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县和省管县
我国市管县体制的弊端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市管县体制的弊端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作者:张海星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7年第06期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现行“市管县”制度弊端日渐突出,对于“市管县”制度,质疑日渐声高。
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一些省份首先开展财政省的直管及“强县扩权”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对我国政治、经济及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意义。
本文依据专业理论,从行政管理学科的角度出发,总结“市管县”制度的弊端,阐述推行省直管县的必要性。
关键词:省直管县市管县行政体制权责一致一、我国市管县和省直管县相关概念界定1.市管县体制。
市管县体制就是“市直接领导管理县的行政管理制度”。
1959年12月,二届人大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直辖市、较大的市能够领导县的决议》,此决议首次对“市管县”制度进行了法律上的规定。
1999年1月,《国务院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议》提出进一步实施地市合并;撤地区转而设市,运行市管县体制。
“随着该决议的贯彻落实,市管县制度基本确立。
”2.省直管县体制。
省直管县体制,就是省、市及县的行政管理关系由“省——市——县——乡(镇)”的四级管理体制变为“省——县——乡(镇)”三级,从原来的省管市、然后市再管县改为省直接管理县。
“主要包含省对县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两方面的直接管理。
该体制涉及人事、财政、文化、社会事务等多项权力的下放。
”二、我国市管县体制的弊端1.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增加。
行政成本与效率二者关系可以用图一表示。
从M至E,行政效率依行政成本的增多而提升;当到达点E时,边际效益和边际成本对等,行政上的效率达到最高,资源配置最优;点E至点N时,行政效率随着行政成本的增多反而降低。
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层级是省——县——乡三级”,市管县体制运行后,,我国政府层级由3级变成省——市——县——乡4级。
市一级政府运行,要有与省、县相对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排,要增加相应的权力组织,扩充相应部门与之相配套,这无疑大大提高了行政成本。
河南省“省管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河南省“省管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现行“市管县”体制存在诸多弊端,由“市管县”改革为“省管县”是大势所趋。
改革后的市级政府如何自我发展值得关注,一是积极寻求自我发展的举措,二是国家、省级政府要给予市级政府必要的扶持,三是改革后的地级市政府的职能要作相应的调整。
关键词:省管县;行政层级;发展探索一、现行“市管县”体制存在的弊端所谓“省管县”改革,就是将现存秩序下的“县由市管”模式改为“县由省管”模式。
何以要进行“省管县”改革?这须从“市管县”体制的弊端中寻找答案。
1、“市管县”法理上缺乏依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的制度设计和施政方略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建立在宪法的条文解释上,这也是依法治国原则的基本要求。
然而,现行宪法中却没有“市管县”的定位。
我国现行宪法第30条规定: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县、自治县、市。
就此而言,我国可以辖县的行政单位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和自治州五类单位,其中没有市(地级市)。
所以,改“市管”为“省管”符合宪法精神。
2、“市管县”体制阻碍县域经济发展。
县由市管,一方面县级财政税收要受制于市,被市提留一部分;另一方面,中央或省的财政转移支付也会经常性的出现被市级政府截留的现象,由此造成县级政府财政空虚,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而且,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重大的经济发展项目难以进入县,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
3、“市管县”体制不便于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直接沟通。
