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类学分认定申请表(港澳台学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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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项目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赴国(境)外
项目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
广东白云学院教务处 制
姓名
学号
性别
学院
专业
年级
国别/地区
项目名称
出境时间
拟认定课程学分
修读 时间
境外已修读课程 (由系、二级学院审核)
课程名称(中外文) 成绩 学分
拟认定的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 类别
成绩
学分
20
︱
20
学 年 第
学 期
20 ︱
20 学 年 第学 期来自20 ︱20 学 年 第
学 期
1
20 ︱
20 学 年 第
学 期
应修学分:
出境前已修学分:
拟认定学分:
系 意 见
系主任签字:
年月 日
二
级
学
院
意 见
教学副院长签字:
国
际
交
流
处
意 见
处领导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教 务 处 意 见
处领导签字:
年月 日
注:1、用 A4 双面打印,审批后由教务处复印发至学生所在学院、国际交流处、教务处各执一份。 2、须持成绩单、实习证明等原件办理,并在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2
项目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
广东白云学院教务处 制
姓名
学号
性别
学院
专业
年级
国别/地区
项目名称
出境时间
拟认定课程学分
修读 时间
境外已修读课程 (由系、二级学院审核)
课程名称(中外文) 成绩 学分
拟认定的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 类别
成绩
学分
20
︱
20
学 年 第
学 期
20 ︱
20 学 年 第学 期来自20 ︱20 学 年 第
学 期
1
20 ︱
20 学 年 第
学 期
应修学分:
出境前已修学分:
拟认定学分:
系 意 见
系主任签字:
年月 日
二
级
学
院
意 见
教学副院长签字:
国
际
交
流
处
意 见
处领导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教 务 处 意 见
处领导签字:
年月 日
注:1、用 A4 双面打印,审批后由教务处复印发至学生所在学院、国际交流处、教务处各执一份。 2、须持成绩单、实习证明等原件办理,并在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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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学生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模板】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学生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
地址:江苏省**市大学南路88号**大学海外教育学院邮编:********电话:86-********
姓名:
性别□男□女
照 片
地区:
通行证号码(后附通行证副本):
出生日期:年月日
通信地址:
学习或工作单位(专业):
学 习 信 息
项目名称:“舌尖上的扬州”——台湾学生扬州历史文化探访之旅
3. 申请人家长/推荐人已为申请人购买公司人身意外及健康保险(请附保单复印件),或委托**大学代为购买(费用另行收取)。
监护人(家长)/推荐人签名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名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家长)/推荐人保证:
1. 如有需要, 申请人家长/推荐人批准**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在有医生在场或在医生诊所或在医院,代表申请人签字处理紧急医疗情况。
2.申请人家长/推荐人同意让申请人参加**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组织的游学项目。任何第三方对申请人有意或者无意识造成的伤害,申请人家长/推荐人不追究**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的责任。
期待来校时间:
个 人 情 况过敏:
其他需求:
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职业:
和申请人关系:
电话:
电邮:
个 性 特 征
习惯和爱好
体育类:艺术类:
其他(请详细说明):
自我描述
申请人保证:
1.上述情况真实无误。
2.在内地(大陆)学习期间遵守相关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从事任何危害社会秩序的、与本人学习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地址:江苏省**市大学南路88号**大学海外教育学院邮编:********电话:86-********
姓名:
性别□男□女
照 片
地区:
通行证号码(后附通行证副本):
出生日期:年月日
通信地址:
学习或工作单位(专业):
学 习 信 息
项目名称:“舌尖上的扬州”——台湾学生扬州历史文化探访之旅
3. 申请人家长/推荐人已为申请人购买公司人身意外及健康保险(请附保单复印件),或委托**大学代为购买(费用另行收取)。
监护人(家长)/推荐人签名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名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家长)/推荐人保证:
1. 如有需要, 申请人家长/推荐人批准**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在有医生在场或在医生诊所或在医院,代表申请人签字处理紧急医疗情况。
2.申请人家长/推荐人同意让申请人参加**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组织的游学项目。任何第三方对申请人有意或者无意识造成的伤害,申请人家长/推荐人不追究**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的责任。
期待来校时间:
个 人 情 况过敏:
其他需求:
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职业:
和申请人关系:
电话:
电邮:
个 性 特 征
习惯和爱好
体育类:艺术类:
其他(请详细说明):
自我描述
申请人保证:
1.上述情况真实无误。
