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会计事务所聘用制度范本
会计事务所聘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会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聘用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事务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事务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事务所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事务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事务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程序第五条事务所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及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四)具备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专业的职业素养,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能够满足事务所的业务需求。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程序如下:(一)审计委员会根据事务所的业务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制定选聘政策和流程;(二)审计委员会对符合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筛选,并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费用报价、执业记录、专业能力、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三)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四)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选聘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决定;(五)股东大会决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后,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会计师事务所制度(选聘部分)
会计师事务所制度(选聘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制度(选聘部分)1. 概述会计师事务所是负责提供专业会计服务的机构,其选聘部分是保证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就会计师事务所制度中的选聘部分展开论述。
2. 选聘流程2.1 确定需求在选聘之前,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明确自身的业务需求,包括岗位职责、技能要求以及专业背景等。
通过对需求的明确,可以更有针对性地筛选合适的候选人。
2.2 招聘广告发布会计师事务所通常会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上发布招聘广告,以吸引潜在的候选人。
广告应该包含对岗位要求的明确描述,同时强调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性和声誉。
2.3 简历筛选收到应聘者的简历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岗位要求和简历中的信息进行初步筛选。
筛选的依据可以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资格等。
2.4 面试环节通过简历筛选后,会计师事务所将邀请合格的候选人进行面试。
面试环节可以分为初面和终面两个阶段。
2.4.1 初面初面通常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旨在初步了解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面试官可以提问候选人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4.2 终面终面由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层管理人员或合伙人负责进行。
终面面试主要着眼于候选人的领导才能、与客户沟通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等。
2.5 考核和背调面试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将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背景调查。
考核可以包括技能测试、情景模拟或者小组讨论等环节,以评估候选人的适应能力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2.6 入职决策综合考核和背调的结果,会计师事务所将作出是否录用候选人的决策。
决策的依据可以包括候选人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契合度。
3. 相关政策和要求3.1 遵守法律法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部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比如,不得进行性别、年龄、种族等歧视性选聘;必须对候选人的个人信息保密等。
3.2 建立专业标准为了确保选聘的专业性,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明确的选聘标准和流程,遵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杜绝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
财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财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包括续聘和改聘,下同)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细则的规定。
第2章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第3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下列条件:1.取得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4.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5.拥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6.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7.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8.最近3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流程及管理第4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活动。
第5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的职责如下:1.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2.根据需要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3.负责《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4.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投诉事项;5.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6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的方式1.公开选聘,指公司公开邀请具备执业资格、符合公司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的方式。
2.邀请选聘,指公司邀请两个(含两个)以上具备特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的方式。
3.单一选聘,指审计委员会邀请某个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
第7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1.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并通知财务部审计专员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2.审计专员可以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循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声誉等标准。
独立性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必须保持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非专业因素的影响。
专业胜任能力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声誉则是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良好的声誉可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公信力。
二、选聘程序规范上市公司应制定详细的选聘程序,确保选聘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程序规范应包括发布选聘信息、收集投标申请、评审投标文件、现场考察、确定中标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操作流程和责任人,以便对整个选聘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
三、投标评审制度上市公司应建立投标评审制度,以确保选聘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审制度应明确评审标准、评审流程和评审人员,采用量化指标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估。
同时,应建立复核机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费用预算与审批上市公司应制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预算,并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
费用预算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制定,并经过公司内部的审批程序后执行。
同时,应建立费用调整机制,对实际费用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五、合同签订与执行上市公司应与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详细的审计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费用、保密协议等条款,并对质量监控与评价、违约处理等事项进行约定。
合同签订后,上市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六、质量监控与评价上市公司应建立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价。
制度应明确质量标准和监控流程,采用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同时,应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以便对审计工作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新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新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重要参与者,其选聘制度一直备受关注。
今年,我国出台了新的选聘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
那么,这些新规有哪些具体内容?其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分析。
1.新规的出台背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对于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监管部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财务造假、违规披露等问题频发,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对此,一些专家学者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审计质量不高、审计程序不规范等。
