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汇编
学院教务管理制度汇编

学院教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涉及所有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学院教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管理的宗旨,积极推进教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
第四条学院教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教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水平。
第五条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委员会是学院教务管理的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教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第六条学院教务管理工作按照“教学管理、课程管理、学生管理、考试管理、教学资源建设”五大模块进行。
第七条学院教务管理工作应注重综合协调,确保教学环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课程建设与评价,推动课程建设改革,制定课程建设评价机制,促进教学内容不断更新。
第十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实施与监控,建立教学过程监控行为,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建立教学资源数据库,促进教学资源的优化利用。
第十二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改革与创新,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创新实践,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
第十三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评价与反馈,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价体系,促进对教学活动的反馈和改进。
第十四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风评与公平,加强对教学风评的监管,保障教学活动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十五条学院课程管理应坚持课程建设与评价相结合,推动课程建设的改革与创新。
第十六条学院课程管理应强化课程质量监控,建立课程质量监控机制,确保课程质量。
第十七条学院课程管理应强化课程资源共享,建立课程数据库,促进课程资源的共享。
第十八条学院课程管理应强化课程评价与反馈,建立课程评价体系,促进对课程的反馈和改进。
辅导班考试规章制度

辅导班考试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辅导班的考试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考试成绩,确保教学质量和学习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1. 考试时间:根据教学计划,设定考试时间,提前通知学生,并严格按时进行考试。
2. 考试地点:在辅导班指定的教室进行考试,考试地点要求安静整洁,学生要严守考试纪律。
三、考试方式和形式1. 考试方式:主要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少数科目可以采用开卷或机试考试。
2. 考试形式: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水平,设置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不同形式题目。
四、考试纪律1. 准时到达考场:学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逾时不得入场。
2. 携带证件和工具:学生要携带有效证件和考试必需的文具,手机等通讯工具需关闭并放在指定位置。
3. 服从监考管理:学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作弊等行为。
4. 禁止旁听: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得在考场旁听或打扰考试秩序。
5. 禁止迟到早退:考试期间,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并提交书面证明。
6. 禁止抄袭作弊:严禁考试作弊,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 提前交卷: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并主动交卷,不得拖延时间给别人提供答案。
五、考试后的处理1. 答卷归档: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学生答卷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2. 阅卷评分:根据考试要求和标准,专业教师对答卷进行阅卷评分。
3. 成绩记录:成绩记录将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记录在成绩册中并留存备查。
4. 课后辅导: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表现,进行相应的课后辅导和指导,提供更好的学习支持。
六、备注本规章制度为辅导班的考试管理基本准则,学生和教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可及时与监考人员或教师进行沟通解决,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七、结语辅导班考试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考试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规范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为学生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更好的保障。
学校考试规则方案

学校考试规则方案一、总体规定学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一次综合评估和衡量。
考试的目的是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问题解决能力。
本规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考试行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性,使考试真正起到对学生能力的评价和反馈的作用。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1.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应符合学科教学大纲和学科标准,覆盖现行教材中的核心知识和重要概念。
2. 考试形式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根据不同学科和年级的特点而定。
三、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需提前公布,以使学生和家长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2. 考试周期考试周期根据学校的教学进度合理安排,避免考试间隔过近或过远,以保证考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3.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应包括主要学科和必修课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选修课程的考试。
四、考试要求1. 诚信考试考试应强调诚信,学生在考试中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考试能力评价考试应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评价,突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的考查,而不是单纯追求对知识的记忆和应试。
3. 考试分值分布考试分值的分布应合理,兼顾学科的不同特点,强调对基础知识和能力的考查,鼓励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
五、考试评价与反馈1. 考试评分考试评分应严谨公正,评分标准应清晰明确,并统一执行。
2. 成绩公示考试成绩应及时公示,学校要做好成绩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使学生和家长了解学习情况和进步的方向。
3. 补考机会对于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学校应给予一定的补考机会,以保证学生的权益和公平性。
六、考试监督与管理1. 考试安全学校要重视考试安全工作,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和秩序。
2. 考场管理考场管理应严格规范,制定考场纪律和考试流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3. 监考人员学校应选派特定的教师作为监考人员,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学校内考试制度范本

