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和优化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的一点儿思考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思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前一阶段的医改由于按照企业改革的模式进行,虽然使一部分医院发展状大,但市场化的结果是政府责任的缺失,加重了百姓医疗负担。
因此,新医改最重要的特点是要强调公益性,明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应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为实现人人享有医疗服务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标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落实好新医改精神,必须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医改的经验教训,准确把握新医改的方向和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市场化背景下的医改,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增强了医疗机构的趋利性前一阶段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按照企业改革的模式改革医疗机构,以市场化为导向探索了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
通过改革,相当一部分医院在政府没有投入或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实现了发展壮大。
但市场化的结果是政府责任的缺失,进一步强化医院的趋利性,加重了百姓医疗负担。
(一)政府投入不到位。
近些年来,国家对于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不足,功能发挥不到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不足,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与专科医疗机构生存比较困难。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减政放权和市场化改革,政府对医疗卫生所负的直接责任不断减少;GDP高速增长而卫生总费用所占的比重却不断下降,在卫生总费用中财政的投入仅占16-17%(大部分OECD国家75%,其他国家一般50%左右。
)。
(二)公立医院公益性淡化。
在现行体制下,公立医院维持运转主要依靠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财政补贴。
对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探究
中国医疗 体制改革 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而 “ 看病 贵” 、 “ 看 病难 ”又是其 中突 出而典 型的 问题 , 要解 决这 些 问题 , 改 1 、从定价机制来看改革措施 : 革现行的医药价格机制迫在必行。从分析可 以看出, 我国现行的医 1 . 1 、区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定价, 提高医疗服务收费 , 整体降 药价格机制存在药价虚高、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 比重不合理等 问 低药品价格。这可以从根本 匕 破除 “ 以药养医”。医药价格本来应该 题, 应该从定价、补偿、监督等机制来进行改革 , 才能真正让人们看 由 “ 医”中的 “ 医疗服务价格”和 “ 药”中的 “ 药品价格”两个相对 得起病! 四 独立的部 分组成 , 但 现行的 医药 价格形 成机制 中, 却存 在理解 认知和实 际操作 匕 的双重偏 差 。 参 考 文 献 1 . 2 、针 对药品价格 必须在 成本的基础 上 , 综合考 虑市场需要 进行 【 1 ] 胡 民, 医疗 费用 结构 性 失 衡 下 医药价 格 形成 机 制 研 究 , 现 代 商 业 定价。应该尽陕夯实药品和医疗服务成本核算方法、价格检测系统、 M, 2 0 1 1 年O 5 期 价 格评 审制度 等基 础 , 从而为 改革 药 品和 医疗 服务价 格形成 机制提 供 [ 2 】 贾洪 波 , 扎 实推 进 药 品和 医疗服 务价 格 形 成机 制 改革 , 价 格理 论 基本 条件 。 与实 践『 J ] , 2 0 0 9 年1 1 期 1 . 3 、改进定价方法, 综合考虑医药成本、质量、疗效等等。国 [ 3 】 王世 玲 , 如 何寻 找 医药价格 机 制的合 理 “ 节点” , 金 融 博 览 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主任吕凤霞说, 药品的复杂 l 生 决定了 [ J ] , 2 0 0 8 年1 2 期 其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 包括临床效能、有效 『 生 稳定性、质量疗效指 [ 4 ] 陈波 , 改 革 创 新 医 药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满 足 群 众 医疗 卫 生 增 长 需 标、创新的程度、处方量以及与同类药治疗同等病的总费用对比等。 要— — 广 东省 医药 价 格 试 点 改革 探 索 , 价 格 理 论 与 实 践[ J 】 , 2 0 0 8 年 考量 匕 述多种因素, 定价部门要改进定价方法。 l 2 期 2 、从补 偿机 制来看改 革措施 :
医药价格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 0 0 9年 7月 和 2 0 1 0年 2月 , 我 市 先后 被确 立 为省 和 国家
公 立 医 院改 革试 点 城 市后 , 立足于“ 保 基本 、 强 基层 、 建机 制 ” ,
● 医 ■ ■ — — ■ 一
奄 强
格 改 革 的 实
疗 卫 生机 构 通 过 增 加服 务 量 和 服 务 收入 来 完 成 指标 入来 实 现 。
《 国务 院办公 厅关 于 建立 健 全基 层 医疗 卫生 机构 补 偿机 制 的意
见》 和《 江 苏 省 物价 局 、 省卫生厅 、 省 人 力 资源 和 社 会保 障厅 关
于 基层 医疗 卫生 机构 设立 “ 一 般诊 疗 费 ” 项 目的通 知 》 等 文件精
神, 结 合我 市 实 际 , 市 物 价局 、 市卫 生局 、 市人 社 局 联合 发 出 了 《 关 于镇 江市 区基 层 医疗 卫生 机构 设 立 “ 一般 诊疗 费 ” 项 目的 通
价吗 ?看病 不一 定要 打针 。 现 在统 一将
注 射 费打 包 进 去 ,岂不 成 了强 行 捆 绑 收费 吗? 更何 况 我市市 区基层 医疗 机构
自2 0 0 7年 起 就免 收 挂 号 费 , 现 在 打 包
进去 收 费 , 群众 不 理解 。2 . 基 层 医虑不 同的是 .
