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式逻辑的认识作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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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意义

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意义


⑷ 思维的基本规律 ——是指人们运


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时必须遵守的、
形 式
对于各种逻辑形式普遍适用的最起码的


逻辑规律。它包括同一律、矛盾律和排

对 象
中律。



15 第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一:十四点 二十二分。



3. 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


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








⑷ 逻辑学(通常指形式逻辑)。 如: “为了搞好管理,实现科学决策,学点逻辑
是十分必要的”。
4 第四页,编辑于星期一:十四点 二十二分。

2. 什么是形式逻辑?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


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这是从研究对象的角度给形式逻辑下的定义。


其中涉及以下几个概念:

⑴思维


⑵思维形式



①所有金属都是导体。

式 逻
②所有商品都是劳动产品。


对 象
“所有S都是P”



9 第九页,编辑于星期一:十四点 二十二分。
所有M都是P,
S是M,
所以,S是P.









象 和 性

①所有金属( M)都是导体( P),铝( S) 是金属( M),所以,铝( S)是导体 ( P)。
第 一
章 一、学习的意义:

形式逻辑的功能

形式逻辑的功能

形式逻辑的功能形式逻辑是哲学中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命题与推理的形式结构和规律。

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帮助人们正确地进行思维和推理,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下面将从形式逻辑的定义、历史发展、基本概念、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形式逻辑是一种研究命题与推理的形式结构和规律的哲学学科。

它不关心命题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而只关注命题之间的关系和推理过程中的形式规律。

因此,形式逻辑也被称为“纯粹逻辑”。

二、历史发展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三段论”这一著名的推理方式,并将其系统化为一种逻辑体系。

在中世纪欧洲,哲学家们对亚里士多德逻辑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其发展成为“术语逻辑”,用于解决神学问题。

到了近代,数学家们开始使用符号来表示命题和推理过程,这就是现代数理逻辑(也称符号逻辑)的雏形。

20世纪初,罗素和怀特海等人发明了集合论,为形式逻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三、基本概念1. 命题:陈述某种判断或事实的语句,具有真假性。

2. 范畴:指命题所涉及的对象或事物类别。

3. 谓词:描述范畴之间关系的词语。

4. 量词:表示命题所涉及范围大小的词语,如“所有”、“存在”。

5. 推理:由已知命题推出新命题的过程。

四、命题逻辑命题逻辑是形式逻辑中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一种逻辑体系。

它主要研究命题之间的关系和推理规律。

在命题逻辑中,每个命题都可以用一个符号来表示,并通过符号之间的连接来表示它们之间的关系。

常用符号包括“∧”(与)、“∨”(或)、“¬”(非)等。

1. 命题联结词在命题逻辑中,常用联结词有:(1)合取联结词“∧”,表示两个或多个命题同时成立。

例如:“今天既下雨又刮风。

”(2)析取联结词“∨”,表示两个或多个命题中至少有一个成立。

例如:“明天要么晴天,要么多云。

”(3)否定联结词“¬”,表示对某个命题的否定。

例如:“这个苹果不是红色的。

”2. 命题推理规则在命题逻辑中,常用的推理规则有:(1)假言推理:如果前提是一个条件语句,后件成立,则可以得出结论。

逻辑第1章第3节:形式逻辑的性质与作用

逻辑第1章第3节:形式逻辑的性质与作用
普遍性
形式逻辑的推理形式和规则具 有普遍性,可以适用于任何领
域和任何形式的推理。
02 形式逻辑在推理中的作用
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它从一 般到特殊,从普遍到个别,从已知到 未知,通过前提和推理规则推导出结 论。
在演绎推理中,推理的有效性不依赖 于前提的真实性,而依赖于推理规则 的正确性。
真实性规则
前提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虚假或 错误的信息。
论证的评估
01
02
03
04
评估前提的真实性
判断前提是否真实可靠,是否 符合事实。
评估推理的合理性
判断推理是否合乎逻辑,是否 符合形式逻辑的规则。
评估结论的可信度
判断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由前 提合理推导出来。
评估论证的有效性
判断论证是否有效,是否能够 达到预期的论证目的。
通过逻辑推理和论证,能够更有力地阐述观点,使他人更容易接受。
构建清晰思路
在表达之前,运用形式逻辑整理思路,能够使语言表达更加连贯和 有条理。
提高沟通效率
快速理解
01
运用形式逻辑,能够快速抓住对方表达的重点和核心,提高沟
通效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避免误解
02
通过逻辑推理,能够更好地理解对方的意图和观点,减少误解
的发生。
明确目标
03
在沟通之前,运用形式逻辑明确沟通目标,能够使沟通更加有
针对性,提高效率。
避免语言歧义
消除歧义
形式逻辑的严谨性能够消除语言中的歧义,使表达更加清晰明确。
规范语言表达
通过形式逻辑的运用,能够规范语言表达方式,使语言更加准确 和一致。
提高信息传递准确性
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形式逻辑能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减少误差。