学校内考试制度范本一、考试概述现代学校教育中,考试制度是对学生学业水平的有效评估手段,同时也是激励学生自我提高、充分发挥潜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我校制定了以下考试制度。
二、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安排(1)每学期根据学科内容和学生学习进度,合理安排期中、期末考试时间。
(2)其中,期中考试通常安排在学期中,目的在于检测学生对前半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为后半学期的学习提供参考。
(3)期末考试通常安排在学期末,目的在于全面检测学生对整个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并为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综合评价依据。
2. 考试科目安排(1)期中考试科目包括但不限于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学科。
(2)期末考试科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学科,以全面评估学生学业水平。
3. 考试内容(1)考试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教学大纲确定,包括课堂教学内容、教材知识要点、学科能力要求等。
(2)考试内容由任课教师负责编写,并与其他教师进行审核,以确保考试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考试方式1. 笔试(1)期中、期末考试主要采用笔试形式,以书面答题为主。
(2)考试内容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等,以多种形式综合评价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和思维能力。
(3)考试时,学生应按时到达考场,携带必要的文具工具,并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进行作弊等违规行为。
2. 实践考核(1)某些学科,如体育、音乐、美术等,需要通过实践考核来全面评价学生的能力。
(3)实践考核形式包括体能测试、乐器演奏、绘画作品评比等,以实际操作的结果为依据,综合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考试结果评定1. 分数评定(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定,学生应全面掌握教学内容,充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批改,并及时公布给学生,同时向班主任和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2. 等级评定(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将考试成绩进行等级划分,以便家长和学生更好地了解学生在班级及全校范围的学习水平。
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考试题目

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考试题目
题目一:学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目标
1.学生管理制度在学校中的作用是什么?
2.学生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什么?为什么需要这些目标?
3.请列举三个学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解释其意义。
题目二:学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学生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2.按照一般要求,学生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和制度?
3.请列举三个学生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并分析其实施的原因和效果。
题目三: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1.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一般包括哪些步骤?请简要说明每个步骤的
内容。
2.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注意什么?
3.请简述一种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分析其可行性和实际效果。
题目四:学生管理制度的评价和改进
1.如何评价学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2.学生管理制度出现问题时,我们应该如何改进?
3.请列举两个改进学生管理制度的建议,并说明其优势和可行性。
以上为关于学生管理制度的考试题目。
每道题目都涵盖了学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目标、内容、要求、制定与实施、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内容,考生可以通过回答这些问题来深入了解学生管理制度的相关知识。
希望考生能够认真准备,顺利完成考试!。
入学考试的规章制度

入学考试的规章制度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 考试时间:入学考试一般在每年的4-6月份举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学年度安排而定。
2.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一般在学校内的指定考场进行,具体考场和座位号将在考前通知考生。
二、考试方式和科目
1. 考试方式:入学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2-3小时不等,具体根据考试科目
和题型而定。
2. 考试科目:入学考试一般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具体科目和题型由学校根
据招生要求而设定。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1. 考试内容:入学考试内容主要以基础知识为主,覆盖学生学习的基础课程内容,考生需
熟练掌握相关知识点。
2. 考试要求:考试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舞弊、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
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入学资格。
四、考试评分和录取
1. 考试评分:入学考试由专门的考试评分小组进行评卷,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得分高者录取。
2. 录取通知:入学考试成绩通常在考试后1-2周内公布,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及招生办
公室等渠道公布。
五、考试准备和注意事项
1. 考试准备:考生需要提前充分复习考试内容,熟悉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保持良好的心
态和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2. 注意事项:考生在考试前需注意考试时间和地点,携带好考试必备用品,如文具、考试
证件等,服从考试管理人员的指示。
在入学考试中,学校将严格按照以上规章制度执行,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和规范性,希望考
生们能够认真备考,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
祝愿各位考生顺利通
过考试,加入我们的大家庭,共同努力,共同成长。
大学管理制度汇编考试