基层 医疗 卫 生 机构 认 为 , 目前 出 台 的
一
般 诊 疗 费 项 目标 准 ,明确 规 定 一 个
47
镇江 社会 科学 2 0 1 3年 第 l期
疗 程 内需要 提 供多 次 间断性 诊疗 服 务 时 , 只能 收取 首
实践 之二 : 取 消药 品加 价 率 。随着 新 一轮 医 改试
郑宏司长:健全基本药物制度的若干思考
谢谢! 谢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1.基本药物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 1.基本药物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 基本药物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 部分,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与实现医药分开紧 部分,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 密联系。 密联系。 2.药物经济学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将 2.药物经济学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将 发挥重要作用,包括遴选、供应、使用、定价、 发挥重要作用,包括遴选、供应、使用、定价、报 销等环节。 销等环节。 3.医保收付费方式改革有利于药物经济学研究, 3.医保收付费方式改革有利于药物经济学研究, 医保收付费方式改革有利于药物经济学研究 促进合理用药。 促进合理用药。 4.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与其他领域改革相互促进, 4.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与其他领域改革相互促进,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与其他领域改革相互促进 相互制约。 相互制约。
截至2011年 月底,全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2月底,全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 2011 机构有42483个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 机构有42483个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占全国总数 42483个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 77.35% 其中,政府办城市社区 (54920个)的 77.35%。其中,政府办城市社区 54920个 卫生服务机构16475个 占全国总数(17705个 卫பைடு நூலகம்服务机构16475个,占全国总数(17705个) 16475 的93.05%,政府办乡镇卫生院26008个,占全国 93.05%,政府办乡镇卫生院26008个 26008 总数(37215个 总数(37215个)的69.89%。 69.89%。
部分省份已实现基层全覆盖 部分省份已实现基层全覆盖 省份已实现基层全 截至2011年 月底,安徽、天津、宁夏等16个 截至2011年3月底,安徽、天津、宁夏等16个 2011 16 省份提前实现了基层全覆盖。重庆、山东、 省份提前实现了基层全覆盖。重庆、山东、青海 等省份还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 室试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室试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思考
[ 献标识码 ] A 文
[ 章 编 号 ] 10 — 6 (0 80 —0 8 文 044 320 )6 39—0 6 4
Th u hso h v lp n fteNa o M y tm o s h r c uias |Q Z e g i ta.| |T eChn s o g t nt eDeeo me to f n S se frBai P a ma e t l h i c c h n b,e 1 h iee
动 下 , 各 国政 府 的积 极 响 应 和 大 力 支 持 制 度 整 顿 药 品生 产 流 通 秩 序 , 极 促 进 药 建立 国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是 实 现 我 国基 本 在 积 下 开 展 的 。 17 9 5年 , O提 出 制 订 并 推 品生 产 流 通 的 规 模 化 和 现 代 化 , 变 目前 卫 生 保 健 制 度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 明 确 基 WH 改
Chn s o enme th se tbl h d t eb scp a ma e tc sc tlg .Cu ie e g v r n a sa i e h a i h r c uia aao s l =em iu to fCh n s a i h r c uiass se a d is st ain o i e eb c p ama e t l y tm n t s c po lm r ndu e rbe a e ito c d-a d n ae p tfr r r u o wad
行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并 将 “ 本 药 物 行 动 规 企 业 规 模 小 、 量 多 、 管 难 的 状 况 。 严 本 药 物 产 品 的性 质 , 国家 制 定 基 本 药 物 基 数 监 是 3 J 划” 为该 组织 药品政 策 的战 略任 务 , 作 旨 格 企 业 和药 品 准 入 , 强 质 量 监 管 , 保 相 关 政 策 的依 据 和 基 础 L 。 加 确 在 使 其 成 员 国 特 别 是 发 展 中 国 家 大 部 分 药 品安 全 、 效 。 当前 我 国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有 我 国 自 19 9 2年 起 , 府 决 定 结 合 公 政 人 口得 到 基本 药 物 供 应 … 。WH O设 立 基 目录 因 为不 直 接 与 药 物 的 供 应 和 补 偿 计 费 医 疗 、 医疗 保 障 制 度 的 改 革 , 立 并 推 建 本 药 物 专 家 委 员 会 , 制 定 了基 本 药 物 示 划 相 关 , 没 有 考 虑 省 际 间 的 地 理 和 经 济 行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 遵 照 “ 床 必 需 、 并 还 并 临 制 价 使 中 范 目录 。 为 确 保 基 本 药 物 能 够 发 挥 作 用 , 差 异 , 定 时 实 际 使 用 者 的 参 与 也 不 够 , 安 全 有 效 、 格 合 理 、 用 方 便 、 西 药 并 WH O于 18 年 建 立 了 基 本 药 物 行 动 委 还 不 是 十 分 有 效 】 91 。加 之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重 ” 遴 选 原 则・ 始 制 定 并 确 立 国 家 基 的 , 开
浅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建议作者:李敏刘顺智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4年第10期【摘要】本文在分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加快推进补偿机制改革,建立合理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因地制宜增补基本药物目录,降低药品价格;加强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和理解力。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过程;存在问题;建议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近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该项制度2010年在陕西省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村居民就医经济负担。
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和群众受益程度。
一、存在问题1、补偿政策标准过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彻底改变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以药品加成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业务模式,使基层医疗机构出现较大的收入缺口,虽然陕西省对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关的补偿政策,但标准过低。
