┼──────┼───────┼──────┤│高压│60│270 │70│455 │725│├─────┼──────┼────────┼──────┼───────┼──────┤│低压│60│270 │54│351 │621│└─────┴──────┴────────┴──────┴───────┴──────┘二、电工续期安全作业培训150元/人(30课时)。
三、上述收费为最高收费标准,你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收费标准内下浮,但不得上浮。
四、本批复自2007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9日止试行一年。
——结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03]1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03]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现将《福建省定价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径向省物价局反映。
2003年4月29日福建省定价目录编制单位:福建省物价局日期:2003年3月12日┏━┯━━━━━━━━━┯━━━━━━━━━━━━━━━┯━━━━━━━━━━━━━━┯━━━━━━━━━━━━┯━━━━━━━━┓┃│││││┃┃编│││││┃┃│品名│定价内容│定价范围│定价部门│备注┃┃号│││││┃┠─┼────┬────┼───────────────┼──────────────┼────────────┼────────┨┃1 │重要的储│中央储备│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料)、棉│承担中央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备物资│物资│花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储备食│中央储备粮食,中央储备食用植│有关部门│┃┃│││糖竞卖底价,储备石油的出厂价│物油(料),中央储备棉花、食││┃┃│││格和出库价格,储备化肥入库和│糖、厂丝,国家储备用原油、成││┃┃│││出库价格,储备厂丝收购价格和│品油,中央救灾储备化肥等││┃┃│││销售价格│││┃┃│├────┼───────────────┼──────────────┼────────────┼────────┨┃││省级储备│列入省级储备的重要物资的收购│承担省级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省物价局│┃┃││物资│价格和出库价格│省级储备物资││┃┠─┼────┴────┼───────────────┼──────────────┼────────────┼────────┨┃2 │国家专营的烟叶食盐│烟叶收购价格,食盐出厂价格、批│烟叶中准级收购价格由国家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和民爆器材│发价格│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关部门│┃┃│││局制定,其他具体品种等级收购││┃┃│││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通知闽价房〔2007〕99号日期:2007-03-28来源:索引号:省建设厅,各设区市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有关规定,结合《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2]房119号)执行情况。
现就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在我省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方可按本通知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施工图审查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施工图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委托人支付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
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不得强制指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服务。
三、施工图审查收费按建设单位一次性委托设计的工程项目概(预)算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该收费标准仅限于房屋建筑(民用建筑与一般工业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四、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按以上标准的60%-70%收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房、限价房项目等)按以上标准的70%-80%收取。
五、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
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结果有重大分歧时,可向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支付;复查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原审查机构支付。
福建省物价局文件-闽价[2002]房457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福建省物价局文件闽价[2002]房457号各市、县(区)物价局: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证书》,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鉴定;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中介服务活动。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由委托方支付。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必须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接受社会委托,开展有偿服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本通知的各项收费率为基准费率(详见附件),委托双方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基准费率±20%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外商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由咨询单位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福建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停止征收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的通知-闽财综[2001]45号
福建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停止征收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的通知
正文:
---------------------------------------------------------------------------------------------------------------------------------------------------- 福建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停止征收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的通知
(闽财综[2001]45号2001年5月11日)
