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证券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合规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二)风险防范原则:加强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保密原则: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确保法律事务信息的安全;(四)高效原则:提高法律事务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法律事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公司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二)审核公司及子公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四)对公司及子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防控;(五)处理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法律纠纷;(六)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七)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合规经营监督工作;(八)其他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三、法律风险防范与处理第六条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以下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三)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四)加强与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及时获取法律咨询和支持。
第七条公司及子公司发现法律风险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报告公司法律事务部门;(二)法律事务部门组织评估风险,制定应对措施;(三)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或消除法律风险。
四、知识产权保护第八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二)加强对员工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三)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四)加强对外合作,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证券市场的市场法规了解证券市场的法规制度和法律责任
证券市场的市场法规了解证券市场的法规制度和法律责任证券市场的市场法规:了解证券市场的法规制度和法律责任近年来,证券市场的发展迅猛,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和法律责任。
本文将详细介绍证券市场的法规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一、证券市场的法规制度1. 证券法和公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证券的发行、流通、交易等方面的基本规则和制度。
公司法则涉及上市公司的设立、运营和信息披露等内容。
这两部法律为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监管规章和规则证券市场的监管规章和规则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发布,包括股票发行上市的审核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交易规则等。
这些规章和规则细化了证券法的内容,具体规定了市场主体的权责,保障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交易所规则我国证券市场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它们制定了自己的交易规则。
交易所规则主要包括股票上市条件、交易制度、交易方式等。
交易所规则对于保障交易活动的有序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证券市场的法律责任1. 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是证券市场中的严重违法行为。
内幕交易是指内部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获取非法利益,而操纵市场是指通过投资者集中买卖等手段人为控制证券价格。
根据《证券法》,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终身禁入市场等。
2. 不实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市场披露信息。
企业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信息披露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和取消上市资格等。
3. 监管部门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证监会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必须遵守法律,履行监管职责。
如果证监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内幕信息等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证券法律制度
案例
某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在三个交易日内对某一
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连续买卖,使该股票从每股20 元迅速上升至每股26元,然后在此价位大量卖出获 利。请分析该证券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
编造、传 播虚假信 息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是指上市公司之外的 主体所从事的虚假信 息活动。
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制造并传播虚 假信息;各种传播媒体及其从业 人员传播证券交易信息失真;证 券从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在证 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 信息误导等。
上市公司不具备公 司法规定的上市条 件的,其股票依法 暂停上市或者终止 上市。
公司有前述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或者有前述第2、3、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在限期内未消除的, 其债券终止上市。
五、禁止的交易行为
(一)内幕交易行为
(二)操纵市场行为 (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四)欺诈客户行为
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 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 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 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 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
依照其运作方式
(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 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 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 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 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5%;
案例
A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但其通过虚构产品
(五)其他禁止交易的行为
什么是内 幕交易?
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是指一套国家对于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活动的监管、管理以及法律规范的整体体系。
证券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首先,证券法律制度关注的是证券市场的合法性。
证券是公司或其他法人组织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特殊的财产,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进行买卖。
证券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哪些商品可以作为证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发行和交易证券,确保证券市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次,证券法律制度重点关注投资者的保护。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他们的财产安全和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范围和程度直接影响着市场的活跃程度和稳定性。
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要求,保证投资者可以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有充分的依据。
同时,证券法律制度还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违法活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证券法律制度还注重监管市场的运行秩序。
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市场环境,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来保障市场的稳定运行。
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了证券市场的基础制度,如证券交易的登记、结算和交割制度,证券交易的监管机构和监督责任,证券交易的法律责任等。
这些制度确保了市场的公平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最后,证券法律制度还涉及到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的证券市场之间日益联系紧密,跨境证券交易和跨国公司的上市成为趋势。
证券法律制度需要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监管合作,共同推动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
综上所述,证券法律制度是对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整体体系。
它关注证券市场的合法性、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监管市场的运行秩序以及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
一个完善的证券法律制度能够有效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及其实践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摘要: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障,是进一步深化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关键所在。
该法律制度内容丰富,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多个方面,形成了良好的法律体系,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实践正文: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证券市场是国家重要的融资和投资平台,也是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窗口。