调研发现,陕西对乡镇卫生院的补偿机制是按在编在岗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对乡村医生是每年每名乡村医生12000元,较低的补偿标准影响了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造成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收入减少,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降低。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需要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平稳实施需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良好的基础条件作为保障,但目前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
一是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较为滞后。
乡镇卫生院未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不规范。
目前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仍侧重于对基本医疗数量的考核,间接上延续着多开药、开贵药而多得收入的思想,而缺乏对于基本药物使用、用药规范、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的综合量化系统考核。
二是乡村一体化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立。
乡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没有完善,有些地方也仅是形式上的一体化管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涉及药品采购、配送和价格监管等诸多环节,村卫生室难以独立操作,且不便管理。
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1)
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1)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全球医疗费用持续攀升,我国的医疗改革势在必行。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医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几年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品品种有限,无法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用药需求。
因此,建议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符合条件的安全、有效、必需的药物都纳入到目录中,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需求的多样性和个性化。
二、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也是完善制度的重要环节。
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需要加强公共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政策,提高基本药物的采购量,保证药品的供给与质量。
三、优化国家基本药物的价格机制优化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机制可以有效地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建议国家统一调整国家基本药品价格,实行和推进按疗效付费的方式。
通过该方式,医生和患者可以根据顾虑治疗效果来选药,同时让药品公司率先利益对齐,砸破当前药价混乱的格局,降低患者的药费负担。
四、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在全国范围内,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合理药品使用现象。
建议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尤其是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加强药品质量追溯制度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排查问题,保障基本药物的安全可靠。
五、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宣传和推广加强基本药物的宣传和推广是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
可以在媒体等渠道上推广国家基本药物及其疗效,提高消费者对国家基本药物的认识,引导患者更加主动地参与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率。
总之,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使命。
增加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加强供应质量保障,优化价格机制,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和加强推广宣传,这些方面的改革方案可以有效地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探索与思考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探索与思考摘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性工作。
主要涉及到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目前为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并率先推行了“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医药卫生;改革;问题;探索;思考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总的看,医改起步扎实,发展势头良好,推动了民生保障和改善,加强了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也为扩大内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改革的实践表明,医改的理念、方向和路径是正确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医改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1.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服务能力不强。
现有卫生资源多集中在城市,其中优质资源又多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城乡之间医疗服务水平不断加大,导致大量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涌向了县级定点医院或省市级医院,不仅增加了患者负担,而且过度消耗了新农合基金。
2.医疗专业人才缺乏和管理制度落后。
目前,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培养和管理缺乏宏观调控等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人才缺乏。
人力结构呈现典型的低年龄、低学历、低职称的“三低现象”。
二是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管理体制不理顺,功能发挥不到位。
目前,我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其实质上未尽到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六位一体”的服务职能,基本停留在门诊的角色。
乡村医生的学历低、职称低,待遇低,骨干少,年龄大,人员结构不合理。
3.财政负担压力大。
根据省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定,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仅要扩面,而且经费补助标准等都不断提高;实行医药分开,药品零差价销售,对医院等医疗机构加大政府补助等政策,在目前财政紧张的状况下,县级支出压力势必将进一步加大。
二、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思考现在医改已进入深水区,所触及的深层次矛盾越来越多,难度也越来越大。
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思考
