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乡镇法律服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乡镇法律服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发文字号】司发[1991]054号【发布部门】司法部【公布日期】1991.04.22【实施日期】1991.04.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司法部关于印发《乡镇法律服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1991年4月22日司发[1991]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现将《乡镇法律服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乡镇法律服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乡镇法律服务所业务档案的管理,根据国家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部《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暂行规定》,结合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档案,是乡镇法律服务所在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活动中形成并归档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者载体的文件材料,是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真实记录。
第三条乡镇法律服务所必须重视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业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顿、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乡镇法律服务所应当指定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乡镇法律工作者对业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做好本所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定期检查和汇报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五条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根据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和承办的各项法律事务的不同类别,分别立卷、归档和保管。
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材料要做到每单位一卷;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纠纷的业务材料要做到一案一卷;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公证的业务材料要做到定期分类装订成册,按年度立卷;其他业务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分类装订成卷。
第六条乡镇法律服务各类业务案卷的材料应当完整、准确、齐全,主要应当包括:受理承办的各种手续,具体承办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书、笔录及其他文字、图表、声像资料,承办结果,收费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对不能附卷的实物证据,应当将其照片和记载证物详细情况、保管处所的材料附卷后,另行保管。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修订根据司法部、国家____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市司法局的要求,结合本所律师办案实际情况,制定本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如下:第一条、本所档案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设兼职档案管理员一人,具体负责档案____、归档、保管等工作。
第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分类和立卷范围。
1、诉讼类。
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仲裁代理等。
2、非诉讼类。
法律顾问、执行代理、合同____、咨询代理及其它非诉讼业务等。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的内容和排列顺序。
1、刑事代理:目录;收案审批表;收费凭证;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或指定书;受理案件谈话笔录、阅卷笔录;会见____笔录;证人笔录;调查材料;承办律师的辩护或代理意见;案件____讨论记录;____书、上诉书;辩护词或代理词;出庭通知书;裁定书、____书;上诉书、抗诉书;超期未归档____表;服务质量监督卡;结案报告。
2、民事代理。
目录;收案申请表;收费凭证;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上诉状或答辩状;受理案件谈话笔录;阅卷笔录;调查材料;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____讨论记录;代理词;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____书、裁定书、调解书;超期未归档____表;上诉书;服务质量监督卡;办案小结。
3、法律顾问。
目录;收案审批表;收费凭证;法律顾问合同;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法律顾问工作记录表、办理各项法律事务的记录和有关材料;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法律顾问工作小结;服务质量监督卡。
4、非诉讼案件代理。
目录;收案审批表;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受理案件谈话笔录;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调查材料;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服务质量监督卡;结案报告。
5、行政诉讼代理、仲裁代理参照民事代理卷。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涉____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
民事案件档案整理顺序
民事案件档案整理顺序
民事案件档案整理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
进行整理,以确保案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一般来说,民事案
件档案的整理顺序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 案件基本信息整理,包括案件编号、案件名称、立案时间、
当事人信息等。
这些信息应该被放在档案的首部,以便于快速查阅。
2. 诉讼文书整理,将起诉状、答辩状、裁定书、判决书等诉讼
文书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每一份文书都能够被准确地找到。
3. 证据材料整理,将证人证言、证据清单、鉴定意见书、调解
书等证据材料按照相关性或者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以便于查阅和核对。
4. 律师意见整理,如果涉及到律师的代理意见或法律意见书,
也需要将其整理归档,以备后续参考。
5. 庭审记录整理,将庭审笔录、庭审录音、庭审视频等庭审记
录资料整理归档,以便于复核案件审理过程。
6. 其他相关资料整理,包括案件调解协议、执行情况记录、上
诉材料等其他相关资料,也需要按照相关性进行整理。
在整理民事案件档案时,需要尽量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也要注意保密相关的隐私信息,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希望以上
