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对外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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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决策程序、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 服务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3. 注重投资效益,合理控制风险;4. 保证信息透明,维护投资者利益。

二、组织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

该机构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确保投资决策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同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筛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筛选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

2. 可行性分析: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财务、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3. 决策审批:将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给投资决策机构,由其审议并作出投资决策。

4. 实施执行:按照决策机构的批复意见,组织实施对外投资活动。

5. 监督管理:对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四、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如分散投资、风险准备金设置等,以降低潜在风险的影响。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保证对外投资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投资进展及收益情况等。

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获取必要的信息,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纪律处分,以及必要时的法律追责。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有权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设计目标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设计目标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设计⽬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设计⽬标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的,将现⾦、实物、⽆形资产等可供⽀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的⾏为。

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公司、向⼦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股权收购、转让、项⽬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对外投资⾏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再⽣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控股⼦公司确有必要进⾏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总公司批准后⽅可进⾏。

公司对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章投资决策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

具体权限划分如下:(⼀)董事长有权决定按照按⼀年内累计计算原则,低于公司最近⼀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事宜。

董事长应就相关事宜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备。

(⼆)董事会有权决定按⼀年内累计计算原则,低于公司最近⼀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三)公司年度累计对外投资⾦额等于或超过公司最近⼀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的,应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效。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

控股⼦公司进⾏对外投资,除遵照执⾏本制度外,还应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在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门应先报战略发展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再根据项⽬情况逐级向董事长、董事会直⾄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的可⾏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商法中的公司对外投资与内部管理

商法中的公司对外投资与内部管理

商法中的公司对外投资与内部管理在商法领域中,公司对外投资与内部管理是两个重要而紧密相关的议题。

公司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将资金或者其他资源投入到外部项目、企业或者市场中,以获取利润或实现发展的行为。

而内部管理则是指公司内部对机构、人员和业务进行组织、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两者密切关联,相互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公司对外投资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公司对外投资已经成为商法领域中的重要议题之一。

公司通过对外投资可以实现多个目标,如拓展市场,增加收入来源,分散风险等。

在公司对外投资的过程中,需要遵守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投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首先,公司在对外投资时需要遵循投资审查程序。

公司在决策是否进行对外投资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评估和审查。

这包括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和预期收益等方面的考虑。

同时,公司还需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其次,公司在对外投资时需要签订相关合同。

合同是公司对外投资的重要法律依据,用于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并约定相关的投资期限、利润分配方式等重要事项。

合同的签订过程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平等自愿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最后,公司对外投资需要进行后续管理和监督。

公司在对外投资后,应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及时了解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和风险变化。

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对外投资的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

二、公司内部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在商法中起着核心作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有效的内部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和透明度,降低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首先,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决策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旨在实现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的协同配合和高效运作。

公司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特点,建立适合的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

公司对外投资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处置管理制度我们需要明确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念。

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为了获取投资收益、扩大市场份额或其他战略目标,而对外部企业或项目进行的资金、技术、设备等资源的投入。

这种投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

在制定对外投资处置管理制度时,企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规性原则:确保投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2.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3. 收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投资效益的最大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决策透明原则:投资决策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了解投资信息,维护投资者权益。

我们来具体阐述一下对外投资处置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一、投资决策程序制度应明确规定投资决策的程序,包括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审议和批准流程。

投资决策应由专门的投资委员会或管理层负责,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进行咨询。

二、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应包含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方法和管理措施。

这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多方面的考量,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三、投资执行与监控详细规定投资执行过程中的责任分配、进度跟踪和资金管理。

同时,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对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控。

四、投资退出机制制定合理的投资退出策略,包括退出时机的选择、退出方式的确定以及后续资产管理。

确保在投资周期结束时能够有效回收投资本金及利润。

五、信息披露与沟通规定投资信息的披露要求和沟通机制,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及时获取投资项目的重要信息。

六、责任追究与激励明确投资活动中各参与方的责任,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要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投资管理和创新。

七、持续改进制度应具备动态调整的能力,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实际情况,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对外投资

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对外投资

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对外投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企业根据投资计划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子公司投资、联营企业投资和合营企业投资。

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投资,可以参照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货币资金》进行控制。