大学管理制度汇编考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管理制度,促进大学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大学整体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学管理制度是大学为实现其整体目标和任务而建立的一套组织安排和管理规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
第三条大学管理制度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明确人才培养至上的宗旨,落实学术自由的原则,保障师生权益,建设和谐校园。
第四条大学管理制度的遵循和执行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责任,违反管理制度将依照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章学校组织管理制度第五条大学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大学整体管理和决策,由校长担任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教师代表组成。
第六条大学设立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第七条大学设立教学科研院所,依托院所的专业优势和学科特色,开展学科研究和教学活动。
第八条大学设立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育机构,开展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九条大学设立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为学生提供服务和管理。
第十条大学设立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代表员工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第三章学术教学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大学实行教学委员会负责教学管理和评估,由教务处主持工作。
第十二条大学实行课程设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科体系,完善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大学实行教师评聘制度,选拔优秀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大学实行学生管理制度,关注学生成长,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第十五条大学实行评估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学科研工作进行评估,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第四章科学研究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大学实行科研管理委员会负责科研管理和评估,由科研处主持工作。
第十七条大学实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第十八条大学实行学术交流合作制度,促进学术研究和国际合作。
第十九条大学实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
第二十条大学实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创新。
第五章文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大学实行文化建设委员会负责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由宣传部门主持工作。
河南科技学院考试规章制度

河南科技学院考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考试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河南科技学院所有学生参加的各类考试。
第三条考试的目的是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评判学生的学业水平,为学生提供继续学习和发展的机会。
第四条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当遵守考场纪律,尊重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不得作弊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
第五条学校将通过考试结果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做出评定,并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二章考试组织第六条学校设立考试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各类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考试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考试计划、安排考场、制定考试监考规则等。
第八条考试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以往考试经验,完善考试管理制度,保障考试的质量。
第九条考试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考试流程和安排,确保考试的严格执行。
第三章考试安排第十条学校每学期设立统一考试,包括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以及其他各类专业能力考试。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考试期间学生应当随身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便确认身份。
第十三条考试期间学生应当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配合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考试期间学生不得擅自交流,不得抄袭、作弊,不得干扰其他考生。
第十五条考试结束后,学生应当及时交卷离场,不得私自携带试卷、书籍等相关资料。
第四章考试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考场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考试监察机制,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保障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考试结果。
第五章考试纪律第二十条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当服从考场管理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生不得擅自在考试试卷上作任何标记、涂改等行为。
高职院校规章制度汇编

高职院校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师生员工。
第二章入学管理第四条学校招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贿赂或提供方便。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录取条件或名额。
第六条新生入学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并接受学校的面试和测试。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需遵守学校的入学承诺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服从学校管理。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学校实行按学分制度管理教学,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安排和学分要求完成学业。
第九条学生在学习中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和实习任务。
第十条学生有权向老师提出问题和意见,老师有义务为学生提供教学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考试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统一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学生需按时到考场参加考试,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舞弊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考试成绩公布后,学生有权查询成绩和申诉,学校将按照程序来处理有关问题。
第五章学业管理第十四条学生需按时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才能获得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有权申请休学、退学或转专业,但需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进行。
第十六条学生需遵守学校学业管理规定,保持学习积极性,不得懈怠或旷课。
第六章学籍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对学生的学籍管理负有责任,学生需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学生需遵守学籍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个人信息或学籍状态,如有变更需及时报告学校。
第十九条学籍异动需经过学校审核批准,学生不能以任何方式违反规定。
第七章奖惩管理第二十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制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教学考试管理制度

教学考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学考试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本制度制定。
二、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2.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 严格保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4. 依法治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考试方式1. 期中考试:每学期进行一次,主要考察学生对当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2. 期末考试:每学期进行一次,主要考察学生对整个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3. 平时考试:根据教学需要进行不定期考试,主要用于检测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学习情况。
四、考试管理1. 考试时间、内容、形式由任课教师制定,并报学校考试管理部门备案;2. 考试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传纸条等作弊行为;3. 考试期间,学生必须按时到达考场,并配合监考人员完成考试;4. 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应等待监考人员指示;5. 考试成绩及时公布,学生可以查阅自己的成绩并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五、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学生;2. 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和考试用具,不得擅自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3. 学校统一安排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准时到岗,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试监管;4.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收集试卷,并负责将试卷送交考试管理部门进行评阅。
六、考试纪律1. 考试期间严禁交头接耳、传纸条、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2. 考试中不得随意交换座位,不得擅自离开座位;3. 考试结束后禁止讨论试题,否则将被视为作弊行为;4. 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学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考试安全1. 考试期间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2. 学生应遵守考场秩序,不得发生冲突、打架等违法行为;3. 如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学校应及时组织疏散,并确保学生及时安全撤离。
八、其他1. 考试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完善;2. 学生、教师应认真学习本制度,遵守相关规定;3.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期末考场规章制度