为了保障证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套完整、系统的监管法律制度。
该制度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多个方面,形成了良好的法律体系。
首先,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核心是《证券法》。
《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础性法律,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防范市场风险的同时推动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该法律规定,证券市场要实行监管制度,构建证券市场规范、有序、公平的运行机制。
其次,我国证券市场还涉及到其他一些法律的适用,例如《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这些法律分别从公司组织、股份制度、证券基金等方面规范着证券市场的运行,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最后,我国证券市场还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行政规定等。
这些制度与法律相结合,构成了完整的法规体系。
例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证券市场的运作。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实践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为证券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
首先,中国证监会加强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通过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等手段,对证券市场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
证券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高。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将以某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事件为例,分析证券法律制度在处理此类事件中的作用。
二、案例概述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发布了一份年度报告,报告中披露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然而,在报告发布后不久,市场出现了关于公司财务造假、隐瞒重大事项的质疑。
经调查,发现公司确实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虚增;2. 公司在2018年12月与关联方发生一笔大额交易,但未按规定及时披露;3. 公司高管在报告发布前已经得知了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但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三、证券法律制度分析1. 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法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信息。
本案例中,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和财务造假事实,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
2. 虚假陈述责任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果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已披露的信息作出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例中,公司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属于虚假陈述行为。
3. 内幕交易责任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本案例中,公司高管在报告发布前已知悉财务造假事实,但未及时披露,涉嫌内幕交易。
四、案例分析1. 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原因本案例中,公司违规行为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公司管理层缺乏诚信,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损害投资者利益;(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无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管理层的行为;(3)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考点一】证券法的调整范围★★【考点一】证券法的调整范围★★1.证券的范围: 发行和交易都适用证券法的: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
仅上市交易适用的: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2.证券的公开发行:对象标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数标准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超过200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3.证券市场市场特点与要求(1)交易所市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北交所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2)新三板①三大证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共同构成了我国公开证券市场;②新三板分为基础层、创新层;③新三板对投资者有资质要求(合格投资者);④交易机制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和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3)北交所:在北交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项目要求发行主体①存量发行人为全国股转系统原精选层的挂牌公司;②新增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发行条件积极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④依法规范经营消极条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1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记忆口诀】组织机构很健全,持续经营无障碍,3年无保留意见。
公司、两控不存在:五种犯罪三违法;1年证监会处罚发行程序适用注册制:公开发行申请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证监会注册。
(4)区域性股权市场市场特点与要求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定位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如各地的产权交易所。
主要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实施监管。
禁止性规定:①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②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③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④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⑤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⑥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金融产品交易 【考点二】强制信息披露制度【考点二】强制信息披露制度★★★1.披露内容(首次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可延长,最多不超过3个月招股说明书有效期6个月,从公开发行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年+4个月中期报告半年+2个月临时报告但凡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具体见下页)*注意案例【注意】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重大事件(当然属于内幕信息)★★ 但凡可能导致公司股价上涨或下跌……“重大、重要、主要”熟悉①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②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③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④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⑤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⑥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⑦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⑧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下重点记忆】3.15主要领导、大股东变动,重大资产超三菱⑨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⑩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⑪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⑫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2020年3月实施的新《证券法》内容整理
证券法证券法律制度目录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一)证券的概念与种类(二)证券市场(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监管原则(四)证券法二、证券发行(一)证券发行概述(二)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三)服票的发行(四)公司债券的发行(五)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六)证券发生的程序三、证券交易(一)证券交易概述(二)证券上市四、上市公司收购(一)上市公司收购概述(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三)要约收购(四)协议收购(五)其他合法方式收购(六)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五、信息披露(一)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二)信息披露的原则与要求(三)证券发生市场信息披露(四)证券交易市场信息披露(五)董事、监事、高管的信息披露职责(六)信息的发布与信息披露的监督(七)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六、投资者保护(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二)证券公司与普通投资纠纷的自证清白制度(三)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五)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与受托管理人制度(六)先行赔付的赔偿机制(七)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强制调解制度(八)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代表诉讼制度(九)代表人诉讼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一)证券的概念与种类1.证券的概念。