第三条企业在建立和实施对外投资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二)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当真实,支持投资建议和可行性的依据与理由应当充分、可靠;(三)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应当科学完整,投资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应当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应当全面及时,投资收益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投资权益证书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计提对外投资减值准备的依据应当充分、审批程序应当明确;(四)对外投资处置的方式、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与投资处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凭证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对外投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2024年内部控制制度(二篇)

2024年内部控制制度(二篇)

2024年内部控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生产部____元经销部____元综合部____元工程部____元办公室____元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____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____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对外投资立项后的内部控制

对外投资立项后的内部控制

对外投资立项后的内部控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以及企业的扩张,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出口、合资、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外投资,以实现资产的分散化与产业链的延伸。

然而,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一旦管理不善,就可能带来财务、法律等风险,对企业造成很大影响。

因此,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及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环节。

一、对外投资中的风险对外投资的风险包括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等多种因素,其中财务风险是最常见的。

比如,由于对方企业的财务报表造假、关联交易等问题导致的资产损失,或是由于双方资产评估差异所致的投资回报预期未达成等等。

此外,对外投资如果没有进行合法合规性的法律调查,处在国家或地区风险较大的国家或地区,或是在投资中没能处理好和政府的关系等都会带来很大风险。

二、对外投资立项的内部控制企业在对外投资立项之前,必须对项目进行事先评估,对前期调查及评估有必要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后期投资的跟踪与解那个产生回报。

一般的项目评估包括商务尽职调查、融资可行性研究、资产估值等。

同时,企业在确定投资后,应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计划。

包括财务控制、经营管理、法务审查与监管合规性等多个方面。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财务控制•企业应指派专门的负责人与小组管理对外投资资金使用和流动,建立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对投资资金的使用进行规范。

•设立相应的报表制度,及时掌握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做到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

•建立资产管理财务体系,切实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以及投资回报的实现。

2. 经营管理•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影响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

企业应在投资之前,充分考虑投资企业的管理层、股权结构、人员离职等因素,评估其企业文化与管理风格,从而预测其经营绩效。

•针对投资企业的特定业务,对营运过程进行详细分析和预测,确定最佳的经营策略。

3. 法务审查与监管合规性•对营业范围、商业伦理、财务报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

对外投资立项后的内部控制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外投资立项后的内部控制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外投资立项后的内部控制主要内容有哪些1.立项后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对外投资立项后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资产投出与管理、资产处置、监督与评价等环节中的控制问题。

资产投出与管理环节的控制,主要是指单位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转账过程中应实施的控制,及资产投出后对投资企业的管理或投资资产管理过程中应实施的控制。

资产投出过程中控制的内容包括:用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是否经过请款、审批、付款三个环节,是否有确凿的原始凭证作为记账的依据;用实物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其资产是否经过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否经过决策机构(如董事会)的认可;是否存在以国家规定的专储物资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投资的其他物资对外投资的行为;无形资产投资总额是否超过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资产经批准投出后,是否及时办理了资产转账手续。

对投资企业的管理或投资资产管理过程中应实施的控制主要包括:对投资企业是否委派了产权代表,如董事或财务总监;对委派的代表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投资资产是否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否按资产的不同种类进行了会计核算;对因投资所赚取的利息、股息、红利及其他收益,是否按时收取并及时入账;对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及其他应保存的文件是否由专人保管。

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是指对外投资项目合同期满或因经营不善提前终止合同时应实施的控制。

主要内容包括:对外投资处置是否经最高决策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投资项目终止时,是否按国家关于企业清算的有关规定对其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查;在清算过程中,是否有抽调和转移资金、私分和变相私分资产、乱发奖金和补贴的行为;清算结束后,各项资产和债权是否及时收回并办理了入账手续。

监督与评价环节的控制是指对整个投资业务的前几个环节的监督过程及投资后的评价过程中应实施的控制。

主要内容包括:监督对外投资业务是否设立了不同的岗位及相应的职责分离;是否按照授权批准权限履行了基本程序,是否有越权审批的行为;资产投出与管理是否按照事先制定的制度或规定办理;是否建立了对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其评价结果是否纳入了企业的业绩评价体系。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1. 引言对外投资是企业拓展业务、提高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对外投资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和有效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2.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定义和目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针对对外投资活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程序。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投资风险,增加投资回报。

3.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原则3.1 合规性要求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确保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报备手续; - 遵守外汇管理制度; - 遵守外商投资准入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等。

