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市路南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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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路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唐山市路南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工作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制定全区政法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决策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研究制定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及措施,按照区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驶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推动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

6.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8.组织推动政法工作中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

9.办理区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路南区委政法委员会规格属于正科,下设办公室,政治处、执法监督科、维稳办共四个内设科室;与综治办,国安办合署办公;防范办靠挂政法委;路南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政法委下属(派出)单位。经费保障为财政拨款。

三、单位绩效预算信息

今年以来,我委紧紧围绕维全区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政法工作改革。一是调查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有关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推动跨部门社会治理事项的解决,了解掌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二是分流、督办、化解信访问题,督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人大、政协、纪检、信访等部门化解涉及多个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三是了解、掌握邪教动态,收集有关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邪教发展规律,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发挥好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四是组织开

展辖区内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五是制定全区数字化城管系统的技术标准、运行规范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数字化城管部件、事件信息数据库的定期更新;集中收集群众关注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责成有关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研究解决;负责市民公共服务热线和城乡一体化信息收集、办理、交办、督办、考核;负责督导各单位履行社会治理服务职能;负责对各监控点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综合判别后进行分类,登记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立案派遣;对发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四、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路南区委政法委,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2017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为路南区委政法委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五、预算执行情况

1.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分析

(1)本年收入426.6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0.23万元,其中基本收入76.69万元,项目收入35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

(2)本年支出457.2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0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8万元,项目支出383.38万元,项目支出为

网格化工作专项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9.86万元,比上年减少30.57万元,因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分析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73.86万元,决算数457.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86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3.40万元,增加原因为为回迁区域网格化建设和人员经费。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3.06万元,主要包括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支出。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总额0.13万元,年初预算数4.55万元、上年决算数7.96万元,同比减少7.83万元,同比下降98%。减支主要原因为实行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后我委公务用车上交区公车平台统一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少7.7万元,同比下降100%。部门无公务用车。

2. 2017年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同比下降50%,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20人。

3. 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支出。

4.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5、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无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

6、国有资产信息

截止2017年末,部门资产总额99.3万元,较年初增加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99.3万元,较年初增加5.8万元;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资产年初数78.42万元、年末数81.65万元,较年初增加3.22万元;专用设备资产年初数1.38万元,年末数1.38万元,较年初增加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资产年初数13.69万元、年末数16.26万元,较年初增加2.5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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