期末考场规章制度为了维护考试秩序,保障考生的权益,提高考试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考场规章制度。
第一章考试安排1.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按照考试时间表确定,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逾时不得入场。
1.2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为学校指定的考场,考生应按照考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考场。
1.3 考试准备:考试前应自备考试工具,如笔、橡皮擦、直尺等,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
第二章考场秩序2.1 入场要求:考生应携带有效证件、考试准考证等相关资料,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入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2.2 身份核实:考生入场后需在考场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就座,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核实身份,违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2.3 坐姿要求:考生应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或离开座位,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行为。
2.4 考试纪律:考试开始后,考生应按照监考员的指引完成考试,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受到相关处罚。
第三章考试结束3.1 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提前交卷的应交卷至监考员处,并在监考员检查确认后离开考场。
3.2 拒绝交卷:考生未按时交卷,或交卷不完整,将视为弃考,成绩作废。
3.3 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整齐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大声喧哗、奔跑、打闹等行为,不得在考场周围滞留。
第四章考试违规处罚4.1 作弊行为:一经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并在学校学籍中记入不良记录,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4.2 违反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者,将受到口头警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罚。
4.3 妨碍考试秩序:如有妨碍考试秩序等违反规定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第五章考试后处理5.1 成绩查看: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教务处查询成绩,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5.2 考试投诉:如对考试过程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投诉,学校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引言概述: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的汇编目录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
它为学校师生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有助于维护学校的秩序和稳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的五个部份,分别是一、二、三、四、五。
一、学生管理部份:1.1 学生入学管理:包括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入学考试等内容。
1.2 学生行为准则:规定学生在校内的行为规范,包括纪律要求、课堂纪律、宿舍管理等。
1.3 学生奖惩制度:明确学生的奖励和处罚措施,包括奖学金、表彰制度、违纪处分等。
二、教师管理部份:2.1 教师招聘与选拔:规定教师招聘的程序和标准,包括教师资格、面试等。
2.2 教师教学规范:明确教师的教学要求和规范,包括备课要求、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
2.3 教师职业发展:规定教师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培训机制,包括晋升制度、继续教育等。
三、课程管理部份:3.1 课程设置与调整:规定学校的课程设置和调整程序,包括课程目录、选课规则等。
3.2 课程质量保障:明确课程质量的评估标准和监督机制,包括教学评估、教材选用等。
3.3 课程实施管理:规定课程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要求,包括课程计划、教学进度等。
四、考试管理部份:4.1 考试安排与监督:规定考试的时间、地点和监督措施,包括考试日程安排、考场纪律等。
4.2 考试评价与成绩管理:明确考试评价的标准和成绩管理的程序,包括试卷批改、成绩录入等。
4.3 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做弊处理、违纪处分等。
五、校园安全管理部份:5.1 校园安全制度:规定校园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校园安全责任、安全防范等。
5.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5.3 校园安全教育: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结论: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的五个部份分别涵盖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课程管理、考试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班级考试管理规定