《形式逻辑》习题集

《形式逻辑》习题集

2.不随地吐痰——良好习惯——良好修养的表现
3.英国——西欧——欧洲
4.科学——社会科学——形式逻辑
5.中国农民革命领袖——洪秀全——青年时代的洪秀全
(十)对下列概念作两次限制。
1.虚词
2.历史科学
(十一)对下列概念作两次概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负概念
(十二)填空。
1.若“所有的 A 是 B”与“有的 B 不是 A”均真,则 B 与 A 之间的外延关系是
二、练习题
(一)分析下列各段文字,指出其括号内的语词或语句是从内涵方面还是从外延方面 来说明标有横线的概念的。
1.国民素质,也即民族素质,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共同的稳定的 社会文化心理素质)。
2.“经”,是我国古籍的通称;凡(带有原理、原则性质的著述),皆可称作“经”。现 在所指的“十三经”,是历经各代到宋代时候才逐步形成的。它指的是(《尔雅》、《公羊传》、 《谷梁传》、《左传》、《周礼》、《仪礼》、《礼记》、《诗经》、《书经》、《易经》、《孝经》、《论 语》、《孟子》)。
(二)指出下列语句中标有横线的语词表达的是单独概念还是普遍概念,是正概念还 是负概念。
1.中共徐州师范大学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决议》。 2.非党员不参加今天的会议。 3.诚实是一种美德。 4.单独概念是反映独一无二的对象的概念。 5.偶然是无穷多的。 (三)指出下列语句中标有横线的语词表达的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 1.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
4.“文房四宝”指笔、墨、纸、砚四种文具。
(十四)若把下列语句认作定义,则它们违反了下定义的哪些规则?
1.实践是人们改造自然的全部活动。
2.轻工业不是生产生产资料的工业。

第一章 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意义

第一章  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意义

• 3、学习形式逻辑,有助于人们反驳错误, 揭露诡辩。 • 上帝造石头 • 此外,形式逻辑将为我们进一步学习逻辑 学的其他分支。
• • • • • •
二、学习形式逻辑的方法 (一)持之以恒。 (二)理论联系实际。 (三)打好基础。 (四)要过“符号关”。 (五)要过“习题关”。
第一节 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性质
• 一、形式逻辑的对象
• 1、形式逻辑有传统与现代之分。 • 历史发展:中国和西方
• 西方 • 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工具论》,古典 或传统的形式逻辑; • 麦加拉-斯多葛学派奠定了命题逻辑的基础。 欧洲中世纪经院逻辑学家们创立了推论的学说。 文艺复兴时期的波尔-罗亚尔修道院发表了《逻辑 或思维的艺术》一书,将古典的演绎逻辑体系化; • 17世纪开始,由于实验自然科学的兴起,归 纳方法的研究被引入逻辑学:培根、惠威尔、穆 勒,《新工具》、《逻辑体系》,建立了古典或 传统的归纳逻辑;
• 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逻辑 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 二、形式逻辑的性质
• 1、“思维的语法”:遵守形式逻辑的规律和规则, 才能使思维具有有条理的、可理解的性质。 • 2、任何正确的思维,不仅要求所使用的思维形式 是正确的,即合乎逻辑规则的,而且还要求思维 的内容是真实的,即如实反映客观现实的。 • 如果1+1=2,那么雪是白的。 • 3、形式逻辑的对象本身没有阶级性,也没有民族 性。
• 17世纪末,德莱布尼茨提出了逻辑数学化 的思想,《论组合术》建立一种用符号表 意的普遍语言及思维演算的设想,成为数 理逻辑的先驱。 • 19至20世纪初,布尔代数的创立将设想 变为现实,再经德摩根、弗雷格的努力, 罗素与怀德海合著的《数学原理》出版标 志着现代形式逻辑--数理逻辑成为一门独立 的科学。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读书笔记(作者:Alex) (1~5章)《形式逻辑》教材(中国⼈民⼤学出版社出版,1984年7⽉的版本)第⼀章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意义说明:形式逻辑通常叫做“逻辑学”,简称“逻辑”。

我们这⾥讲的是普通形式逻辑,不同于称为现代形式逻辑的数理逻辑和符号逻辑。

定义: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同时也研究⼀些认识现实的简单的逻辑⽅法。

第⼀节形式逻辑的对象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

还研究⼀些简单的逻辑⽅式,如:定义、划分、探求因果联系的⽅法等。

相关内容:1. 什么是思维?思维是在语⾔材料基础上,对客观现实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过程。

思维是在⼈们的认识过程中产⽣的。

2. 认识。

认识是⼈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它来源于⼈的实践活动。

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2.1. 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脑对客观事物的现象、部分和外部联系的反映,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感性认识的形式是:感觉、知觉、表象。

2.1.1 感觉感觉是我们对作⽤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特性的反映。

如视觉反映对象的颜⾊[形状]。

2.1.2 知觉知觉是我们的感觉器官对客观对象的各种性质、各个部分的综合反映。

如对⼩鸟的知觉,就综合了它的⾊、⾳、形[甚⾄味]等感觉。

2.1.3 表象表象是感知过的事物在头脑中的再现的现象。

它所反映的是过去感知的,⽽眼前不存在的事物,是过去[多次]感知的同类事物在头脑中留下的映象。

[注:那它的前提应该是知觉和记忆?]2.2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

理性认识阶段就是运⽤概念以作判断和推理的阶段,也就是思维阶段。

理性认识的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

2.2.1 概念概念是反映事物的范围和本质的思维形式。

它反映的事物包括⼀切认识对象。

2.2.2 判断判断是对于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2.2.3 推理推理是由已知判断推导或引申出新判断的思维形式。