各设区的市财政局、物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为减轻企业负担,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立即停止征收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
各级消防部门在2000年10月止仍有余额的,已缴入财政专户的,从专户中划转入国库。
未缴入财政专户的,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收缴国库。
停止征收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后,我省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并给予专项拨款解决。
各级财政、物价部门要督促消防部门按规定落实资金管理规定,缴销收费票据,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
——结束——。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1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1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7.07•【字号】闽发改价格函〔2023〕212号•【施行日期】2023.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1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1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申请核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十一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闽人社函〔2023〕382号)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1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制定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1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票据管理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上述规定自2023年7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有效期满前60个工作日,你厅应按照规定程序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第十四条规定,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
在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期限内,若国家相关部门调整考务费标准,你厅可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考务费标准执行,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若收费项目退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或国家取消该项考试,与其相对应的考试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3.08.16•【字号】闽价服[2013]340号•【施行日期】201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3]340号)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为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局《关于核定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 2011 〕 332 号)两年来的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相关资质。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应严格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规范,本着“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二、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为中介服务收费,除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收费标准为 3元/M 2 外,其它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附件所列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允许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开展检测,要按照自愿委托的原则,其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项目标准的 50%收取检测费。
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不合格整改后需复检的,仅允许对复检项目收费,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项目标准的30%收取。
三、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应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委托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时间等内容。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4.11.18•【字号】闽建设[2004]51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设[2004]51号)各设区市建设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实施对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图未经审查机构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工程勘察报告应在施工图设计前提交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审查机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认定,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不定期进行调整。
第六条审查机构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除超限高层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的审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闽价[2001]房字25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闽价[2001]房字25号2001年1月18日)省建设厅:你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申请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函》(闽建计(2000)6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第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精神,现就我省收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由取得法人资格,具备审查条件并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质的审查单位实施,是工程建设的一种技术性服务。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相应的工程勘察成果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及设计深度等进行技术审查,并收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费按建设单位送审建筑工程预算造价总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由建设单位支付。