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援助案件归档顺序(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的免费或者部分免费的法律服务。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案件归档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环节,对维护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援助案件归档的顺序,以确保归档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归档材料应真实反映案件情况,不得虚构、篡改。
2. 完整性原则:归档材料应齐全,不得遗漏。
3. 保密性原则:归档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采取保密措施。
4. 分类归档原则:根据案件性质、阶段和归档要求,对归档材料进行分类。
5. 按时归档原则: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案件归档工作。
三、法律援助案件归档顺序1. 案件受理阶段(1)受援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案件基本情况等。
(2)承办律师提交的受理申请: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受援人信息、律师信息等。
(3)审批部门审批意见:包括同意、不同意、需补充材料等。
2. 案件办理阶段(1)承办律师提交的代理意见:包括案件分析、法律依据、辩护或代理策略等。
(2)法院、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送达材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3)承办律师提交的庭审笔录、代理词、辩护词等。
(4)案件执行阶段的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
3. 案件结案阶段(1)承办律师提交的结案报告:包括案件办理过程、成果、存在问题等。
(2)受援人提交的满意度调查表。
(3)审批部门审批意见:包括结案、延期结案、需补充材料等。
(4)法院、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4. 案件归档阶段(1)整理归档材料:按照分类归档原则,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
(2)填写归档目录:包括案件名称、承办律师、归档时间等。
(3)归档:将整理好的归档材料按照归档目录归入档案柜。
(4)归档登记:对归档材料进行登记,包括归档时间、归档人、归档材料份数等。
法律案件卷宗整理规范(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法律案件卷宗的整理工作,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准确、有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办理各类法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卷宗整理工作。
三、卷宗分类1. 立案卷:包括立案审批表、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2. 审理卷:包括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执行文书等。
3. 执行卷:包括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笔录、执行款物清单等。
4. 档案卷:包括案件审结报告、法律文书副本、当事人材料、律师代理材料等。
四、卷宗整理要求1. 材料完整:卷宗内所有材料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2. 材料准确:卷宗内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3. 材料有序:卷宗内材料应当分类清晰,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4. 材料安全:卷宗内材料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五、卷宗整理流程1. 收集材料: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件性质和材料要求,收集相关材料。
2. 分类整理:将收集到的材料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有序。
3. 编号登记:对整理好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登记在卷宗目录中。
4. 归档保管:将整理好的卷宗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
六、卷宗整理具体要求1. 立案卷:(1)立案审批表: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由、受理日期等。
(2)起诉状、答辩状:应当分别装订,并附上证据材料。
(3)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 审理卷:(1)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并注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
(2)庭审笔录:按照庭审顺序整理,包括庭审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判决等。
(3)判决书、裁定书:按照案件性质和判决结果分类整理。
3. 执行卷:(1)执行申请书: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执行依据、执行要求等。
(2)执行裁定书:按照执行依据和执行要求分类整理。
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在法院处理民事案件时,对于案卷材料的整理顺序非常重要。
正确的整理顺序能够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地查阅和利用相关材料。
下面将介绍一般的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1. 卷宗封面每个民事案件都应该有一个封面,上面要清楚标明案件的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案件类型等。
封面的格式应该统一,以便于辨认和查找。
2. 起诉状与答辩状接下来应该放置起诉状和答辩状。
起诉状是原告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书,答辩状是被告对起诉状进行回应的文书。
这两份文书是案件的开端,应该放在卷宗的最前面以便于阅读。
3. 证据材料在整理卷宗时,需要按照时间顺序将相关的证据材料放置在一起。
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相关合同、协议、发票、传真、照片等。
如果有较多的证据材料,可按照类型和时间顺序分别整理,并作好标注,便于查找和理解。
4. 调解书与凭证如果该案件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书应该放在卷宗中,并标有调解记录或协议内容。
同时,与调解书相关的凭证也需要放置在相应位置,以便于双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查阅。
5. 裁判文书法院对案件作出的法律裁判文书是整个案件的核心部分。
其中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这些文书,以便于回顾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
6. 上诉材料如果该案件涉及上诉,上诉材料应放置在卷宗的最后一部分。
上诉状、上诉的受理裁定、上诉的辩护意见书、上诉的裁判文书等需要按照顺序整理,以便于查阅和了解案件的上诉过程。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可能需要放置在卷宗中的材料,如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笔录、证人出庭证言记录等。
这些材料也需要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使卷宗能够清晰地呈现案件的发展过程。
在整理民事案件卷宗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使用文件夹或文件夹袋,以保护卷宗内的材料不受损坏或丢失。
