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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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为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提供具体准则的一套规章制度。

它涵盖了会计政策、会计处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可比性和透明度。

本文将介绍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1.会计政策准则: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编制和报告财务报表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系列会计准则、方法和假设。

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选择适合自身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准则规定了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会计期间、货币计量、确认和计量等方面的规定。

2.资产准则:资产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方法。

它包括了非流动资产(如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流动资产(如应收账款和存货)以及无形资产(如商誉和专利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准则的实施能够帮助企业正确评估和报告其拥有的各类资产的价值,并提供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正确和及时的信息。

3.负债准则:负债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方法。

它包括了长期负债(如债务和租赁负债)、短期负债(如应付账款和应付工资)以及其他负债(如担保和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方法。

负债准则的实施能够帮助企业正确评估和报告其所负债务的金额和性质,并提供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正确和及时的信息。

4.所有者权益准则:所有者权益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方法。

它包括了股本(如普通股和优先股)、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有者权益准则的实施能够帮助企业正确评估和报告其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和变动情况,并提供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正确和及时的信息。

5.利润准则:利润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利润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方法。

它包括了收入的确认时间和计量方法、费用的确认时间和计量方法,以及其他与利润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利润准则的实施能够帮助企业正确评估和报告其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并提供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正确和及时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指的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指的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指的是什么企业会计准则指的是什么《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企业会计准则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会计准则简介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

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实施。

在准则实施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解释和明确的问题,有些章节希望再补充些实例。

与此同时,2007年12月6日,内地和香港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根据两地准则等效磋商和谈判的结果,有些内容需要通过《讲解》的修订进行必要的补充。

根据上述情况,以《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原有框架及其内容为基础,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架构基本准则提纲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十一章内容。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处理会计具体业务标准的规范。

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

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会计问题做出的处理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

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

应用指南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具体准则进行强化,解决实务操作,包括具体准则解释部分、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均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均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所以同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是中国的会计准则体系,用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部分。

一、基本准则基本准则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础,用于引导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其目的是确保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准确性,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真实和客观的信息。

1.真实性真实性是指财务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财务报告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和真实数据,在符合正确的会计原理和规定的前提下,以真实、完整、准确和全面的方式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允性公允性是指财务报告应当以公正、合理和无偏见的态度编制。

公允性原则要求财务报告的编制者遵循公认的会计原则并遵守规定,不将个人或主观因素纳入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确保各种交易和事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连续性连续性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应当保持连续性,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应保持一致的会计政策,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揭示会计政策的变更和会计估计的变化。

4.客观性客观性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基于客观的证据和数据,并且要确保会计估计和判断能够通过合理和可信的依据进行核实和验证,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客观性和可信性。

二、具体准则除了基本准则外,企业会计准则还包括一系列具体准则,用于规定在不同会计要素、交易和事件中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具体准则涵盖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损失、成本等会计要素。

例如,具体准则明确了资产的定义和确认原则,规定了资产的计量方法和披露要求。

对于负债,具体准则规定了负债的范围、确认条件和计量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财政部令第33号2006-2-15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二○○六年二月十五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2024版企业会计准则

2024版企业会计准则

2024版企业会计准则2024版企业会计准则,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准则主要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进行了规范,旨在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真实的财务信息。

2024版企业会计准则共分为7大类34个具体准则,涵盖了会计核算的方方面面。

其中,第一类准则是“基本准则”,包括了会计主体、会计要素、会计记账和会计核算等核心内容。

这一类准则明确了企业应按照真实性、公允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的原则来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真实性。

第二类准则是“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规定了企业在制定会计政策和进行会计估计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规则。

这一部分准则重点强调了会计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要求企业在制定会计政策时应注重利益相关方的需求,确保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第三类准则是“会计核算处理”,包括了收入、费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有关原则和规定。

这一部分准则明确了对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各项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准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类准则是“资产负债表项目”,规定了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项目的具体核算和披露要求。

这一部分准则强调了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理解性,要求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清晰明确地列示和披露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具体金额和性质。

第五类准则是“利润表项目”,规定了利润表中各项项目的具体核算和披露要求。

这一部分准则要求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按照经济事项的实质进行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第六类准则是“现金流量表项目”,规定了现金流量表中各项项目的具体核算和披露要求。