3.2 审慎性要求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强调投资决策的审慎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具体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 全面评估和分析投资项目的风险和回报; - 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流程和考核机制;- 设置投资额度和风险防控指标。

3.3 透明性要求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确保投资活动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定期公开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财务状况; - 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机制。

3.4 监控和追踪要求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建立有效的监控和追踪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

具体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 建立日常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 - 定期进行投资项目的跟踪和评估; - 及时处理投资中的问题和风险。

4.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组织4.1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步骤•确定内部控制制度的编制责任人和执行人;•进行对外投资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定性分析;•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流程;•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培训和宣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和改进机制。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公司在国内外都存在着大量的投资机会。

为了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投资回报率,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的投资。

三、投资决策和批准程序:1.投资决策应遵循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经过充分的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

2.投资项目应按照公司层级迭代决策程序逐级上报,最终由董事会审议和批准。

3.对外投资总额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限额要求,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偿债能力。

四、投资主体责任:1.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外投资决策的审议和批准。

2.公司高级管理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评估、风险管理和运营监督。

3.投资筹资及后续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资金的调配和监控。

五、风险管理和收益预估:1.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经济周期、政策风险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投资项目的收益预估应遵循公允、准确、合理的原则,并进行风险收益分析和评估。

3.对外投资项目应定期进行风险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投资战略和决策。

六、投资合作和合同管理:1.公司与投资对象应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和股权变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投资合同应进行法律审核,并由法务部门进行备案和管理。

3.投资合作方的资信评估和尽职调查应在投资决策前进行,并由相关部门负责跟踪管理。

七、投资监督和业绩评估:1.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配备专门的投资监督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2.对外投资项目的业绩评估应定期进行,遵循合规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维度评估指标。

3.对外投资项目的业绩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进行报告。

八、违规处罚和风险防范:1.对于违反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投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纠正、停止投资、追究责任等。

