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3篇)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规范管理,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障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工程、改造建筑节能工程以及已建成建筑的节能改造。
第三条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节约资源、减少能耗、优化环境的原则,科学、公正、高效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依法依规进行,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第二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第六条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节能设计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二)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三)对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四)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程序、资料和结果进行审查,出具监理报告;(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优化能耗管理。
第七条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三章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第八条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受理阶段:监理机构接受业主委托,完成委托合同的签订。
(二)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制定监理方案。
(三)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四)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工程质量。
(五)使用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
(六)总结阶段:监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监理报告,总结建设经验。
第四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要求第九条建筑节能监理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二)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监理机构应积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四)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筑节能工程的能耗管理;(五)监理机构应做好监理记录和资料,以备查阅。
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细则一、监理目的二、监理职责1.监督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节能措施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隔热、采光、通风、能源系统等方面的要求。
2.检查监督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并确保其符合节能标准。
3.监督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4.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符合节能要求。
5.协助工程项目经理进行节能验收,提供技术支持及建议。
6.监督施工单位对节能材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节能标准。
7.出具建筑节能监理报告,对建筑节能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并提供相关改进建议。
三、监理方法1.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评估施工单位的节能工作。
2.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节能意识与技能。
3.与设计单位、供应商等相关方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协作,确保节能标准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4.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对建筑节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并提供技术支持。
6.与工程项目经理共同进行节能验收,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改进建议。
7.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技术支持。
四、监理报告1.建筑节能监理报告是监理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情况;-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评估;-施工单位对节能材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工作;-建筑节能目标的达到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
2.监理报告应由专业人员编制,经过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并及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
五、监理人员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与技能,对建筑节能有一定的了解与研究;2.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相关方进行合作;3.监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责任心与职业道德,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确保建筑节能目标的达到;4.监理人员应不断学习与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了解最新的建筑节能技术与政策。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一、引言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是确保建筑项目能够达到节能要求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制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以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高效进行。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或建筑学专业背景,并持有国家认可的建筑监理工程师证书。
2. 监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 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监理责任1. 监理人员应参与建筑节能工程的前期设计评审,并对设计方案的节能性进行评估和意见提出。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节能措施的实施情况。
3. 监理人员应抽查和检验建筑材料的质量,确保符合节能技术要求。
4. 监理人员应检查建筑设备的安装质量,确保设备的选型和调试满足节能要求。
5. 监理人员应参与竣工验收,并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实际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和验证。
四、监理程序与要求1. 监理人员应与业主、设计方、施工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明确监理方案、责任分工和任务时间节点。
2. 监理人员应按照工程监理计划进行分阶段的监理工作,每个阶段均需制定监理报告,并向业主和相关单位提交。
3. 监理人员应按照标准化的监理操作程序进行监理,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法规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4. 监理人员应定期与业主进行监理进展汇报,确保监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沟通畅通。
五、资料管理与备案1. 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资料进行管理和备案,确保其完整、准确。
2. 监理人员应保存好监理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报告、工作记录、通知函等。
六、监理结果评价1. 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节能效果进行评价,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形成评估报告并向业主和有关单位提供。
2. 监理结果评价应客观、准确,包括了建筑节能措施的实施情况、设计与实际效果的一致性等内容。
七、监理报告1. 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过程和结果编写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工作的内容、进展和结果。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1. 引言建筑节能是当前和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为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效果,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明确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责任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2. 监理责任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施工前的监理在施工前,监理人员需要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并确保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法规要求。
监理人员还需要与建筑设计师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就节能设计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2.2 施工期间的监理在施工期间,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人员还需要确保施工过程中采取节能措施,并对施工单位的节能操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2.3 竣工验收的监理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需要对节能设备和系统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监理人员还需要对建筑节能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3. 监理要求3.1 专业知识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技术。