过去信息技术不发达,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空间距离远,市管县是建立在这种省县跨度过大,省县难以融通的基础之上的;而今信息技术已高度发达,交通也日益便利,省与县之间的空间距离已经大大缩短,他们能够进行直接的交流与沟通,省政府的政策能够迅速传达到县,县政府的具体情况也能很快到达省。
实施“省管县”,一方面有利于减少政府层级、降低行政沟通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也会增强县级政府对上级决策的执行能力。
省管县
所谓“省管县”体制是指: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俗称“省管县”),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目前的“省—市—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市、县”二级体制,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管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省管县”模式,其内容包括人事、财政、计划、项目审批等原由市管理的所有方面。
随着改革的深入,也许有一天省管县模式会改变中国的区域政治格局。
即地方三级政府(省、市、县)转变为两级政府(省、县,撤消地级市)。
在进行了一系列调研试点之后,财政部于7月9日表示,近期部分农业大县将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到2012年底前,力争在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推行财政“省管县”改革。
从1982年算起,“市管县”体制已经实际运行27年,基本上与改革开放30年同步,形成了完整配套的法律和制度框架。
但是政府一直在考虑进行改革,从1992年起,全国13个省市已陆续实行“省管县”试点。
财政部表示,实行财政“省管县”就是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
这项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近期则先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此外,财政部明确了此项改革的具体内容。
在收支划分方面,将合理确定划分市、县财政各自的支出和收入范围。
在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所得税返还等方面,将由省直接核定并补助到市、县。
试点多年的“省管县”财政改革开始提速。
财政部近日要求,近期部分农业大县将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到2012年底前,力争在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推行这一改革。
目前的“省管县”改革主要是在财政方面,即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
这意味着,县财政受地级市牵制的现状将成为历史,县将和市一级获得更多的“平等”。
“省管县”体制改革:市县分离还是混合模式
《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 0 1 4 年第 1 期
●地方政府与治理
中图分类号: D 6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o 0 8 — 7 6 2 1 ( 2 0 1 4 ) 0 卜o 0 1 O 一 0 5
“ 省管县 ’ ’ 体 制改革 : 市县分离还是 混合模式
口杨宏 山
( 中国人 民大 学 公 共 管理 学院 , 北京 1 0 0 8 7 2 )
摘 要: 推 进“ 省 管县 ” 体 制改 革需要 在 理论上 厘 清 市与县 的关 系。 流行 的“ 市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竞争论 ” 与“ 市县 一体论 ” 都有
其片 面性 , 可 采 取 一 种 混 合 型 的 市 县 关 系模 型 , 即区分 周边 县和 外 围县 , 周边县 与城 市 实行 一体化 治理 模 式 ,
基金 项 目: 国家“ 9 8 5- * - - #  ̄ 4 g势 学科创 新 平 台” 专项 经 费资助项 目 作 者 简介 : 杨 宏 山( 1 9 7 1 一) , 男, 中 国人 民 大学公 共 管理学 院副教 授 。
一
1 0 —
《 北京行政学院学 ̄) ) 2 0 1 4 年第 1 期
市 、县 之 间 到底 是 竞 争 关 系 还 是 一 体 化 关 系, 一 直 是 学 界 争 论 的热 点议 题 。根 据 对 公 正 与
市管县与省管县体制比较分析
市管县与省管县体制比较分析作者:胡艾迪来源:《卷宗》2013年第04期摘要:行政生态学是一门以生态学的方法研究行政现象、行政行为与行政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行政学分支学科,它运用生态学的视角研究公共行政。
本从行政生态学视角下分析市管县体制的不足,进一步从经济要素、沟通网络要素、政治构架三个主要行政生态要素分析其对省管县体制形成的影响,对比分析两种体制,提出相关的思考。