2. 每一页材料都要进行编号,并在封面上注明页数,以便于查找和复印。
3. 在卷宗的侧面或封面上标明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和涉及的当事人。
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攻略
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攻略在律师事务所中,卷宗是承载着各类案件信息的重要文件,对于律师事务所的日常运营和案件处理起到关键作用。
卷宗整理既关乎事务所的工作效率和形象,也直接影响律师团队的工作秩序和法律服务能力。
因此,合理、有序地整理卷宗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向您提供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的攻略,帮助您高效地管理和整理卷宗。
一、卷宗分类和编码首先,律师事务所应对卷宗进行分类和编码,以便后续的整理和查找工作。
常见的分类方式包括案件类型、案号、客户姓名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选择。
此外,为了方便管理,可为每个卷宗设定唯一的编码,例如按照案件发生的年份、月份和顺序编排。
只有将卷宗分类和编码工作做好,才能为后续的整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卷宗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对于已经归类的卷宗,律师事务所应对其中的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在整理文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文件顺序:按照卷宗中文件生成的时间顺序将文件依次排列,并标明文件标题和日期,确保文件的顺序清晰可辨。
2. 文件编号:在每份文件上标注编号,以便于查找和引用。
编号可以按照卷宗编号和文件顺序编排,例如“案卷编号-001”。
3. 文件扫描:对于重要文件,可以使用扫描仪进行扫描备份,并以电子版形式保存。
同时,在电子版文件中注明文件的归档位置,以便在需要时进行快速访问。
4. 文件归档:对于整理好的文件,可以采用纸质归档和数字化归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
合理的归档系统可以帮助律师事务所高效地管理和查找文件。
三、卷宗索引的编制为了便于查阅卷宗中的文件,律师事务所应编制卷宗索引。
索引应包括以下内容:1. 卷宗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类型、案号、卷宗编码、卷宗名称等。
2. 文件目录:按照文件的排列顺序列出所有文件,并注明文件标题、日期和编号。
3. 材料摘要:对于重要文件,可以在卷宗索引中进行简要摘要,并标注文件的页码,以便快速查找。
卷宗索引可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律师团队需求进行灵活编制,以提高查找文件的效率和准确性。
法律服务所案件归档顺序(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服务所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其案件归档工作对于确保案件档案的完整、准确、有序至关重要。
合理的归档顺序不仅能方便日后查阅,还能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案件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服务所案件归档的顺序,旨在为法律服务所提供参考。
二、案件归档的基本原则1. 完整性原则:归档的文件应包括案件全部材料,不得遗漏。
2. 准确性原则:归档的文件应真实反映案件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3. 顺序性原则:归档的文件应按照一定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4. 分类性原则:归档的文件应按照案件性质、类型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检索。
三、案件归档顺序1. 案件基本信息(1)案件名称:按照案件性质、类型、时间等进行命名。
(2)案件编号:按照案件受理时间、案件类型等进行编排。
(3)当事人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基本信息。
(4)案件受理时间:案件正式受理的时间。
2. 案件受理材料(1)起诉状或答辩状:包括原告起诉状、被告答辩状等。
(2)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3)诉讼费收据:证明当事人已缴纳诉讼费用。
(4)立案通知书:法院立案部门下发的立案通知书。
3. 法院文书(1)传票:法院向当事人送达的传票。
(2)应诉通知书:法院向被告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3)举证通知书: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的通知书。
(4)判决书或裁定书: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4. 当事人陈述及答辩(1)原告陈述:原告对案件事实、理由的陈述。
(2)被告答辩:被告对原告陈述的辩解。
5. 证据材料(1)书证:包括合同、协议、证明等书面材料。
(2)物证:包括物品、照片、录音等实物证据。
(3)证人证言:包括证人出庭作证、书面证言等。
(4)鉴定意见:包括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6. 调解、和解材料(1)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书面材料。
(2)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书面材料。
7. 案件执行材料(1)执行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书面材料。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案卷装订一、封皮封皮一般分类设置:诉讼、非诉讼、仲裁、法律顾问。
1.诉讼:诉讼类型(民事、刑事);年度;所内卷号;案由;案号;承办律师;收案日期;结案日期;审级;审理结果;归档日期;档案号数;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共计页数;档案类号等等2.非诉讼:3.法律顾问:顾问类型;卷宗编号;年度;业务编号;聘请单位名称;受聘律师;法人代表;联系人;合同期限;单位性质;基本情况(单位人数、下设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归档日期;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统计页数等;4.仲裁:年度;卷号;事由;当事人;承办律师;接受日期;办结日期;办结方式;统计类别;卷宗页数等二、案卷目录:1.基本内容填录:案件名称;业务类型;归档时间;客户、案件编号;委托方;主办律师;承办律师;页数;基本说明等2.序号:不须多言,自然数依次排列;3.内容:是主要目录部分,按照卷宗整理后的顺序依次将主要内容提炼后填写;4.页码:卷宗整理后编辑的页码;5.备注:对文件内容的备注说明;三、下面详细讲解案卷整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文件的内容提炼:一般以文件标题为目录内容,便于查找。
对于标题内容过于简单不容易识别的,可适当提取重点提示性内容。
2.标记页码:正规标记法应使用打码器依次标记,没有条件的手写也无所谓,所内档案以实用为要。
应注意的是,律所内的卷宗文件以复印件为多,但也有部分正本文件,复印件多为单页面,正本文件尤其是判决书类型文件多为双页面,因此标记页码时注意双面页码勿遗漏。
3.案卷整理顺序(诉讼案件)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
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2)目录;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4)授权委托书;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7)起诉书;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10)民事判决书;11)办案小结;4.其他1)重复的文件去掉,如有原件正本,则留存正本;2)现司法中涉及的文件都以A4要求为主,因此卷宗一般文件均为A4,但也有少部分不规则大小文件,如律师手稿、快递单、单据等,对于此类文件应将其粘贴在A4白纸上,在白纸相应位置打印页码后装订;3)文件原装订用的书订等都去掉,方便案卷整体装订,避免损坏装订机器并保证卷宗的美观性。
