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学习文件.doc
关于组织学习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
济矿热能发函〔2011〕50号关于组织学习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广大员工学习制度、掌握制度、执行制度的能力,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规范、督导和激励作用,增强管理执行力,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现开展学习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活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集中学习集团公司最新下发的《管理制度汇编》所有内容。
二、参加人员讲解人员
见附件。
三、时间及要求
1、学习时间:2011年10月 25日至2011年11月26日
2、学习方式: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学习活动与管理工作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周集中学习相关内容由相关科室人负责讲解。
3.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制度学习的重要性,准备好讲课内容,按时参加会议,有特殊情况(休长假、病假等)及运行值班人员需及时告知企管办。
(2)认真学习,作好记录。
在学习的基础上,要结合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查缺补漏活动,认真查找个人工作不足点和风险点,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
4、学习结束后,所负责讲课内容的部门将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27日前交企业管理办公室,由企业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集团公司。
附件:济矿民生热能学习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企业管理制度学习通知
发送:公司领导。
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1年10月30日印发- 2 -。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综述集团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经营规模和业务内容都比较复杂。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采取适当的投资管理制度来保障其中的经济利益。
本文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展开分析,以期为广大集团公司提供参考。
二、制度制定目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控制,提高投资收益率,降低风险等级,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投资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所有的投资项目,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所有投资项目,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投资过程的规范化、规范。
四、投资审批程序集团公司所有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程序方可实施。
具体的审批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投资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完整的项目申请书,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的投资收益预测、项目的风险分析等内容。
2. 审批:由投资部门进行项目审批。
审批时需从项目的合法性、风险评估、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 投决定:审批过程结束后,根据评估得分,确定是否通过投资决策。
4. 合同签订:通过投资决策的项目需经过尽职调查,以及谈判和合同签订等过程。
5. 跟踪审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投资部门需要进行跟踪审查以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五、投资收益计算1. 投资收益: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即为投资收益。
其中,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投资收益等。
2. 投资成本:包括现金投资、非现金投资、债务融资等。
3. 投资回报率:指投资收益与投资成本之比。
六、风险控制1. 定期风险分析:定期评估和分析项目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措施。
2. 投资组合: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来降低整体的风险。
3. 投资限额:设定适当的投资限额,以控制投资风险。
4. 充分的财务分析: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财务分析的结果,以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投资报告1. 投资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情况报告。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目的
公司投资是一项重要的运营活动,为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理财。
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准备阶段:确定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资金筹措、流程安排等;
2. 投资执行阶段:实施投资计划、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等;
3. 投资监督阶段: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投资管理职责
1. 投资委员会:设立投资委员会制度,负责审核和决策投资计划、监督投资进展情况;
2. 投资经理:负责投资计划的执行、投资风险控制等;
3. 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
投资风险控制
1. 风险识别:识别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风险控制:加强对高风险项目的控制和管理,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投资业绩评估
1. 投资绩效评估:对投资回报进行评估,包括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2. 投资过程评估:对投资过程中运作流程进行评估,探究问题根源并优化流程。
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投资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会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资决策权等职务。
以上制度属于公司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不得违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本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的投资活动。
(三)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通过设立企业、收购股权、购买债券、委托理财等形式,获取未来收益的经济行为。
二、投资决策机构及职责(一)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决策的最高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等组成。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审议公司的投资战略和投资规划。
2、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超过_____万元的项目、涉及新业务领域的项目等。
3、监督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估投资效果。
(三)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并对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
三、投资项目的提出与筛选(一)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均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提出投资项目建议。
(二)投资项目建议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预期收益等内容。
(三)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建议进行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符合公司投资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项目。
四、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一)对于通过初步筛选的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可行性研究应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分析、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内容,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价值。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五、投资项目的审批(一)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根据投资金额和项目性质进行划分。
一般情况下,投资金额在_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投资金额在_____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二)对于重大投资项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项目的审批应遵循集体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整体战略管控能力,贯彻价值思维理念,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高效投资管理机制,实现集团战略目标,促进集团可持续、科学发展,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XX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集团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所属公司")O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投资是集团及所属公司为获得未来投资收益,以现有资金或有价资本投入,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集团及所属公司在境内从事的建设类及更新改造类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含PPP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