2.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要按照对外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对公司对外投资预算、对外投资计划、对外投资取得、对外投资保管、对外投资处置和对外投资帐务处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实施控制;对于对外投资各环节中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批准、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对外投资执行、对外投资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作为关键控制点,加以重点控制;第四条对外投资中不相容需要分离的岗位至少包括:(一)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编制人员与评估人员分离;(二)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人员与决策人员分离;(三)投资业务操作人员与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四)有价证券的保管人员与从事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五)有价证券的保管人员、保管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六)股利或利息的经办人员与从事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七)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八)投资业务的全过程不由同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第五条岗位轮换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第六条业务归口办理(一)公司各类对外投资包括长期投资、短期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都归口总部财务部办理;(二)未经授权,其他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第七条授权审批一授权方式1.公司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决议;3.总经理对其他人员的授权,年初以授权文件的方式明确,对投资审批,一般只对财务总监给予授权;4.对经办部门的授权,在部门职能描述中规定或临时授权;二审批权限1.投资审批2.延续投资及投资处置审批1投资项目合同到期,公司除延续投资外,公司须及时进行清算、到期收回或出售、转让,公司延续投资的审批按“投资审批”规定的权限办理;2未到期的投资项目提前处置,在处置前按原决定投资的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提前处置;3.投资损失确认审批1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单项投资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年度累计投资损失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2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除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外,投资损失确认事项,都由董事会审批确认;需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在送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董事会审议确认;三审批方式1.股东大会批准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批准,董事长根据决议签批;2.董事会批准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批准、董事长根据决议签批;3.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直接签批;4.总经理根据总经理会议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或根据授权直接签批;5.财务总监根据授权签批;四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1.审批人根据对外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意见办理对外投资业务;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五责任追究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公司将处以罚款、降职、停职、开除等内部处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力;第八条对外投资预算(一)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目标和公司的投资能力编制投资预算,投资预算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预算应对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作出合理安排;(二)公司对外投资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三)公司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审批和调整,按公司公司预算控制制度执行;第九条对外投资的计划、取得、保管和处置一短期投资和长期证券投资控制公司的投资计划包括长短期证券投资、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投资、委托理财及信托产品投资必须以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的文件作为执行指令;公司应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证券投资行为;选择证券经纪人时,应以对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公司应与证券经纪人签订明确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纪人为公司购置证券,必须取得公司有效的投资指令;该指令应明确规定购置证券的最高价格指令的有效期限;经纪人不得从事任何超出授权范围的投资行为;经纪人应填写成交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投资指令号、最高价格、证券名称、数量、面值和实际成交价格等;成交通知书应由财务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职员进行审核,以证实购入证券的数量和价格是否符合投资指令;如果一项投资指令,经纪人需要分期执行或需要购置不同的证券,需要经纪人对指令已执行的结果分期填制成交通知书;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时,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公司对投资资产指股票和债券资产一般有两种保管方式:一种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保管,如在公司拥有较大的投资资产的情况下,委托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进行保管;这些机构拥有专门的保存和防护措施,可以防止各种证券及单据的失窃或毁损,并且由于他与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完全分离,可以大大降低舞弊的可能性;另一种方式是由公司自行保管,在这种方式下,必须建立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证券;对于任何证券的存入或取出,都要将债券名称、数量、价值及存取的日期、数量等详细记录于证券登记簿内,并由所有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财务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应当定期检查银行等机构送来的证券存放情况记录,并将这些记录同财务经理签署的证明文件存根和公司有关证券帐户的余额相核对;投资资产处置控制程序为,任何有价证券的出售必须有经财务经理或董事会的批准;代公司进行证券出售活动的经纪人应受到严格的审定;经纪人同投资者之间的各种通讯文件应予记录保存,反映经纪人处置证券结果的清单应根据处理指令受到检查;如果投资资产的处置为不同证券之间的转移,则该业务应同时置于证券取得和处置的控制制度之下;如果处置的结果是收回现金,还应结合货币资金的控制方法,来对投资资产处置进行控制;二长期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控制1.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程序2.投资的执行和管理程序:第十条投资处置一投资处置的决策按本项目原投资审批程序审批;二投资转让1.由公司财务部研究确定转让价格,并经董事会批准;2.必要时,由财务部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三对外投资处置收回的资产1.公司对投资收回的资产,应及时足额收取,并按会计规定入账;2.收回货币资金,应及时办理收款业务;3.收回实物资产,应编制资产回收清单并由相关部门验收;4.收回无形资产,应检查核实被投资单位未在继续使用;5.收回债权的应确认其真实性和价值;四对外投资核销1.财务部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按投资损失的审批权限审批;第十一条对外投资记录控制一过程记录控制;公司建立投资决策、审批过程的书面记录制度;二会计记录控制1.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对外投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记录,所有对外投资业务纳入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严禁账外设账;2.财务部进行对外投资业务会计处理时,对投资计划、审批文件、合同或协议、资产评估证明、投资获取的权益证书等相关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情况进行严格审核;3.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台账,记录被投资单位的名称、投资合同与协议的编号及存放地点,出资方式、股权比例,投资收益分配情况等;4.公司建立有价证券记录台账,记录证券的名称、面值、数量、编号、取得日期、期限、利率等;5.财务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核对被投资单位有关投资账目以及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三权益证书和档案管理1.公司取得的股权证、有价证券等权益证书,由财务部保管或委托其他机构保管;2.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等过程记录、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计划书、对外投资处置等文件资料定期由财务部整理存档,送公司档案部门保管;3.档案的调阅、保管、归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二条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主体1.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对对外投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2.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对外投资合同或协议以及投资过程进行审计监督;3.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业务进行财务监督;4.上级对下级对外投资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检查监督方式按公司规定的检查权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外投资业务相关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以及人员配备是否合理;2.对外投资业务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分级授权是否合理,对外投资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3.对外投资业务的决策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决策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4.对外投资资产的投出情况;重点检查各项资产是否按照投资计划投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出的,重点检查资产的作价是否合理;5.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6.对外投资持有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关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凭证的保管和记录情况,投资期间获得的投资收益是否及时足额收回;7.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投资资产的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资产的回收是否完整、及时,资产的作价是否合理;8.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四监督检查结果处理1.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2.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3.监督检查部门发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应及时通报公司董事会,并协助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摘要】本文主要围绕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展开讨论。

在我们概述了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重要性。

接着,正文部分分别从风险分析、决策流程、投资过程、监督评估以及优化完善等方面探讨了内部控制设计的具体内容。

结论部分总结了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重要性,提出了工作建议,并展望了未来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可以深刻了解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必要性及其影响因素,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促进对外投资活动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风险分析、决策流程、监督与评估、优化与完善、重要性、工作建议、未来发展趋势。