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装订(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是记录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下是对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装订的详细说明。
二、档案装订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1)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方便法律援助机构内部和外部查阅、利用档案。
(3)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评估和总结提供依据。
2. 意义(1)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为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持续发展。
(3)增强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三、档案装订的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任何一份文件。
2. 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案件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3. 规范性原则:遵循档案装订规范,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4.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档案,严格保密。
四、档案装订的步骤1. 档案收集(1)收集案件原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判决书等。
(2)收集法律援助机构内部文件,如工作记录、会议纪要、汇报材料等。
2. 档案整理(1)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分为文书类、证据类、内部文件类等。
(2)对分类后的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档案装订(1)选择合适的装订材料,如档案袋、夹子、线等。
(2)按照编号顺序将档案装订成册,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3)在档案封面注明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装订日期等。
4. 档案归档(1)将装订好的档案按照案件类别和编号顺序放入档案柜。
(2)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装订的具体要求1. 文书类档案(1)起诉状、答辩状等文书类档案,应按照案件发展顺序装订。
(2)文书类档案应注明文件名称、日期、页数等信息。
2. 证据类档案(1)证据类档案应按照证据种类、证明对象等进行分类装订。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案件管理与档案归档规范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案件管理与档案归档规范在司法部门中,案件的管理与档案的归档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与归档方式,才能确保司法机关的运作顺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就司法部工作人员的案件管理与档案归档规范进行详细探讨。
一、案件管理规范案件管理是司法部门日常工作的核心内容,它涉及到案件受理、审理、调解、执行等各个环节。
下面,将介绍几个案件管理方面的规范:1. 案件登记与受理在案件的登记与受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首先,要准确记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其次,要核实案件的主要事实、争议点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最后,在案件登记簿或电子系统中正确登记并分类案件。
2. 案件审理与调解在案件审理与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运作。
他们应准时召开庭审,对当事人进行合理的询问,听取双方的观点,并根据事实与法律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裁决。
同时,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应积极引导当事人参与调解,并推动解决争议。
3. 案件执行与解决在案件执行与解决阶段,工作人员应确保判决书的及时送达,并监督判决的履行。
对于无法履行判决的情况,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拍卖、查封、扣押等,以保证判决的执行效果。
此外,对于涉及上诉的案件,工作人员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上级法院,确保案件的顺利移送。
二、档案归档规范在司法部门,档案的归档工作是保障司法公信力和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下面,将介绍几个档案归档方面的规范:1. 案卷整理与分类在案卷的整理与分类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根据案件类型、审理程序、涉及法律法规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划分。
案卷的顺序应按照时间先后和文件种类进行排列,以方便案卷的检索、查找和归还。
2. 档案封签与编号每个档案应封装在合格的文件袋或盒子中,并进行封签和编号。
封签上应标明档案的名称、编号、归档部门、归档时间等重要信息。
档案编号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以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律师业务档案材料归档顺序
律师业务档案材料归档顺序参照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一、民事、行政代理卷1、目录2、受理案件批办单;3、委托书或代理协议;4、授权委托书;5、会见委托人笔录;6、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状;7、阅卷笔录;8、证据材料;9、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裁定书;10、案件研究记录;11、出庭通知书;12、代理词;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15、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16、卷内备考表。
二、刑事卷1、目录2、受理案件批办单;3、委托书或指定书;4、会见委托人笔录;5、阅卷笔录;6、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7、证据材料;8、案件研究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出庭通知书;11、辩护词或代理词;12、裁定书或判决书;13、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14、卷内备考表。
三、法律顾问卷1、目录2、受理案件批办单;3、聘请法律顾问协议;4、会见委托人笔录;5、出访基本情况介绍材料;6、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7、协议存续、中止的情况;8、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卷1、目录;2、办理案件批办单;3、委托书;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6、调查材料;7、律师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8、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