证券是以证明或设定权利为目的所做成的一种书面凭证。
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证券是证明持券人享有一定的经济权益的书面凭证,包括资本证券(股票、债券、证券衍生品等),货币证券(汇票、本票、支票等),商品证券(提单、仓单、栈单等)。
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这也是证券法所介绍的证券。
2.证券的种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证券可以分为不同种类,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主要有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认股权证、期货、期权。
(二)证券市场1.证券市场的结构。
证券市场是指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场所,证券发行市场一般被称为一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也就相应被称为二级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再区分为不同的市场。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及其实践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摘要: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是指依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特点而制订的,用于引导、规范和保护我国证券市场的各种法律法规体系。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历史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践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并通过案例分析,探讨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具体实践。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实践效果;案例分析正文:一、历史背景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日益迅猛,但同时也面临着不少问题。
2001年,我国证券市场首次出现了大规模的证券违法案件,这引起了国家的高度关注。
随后,我国政府开始对证券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之一就是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
为了适应新的市场情况,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也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现在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
二、基本原则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使其在证券市场中能够获得公正、公平、透明的待遇。
(2)开放性监管。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应该具有开放性监管的特点,即既要充分地考虑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也要随时适应市场的变化。
(3)市场监管与行政干预相结合。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应该结合市场监管和行政管理两种手段,确保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
(4)分级管理。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应该根据不同的证券市场主体和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并识别不同的监管层级。
三、主要内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券法。
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法规。
该法明确了证券交易的法律地位,规定了证券交易的基本制度、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则。
(2)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属于证券市场交易制度的一部分,是证券市场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其作用在于规定了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以及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
证券法律制度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000万元债券,因承 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 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 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000万元债券,该 公司申请可否批准? 答:不应批准
某公司申请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哪 项构成不批的理由:A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 B该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500万元;C该公 司的债券发行额上次为1500万元,本次为 1000万元;D该公司上次发行债券的实际募 集率为95%
C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及无其 他重大违法行为; D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也 可以向原股东配售 改变招股说明所列资金用途的,应经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纠正或未经股 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某上市公司招股书明书中列明的募集资金用 途是环保新技术研发,现公司董事会决议将 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大楼,能否实施该决 议?还须经过哪个环节?
3)政府统一监管和自律性管理相结合 市场失灵,是政府监管存在的必要,政府监 管机构从整个社会利益角度出发对证券市场 进行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同时发挥自 律组织证券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积极补充作 用
二、证券发行制度 (一)证券发行含义 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人出售 证券的法律行为 (二)证券发行种类 1、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 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累计超过200人的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向一定数量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 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3、证券的种类 1)股票: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和 享有权益的凭证,具有权利性、非返还、风险性和 流动性的要式有价证券 2)债券: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依法向社 会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 凭证 3)投资基金券:经依法批准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时, 由基金发起人向投资者发行的证明持有基金单位的 凭证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无论从难度还是分数来看,证券法都可以称得上是经济法考试的“王炸”。
考核方式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值为18分左右。
相比分数的炫目,该专题知识点庞杂,多条逻辑主线交叉。
尽管做了千百遍,每一次都如初见。
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股票的上市与交易等考点是核心高频考点。
2020年考期中,《证券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需引起高度重视!目录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发行的类型与非上市公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发行方式与优先股公司债券发行股票市场结构、上市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与重组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概述一、证券的类型1.股票按投资对象及定价币种的不同,股票可分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或内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1)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港、澳、台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3)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在境外公开的证券交易场所流通转让的股票。
2.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1)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无担保、无追索权、信用级别较低的、兼有债务性和股权性的中长期混合型融资和投资工具。
(2)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附认股权的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法律特点。
3.存托凭证(1)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2)存托凭证发行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包括: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和存托凭证持有人。
(3)存托协议应约定因存托凭证发生的纠纷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由境内法院管辖。
(4)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包括境外基础证券及其衍生权益。
二、《证券法》的适用范围1.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证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法
证券承销采取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证券承销采取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代销
承销团承销证券: 承销团承销证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 人民币5000 万元的 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5000万元 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 , 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 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 公司组成. 公司组成.