1. 引言1.1 概述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对外投资是指一家企业或组织在国外进行投资活动,这种投资行为不仅涉及到资金的投入与收益,更需要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指企业为保障对外投资的安全与稳定,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可以有效地提高对外投资的成功率,降低投资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需要考虑公司自身的特点和对外投资的特殊性。

企业应该对外部投资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包括市场风险、政治风险、财务风险等,以确定投资目标和策略。

在对外投资决策流程中,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企业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监督和管理各项投资活动,及时纠正错误和调整策略。

对外投资后的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估也至关重要,企业需要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保障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高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企业应该重视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断优化和完善这一制度,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挑战。

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对外投资管理

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对外投资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对外投资(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煤业)本部、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1.3.释义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企业的投资。

2.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2.1.股份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职责董事会负责权限范围内对外投资方案的审批。

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2.2.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相关职责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2.3.股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职责(1)根据股东大会决定的投资计划,拟订年度投资计划;(2)负责对外投资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记录。

2.4.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暂设在财务部,受公司委托可行使其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论证、方案确定等工作;(2)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监管;(3)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备案登记及上报工作;(4)负责对外投资核算及报表编制等日常工作。

2.5.股份公司证券部的相关职责(1)经董事会授权,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负责提供投资依据,具体管理运作资金,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状况;(2)负责协同财务部拟订年度投资计划;(3)负责组织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信息批露。

2.6.对外投资管理岗位分工原则要求2.6.1.为了达到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的目标,公司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出现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第3条对外投资原则1. 合法性原则。

对外投资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清晰的目的性原则。

3. 运用最小的代价实现预期目标的效益原则。

4. 规模适度原则。

公司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公司净资产的50%,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5. 法定程序批准原则。

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必须依照公司内部规定的审批流程得到批准,并有批准文件;公司的对外投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6. 必须以公司名义投资的原则。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严禁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根据境外投资地的法律规定,必须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注册公司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国内公证,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第2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第4条不相容岗位分离1. 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2. 对外投资的项目建议人与项目分析论证、评估分离。

3. 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分离。

4. 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5. 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6. 投资业务的全过程不能由同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

第5条岗位轮换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6条经办和核算对外投资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2. 熟悉对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 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7条业务归口办理1. 短期投资由证券部归口办理。

2. 长期债券投资由财务部或证券部归口办理。

资本市场投资由证券部归口办理。

非资本市场投资由财务部办理。

3. 长期股权投资由投资部归口办理。

4. 未经授权,其他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第8条部门或岗位职责1. 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第一责任人,其具体职责如下。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总则1。

1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建立和完善企业投资决策及运作程序,切实加强公司投资管理,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1.2 对外投资指公司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本公司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1。

3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本部和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整个过程实施的管理.1.4 对外投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佳化。

2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2.1 公司设立投资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公司的对外投资,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预算;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与监管;负责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控.2.2 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公司应当定期对对外投资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3 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公司各部门中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职务具体包括:对外投资的实施、授权批准、对外投资记录和对外投资档案保管。

其中,对外投资的实施与档案保管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批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负责,对外投资的收付款及帐务处理由财务部门负责.2.4 对外投资项目必须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明确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规定项目负责人的“责权利”,项目结束,严格考核,奖罚兑现。

2.5 公司对外投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或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批准。

被授权人应当根据对外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3 投资预算控制3.1 公司对投资业务实行预算管理。

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证券投资等。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合规、效益、风险可控的原则,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外投资决策,并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审批、监督和评价。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投资决策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投资项目建议:由公司总经理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资项目建议,并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二)投资项目评估:由公司投资部门或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包括财务分析、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等。

(三)投资项目审批:投资项目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根据评估报告作出投资决策。

(四)投资项目实施:投资决策通过后,由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具体的投资实施工作。

第八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风险;(三)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安排;(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五)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竞争环境。

三、投资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与投资对象签订投资协议、出资、办理股权转让等手续。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部控制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部控制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部控制(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部控制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购买股权、债权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