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思考
涂宏彪
【期刊名称】《中国价格监督检查》
【年(卷),期】2011(000)011
【摘要】自2009年以来。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2009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
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
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
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对新进入医保目录药品研究制定统一价格.作为医疗保险的报销计费依据,超过部分由个人支付。
【总页数】2页(P31-32)
【作者】涂宏彪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26.2
【相关文献】
1.关于国家药品标准管理与发展问题的若干思考--国家药典委员会周福成副秘书长在2004年全国药品注册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J], 编辑部
2.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思考 [J], 张岑晟
3.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需要把握的若干关键问题探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与医保支付研讨会观点综述 [J], 海韵
4.关于医疗机构退换药品的若干思考 [J], 蒋沁榆
5.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若干思考 [J], 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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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药品安全形势严峻,导致各国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我国政府同样在努力探索有效的药品安全监管模式。
采取独立监管模式和社会性监管模式是近来各国改革的趋势,我国应当加以借鉴。
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机构职权设定、变更应当法治化,为此需要健全我国的行政组织法。
本文从我国药品监管现状入手,找到一些存在问题及其存在原因,结合宁阳县实际,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首先,完善制度;其次,提高自身能力;再次,强调与其他部门合作;最终提出制度改革。
【关键词】监督管理制度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与规模快速扩张,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伴随着不健全的市场体系而出现的混乱的市场秩序所导致的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止。
尤其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质量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国家形象、信誉的重大问题;成为能否增进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信任感,规范经济秩序,真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同时,也成为关系子孙后代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因此,研究和寻求保障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现状(一)我国药品监管基本情况我国药品监管体系,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构成的。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国务院组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
2003年又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原有的职能外,又增加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1]。
1998年3月,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决定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务院主管药品监督的行政执法机构,直属国务院。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实现了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统一监管,以及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的有机结合。
1998年8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办公。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及其治理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及其治理作者:罗成翼刘晏余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6年第03期摘要:药品价格改革一直是我国医改重要组成部分。
破除“以药养医”业已成为公立医院乃至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药价虚高是药价认识错误、生产成本虚高、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倒逼等导致的。
适度扩大政府对处方药品的定价范围、严格药品成本审核、实现“医药分家”以及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是理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药品价格成本虚高加成政策治理2009年新医改开启以来,新医改设计的政府投入目标超额完成了。
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6年来总共投入的经费达到了4万亿元,单单2014年政府投入超过1万亿元。
但是预期效果性指标并未达成,看病贵问题有增无减,人均住院费用和次均门诊费用不降反升。
《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14》显示,2013年,门诊人均医疗费用为186元,其中药费92.4元,住院人均医疗费为7027元,药费2939.7元。
药品费用是医疗价格大板块,药品价格改革一直是医改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但是,改革效果远不及预期。
2013年,门诊人次费用中,药品费用占比49.7%,人均住院费用占比41.8%。
医改之前的200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1.2万亿元,公立医院药品费用约2314亿元;药品制造业总资产约6000亿元;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约4700亿元。
医改之后的201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3.2万亿元,公立医院药品费用约5501亿元;医药制造业总资产约1.85万亿元;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1.3万亿元。
药品价格高,催生了药品产业的“繁荣”,也催高了医疗服务价格。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不顺,又是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诱因。
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5]904号)指出,“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创新药品研发与审评机制深度解读及优化
创新药品研发与审评机制深度解读及优化随着人们对疾病认识的深入和化学合成、分离纯化技术的不断提高,新型药物的研发与创新越来越成为医药产业的核心动力之一。
然而,新型药物的研发是一个长周期、高投入且高风险的过程,其研发及申报的成功率极低,因此创新药品研发与审评机制的改革与优化一直是科学家、卫生政策制定者和制药公司等关注的热点之一。
本文将对创新药品研发和审批机制进行深度解读,并就该机制的优化做一些探讨。
一、创新药品的定义与研发过程创新药品是指新化学实体、新调制形式或临床重要的新适应症药物,或者这些药物的生物技术产品。
