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备注:
1. 招标公告没有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可以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 招标公告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考核
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条,类似工程同招标公告。
3. 资格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评审标准中“企业诚信”中的“获奖情况”一栏,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也可完全自行设定评审类别及评分标准。
招标人自行设定评审类级及评分标准的,必须在此明确奖项有效期为: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
4. 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需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入库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
该评标办法综合考虑了招标文件中所列评标指标的各项内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中标人。
二、综合评估法的步骤1.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2.评标指标确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评标指标。
评标指标应包括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3.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每一项评标指标进行评分。
4.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各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综合评估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方法进行。
5.中标人确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是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三、综合评估法的优点1.全面考量: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了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能够全面评估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2.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过程都能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能够客观地评估各项指标。
3.灵活性:综合评估法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满足不同项目的评标需求。
四、综合评估法的局限性1.主观性:评标委员会的主观判断会对评标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存在个别评委主观偏向的情况。
2.评标指标的确定:评标指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加权平均法的不确定性:加权平均法对各项评分进行加权处理,权重确定的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评分结果的偏差。
五、改进综合评估法的措施1.提高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公平。
2.完善评标指标的确定方法,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表C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3.1设计文件及资格合格性评审合格2.3.2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即19.2分2.3.3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7名2.3.4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带入2.3.5…………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序号评审项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1方案设计文件(32分)(暗标)1.设计说明(7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得分0-2分(2)论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得分0-2分(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得分0-2分(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2017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政府采购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符合招标人提出的资格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分
根据投标人近5年已完成类似工程质量状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履约状况和获奖情况进行评定。
履约信誉
5分
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信用等级评为AA(好)级的,评标委员会应给予其信誉分评满分。
信用等级评为A(较好)级的,评标委员会最多扣减其信誉分的20%。
(2)Y值乘以浮动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Z。浮动系数K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从98%、99%、100%、101%、102%范围中随机抽取确定。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2.2.2(1)
2.2.2(2)
项目管理机构
6分
①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进行评审。
②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进行评审。
③对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业绩进行评审。
④对为本工程投入的施工队伍(含分包队伍)的能力、技术水平和业绩进行评审。
2.2.2(3)
评标价
7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当投标人的偏差率为0时,投标报价C分值得满分70分;偏差率按下列规定按比例内插,最低分值为零分。投标报价C分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70;
施工组织设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形式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条款号2.1.12.1.12.1.12.1.12.1.1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报价唯一评审标准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条款号2.1.22.1.22.1.22.1.22.1.22.1.22.1.22.1.22.1.2评审因素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投人(如有)评审标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条款号2.1.32.1.32.1.32.1.32.1.32.1.3评审因素投标内容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2.1.32.1.32.1.32.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价格分包计划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3.10
在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10款:
3.10当评标委员会对某一评审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采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用记名投票方式来确定结果。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2.4⑵
主要人员
25分
基本要求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4(试验检测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15分。
试验检测负责人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试验检测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1)试验检测负责人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公路工程检测项目中担任过试验检测负责人的,每增加完成一个项目加2分,此项最多加6分。
工作配合的措施
5分
有工作配合措施的得3分,完成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指令与承包人工作配合的措施切实可行,酌情加0-2分;
对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
5分
有对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得3分,对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重点、难点分析合理程度,对本项目提出的试验检测及建议管理合理可行酌情加0-2分。
(1)每增加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公路工程检测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5分;(2)每增加1项市政道路工程检测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5分。
第三章 评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且不大于对应各路段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或大于对应各路段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1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范围:最高评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最高评标限价的100%,小于最高评标限价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2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在上述确定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上述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已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意标段中投标;单独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由评委酌情打分 5-10 由评委酌情打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