监理人员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节能技术,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监理人员需要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监理范围、监理任务和时间安排等。
监理计划需要与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需要撰写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的发现、问题和处理措施。
监理报告需要及时提交给建筑设计师、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监理意见和建议。
3.4 监理记录监理人员需要做好监理记录,包括施工记录、检测数据和评估报告等。
监理记录需要详实、准确,便于查阅和核对。
监理人员需要与建筑设计师、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就节能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
4. 监理效果评估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建筑节能的有效实施和效果的达到。
为了评估监理效果,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监测建筑能耗数据,与设计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对建筑节能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与建筑使用者进行沟通,了解其对建筑节能效果的评价。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为监理单位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操作指导。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节能监理工作。
所有参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三、节能政策贯彻
监理单位应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节能政策,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四、日常监督加强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日常监督的力度,确保节能设计、材料使用、施工过程等符合节能标准。
对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
五、技术推广促进
监理单位应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设备,鼓励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和系统,提高建筑能效。
六、水平提升推动
监理单位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建筑节能监理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节能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七、节能方案审核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方案,应提出改进意见并要求调整。
八、隐蔽工程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保节能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对隐蔽工程中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X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建筑节能专项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专项监理细则一、监理人员与要求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工作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
监理人员应熟悉节能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并能够运用节能技术进行现场监理。
此外,监理人员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确保节能专项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范围与目标建筑节能专项监理的范围包括建筑工程中的节能设计、节能材料使用、节能设备安装及运行等方面。
监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建筑工程满足节能标准,提高建筑能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三、监理流程与方法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流程应包括事前准备、事中监理和事后总结三个阶段。
事前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节能设计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编制详细的监理计划。
事中监理阶段,监理人员应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检查、测试和监督,确保节能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事后总结阶段,监理人员应对整个监理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
四、施工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审查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法的可行性、节能材料的选用、节能设备的配置等。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五、节能材料验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应对进场的节能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验收内容应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证明文件等。
对于不合格的节能材料,监理人员应拒绝签收,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材料。
六、节能设备检验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应对安装的节能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检验内容应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安装质量及运行效果等。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节能设备,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更换。
七、监理报告与记录建筑节能专项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现场检查、测试和监督的情况,并编制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详细反映节能专项监理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等。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建筑节能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
在进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前,监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确保对建筑节能政策和标准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监理范围与项目建筑节能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的节能设计与施工。
监理人员应对上述系统的节能方案、施工过程、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监督。
三、监理程序与流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与流程,包括项目准备、方案审查、施工过程监督、材料设备检验、质量验收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
四、监理具体要求监理人员应根据节能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对建筑物的节能性能进行全面监督。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温材料的选型与施工质量、门窗气密性、空调系统能效比、照明系统节能性能等。
五、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节能标准。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节能性、可行性、经济性等。
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层施工、管道安装、设备调试等。
七、设备材料检验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性能指标、产品的合格证明、设备的能效比等。
八、监理报告与总结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总结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节能工程的实施情况。
九、监理记录与备案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监理记录制度,对节能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问题和处理措施进行记录。
同时,监理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十、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经验。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促进节能减排,依法保护自然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定义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四条监理机构的确定第五条监理人员的资质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问题和整改情况。
第三章监理内容第七条监理范围第八条监理程序监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杜绝违法行为。
第九条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应对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节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方案评估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合理、安全可靠,并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检查监理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节能建材的使用情况、节能设备的安装质量等。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第十二条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监理应根据监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验收程序第五章监理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监理责任监理应对其监理工作的结果负责,对相关问题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追责机制对于监理失职、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责,包括扣除违约金、暂停业务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国家建设部。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可制定详细的监理流程和工作计划,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节能效果。