2.明确了保荐期限. 明确了保荐期限. 保荐期间分为两个阶段, 即 尽职推 保荐期间分为两个阶段 , 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到 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 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 证券发行上市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证券发行上市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 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 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完整会计年度; 后 两个 完整会计年度 ; 上市公司再次公 开发行证券的, 开发行证券的 , 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 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Hale Waihona Puke 证券承销的期限 证券的代销, 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不得超过90 证券的代销 , 包销期限最长 不得超过 90 日. 证券公司在代销, 包销期内, 对所代销, 证券公司在代销 , 包销期内 , 对所代销 , 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 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 , 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 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 代销期限届满,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 , 代销期限届满 , 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70 70% 发行失败. 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中国证券法律制度
中国证券法律制度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是调整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清算以及国家在证券监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证券法律制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包括发行人、投资人以及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之间所发生的民事关系又包括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主体进行引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证券法律制度的核心任务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证券发行、交易、登记、清算、信息披露等市场运行制度均做了明确规定是市场参与各方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下面我重点介绍这几个方面的基本法律制度:1、发行上市制度申请公开发行证券必须履行法定程序这在世界各国证券市场都是通例具体来说主要有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类模式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之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监管机构申请注册发行人必须披露发行人自身及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准确、完整如果发行人符合上述要求就可公开发行证券在这种制度下证券监管机构关注的是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量而不是发行人本身的质量因此注册制并不禁止质量差、风险高的证券发行上市注册制要求投资者具备依据公开信息作出正确判断的能力对投资者要求较高目前实行注册制的代表国家有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等证券市场比较发达、机构投资者比重较高的国家我国股票发行体制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变化在2000年3月以前实行的是审批制采用“指标分配、行政推荐”的方法由各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进行初审并推荐公司发行上市证监会进行复审审批制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在市场发展初期虽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弊端也很突出一些地方将推荐发行上市作为国企解困的手段额度分配分散、包装现象严重;有些企业由于额度不够采取部分改制一个分厂、甚至一个车间改制成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严重公司独立性差有些公司甚至成为大股东的“圈钱”工具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扭曲投资者对此反映强烈2000年3月开始实行核准制从政府选择企业改为由中介机构(证券公司)推荐企业上市取消了发行额度和指标发行人必须履行强制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中介机构对发行人负有尽职调查的责任xx年开始实行“保荐制”负责推荐的证券公司还负有保荐责任;由以市场专业人士组成的发审委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证监会进行核准;投资者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自主作出投资与否的决定投资风险自担核准制实施以来市场约束增强行政干预逐渐退出2、交易制度国际上主要证券交易模式大体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按交易场所划分为交易所场内和场外交易场内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集中和连续的证券交易;场外交易一般由证券商组织在证券商柜台进行是分散和零散的交易二是按照证券商与买卖方的关系划分为经纪商交易和做市商交易经纪商交易是指证券商接受买方或卖方的委托经纪商与投资人是委托代理关系并收取交易佣金做市商交易是指证券商同时报出买价和卖价直接用自己的账户与买卖双方交易证券商不收取交易佣金其获利的渠道是买卖价之间的价差三是按照价格发现的方式分为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指令驱动是指集中竞价成交随着投资人指令的变化成交价格也随之涨跌报价驱动是指做市商决定价格投资者无论买卖都只与做市商成交做市商按照投资者的买卖情况来调整报价维持市场平衡四是按照交易的竞价范围分为集中竞价和协议成交集中竞价是指通过统一的交易系统收集买入和卖出指令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方式撮合成交;协议成交是指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的经纪商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和成交数量多用于机构投资者的大宗交易按照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证券交易的集中竞价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高度集中统一的交易模式在投资者主要是个人投资者时期由于每笔交易额小交易频繁具有高效灵活、简便操作的优势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也需要适应投资者结构变化和多样化交易需求逐步丰富交易方式3、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证券登记结算环节是证券交易的后台处理证券登记结算要解决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证券登记和证券账户管理问题二是交易清算问题三是根据清算结果付钱交券清算和交收两个环节统称为结算解决这些问题有不同的登记、清算和交收模式(1)登记和帐户管理模式证券登记体系可以划分成两大类一是直接持有体系二是间接持有体系直接持有体系指证券的实际持有人直接出现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委托的公司登记机构的簿记上因而直接对证券发行人拥有请求权间接持有体系是指投资者将持有证券交付给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中央证券存管机构等名义持有人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委托的公司登记机构的簿记上只出现名义持有人而不直接出现实际持有人在此体系下证券的实际持有人不直接对证券发行人拥有请求权其持有证券而享有的请求权需通过名义持有人间接地向发行人提出我国证券登记体系是直接持有体系由中央证券存管机构为证券公司开立和维护证券账户同时也直接为证券公司的客户开立和维护证券账户客户证券账户的证券持有情况由中央证券存管机构发送给证券公司采用间接持有体系的中央证券存管机构只为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不负责为证券公司的客户开立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客户的明细账由证券公司自行管理(2)证券清算模式指计算应收应付证券或资金的行为存在逐笔清算和净额清算两种方式逐笔清算是每成交一笔就产生一笔应收应付关系;净额清算是将一个交易日内的应收应付轧差只产生一个应收应付的净额我国采用的是净额清算模式(3)证券交收模式指通过证券过户和资金转账了结清算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证券交收模式与证券账户管理模式有关采用中央证券存管机构直接维护证券公司客户证券账户模式的除了需对证券公司的证券交收账户进行处理外一般还直接处理证券公司和其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从证券成交到交收之间的周期有长有短如T+1、T+3甚至T+5等T是指成交日T+1就是成交后的第二天完成交收国际上交收周期以T+3最为多见我国目前采用的是T+1交收方式总的来讲我国采用的是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上市证券的唯一法定登记机构集证券登记、账户管理、清算、交收等职能于一体4、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世界各国对上市公司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主要制度之一持续向投资者披露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上市公司最基本的义务投资者依据披露信息作出投资选择因此各国证券法律均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信息披露必须、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禁止欺诈行为及内幕交易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信息披露制度涉及到信息披露主体信息披露的时间、形式、内容、手段及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建立时间短但是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