3. 思维的特点[3点]3.1 间接性:1. 表现在理性认识来源与感性认识。

形式逻辑中的假设与前提在推理中的作用

形式逻辑中的假设与前提在推理中的作用

形式逻辑中的假设与前提在推理中的作用形式逻辑是一种研究逻辑结构的学科,通过分析推理的形式来揭示逻辑的规律。

在形式逻辑中,假设与前提是推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它们在推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假设是指在推理过程中,为了得出结论而暂时假设的前提条件。

假设是推理的基础,它为推理提供了一个起点。

通过假设,我们可以在推理中引入新的信息,进而推导出结论。

假设是推理的出发点,是推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在推理中,前提是指已知的或被假设的条件,它们是推理的基础。

前提是推理过程中的已知信息,通过对已知信息的分析和推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前提是推理的依据,是推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假设和前提在推理中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

假设提供了推理的起点,它使得推理能够在一个确定的方向上进行。

通过假设,我们可以引入新的信息,从而推导出结论。

而前提则提供了推理的基础,它是推理过程中的已知信息,通过对已知信息的分析和推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假设和前提在推理中起到了引导和支撑的作用。

假设为推理提供了一个初始点,它使得推理能够在一个确定的方向上进行。

通过假设,我们可以引入新的信息,从而推导出结论。

而前提则提供了推理的基础,它是推理过程中的已知信息,通过对已知信息的分析和推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在推理过程中,假设和前提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合理的假设和前提能够为推理提供坚实的基础,使得推理过程更加准确和有效。

而一个不合理的假设和前提则可能导致推理的错误和偏差。

因此,在进行推理时,我们必须慎重选择假设和前提,确保它们能够支撑我们的推理过程。

总之,形式逻辑中的假设与前提在推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假设提供了推理的起点,它使得推理能够在一个确定的方向上进行。

通过假设,我们可以引入新的信息,从而推导出结论。

而前提则提供了推理的基础,它是推理过程中的已知信息,通过对已知信息的分析和推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在进行推理时,我们必须慎重选择假设和前提,确保它们能够支撑我们的推理过程。

形式逻辑读后感

形式逻辑读后感

形式逻辑读后感《形式逻辑》是一本引人深思的书,作者在书中通过对逻辑学的介绍和分析,引发了我对逻辑学的深入思考。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对逻辑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也对自己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推理能力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首先,书中对逻辑学的介绍让我明白了逻辑学的重要性。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人类思维和推理的学科,它帮助我们理清思路,正确分析问题,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在现代社会,逻辑学的应用无处不在,无论是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商业决策还是日常生活中,都需要运用逻辑学的知识和方法。

因此,学习逻辑学对于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书中对形式逻辑的讲解让我对逻辑推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形式逻辑是逻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研究的是命题和推理的形式结构,而不涉及具体内容。

通过学习形式逻辑,我们可以学会正确地分析和推理命题,避免逻辑谬误和错误的推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论证和推理,学会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分析和评价这些论证,提高我们的辨别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

最后,书中对逻辑学的意义和应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让我对逻辑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逻辑学的意义不仅在于帮助我们提高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在于培养我们正确的认识和判断能力,提高我们的批判性思维和辨别能力。

逻辑学的应用也是非常广泛的,它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分析和评价各种论证和推理,提高我们的辨别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还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解决各种问题和决策,提高我们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

总之,通过阅读《形式逻辑》,我对逻辑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也对自己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推理能力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逻辑学的学习和应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逻辑学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它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和应用逻辑学的知识和方法,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形式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相互作用与矛盾

形式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相互作用与矛盾

形式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相互作用与矛盾形式逻辑和实践逻辑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逻辑体系,它们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总是相互作用和相互矛盾的。

在哲学、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等领域,这两种逻辑思维被广泛应用,而它们各自的优缺点也有特定的使用场景。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形式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相互作用与矛盾,以及它们在实际运用中的重要性。

形式逻辑是一种推理方法,基于事实和论据的一系列推导,以确定论据是否支持结论。

形式逻辑涉及将语言转化为符号和规则的形式系统,同时关注概念、判别、论证和推理四个主要方面。

在形式逻辑中,每个符号和规则都有一个确切的含义和用途,可以进行精确定义和精确计算。

形式逻辑的一个显著优点是它的准确性和精度,能够帮助人们在复杂的思考任务中作出清晰的判断。

实践逻辑又称为经验逻辑,是一种基于实践经验的推理方法。

它强调实际生活中的观察和实践,而非抽象的符号和规则。

实践逻辑不依赖于精确定义的符号和规则,而是依赖于人们的理性和常识,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应用得更广泛。

实践逻辑的主要优点是它更灵活和更符合人们的实际需求,因为它可以适应各种复杂的现实情况。

虽然形式逻辑和实践逻辑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但它们并不是完全独立和互不相关的系统。

事实上,它们有相互作用和相互矛盾的方面。

例如,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形式逻辑可能无法完全适应实际问题的需要。

此时,实践逻辑的灵活性和常识能力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相反,在一些需要精确计算的任务中,形式逻辑可能更合适。

虽然形式逻辑和实践逻辑之间存在这样的矛盾和相互作用,但它们在实际运用中是互补的。

在数学、哲学、计算机科学和其他领域中,形式逻辑通常用来解决非常精确的计算问题,而实践逻辑通常用来解决更复杂和不确定的问题。

对于某些现实问题,两者可能会结合在一起使用,以取得最佳效果。

相比单独使用任何一种逻辑,这种混合使用的方法往往更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

总体而言,形式逻辑和实践逻辑是两种非常重要的思维方式,它们各自有优点和缺点。

逻辑学习题

逻辑学习题

逻辑学习题(一)绪论1、怎样理解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2、为什么说形式逻辑是一门工具性的科学?3、形式逻辑具有哪些作用?4、为什么要学习形式逻辑?(二)概念一、下列各段文字中括号内的词语或语句是从内涵方面还是从外延方面说明标的有重点号的概念?1、(各族工人、农民、知识份子和一切爱国者)都是国家的主人。