出台新的选聘规定,是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财务审计行为的一种管理与规范。
2.新规的主要内容新规中包含了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若干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的资质要求根据新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必须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这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一定规模和声誉,并且得到了相关监管部门的认可和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审计质量保障新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审计准则和程序,提高审计质量,有效防范和发现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信息披露要求根据新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时,需主动披露审计意见,对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说明,以便投资者和债权人及时了解相关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也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对其独立性进行声明,避免审计意见产生误导性。
3.影响分析新规的出台对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将会产生一系列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录用新员工时所遵循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具体的选聘制度可能会因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而有所差异,但通常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招聘广告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会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招聘广告,包括在校园招聘会上,招聘网站上以及社交媒体平台等。
2. 简历筛选:会计师事务所会收到大量的简历,经过筛选后,将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面试。
3. 面试:候选人通过初步筛选后,会被邀请参加面试。
面试的形式可能包括个人面试、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
4. 考核测试: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会要求候选人进行适应性测试,以评估其在特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5. 终面:通过前几轮筛选后,候选人可能会被邀请参加最后一轮的终审面试,与公司高层进行面对面交流和评估。
6. 录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候选人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的表现,综合考虑其能力、经验和潜力等因素,最终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总体来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确保录用到最适合和优秀的人才,从而提高团队的整体能力和竞争力。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19•【文号】财办金〔2020〕101号•【施行日期】2020.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金〔2020〕10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国有金融机构:产权管理是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完善产权登记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变动情况。
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根据《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财金〔2019〕93号),我们研究制定了《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金融司联系。
联系人:财政部金融司金融产权处郑丹丹************王永杰************付霞************附件: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财政部办公厅2020年10月19日附件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根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国办发〔2019〕49号)、《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财金〔2019〕93号),在全国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明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关系,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家底,明确政府和企业责任,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引言本文件旨在明确我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原则和程序,确保我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选聘目的和背景为确保我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目的是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确保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在此之前,我公司已经意识到现有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无法满足我公司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决定重新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选聘范围和标准本次选聘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国内外知名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2.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3. 能够适应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提供持续、专业的服务。
四、选聘流程和时间安排本次选聘工作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发布选聘文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综合评估、签订合同等。
预计整个选聘工作将持续3个月左右。
五、报名要求和截止日期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以下要求:1. 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2. 能够提供相关业绩和案例;3. 符合我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标准。
报名截止日期为xx年xx月xx日。
请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我公司指定邮箱,并注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报名材料”。
六、评估标准和结果应用我们将根据以下标准对报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专业能力、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我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对现有会计师事务所考核的参考。
七、监督和反馈机制为确保选聘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公司将设立监督小组,对选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同时,欢迎广大员工和社会各界对我公司的选聘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也将及时收集反馈意见,不断完善选聘工作。
八、附则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事部门。
以上是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主要内容,欢迎广大员工和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是指招聘和选拔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这个制度在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招聘到合适的人才、提高整体业务水平、保障客户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招聘需求分析、选拔流程、考核评价等方面阐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
首先,一个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应该从招聘需求分析开始。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确立招聘岗位、需求岗位数量、所需专业背景等。
通过与业务部门和管理层的沟通,明确所需人才的技能、能力和经验要求。
这样的需求分析可以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招聘到符合其发展需要的人才,避免因人员不匹配而带来的业务风险。
其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应该包含一套完整的选拔流程。
这个流程可以包括简历筛选、笔试、面试和综合评估等环节。
简历筛选阶段可以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然后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进一步了解候选人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沟通能力等。
最后,通过综合评估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最佳人选。
这个流程的目的是确保选拔出最匹配的人才,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
这个机制可以包括试用期评估、业绩评估、培训发展评估等。
试用期评估可以对新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并进行适当的培训。
业绩评估可以通过对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反馈员工的优劣势和发展方向。
培训发展评估可以对员工的学习进度和能力提升进行评估,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晋升渠道。
这个考核评价机制可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质量,同时也可以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业务发展。
总结起来,一个好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应该基于招聘需求分析、包含完整的选拔流程和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
通过这个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招聘到最合适的人才,提高整体业务水平,保障客户利益。
此外,一个良好的选聘制度也可以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及时调整人员配置,适应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