这一部分准则重点强调了现金流量表的重要性和参考价值,要求企业对于现金流量的获取和运用进行准确、完整、可比的披露。

第七类准则是“财务报告标识、财务报表与财务报告附注编制要求”,规定了财务报告中标识、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附注的编制要求和格式。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本文目录一览:具体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是以基本会计准则为依据,规定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原则和对会计处理及其程序作出的具体规定,将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化。

它的特点是操作性强,可以根据其直接组织该项业务的核算。

例如;固定资产会计、投资会计、借款会计的准则等等。

根据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具体准则可以考虑包括通用业务准则(主要是基本准则的具体化)、特殊业务准则(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和破产清算会计准则)、特殊行业会计准则和特殊经营方式会计准则。

42个具体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是以1992年版本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基础,以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依据,借鉴IFRS《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修订而成的。

它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到统驭的作用。

一方面,它是“准则的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另一方面,当出现新的业务,具体会计准则暂未涵盖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所确立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基本准则规定了整个准则体系的目的、假设和前提条件、基本原则、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报表的总体要求等内容。

会计准则体系的总体目标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人、债权人、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和管理测光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这是全社会对会计信息共同的基本标准。

总则部分同时也明确了会计的基本假设,包括持续经营(表明该准则体系中不含破产清算会计准则)、会计主体、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其中对会计分期问题,由于《会计法》的限制,仍然规定以日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

基本准则第二章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就是会计基本原则。

其中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

刘玉廷认为:信息披露的明晰性和重要性原则贯彻不够,造成了大量“垃圾”信息,并不是越多越好。

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指南企业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在制定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和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应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它通过统一会计处理方法和规则,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比较性,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指南等内容。

基本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石,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遵循的共同准则。

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真实性、公允性、持续经营、财务报告的连续性和谨慎性等原则。

其中,真实性是指企业应当按照经济实质和商业实务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记录和报告交易和事项,确保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允性是指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计量,确保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的公允和合理的价值;持续经营是指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当前和未来的持续经营的假设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的连续性是指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比较性;谨慎性是指企业应当在制定会计政策和核算时,采取谨慎的原则,避免过分乐观和虚伪信息。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对具体会计科目和业务活动制定的会计处理细则和规定。

具体准则主要包括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在具体准则中,包括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指南是为了帮助企业会计准则的用户正确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辅助性解释和指导性文件。