1 入计划
6-12 由评委酌情打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 1 决方案
15-28 由评委酌情打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1 新材料应用
6-15 由评委酌情打分
危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作
\\\ 为技术标的评分点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 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 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 标要求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3.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3.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计算出得分E。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B+C+D+E。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示范)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3. 评标程序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安徽省交通控股企业有限企业投资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表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A条款号评标方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评审要素与评审标准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挨次依照以下优先次序介绍中标候选人或确立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优先;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招标人优先;3)招标文件供给的业绩数目多的招标人优先;4)招标文件供给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招标人优先。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1)招标文件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笔迹清楚可辨:招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招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切合招标文件规定;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改正和删减;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有关图表;招标文件构成齐备完好,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招标报价的内容;2)招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理人的署名、招标人的单位章盖印齐备,切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函及招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拜托代理人逐页签订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拜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订)并逐页加盖招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招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供给了招标担保。
招标担保金额切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若采纳电汇(转账),招标人在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前,将招标保证金由招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纳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知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招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受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受权拜托书,并切合以下要求:a.受权人和被受权人均在受权书上署名,未使用印章、署名章或其余电子制版署名;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身签订招标文件的,供给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切合以下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署名,未使用印章、署名章或其余电子制版署名;(6)招标人一定独立招标,不得以结合体形式参加招标。
三种 评标办法
三种评标办法三种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总则1.1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程序为评标入围单位确定、初步评审(即否决投标判别)、详细评审。
1.2本评标办法使用百分制计分,投标人的总要分成投标人商务标罚球和技术标罚球的合计罚球,总分100分后。
其中,商务标满分成分后(55-60分后);技术标满分成分后(45-40分后),技术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分项评分合计后的算术平均值做为投标人技术标罚球。
评分分值排序留存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入围单位确定2.1所有投标人全部入选展开评标。
(备注:在评标过程中,例如发生商务分后相差悬殊,少于技术分后最低与最高分值的差值以致技术标评审丧失促进作用时,可以由评标委员会探讨并出示对这些投标人不再展开技术标评审的决议。
)2.1当投标人≤7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
当投标人>7家时,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高至低除去n(1≤n≤3)家后,从余下投标人中由李丽丽高取m(m≥7)家的投标人入选展开评标;余下投标人严重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选。
对于评标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致使投标人少于3家的,可按上述方式补足至3家。
2.1当投标人≤9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
当投标人>9家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高至低展开排序。
投标人家数为偶数n时,挑由高至低的第n/2家投标人(入选)的报价为中间值,向上挑2/3m(取整)家投标人,向上挑1/3m(取整)家投标人构成m+1(m≥6)家投标人入选展开评标;投标人为奇数n 时,挑由高至低的第(n+1)/2投标人(入选)的报价为中间值,向上挑2/3m(取整)家投标人,向上挑1/3m(取整)家投标人构成m+1(m≥6)家投标人入选展开评标。
(备注:1/3、2/3为本标准文本所推荐比例,操作方式中也对齐具体情况调整,但中间值向上挑的投标人数须要≥2倍向上挑的投标人数。
)对于评标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致使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可按上述方式往下补足至3家。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售后服务
7
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荣获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四星级”及以上的计2分,“三星级”的计1分,其余不计分。(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1、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2019年以来家具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原材料样品检验报告:塑粉、线盒、螺丝、实木多层胶合板、ABS封边条、弹簧、三聚氰胺饰面刨花板、冷轧钢板、钢管、人造石。全部提供计8分,缺一项扣1分。
2、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2019年以来家具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成品检验报告:包含:钢木餐桌、网椅、覆面办公桌、覆面文件柜、皮革沙发、等候椅、鞋柜,橱柜(或洗手柜或清洁柜)、茶水柜,全部提供计8分,缺一项扣1分。
产品质量、体系认证
10
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的计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产品类需含:椅凳类、柜类、桌类,全部提供的计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
第款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供应商具有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认证的得 1 分。
项 目 管 理 2、供应商具有中级及以上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认证的得 1 分。
人员及技术 3、投标人具有 CCIA 认证证书得 1 分; 力量配备(5 4、有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 质量(检)员证书的每有一项得 0.5
分)
分,最高得 2 分。
(3 分) 分。
服 务 专 业 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 2017 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化(2 分) 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信用重合同”证书的,得 2 分
服 务 本 地 为保证售后的快捷性供应商能够及时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 2 分。提供相关资料证
售后服 化(2 分) 明
检测报告,投标文件内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由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成品
成品
检 测 报 告 ( 送 检 报 告 不 得 分 ), 清 单 包 含 礼 堂 椅 的 得 4 分 。 4 分 检测
投标单位需提供 2018 年以来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送检报 三、 报告
企业业绩 (4 分)