关键词:市管县;省管县;行政生态学一、关于行政生态学的概念行政生态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西方行政学界兴起的一门以生态学的方法研究行政现象、行政行为与行政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行政学分支学科。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高斯把生态学观点引入行政学领域之后,里格斯用生态学的方法研究行政现象,即从公共行政的社会环境、文化背景、意识形态等外部关系上着手,去了解一个社会的行政制度和行政行为。
里格斯对五种主要的行政要素进行了分析,即经济要素、社会要素、沟通网络、符号系统以及政治构架,同时他还进一步分析了过度社会公共行政的特点。
里格斯提出的行政生态学研究,为新型公共行政学在研究上提供了全新的研究方法。
二、行政生态学视角下市管县体制的不足分析(一)市管县体制下的异质性里格斯认为异质性是指一个社会在同一时间里,同时呈现了不同的制度、不同的行为观点。
这种异质性主要体现在表现出强烈的反差。
反思市管县体制下,不可否认中心经济发达的城市对周边经济发展薄弱的区域有强大的辐射作用,带动该区域的经济的发展,这是我国最初提出市管县体制的主要初衷。
然而由于市级区域有其绝对的“精英”优势,当市级政府对县级区域的资源进行掠夺时,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县域经济发展受阻。
(二)市管县体制下的重叠性里格斯提出的重叠性是指行政机构并不一定具有其应当的功能,行政行为往往受到非行政标准所主宰,而不受行政标准所决定。
市管县体制下,地级市成为了一级的行政管理层,机构就有重叠性,同时增加的行政机构和行政编制,使得上下级政府信息反馈更加增加了层级。
河北省各市及隶属县
石家庄市:赵县、栾城、元氏、高邑、鹿泉、赞皇、平山、灵寿、井陉、正定、藁城、晋州、辛集、深泽、无极。
保定市管辖四市:定州市、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18县:易县、徐水县、涞源县、定兴县、顺平县、唐县、望都县、涞水县、清苑县、满城县、高阳县、安新县、雄县、容城县、曲阳县、阜平县、博野县、蠡县。
衡水市:桃城区、冀州市、深州市、枣强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
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邯郸经济开发区、武安市,邯郸县、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县、磁县、肥乡、县永年、县邱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魏县、曲周县。
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高新区塞北区察北区,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张北县、崇礼县、赤城县、怀安县、万全县、宣化县、阳原县、蔚县、涿鹿县、怀来县。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滦平县、平泉县、承德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
邢台市:辖三市(沙河市、南宫市、清河市)14县(宁晋县、内丘县、广宗县、邢台县、任县、临西县、新河县、隆尧县、柏乡县、威县、临城县、平乡县、南和县、巨鹿县)和两个区(桥东区、桥西区)。
另外还设有邢台经济开发区和大曹庄管理区。
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古冶区、开平区、丰润区、丰南区、唐海县、滦县、滦南县玉田县、乐亭县、迁西县、遵化市、迁安市、汉沽管理区、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沧州市:设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3个区,辖泊头市、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4个市,沧县、青县、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肃宁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和孟村回族自治县10个县。
廊坊市:廊坊市辖2个市辖区、5个县、1个自治县、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2个县级市。
即安次区、广阳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河市、霸州市;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大厂回族自治县。
中国省(自治区)直管县(市、区)名单
中国省(⾃治区)直管县(市、区)名单省(⾃治区)直管县市区分为“强县(市、区)扩权”改⾰和实⾏省(⾃治区)直管县(市、区)的财政体制两种,以下为⽬前全国各省(⾃治区)已确定的“强县(市、区)扩权”真正意义上的省(⾃治区)直管县(市、区)名单,将试点探索建⽴事权、财权、⾏政权三统⼀的省(⾃治区)直管县管理体制。