五、法律援助案件卷内材料排列顺序:1、卷宗目录;2、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非法院指定);3、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4、(刑事、民事)法律援助公函存根;5、援助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存根;6、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批办单;7、法律援助告之函;7、上诉案件一审判决书;8、起诉书、上诉书、申诉书或者行政复议(申诉)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副本;10、阅卷笔录;11、会见笔录;12、辩护词、答辩书代理词等法律文书;13、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14、阅卷笔录;15、会见笔录;16、辩护词、答辩书代理词等法律文书;17、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
法律援助案件归档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案件归档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归档工作有助于法律援助机构对案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价,为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文将从法律援助案件归档的原则、归档范围、归档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归档工作要真实、准确地反映案件情况,不得伪造、篡改、隐匿、毁灭证据。
2. 完整性原则:归档材料应齐全,不得遗漏重要证据和文件。
3. 及时性原则:归档工作应在案件办理完毕后及时进行,确保归档材料的时效性。
4. 保密性原则:归档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
5. 规范性原则:归档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确保归档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三、法律援助案件归档范围1. 案件受理通知书、转办函、立案审批表等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2. 案件承办人提交的代理意见、辩护词、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4. 案件承办人与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等进行的谈话记录、调解记录等。
5. 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证据材料、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等。
6. 案件承办人提交的结案报告、总结报告等。
四、法律援助案件归档流程1. 收集整理材料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案件材料整理成册,包括上述所述的各类文件和材料。
整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及时补充。
(2)对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确保归档材料的有序性。
(3)对材料进行保密性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进行脱密处理。
2. 案件审查归档前,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确保以下事项:(1)案件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范围。
(2)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3)案件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4)案件材料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目录、收案结案审批表、结案小结、卷内备考表)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目录、收案结案审批表、结案小结、卷内备考表)律师业务档案卷宗是律师事务所管理案件的重要工具。
下面是四种不同类型的卷宗。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诉讼类)由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负责处理。
该卷宗包含了当事人、对方、案由、审理的法院、收案日期、收案号、办理结果、归档日期、保存年限和档案号等信息。
律师应当对每个案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查找。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非诉讼类)同样由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负责处理。
该卷宗包含了委托人、受托日期、办结日期、结果归档日期、保存年限、档案号、立卷人、卷内页数和备注等信息。
律师在处理非诉讼类案件时,同样需要对每个案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查找。
卷宗目录是对各种类型的卷宗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工具。
例如,民事(行政)案卷序号包括了律师事务所收案审批及利益冲突审查表、风险告知通知书、委托书、收费凭证、起诉状、保全申请书、阅卷笔录、当事人谈话笔录、调查材料、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代理词、判决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律师事务所结案审批表、办案小结和备考表等文件。
卷宗目录同样包括了刑事案卷、法律顾问卷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卷的文件名称、序号、页码和备注等信息。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每个卷宗进行分类和编号,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文件名称:律师事务所案件管理表格律师事务所案件管理表格包括以下内容:收案审批表、委托合同、收费凭证、与委托人谈话笔录、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调查材料、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同时,还包括律师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和监督卡、律师事务所结案审批表、办案小结和备考表。
收案审批表包括案件类别、案由、委托人信息、对方当事人、管辖机关、案号、委托人电话、对方委托代理人、简要案情、争议标的额、应收费、有无利益冲突、拟收费等信息。
刑事案件或其他委托人与当事人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在委托人栏内注明。
结案审批表包括收案时间、结案文书及编号、审级及结果、结案时间、办案小结、应收费、收费时间、部分收费理由、未收费理由、承办律师签名和主任审批意见等信息。
法律服务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律服务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档案管理。
(二)集中统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高效利用。
(三)分级负责: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二、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本所办理的各类法律事务档案;(二)内部管理文件、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三)与其他单位、个人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四)法律咨询、培训、宣传等活动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无破损、褪色、霉变等情况;(三)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编号;(四)档案目录、索引应准确、完整。