班级考试管理规定学校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而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学术性,班级考试管理规定应被制定和贯彻。
本文将从考试前准备、考试流程以及考试后的处理等方面展开回答,以期提供一个完整的考试管理规定。
一、考试前准备在考试前的准备阶段,班级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1 制定科目和试卷安排根据学科性质和课程安排,班级应提前确定考试所涉及的科目和试卷安排。
科目设置应与教学大纲相对应,确保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1.2 宣传考试内容和要求班级管理者应及时向学生传达考试内容和要求,确保学生了解考试的范围和重点。
同时,班级可以组织适当的复习活动,提供学习资源,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
1.3 考试场地的准备班级考试应选择安全、安静的场所进行。
考试场地应具有良好的光线,足够的座位和合适的温度,以保证学生能够在适宜的环境中发挥最佳状态。
二、考试流程在考试过程中,班级应遵循一系列规定,确保考试公平、规范。
2.1 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班级需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考场。
在相同科目的考试中间,应有足够的间隔时间,以便学生休息和调整状态。
考场内应使用隔离的座位,以防止考生作弊和相互交流。
2.2 考试纪律班级应强调考试纪律的重要性,并对考生进行相应的宣传和教育。
考试时,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翻阅有关材料或借用他人的物品等行为。
违反纪律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或处罚。
2.3 考试安全班级应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性。
学生入场时,身份核验应严格进行,减少替考或传授答案等作弊行为的发生。
同时,考试期间应派有监考人员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作弊行为。
三、考试后处理考试结束后,班级应及时处理考试结果,为学生提供反馈和改进的机会。
3.1 成绩处理班级应按时统计、核对和公布考试成绩。
成绩发布应准确无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生和家长进行汇报。
如发现成绩计算错误或评分不公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正。
学校考风考纪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考风考纪规章制度汇编
一、考试时间和时间安排
1. 学校统一规定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学生必须按时到达考场。
2. 学生必须准时参加考试,不允许迟到或早退。
3. 严禁考试期间违反规定使用手机、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
4. 考试期间,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互相交谈或干扰其他考生。
5. 考试期间,不准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资料或物品。
二、考试行为规范
1. 考试期间,学生必须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和命令。
2. 严禁抄袭、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 禁止考试期间查阅和传阅其他学生的试卷。
4. 严禁在试卷、桌子或其他地方作任何标记或乱涂乱写。
5. 考试结束后,学生必须及时交卷,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三、处罚措施
1.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 一经查实作弊行为,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四、提倡诚信文化
1. 学校将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2. 学校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诚信表现优秀的学生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学校将不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修养。
以上便是学校考风考纪规章制度的汇编,学校将严格执行以上规定,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提高学生成绩,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同时,希望学生们能够自觉遵守考风考纪,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考务管理制度汇编

考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工作,保障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相关考试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试、选拔考试、升迁考核、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
第三条考试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便民的原则,积极倡导诚信考试,严明考风考纪。
第四条考试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按照程序规定,保护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考试委员会是本单位的最高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考试委员会的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其中应设有专门负责考试工作的负责人。
第七条考试委员会应当制定考试计划和考试方案,并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考试费用的管理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收费公开、透明,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考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考试内容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第十条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第三章考试制度与程序第十一条考试实行公开招考制度,具体招考程序和标准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考试应当设置标准化的考试规则、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严格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考试应当依法公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考试大纲,确保应试人员充分了解考试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四条考试应当实行严格的防舞弊措施,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第十五条考试成绩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随意涂改或泄露考试成绩。
第四章考风考纪第十六条考试过程中应当保持安静、有序的考场环境,不得出现噪音等打扰考试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舞弊、串通等作弊行为。
第十八条考试组织者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考试规定,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的违纪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广东白云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广东白云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考查学生学习质量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认真组织好课程考核工作对培养学生良好学风,树立学生勤奋学习的校风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使我校课程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课程考核管理职责部门及其工作职责第二条教务处负责管理全校的课程考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课程考核管理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校的课程考核工作并制订和执行有关文件。
2.负责组织全校性统考和国家、省级以上统考的报名及组织考试工作。
3.负责检查和督促各种课程考核制度的贯彻,协助二级学院组织学期末各类考试。
4.负责试题的打印、印刷及保管工作,协助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做好试卷分装工作。
5.负责组织课程考核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6.积极推进课程考核改革,逐步建立试卷(题)库。
逐步创造条件,使尽可能多的考核课程实行教考分离。
7.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上报考生的违纪事件。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课程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安排并实施本学院的学期考试工作。
2.负责试卷审核、送印和分装工作3.负责考风考纪教育,组织监考人员学习有关规定。
4.负责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制定切实措施,防范各种违纪现象发生。
5.负责学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的报送等。
6.协助教务处做好全校性统考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学生参加考核的资格第四条考核方式。
1.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必修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都必需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必须按规定参加考核。
2.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类。
考试方法为笔试、口试、现场操作考试等多种形式,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考试考什么