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1.10.21•【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1年10月2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形成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0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94.0万亿元、负债总额62.5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9.6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6.5%。
2020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4.5万亿元、负债总额109.0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56.4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2.4%。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20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68.5万亿元、负债总额171.5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76.0万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0年,中央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19.0万亿元、负债总额196.2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本章节内下同)16.5万亿元。
2020年,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04.2万亿元、负债总额92.4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6.2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20年,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23.2万亿元、负债总额288.6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2.7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0年,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8万亿元、负债总额1.6万亿元、净资产4.2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5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3万亿元。
2020年,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7万亿元、负债总额9.6万亿元、净资产28.1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3.8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9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20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3.5万亿元、负债总额11.2万亿元、净资产32.3万亿元。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实施细则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实施细则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包括续聘和改聘,下同)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细则的规定。
第2章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第3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下列条件:1.取得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4.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5.拥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6.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7.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8.最近3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9.第3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流程及管理第4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活动。
第5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的职责如下:1.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2.根据需要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3.负责《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4.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投诉事项;5.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6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的方式1.公开选聘,指公司公开邀请具备执业资格、符合公司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的方式。
2.邀请选聘,指公司邀请两个(含两个)以上具备特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的方式。
3.单一选聘,指审计委员会邀请某个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
第7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1.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并通知财务部审计专员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审计专员可以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2.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
财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财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的重要管理制度,对于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合规性和透明度,以及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成员的权益和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财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定义、重要性、内容和实施等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财务制度财务制度是组织内部为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系统性规则和程序,它包括财务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和评估等方面内容。
财务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保障组织的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财务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财务制度规定了财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程序,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和信誉度。
2.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财务制度明确了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避免财务管理行为的滥用和违规行为,提高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保障组织利益的最大化:财务制度通过规范和监督财务管理行为,降低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障组织利益的最大化。
财务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1.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包括会计科目、账务处理、凭证和账簿的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财务报表编制制度: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程序,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的内容、格式和报送时间等要求。
3.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授权和责任、业务流程和权限分配、风险管理和审计等方面的规定。
4.财务审计制度:规定了财务审计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和权限、审计程序和方法、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审计等方面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成员的权益和利益,确保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合适的人才并进行有效的管理而制定的内部管理规范。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涉及到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晋升和奖惩等方面的要求,旨在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人才队伍,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能力和竞争力。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篇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咱们今天就来好好唠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这事儿可重要着呢!为啥要整这些要求?很简单,咱们公司要发展,财务这块儿必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有一点儿含糊。
一个靠谱的会计师事务所那就是咱们的财务大管家,能帮咱们把钱的事儿打理得井井有条。
先说这资质要求吧,**会计师事务所得有正规的营业执照,还得有相关行业的资质认证**。
这就好比你要开车上路,得先有驾照不是?而且啊,这事务所得有至少五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处理过各种复杂的财务状况,不然咋能应付咱这大摊子?再说说团队要求,他们的团队成员得是专业出身,**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这就像是打仗,得有精兵强将才能打胜仗啊!而且团队得稳定,不能今天这人来明天那人走的,那不乱套啦?服务质量也不能马虎。
**每年得提供至少两次全面的财务审计报告,而且报告得准确、详细、及时**。
要是拖拖拉拉,咱这生意还咋做?收费也得合理。
咱不能当冤大头,花冤枉钱。
但也别指望太便宜,毕竟好货不便宜嘛。
要是哪家事务所违反了这些要求,那可别怪咱们不客气,合作就得终止,还得追究责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财务的事儿能马虎吗?总之,选对了会计师事务所,咱们公司的财务就能顺风顺水,大家的日子都好过。
要是选错了,那可就麻烦大啦!篇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那些要求。
为啥要讲这个?因为这关系到咱们公司的钱袋子,马虎不得!先讲讲信誉要求,这事务所得在业内有良好的口碑,**不能有啥违法违规的黑历史**。
咱可不想跟那些不靠谱的合作,不然出了问题,哭都没地儿哭去,对吧?然后是专业能力要求。