非建设类及非更新改造类的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类投资、上市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参照其他相关制度(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集团及所属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由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主业是指由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确认公布的集团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六条集团投资管理实行三级主体分级管理模式,即集团,集团所属二级公司(包括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为二级管理的公司),项目单位(执行和实施具体投资行为的所属各级公司),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履行投资管理及决策程序。
集团所属二级公司负责向集团上报本级及所属公司的投资决策请示工作。
第七条投资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投资活动必须遵循科学、客观、规范、效益的原则,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决策机制。
(二)投资管理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决策主体明确、内容明晰、程序规范。
(三)投资项目需符合下列要求: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2.符合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资源优化配置要求,聚焦主业,体现集团整体价值思维理念,有助于集团可持续发展。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第一篇筹资管理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2)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第二篇投资管理 (4)第四章总则 (4)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5)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6)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8)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9)第九章其他 (9)- . -第一篇筹资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
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
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 . -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投资运作程序、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一、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指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指出资与其它公司、经济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
二、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网络更新改造等活动。
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指公司基本办法建设、基础网络体系建造、业务体系建造等投资。
附《工程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二)技改项目投资指公司对现有出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新增等投资。
附《技改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成立的单位。
第二章投资原则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谋划为手腕。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结构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内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了保障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的合规性与稳健性,规范投资活动,减少投资风险、保障企业利益。
特制定本投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三、投资决策的程序1. 投资决策的种类•我司内部投资决策•合资决策•外部投资决策2. 投资决策的程序1.审核前期工作在任何投资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各方面的风险评估和投资环境分析,以确保投资的可行性和稳健性。
2.决策委员会的设立设立一个由总经理、财务和法务部门的成员组成的决策委员会,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投资建议的提交投资建议书必须经过审批委员会审批并且批准。
4.投资决策的返回在委员会通过决策后,必须签署一份投资决策书,以保持决策的文件化和流程化,以便日后的监督和审查。
5.投资后的管理对于所有的投资,必须制定一个管理计划,以便监督和审查每个投资的进展情况,包括盈利情况和风险评估。
四、投资风险控制1.投资风险预测在所有的投资决策中,必须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投资风险管理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我们资金的安全和我们的利益。
3.投资风险审计每个投资都必须进行定期的审计,以确保本制度能在投资后的所有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投资决策不受影响。
2.如果因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其他变化,这些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可以通过决策委员会进行调整或修订。
3.每一个投资或决策都需要经过公司的总经理、法务、财务等各部门的审批并签字认可。
4.对于公司未经批准或未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投资,责任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结论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将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明确的指导和结构,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利益、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是建设总体合规的公司的重要一环。
能源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投资管理,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投资、金融项目投资、技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集体福利投资(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以及对外的股权投资等。
第三条公司对各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即每项投资对项目调研、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追踪控制、监督考核,并严格项目责任人职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是公司成立的各投资项目部,负责投资项目的调研、申报、过程监控及完工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企管部参与投资项目的调研、论证、立项、筹建的宏观管理与全程监控,并参与重要活动与重大决策。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经济分析和利润测算,并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度要求,进行资金筹措及安排。
(二)一般性的投资项目完成后由总公司自行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计,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经总公司确认后,方可办理项目结算手续。未经总公司委托审计的项目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四)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审计后出据审计意见,验收领导小组就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出具验收意见。
(五)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及其它建设工程至少应包括投资必要性,投资额、质量要求、建设进度、风险评估、效益测算、资金筹措等基本内容。
第五章项目的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部是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主控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的招标按照《宇生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须经股东会研究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条投资活动的上报与审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便利报批方式,但在事后应补足相关手续。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3. 投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审慎、效率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二、投资决策机构1.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
2.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专家组成。
3.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投资项目,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申报: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投资建议,并形成初步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 初步审核: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估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3. 详细评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核的项目进行详细评审,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收益预测等。
4. 决策批准:根据评审结果,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5. 执行监督:项目获批准后,由指定部门负责执行,并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进展情况。
