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热电分公司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运行、检修生产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实现生产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保证我公司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引导并营造学习型公司氛围,激发广大职工学习激情,不断提升和拓展生产广大职工生产知识与技能,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需求;
第二条创建学习机制,增强职工适应与应变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第三条培养职工“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提升公司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为集团公司的稳步发展做好坚强后盾。
第二章培训原则
第一条目标一致性原则
生产人员培训与公司生产实际、人员素质、管理相结合,职工培训与职工任用及发展相结合,保证生产职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全员参与和重点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生产面全体职工均需要参加培训。公司、分厂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安排不同的培训课题,对生产面的重点关键岗位职工进行重点培训,以提高重点关键岗位职工的工作技能。
第三条按需施教、注重实践的原则
培训工作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讲求实效,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把培训的内容真正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传授知识、思维和理念,提高技能,改善工作绩效。
第四条主动参与原则
改变职工被动应付培训的观念,通过有效的正向激励措施,提升职工主动参与培训和技能、知识竞赛的意识。
第五条有效性原则
培训课题的设立以及培训方式、课件、师资的安排都要经过充分的准备和审核,培训的效果要进行认真评估,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第三章培训组织体系
第一条组建公司、分厂、班组三级培训体系。分公司各级培训员均为兼职培训员,在相关科室、分厂或班组干部领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第二条其中公司级培训由生产技术科或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培训进行效果评价。
第四章培训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生产技术科为公司生产人员培训的牵头部门和组织者,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运行与维护,其职责有:
(一) 收集、整理、分析、提炼各分厂的培训需求。
(二) 根据培训需求及其它要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科室、分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三) 公司级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分厂、班组级培训的监督
检查。
(四) 各种培训要素(课题、教材、师资等)的审核。
(五) 职工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维护。
(六) 培训效果的监督与评估。
(七) 培训体系的控制、改善与维护,培训体系有效性的评估。
第二条公司生产技术科培训工程师的权限
(一) 召开培训网业务会议,研讨培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布置培训工作。
(二) 对培训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分厂和班组及个人提出评价和奖励的建议。
(三) 有权对生产人员进行规程制度和生产知识的抽查、考问。对生产人员的转正、定级、晋级、提升、调职、奖励和鉴定其能否独立工作等提出意见。
(四) 有权参加公司生产调度会、事故分析会、公司和分厂的各种技术竞赛评比活动等。
第三条分厂培训工程师(员)职责
(一) 编制分厂的培训计划,并按期作出总结、填写报表。
(二) 布置、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开展日常生产培训工作;定期对班组培训工作进行具体检查和指导并召开班组培训员会议,组织交流培训工作经验。
(三) 组织本分厂的规程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四) 参加分厂主持的主要生产岗位上岗考试及各主要
工种人员技术等级考试。
(五) 落实后备人员培训工作,协助班组做好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生产学习和外来代培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 组织分厂的技术训练班、安全技术培训班、技术讲座等技术培训活动及考试。
第四条分厂培训工程师(员)的权限
(一) 对分厂的生产人员进行生产知识、安全知识、规程制度的抽查、考问。
(二) 对生产人员及外出学习人员的转正、定级、晋级、奖励和能否上岗等提出意见。
(三) 参加本分厂有关生产会议、事故分析会、技术竞赛评比会,并对班组的培训工作作出评价。
第五条班组培训员职责
(一) 编制班组培训计划,在班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并努力完成分厂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二) 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所管辖设备的技术规范,熟悉设备情况及规程制度等。
(三) 依靠班组人员,结合班组特点开展班组各项培训活动。
(四) 协助班长做好日常的班组培训工作,如考问讲解、安全知识问答、技术讲解、技术问答、事故预想、专题分析等。
(五) 协助班长安排好新人员的岗位培训,督促、检查师徒合同的落实,做好新人员的考问抽测工作。
(六) 及时做好各项培训的登记管理并按期总结,向分
厂培训工程师(员)汇报执行情况。
第五章培训师资的建设
第一条师资来源
(一) 外部师资
外部师资包括:
1.外聘的专家、学者或大、中专院校教师。
2.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材料供应方的技术人员。
3.专业培训机构资深专业培训人员等。
4.当内部师资不能满足培训要求时,可申请聘请外部师资培训,经生技科批准后实施。
(二) 内部师资
内部培训师资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教师。
1.以下人员具备初级培训教师资格:
(1)分厂厂长、副厂长、技术员和管理科室干事。
(2)具有一技之长的职工。
2.以下人员具备中级培训教师资格:
(1)相关科室科长、副科长、各分厂厂长、副厂长、公司培训主管。
(2)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人员。
3.以下人员具备高级培训教师资格:
(1)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五5年以上人员。
4.内部培训教师的基本要求:
(1)具有相关方面丰富的理论知识或实践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