具体收费标准是:工程预算造价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按2.5‰收取;501-1000万元按2‰收取;1001-4000万元按1.5‰收取;4000万元以上的按1‰收取。
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的审查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70-80%收取。
四、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涉及审查主要内容进行修改时,原审查单位重审后,可按修改内容的预算造价为基数按上述标准分档累进计收。
五、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单位作出的审查结论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向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复查,复查结果与原结果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原要求复查的单位支付,复查结果与原结果不一致时,复查费用由原审查单位支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部分电价分类标准的复函-闽价[2003]商350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部分电价分类标准的复函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部分电价分类标准的复函(闽价[2003]商350号2003年8月8日)福建省电力公司:你司《关于请求明确部分电价分类标准的函》(闽电营(2003)329号)收悉。
电价分类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权限在国家,目前总体上仍应按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热价格》((75)水电财字第67号)规定的电价分类执行。
商业电价的适用范围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疏导我省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电(2002)44号)执行。
由于电价分类长期未作调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为规范电价管理,减少供电企业与用户在电费收缴上的争议,现就一些具体的电价分类政策在国家没有新规定前,暂明确如下:一、无法分开计量的集加工、买卖为一体的营业场所(如面包店、快餐店等)用电;非社区医疗的诊所、彩票销售点、赢利性中介机构等营业服务场所用电;把商品或公司品牌、名称放在突出位置的灯箱广告(含招租灯箱广告)用电执行商业电价。
二、公益性灯箱广告、实行单独计量的大楼泛光照明执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在推行电力促销政策情况下可执行公益性光亮工程用电价格。
三、由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直接管理或委托管理的公共交通照明(包括城市及农村路灯)用电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
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上的各类照明灯及指示灯、隧道通风照明用电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其营业性用电设施执行商业用电价格,其职工生活用电和办公场所用电执行相应的分类电价。
四、蔬菜、园林、苗圃、畜牧、水产等种养业用电,非粮食种植用地的排涝、灌溉用电,饲料加工、农副产品加工、非贫困县粮食加工用电执行非普工业电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电气工程)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0﹞308号各设区市物价局,福建恒丰源消防安全科技有限X公司、厦门富琦消防检测有限X公司、厦门鑫龙安消防检测有限X公司:为有利于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工作的开展,规范其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壹、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相关资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应严格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规范,本着“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二、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为中介服务收费,除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收费标准按3元/M2执行外,其他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
附件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允许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按照自愿委托的原则,其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项目标准的50%收取检测费。
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不合格整改后需复检的,仅允许对复检项目收费,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项目标准的30%收取。
三、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应和委托方签定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委托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时间等内容。
严禁检测机构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内容变相多收费用的行为。
四、检测机构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应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福建省运营服务收费证。
且向委托方公布收费文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使用税务票据,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0年8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壹年,至2011年8月19日止。
我局原批复福建恒丰源消防安全科技有限X公司《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服[2010]248号)停止执行。