创新药品的研发过程包括初步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药物注册和商业化生产等环节。
其中,临床前研究主要是针对新药物的毒理学和安全性评估,以及与原有药物的比较验证等工作。
临床研究则是在正式应用前对新药物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进行验证,以确定其是否能够上市销售。
二、创新药品审评机制的演进为了保证人们使用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会对药品进行审评、批准和监管。
创新药品的审评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药品注册、药品临床试验和药品监管。
在国际上,药品注册制度的变革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
在美国,FDA最早推出了快速审批制度,即加速技术批准(ATA)制度。
该制度是为加速艾滋病和癌症等严重疾病的新药物上市而设立的。
在欧洲,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在2005年推出了欧洲快速审批计划(EAP)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使重大疾病患者尽早获得最好的治疗。
在国内,创新药物审批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诞生,之后不断完善。
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推出了“吸纳先进技术、加速新药上市”政策,对重点新药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政策,包括快速审批和免费费用等激励政策。
其中,快速通道是指为重点新药设立的一种快速审批通道,包括重点专项、优先审评、快速通道和仿制药通道等4种,其中快速通道的特点是快速审批和重点支持。
此外,为鼓励国内创新和引进优质药物,国家还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免费费用、社会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课程思政背景下高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课程改革思考
课程思政背景下高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课程改革思考摘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这门课程以药品生产为基础,介绍监督和管理药品生产各环节的一系列规范,属于高职院校药学类专业必需的专业核心课程之一。
将思政教育融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课程教学,具有将学科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素养有机结合的重要意义。
本文从课程特点、引入思政教育必要性、课程思政元素梳理、实施课程思政路径等方面对课程改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课程思政;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高职教育2016年12月,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做出了重要讲话:“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随着近几年“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的课程模式改变,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全方位育人的课程模式越来越受到关注。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学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也是一门介绍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基本准则的学科。
深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课程中蕴藏的思政元素并融入教学,对实现立德树人,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1]。
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课程特点与引入思政教育必要性药学学科是一门与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紧密相扣的特殊学科。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系指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保证生产优质药品的一套规范化的管理方法,是药品生产和质量全面管理的通用准则,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均有明确的规定和严密的监控。
课程内容包括绪论、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产品发运与召回、自检、附则共十四章。
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药品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掌握药品生产各环节、人员素质要求及各岗位工作职责,旨在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精神,对帮助学生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精神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配置使用基本药品品种数不得低于35%,其 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百分比不得低于15%;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配置使用 基本药品品种数不得低于35%,其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百分比不得低于 15%;
偿提供。 ◆ 证实有效性和安全性,经过长久临床使用 ◆ 相对低廉价格,更加好地为贫困人群使用 ◆ 随时能够取得适当数量,生产工艺成熟。 ◆ 可承受性,医疗卫生体系能否承受无偿提供。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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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国家基本药品?
(四)各国基本药品目录
基本药品概念推行是灵活,它适合用于许多不一样形式,但基本药 品遴选依然是国家责任。当前,WHO193个组员国中,有160多个国家制 订国家基本药品目录。
人员聘用。在核定编制范围内,依据核准设岗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标准,在职正式人员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实施协议管理。充裕人员采取各种路径妥 善安置。
绩效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其正式聘用工作 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各地水平不一。本市鄂城区卫生院绩效工资年人均10647元,葛店 开发区核定人均年均绩效工资为10792元,其它地方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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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基本药品制度发展
(七)以来出台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6号)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函〔〕67号)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品零售指导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498号)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试点地域选购国家基本药品相关问题通知(鄂卫办发〔〕9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中标药品采购使用管理方法(试行)通知(鄂卫规〔〕2 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品网上采购及货款收付管理方法(试行) 通知(鄂卫规〔〕3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诚信积分考评管理方法(试行)通知 (鄂卫规〔〕11号)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基本药品货款结算紧急通知(鄂卫办通〔〕21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方法(试行)通 知(鄂政办发〔〕25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药品剂规格目录通知(鄂卫办发〔〕43号)