2、所谓领导,就是(领导者带领和引导下属,实现一定目标的行为过程),它可以分为(党的领导、政府领导、专业领导、学术领导等)。

3、罪名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特征所规定的犯罪名称)。

4、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各种意识形式)。

二、下列概念是单独概念还是普遍概念,是肯定概念还是否定概念?1、大理洱海2、单独概念3、聂耳4、不光彩5、良心三、下列各题中标有重点号的概念是在集合意义下使用,表达集合概念?还是在非集体意义下使用,表达非集合概念?1、知识分子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2、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和爱护知识分子。

3、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

4、在我们的国家里,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双戏剧片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来约束自己。

5、干部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障。

6、我们的干部必须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7、第三世界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日益加强。

8、中国是第三世界国家,必须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四、下列各级概念是什么关系?1、亚洲国家,多民族国家2、白族、回族3、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女干部4、昆明,春城5、诗歌,文学作品6、发光体,非发光体7、司法干部,法警8、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非主要方面9、抢劫案,杀人案10、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五、说明交用圆圈图表示下列各级概念间的关系。

1、a、学校b、学生c、共青团员2、a、木材b、家俱c、组合柜3、a、解放军战士b、战斗英雄c、共产党员4、a、合法行为b、不合法行为c、行为六、下列概念的限制和概括是否正确?为什么?1、云南省政协限制:昆明市政协概括:全国政协2、性格限制:外向型性格的人概括:心理七、下列语句作为定义都是错误的,请指出它们各违反了下定义的哪条规则?犯了什么逻辑错误?1、语法是使用同一种语言的人共同理解、共同接受的语言组合法则的整体。

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考与论证中的作用与限制

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考与论证中的作用与限制

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考与论证中的作用与限制哲学思考是人类思维的高级形态,它追求的是对存在、真理、价值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而在哲学思考中,形式逻辑则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形式逻辑是一种研究推理和论证的方法,它通过规范化和形式化的方式,帮助我们分析和推理思维过程中的逻辑关系。

然而,形式逻辑也有其局限性,不能完全涵盖哲学思考的复杂性。

本文将探讨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考与论证中的作用与限制。

首先,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考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形式逻辑提供了一种清晰、准确的推理方法,帮助我们分析和论证思维过程中的逻辑关系。

它通过符号和规则的运用,使得我们能够将复杂的思维过程简化为形式化的推理步骤。

例如,当我们思考一个哲学问题时,可以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将问题分解为前提和结论,并通过推理规则进行推导和论证。

这样的分析和论证过程,使得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理解问题的本质和逻辑关系,从而推动我们的思考和认识。

其次,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考中的作用还体现在其对思维的规范和纠错能力上。

形式逻辑要求我们在思考和表达中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准则,这有助于我们避免逻辑错误和谬误的出现。

通过学习和运用形式逻辑,我们可以更加敏锐地察觉到思维中的逻辑漏洞和错误,从而避免陷入谬误的陷阱。

形式逻辑的规范性和纠错能力,使得我们的思考和论证更加严谨和准确。

然而,形式逻辑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形式逻辑只能处理形式化的问题,对于一些非形式化的问题,它的适用性就大打折扣。

哲学思考往往涉及到一些复杂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不仅仅是形式化的,还涉及到语境、历史、文化等方面的考量。

形式逻辑无法涵盖这些非形式化因素,因此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它的作用就显得有限。

其次,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考中也存在着对多样性和创造性思维的限制。

形式逻辑强调的是推理和论证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它要求我们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准则进行思考和表达。

然而,哲学思考往往需要我们具备开放性和创造性的思维,以便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和维度去思考问题。

形式逻辑的作用

形式逻辑的作用

形式逻辑的作用形式逻辑在哲学研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它是一种研究逻辑结构和规律的方法,旨在分析语言和推论过程的形式,而非具体内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形式逻辑的作用。

首先,形式逻辑可以帮助人们理清思维的过程。

它通过研究命题之间的关系、推论过程的形式等方面,让人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命题的真假和推论的正确性。

当人们在思考一个问题时,运用形式逻辑可以帮助他们更加客观地分析问题,提高判断能力和思维水平。

其次,形式逻辑对于科学研究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科学研究需要精确的定义和逻辑严密的推论,这就需要科学家们具备一定的形式逻辑基础。

形式逻辑可以帮助科学家们更加准确地描述和分析科学问题,确保科学研究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推进科学的发展。

再次,形式逻辑在思维训练和教育中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培养良好的逻辑思维是教育的重点之一,而形式逻辑正是逻辑思维训练的一种重要方法。

通过学习形式逻辑,人们可以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形式逻辑还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自然语言。

自然语言中存在很多模糊的表达和歧义的说法,而形式逻辑可以通过对命题结构和逻辑关系的研究,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自然语言的含义。

综上所述,形式逻辑在哲学研究、科学研究、思维训练和自然语言理解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形式逻辑,人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提高思维能力,推进科学发展,以及提高自然语言理解的能力。