第三条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投资的授权人与执行人分离;投资的执行人与记录人、保管人分离;除证券部、财务部的指定专人外,其他人员接触证券必须经过适当授权;凭证式证券的保管与接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凭证式证券的存、取必须及时、详细记录于登记簿,并由所有在场经受人员的签名。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第四条公司设置投资管理部,全权负责公司对外投资事宜。

本公司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为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

第五条短期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依次为: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对外投资的副总裁(副书记)审批;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对外投资的副总裁(副书记)签署意见后转呈公司总裁审批;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总裁班子成员集体审批;超过2,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下比例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比例的项目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长期投资项目占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下比例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比例的长期项目由股东大会批准。

委托贷款业务必须由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对外投资活动由公司总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投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同时财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作实施。

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与控制

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与控制

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与控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企业对外投资成为了一种趋势。

企业对外投资有助于拓展市场、获取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国际声誉等。

但是,企业对外投资也存在诸多的风险和挑战,如政治风险、经济不确定性、法律环境的不确定性等。

因此,企业需要制定科学的对外投资管理和控制策略,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实现投资收益。

一、对外投资的管理1、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对外投资的决策流程应该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主要内容包括对合作伙伴或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收益预测等。

制定流程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投资决策中盲目性、随意性和主观性等问题。

2、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可以通过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降低风险。

在投资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分散投资、建立备用金、购买保险等。

此外,企业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护措施,如强制性仲裁条款、违约金等。

3、建立合作管理机制除了对风险的管理外,企业还需要建立科学的合作管理机制。

企业需要考虑合作方的利益,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项目的发展。

在合作关系中,企业还需要建立监督和奖惩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对外投资的控制1、建立投资管理部门企业需要建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企业对外投资的方方面面。

该部门可以制定对外投资的管理政策和流程,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情况。

有了专门的部门,企业可以更加科学、规范地管理对外投资,并从根本上防范风险。

2、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对外投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要求。

企业需要在内部建立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3、建立监督机制企业的董事会应该承担对外投资的主要监督责任。

董事会需要对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进行全面监督,确保企业对外投资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董事会应该听取投资管理部门的专业意见,综合分析企业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程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4.08.19•【文号】财会[2004]6号•【施行日期】2004.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的通知(财会[20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了促进各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有关单位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财政部二00四年八月十九日附件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对外担保业务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业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担保业务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担保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担保评估、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四条单位应当制定担保政策,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的事项,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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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对外投资(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煤业)本部、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1.3.释义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企业的投资。

2.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2.1.股份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职责董事会负责权限范围内对外投资方案的审批。

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2.2.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相关职责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2.3.股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职责(1)根据股东大会决定的投资计划,拟订年度投资计划;(2)负责对外投资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记录。

2.4.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暂设在财务部,受公司委托可行使其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论证、方案确定等工作;(2)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监管;(3)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备案登记及上报工作;(4)负责对外投资核算及报表编制等日常工作。

2.5.股份公司证券部的相关职责(1)经董事会授权,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负责提供投资依据,具体管理运作资金,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状况;(2)负责协同财务部拟订年度投资计划;(3)负责组织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信息批露。

2.6.对外投资管理岗位分工原则要求2.6.1.为了达到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的目标,公司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2.6.2.合法的对外投资业务应在业务的授权、执行、会计记录以及资产的保管方面有明确的分工,不得由一个人同时负责对外投资业务流程中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工作。

2.6.3.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如下:(1)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人员与评估人员在职责上必须分离;(2)对外投资计划的编制人员不能同时控制计划的审批权;(3)对外投资的决策人员与对外投资的执行人员必须由不同的人员负责;(4)负责证券购入或出售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会计记录工作;(5)证券的保管人员必须同负责投资交易账务处理的职员在职责上分离;(6)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7)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不能由相同的人员负责;(8)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绩效评估的人员与执行人员在职责上必须分离。

3. 授权审批规定3.1.各单位应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

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部门与经办人员应严格履行授权审批程序,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3.2.授权审批内容可以参见下表:对外投资审批权力矩阵4. 对外投资管理内控程序图:对外投资管理内控程序4.1.根据股东大会决定的投资计划,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订年度投资计划,公司财务部拟订年度投资计划后,向董事长报告,提交董事会,形成决议后,交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4.2.对外投资项目承办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由投资管理部门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委托投资管理部或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董事会决策审批。