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考试考什么学生管理制度在学校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为了确保学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学校通常会进行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考试,以对学生对学校管理制度的了解和遵守情况进行评估。
那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考试具体考察哪些内容呢?下面将从多个方面进行解析。
1. 学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考试首先会考察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学生需要了解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学习纪律、考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校园安全规定等。
对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深入了解,有助于学生在校园生活中更好地遵守规定、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
2. 学生权益保障机制学生管理制度考试还会考察学生权益保障机制。
学校通常会有一系列保障学生权益的制度,如学生组织、学生奖励和惩罚制度、学生咨询与投诉机制等。
学生需了解这些机制的具体内容,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和解决。
3. 学风、纪律和班级管理学风、纪律和班级管理是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管理制度考试的重点内容。
学生需要掌握学校对学风、纪律和班级管理的要求,了解学校期望学生具备的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
其中,学风方面要求学生要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纪律方面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考试纪律、守时守信、尊重师长和同学;班级管理方面要求学生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维护班级秩序和和睦关系。
4. 网络管理和信息技术安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校也越来越重视网络管理和信息技术安全。
学生管理制度考试一般也会考察学生对网络管理和信息技术安全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学生需要了解学校的网络使用规定、信息技术安全注意事项,防范网络攻击和个人信息泄露。
5. 学生活动和团队合作学生活动和团队合作是学校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和交流能力的一种方式。
学生管理制度考试也会涉及学生参加活动和团队合作的要求和相关规定。
学生需要了解校园文化活动、社团组织、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内容,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团队合作,培养自己的沟通、协作和领导能力。
民办学院规章制度汇编