⿊龙江省(2个)绥芬河市、抚远县吉林省(2个)公主岭市、梅河⼝市辽宁省(2个)绥中县、昌图县河北省(共10个)定州市、⾟集市、迁安市宁晋县、涿州市、怀来县、平泉县、任丘市、景县、魏县河南省(11个)济源市(副地级市)、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固始县、⿅⾢县、新蔡县⽢肃省(2个)敦煌市、⽟门市新疆维吾尔⾃治区(新疆⽣产建设兵团管理师市合⼀县级市, 8个)阿拉尔市(第⼀师)铁门关市(第⼆师)图⽊舒克市(第三师)可克达拉市(第四师)双河市(第五师)五家渠市(第六师)⽯河⼦市(第⼋师)北屯市(第⼗师)贵州省(2个)仁怀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治县湖北省(4个)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龙架林区(全国唯⼀以林区命名的正式县级⾏政区划单位)湖南省(共13个)浏阳市、湘乡市、⽾阳市、武冈市茶陵县、平江县、⽯门县、慈利县、安化县、宜章县、蓝⼭县、溆浦县、新化县安徽省(2个)⼴德县、宿松县江西省(6个)共青城市、瑞⾦市、丰城市、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江苏省(3个)昆⼭市、泰兴市、沭阳县⼴西壮族⾃治区(3个)宜州市、合⼭市、凭祥市⼴东省(1个)佛⼭市顺德区海南省(15个)五指⼭市、⽂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县、琼中县、保亭县、⽩沙县、昌江县、乐东县、陵⽔县。
浅析我国“省管县”体制改革
随 着我 国经济体 系的不断成 熟和政 府职 能的转 变 , 市管 “ 县” 体制的弊 端逐渐 凸显 , 推行符合 宪法 的“ 管县 ” 制则是 省 体 我 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 的必经之路 。 首先 ,省管县 ” 制有利于 降低行政 成本 , “ 体 实现政府 组织 结构 的扁平 化 , 少了 行政 审批 、 核 的环节 , 减 审 提高 了行 政效 率。在组织的整体结构中 , 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呈反比例关系 。 现代社 会组织管理的主要模式就 是政 府纵 向层次少 、 管理幅度 大 的组织模 式 , 并以此达 到优化 管理的 目标 , 实现 管理幅 度与
4 明确 权 限加 强 权 力 监 督 和 制 约 、
过程中县级政府 的事权和 财权的不对称 。就 当前情况而言 , 我 国大多数地方的强县扩权 只体 现在财权上 , 并且仅仅 是将一部 分而不 是全部原 属地级市 的经济管理 权和 财政权 由省直 接赋
予经济强县 , 却不涉及到其他事权, 如行政权 、 司法权和人事权
.
等。此时 , 市级政府依然能够统领县级的其他事权 , 进而影响到 人、 、 财 物等方面 的管理权 限 , 无法做 到相互匹配 和衔接 , 造 且
省级政 府要采 府 顾此失彼的局面 , 直接威胁到改革 的进 程 。再加 上县级缺乏 效的办 法就 是适 当维护好 地级市的利益 。因此 , 省级对其的监督管理机制 , 这不但会造成县级权力膨胀 进而 取一定措施来保护地 级市 的利益 , 样就能使市县关 系处于相 这
对于发展势头较好 、 发展空 间受到限制的 导致权力滥用, 而且会削弱省级对县的经济与社会管理 使县 对融洽的状态。首先 , 地市 可通过市辖区的调整来拓展其发展空间并且扩大其利益 的发展偏离 方向 。 . 一
市管县和省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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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县”体制之弊
“市管县”体制导致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降低。 “市管县”体制致使市县利益矛盾突出,城乡 发展不协调 “市管县”体制造成了虚假城市化现象。 不符合城乡分治的惯例。
“省管县”体制之利
省管县”能够提高行政效率,减少 行政成本,减少政策执行的“漏斗 效应” “省管县”能够更好地消除“权力截 留”的情况 “省管县”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 发展 “省管县”有助于县政府专心于县 域经济的发展。
“市管县”体制之利
政治方面:它将省县之间一级政权由虚 置变为实权,从而加强了对县域的行政 管理,适应了改革初期相对落后的时代 条件,避免了由省直管县的幅度过大、 负担过重而导致的管理低效问题。 经济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城乡 分割的局面。促进了区域统一市场的形 成,使城乡经济日益融合为相互依托的 区域性经济,实现了城乡生产要素的合 理配置。 社会及文化方面:它加快了工业化进程 和城市化的发展,加速了工业与城市文 明向农业与乡村文明的辐射和渗透,有 利于劳动生产率与人的素质的提高。
“省管县”体制之弊
管理幅度过大会降低行政效率 县域经济未必能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省管县”会带来公共产品配置效率的损失
总结
从以上比较中,我们可看出“市管县”体制 的弊端已越来越突出,严重阻碍了县域 经济的发展,加剧了城乡差距,另一方 面。“省管县”的利弊仍在探讨阶段,利与 弊到底孰大孰小仍无定论,因此,在实 践探索中我们仍应耐心试点,尤其是要 分别选取东、中、西部有代表性的地区 进行试点,只有试点成功后方可在全国 推行,而现阶段不同地区在推动行政和 财政体制改革上,应该按照经济社会发 展的特征适用不同的基层行政和财政体 制模式。
“市管县”暴露的问题和“省管县”体制的优势