同时,应建立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认证和培训体系,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通过规范的监理工作,可以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为建设低碳环保的社会做出贡献。
建筑节能工程 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一、工程特点与材料建筑节能工程涉及对建筑物的保温、隔热、节能设备的安装等多个方面,所使用的材料多为高效节能材料,如保温板、节能门窗、高效热泵等。
这些材料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能够显著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监理工作流程接收并审核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纸,确保符合节能设计标准。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确认其包含节能措施。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材料采购,确保节能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跟踪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约定。
组织节能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三、控制要点与目标控制要点:节能材料的选用、节能施工工艺的执行、节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目标:确保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目标。
四、监理方法与措施定期检查:对节能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材料抽检:对进场的节能材料进行抽检,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旁站监督:对关键施工部位和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记录与报告: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五、专项方案审查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科学合理、可行可靠,并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六、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资质和能力。
七、节能材料验收对进场的节能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对验收合格的节能材料进行标识,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
八、质量安全监控对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对节能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通过以上监理细则的实施,可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目标。
节能分部工程监理细则
节能分部工程监理细则一、概述随着能源短缺问题的日益突出,节能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节能效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了本节能分部工程监理细则。
二、监理目标1.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2.控制建筑热、湿环境,提高室内舒适度;3.结合建筑设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节能措施得以落实;4.监督建筑材料的节能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三、监理职责1.监督节能设计的实施情况,检查设计文件中的节能技术措施;2.审查建筑材料的节能性能,确保材料符合国家或地方节能标准;3.指导施工单位选择节能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节能措施得以落实;4.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节能要求;5.监督建筑工程建设期间的能源消耗情况,提出节能改进意见;6.定期检查建筑工程的节能设备运行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7.汇总节能实施情况,编制监理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四、监理要求1.在设计阶段,监理人员对节能设计进行全面审查,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详细的节能设计报告;2.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节能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3.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合理选择节能材料和设备,并确保其符合相关节能标准;4.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例如合理使用脚手架、防护措施等;5.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能源消耗的监控,包括水、电、气等能源的消耗情况;6.在运营阶段,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检查维护节能设备,并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7.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节能维护管理手册,将节能措施制度化。
五、监理记录1.监理人员要详细填写监理日志,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地点、问题和处理意见;2.监理人员要准确记录材料和设备的节能性能情况,包括性能测试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等;3.监理人员要搜集和整理施工单位提交的节能改进意见,并进行分析研究;4.监理人员每月编制监理报告,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节能工作情况、问题及建议;5.监理人员要保存和备份监理记录和报告,以备查档使用。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1. 引言建筑节能是当前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领域之一。
为了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监管,制定和落实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制定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范本,为各地区、单位和个人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中提供参考。
2. 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2.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监理人员资质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
2.2 监理机构应对被监理的建筑工程进行全程监管,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阶段。
2.3 监理机构有权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过程、材料选择等进行审查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2.4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监理进展情况和工作结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建筑节能监理的内容和要求3.1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3.1.1 监理机构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节能标准和要求。
3.1.2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方案中的节能措施进行评估和验证,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3.1.3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方案中的节能设备和系统进行评估和选择,确保其符合节能技术要求和标准。
3.2 施工现场监理3.2.1 监理机构应对建筑施工现场的节能措施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3.2.2 监理机构应对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进行抽查和检验,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2.3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施工进展情况和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3 建筑节能验收监理3.3.1 监理机构应对建筑节能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要求。
3.3.2 监理机构应对节能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验证,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运行效果。
3.3.3 监理机构应对建筑节能验收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4 建筑节能运营监理3.4.1 监理机构应对建筑的运营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节能措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工程实施单位按照节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基本要求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确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时,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类型和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具备相应经验和能力的专业监理单位。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监理工程师应当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第四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监测、监察和验收。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六条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监理工作:(一)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二)施工中,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和符合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对重要节点进行监测。