三、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维护;(三)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规定:(一)档案利用者应具备合法身份,并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二)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说明查阅目的;(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撕毁、泄露;(四)档案利用者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二)档案鉴定应遵循国家档案鉴定标准,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评估;(三)鉴定结果应报所长审批。
第九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前,应经鉴定并报所长批准;(二)档案销毁时应由两名以上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确保档案资料完全销毁;(三)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业务档案管理,真实记载律师的办案情况及办案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案卷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立卷归档和管理。
第三条本所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是:(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所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二)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三)指导、督促、检查律师对律师业务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四)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报档案工作情况;(五)完成与档案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章立卷归档第四条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负责。
第五条律师业务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诉讼、非诉讼和其它业务三类。
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办结后,应及时全面整理该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第九条承办人应该严格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进行立卷编目和装订。
第十条律师业务文书材料应在法律事务办结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保管期限和密级,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律师提交卷宗前,应当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案件结案手续,填写《案卷归档呈批表》,经审查同意后方能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案卷时,应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立卷人重新整理,全部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接收的案卷编号,编制《案卷目录》和检索卡片或检索电子记录。
第十四条本所建立律师业务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借阅登记簿。
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限定借阅期限。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封面,卷宗的封面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2. 目录,卷宗的目录应列明卷宗内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3. 立案表,立案表记录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由、当事人、案件受理日期等。
4. 呈批表,呈批表是指案件移送、交办、审批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5. 诉讼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应按照起诉状、答辩状的顺序装订。
6. 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7. 裁判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等,应按照审理程序的顺序装订。
8. 附属材料,包括相关的协议、合同、报告、证明材料等,应按照时间或相关性装订。
9. 其他材料,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传票、调解书、申请书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10. 结案材料,包括结案报告、结案决定等,应放在卷宗的最后。
在装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每个文件应有清晰的标识,如页码、文件名称等,以便查找和整理。
每个文件应按照顺序装订,避免错乱或遗漏。
每个文件应有标头,标明文件的名称、日期等重要信息。
可以使用装订夹或者文件夹等工具,确保文件的整洁和安全。
在装订过程中要小心处理文件,避免破损或遗失。
以上是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般规范,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规定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装订。
律师案卷归档材料顺序
(六)其他非诉讼 法律事务 1、律师业务受理 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代理合同 (或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 所出具发票的复印 件); 6、与委托人谈话 笔录; 7、委托人提供的 证据材料; 8、调查材料; 9、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或草拟的 法律文书、办理具 体法律事务活动的 记录等; 10、工作小结; 11、河南省法律服 务质量监督卡; 12、结案审批表。
(五)法律顾问卷 1、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协 议); 2、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 料; 3、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 票的复印件); 4、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记 录和相关材料(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法律事务:①接 受咨询;②提供法律建议 或法律意见;③参与重大 商务谈判;④起草、审查 、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 ⑤代办登记注册;⑥法制 宣传、教育、培训;⑦提 供有关法律信息等)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记录和有关材料。注: 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 序排列) 5、协议存续、中止、终止 的情况; 6、工作小结; 7、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 督卡; 8、结案审批表。
案卷材料归档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序
