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2017年11月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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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删除许可或备案的同时,其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也将被删除。
如果该企业在历史上不存在任何合法有效的许可或备案,企业被同时删除。
如果该企业在历史上存在合法有效的许可或备案,但不存在其他处于正常状态的许可或备案,企业被同时注销。
(7)打印许可备案正本
在图2.6中选择需打印正本的许可或备案,点击“打印正本”按钮,进入打印正本页面(如图2.10所示)。
图1.3地方安监部门用户系统操作主页面
图1.4最新文件页面
图1.5与兄弟地区相比数据上报进度情况直接查看页面
图1.6下属各地区数据上报进度情况直接查看页面
图1.7企业用户系统操作主页面
2
2.1
2.1.1
在图1.3中点击“信息填报”,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企业基础信息填报主页面(如图2.1所示)。
只有地方安监部门用户具有录入许可、备案载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信息权限。
2
2.1.2.1
在图2.1中选择需要修改的企业,点击“修改”按钮,直接进入企业基本信息修改页面(如图2.5所示),修改其中的可修改指标,点击“保存”按钮,弹出“修改成功”提示,企业基本信息修改成功。
图2.5企业基本信息修改页面
2.1.1.1
在图2.1中选择企业所在的省、市、县,然后点击“增加”按钮,默认进入企业基本信息录入页面(如图2.2所示),输入图2.2中的各项指标,点击“保存”按钮,出现“保存成功”提示,企业基本信息录入成功。
注意:
企业用户没有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权限。
图2.2 企业基本信息录入页面
2.1.1.2
在图2.2中点击“许可备案信息”,进入许可备案信息录入页面(如图2.3所示),录入页面中的各项指标,点击“保存”按钮,出现“保存成功”提示,企业许可或备案信息录入成功。
第一步:页面设置
点击图2.10中的“文件”菜单,然后点击“页面设置”菜单,纸张大小选择“A3”,方向选择“横向”,上下左右页边距选择20毫米,清空页眉页脚,点击“确定”按钮,页面设置完毕。
第二步:打印
点击图2.10中的“文件”菜单,然后点击“打印”菜单,选择能打印A3的打印机,点击“打印”即可。如果打印出来的正本中有些指标的打印位置发生偏差,请参照(9)打印格式设置对这些指标的左距和顶距进行调整。对于IE7、IE8浏览器,应首先点击“打印预览”菜单,然后打印比例选择100%,最后点击左上方的“打印”按钮打印证照,而不能直接点击“打印”菜单打印证照。
关于用户类别,如果注册用户是国家安监总局工作人员,选择“国家级安监用户”;如果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监局工作人员,选择“省级安监用户”,省级安监用户需要选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是市(自治州、地区)安监局工作人员,选择“市级安监用户”,市级安监用户需要选择所在市(自治州、地区);如果是市(自治州、地区)所属的县(市、区)安监局工作人员,选择“县级安监用户”,县级安监用户需要选择所在的县(市、区);如果是直辖市下属的区(县)安监局工作人员,选择“直辖市区县安监用户”,直辖市区县安监用户需要选择所在的区(县);如果是企业工作人员,选择“企业用户”,企业用户需要选择企业所在的省、市、县以及企业用户审批机关、企业工商号,“企业用户审批机关”指的是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的审批机关,如果有多个许可、备案,则应选择级别最低的许可、备案审批机关作为企业用户审批机关。
图2.8许可备案变更页面
(4)许可备案换证
在图2.6中选中即将到期的许可或备案,点击“换证”按钮,进入许可备案换证页面(如图2.9所示),修改其中的可修改指标,点击“保存”按钮,出现“换证成功”提示,换证成功。
图2.9许可备案换证页面
注意:
许可、备案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三年
有效期起始日期必须在原有效期起始日期之后
联系电话:(010)64464899(带传真)
电子邮箱:xtyfc@chinasafety.gov.cn
1
1.1
对于第一次使用本系统的用户首先需要进行注册,在系统登录页面(如图1.2所示),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如图1.1所示),用户根据所在的安监部门或企业填写图1.1中各项指标。
图1.1用户注册页面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通信信息中心负责建设和日常技术维护的。期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化建设。在此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任何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都是一个由无到有、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应用时必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当您发现问题、有何建议或需要技术支持时,敬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联系,我们将保证尽快做出积极的应对。
企业用户注册成功后,会自动向有审批权限的安监用户发送提醒邮件。
注意:
用户注册完毕后,安监用户经过上一级安监部门管理员审核通过、企业用户经过审批机关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登录本系统,具体见7.1用户管理。
1.2
在浏览器中输入本系统的登录地址http://yzd.chinasafety.gov.cn或http://yzd.chinasafety.gov.cn/yzd,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如图1.2所示)。
图2.10打印正本页面
图2.11“是否允许IE打印控件证书”页面
(8)打印许可备案副本
在图2.6中选择需要打印副本的许可或备案,点击“打印副本”按钮,进入打印副本页面(如图2.12所示)。
第一步:页面设置
点击图2.12中的“文件”菜单,然后点击“页面设置”菜单,纸张大小选择“B5”,方向选择“横向”,上下左右页边距选择7毫米,清空页眉页脚,点击“确定”按钮,页面设置完毕。
在图2.6中选中需注销的许可或备案,点击“注销”按钮,出现“注销成功”提示,注销成功。
注意:
注销许可或备案的同时,其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也将被注销。
如果该企业不存在其他处于正常状态的许可或备案,企业被同时注销。
(6)删除许可备案
在图2.6中选中需删除的许可或备案,点击“删除”按钮,出现“删除成功”提示,删除成功。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前 言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基于Dot Net、Sqlserver、B/S等技术建立的一套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遵循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电子政务建设标准,为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领域内推广数字化管理提供了一个基础平台。
