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体美专业教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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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培训美术教师选拔聘用办法

根据学校实际,为进一步调动美术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美术教师作用,逐步实现自主培训,切实降低专业学生学习费用,学校拟选拔部分能力强、态度好的教师自主承担专业学生培训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人员组成

自主培训团队包括三人:首席教师、辅助教师、班主任。首席教师对所教班级或学生专业成绩负总责,有权安排团队组成人员的工作分工及待遇分成,辅助教师辅助首席教师搞好辅导,班主任协助首席教师维持好纪律,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

二、首席教师选拔办法

1、个人申请。

2、业务考核(60分):按美术专业教师考核办法中的作画水平(10分)、理论考试(5分)、课堂效果(5分)、学生成绩(40分)四项计分。(今年学生成绩重点看本学期高二教师辅导成绩,自明年始综合高一、高二、高三专业教学成绩计算得分)

3、学生评价(20分):由专业教师轮流给学生上课,最后由学生投票产生。

4、美术教师之间相互评价(10分)。

5、年级负责人、艺体处负责人评价(10分)。

6、首席教师负责选聘辅助教师。

三、工作待遇

1、每个工作团队每月每生按160元补助,补助由首席教师负责分配。

2、工作补助按以下规定发放。

①按月考成绩发40%(可分档,所有班级按1:2:1分成三档,一档发补助的50%,二档发40%,三档发30%)。

②按联考过关率和平均分发40%,其中过关率占25%,平均分占15%。过关率(按原始人数计算)达80%以上发25%,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发3%,扣完为止;平均分将所有班级按1:2:1分成三档,一档发补助的20%,二档发15%,三档发10%。

③按高考录取率发20%,本科录取率应达到专业生数的50%,每下降一个点扣发2%,扣完为止。

3、复习班单独成立,增加文化课学习时间。平时月考成绩进入一档发40%,二档发30%,三档发20%;。过关率达96%以上,每下降一个点扣3%。平均分应高于应届生30分才有享受补助资格。复习生录取率应在80%以上,每下降一个点扣2%。

4、所教学生以初始人数为基础,如中途流失学生扣除该生补助,计算过关率和录取率也按初始人数,学校确定任务也按初始人数计算。流失学生成绩按年级最低学生成绩计算。

5、月考成绩较差,不能完成专业教学任务者,年级组要及时予以调整。

6、自主培训学生培训费适当低于外请教师培训学生培训费。

2011年4月18日

美术专业教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美术专业教师业务能力,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使我校美术专业教师逐步承担起自主培训专业学生的工作,特制定美术专业教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选聘的重要参考和绩效工资实施依据。

1、“德”项(10分),依据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考核。

2、“勤”项(10分),依据学校考勤制度考核。

3、“能”项(30分)包括以下几项

(1)常规检查(10分),含备课(或周计划)、听课记录、作业、学生评议。

(2)平时作画(10分),每月限时按要求上交一幅作品,不限时上交三幅,作品内容符合学生高考内容要求,由艺体处具体安排落实。

(3)课堂效果(5分),按学校听评课安排要求实行。

(4)理论考试(5分),每学期组织一次(与文化课教师同时)。

4、“绩”项(50分)

(1)工作量占10分,自主辅导学生1课时1分,协助辅导学生1课时0.5分。高考艺考结束后,对学生报考学校的指导统一规定为每周计3课时工作量。

(2)成绩占40分,由各年级制定量化办法计算

5、不跨年级教师由所在年级计算考核结果,跨年级教师由不同年级按一定比例折合计算考核结果。

(1)跨高三、高一两年级的教师,高三考核权重占80%,高一占20%。

(2)跨高三、高二两年级的教师,高三考核权重占60%,高二占40%。此项自2011年9月1日调整为高三占40%,高二占60%,特此说明。

2011年4月1日实行

体育教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体育教学管理,提高上课、上操质量,活跃学校气氛,真正体

现我校崭新的风貌,特制定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选聘的重要参考和绩效工资的实施依据。

1.“德”项(10分):依据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考核。

2.“勤”项(10分):依据学校考勤制度考核。

3.“能”项(30分):包括以下内容:

(1)计划与备课(5分):体育课按学校规定的内容和上课节数备课(教导处负责)。

(2)平时上课(12分):艺体处安排、体育中心负责评价。

(3)课堂效果(5分):按学校听、评课安排要求实行(艺体处负责)。

(4)学生评议(3分):按学校要求每学期最少一次(教导处、年级负责)。

(5)理论考试(5分):每学期组织一次(与文化课教师同时进行)。

4.“绩”项(50分)

(1)工作量(20分)

①每周课时1分/节(高三教师、兼职中层、职员按其他教师的平均课时工作量计)。

②训练课、活动课、外出带队等计工作量按最高4分(艺体处制定标准统一计分)。

③课间操按累计次数最高4分。早操按均周次数1分/次,该值班未到加倍扣分。

(2)教学成绩(20分):

①平时成绩(10分):每学期期中、期末,每个教学班按比例抽取学生进行体育考试,其成绩折合后即是任课教师的教学成绩(艺体处负责)。

②运动会成绩(10分):按有关规定计算(艺体处负责)

(3)三操成绩(10分):政教处负责出操人数和学生纪律(要求:快、齐、静,制定打分方案,结果计入体育教师和班级量化)。艺体处负责评价跑操质量(按相关规定量化,结果计入体育教师和班级量化)。

5.体育教师按每年聘任总数的40%奖励(一、二等各占10%,三等占20%,四舍五入)由艺体处汇总成绩进行排名,年级体育教师也以此方案量化结果为依据实行聘任,实行末位淘汰,体育教师绩效工资也以此量化结果为依据实行。

6.另附:体育课评课标准及记录表、早操课间操质量评价方案。

2011、9、14

音乐专业教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音乐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音乐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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