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程序及应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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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程序及应提供资料注:企业具体从事的主营业务是否必须提供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指经信委)出具的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证明文件,可先就企业实际情况先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需要经信委的证明文件,则整个程序如下,如不需要,则直接按“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一、企业按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经信委申报产业政策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县级经信委将初审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的申请材料转报省经信委。
具体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的准备可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产业〔2011〕416号)的规定办理。
主要有:
1、申请报告(明确企业内外资性质、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主营业务、工装设备、生产工艺、产品是否属于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近期国家政策调控行业;企业投资备案、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手续、资质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企业申请所适用的产业政策条目;企业申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结论性文字表述);
2、《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申请简表》、《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表);
3、投资备案、环境保护评价、建设规划许可文件等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从业资质证明、许可或授权;
6、审计报告:审计“三表”(含会计附注);
7、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8、产品或服务技术、性能、业态先进性或《目录》符合性方面的证明材料;
9、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保护、促进就业等其他需要提供或说明的材料。
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获得经信委的确认后,提供以下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1、企业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书面请示(含资料清单)
2、《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收入总额及符合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产业项目收入明细表;
5、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税款所属年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