四、风险管理1. 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对于高风险项目,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建立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五、信息披露1. 公司应对外披露重大投资事项,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信息披露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投资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合理,保护股东利益,促进投资收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类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置换、并购重组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是负责全集团公司投资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集团公司的重大投资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是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全集团公司投资活动的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跟踪投资计划和方案。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应当设立完整的投资管理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所有投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战略规划。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投资项目应当根据风险等级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级别,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项目制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所有投资项目在进行决策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条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在审议和批准项目时,应当充分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形成多方参与、民主决策的机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已批准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及时调整和处理风险,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机制,对各级投资管理人员和部门进行考核,奖惩措施相结合,促使其积极履行职责。
第三章投资执行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进度符合计划。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变化,应当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重新审议并调整方案。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已实施投资项目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应当成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评估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和工具,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监测和应对机制,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济发展委员会是负责集团及其各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种。
第四条投资的原则(一)必须坚持效益原则;(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四)必须规模适度,稳健投资。
第二章投资审批权限第五条集团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投资决策中心。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应制定本企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所属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法定程序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并报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同时,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过长,孙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投资。
第八条技改基建类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一)工业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 特大型企业100万元(含)以下、大型一档以上企业60万元(含)以下、大型二档企业3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15万元(含)以下、小型企业5万元(含)以下的单项技改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并于每季末将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报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财经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委员会备案。
自批项目特大型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500万元、大型一档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240万元、大型二档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120万元、中型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45万元、小型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120万元后,须逐项向总部经发委申报。
2. 投资额度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由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调研、论证、审查后审批,报总裁及董事长备案。
3. 投资在100-1000万元(含)的项目,由经济发展委员会咨询、论证、审查,报总裁审批,并呈董事长备案。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活动,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高资金的收益率,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外汇等各类投资。
3. 投资决策流程3.1 投资计划编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各部门负责人应编制投资计划,明确投资目标、预算、时间表等,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3.2 投资论证财务部门应对投资计划进行论证,评估投资项目的前景、投资回报率、风险等,提出合理建议,并组织投资论证会议,讨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3.3 决策审核投资决策由公司高层领导进行审核,评估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对公司战略的适应性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投资。
3.4 实施管理投资事项获得批准后,财务部门应监督和管理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按照预算和时间表执行,并及时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5 持续监控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预期收益的实现。
4. 投资风险管理4.1 风险评估财务部门应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2 风险控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对重大风险进行监控和控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风险发生。
5. 报告和信息披露财务部门应定期向高层领导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投资回报率等,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上仅为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的一份简单参考,具体制度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投资收益的管理,规范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行为,提高集团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财政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投资企业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第三条投资收益管理是指集团公司以投资者的身份决定或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并依据最终的分配决策收缴利润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第二章投资收益管理的原则第四条投资收益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即公司依据《公司法》行使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权。
(二)规范性原则:即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权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1. 利润分配方案的决定必须符合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程序;2. 集团公司通过委派(任)到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代表、董事行使投资收益权;3. 集团公司委派(任)的股权代表、董事,在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中必须遵循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意见,保证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利益最大化原则:即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管理应以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与集团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第三章投资收益管理办法第五条集团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管理办法,按被投资企业组织形式和公司持股比例分别确定:(一)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其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经营·发展责任书》为依据;(二)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其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但集团公司委派(任)的股权代表、董事应以集团公司的决策意见为准,在主动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从而充分体现集团公司作为大股东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三)参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集团公司委派(任)的股权代表、董事按集团公司的决策意见,主动与有关股东协商,力争最大限度地维护集团公司的投资收益。