浅谈对新医改的看法和建议
浅谈对新医改的看法和建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着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此次医改立足于我国现实国情,确立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此次医疗体系改革的总体目标,并且确定了从2009年到2011年我国需要进行的五项重点改革。
它们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相比于其他四项,基本药物制度的完善和健全程度还远有差距。
一、我国现行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现状1、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还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实施保障我国在发布基本药物目录时就明确提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指导合理用药,指导药品生产经营,指导药品报销目录的制定。
所谓的“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基本药物目录”则是对所有上市的药品进行适当的遴选编制而成的。
从1982年1月18日卫生部、原国家医药管理局于以(82)卫药字第l号文件正式下发第一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化学药部分)》(其中只收载西药278个品种,而未收选中药)到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第六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现有品种307种,其中西药205种,中药102种),我国的基本药物目录才经历了不到30年的考验,才正一步步走向完善,所以它的指导性作用还是很有限的。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调查与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调查与思考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是天大的事,也是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部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现状与成效全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餐饮单位5790户,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60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243家,药械使用单位547家,化妆品经营单位583家。
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工作人员187名,其中检验技术人员38名。
(一)机构改革完成情况201X年,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启动后,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顺利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201X年8月22日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了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201X年9月底县区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在乡镇、街道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基本无盲区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201X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各部门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
全市上下坚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助推跨越发展的一项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坚持拓思路、搞创新、抓监管、谋发展,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大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市场安全监管,严密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零记录”,圆满完成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各项任务。
1.落实责任建设体系。
我市在原食品安全委员会和药械质量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新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调整了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永昌县还在乡镇一级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村还设立了协管员。
如何完善我国药品标准管理的思考
如何完善我国药品标准管理的思考摘要:随着我国医药行业快速发展,我国药品标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发展,但从对我国药品标准管理相关法律体制分析来看,仍存在一些不足。
如:认证制度不够健全。
本文通过对药品标准的基本情况的阐述,总结了管理不足,结合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药品标准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药品标准管理安全规制【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2-0277-02药品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药品在生产、使用检验等方面共同遵循的质量标准。
完善的药品管理标准关系着药品质量的安全,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安全。
全面了解药品标准管理中的问题,针对性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提高和完善国家药品标准水平,确保我国医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药品标准管理概述1.1药品标准管理原则。
1.1.1综合监控生产、销售及使用多个环节的安全质量,对不同药品要进行针对性的检验。
1.1.2药品检验既要立足实际情况,又要不断引进先进技术,严格按照快捷、有效、经济合理、易操作的原则进行。
1.1.3药品标准的制定要全面考虑对质量安全的影响因素,坚持质量第一。
1.2药品标准管理的意义。
1.2.1是规范药品生产企业,保障药品质量、消费者利益和人民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
1.2.2是我国政府有效的开展药品监督的重要依据,是我国政府对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实现加强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保证我国药品质量的科学管理方式。
2我国药品标准管理存在的问题2.1药品标准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药品标准管理法律体系还存在系列空白,部分条例出台后长时间没废止也没变更,实用性较低。
并且对于药品违规处罚规定不清晰,同种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和药品危害结果往往不成正比。
2.2药品标准监管中存在问题。