指南主要包括了解释性和指导性两类内容。

解释性指南是指对企业会计准则中难以理解、争议性的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使用户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性指南是指对企业会计准则中具体规定的实施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解释和指导,为用户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引和建议。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 (4)1.1 概述 (4)1.1.1 目的与意义 (4)1.1.2 适用范围 (4)1.1.3 真实性原则 (4)1.1.4 完整性原则 (4)1.1.5 及时性原则 (5)1.1.6 一致性原则 (5)1.1.7 可比性原则 (5)1.1.8 谨慎性原则 (5)1.1.9 重要性原则 (5)1.1.10 会计主体假设 (5)1.1.11 持续经营假设 (5)1.1.12 会计分期假设 (5)1.1.13 货币计量假设 (5)第二章财务报告 (5)1.1.14 财务报告的定义与作用 (5)1.1.15 财务报告使用者 (6)1.1.16 财务报告目标的具体内容 (6)1.1.17 资产 (6)1.1.18 负债 (6)1.1.19 所有者权益 (6)1.1.20 收入 (6)1.1.21 费用 (6)1.1.22 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7)1.1.23 财务报告编制的主要流程 (7)1.1.24 财务报告披露的方式 (7)第三章资产 (7)1.1.25 资产的定义与作用 (7)1.1.26 资产的分类 (7)1.1.27 资产确认 (8)1.1.28 资产计量 (8)1.1.29 资产减值的定义与范围 (8)1.1.30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8)第四章负债 (9)1.1.31 负债的定义与特征 (9)1.1.32 负债的分类 (9)1.1.33 负债确认条件 (9)1.1.34 负债计量方法 (10)1.1.35 预计负债的定义与特征 (10)1.1.36 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10)1.1.38 预计负债的具体应用 (10)1.1.39 预计负债的披露要求 (10)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1)1.1.40 所有者权益的定义与特征 (11)1.1.41 所有者权益的分类与构成 (11)1.1.42 资本公积的定义与来源 (11)1.1.43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2)1.1.44 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与分类 (12)1.1.45 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 (12)第六章收入 (12)1.1.46 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12)1.1.47 收入确认的条件 (13)1.1.48 收入确认的具体步骤 (13)1.1.49 收入计量的基本原则 (13)1.1.50 收入计量的具体方法 (13)1.1.51 收入列报的基本要求 (14)1.1.52 收入列报的具体内容 (14)1.1.53 收入列报的特殊事项 (14)第七章费用 (14)1.1.54 费用的定义 (14)1.1.55 费用的分类 (14)1.1.56 费用的作用 (15)1.1.57 费用确认原则 (15)1.1.58 费用确认条件 (15)1.1.59 费用计量原则 (15)1.1.60 费用计量方法 (16)第八章利润 (16)1.1.61 利润的定义 (16)1.1.62 利润的分类 (16)1.1.63 利润的作用 (16)1.1.64 利润计算的基本公式 (16)1.1.65 利润计算的步骤 (17)1.1.66 利润计算的注意事项 (17)1.1.67 利润分配的原则 (17)1.1.68 利润分配的方式 (17)1.1.69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7)第九章财务报表分析 (18)1.1.70 财务比率分析概述 (18)1.1.71 偿债能力比率 (18)1.1.72 营运能力比率 (18)1.1.73 盈利能力比率 (18)1.1.74 市价比率 (18)1.1.75 财务趋势分析概述 (18)1.1.77 垂直分析法 (19)1.1.78 财务预测分析概述 (19)1.1.79 销售预测 (19)1.1.80 利润预测 (19)1.1.81 现金流量预测 (19)第十章会计调整 (19)1.1.82 概念与原则 (19)1.1.83 变更原因及处理方法 (20)1.1.84 概念与特点 (20)1.1.85 变更原因及处理方法 (20)1.1.86 概念与分类 (21)1.1.87 更正方法 (21)1.1.88 披露要求 (21)第十一章会计控制 (21)1.1.89 内部控制概述 (21)1.1.90 内部控制目标 (21)1.1.91 内部控制措施 (22)1.1.92 风险管理概述 (22)1.1.93 风险管理目标 (22)1.1.94 风险管理措施 (22)1.1.95 内部审计概述 (23)1.1.96 内部审计目标 (23)1.1.97 内部审计程序 (23)第十二章会计信息披露 (23)1.1.98 财务报告概述 (23)1.1 财务报告的定义 (23)1.2 财务报告的目的 (23)1.3 财务报告的基本组成 (23)1.3.1 财务报表 (23)2.1 资产负债表 (23)2.2 利润表 (24)2.3 现金流量表 (24)2.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4)2.4.1 财务报表附注 (24)3.1 附注的作用 (24)3.2 附注的主要内容 (24)3.3 附注的编制要求 (24)3.3.1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24)1.1 关联方的定义 (24)1.2 关联方关系的判定标准 (24)1.2.1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及披露要求 (24)2.1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24)2.2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 (24)2.3 关联方交易金额及比例的披露 (24)2.3.1 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 (24)3.1 定价政策的原则 (24)3.2 定价政策的披露要求 (24)3.2.1 重大事项的定义及范围 (24)1.1 重大事项的定义 (24)1.2 重大事项的范围 (24)1.2.1 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 (24)2.1 披露时间 (24)2.2 披露内容 (24)2.3 披露方式 (24)2.3.1 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 (24)3.1 董事会审议 (24)3.2 股东大会审议 (24)3.3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 (25)3.3.1 重大事项的披露案例 (25)4.1 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5)4.2 宁阳农商银行11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5)4.3 宁阳农商银行26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5)4.4 宁阳农商银行96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5)第一章总则1.1 概述1.1.1 目的与意义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制定本总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基本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的核心,对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具有普遍适用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基本准则:真实性、公允性和连续性。

真实性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要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财务报告中的各项目应当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进行计量,并要求披露相关的会计估计和假设。

公允性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要公允地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公允性要求企业所有权益变动、收入和费用以及其他性质类似的经济事项都要依照其本质和经济实质进行确认和计量。

连续性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假定企业在可预见的未来具有连续经营的能力。

基于连续性假设,企业应根据预计持续经营的前提,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与连续性相关的重大事项和假设。

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企业会计准则还规定了具体准则,用于指导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的具体操作方法和计量规则。

具体准则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货币资金: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货币资金的定义和计量规则,要求企业将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按实际金额计量和披露。

2.应收账款: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应收账款的确认、计量和冲减方法,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应收账款,并及时冲减坏账。

3.存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存货的分类和计量方法,要求企业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并根据存货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披露。