第四章投资收益分配的实施第六条被投资企业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利润分配,并在财务决算中充分披露。
集团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有效识别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集团资产安全和投资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风险识别
1. 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财务状况、管理团队等方面的全面分析。
2. 定期对投资环境进行评估,识别潜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风险评估
1. 对每个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包括风险大小、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损失等。
2. 风险评估应由专业团队进行,并应定期更新风险评估结果。
四、风险控制
1. 对于高风险投资,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风险承受范围和预期收益。
2. 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投资项目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风险苗头。
五、风险分散
1. 采用投资多元化策略,分散风险。
2. 对单一投资的比例和金额进行限制,避免过度集中投资。
六、风险应对
1. 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包括风险缓解措施、撤资程序、损失补救方案等。
2. 遇到重大投资风险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
七、责任与奖惩
1. 明确投资风险控制的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
2. 对于风险控制效果良好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追责。
制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大型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前言大型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庞大的企业组织,其核心业务涵盖多个领域,对于企业资金的使用、投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而投资管理是大型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增长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基石。
因此,本文将从大型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出发,制定一套完整的投资管理制度,以保证企业的投资业务更加规范、有效和有序。
二、制度目的1.规范投资活动,优化投资决策,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2.完善投资管理制度,确保投资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成果可控性;3.强化投资管理的风险管理,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投资决策(1)投资意向的申报和审批:提醒投资意向表的填写,经过预审和审批流程的参与,决定投资金额和投资规模的核定;(2)投资风险评估:梳理投资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并确定投资方案的风险容限;(3)项目报告书的编写:制定项目报告书的编写标准,指导项目报告书的编写;(4)投资方案的评估:进行投资方案的评估,遵循风险管理、盈利能力、资金回收期等原则,确保投资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2.资金管理(1)投资资金的管理:指导投资资金的存放和划拨,对各类资产和现金进行投资和管理工作;(2)项目投资资金的管理:监督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建立投资资金的监测体系,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合理使用。
3.投资管理与监督(1)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设立专门的团队负责监督管理投资项目,定期审查、检查和评估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投资项目按计划落实;(2)投资监督机制的建立:建立投资监督机制,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保持对投资风险的有效监控;(3)投资业务的反馈机制:建立投资业务的反馈机制,以了解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4.法律保障(1)合同管理:建立投资合同和协议签署的标准化管理制度,确定投资合同流程、标准、范本,以及合同签订的操作流程,保证合同规范、合法;(2)投资文件管理:建立合规的文档管理制度,重视合同、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保管和管理;(3)法律支持与审计:当投资业务涉及法律程序时,需要委托律师事务所或专业法律部门提供相应的支持。
关于印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单位:为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效益,依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对原《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中煤发展字[2007]311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中煤发展字[2007]311号)同时废止。
特此猫知。
二o o九年三月十九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眦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效益,依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务本办法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企业)的基本建设(含技术改造)项目、股权和新置固定资产(含不动产)投资,不包括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投资。
对于均股公司和参股公司,集团公司投资决策意见作为股东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出董事在所属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表决,按照《公司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第三条集团公司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集团公司主业,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基本建设项目、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购置实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非生产性车辆购置按照车辆购置管理办法另行审批。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经理)负责制;投资管理实行投资项目考核制度、项目后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有关政府投资(包括政府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项目)和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基本建设项目和股权投资实行集中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限额授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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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投资运作程序、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一、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指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指出资与其它公司、经济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
二、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网络更新改造等活动。
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指公司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等投资。
附《工程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二)技改项目投资指公司对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新增等投资。
附《技改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成立的单位。
第二章投资原则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结构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内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受权者。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董事长)的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战略计划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和对外投资的后评价,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技术支持部) 是公司投资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需要开展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和对技改项目的后评价。
第十五条规划建设部是公司工程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提出工程项目建议,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运行维护部是公司技改项目的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提出技改项目建议和项目获准立项后的具体实施,并负责工程项目投资的后评价。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部是公司投资的财务管理、资金保障和经济可行性论证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投资预算,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经济可行性分析、投资预决算管理、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公司短期投资的管理。
第十八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对内投资项目的物资供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内投资项目建设的物资供应及主要设备器材、备品备件采购的招议标工作。
