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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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查自纠工作
的报告
按照某县扶贫移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乡对照《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发现典型问题核实情况的通报》(国开办司发〔2018〕42号)文件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展开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开展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项目实施前,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定通过。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2.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在施工中因实际情况确需变更的,做好相关变更手续,项目建设过程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出的项目理财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3.项目实施后,及时将验收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人居环境改造等农户自建财政奖补类项目。
为充分调动农户改造居住环境积极性,采用农户自建,财政奖补的方式实施,项目实施前,联村帮扶和村组干部实地入户走访,调查摸底确需改造的农户房屋情况,制定详细的人居环境改造方案,方案具体到户,明确奖补标准,奖补比例,改造完成后,一户一验收,保证改造质量。
(三)产业奖补类项目
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制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明确奖补标准,在发展种养殖等产业过程中,邀请农业局进行技术指导。经过乡村组三级验收后,对照实施方案的奖补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账号兑付到农户银行账户中。
(四)其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均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精准落实扶贫政策,科学规范使用扶贫资金,保障群众利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乡将继续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精准落实扶贫政策,严格项目的实施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