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辽宁沿海地区的行政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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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辽宁沿海地区的行政沿革

辽宁地区是临海的最北省份,拥有较长的海岸线,清代“奉天沿海,南自牛

庄至金、盖各州,转东至鸭绿江口,西则自山海关至锦州,地皆滨海,口岸凡三

十九处。”[1]明清时期沿海地区的发展为当今的六大港口城市,即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发展基本奠定了基础。

清代的很多城市都是从明朝时期的军事卫所发展而来。明朝初年,辽宁地区

主要实行都司卫所制度。洪武八年(1375),原定辽都卫改称辽东都指挥使司,

简称辽东都司,下辖卫所。在辽宁南部地区设立的卫,由北向南分别是海州卫、

盖州卫、复州卫和金州卫。“金、复、海、盖并称沃饶”,四卫构成了辽宁南部

城镇的主体。明朝后期的辽东苑马寺逐渐兼管金、复、海、盖四州兵备及海运和

边防。在辽宁东部沿海地区多由定辽右卫管辖,嘉靖年间卫治移驻凤凰城,凤凰

城成为辽东都司东部首府。辽宁西部沿海地区的主要卫所有广宁卫、广宁左、中、右卫、义州卫、广宁后屯卫、广宁中、左屯卫、后屯卫、宁远卫、前屯卫等,这

些卫中有一大部分都是分布在沿海地区。

在明清战争期间,后金先后占领了沿海的辽东、辽南、辽西的广大区域。清

入关初期,盛京总管是东北地区的最高的行政长官,之后盛京总管多次更改名称,先后改为“昂邦章京”、“镇守辽东等处将军”、“奉天将军”、“镇守盛京将军”等。将军下设副都统以及城守尉、防守尉(城守尉级别高于防守尉),分驻

在不同的驻防城内。顺治元年(1644)清入关时,在辽宁地区留下十余座驻守城,“又以傅喀纳为雄耀城城守官。仍设满洲章京三员。汉军章京一员。以梭木拜为

锦州城守官,额蒙格为宁远城城守官,拜楮喀为凤凰城城守官,每城仍各设满洲

章京二员、汉军章京一员。胡世塔为兴京城守官,爱汤阿为义州城守官,丹达礼

为新城城守官。伊勒慎为牛庄城守官、青善为岫岩城城守官。每城复合设满洲章

京一员,汉军章京一员。东京、盖州、耀州、海州、鞍山、广城,每城各设满洲

章京一员、汉军章京一员,率兵驻防。”[2]其中,雄耀城、锦州、宁远、凤凰城、义州、牛庄、岫岩、盖州、耀州、海州都是临近沿海地区。清政府在辽宁地

区实行旗民二重管理形式,民人以府县制管理。清入关后,辽东地广人稀。顺治

十年(1653),清廷颁布《辽东招民开垦条例》,以条例的形式鼓励民人定居辽东,开荒兴业。随着人口的逐渐增多,辽宁府县体制逐渐建立起来。顺治十年(1653),在辽宁地区设立始设辽阳府,下辖辽阳、海城两县管辖民人,这是府

县制设置的开始。有清一代,在辽宁沿海地区涉及的府州厅县主要有锦州府、广

宁府、宁远州、义州、复州厅、金州厅、庄河厅、凤凰直隶厅、盘山厅、冮家屯厅、锦西厅、营口海防同知厅、营口直隶厅、盖平县、复县、金县、宁海县、镇

安县、营口县、安东县、宽甸县、岫岩县、庄河县等、绥中县、锦县、广宁县等,其中一些府州厅县间存在着沿革变化,在此一并列入,在后文有所叙述。清代中

后期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列强觊觎辽东半岛,甚至京津地区等核心

区域也受到威胁。这引起了清政府的重视,在辽东半岛加强军事力量,兴建旅顺

口和大连湾军港,筹建北洋海军。帝国主义国家一方面以武力入侵辽宁,尤其在

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沙俄借剿灭义和团侵入辽宁期间和日俄战争期间,辽宁的沿

海地区几次卷入战场,遭到战争的直接破坏。一方面帝国主义国家通过开设通商

口岸实行侵略,表现在沿海地区主要是在辽宁的大连、丹东、营口等地建港开埠

设立海关,进行经济上的疯狂掠夺。

一、清代沿海地区行政设置

清入关后,在大连地区,康熙二十年(1681)设金州防守尉。康熙二十六年(1687)增设复州城守尉。雍正五年(1727),将熊岳防守尉升级为熊岳副都统,管理复州、盖平、岫岩、凤凰城等处。道光二十三年(1843),清政府为加强辽