形式逻辑已经成为当代哲学、科学及教育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人们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形式逻辑推理的有效性与完备性

形式逻辑推理的有效性与完备性

形式逻辑推理的有效性与完备性形式逻辑推理是一种基于规则和符号的推理方法,它在数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形式逻辑推理的有效性与完备性是其核心问题,本文将探讨这两个问题,并分析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和局限性。

一、形式逻辑推理的有效性形式逻辑推理的有效性指的是推理过程中的规则是否正确,推理的结论是否可靠。

形式逻辑推理采用了一系列的规则和符号,通过对命题、谓词、量词等进行符号化处理,然后利用逻辑规则进行推导,最终得出结论。

有效的形式逻辑推理能够确保推理过程中的逻辑一致性和正确性。

逻辑规则严格限制了推理的方式,使得推理结果具有严密性和可靠性。

通过符号化和推导,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推理的每一步,从而避免了主观判断和模糊性带来的误差。

形式逻辑推理的有效性在数学和计算机科学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数学证明中,形式逻辑推理能够确保证明的正确性和严密性。

在计算机科学中,形式逻辑推理是构建和验证算法的重要工具,能够确保程序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然而,形式逻辑推理的有效性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形式逻辑推理只能处理符号化的命题和谓词,对于现实世界中的复杂问题,往往需要进行抽象和简化,可能导致推理结果与实际情况不完全一致。

其次,形式逻辑推理仅仅关注推理的逻辑一致性,而忽略了推理过程中的语义和语境因素,可能导致推理结果与实际含义不符。

二、形式逻辑推理的完备性形式逻辑推理的完备性指的是是否能够用一套完整的规则和符号来推导出所有正确的结论。

完备性是形式逻辑推理的一个理想目标,它要求推理系统能够涵盖所有可能的情况,并且能够找到正确的推理路径。

形式逻辑推理的完备性在数学和计算机科学中具有重要意义。

在数学中,完备性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一套规则和符号来证明或推导出所有的数学定理。

在计算机科学中,完备性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一套规则和符号来验证或推导出所有的程序行为。

然而,形式逻辑推理的完备性是一个复杂且难以实现的目标。

由于逻辑系统的复杂性和推理问题的多样性,很难找到一套完整的规则和符号来涵盖所有情况。

形式逻辑试题及答案

形式逻辑试题及答案

形式逻辑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是什么?A. 思维的形式结构B. 思维的内容C. 思维的规律D. 思维的逻辑方法答案:A2. 下列哪个命题不是逻辑命题?A. 所有的人都是动物B. 所有的猫都怕水C. 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D. 所有的苹果都是水果答案:B3. 形式逻辑中的“同一律”指的是什么?A. 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是不变的B. 事物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不变的C. 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是变化的D. 事物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变化的答案:A二、判断题1. 形式逻辑认为,任何命题都有真假之分。

()答案:√2.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是完全对立的。

()答案:×3. 形式逻辑的推理规则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答案:×三、简答题1. 简述形式逻辑中的“排中律”。

答案: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之一,它认为对于任何命题,要么真,要么假,不存在第三种可能性。

2. 形式逻辑中的“矛盾律”是什么?答案:矛盾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之一,它认为在同一时间、同一条件下,一个命题不能同时为真又为假。

四、论述题1. 形式逻辑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是什么?答案:形式逻辑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帮助我们清晰地表达思想,避免逻辑谬误,提高思维的严密性和有效性。

在科学研究中,形式逻辑是构建理论体系、进行逻辑推理和验证假设的基础。

2.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区别是什么?答案:形式逻辑主要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和逻辑规律,强调命题的真假性,而辩证逻辑则研究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强调事物的矛盾性和动态性。

形式逻辑关注的是逻辑结构的严密性,辩证逻辑则关注的是事物的全面性和发展性。

两者在逻辑学中各有侧重,但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形式逻辑在生活中的作用

形式逻辑在生活中的作用

形式逻辑在生活中的作用
分析形式逻辑在生活中的作用,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是一种特殊的推理方法,它在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时,通过比较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获取它们之间的认识结论,把具体的问题归结为抽象的符号表达来解决问题。

它的结果不仅仅是从特定的现象中推论出一般化的结论,而且把使用严格的推理方法获得的结果编写成具有证明力的论证。

因此,形式逻辑在生活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而且可以帮助我们把事情归结为抽象的符号表达,以便更好的从特定的现象中推论出一般化的结论,增强信息的理解。

此外,形式逻辑还可以为我们分析和解决更多的问题提供支持,提高我们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而言之,形式逻辑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把问题归结为抽象的符号表达,还是帮助我们分析和解决更多的问题,都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

第一章: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意义

第一章: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意义

第一章形式逻辑的对象与意义走进逻辑之门1.逻辑无处不在案例一:在进人正规的主题之前,先让我们来看看爱因斯坦是怎样跟学生讲逻辑的:爱因斯坦对学生说:“有两位工人,修理老旧的烟囱,当他们从烟囱里爬出来的时候,一位很干净,另一位却满脸满身的煤灰。

请问你们谁会去洗澡呢?”一位学生说:“当然是那位满脸满身煤灰的工人会去洗澡喽。

”爱因斯坦说:“是吗?请你们注意,干净的工人看见另一位满脸满身的煤灰,他觉得从烟囱里爬出来真是肮脏,另一位看到对方很干净,就不这么想了。

我现在再问你们,谁会去洗澡?”有一位学生很兴奋地发现了答案:“噢!我知道了!干净的工人看到肮脏的工人时,觉得他自己必定也是很脏的,但是肮脏的工人看到干净的工人时,却觉得自己并不脏啊!所以一定是那位干净的工人跑去洗澡了。