建设方面已基本与国际接轨自1993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以来目前已形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交易所自律规则在内的四个层次的信息披露规范体系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通常是按信息披露时间的不同分为初次披露和持续披露初次披露一般指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持续披露主要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报告和股东大会决议等常规报告5、证券监管制度目前世界各国证券监管制度基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集中型监管模式证券监管机构根据法律设立,负责制定和实施专门的证券管理法规实现对全国证券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其特点是监管机构超脱于其他市场参与者之外能客观、公正、有效地发挥监管职能,有较强的威慑力和权威性第二类是以英国为代表的自律型监管模式政府干预较少更注重行业自律组织对证券市场的自律监管其特点是反应迅速效率较高第三类是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中间型监管模式既有政府监管的成分,又有自律管理的因素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经历了从地方监管到中央监管、从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之前证券市场由地方政府以及多个政府部门共同管理1992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监管体制开始向集中监管过渡1998年4月国务院对证券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明确由中国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体制是以中国证监会为主体以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为补充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监会在全国中心城市设立了36个证券监管局作为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责《证券法》对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制定有关规章、规则依法行使核准或审批权;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结算等主要环节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和各类证券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对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以及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执法手段主要有:现场调查取证;就调查事件情况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查阅、复制或封存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证券交易资料等;查询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帐户并根据情况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以证券公司为主要会员的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对会员进行自律管理《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所作了专章规定证券交易所除负责组织市场交易和维护市场运行外还依法承担着监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及证券交易等监管职责二、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起点我国证券市场已经走过了十五年的发展历程回顾这段历史证券市场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901998年)是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市场发展的主要特征有:一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运营证券交易由最初分散的柜台交易转向集中撮合方式的交易二是由仅限于少数地区试点的区域性市场扩展为全国性市场三是1992年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同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要“积极培育包括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金融市场”消除了人们对发展股票市场认识上的疑虑四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全面行使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职能并逐步建立了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五是按照国务院部署各地政府对非法股票期货交易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促成了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第二个阶段(1999xx年上半年)是以《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市场发展有四个重要特征:一是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为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1999年中国证监会理顺了与全国各地证券监管机构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同时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推动了证券经营机构与银行、财政、信托业脱钩进一步完善了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三是证券发行体制进行重大调整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由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股票发行上市的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四是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一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相继获准设立证券业的对外开放开始起步第三个阶段(xx年下半年至今)是证券市场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的时期在这一段时间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发展资本市场在理论上取得重大突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要求xx 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在经历十多年的规模扩张后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遗留问题、制度性缺陷和结构性矛盾开始显现并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形成制约市场也因此步入结构调整阶段三是监管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强化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坚持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的可承受程度的统一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夯实市场发展基础(二)证券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起步晚、时间短但发展迅速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证券市场之一在国民经济中正日益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一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为经济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从1991年至xx年底我国企业通过境内外市场累计筹资11628亿元其中境内筹资8826亿元境外筹资2802亿元如果加上在境外注册的中资公司的筹资3448亿元我国各类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累计筹资总额达到15076亿元二是支持了一批企业利用证券市场做大、做强促进了企业深化改革截止xx年底境内上市公司总数已达1377家平均每年新增上市公司近100家左右内地公司境外上市总数达111家这些上市公司大部分成为行业的龙头企业特别是通过进入资本市场这些公司的企业制度、企业文化和法人治理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推动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进程三是改变了我国居民传统的投资意识促进了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已由早期单纯的国债和股票扩展到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债、公司可转换债券、国债回购、商品期货等多样化产品格局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同时证券市场的壮大进一步拓展了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空间截止今年3月底全国有证券公司133家营业网点约3800个覆盖了全国大中城市;基金管理公司45家基金规模4300亿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有力地推动了银行业的改革、金融网络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四是随着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和对外交流的加强境外金融机构参与我国市场的要求日益强烈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经济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开辟了我国引进外资的新渠道(三)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正处在重要的转折时期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证券监管工作不断强化一系列立足于促进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规范化措施相继付诸实施证券市场进入了在快速扩张阶段后的结构调整和运行机制调整时期与此同时市场早期遗留的历史问题、制度