民办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院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民办学院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学生、教职员工和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教职员工和管理人员充分了解本规章制度内容,增强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五条学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促使全体成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勤奋进取,自觉遵守学校纪律。
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设施,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食堂管理规定,文明用餐,不浪费食物,不擅自拿取他人食物,保持用餐场所整洁卫生。
第九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遵守学校教学秩序,不得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影响课堂教学秩序。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备考,不得作弊或参与作弊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将定期进行学生考勤管理,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十二条教职员工应当具备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认真履行教学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学校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耐心解答学生问题,树立正面榜样。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个人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将定期进行对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评定优秀教师,对表现不佳的教职员工进行培训和提醒,必要时予以调整。
第四章管理人员管理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决策,擅自调动学校资源,影响学校整体利益。
学校考试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常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考试管理,维护考风考纪,促进学生学业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管理机构学校考试管理机构主要包括考试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
1.考试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各科任课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大型考试的组织、安排和监督。
2.考试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考试事务的安排和执行,包括考试安排、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安排等。
三、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学校应提前确定好考试时间,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复习和准备。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应当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确保考试内容与学科课程相对应。
3.考试形式:考试形式应当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以全面考察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能力表现。
四、考试安全1.考试环境:考试场所应当安静整洁,考场布置要符合考试规范,保证学生的考试秩序。
2.考试监考:考试监考人员应具备监考资格,严格遵守考试规定,确保考风考纪。
3.考试安全:考试期间,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及考试物品的安全。
五、考试纪律1.考试规则:学生在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试规则,不得抄袭、弄虚作假,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
2.考试作弊:对于发现有学生作弊行为的,学校将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
3.考试结果:考试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公布考试成绩,保证学生的知情权。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措施。
七、监督制度1.学校领导应加强对考试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考试管理制度的执行。
2.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应积极监督学校考试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规定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调整,需经学校领导审议通过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各学校能严格遵守考试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学校考试秩序,促进学风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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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考试管理规定为规范考试管理,科学地考核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整肃考纪,端正考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考试组织管理第一条学院分管院长、教务处处长全面负责和统筹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评定和改革等各项工作。
第二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院的考试管理工作,各系(部)负责落实考试的日常工作。
全校性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若因特殊情况(如课程在学期中间结束或期末要安排实习等)需提前考试的课程,必须提前两周向系(部)申请,经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三条凡是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项目)均要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
第四条期末考试日程安排,一般分为考试准备周和考试周两个阶段。
每学期倒数第四周和第三周为考试准备周,由教务处布置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各系(部)完成所有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和落实本系(部)考务工作,教务处进行试卷的审核、印制、装订、装袋等工作;倒数第二周和第一周为考试周,由教务处、各系(部)组织各课程考试、教师阅卷和学生成绩评定及登记等工作。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考试可根据课程性质、类型和特点,采用闭卷、开卷、笔试、口试、答辩、作业、论文、实践操作等形式或对多种方式进行组合,但理论课和理论为主的课程一般以闭卷、笔试为主,若采用口试或其他形式的考核,应将考核方案报系(部)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进行。
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90分钟。
学院提倡任课教师在科学理念的指导下,对考核方式进行探索和改革,但改革方案和具体实施步骤必须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行。
第六条实践性课程(如实验、实训、实习)的考核一般采用实际操作或实践报告或答辩等考核形式。
第三章命题管理第七条考试命题应以课程标准和实际教学内容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及技能的理解、掌握和运用情况,启发和引导学生注重创新思维,培养创新能力;要遵循“正确性、客观性、全面性、适度性、梯度性、多样性、规范性、引导性”的原则,既要坚持客观命题的方向,又要考虑课程和专业的特点;既要逐步实现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同时要适应考试方法多样化的改革要求;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有较大的覆盖面,能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做出客观的评价;既要反映学生对基本知识和理论的掌握情况,又要反映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状况,促进学生思维品质的发展和能力的提升。
第八条各课程的命题工作由各系(部)负责组织。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应尽可能采用题库方式,其他课程可采用由同行专家命题或由同行专家出题与任课教师出题相结合或任课教师命题等形式。
原则上每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即是该课程的命题教师,如果一门课程有两人以上的教师授课,应由该门课程的主讲教师负责命题工作。
对课程标准、教学课时、教学进度相同的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第九条命题应以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为依据,命题范围一般应在教学范围之内,试题必须科学、规范,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第十条采用笔试或口试课程的命题实行A、B卷制,即每门课程要同时编制A、B二套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和具体评分标准。
A、B卷的题型、题量、难易程度等应相当,内容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0%。