省内其他已取得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相关资质的机构经我局认定符合条件后,可按照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1.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收费标准2.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收费标准3.气体灭火系统收费标准4.防火卷帘系统和防火门系统收费标准5.通风排烟系统收费标准6.泡沫灭火系统收费标准7.易燃易爆区域系统收费收费标准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收费标准9.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标准附件1: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检测收费标准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检查1、火灾探测器只 2.002、手动报警按钮只 2.003、火灾报警控制器台 2.004、区域显示盘台 2.205、广播控制台台 2.206、扬声器只 2.20系统布线检测1、布线质量处 4.502、系统绝缘电阻及接地电阻检测系统90.003、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14.004、传输导线穿管保护检验处25.005、传输线路管路材料检验处7.00系统安装检测1、火灾探测器安装质量及尺寸测量只13.002、手动报警按钮安装质量及尺寸测量只13.003、控制器安装质量及尺寸测量台13.004、火灾区域显示器安装质量及尺寸台13.005、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质量及尺寸台13.006、火灾警报扬声器安装质量只7.007、消防广播控制台安装质量及尺寸处7.00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续上表)系统功能检验1、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检验台20.002、主电源容量试验台108.003、备用电源容量试验台80.004、主电源负载稳定性检验台54.005、主电源电压稳定性检验台54.006、报警自检功能检验路27.007、故障报警功能检验路22.008、报警记忆功能检验路45.009、消音复位功能检验台45.0010、火灾优先功能检验台45.0011、探测器报警功能检验只50.0012、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检验只20.0013、民用建筑广播音响功能检验台20.0014、工业建筑广播音响功能检验区域13.0015、火灾事故广播强行切换功能检验次27.0016、选层广播功能检验次13.0017、消防通讯功能检验次20.0018、探测器清洗和功能检验只45.0019、探测器和控制功能检验区域170.0020、消防控制设备功能检验种60.0021、消防控制设备配电项20.0022、火灾显示盘功能检验台90.0023、报警音响检验项9.0024、消防电梯功能检验部60.0025、火灾警报装置功能检验只7.0026、二次报警功能检验台20.0027、广播扩音机功能检验台27.0028、总线隔离器功能检验只27.0029、备用电充电功能检测次20.0030、扬声器功能检测只10.00附件2: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测收费标准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检查1、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容量测量及计算处 3.602、水泵和稳压泵组件完整检查台 3.603、气压给水装置组件完整检查台 3.604、报警阀、雨淋阀、警铃台 3.605、水泵接合器、延迟器台 3.606、供水总控制阀台 3.607、水流指示器台 3.608、系统管网的管材管件外观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 3.609、配水支管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 3.6010、管路支管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 3.6011、喷头外观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 3.6012、室内消火栓、箱组件检查套 3.6013、室外消火栓组件检查台 3.6014、末端试水装置组件完整性检查处 3.6015、消防软管卷盘套 3.6016、启泵按钮只 3.60布线检测1、水泵吸、出水管道布置项34.002、水力警铃和报警阀连接项50.003、水力警铃和延迟器连接项50.004、螺纹连接管道项100.005、焊接连接管道项100.006、报警阀以后的管路项100.007、配水管道项300.008、电磁阀开关布线项23.009、系统绝缘电阻及系统接地电阻测量回路90.0010、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14.0011、水泵及稳压电源布线检测项25.0012、水流指示器布线保护处9.00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续上表)安装检测1、消防水池水位指示等安装质量检测项9.002、水泵和稳压泵安装质量检测项50.003、水泵接合器安装质量检测项38.004、报警阀系统安装质量检测套50.005、压力开关安装质量检测项16.006、水流指标器安装质量检测项24.007、报警阀控制喷头安装质量检测项50.008、干式报警阀安装质量检测项50.009、雨淋阀安装质量检测项50.0010、配水支管设置喷头安装质量检测项50.0011、管路支、吊架安装质量检测项23.0012、减压孔板和节流装置安装质量检测项23.0013、喷头和建筑物尺寸项 5.0014、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安装质量检测项126.0015、室内消火栓手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0.0016、室内消火栓自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0.0017、消防水池补水措施,合用水池保护措施检查项36.00 18、消防水箱安装间距、补水措施,组件安装质量、保护措施检查项36.00 19、气压给水装置容积、工作压力、组件安装、调节储水量、安装尺寸检查项25.0020、水泵出水管径和流量检查项45.0021、消火栓管网安装质量检查项16.0022、消防栓按钮安装质量检测个13.0023、消火栓栓口压力试验(动、静压力)项27.0024、消火栓消防用水量次45.0025、消防水带耐压试验条45.00系统功能试验1、消防泵启动试验次30.002、气压给水装置启动试验次62.003、管路末端试水装置次62.004、报警阀功能试验台200.005、系统联动试验台215.006、水泵控制柜功能检验组30.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层90.008、水流指示器功能检验次27.009、压力开关功能检验次27.0010、启泵按钮功能检验次27.0011、稳压水泵压力自控功能试验组27.0012、水泵主、备泵互投功能试验组27.00附件3:气体灭火系统检测收费标准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验查1、贮存容器外观检验处 3.602、集流管及泄压装置组件完整及外观检验处 3.603、高压软管及单向阀处 3.604、选择阀及连接方式处 3.605、采用气体灭火防护区标志处 3.606、气体驱动装置组件完整及外观检验套7.007、气体管路及气体隔绝器组件完整及外观检验套7.008、管子及管道附件、组件完整及外观检验套7.009、管道的支、吊架及涂漆处 3.6010、管道的末端喷嘴固定处 3.6011、管道的防变形处理处 3.6012、喷嘴及连接管处 3.6013、灭火控制盘组件完整及检验台 3.6014、电气连接线路组件完整及检验套7.00布线检测1、灭火剂充装量检验系统20.002、贮存容器的间距处12.003、贮瓶间内温度、温度检验处25.004、贮瓶间照明灯光照度检验处67.005、各种阀间距检验套10.006、气体驱动装置间距检验处10.007、启动管路间距检验处10.008、管道连接方式检验处10.009、管道的坡度、坡向检验处10.0010、管道穿过墙壁楼板检验处10.0011、管道的支、吊架间距检验处10.0012、贮存容器压力表检验处12.0013、贮存容器的安装质量检验处12.0014、各种阀安装检验处20.0015、气体驱动装置安装质量检验项10.0016、气体管路联接安装质量检验处10.0017、喷嘴联接安装间距、安装质量检验处10.0018、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14.0019、传输线的穿管保护处25.00功能试验1、自动灭火试验区域100.002、手动灭火试验区域100.003、手动操作试验区域45.004、气体灭火控制器功能检验只80.00附件4:防火卷帘系统和防火门系统检测收费标准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检查1、卷帘帘板表面质量处 