性缺陷和市场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并成为影响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1、随着原有行政性约束的逐步弱化市场中一些利益群体利用其优势地位直接侵害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问题突出“重筹资轻回报”的情况普遍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利用上市公司违规为其关联企业担保的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甚至将公司推至破产边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或“形似而神不至”公司经营专注于大股东利益或高管人员利益最大化漠视甚至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些机构和个人利用其控制权将证券公司作为其融资平台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转嫁风险造成巨额资金缺口在市场长期下跌的情况下证券公司的制度风险、经营风险集中显现使部分机构出现流动性不足加大了市场的压力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的这些不规范做法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市场主体频繁出现失信行为的冲突日益加剧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度依赖有效信息的市场通过有效的信息社会资源才能得到合理配置投资者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市场调节机制才能发挥作用但是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诚信意识普遍淡薄加之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乃至虚假信息披露问题比较普遍这些失信行为造成了市场信号失真影响了市场机制的发挥3、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存在和证券执法威慑力不高的矛盾进一步突出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活动屡禁不止其中证券执法威慑力不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法制方面如惩治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委托资产等恶劣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对有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刑事法律虽有规定但刑罚上限过轻;对一些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赔偿机制不健全难以对侵权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由于惩治不严或惩处不够客观上使违法犯罪成本过低在执法方面由于市场主体的诚信严重缺失监管部门不得不承担大量原本属于市场约束领域的责任与此同时监管部门执法手段有限难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导致执法效率不高4、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与保持市场稳定的冲突日益困扰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由于早期的制度设计只有占股票市场总量三分之一的社会公众股可以上市交易(流通股)另外三分之二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则不允许上市交易(非流通股)作为解决非流通股流通问题的一个尝试XX年6月推出了国有股减持政策尽管该政策推出后不久即暂停但股权分置从此就开始成为影响市场预期的一个重要因素股指由此也开始从当时的历史高点逐波下跌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股权分置使公司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不利于建立健全对上市公司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和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扭曲了股票定价机制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制约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顺畅流转、保值增值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个重大障碍需要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由于非流通股积累的数量巨大投资者普遍担心一旦实行“全流通”将使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股价大幅度下跌;同时以什么价格“实现非流通股的可流通”又涉及国家、控股股东和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协调因而解决股权分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在理念、方法和整体制度安排上都面临复杂的政策问题和市场问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定市场预期是当前证券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5、随着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和市场化程度加深同经济环境和相关政策的关联度提高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适当的发展空间如鼓励投资证券市场的政策问题提高市场融资效率问题征信体系滞后问题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需要花大力气解决针对影响市场发展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以及市场自身存在的深层次矛盾近些年来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在不断加强尤其是xx年国务院《若干意见》发布之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一系列加强市场基础建设的制度安排相继实施各方面对发展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我国证券市场正在经历着积极的变化第一证券市场与国民经济的关联度在逐步提高市场对经济运行的敏感度在加强近几年来证券市场整体呈下跌格局但是一些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上市公司业绩逐年提高这些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也表现出明显的强势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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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是()。
A.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150人B.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C.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D.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100人2.证券的代销和包销期限,最长不超过()。
A.30日B.90日C.45日D.2个月3.下列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不正确的说法是。
()A.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法募集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C.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D.基金募集期限满,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应当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4.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5%时,应予以公告和进行书面报告。
A.10%B.5%C.6%D.8%5.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A.5B.3C.1D.106.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A.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B.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C.结束之日起45日内D.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7.上市公司对于其发行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应当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予公告。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是( )。
A.公司经理发生变动B.公司董事发生变动C.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D.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有()。
A.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B.持有公司2%股份的股东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D.参与证券上市交易有关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9.某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该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A.1000万元B.5000万元C.1亿元D.5亿元10.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3月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
2004年2月,该公司鉴于到期债券已偿还且具备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其他条件,计划再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经审计确认该公司2004年1月末净资产额为6000万元。
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A.2400万元B.1900万元C.1400万元D.900万元11.下列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正确的说法是( )。