2.在内地(大陆)学习期间遵守相关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从事任何危害社会秩序的、与本人学习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池州学院国境外交流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外事办意见
审核人:(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请正反面打印,分别交所在学院、外事办、教务处和学生本人留存。
2、学生申请时需附境外学习期间的原始成绩单及翻译件。
池州学院国(境)外交流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专业Βιβλιοθήκη 班级所属项目名称国(境)外交流学校
国家(地区)大学专业
国(境)外学习年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序号
境外学习期间已修课程
申请互认课程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成
绩
课程
性质
考核
时间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成绩
课程性质
(可自行加行)
合计
总学分
应修学分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年月日
外事办意见
审核人:(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请正反面打印,分别交所在学院、外事办、教务处和学生本人留存。
2、学生申请时需附境外学习期间的原始成绩单及翻译件。
池州学院国(境)外交流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专业Βιβλιοθήκη 班级所属项目名称国(境)外交流学校
国家(地区)大学专业
国(境)外学习年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序号
境外学习期间已修课程
申请互认课程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成
绩
课程
性质
考核
时间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成绩
课程性质
(可自行加行)
合计
总学分
应修学分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学分对接申请表

2、无法对接的课程以选修课认定,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以台港澳高校设置的为准。
3、申请学分对接应同时提交本申请表和台港澳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一份。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意见
学生所申请学分对接课程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同意该生申请。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 月日
研究生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 月日
备注
1、申请学分对接的课程应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课程,与本校专业培养方案所设置课程培养体系、内容等对应,最终认定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以本校培养方案所设置课程为准。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赴台港澳交流项目学分对接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号
性别
专业
培养层次
硕士研究生
本校导师
身份证号
交流期间
20 ——20 学年第 学期
项目情况
交流学校
所在系所
对方导师
修读课程
个人培养计划对接课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选修类型
1
2
3
4
5
本校导师意见
学生所申请学分对接课程符合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同意该生申请。
3、申请学分对接应同时提交本申请表和台港澳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一份。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意见
学生所申请学分对接课程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同意该生申请。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 月日
研究生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 月日
备注
1、申请学分对接的课程应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课程,与本校专业培养方案所设置课程培养体系、内容等对应,最终认定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以本校培养方案所设置课程为准。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赴台港澳交流项目学分对接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号
性别
专业
培养层次
硕士研究生
本校导师
身份证号
交流期间
20 ——20 学年第 学期
项目情况
交流学校
所在系所
对方导师
修读课程
个人培养计划对接课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选修类型
1
2
3
4
5
本校导师意见
学生所申请学分对接课程符合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同意该生申请。
对外交流学生在外学习课程及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
中原工学院对外交流学生在外学习课程及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生类别:本科生□ 专科生□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班级:
申请对外交流项目:
国家(地区): 大学(机构): 专业:
对外交流时间: 年 月 — 年 月 对应的修读学期: 20 — 20 学年 第 学期
流学校的原始成绩单进行学籍审查。
2.此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两份交专业学院(由专业学院统一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流学校的原始成绩单进行学籍审查。