如同场考试使用两份试卷考试,必须出具C卷,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采用非笔试和口试课程的命题,由任课教师提出命题方案,报系(部)及教务处审批。
第十二条实行命题责任制。
对所有课程考试命题,实行审批制度,命题教师拟完试题后,交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和教务处分管负责人逐级审批。
如考试采用非闭卷或非笔试形式,必须在学期期初制定课程考核方案,随授课计划报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和教务处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其考核方案必须说明具体考核内容,要注重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考核和评价,并明确界定学生综合成绩评定的各项比例。
命题工作必须在考试准备周内完成。
所有涉及命题的人员均须对考题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考题。
第十三条笔试试卷原则上应达到以下量化指标:1.题型:文科类原则上不少于五种,理工类原则上不少于四种;2.题量:一般掌握在1.5一2课时学生能够完成为宜;3.知识点:基础知识题占60%,能力题占40%,知识覆盖面不低于所授章节的80%;4.试题难易程度:按难、中、易分类,其比例为2:5:3。
第十四条结合课程建设,逐步加强学院试题库(卷)的建设。
鼓励教师开发本专业试题库软件,支持吸纳国内外同专业优秀试题库软件。
少数课程也可借用国内同专业同期考试试题。
学院将不定期随机抽取部分试卷,组织专家评议,作为教学质量评估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试卷管理第十五条教务处应加强对试卷的交接、打印、印刷、装订、封装、分发、保管与保密等环节的管理,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以防泄密。
第十六条试卷管理实行封闭式工作程序,其工作流程如下:1.命题教师依据学院考试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按时将试题样卷直接交给系(部)教务员,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负责人审批并确定考试用卷数量后,由教务员交给教务处考务员。
考务员应做好样卷交接登记手续。
2.考务员将样卷送教务处分管负责人审批后,直接送至文印室办理试卷印制交接手续。
3.试卷由文印室按考场(或班级)人数要求进行试卷印制,由考务员组织有关人员装订、封袋(封袋上必须注明试卷名称、班级、份数、命题教师、考场、考试日期)。
印制人员和考务员对废弃的试卷要及时销毁;在试卷印制、装订和封袋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介入,违者追究责任。
4.考务员将试卷封袋后,要依照机要文件等级要求及时存放到保险橱柜,并注意存放地的防盗、防火和防潮。
试卷封存期间,无关人员不得接近和启封试卷,违者追究责任。
5.考务员在每场考试开考前25分钟取出试卷,将试卷(含答题卡)、考场情况登记表等分发给所有监考教师。
分发时,要与监考教师当面点清全部考试资料,并履行交接验收、登记等手续。
6.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及时将试卷送交教务处考务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7.评改后的试卷由系(部)统一回收、装袋和保管,以备查阅。
系(部)教务员要登记存档,注意试卷的保管安全。
第五章考试组织和实施第十七条教务处应根据学院考试工作安排,在考试准备周内完成考务准备工作,包括明确每门课程的考试班级,安排每门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人员,准备试卷等。
考务安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年级、同一性质和课时的课程必须同时、统一考试。
2.每一个班级每天考试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门课程。
3.考场一般实行单卷、单人单座考试,每个考场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必要时可实行A、B卷并行考试。
4.闭卷考试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100分钟。
第十八条实行考试证件制度。
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并出示考试证件(如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等),无考试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认真核查每个考生的考试证件。
第十九条每场考试开考前25分钟,教务处考务员将考卷和考试材料交给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和考试材料后,直接带入指定考场。
考试前10分钟,打开试卷袋,检查份数是否与考场人数相符,如发生试卷份数不符,立即与主考联系。
考试开考铃声响后,把试卷和考试材料发给学生,开始考试。
考试结束铃声响后,监考人员必须立即终止学生考试,收取试卷。
第六章考场规则第二十条考试前,各系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
第二十一条考生于考前15分钟,持考试证件到达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除携带必备的文具外,不得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练习本、纸张等资料及电子通讯存储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本、快译通、文曲星等)带入考场,若不慎带入,应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违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按旷考论处。
第二十二条严格考试时间,考生若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并以缺考论处,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迟到不超过30 分钟,可参加考试,但不再延长考试时间,必须按正常考试时间交卷。
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含试题纸、答题纸及草稿纸等)退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考生不准离开考场。
第二十三条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座。
一般实行单人单桌单列就座,书桌要正面向前;阶梯教室则单人隔行就座。
考生不得擅自挪动座位。
违者,可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
第二十四条考生答题前要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写清姓名、专业、班级、学号。
除特殊要求外,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力求工整、清楚;对辨认不清的字迹按非正确答案处理。
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若发现试题有误或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询问。
考生必须使用考试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个人自带的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第二十五条考生在考试时不得谈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动作暗示、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更不得有窥视他人试卷或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传接纸条、夹带、交换答卷、接收短信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对于舞弊者和参与舞弊者,按学院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考生在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离开考场。
提前交卷者须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且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谈笑或在走廊大声喧哗。
离开考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第二十七条考生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和监督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旷考处理。
第二十八条凡旷考考生,该考试课程成绩按零分计算,并不准正常补考。
第七章监考规则第二十九条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由教务处安排监考人员,其他考试可由系(部)或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安排监考人员。
教职员必须服从教务处或系(部)或相关部门的监考安排,承担监考任务。
第三十条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组织、检查和监督等工作。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25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考试试卷。
2.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和清理考场,检查考场与座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务处反映,并协助处理。
监考教师应在考前清点试卷,试卷份数应大于或等于本考场考生人数,若同时存在A、B 试卷者应提前将试卷交替排序。
监考教师必须于考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强调考场纪律。
说明答卷注意事项。
3.监考人员应及时清点考生出(缺)席情况并作记录,然后分发考卷及草稿纸,并要求学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考卷上填清专业、班级、姓名和学号。
4.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不得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练习本、纸张等资料及电子通讯存储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本、快译通、文曲星等)带入考场,对于不慎带入的上述物品应要求放到指定位置,对不服从者,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按旷考论处。
5.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不得擅自拆开装订成册的考卷,答题期间一律将考卷平放在自己的座位的正前方桌面上,不得偏左或偏右,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