表1医药事件对比分析表医药事件1213状况1213成因1213问题亮菌甲素1213误用二甘醇致13人死亡1213程序松-素质低-降成本-失职1213辅料问题:管理、质量欣弗1213输液导致11人死亡1213擅改工艺:灭菌-降温度-缩时间-增容量,无菌热原不合格1213仿制与改剂型问题:剂型与工艺不理性、资料真实性甲氨蝶呤1213导致130人神经损伤1213降低成本共用生产线-清场不彻底1213gmp管理与执行问题刺五加注射12133例因循环衰竭死亡1213样品被雨浸泡受到细菌污染,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1213质量问题,管理不力糖脂宁胶囊12132名患者服后死亡1213假冒产品,中药中非法添加西药1213监管软肋,医药代表管理问题通过对近年来亮菌甲素、欣弗、甲氨蝶呤等的医药事件分析(上表1),暴露出我国管理、监管的不足。
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为 药价 低是 假 药 , 疗效 不好 。个别 患者 坚 持 要 求 用
目录外 药物 从而 责难 卫生 院 ; 二是 医务 人 员 向患 者
宣传使用基药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减少 , 超过 6 0岁 以 上 的村 医不 能 注册 , 且养 老 问题 无 法解 决 , 伤 了乡村 医生参与 医改 的积极 性 。 挫
惠 政策 。各 项 业 务 指 标 也 出 现 “ 降 一 升 ” 明 显 四 的
变化 , 即药 品销售 额 、 品零 售 价 格 、 药 门诊 人 均 次 费 用 、 均住 院费用 明显 下 降 , 人 门诊人 次 明显上 升 。基
本 药物 制度 的实施 取 得 了患 者 得 实 惠 、 府 得 民 心 政
2 建 议
( ) 一 要建 立完 善相 应 的补 偿 机 制 , 确保 基 层 医 疗 卫生 机构 正常运 转 。实行 基本 药物零 差率 销售 以
后, 基层 医疗 卫生 机构 收入相 应减 少 , 要 同步建 立 需 完善 相应 的补 偿机 制 , 是 基 层 医疗 卫 生 机 构 最关 这
企 业 亏本 。 比如说 , 购价 格 3 采 0元 的药 品 , 要 配 也 送 企业 配送 到位 , 使 部 分 配 送 企业 没有 按 时 问将 致 药 品配送 到位 , 还有 少数 配送 企业 拒绝 配送 , 致 医 导 疗 单位 缺 药现象 时 有发 生 。为满 足基本 药 物用 药需
( ) 品省级 统一 采 购 , 响 了 乡镇 卫 生 院 尤 三 药 影
其是 村卫 生 室 医疗 服 务业 务 的正常 开展 。 以湖北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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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和优化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的一点儿思考时值我委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精神之际,我们立足于本职工作,反思如何促进和完善标准工作,浅谈管锥之见,以图抛砖引玉之效。
国家药品标准是一个国家药品质量控制水平的体现,更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行使监督管理的重要法定依据。
国家药品标准从本质上来说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受特定时期医药领域的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高低的限制,制定的初衷也是国家为了使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所保障,从而维护公众的利益。
国家药品标准的形成机制决定着国家药品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并对其工作效率产生较大的影响,直接影响到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的绩效。
因此,随着药品监管工作实践及所处环境的发展变迁,尤其是近期国务院提出“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的要求,必须不断地改革和优化国家药品标准的形成机制,从制度方面来促进和保障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水平和质量科学全面抬升。
一、整体思考(一)改革和优化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的紧迫性1.医药领域科技水平发展飞速,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形成机制难以适应。
当今随着国家重大新药创制计划的实施、“大健康”产业概念的提出,在生物技术领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各种高新技术在医药产业的应用,既改变了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式,也使得药品生产技术日新月异,对国家药品标准的制修订周期和工作效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医药领域经济活动的市场化、国际化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原料药制造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原料药生产企业进入到国际医药经济贸易大循环中。
截至2010年,我国在国内上市的医药企业有185家,在海外上市的医药企业有59家。
医药领域经济全球化的活动趋势更加明显,市场开放性显著增强,我国的药品标准开始进入与国际药品标准体系的加速融入阶段。
由此带来了包括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在内的药品监管国际化新命题。
因此,应尽快建立与药品监管国际化相适应的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
3.我国药品监管的法制化、科学化,迫切要求改革和完善国家药品标准的形成机制。
在当前国家药品标准的形成过程中,仍然存在“闭门定标准”的现象,制定标准的过程缺乏监督,疏于对标准的技术审核、把关,甚至由于标准制定的随意和缺位导致药品生产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现象仍有存在。
随着我国药品监管的科学化、法制化程度日益提高,过去那种对于标准工作中缺乏监督和管理,随意制定和修订药品标准的现象应该严格杜绝。
二、总体思路当前应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立足于我国现实国情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水平,遵循法制化、科学化、公开性、协调性原则,加强系统考虑和顶层设计,编制国家药品标准的发展战略规划,完善标准法规体系,创新标准管理体制,健全标准体系,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国家药品标准化工作,夯实保障基础,促进国际合作,改革和优化服务于我国公共卫生和药品监管的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实现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国际相接轨的机制优化目标。
(一)原则基于对国家药品标准的理解和分析,对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的改革和优化,应遵循法制化、科学化、公开性、协调性原则。
1.应遵循法制化的原则。
法制化的本质在于体现多数人的意志,保障多数人的权益,强调法治的公益性和权威性。
在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的优化过程中,遵循法制化原则意味着要通过法律和规章制度来规定和约束国家标准形成的过程,并对参与国家药品标准形成过程中的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建立与国家药品标准形成过程相配套的各类法律和规章制度,实现有法可依。
一方面要通过具体的法规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将优化后的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过程固化下来,使国家药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各个环节都遵循法定程序,由传统的“拍脑袋”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将国家药品标准形成过程中的各种“潜规则”通过法制化的途径形成稳定、透明的“游戏规则”,增强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将国家药品标准形成过程中的各参与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予以明确,明确责任追究制,以保障责任能够在实践工作中得到具体实施和履行。