2.此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两份交专业学院(由专业学院统一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海外交流转学分备案申请表

学生海外交流转学
交流时间
停学期限
注意事项(重要)
1、请详细阅读《xx大学本科生交流课程及学分管理办法》、转学分操作流程(详见教务部网站),并在交流前向所在院系认真咨询清楚本人拟修课程可否抵免或认定。
2、专业课一般适用于课程抵免,但抵免的课程必须为我校现有课程库里的课程。如找不到对应专业课,则该课程只能进行学分认定(院系可以同意采用学分认定的方式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否则全部认定为全校公共选修课)。
本人签名:
院系教学主管领导签名:
日期:
院系行政公章
本人承诺
1、本人已了解《xx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里关于注册、选课、重修、延期毕业、结业、毕业等相关政策。
2、交流项目结束后本人会按时返校复学。
3、本人已清楚转学分的政策,清楚本人在外拟修课程是否可以抵免课程,如出现无法按本人计划抵免课程的情形,后果由本人承担。
4、因海外学习导致某些课程无法重修或学分不足导致无法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从而无法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正常毕业,本人亦知晓其后果并愿意自行负责。
3、大学英语课程和体育课程可以用课程抵免,也可以用学分认定的方式。
4、通选课和政治课一般情况下不予抵免或认定。
5、学生在本校不及格或缓考课程建议不要在外修读。否则即使抵免,成绩单上的原有不及格或缓考记录还会存在。
在外学习计划
请填写本人在交流期间的学习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在外选修的课程和拟抵免的课程。不少于300字。
交流时间
停学期限
注意事项(重要)
1、请详细阅读《xx大学本科生交流课程及学分管理办法》、转学分操作流程(详见教务部网站),并在交流前向所在院系认真咨询清楚本人拟修课程可否抵免或认定。
2、专业课一般适用于课程抵免,但抵免的课程必须为我校现有课程库里的课程。如找不到对应专业课,则该课程只能进行学分认定(院系可以同意采用学分认定的方式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否则全部认定为全校公共选修课)。
本人签名:
院系教学主管领导签名:
日期:
院系行政公章
本人承诺
1、本人已了解《xx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里关于注册、选课、重修、延期毕业、结业、毕业等相关政策。
2、交流项目结束后本人会按时返校复学。
3、本人已清楚转学分的政策,清楚本人在外拟修课程是否可以抵免课程,如出现无法按本人计划抵免课程的情形,后果由本人承担。
4、因海外学习导致某些课程无法重修或学分不足导致无法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从而无法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正常毕业,本人亦知晓其后果并愿意自行负责。
3、大学英语课程和体育课程可以用课程抵免,也可以用学分认定的方式。
4、通选课和政治课一般情况下不予抵免或认定。
5、学生在本校不及格或缓考课程建议不要在外修读。否则即使抵免,成绩单上的原有不及格或缓考记录还会存在。
在外学习计划
请填写本人在交流期间的学习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在外选修的课程和拟抵免的课程。不少于300字。
课程学分认定(非创新创业类)申请表

学分
认定成绩
认定课程门数、
学分数
门数:1,学分:3
学院(系)专业教研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系)审查意见:
学院(系)领导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可在电脑上填写并打印,签署意见处须用手工签写;
2.认定时需附证书、奖状复印件,并带原件备查;
3.本表及附件一式二份(可签署意见后复印),由学生、学生所在学院(系)各保留一份;
课程学分认定(非创新创业类)申请级名称(中文)
申请认定原因:□转学 □转专业 □降级 □专升本 □“3+2”入学□获得证书
□学科竞赛□其他
执行的培养计划:按(年)级专业修读。
已获得证书
认定为培养计划相应课程
(学生向专业教研室确认后填写)
序号
证书名称
等级
认定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4.若需认定课程超出,可在认定课程栏增加行数。
5.本表仅适应于用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等证书,学科竞赛奖状认定课程,因学籍异动已修读旧课程认定新课程的可直接按要求在系统中申请,无需填表。
认定成绩
认定课程门数、
学分数
门数:1,学分:3
学院(系)专业教研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系)审查意见:
学院(系)领导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可在电脑上填写并打印,签署意见处须用手工签写;
2.认定时需附证书、奖状复印件,并带原件备查;
3.本表及附件一式二份(可签署意见后复印),由学生、学生所在学院(系)各保留一份;
课程学分认定(非创新创业类)申请级名称(中文)
申请认定原因:□转学 □转专业 □降级 □专升本 □“3+2”入学□获得证书
□学科竞赛□其他
执行的培养计划:按(年)级专业修读。
已获得证书
认定为培养计划相应课程
(学生向专业教研室确认后填写)
序号
证书名称
等级
认定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4.若需认定课程超出,可在认定课程栏增加行数。
5.本表仅适应于用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等证书,学科竞赛奖状认定课程,因学籍异动已修读旧课程认定新课程的可直接按要求在系统中申请,无需填表。
国际交流预备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号: 年级:
国际交流预备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专业: 1. “国际交流预备课程”学分认定工作集中在每学期开学初1-4周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 申请学分认定必须一次性认定2学分,未满2学分的不予认定;
3. 认定内容请填写详细内容,如2012年8月雅思96分,2012年12月大学英语四级530分等;
4.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报送学生所在院(部)审核;暑期学校报送承办学院审核;英语角、陕西师范大学大学英语口语四级考试及雅思、托福等标准化英语测试等由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审核;
5. 大学英语教学部审核工作集中在开学初1-4周每周二下午2:30-5:00进行,联系电话:8530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