1.标题:“市管县”暴露的问题和“省管县”体制的优势作者:null auth时间:2011-2-15 0:00:00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正文:上世纪80年代初期,市管县体制之所以得到普遍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城乡发展的特殊要求和体制转轨初期的特点。
一方面,农村经济改革使原本隐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显性化,需要转移出来,乡镇企业的发展也需要来自城市的技术、人才、设备和资本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城市产业的发展由于受行政区域的限制,缺乏相应的原材料、资源和更广泛的商品消费市场。
因而,在体制转轨的初期,只能依靠行政体制改革来满足城乡互补、共同发展的要求。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特别是县域经济的异军突起,“市管县”体制逐步失去了当初的功效,反而成为束缚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因素。
(一)市管县体制束缚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在中国是农村经济的组织者、管理者和调节者,也是国家政治行为和经济发展的聚结点。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首先强县,因为县域经济是中国社会经济的基层单元。
当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的体制障碍是行政管理体制僵化,这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层级过多,“市管县”体制效率较低,上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职权干涉太多,没有真正发挥县级政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在市管县体制下,城乡的资源不是依据市场的原则来配置,而是以人为的行政力量来分配,自然会进一步侵害县及农村地区的利益,从而形成所谓“市压县”“市卡县”“市挤县”的局面。
由于“市管县”体制有着明显的倾向性,它主要是为市里服务的,因而它阻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地级城市无法带动所辖县市的经济发展市管县的主要目的是以中心城市的优势地位拉动所辖县乡的经济发展,但是,许多城市由于综合经济实力不强,集聚和辐射能力较弱,根本发挥不出这一作用,形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除省会城市和一些中等发达城市带动力量较强外,一些工业基础薄弱和由县级升为地级规格的城市就很难有力量来带动县乡的发展,更无法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对“市管县”和“省管县”体制的若干思考
对“市管县”和“省管县”体制的若干思考罗湘衡内容提要: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能否顺利完成,决定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最终成败。
当前我国正在酝酿对省级行政区划进行新一轮调整,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将原有的“市管县”及时变更为“省管县”,实行了20 多年的“市管县”体制因何而得以建立起来,它究竟存在怎样的弊端,新的“省管县”体制到底应该如何建构,解决好这些问题是进行行政体制改革中必须面对的挑战。
关键词:政府管理体制市管县省管县比较分析体制改革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能否顺利完成,决定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最终成败。
作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结合部的行政体制改革,继推行公务员制度和机构改革之后,近年来呈现出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即启动以省级建制调整为核心的行政区划改革,从行政架构上寻找改革的突破口。
近年来,学术界围绕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方向和实现路径进行了诸多探讨,学术成果斐然,其中最具有现实意义和实际导向功能的莫过于“省管县”体制改革。
“省管县”体制改革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省级以下行政区划的权力结构模式和行政、财政基础,并将深刻影响我国政府间纵向关系模式,可以被视为自20 世纪80 年代“市管县”体制实施以来又一次对政府间关系所做出的根本性调整。