”爱因斯坦看了看其他的学生,所有的学生似乎都同意这个答案。

只见爱因斯坦慢条斯理地说:“这个答案是错的……两个人同时从老旧的烟囱里爬出来,怎么可能一个是干净的,另一个是脏的呢?”这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逻辑”。

案例二:算命先生的“一指”三个书生赴京赶考前,去拜见算命先生。

问先生:“几人能中?”先生伸出一根手指。

问先生:“这是什么意思?”先生说:“天机不可泄。

”三人走后,先生的徒弟问:“这‘一指’是什么意思?”先生说:“‘一指’无非代表——一人中、一人不中、一起中、一起不中。

”算命先生的厉害之处在于他对三个书生所有的赶考结果都考虑到了,用逻辑的专业术语就是算命先生穷尽了选言肢,这样不管什么结果都在他的“一指”内。

详情如下:如果有一个书生没考中,那么算命先生“一指”代表“一人中”;如果仅有一个书生没考中,那么算命先生“一指”代表“一人不中”;如果三个书生全考中,那么算命先生“一指”代表“一起中”;如果三个书生都不中,那么算命先生“一指”代表“没有一个中”。

试想一下,当决策者遇见某些问题时,如果他考虑到所有存在的情况,即穷尽了选言命题的选言肢,然后再作出决策,可想而知,他的策略风险是极低的,甚至可以说,万无一失。

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辨中的重要性与限制

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辨中的重要性与限制

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辨中的重要性与限制哲学作为一门探讨人类存在、真理和价值等问题的学科,需要运用逻辑思维来进行思辨和推理。

而在逻辑思维中,形式逻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形式逻辑是一种抽象的逻辑体系,它通过符号和规则来描述和分析逻辑关系,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限制。

首先,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辨中的重要性体现在它能够提供一种严密的推理方法。

形式逻辑将逻辑关系抽象为符号和规则,使得我们可以通过符号的组合和规则的运用来推导出逻辑结论。

这种严密的推理方法可以帮助我们避免一些常见的逻辑错误,如偷换概念、非此即彼等。

通过形式逻辑的运用,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进行思考和论证,从而得出更加合理和可信的结论。

其次,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辨中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能够帮助我们理清思维的脉络和逻辑结构。

哲学思辨往往涉及到复杂的问题和概念,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辨析。

而形式逻辑可以通过将复杂的思维过程抽象为符号和规则的形式,使得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思维的脉络和逻辑结构。

通过形式逻辑的运用,我们可以将复杂的问题分解为简单的逻辑关系,从而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

然而,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辨中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形式逻辑只关注逻辑形式,而忽略了内容的具体含义。

形式逻辑只关注逻辑关系的形式,而不关注逻辑关系所涉及的具体内容。

这就导致了形式逻辑无法解决一些涉及到具体内容的问题,如伦理道德、美学审美等问题。

在这些问题中,形式逻辑的运用可能会导致过于抽象和片面的结论,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的实质。

其次,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辨中的限制还体现在它无法涵盖所有的逻辑形式。

形式逻辑只能涵盖一部分常见的逻辑形式,而无法涵盖所有的逻辑形式。

在实际的哲学思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的逻辑形式,如模糊逻辑、模态逻辑等。

这些特殊的逻辑形式无法通过传统的形式逻辑来描述和分析,需要借助其他的逻辑体系。

因此,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辨中的运用是有限的,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问题选择合适的逻辑体系。

综上所述,形式逻辑在哲学思辨中既具有重要性又存在一定的限制。

形式逻辑基本规律概述

形式逻辑基本规律概述
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三、如何正确理解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和论证性的基本保证 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列宁指出: “逻辑规律就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 列宁指出: “逻辑规律就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 是人们思维具有确定性、一致性、明确性和论证性的基本保证 列宁指出: “逻辑规律就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 一、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基本性质 不是先验, 也不是主观臆造 三、如何正确理解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一、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基本性质 一、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基本性质 三、如何正确理解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一、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基本性质 列宁指出: “逻辑规律就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 三、如何正确理解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三、如何正确理解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不是先验, 也不是主观臆造 是人们思维具有确定性、一致性、明确性和论证性的基本保证
形式逻辑基本规律概述
一、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基本性质
• ( 一) 客观性 • 列宁指出: “逻辑规律就是
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 的反映。”
• ( 二) 确定性 • 任何人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特殊情况除外。 • ( 三) 普遍性
列宁指出: “逻辑规律就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
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是人们思维具有确定性、一致性、明确性和论证性的基本保证
二、形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三、如何正确理解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一、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基本性质 任何人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特殊情况除外。 列宁指出: “逻辑规律就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 是人们思维具有确定性、一致性、明确性和论证性的基本保证
• 是人们思维具有确定性、一致性、明确性 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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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形式逻辑的认识作用问题1956年,我国著名学术杂志《新建设》第2期发表了著名学者周谷城先生的论文《形式逻辑与辩证法》,自此引发了一场持续数年之久的逻辑学问题大讨论。