(2)要保障国家药品标准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能得到坚决执行,做到有法必依,实现依法制定和管理标准。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制定的所有国家药品标准都不能违背相关的法规;二是在制定国家药品标准过程中,不得根据个人或部门、委员、企业的利害关系而随意曲解变通相关法规,任意改变“游戏规则”。
(3)要对国家药品标准形成过程中所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问责,以做到违法必究,有责必问。
2.应遵循科学化原则。
在国家药品标准形成过程中,国家药品标准的科学性是其重要的属性之一。
国家药品标准在形成过程中,应该对标准的科学性进行研究。
科学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保制定标准所基于的实验和数据真实可靠。
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需要大量的科学知识,涵盖药品研究的各个学科和领域,既包括药品的物理化学特征,又包括药品生产的过程和工艺,也包括药品的安全性以及检测方法的相关知识。
(2)强调制定标准过程的系统思考。
国家药品标准的各种影响因素和各个工作环节,构成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有机系统。
在制定过程中要强调标准的整体性、动态性、结构性和协调性,注意掌握药品质量和标准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对应规律,把药品的整体与局部、内部客观条件与外部表现特点、主要目标与次要目标进行系统思考、综合分析。
(3)重视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
为了保障国家药品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科学性,应借用“外脑”(药典委员、专家学者),充分考虑专家学者在技术审核过程中的建议和意见。
要充分发挥并且合理整合现有的药典委员会、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专业咨询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和壮大专家咨询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专家学者在国家药品标准领域进行经常性、前瞻性的专项调查研究和战略性思考,逐步建设形成一支业务精、水平高的委员、专家队伍,为国家药品标准的制修订提供科学的技术审核意见。
3.应遵循公开性原则。
药品的信息不对称特点,使得在国家药品标准形成过程中所产生和制造的相关资料信息难以及时被公众掌握和理解。
在对标准的形成机制进行优化时,应体现出国家药品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过程透明。
其公开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应建立国家药品标准工作信息公开机制,将国家药品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在不违背国家保密法规定的前提下)予以透明化,使得社会各界不但能了解到国家药品标准是如何形成的,而且还可以通过有效合理的路径来参与到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另一方面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来推动国家药品标准形成过程中的公开和透明,在网站设置信息公开的专栏,通过网站论坛、反馈意见邮箱等方式,为公众及时参与国家药品标准制定提供便捷的渠道和技术手段。
遵循公开性的原则,不仅仅是为了宣传国家标准,促使标准能够得以顺利实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公开,标准可以有机会经受更广泛的“同行”评议,从而降低标准存在的差错。
4.遵循协调性原则。
国家药品标准是协调的产物,每一个标准的形成都是药品监管部门、生产企业、标准管理部门、公众等方面意见不断协调、统一的最终结果。
协调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通过制定过程中的协调,最大程度减少所制定标准在颁布实施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大程度地保证标准的可适用性,并且满足现有的药品监管要求;另一方面,在优化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过程中应注重对各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和诉求进行协调统一。
在协调工作中,一要坚持国家和公众利益第一,兼顾相关方利益,维护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协调沟通方式。
二要建立健全由各部门、专家委员会、生产企业等各方人员和代表参加的协调制度。
加强标准管理部门与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协调,解决重要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三是健全协调决策制度,提高决策效率。
完善委员票决制,并明确协商时限,避免久拖不决、延误时机的现象。
上述四项原则,彼此相辅相成,互为目标。
可以说,法制、公开是保障科学、协调的手段,科学、协调是法制、公开的实现目标;做到以法制来促进公开,凭科学来保障协调。
三、有关策略和建议针对国家药品标准形成过程的特点,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的合理结构,遵循法制化、科学化、公开性、协调性的原则,改革和优化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逐步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国际相接轨”的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得以有效实施。
(一)科学优化管理体制一个国家所选择采取的标准管理体制,主要体现的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在药品标准工作中的应发挥的作用和参与方式。
由于各国采取的标准管理体制都是基于本国国情发展形成的,各国的国情及医药产业发展的基础不同,其管理体制必将存在差异。
我国近年来组织开展了不少国际间的药典标准工作论坛,在开展以药典标准为主题的国际交流中也很难判断出那哪个国家、哪一种标准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关键在于标准管理体制的模式是否符合国情、药情,是否能对于保障用药安全、促进产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当前,国家药典委员会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的组织制定者,不仅仅充当审核、制定国家标准的角色,还应是一个国家标准的服务提供者。
一方面尽可能地使标准的制定具备时效性、相关性;另一方面应积极为国内开发提供出更多、更好的标准信息数据、档案等服务产品。
(二)准确界定制定对象随着我国药品监管理念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人们逐渐对药品标准的定位和作用有了科学的认识。
普遍认为,在实践中应对国家药品标准制定的对象进行清晰界定。
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并不是所有的药品以及药品的所有技术要求都需要制定出国家标准。
同时,从近年来陆续发生的“齐二药”、“欣弗”、“佰易”、“甲氨蝶呤注射剂”、“刺五加注射剂”等一系列药害事件中也清楚地认识到,国家药品标准在监管工作中所承载的责任是有限的,应界定清楚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对象。
具体来说,国家标准制定的对象应是具有多个注册标准的同一药品或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进行规定的药品的一些通用技术要求。
主要包括:(1)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质量要求和生产规范的药品,主要是指临床常用(必需)、疗效确切、工艺成熟、质量可控且已在我国生产的药品。
对于部分仍在专利期的独家产品,考虑到国家标准的公开属性,一般不建议制定国家标准;(2)通用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药品标准中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格式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药品的通用名称、理化性质、检验方法、质量指标、规格等技术规定;对药品质量进行检验、检定的通用技术要求;对药品安全性控制方面的技术要求和限度;对药品质量进行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价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