他们得精通各种财务知识和法规,**能迅速准确地应对各种财务问题**。
比如说,新出台的税收政策,他们得马上搞清楚,给咱们出谋划策,不能一问三不知。
沟通能力也很重要。
得能跟咱们公司的各个部门顺利交流,明白咱们的需求。
不然,各说各话,工作咋开展?还有保密要求,**咱们公司的财务数据那可是机密,绝对不能泄露出去**。
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对公司会计事务所的聘任、续聘和更换管理等事项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2.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履行下列职责:4.1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4.2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4.3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4.4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4.5监督及评估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4.6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4.7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5.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5.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5.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4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5.5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5.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制度(选聘部分)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第五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4.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5.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1.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2.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3.根据需要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4.负责《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5.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投诉事项;6.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公司可采取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也可单独邀请某个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8.21•【字号】浙财会〔2023〕46号•【施行日期】2023.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试行)的通知浙财会〔2023〕46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开展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会计中介机构专业能力,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鉴证服务,对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为审计鉴证质量带来隐患。
为更好地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竞争的执业环境,切实发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现就规范部门预算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选聘管理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是财会监督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有利于保障其依法有效履行审计鉴证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工作,加快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更好地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二、严格规范采购方式(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各地各部门要以优质优价为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排除、限制具有正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平参与竞争,不得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以股权结构、经营年限、注册地、行业排名等因素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会计师事务所制度(选聘部分)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第五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4.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5.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1.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2.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3.根据需要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4.负责《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5.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投诉事项;6.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公司可采取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也可单独邀请某个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
公检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公检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哎呀,说到“公检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这事儿,首先要明确一点,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
说白了,就是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这帮“大佬”们,想找一家靠谱的会计师事务所帮忙做账,审审计,搞搞税务啥的。
看着这些大机关,很多人一听就觉得这事儿好复杂,搞不懂,但其实呢,放轻松,没那么难。
今天咱就把这些程序捋一捋,通俗点说就是给大家普及普及,啥时候该做啥,咋做才靠谱,没那么吓人。
想选聘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可不是什么随便找找就能成的事儿哦。
你得先弄清楚,你这个单位的需求是什么。
就比如,咱去买衣服,得先知道自己是要买休闲的,还是要买正式的,或者是做运动的,对吧?你找事务所也是一样,首先要明确自己的需求,是要做审计,还是做税务筹划?这需求一明确,事情就能顺利多了。
不然到头来,你自己都不清楚想要啥,别人怎么帮你找到合适的会计事务所呢?然后呢,选事务所就像谈恋爱一样,不是光看外表,得看人家内涵。
嗯,你说是不是?就像你见一个人,光看他穿得帅不帅、化妆化得好不好,没用。
你得看看人家有没有真本事。
事务所也是一样,审计、税务这些事,得看它有没有资质,口碑咋样,做得有没有深度。
现在这会计事务所一大堆,各种大大小小的,能选的范围广得很,真得擦亮眼睛。
你得挑个靠谱的,不然到时候出问题,跟谁说理去啊。
就得通过一个正式的程序来选了。
这不是说你拍拍脑袋,喊一声“选定”就完事的。
得走正规的招标流程。
先把自己单位的需求写得清清楚楚,发个公告,招标公告通常都会列出你希望事务所能提供的服务内容和相关要求。
然后有兴趣的事务所,大家都可以报名参加,大家比一比,看谁最合适。
这个过程呢,就像是“比赛”一样,大家都拿出自己最好的“看家本领”,希望能够赢得这次的机会。
再往下走,事务所都报名参加了,下一步就是评审。
其实就像是面试,你看中谁了,得详细了解一下它的实力、经验、团队成员,能不能满足你的需求。
这里面的工作,得有专业的人来评估。
《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6号)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各中央金融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金融审计质量,维护金融企业出资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竞争,现将《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金融管理部门请将本文转发至所属金融基础设施类企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请将本文转发地方金融企业执行。
附件: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政部2020年2月7日附件: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金融审计质量,维护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金融企业(以下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含国有实际控制金融企业)、国家主权财富基金、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国有金融投资运营机构,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金融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定期财务报告(包括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下同)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四条金融企业聘用、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具体实施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委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并对全体股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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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2)
第三章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 (3)
第四章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 (5)
第五章监督及处罚 (6)
第六章信息披露 (7)
第七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告审计、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聘用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需选聘其他审计单位,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的原则:确保选聘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
第四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开展业务所需的执业证书;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行业综合排名位居前列,具有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并在承担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