这场讨论参加学者之众,讨论问题之广,都是空前的。

这一讨论还引起了毛泽东同志的干预,在毛泽东同志的关照下,这一讨论的文章被分别编入由《哲学研究》编辑部编,上海人民出版社相继出版的《逻辑问题讨论集》、《逻辑问题讨论续集》和《逻辑问题讨论三集》。

《逻辑问题讨论集》中的文章,由编辑部根据内容分为四编。

第一编:,共18篇文章,包括周谷城的第1 篇文章《形式逻辑与辩证法》以及该文受批评之后他的反批评的6篇文章和对周谷城的文章进行批评的12篇文章。

第二编:关于形式逻辑的对象与客观基础问题,包括求实等 5 人的7篇文章。

第三编:关于辩证逻辑的对象问题,包括爰求实等5人的5篇文章。

第四编: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在认识中的相互关系问题,包括李志才等7人的8篇文章。

《逻辑问题讨论续集》和《逻辑问题讨论三集》包括的文章以及讨论的问题,这里从略。

这一讨论大大促进了新中国逻辑学的研究和发展。

时光荏莕,半个多世纪已经过去,我作为这一讨论的参与者,对此进行回顾和评价,以供我国新一代逻辑学工作者和广大逻辑学爱好者作为学习和研究的参考。

本文是这一写作计划的首篇,是要对《逻辑问题讨论集》中第一编《》的7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加以介绍并予以评析。

一、周谷城的《形式逻辑与辩证法》周谷城的《形式逻辑与辩证法》就以下两个重要问题论述了自己的意见:形式逻辑的认识作用问题。

“周文”认为:“形式逻辑与形而上学不同。

形而上学对事物有所主张,形式逻辑则不然,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主张。

”“主张有对的,有不对的,依主张所演出的论式,其自身却可以都正确。

主张的对与不对,要看它与事实符合不符合才能定……论式的正确与否,却只须看它自身前后矛盾不矛盾就可以定。

” “形式逻辑可以为形而上学服务,但落到我们手里,也可以为我们服务。

”形式逻辑“的规则只是规定推论过程的,对于事物自身并没有增加什么认识或解释”。

我们都知道,形式逻辑是有关思维的科学,思维都具有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两个方面,思维内容又有真、假两方面,思维形式则有对、错两方面。

形式逻辑只研究思维形式的对、错问题,不研究思维内容的真、假问题。

由于思维内容的真、假与思维形式的对、错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独立的,即不管思维内容的真或假,思维形式都可以是正确的,也可以说,形式逻辑既可以为真的认识服务,也可以为假的认识服务。

由于形式逻辑只能判定思维形式的正、误问题,不能解决思维具体内容的真、假问题,而思维具体内容真、假问题的解决,实际上也就是要对客观事物有所断定、主张的问题,因此,从总的方面来说,“周文”所说的形式逻辑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主张,形式逻辑既可以为正确的认识服务,又可以为错误的认识服务的说法,乃是正确的。

但是,也必须指出,“周文”当时之所以遭到众多学者的批判,也是有缘故的,那就是“周文”只反复强调形式逻辑“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主张”,“同一律虽然存在,却不是事物自身存在、发展、变化的法则”,却完全不谈为什么人们必须遵守形式逻辑的各种思维规律、规则,否则,就不能正确认识世界,完全不谈形式逻辑的各种规律绝非是逻辑学者的主观规定,而是客观事物规律的反映。

也就是说,“周文”忽略了形式逻辑有关思维形式正确性的客观基础问题。

人们完全可以认为,肯定各种思维正确形式乃是客观事物规律的反映,其实也是对一定事物的主张,因而,说形式逻辑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主张,也就是否定形式逻辑的客观基础。

特别是在当时逻辑学界正在强调用唯物主义辩证法改造所谓旧的形式逻辑的时候,“周文” 一出就遭到大量逻辑学者的“围攻”,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形式逻辑的科学性质。

“周文”中说:“形式逻辑既不可与形而上学混同,又不可与辩证法并列,然则是哪一类的东西呢?这里我可以一言蔽之日是帮助思维的东西。

它与文法学修辞学相近……”说形式逻辑不可与形而上学混同,也不可与辩证法混同,这是正确的。

形而上学和辩证法都是世界观的科学,形而上学是一种错误的世界观,辩证法乃是正确的世界观,形式逻辑不是世界观,它只是一门有关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说形式逻辑与文法学修辞学相近,也有其道理,因为形式逻辑与文法学、本修辞学都不研究、解决思维具体内容的真、假问题,形式逻辑研究思维形式的对、错问题,文法学、修辞学研究、解决语言形式的对、错、好、坏问题。

但是,遗憾的是,“周文”这里并未具体指出形式逻辑与文法学、修辞学的根本差别。

思维正确形式是客观事物规律的反映,思维形式的正误归根结底是根据客观事物规律判定的。

而语言形式的对、错乃是由民族的语言习惯决定的,文法学、修辞学的正、误归根结底也是由民族的习惯决定的,亦即不是由客观事物规律决定的。

“周文”只讲到形式逻辑与文法学、修辞学的相类,却只字未提它们之间的根本差异,更显见其忽视形式逻辑思维形式客观基础的缺陷了。

“周文”所说形式逻辑只管思维形式的正确性,不管思维具体内容的真实性的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

它们的缺点或错误在于没有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思维形式规律的客观基础,没有强调形式逻辑作为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作用,反而是反复强调形式逻辑“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主张”,因此,遭到人们的批评,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请读者注意,当时对“周文”批评的众多文章,都一致认为“周文”基本上是错误的,而我现在则认为“周文”基本上是正确的。