(一)侦查阶 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 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 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 书; 5、收费凭证 (本所出具发 票的复印 件); 6、为犯罪嫌疑 人提供法律咨 询笔录; 7、取保候审申 请书; 8、申诉、控告 书; 9、办案小结 (案件基本情况 、办案过程、 心得体会); 10、河南省法 律服务质量监 督卡; 11、结案审批 表。 (二)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 票的复印件); 6、移送起诉意见书; 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 材料、律师调查收集的证 据; 8、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笔 录; 9、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 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 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 据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 、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 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 顺序排列) 10、承办律师提出的辩护意 见; 11、案件讨论记录(思路差 别); 12、辩护意见书; 13、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 书; 14、办案小结(案件基本情 况、办案过程、心得体 会); 15、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 督卡; 16、结案审批表。 (三)审判阶段刑事卷 (四)民事代理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2、风险告知 2、风险告知书; 书;3、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4、 3、委托协议; 授权委托书;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 4、授权委托书; 票的复印件);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 6、起诉书、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诉状等其他应附卷的文书; 、刑事上诉状或刑事申诉状; 7、阅卷笔录; 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 8、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8、律师会见被告人、委托人笔录; 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 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 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10、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 10、辩护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物证、书证 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 、鉴定结论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 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 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定结论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 11、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 排列) 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 11、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 、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 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 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 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取保候审申 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 请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 申请书、回避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 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 、撤诉申请书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 、撤诉申请书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 及时间顺序排列) 间顺序排列) 12、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2、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13、案件讨论记录(思路差别); 13、案件讨论记录(思路差别); 14、出庭通知书; 14、出庭通知书; 15、庭审笔录; 15、庭审笔录; 16、代理词; 16、辩护词或代理词; 17、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17、裁定书、判决书; 18、办案小结(案件基本情况、办案过程 18、办案小结(案件基本情况、办案过程、心 、心得体会); 得体会); 19、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19、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20、结案审批表。 20、结案审批表。 行政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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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法律服务业务档案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宗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各项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一、民事代理卷
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9.承办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16.法律服务监督卡。
二、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8. 法律服务监督卡。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
2.委托书;
3.收费凭证;
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6.调查材料;
7.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
应当附上抄件。
主要外文材料要翻译成中文附后。
卷面为16开,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底;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
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
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
案卷装订一律使用棉线绳,三孔钉牢。
在线绳活结处需贴上法律服务所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姓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