3.602、防火门焊接及表面处理处 3.60安装检测1、底板和地面间隙检测及计算项9.002、防火卷帘内幅宽度测量及计算项12.003、防火门厚度检测及计算点9.004、防火门尺寸和形位差检测及计算项9.005、水阀设置处 3.606、水管路防蚀检测处 3.607、探测器安装距离检测项 5.008、电源线布线检查处12.009、防火门材料和配件安装质量检查处 5.0010、减速机功率和工作电压项48.0011、帘板平均升降速度樘23.0012、应急操作装置启动力樘54.0013、卷帘传动机构处 5.0014、帘板升降平稳度处 5.0015、防火门起闭性能项 5.0016、自动防火门启动试验项20.0017、第壹种火灾探测器联动试验项60.0018、第二种火灾探测器联动试验项60.0019、手动按钮试验项23.0020、信号反馈测试项23.0021、火警状态下帘板及水水幕状态项23.00附件5:通风排烟系统检测收费标准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1、有无孔洞、伤痕等处 2.20观检查2、系统安装配套处 5.00布线检测1、管线密封性回路 5.002、管道保温、隔热材料检查项9.00功能检测1、设备功率检测项100.002、系统风速测定项45.003、系统风压测定项45.004、远距离手动操作试验项30.005、控制室火警联动控制项45.006、送风口、排烟口设置及位置检验处9.007、送风口、排烟口手动控制检验处9.008、送风口、排烟口电动控制检验处9.009、防火阀、排烟防火阀设置位置检验处9.0010、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功能检验处45.00 12、系统联动功能检测系统80.00附件6:泡沫灭火系统检测收费标准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验查1、泡沫液储罐外观检验处 3.502、比例混合器外观检验处 3.503、泡沫液发生装置外观检查处 3.504、固定泡沫消火栓组件完整性检查套 3.505、固定泡沫炮组件完整性检查套 3.506、泡沫喷头处 3.507、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容量测量及计算处 3.508、水泵和稳压泵组件完整检查台 3.509、气压给水装置组件完整检查台 3.5010、供水总控制阀台 3.5011、系统管网的管材管件外观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 3.5012、配水支管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 3.5013、管路支管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 3.50布线检测1、水泵吸、出水管道布置台25.002、螺纹连接管道项98.003、焊接连接管道项90.004、电磁阀开关布线台23.005、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15.006、沟槽连接管道项98.007、布线质量处7.008、传输导线穿管保护检验处25.00安装质量检查1、消防水池水位指示等安装质量检测处9.002、水泵和稳压泵安装质量检测台48.003、配水支管设置喷头安装质量检测处30.004、管路支、吊架安装质量检测处23.005、室内消火栓手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0.006、室外消火栓自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0.007、消防水池补水措施,合用水池保护措施检查处36.00 8、消防水箱安装间距、补水措施,组件安装质量保护措施检查处36.00 9、气压给水装置容积、工作压力、组件安装、调节储水量、安装尺寸检查处25.00泡沫灭火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续上表)10、水泵出水管径和流量检查台27.0011、管网安装质量检查处16.00检查项目12、水泵出水管放水阀门及压力表台27.0013、泡沫水炮手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0.0014、泡沫水炮自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0.0015、泡沫水炮管网安装质量检查处16.0016、泡沫水炮栓口压力试验次27.0017、管道控制阀门项16.0018、固定泡沫消火栓处40.0019、泡沫液储罐安装质量检查系统25.0020、泡沫液发生装置安装质量检查系统25.0021、泡沫喷头安装质量检查处 4.5022、水泵主、备泵互投功能试验组27.00功能检查1、泡沫消火栓系统综合性能检查区域310.002、泡沫喷淋系统综合性能检查区域310.003、固定泡沫消防炮系统综合性能检查区域310.00附件7:易燃易爆区域系统检测收费收费标准单位:元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检测1、防爆灯只 2.402、防爆开关只 2.403、防爆插座只 2.404、自动开关只 2.405、磁力开关只 3.206、配电柜只 4.00 1、电缆进户前埋地测试项20.00系统布线检测2、进户电缆俩端接地测试项48.003、穿越车道穿管埋敷检查项25.004、电缆沟充砂项20.005、电缆要用铠装或普通电缆护套穿钢管测试项60.006、电缆接头红外测温处97.007、配电系统的电缆线路和保护装置功能检验项70.008、地面油罐罐体接地只20.009、埋地油罐连接体接地只20.0010、汽车卸油处防静电接地处25.0011、地面(埋地)油罐安装避雷设施项70.0012、加油机外壳接地台25.0013、油泵接地台25.0014、加油机输油管接地台20.0015、电气设备.接线盒线孔密封台20.0016、油枪接地台25.0017、母线红外测温处65.0018、布线质量处15.0019、电机外壳接地项48.0020、电机接线口使用防爆可绕软管项30.0021、配线使用镀锌钢管项20.00 易燃易爆区域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续上表)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系统安装检测1、防爆灯安装质量只 6.002、防爆开关安装质量只8.003、防爆插座安装质量只10.004、磁力开关安装质量只8.005、配电室和泵房相连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项能测试只40.006、排烟口高度尺寸测量项 6.007、排烟口至油气口距离防静电测试项50.008、避雷针(网)接地电阻检测项50.009、在电缆和架空线连接处装设避雷器质量检验处40.0010、电源进线联动开关负荷侧接线端电火花测试处60.0011、罩棚下灯具选型质量检验处12.0012、油罐的相关管道及其它金属构件相连且接地测试只50.00 13、50Me2之上的油罐其接地点数量及接地测试只56.0014、接线端红外测温处65.0015、各开关触点,接线端子红外测温组65.016、触点.接线端等热点红外摄像处97.00附件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检测收费标准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1、应急照明灯只 2.202、疏散指示灯只 2.203、消防应急电源台 2.20系统布线1、布线质量处7.002、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15.003、传输导线穿管保护检验处25.004、传输线路管路材料检验处7.00 系统安1、应急照明灯安装质量只7.002、疏散指示灯安装质量只7.003、消防应急电源安装质量台13.004、疏散指示灯方向标志只7.00功能1、应急照明灯具照度功能检验台27.002、消防应急电源功能检验台100.00附件9: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标准序号检测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1 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元/M2 1.50元/M2 1.202 仓库、商店(场)、宾馆旅店业、工厂企业及其它元/M2 1.003 办公场所、住宅楼、中小学校、托幼园所、医疗机构福利机构4 临时用电装置元/KW 10.005 只检测变电装置元/柜、箱80元6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