事隔半个多世纪之后,我在这里为周谷城先生“平反”了。

二、逸之的《批判关于逻辑问题的混乱观点》“逸文”对“周文”从多方面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以下仅对该文的一个主要观点进行概要介绍并予以评析。

“逸文”说:“这篇文章的主要论点是:不能把形式逻辑与辩证法‘并列起来’,它们不是‘同一系列的学问’,因为形式逻辑不是认识事物的方法,辩证法不是逻辑。

从形式逻辑与辩证法的这种区别,作者就得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时刻不能分离的结论。

这种看法是与马克思主义背道而驰的观点。

”我们认为,形式逻辑是一门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它不是世界观,也没有阶级性,而辩证法则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世界观,具有阶级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周文’’所谓的不能把形式逻辑与辩证法并列起来,它们不是同一系列的科学是有道理的。

正因为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一般规律的科学,形式逻辑就必须在辩证法的指导下进行,“周文”所谓的“辩证法是主,形式逻辑是从;主从虽有区别,却时刻不能分离”大体上可按这样的意思予以解释,因此,也不能说它就是错误的。

当然,“周文”所用的什么“主”、“从”、“分离”这样的语词,语意含糊不清,受到人们的批评,也不是没有缘故的。

“逸文”提出,恩格斯和列宁都曾经把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并列起来,并以此为根据根本否定“周文”形式逻辑与辩证法不能并列的说法。

那么,让我们来看一看“逸文”所提到的恩格斯和列宁把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并列”的话又是怎样讲的吧。

恩格斯说:“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

……因为第一,思维规律的理论决不像庸人的头脑关于‘逻辑’ 一词所想象的那样,是一成不变的‘永恒真理’。

形式逻辑本身从亚里士多德直到今天都是一个激烈争论的场所。

而辩证法直到现在还只被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这两个思想家比较精密地研究过。

然而恰好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的思维形式。

因为只有它才能为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发展过程,为自然界中的普遍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到另一个研究领域的过渡提供类比,并从而提供说明方法。

”显然,恩格斯这里把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的所谓“并列”,实际上是把两者放在一起加以“对比”,而这种对比所强调的又恰恰不是它们的共同点,而是它们之间的根本差异。

并且,它们之间一个是作为逻辑学,另一个是作为世界观来进行对比的。

让我们再来看一看列宁的话:“形式逻辑,以最普通的、眼睛最常见的东西为指导,采用形式的定义,并且以此为限……辩证逻辑要求我们更进一步。

要真正地认识对象……”很显然,这段话明明讲的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问题,而不是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的关系问题,并且这里强调的也恰恰是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之间的根本差异而不是它们之间的“并列” 关系。

因此,“逸文”用恩格斯、列宁的话作为反驳周谷城关于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二者不应并列的理由,是没有说服力的。

三、周谷城的《再论形式逻辑与辩证法》“周文2”是对上述“逸文”的反驳,其主要观点有一:坚持“周文”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法不能并列”的观点。

“周文2”说:“不把形式逻辑与辩证法‘并列起来’,认为它们不是同一系列的学问,是真的,我今天还是这样。

说形式逻辑与辩证法之间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时刻不能分离,也是真的,我今天还是这样。

”这一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我们在上文已有评述,这里就不再重复。

坚持“周文”否定形式逻辑客观基础的观点。

“周文2” 说:“我说形式逻辑的规则等‘只是规定思维过程的’,‘只是推论式中构成判断之依据’,换句话说,‘只是避免或防止前后矛盾的’,‘对于事物自身没有什么说明或解释。

’ 我且不惜纸墨,把拙著中已录过的推论式的规则再录给逸之先生看看:‘每一论式中,只能有三个判断和三个名词,不能多也不能少‘每一论式中的中名词在两个前提中,至少必须周延一次‘名词在结论中的外延,不得大于前提中的外延,请问逸之先生:这些规则中,哪一条是说明客观事物自身的性质的?那一条不是防止思维前后矛盾的?那一条对客观事物解释了些什么?”这些话似乎振振有词,但是,为什么人们必须遵守这样的三段论规则才可能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呢?不正是因为这些规则正确地反了事物三个类之间相容或不相容的关系吗?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所揭示的有关思维形式的规则、规律实际上都是客观事物一定规律的反映,这也就是说,形式逻辑有关思维形式的各项规则、规律,并非是形式逻辑学者主观制造的,它们都是有客观基础的,这种说法难道不正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的形式逻辑的重要内容吗?肯定形式逻辑的有关思维形式的规律、规则是客观事物一定规律的反映,如肯定三段论的规则是事物三个类之间相容或不相容之间关系的反映,难道不属于对事物有所主张?“周文”全然不讲形式逻辑思维形式规律的客观基础,却反复强调“形式逻辑对事物没有主张”,被人们怀疑为唯心主义观点,难道是毫无道理的吗?四、沈秉元的《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法” 一文的商榷》“沈文”对“周文”进行了多方面的批评,其中最主要的是指出“周文”未能指出形式逻辑思维规律的客观基础和形式逻辑作为科学认识方法的作用。

“沈文”还具体论证了形式逻辑同一律是客观事物运动变化中的相对稳定性规律的反映。

这些观点是正确的,应该说这些观点乃是“沈文” 的主要方面,因此,也应该说“沈文”从根本上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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