A.基金募集期限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应当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C.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5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D.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托管人依法募集12.下列人员中,不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人员是()。
A.董事B.经理C.监事D.高级管理人员13.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 )。
A.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D.收购期限届满,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1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A.5日B.3日C.10日D.15日15.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A.15日B.45日C.1个月D.10日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是()。
A.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B.最近3年持续盈利,平均总资产报酬率达到10%以上C.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D.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2.根据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情形有()。
A.公司股本总额由1亿元减少到4000万元B.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C.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D.公司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有()。
A.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B.最近2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消除的C.不按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限期内未消除的D.净资产额减至人民币3200万元,在限期内已经消除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下列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 )。
A.会员费B.席位费C.交易费用D.交易结算资金5.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属于国家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禁止的有( )。
A.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乙,在任职期间的1年内转让其所持甲上市公司22%的股票B.W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Y,在任职期间,买卖Z上市公司的股票,W证券公司、从业人员Y与Z上市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C.为N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公布后的第3日,转让其所持有N公司的股票D.为M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出具审计报告的N会计师事务所的H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的第11个月,买卖该公司的股票6.下列关于证券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A.证券交易的主体必须合法B.上市公司董事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C.发行人发行证券,必须采用上市交易D.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7.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和证券交易所同意后,该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有关股票上市文件及事项。
下列各项中,属于上述应予公告的事项有()。
A.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B.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及其持股数额C.公司董事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D.公司经理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下列事项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有()。
A.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限定期限内未能扭亏为盈B.上市公司被宣告破产C.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D.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且拒绝纠正9.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有()。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C.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D.发行人控股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是( )。
A.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B.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D.参与证券上市交易有关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1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A.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B.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告C.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D.在报告后的10日内,不得再次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12.下列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是()A.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B.投资者的董事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C.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D.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的子女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三、判断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曾经于2005年1月公开发行了3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拟用于购置制造48厘米高清电视机的生产流水线,后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经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改变所募资金的用途,购置了一条制造液晶显示的平板电视机市场流水线。
2006年5月,该公司拟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由于该公司曾有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的情形,其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将不会被核准。
()2.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票面总值3000万元的股票,其发行价为5元,计划在资本市场筹资15000万元。
该公司此次股票发行的承销,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3.甲某为某公司的经理,2000年1月1日,该公司被宣告破产,经查,甲某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公司在2000年5月1日破产清算完结。
2003年12月1日,甲某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活动。
甲某的做法符合规定。
()4.证券的代销和包销期限,为30日-60日。
()5.某国有独资公司曾于2000年发行了三年期的公司债券,但因资金周转不力,直至2004年2月方才还本付息完毕。
2004年12月该公司拟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由于该公司曾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其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将不会被核准。
()6.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7.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是欺诈客户的行为。
()8.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内幕交易的行为。
()9.甲某2000年1月1日因贿赂被判处刑罚,2003年1月1日执行期限届满,2006年2月1日,甲某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活动。
甲某的做法符合规定。
()10.基金投资人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一律不得拒绝接受基金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答案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根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属于公开发行证券。
2.【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的代销和包销的期限。
根据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超过90日。
3.【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有关规定。
根据规定,基金募集期限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应当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