(三)施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第四章监理责任第七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责任,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达到规划和设计要求。
第八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提供有关建筑节能技术和方法的指导,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施工质量。
第九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和技术意见,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和整改措施。
第十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节能标准和规范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五章监理考核第十一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第十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价并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处理。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四条对于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和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予以处罚。
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
所有监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接受定期的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对建筑节能标准、技术及最新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监理项目范围明确在开始监理工作前,必须明确建筑节能监理的具体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节能、供暖通风与空调调节系统节能等。
监理人员应确保所有监理活动均围绕这些核心内容进行。
三、监理程序具体规定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处置。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工作,确保监理活动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四、监理要求明确具体对于建筑节能的各个关键环节,监理人员应提出明确具体的监理要求。
这些要求应覆盖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质量检测等各个方面,以确保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五、监理报告及时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并提交建筑节能监理报告,报告应详细记录监理活动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
报告应定期提交给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建筑节能监理的工作进展。
六、监理记录关键环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中,应重点关注并记录关键环节的实施情况,如保温材料的进场检验、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等。
这些记录应真实、准确,可作为后续质量验收和问题追溯的依据。
七、监理委托专门机构为确保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可以委托专门的建筑节能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工作。
委托方应确保所选择的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八、监理计划合理制定建筑节能监理计划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制定,明确监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九、设计文件严格审核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设计,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1 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2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3 熟悉建筑节能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1.4 具有一定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1.5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
二、监理项目范围界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2.2 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检验;2.3 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2.4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与评估。
三、监理程序及过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程序及过程应遵循以下步骤:3.1 制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3.2 开展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前的准备工作;3.3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与检查;3.4 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进行定期评估;3.5 编制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报告。
四、监理具体要求细则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具体要求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 对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构件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4.2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质量;4.3 对建筑节能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4.4 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事宜进行审核。
五、监理报告编制要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报告编制要点包括:5.1 报告概述,包括项目背景、监理范围、监理时间等;5.2 监理工作情况,包括监理过程、质量评估、问题处理等;5.3 监理结论与建议,包括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5.4 附件,包括监理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六、监理记录及留存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6.1 每日监理日记,记录当日监理工作情况;6.2 材料、设备、构件抽样检测记录;6.3 关键工序施工质量检查记录;6.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5 变更、洽商审核记录;6.6 其他与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相关的记录。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为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提升建筑能耗效益,保护环境资源,制定本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包括新建建筑、改建建筑和节能改造工程等。
二、监理责任1.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职责,维护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提出建设单位违反节能工程标准和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3.监理人员应随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的节能改造方案,确保节能目标的达成。
4.监理人员应利用先进的监理技术和设备,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和认证。
三、监理标准1.建筑节能工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规范》等。
2.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节能效果。
3.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设备和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应随时监控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5.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
四、监理流程1.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流程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2.在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包括节能设备和节能材料的选型、使用和配置。
3.在施工中,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4.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查,包括节能设备和材料的验收和使用效果的验证。
五、监理报告1.监理人员应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节能效果等。
2.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竣工后提交最终监理报告,对整个建筑节能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和总结,包括节能目标的达成情况、节能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等。