东半岛防务,将熊岳副都统移驻金州,更名金州副都统。金州副都统衙门,长官

为副都统,辖金州协领、旅顺水师营协领、盖平城守尉、熊岳城守尉、复州城守

尉等。在民人统治方面,雍正初年分盖平县置复州厅,辖复州、金州之地。雍正十二年(1734)改复州通判为复州知州,同时设置宁海县。道光二十三年(1843),宁

海县升为金州厅,设海防同知衙门。

萨尔浒之战后,后金势力逐渐进入丹东地区,并将丹东的广大地区设为封禁区。“国朝设官兵镇守附近城堡,俱城守章京专辖,不隶府县”。康熙二十六年(1867)凤凰城设城守尉。长时期的封禁,并不能完全杜绝流民的进入。乾隆三

十七年(1772),奉天府尹等奏称,“奉天府属岫岩凤凰城地方,从前分隶附近州县管理,并未设有专员,请将熊岳理事通判移驻岫岩城,奉旨依议。”[3]乾隆四十一年(1776)设凤凰城巡司属岫岩城理事通判。道光年间将岫岩理事通判准改为岫岩凤凰城海防通判。当时丹东地区的旗民分治的情况也较为复杂,旗人主要由凤凰城守尉管辖,民人当时由岫岩凤凰城通判兼管,具体负责的是凤凰城巡检司。清后期盛京将军崇实在奏疏中都明确指出了问题:“其凤凰边门控制东路,最为扼要,虽有城守尉一员,仅只管理旗务。民署之巡检向归岫岩厅兼辖,而相距过远,未免边长莫及。况巡检职分较卑,亦难膺兹繁剧。”于是清政府在光绪二年(1876)设安东县和凤凰直隶厅,光绪三年(1877),设置宽甸县。对原有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凤凰直隶厅“兼辖岫岩、安东、宽甸三州县,地处边围,政务繁要”。[4]光绪三年(1877)设置东边兵备道,管辖凤凰直隶厅、兴京厅、岫岩州、安东县、宽甸县、通化县、桓仁县。凤凰厅治所初驻凤凰城,光绪三十二年(1906)移驻安东县。光绪三十三年(1907),安东县隶属奉天省。宣统元年(1909),东边道改为分巡兴凤兵备道。

锦州地区是清政府较为重视的地区,入关时设锦州和义州驻防城。锦州设“满洲章京二员、汉军章京一员”,义州“设满洲章京一员,汉军章京一员”。锦州地区府县制的设置开始于康熙元年(1662),在锦州地区设锦县,县治在锦州,隶属奉天府。康熙二年(1663),设置宁远州、广宁县,隶奉天府。康熙三年(1664)增设广宁府,下辖宁远州、锦县、广宁县,后广宁府更名锦州府,迁治锦州。康熙十一年(1672),设置义州,雍正十一年(1733)设知州,划归锦州府。锦州府与奉天府一直是清朝在辽宁地区的两个府级的行政机构,奉天府辖锦州府。锦州毫无疑问的成为辽宁的西部中心。清后期,随着关内移民大量涌进锦州地域,清政府在行政设置上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光绪二十八年(1902),划出宁远州的西部设立绥中县,划广宁县东部设立镇安县(黑山县,属新民府)。光绪三十二年(1906),划出锦县西部为冮家屯厅,后更名为锦西厅(今属葫芦岛),划出锦县东部为盘山厅(今盘锦市)。在成立奉天省后,锦州府归奉天省所管。宣统三年(1911),裁掉锦县。

在入关之初,营口地区的驻防城主要包括雄耀城、盖州和耀州。雍正五年(1727)在熊岳设副都统(正二品),管理熊岳、凤凰城、金州、复州、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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