4.3.投资管理部门分别执行投资谈判和合同签订作业,财务部按照投资合同中投资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结算、支付投资款项,或者移交投资实物资产。

4.4.投资管理部门及产权代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实行跟踪监管,掌握被投资企业的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公司财务部及时收取应获得的股利、利息及其他各项权益,定期与被投资企业核对有关账目。

4.5.公司管理层提出投资处置建议,财务部会同投资管理部门拟订处置方案,报董事会审批,重大投资处置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5. 投资决策内控要求5.1.对外投资原则:公司的对外投资以形成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多元化发展的产业体系为目标,同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5.2.公司所有对外投资均由股份公司运作,公司所属分公司及其他单位不得作为投资主体进行对外投资业务。

5.3.公司对外投资总量须与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对外投资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5.4.对外投资审批程序:项目承办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将项目报审资料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委托投资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可行性论证、方案确定等工作,并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董事会决策审批。

5.5.公司所属参控股企业进行对外投资业务,由所在公司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委托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其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为参控股企业董事会决议提供专业意见。

5.6.对外投资项目承办单位提出立项申请需备齐以下资料:对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或建议书;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外投资方式及资金来源;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有关合作单位的资信情况;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

5.7.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投资建议项目进行分析和论证时,应对被投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并关注被投资企业管理层或实际控制人的能力、资信等情况。

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的,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5.8.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评价,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当全面反映评估人员的意见,并由所有评估人员签章。

5.9.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

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单项运用资金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对同一投资对象的金额累计计算。

(2)公司新建项目。

(3)资本运营项目。

(4)其他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的项目。

5.10.总经理办公会对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为:查询项目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投资方案;对项目的疑点、隐患提出质询;提出项目最终决策方案、建议等;最后上报公司董事会决策审批。

5.11.总经理办公会对投资项目的审议内容包括:(1)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调控政策,是否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和对外投资的总体要求,是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拟订的投资方案是否可行,主要的风险是否可控,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资金能力和项目监管能力。

(4)拟投资项目的预计经营目标、收益目标等是否能够实现,公司的投资利益能否确保,所投入的资金能否收回。

5.12.公司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对项目做出的审核建议,经集体讨论后,签署审批意见。

公司单项运用资金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对外投资项目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决策审批。

5.13.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5.14.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所有的投资决策进行完整的书面记录,包括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的计算过程、投资决策层人员背景材料等,并对这些书面文件进行编号备查。

6. 投资执行内控要求6.1.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意见,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会同项目承办单位制定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

6.2.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变更,应当按照授权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审批。

6.3.总经理授权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外投资方案。

投资管理部门分别执行投资谈判和合同签订作业;财务部按照投资合同中投资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结算、支付投资款项,或者移交投资实物资产。

6.4.对外投资业务合同需由公司法律部门或相关专家提出评审意见,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后签订。

6.5.以委托投资方式进行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受托企业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签订委托投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6.6.公司可以用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投资,但不得以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进行投资。

6.7.经批准实施后的对外投资项目应由产权代表或委托的承办人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报齐全部资料,投资管理部门应做好对外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

7. 投资(持有期间)管理内控要求7.1.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向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提交报告。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直接听取项目承办单位的汇报。

7.2.公司对外投资(证券投资除外)实行投资、经营、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在项目实施前派出产权代表,建立对外投资项目的产权代表责任制度,并建立产权代表适时报告、业绩考评与轮岗制度。

7.3.公司对外投资项目产权代表应指定一人担任。

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承办单位负责人或其他人员担任。

7.4.产权代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实行跟踪监管,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定期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及时发现和汇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产权代表对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7.5.公司投资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按月编制财务报告,并按规定时间送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7.6.除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投资项目(含股票、债券投资),由产权代表或具体承办单位每半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同时对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情况(如利润分配等股东大会决议)也应及时报送公司财务部备案。

7.7.证券投资业务7.7.1.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证券部为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的专门部门,公司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7.7.2.公司证券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

7.7.3.证券部负责提供投资依据和具体管理运作资金。

重大证券投资项目聘请中介机构或有关专业人员参与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7.7.4.证券部对所发生的交易业务,办理相关手续后必须及时将有关资料移交财务部;财务部设库保管、专人负责、定期盘点。

7.7.5.证券部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向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汇报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状况,如遇重大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做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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