六、监理惩罚1.若监理人员因监理不力导致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或替换。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建筑能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监理申请与备案第四条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人员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监理申请,并提供监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和相关经验。
第五条主管部门对监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进行备案,备案号作为监理合同的有效凭证。
第六条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具体内容、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准备与组织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签订合同前,对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等。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艺要求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经验。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并与施工单位协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保证施工按时完成。
第四章施工过程的监理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抽检材料和设备,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和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工程竣工验收与报告第十三条工程完工后,监理人员应进行竣工验收,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节能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以作为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的总结。
第六章监理费用的支付与结算第十五条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
第十六条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向监理机构申请费用支付。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及时支付监理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票据和结算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一、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背景,持有相应的建筑工程监理执业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监理过程中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二、监理任务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能有效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
5.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三、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1.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审,包括节能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节能性评价。
3.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把关活动,包括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取样和试验。
4.监理人员应参与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活动,包括对建筑节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试。
5.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计划,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评价,记录并反馈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四、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节能工程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监理人员有权参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调会议和讨论,提出自己的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向业主提出有关解决方案。
4.监理人员应保守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五、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1.监理费用的计算和支付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来执行。
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
监理人员应熟悉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并持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监理范围与职责建筑节能监理的范围包括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监理的主要职责是确保节能设计方案的实施符合设计要求,监督施工质量,保障节能工程的安全、有效和经济运行。
三、监理程序与流程监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项目管理的流程,进行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施工过程的监督、质量检测的验收、设备材料的检验以及最终的工程验收等程序。
四、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节能标准、政策和技术规范。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目标的设定、节能措施的选择、能效指标的核算、节能材料的选用等。
五、施工质量监督与检验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验。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材料的选用和进场检验、施工工艺的执行、节能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
检验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六、设备材料检验标准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并经过监理人员的检验确认。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更换或退货。
七、监理报告与总结监理人员应定期向项目业主和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汇报节能工程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工程结束后,监理人员应编制监理总结报告,总结监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八、监理记录与备案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监理记录制度,对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等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监理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管。
工程结束后,监理记录应作为工程资料的一部分进行归档备案。
以上是建筑节能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有所帮助,共同推动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1245-2017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2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2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7、节能工程各系统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措施1、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的材料和制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购配件等),进场时应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主要材料和制品现场抽样复验。
(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等)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每300㎡/1批。
2、审核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3、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4、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必须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门窗四角是应力集中部位,规定门窗四角处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版切割成形,避免因板缝而产生裂缝。
6、基层墙体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墙体经工程验收达到合格质量要求;(2)墙体的砼残渣和脱模剂必须清理干净;(3)墙体平整度超出部分应剔凿或修补;(4)墙面的门窗框、水落管、进户管线、预埋件、设备连接件等均应安装完毕;(4)墙面不同基层材料相接处应铺设金属网。
三、施工工序控制细则(一)、屋面工程施工方法1、屋面应设保温层。
不宜采用湿法作业,宜选用板状保温材料或整体现浇保温层。
2、保温层的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松散保温材料: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板状保温材料: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上下层错缝。