供应商能够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内容与音视频 相关)采购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有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以签订合同时 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合同、验收报告。)
技术指标 响应情况 (20 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照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20 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1 分, 扣完为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资格评审相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资格审查标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所列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特许经营期限低的优先;特许经营期限相等的,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本次评标的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 资格审查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标准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商务标评审标准2.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详细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基本程序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技术标评审(2)资格审查(3)商务标评审(4)综合得分汇总3.2 技术标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副本进行评审,并根据本章第2.2.3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2.2 所有技术标副本评审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还原(即开启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正本,与评审的副本文件进行对应,还原各投标单位对应的技术标副本文件)。
3.2.3 按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的标准对技术标正本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3.2.4 技术标副本评审结果,在标书还原之后,应不得修改。
3.2.5 若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两组评委评审的,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密封,交由交易中心保存。
待商务标评审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技术标评审结果交商务标专家进行汇总得分。
3.3 商务标评审(1)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版)第一卷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第35 页至第37 页)。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
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 熟悉文件资料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
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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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优先;(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4)投标文件提供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f. 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6)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安徽交控集团信息化安全项目通用准则承诺等相关资料。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未以调价函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
(5)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6)按要求提供自查表。
(7) 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
(8) 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汇总价格必须一致(小数部分由四舍五入引起的除外)。
(9)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注:上述“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一条评审项不合格,按照“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分或评审。
表B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及技术满分:50分评标价满分:50分具体分值构成详见2.2.4条。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Di=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经初步评审通过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D。
2.2.3 评标价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47.5,即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47.5分,E1=0.4,E2=0.25,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4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加0.25分。
最高得分为50分,最低得分为0分,内插计算。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2.2.4 商务及技术50分技术架构5分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平台解决方案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功能上,根据投标人工作流平台技术完整性和易用性加0-1分;根据投标人关于集团多级应用功能及功能完善性加0-1分;总分5分。
解决方案15分满足招标人投资管理基础业务需求得基本分9分;解决方案能够提供系统建设规划,根据科学性和完整性加0-2分;解决方案能够提供功能清单及实现方案,根据完整性和可行性加0-2分;满足用户许可及接口开发需求的加0-2分;总分15分。
业绩案例20分满足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在此基础上,(1)投标人每多提供一个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下同)来独立完成的投资管理平台(系统)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且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加1分,最多加4分;(2)投标人提供一个近三年来独立完成的投资管理平台(系统)项目业绩及验收报告,且合同金额在9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多加2分;满足(1)、(2)要求的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
(3)满足(1)、(2)要求的投资管理平台(系统)项目,其中有一个项目与财务管理、全面预算、固定资产等系统进行数据集成与接口对接(须在项目合同、投标文件或验收报告等文件中体现有关内容的)的,加2分,最多加2分。
总分20分。
技术能力5分投标人提供投资管理或流程管理类软件著作权的加1分;投标人具有软件成熟度CMMI3级认证及以上的加1分;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产品及过程应包括计算机软件或计算机系统集成等内容)的加1分;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认证证书(ISO27001)加1分;投标人提供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加1分。
以上每项最多得1分,总分5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实施售后5分具备完整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同时,投标单位有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售后服务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的,得基本分3分。
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或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需出具相关证明)的加1分,投标人提供多种售后服务工具与渠道支持方式,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的加0-1分。
总分5分。
表C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3.3 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情况如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4 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5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7 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情况对于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3个且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评审时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并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3.8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9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说明。
4.0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4.1 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条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办法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获奖和信用评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