第十九条审计部是公司投资的监督和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程序合法性、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及投资项目的审计。
第二十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投资项目相关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合同合法性审核。
第二十一条公司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第四章审批权限第二十二条短期投资的审批按短期投资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应权限执行。
第二十三条长期投资一、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10%或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或绝对值不超过 1 亿元的投资,由董事会审批;超过以上额度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决定。
二、投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0%的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提出,在年度预算内的,由董事长决定;在预算外的,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内投资一、投资额超过 1 亿元的对内投资,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决定。
二、投资额超过5000 万元、在 1 亿元(含一亿元)以内的对内投资,由董事会审批。
三、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在5000万元(含5000 万元)以内的对内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董事长审批。
四、投资额在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内的对内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五章投资计划和预算第二十五条公司的投资项目应纳入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管理。
第二十六条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的编制按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未列入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新增投资项目,按追加计划和预算程序执行。
第六章投资运作第二十八条对外投资一、短期投资(一)财务管理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二)战略计划部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三)按短期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根据短期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权限审批该项投资计划。
(四)财务管理部按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以及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五)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取出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薄内,并由在场经手人签名。
(六)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日记入公司名下。
(七)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应由财务管理部和审计部共同实施,证券保管员和会计人员应在每月终了时进行月终盘点,年终盘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或聘请注册会计师)负责监盘。
(八)财务管理部应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帐加以反映,每月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九)财务管理部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账。
(十)按短期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根据短期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权限处置短期投资。
二、长期投资(一)投资实施1、公司长期投资项目由战略计划部负责提出项目建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2、在总经理办公会同意项目建议的前提下,战略计划部牵头成立投资项目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或对被投资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尽职报告,提交相应有权机构审定。
3、获相应有权权机构批准的投资项目,由战略计划部组织实施,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4、公司法律顾问对投资项目的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
5、投资项目必须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后方可执行。
6、公司的资产投出手续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在具备合法、有效的投资合同、协议条件下,按在关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投出资产手续。
7、投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由战略计划部负责整理并移交档案室。
(二)监控管理1、公司应加强对外投资监督,防范风险,承担对外投资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2、公司应制定对外投资的具体管理办法,协助被投资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3、公司应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的单位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或其他管理人员。
4、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监督被投资单位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向公司通报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及时向公司反映重要问题。
公司委派多名董事的,由公司指定一名董事在与其他董事共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向战略计划部通报;公司委派多名监事的由公司指定一名监事在与其他监事共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向战略计划部通报;公司未委派董事和监事的,由公司委派其他高管人员和战略计划部共同监管。
5、公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应选派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财务总监(或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公司领导)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
6、战略计划部应加强对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监控。
7、财务管理部应加强对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会计信息及时、真实、完整、准确。
8、审计部有权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情况,受公司委托对控股子公司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三)投资处置1、公司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1)出现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收回或核销投资:a、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被投资单位经营期届满。
b、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的。
c、被投资单位无法继续经营而清算的。
d、合同规定投资路上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2)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a、被投资单位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发展战略。
b、被投资单位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无市场前景。
c、被投资单位对公司无任何重要影响,且又长期不为公司提供财务等相关信息。
d、公司认为在必要转让的其他情形。
2、转让对外投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转让价格,按有关法律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转让对外投资需经公司在权机构审批,需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应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对内投资一、工程项目投资(一)工程项目投资由规划建设部提出项目建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二)在总经理办公会同意项目建议的前提下,战略计划部牵头成立投资项目组,按以下原则开展可行性研究及论证;1、单项投资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工程,原则上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单位编制,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和规范。
3、组织市场、技术、工程、综合、财务、法律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合法性、技术经济分析的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并出具评审意见。
重大工程项目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参与评审、论证,确保项目决定科学、合理。
(三)各级有权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投资,由规划建设部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具体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由规划建设部提议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1、规划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设计、评审,并编制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
2、(技术支持部)对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规划建设部按公司有关制度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拟定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公司法律顾问主审合同;合同生效后,规划建设部对项目的现场与过程施工进行管理,并对项目进度、质量和投资实施监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