(3)整体现浇保温材料:拌合均匀,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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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宝翔财富广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专项)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目录1、监理依据2、专业工程特点3、监理工作流程4、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6、质量通病与防治一、监理依据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3、《建筑结构通用图集》(88J2-4墙身-外墙保温)4、《建筑构造通用图集》(88J2-9墙身-外墙保温)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6、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7、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1、《中空玻璃测试方法》GB7020和《中空玻璃》GB11944-2002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3、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05]121号)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15、《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建标2002版);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17、建设部2000年第76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1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DBJ01-602-97)19、《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41-2011)。
二、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新的建筑节能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从而把建筑节能纳入新的视野和国家战略。
建筑能耗当前占全国能源消耗近30%。
所以,建筑节能对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缓解我国能源资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
因此,国家要求新建建筑(含改建、扩建)近阶段达到节能50%,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则要达到节能65%的目标。
为此,对设计、施工、监理提出了新的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行为责任。
建筑节能包括一系列明确的活动。
较原则地说,建筑节能是指在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的规划(包括布局、形状和朝向等)、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指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保证建筑物(城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等活动。
建筑围护结构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顶、地面等。
其中直接与外界外界空气环境接触的围护结构称为外围护结构,如外墙、外窗、屋顶等;内围护结构不与外界环境接触,如内墙、楼地面等。
江苏省实施《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等三项建筑节能标准。
江苏省建设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努力,率先在国内组织编制了有关节能建筑验收标准和检测标准。
对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等部位的节能构造从原材料质量、隐蔽工程施工质量、分项工程验收到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等方面的验收内容、验收方法作出了规定。
在验收方法上除了按照一般土建施工质量验收方法外,还将在房屋建成后按一定比例抽样,对上述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进行现场检测,以判断建筑最终是否符合节能要求。
这为保证节能建筑的质量、保障居民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
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的方法主要有:1、尽量减少建筑物的体形系数。
体形系数是建筑物的表面积和体积之比,表面积大,则耗能高。
2、选择适当的窗墙面积比,采用传热系数小的窗户,如中空玻璃塑钢窗、断热桥的铝合金中空窗、解决好东西向外窗的遮阳问题等。
节能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和转角窗。
3、尽量减小屋面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增强屋面和外墙的保温隔热性能。
外墙采取合理的外保温体系,既可有效地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同时还可以解决外墙常见的开裂、渗水等现象。
通过对大量建筑的计算分析,在目前大多数建筑中都要采取外保温才能达到节能标准的要求。
通过采用浅色饰面面层材料反射阳光,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增强外墙和屋面夏季隔热能力。
三、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下道工序子分部工程完成填写子分部工程报验单承包商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专业资料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果核定子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监理工程师整改分项(隐蔽)工程报验单和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签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合格合格图1 施工质量监理控制程序图不合格附2、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流程:基层处理刷界面剂一遍水泥砂浆找平粘结砂浆发泡水泥板抹面砂浆+网格布+锚固件抹面砂浆、验收图2施工流程图3、施工工艺基层清理–抄平放线–配制粘结砂浆–粘贴发泡水泥板–安装锚固件- 配制聚合物抹面砂浆–抗菌素底层抗裂砂浆压入耐碱玻纤网格布–抹面层抗裂砂浆–保温层验收四、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一)外墙外保温工程1、主要材料性能1.1、复合发泡水泥板:以水泥、粉煤灰、硅灰等为主要材料,经发泡、养护、切割等工艺制成的闭孔轻质发泡水泥板(简称发泡水泥板)。
发泡水泥板表面应平整,无裂缝,无掉角缺棱,板的规格尺寸和外观尺寸偏差应符合表(一)的要求。
表(一)发泡水泥板的规格尺寸和外观尺寸偏差单位:mm注:其他规格尺寸发泡水泥板的外观尺寸偏差满足表(一)的要求。
1.2 发泡水泥板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二)的要求发泡水泥板的主要性能指标1.3、粘结砂浆:用于发泡水泥板与基层之间粘结的干粉聚合物水泥砂浆。
粘结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三)的要求。
表(三)粘结砂浆的性能指标1.4、抹面砂浆:由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砂为主要材料制成,具有一定变形能力和良好粘结性能的干粉聚合物水泥砂浆。
抹面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四)的要求:表(四)抹面砂浆的性能指标1.5、界面砂浆:用以改善基层墙体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聚合物砂浆,界面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五)的要求。
表(五)界面砂浆性能指标1.6、耐碱玻纤网布: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织造,经有机材料涂覆处理的网布。
置于抹面层中、用于提高抹面层抗冲击强度和抗裂性的增强材料(简称网布)。
耐碱玻纤网布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六)的要求。
表(六)耐碱玻纤网布性能指标1.7、锚固件:由尾端带圆盘的塑料膨胀套管和螺钉组成。
用于将网布、发泡水泥板固定于基层墙体的专用连接件。
金属螺钉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或经表面防腐处理的金属制成,塑料钉和带圆盘(直径不小于50mm)的塑料膨胀管应采用聚氨酯、聚乙烯或聚丙烯材料制成,且不得使用回收的再生材料。
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七)的要求。
表(七)锚固件的性能指标2、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质量控制资料:2.1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限期二年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
保温系统各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规定。
2.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备有效期为二年的型式检验报告:2.2.1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检验;2.2.2采用发泡水泥板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2.2.4 外保温系统其他型式检验项目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2.3 外墙外保温工程下列项目应进行现场抽样送检2.3.1 发泡水泥板、胶粘剂性、抹面砂浆、耐碱网格布进行现场抽样送检。
3、监理控制要点3. 1 施工条件3.1.1 基层墙面抹完水泥砂浆找平层,并已干燥经验收合格,门窗框、各种管线、预埋件、预留孔洞、支架已安装到位后,再进行外保温施工。
3.1.2 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在施工及施工后不得低于5℃,风力不大于5级。
3.1.3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面应避免阳光直射。
必要时应在脚手架上搭设防晒布,遮挡墙面。
3.1.4 雨天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墙面。
3.2 施工要点3.2.1 基层处理。
必须彻底清除基层表面浮灰、涂料、油污、隔离剂及风化物等影响粘结强度的材料。
为增加发泡水泥板与粘结砂浆及保护面层的结合力。
3. 2.2粘结砂浆。
使用干净的塑料桶按1:5的水灰比加入清水和干砂浆,然后用手持式电动搅拌器搅拌约5~10min,直至搅拌均匀,且稠度适中为止。
应将配好的砂浆静置5min,再搅拌即可使用,调好的砂浆宜在1h内用完。
注意:本聚合物砂浆只需加入净水,不能加入其他任何材料。
3. 3安装发泡水泥板3. 3..1标准板面尺寸:为300mm×300mm。
非标准板按实际需要进行加工。
尺寸允许偏差为±2.0mm,大小面垂直。
3.3.2 网格布翻包:膨胀缝两侧、孔洞边的发泡水泥板上预贴窄幅网格布。
3.3.3在发泡水泥板上涂抹粘结砂浆:将涂抹好的水泥发板板立即贴在墙面上,动作要迅速。
保证其平整度和粘结牢固。
3.4安装固定件3.4.1锚固件锚固应在第一遍抹面砂浆(并压入网布)初凝时进行,使用电钻在发泡水泥板的角缝处打孔,将锚固件插入孔中并将塑料圆盘的平面拧压到抹面砂浆中,有效锚固深度:混凝土墙体不小于25mm;加气混凝土等轻质墙体不小于50mm。
墙面每平方米设置9个锚拴。
3.4.2锚栓固定后抹第二遍抹面砂浆,第二遍抹面砂浆厚度3mm。
3.4.3本工程2#楼设计外墙为“S”型自保温砖,即自保温砖外墙抹灰面与其相邻处的砼墙、柱、梁板凳冷桥部位连接的处理:冷桥部位的砼墙柱梁板及外凸挑板的保温做法及技术要求均同以上方案施工。
自保温砖墙体表面按要求粉20厚1:2.5水泥砂浆(掺5%防水剂)表面粉光压平,保温板上抹抗裂抹面砂浆机粘贴网格布时在其与自保温砖抹灰层交接处、网格布及抹面砂浆应满铺自保温砖抹灰面上。
以控制该处自保温砖与保温板之间的收缩裂缝现象。
确保外墙抹灰面层平整统一。
3.5压入网格布。
抹聚合物砂浆后立即压入网格布。
按要求进行裁剪,并应留出搭接宽度;网格布的裁剪应顺经纬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