图2.7许可备案信息修改页面
(3)变更许可备案
在图2.6中选中需要变更的许可或备案,点击“变更”按钮,进入许可备案变更页面(如图2.8所示),修改其中的可修改指标,点击“保存”按钮,出现“变更成功”提示,许可备案变更成功。
注意:
对许可或备案变更后,系统会自动将变更前的许可或备案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加载到变更后的许可备案上,因此您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变更后许可或备案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进行增加、修改或删除等操作。
注意:
只有地方安监部门用户具有此功能
图2.6许可备案信息编辑主页面
(1)企业许可备案信息录入
点击图2.6中的“增加”按钮可直接录入本安监部门颁发的许可和备案。
(2)企业许可备案信息修改
在图2.6中选中需要修改的许可或备案,点击“修改”按钮,进入许可备案信息修改页面(如图2.7所示),修改其中的可修改指标,点击“保存”按钮,弹出“修改成功”提示,企业许可或备案信息修改成功。
图2.3 许可备案信息录入页面
注意:
企业基本信息没有保存成功不能录入许可备案信息
许可、备案的有效期不能超Fra Baidu bibliotek三年
发证日期不能晚于有效期起始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期必须在有效期起始日期之后
在企业基本信息已经录入的情况下,安监部门用户如果需要录入许可备案信息,请在图2.1中选中相应企业,点击“修改”按钮,然后点击“许可备案信息”,最后点击“增加”按钮,即可录入许可或备案信息,详见2.1.2.2中的(1)企业许可备案信息录入。
在企业基本信息已经录入的情况下,用户如果需要录入许可或备案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请在图2.1中选择相应企业,点击“修改”按钮,然后点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最后点击“增加”按钮,即可录入许可或备案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具体详见2.1.2.3中(1)许可备案载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信息录入。
注意:
为避免用户进行页面设置,减少用户的工作量,用户可以在第一次打印正本或副本前从图1.3中的“系统帮助”中下载并导入IE打印控件证书(具体下载及导入步骤参照11.1),然后退出系统并重新登录,第一次打印正本或副本时会弹出图2.11,点击“Yes,allow”后,再次刷新页面,如果许可正本或备案正本打印格式设置中的打印机支持A3打印(参见(9)打印格式设置),或者虽然许可正本或备案正本打印格式设置中打印机名称为空但用户系统默认的打印机支持A3打印,则可以跨过上述第一步“页面设置”,直接进行第二步打印许可正本或备案正本,特别注意的是本证书只支持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必须进行页面设置。
图2.1企业基础信息填报主页面
企业基础信息录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企业基本信息;第二部分为企业许可备案信息;第三部分为许可、备案载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
表示许可或备案将于三个月内到期,需要换证。 表示许可或备案已经过期,需要注销。
点击“历史信息”按钮,可以查看该企业被注销的历史信息。
有效期截止日期必须在原有效期截止日期之后
有效期截止日期必须在有效期起始日期之后
对许可或备案换证后,系统会自动将换证前的许可或备案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加载到换证后的许可备案上,因此您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换证后许可或备案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进行增加、修改或删除等操作。
(5)注销许可备案
图1.2系统登录页面
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入系统操作主页面(地方安监部门如图1.3,企业用户如图1.7),同时还会弹出“临时文件”、“通知”、“与兄弟地区相比数据上报进度情况”、“下属各地区数据上报进度情况”等页面(如图1.4、1.5、1.6所示),通过这些页面可以直接查看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最新文件、通知,可以直接查看与兄弟地区相比最新的数据上报进度情况,可以直接查看下属各地区最新的数据上报进度情况,其中国家安监总局用户不会弹出图1.5所示页面,县(区、市)安监用户、省管县安监用户不会弹出图1.6所示页面,企业用户不会弹出图1.5、1.6所示页面。
注意:
只有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单位的用户具有修改权限,其他单位用户只能查看不能修改,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单位在图2.1中查看。
2.1.2.
在图2.1中选择需要进行许可备案信息编辑或打证的企业,点击“修改”按钮,然后点击“许可备案信息”,进入许可备案信息编辑主页面(如图2.6所示),图2.6显示的是本安监部门录入且未被删除、注销、换证、变更的许可和备案。
系统分为信息填报、许可备案申请办理、许可备案打印、查询统计、统计报表、上报情况统计、法规规章、系统管理、系统维护等功能模块,围绕各级安监部门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管理所需信息进行,实现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许可备案信息、许可备案载明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信息、年度生产经营信息以及各级安监部门颁证情况的网络报送、管理,实现了许可备案的企业网上在线申请和安监部门的网上在线受理、审核、审批,为各级安监部门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础技术支持,有助于各级安监部门及时掌握取得许可证、备案证明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能力、实际产量、实际销量以及销售流向等情况。
只有地方安监部门用户具有录入许可、备案信息的权限
2.1.1.3
在图2.2中点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进入许可备案载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信息录入页面(如图2.4所示),录入页面中的各项指标,点击“保存”按钮,出现“保存成功”提示,录入成功。
图2.4许可备案载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信息录入页面
注意:
只能录入本级安监部门已录入许可、备案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信息,本级安监部门没有录入许可、备案,不能录入许可、备案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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