4.非流动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非流动资产的分类和计量规则,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要求企业按照成本或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进行折旧、摊销等调整。

5.负债: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负债的确认、计量和分类方法,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借款等,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并及时披露相关的债务信息。

6.所有者权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和调整方法,包括股本、减值准备、盈余公积金等,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并及时披露相关的股东权益变动信息。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会计准则是指为了规范和统一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可比性和可信度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

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基本准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是会计准则体系的基石。

基本准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实体概念:会计核算应当针对特定的经济实体,即将企业视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进行核算,与企业所有人的个人财务状况相分离。

2.持续经营概念:会计核算应基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进行,即假设企业将来会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出现破产或停业的情况。

3.会计主体和会计期间概念:会计核算应将不同的经济活动区分为不同的会计主体,每个会计主体应设立相应的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

4.货币计量概念:会计核算应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将所有经济事项以货币形态进行识别、计量和报告。

具体准则是基本准则的具体细化和实践指导,是根据不同的会计科目和业务活动制定的具体会计处理规则。

具体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负债表准则:规定了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分类和计量方法,确保资产负债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2.利润表准则:规定了收入、费用、利润和损失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方法,确保利润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3.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了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分类和计量方法,确保现金流量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动情况。

4.所得税准则: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提和报告方法,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公平、合理计算和披露。

5.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了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确保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会计政策和估计准则:规定了企业选择会计政策和进行会计估计的原则和方法,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会计准则能够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为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准确和可靠的信息基础。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会计环境的变化,会计准则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业务模式和需求,提供更好的会计信息服务。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二○○六年二月十五日附件: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怎样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怎样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怎样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基本准则: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概念基础,是制定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的依据,也是解决新的会计问题的指南,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基本准则包括以下内容:1、财务会计报告目标。

基本准则明确了我国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2、企业会计基本假设。

基本准则强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为会计基本假设。

3、会计基础。

基本准则坚持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4、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基本准则建立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满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5、会计要素分类及其确认、计量原则。

基本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同时对有关要素建立了相应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规定会计要素在确认时均应满足相应条件。

6、财务会计报告基本准则明确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概念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和应反映信息的基本要求等。

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主要就各项具体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作出的规定,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和报告类准则。

1、一般业务准则。

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各类企业一般经济业务确认计量的准则,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收入、所得税等准则。

2、特殊业务准则。

特殊业务准则可分为各行业共有的特殊业务准则和特殊行业的特殊业务准则,前者如外币业务、租赁业务、资产减值业务、债务重组业务、非货币性交易业务等准则,后者如适用于银行等金融领域的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适用于石油企业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适用于农牧业的生物资产准则等。

3、报告类准则。

报告类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全文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全文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lt;企业财务通则&gt;,&lt;企业会计准则&gt;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二??六年二月十五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则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五条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 1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要求,其反映了当前会计实务发展的内在需要,体现了国际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发展动态,彰显了财务报告目标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了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内容。

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规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财务报告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要是企业财务报告编制的首要出发点。

近年来,我国企业改革持续深入,产权日益多元化,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投资者队伍日益壮大,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日益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更加关心其投资的风险和报酬,他们需要会计信息来帮助他们做出决策,比如决定是否应当买进、持有或者卖出企业的股票或者股权,他们还需要信息来帮助其评估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等。

因此,基本准则将投资者作为企业财务报告的首要使用者,凸现了投资者的地位,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规定,会计要素按照其性质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要素侧重于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侧重于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会计要素的界定和分类可以使财务会计系统更加
科学严密,为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
十七、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pdf
十八、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pdf
十九、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pdf
二十、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pdf
二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pdf
二十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pdf
二十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pdf
二十四、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pdf
二十五、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pdf
二十六、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八、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pdf
二十九、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pdf
三十、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pdf
三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pdf
三十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pdf
三十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pdf
三十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pdf
三十五、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pdf
三十六、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pdf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pdf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pdf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pdf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pdf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pdf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pdf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pdf
九、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pdf
十、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pdf
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pdf
十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pdf

(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最全版

(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最全版

(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财政部令第33号2006-2-15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二○○六年二月十五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X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和企业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运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壹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壹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财政部令33号--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令33号--企业会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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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财政部令第33号2006-2-15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二○○六年二月十五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资产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

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收入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七章费用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八章利润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会计计量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一〕历史成本。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1)因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2)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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