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渗透交流材料: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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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科法制教育渗透交流材料

交流时间:10月27日

交流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分管语文教学工作的行政领导和全体语文教师

交流内容:

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在小语教学中凭借学科特点,通过多种途径渗透法制教育,条件得天独厚。

一、利用课文内容向学生渗透法律知识

课文,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阵地。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我们要充分挖掘小语课文中教育因素,把握时机,适时渗透,使学生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法制教育。

如在教学《公仪休拒收礼物》这一课时,在设计教学目标和教学重难点是理解公仪休最后一段的含义,学习公仪休清正廉洁、拒收礼物的品格。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弄懂这个难点。在学生读通课文后,主要抓住这三个问题来讨论:

引导学生提出三个问题:

(1)公仪休喜欢吃鱼吗?从什么地方可以看出来?

(2)公仪休是怎样拒收礼物的?

(3)公仪休喜欢吃鱼,为什么拒收鲤鱼?

在学生找出写公仪休喜欢吃鱼的语句“(回味似的)鲤鱼的味道实在是鲜美呀!我已经很久没吃鱼了,今天买了一条,一顿就吃光了。”“只要天天有鱼吃,我也就心满意足了。”通过对这些词句品味、体会公仪休对鲤鱼的喜爱之情。

接着讨论第二个问题公仪休喜爱吃鱼,这就有人送鱼来了。他又为什么拒收?

出示公仪休拒收鲜鲤鱼原因:“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鱼。你想,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那就要照人家的意思办事,这样就难免要违犯国家的法纪。如果我犯了法,成了罪人,还能吃得上鱼吗?现在想吃鱼就自己去买,不是一直有鱼吃吗?”

学生反复朗读,理解公仪休拒收鲜鲤鱼的原因,让学生抓住关联词语来理解这段话,“因为……所以……”、“如果……就要……就……”、“如果……还能……”。这里公仪休作了两步假设:第一步,如果收了人家的鱼,就要照人家的意思办事而难免会违犯国家法纪;第二步,如果犯了法,成了罪人,就根本吃不上鱼了。由此得出结论:“不能收人家的鱼”。公仪休承认自己爱吃鱼,但想吃鱼就必须自己去买,这样才会一直吃到鲜鱼。为了表达自己的主张,公仪休运用了反问句加强语气,朗读时要注意指导,体会公仪休高人一筹的见识和清正廉洁的品格。

在教学《诚实与信任》时,抓住重点句了

1“这辆车的车头超出停车线二三十厘米,但它毕竟是停着的,责任应该在我。”“我环顾四周,看不见一个人,便在路灯下写了一张字条,压在小红车的雨

刷下。字条上,我写明自己的姓名、电话,希望车主与我联系。”

从这句话中体会到出了事故,不逃避责任,而是严于律己、光明磊落地留下自己的姓名、电话,所以作者“我”留下的不仅仅是一张字条,还留下了——诚实和信任。

2、“很对不起,我不小心把你汽车的反光镜碰坏了。”(有礼貌,承认自己的错误。)

“请你把购货单据寄来,好让我把钱寄给你。”(说到做到,态度诚恳,主动提出赔偿。)

“这笔费用应由我来支付。”(诚恳,坚决,一定要赔偿小红车的损失。)

小红车的主人给“我”打电话的目的不是索要反光镜的钱。而是(表示感谢)是的,我的诚实与信任换来了小红车主人的理解和尊重,他也同样回报了我诚实与信任。这种彼此的诚实和信任,使一场纠纷化解了。

无人知晓,无意碰坏,却主动要求赔偿;车子遭撞,物件被损,却打电话致谢。同学们,这篇课文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诚实是无价之宝,拥有诚信就等于拥有了一大笔财富,这就是作者要以“诚实和信任”来作为课题的原因。想一想,课文还能换个题目吗?生自由说

学完课文,老师希望同学们能时刻记住,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再读课题。让学生受到法制教育。

二、活跃教学气氛,渗透法律意识。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圣地,开展法制渗透教育就是要在教书的同时达到育人的目的。因此,教研组、教师在备课时要结合教材内容,有针对性地查找可以渗透的法律法规,主动渗透到教学中去。一位老师在教学《翠鸟》时,初读课文后,学生们纷纷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把喜鹊抓来养着,我们照样给它吃喝,好好保护它,不会伤害它啊?”对于这个疑问,于是就对学生说:“这是国家针对动物保护有专门的法律规则,比如说禁止伤害益鸟;不能随意抓养鸟类等等。”学生对我的解释还是一脸狐疑,一双双亮晶晶的小眼睛充满了对这“新鲜事”的疑惑,有学生在下面窃窃私语:“但是我们并不伤害它,抓它来是为了保护它啊,这不是更好吗?”这位同学的观点很快引起了大家的共鸣,纷纷附和道:“就是就是,抓它来又不伤害它,可以与我做伴,挺好啊。”“又没有人看着我,我想抓就抓咯。”更有一学生激动的炫耀:“暑假里,抓到好几只鸟呢。”……面对学生们这些突如其来的辩驳,告诉他们:这是不文明的行为,也是不允许的,它是有法律依据的,以后决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在发生。我沉重的思考:在我们这个法制意识淡薄的国家,孩子们的“真情告白”是可以理解的,我们怎能片面的要求他们在这样的社会“出淤泥而不染”呢?来自学生深处,根深蒂固的无视法律尊严的思想仅仅靠一番说教就能改变?回答是否定的。那么,在这篇文章的教学中到底还应该让学生获得什么?是鹦鹉学舌般地告诉他们;不管有没有人看见,我们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于是,我引领学生深入研读,加深对课文内涵的理解。从孩子们喜欢的喜鹊,体会到孩子们不抓喜鹊并不后悔,而是希望喜鹊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快乐的生活空间。更深层次体现了孩子们对翠鸟的喜爱之情。在此基础上通过“你赞同孩子们的做法吗?”“喜欢这些孩子们吗?”引导学生超越文本,进行深层次的理解,看似简单的“赞同不赞同”、“喜欢不喜欢”这样的问题,却蕴藏着思辩的火花。这是是与非的判断,是善与恶的鉴别,更是他们如何做人的一次考验。随之,在教学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发问:“你们喜欢这些孩子们吗?为什么?”“喜欢,喜欢,因为他们懂得爱护鸟类。”学生大声回答。我又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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