2005 年6 月,温家宝总理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试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尽管目前对“省管县”改革的尝试大多集中在对财政关系和财政体制的变革上,但是通过自2002 年以来浙江、湖北、河南、山东、福建等省份先后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将一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并在财政体制上实行“县财省管”的试验性探索,可以发现其效果是十分明显的,县域经济得到了持续、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
省直管县改革
• “省直管县”改革要注意哪些问题
• 1.警惕地级市“跑马圈县”现象
•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说,当前要警惕“跑马圈县”
现象,现在地方上已有一些苗头,一些地级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随意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一些地级市想方设法将所辖的经济强县变 成一个区,可以说,控权不放成为某些地级市应对“省管县”的办法。
政体制实现了省直接对市、县市的管理,增 强了省级财政的直接调控能力,有利于有效 分配和利用各种公共资源,如有利于加强 省对享有转移支付县的技术、人才培训 。 • 四是省管县体制下的财政体制,有利于一个 省各地区间均衡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 。 与省直管县相比市管县的弊端
• “市管县”体制的局限性
• · 第一,管县的地级市大多不是符合宪法规定的“直辖市 • • •
• 3. “省管县改革”不搞一种模式
•
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 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 围。
• 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
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强调: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性比较大,各地情况也千差万别,不可 能搞一种模式,而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稳步实施。” 4.“省直管县”阻力在哪里 • 要有力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至少要破除三大阻力,对此,各级 地方政府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审慎的处置,坚定的推进。 • 首先,干部阻力。 • 其次,思想阻力。 • 最后,利益阻力。
• “省直管县”改革要注意哪些问题
• 1.警惕地级市“跑马圈县”现象
•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说,当前要警惕“跑马圈县”
城市建制相关知识梳理
城市建制相关知识梳理中国城市建制研究相关知识梳理⽬前关于中国城市建制研究⽐较多的集中在两点:⼀是城市化进程中,“市辖区”与城市的发展的冲突频发。
因此,“市辖区”制度改⾰研究较多。
⼆是中国的⾏政区划调整,这⼀点更多的体现了“市管县”与“省管县”体制的研究。
⼀、相关概念梳理(⼀)中国建制市⾏政级别1根据宪法、法律和相关规定,中国建制市的⾏政级别具有四个层次:⼀是直辖市。
直辖市是直接⾪属于中央政府的地⽅⾏政建制。
理论上讲,直辖市在⾏政级别上和省、⾃治区平平级。
我国共有四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直辖市的⾏政区划体系,在市区实⾏市-区-街道,“两实⼀虚”制,在郊区实⾏市-区-乡(镇)三级制,在郊县为市-县-乡(镇)三级制。
直辖市下辖的区、县的⾏政级别与地级市政府级别相同。
⼆是副省级市。
⽬前全国拥有15个副省级市,其中的5个副省级市(⼤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为“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市在⾪属关系上仍属于省政府领导。
市辖区及其⼯作部门的级别⽐照市直机关相应的级别确定。
三是地级市。
地级市是指⾏政级别介于省与县之间,⾏政地位与地区⾏署相当的地⽅⾏政建制。
地级市在法律上属于省辖市的范畴。
四是县级市。
基础城市,它在⾏政级别上相当于县,不在下设区,下设有若⼲乡镇。
县级市是由“撤县改市”“撤县设市”⽽形成。
注:⽬前对中国⾏政建制市级别研究相关的主要领域为⾏政区划调整。
后⽂详述(⼆)市辖区与地区1.市辖区市辖区,就是⾪属于市并由市直接领导的⼀级⾏政区域单位,其所辖⾏政区域系由所在的上级⾏政区域单位市的划分⽽形成。
2现⾏《宪法》第⼀章第三⼗条第(三)款亦规定:直辖市和较⼤的市分为区县这是宪法关于市辖区设置的规定,明确了市辖区作为县⼀级的⾏政区域单位的法律地位。
近年来,⼀些城市为了满⾜规模扩张的现实需求,已经将市辖区建制的范围扩及到中⼼城区外的其他市辖区域,出现了⼤量的“县改区”个案。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中国市辖区主要有四种类型:⼀是设置在主城区的市辖区,即“市区”,⼤多数市辖区都属于这种类型;⼆是设置在城市临近农村地区的市辖区,即“郊区”;三是设置在城市管辖范围内的其他城区,与主体城区之间被农村地区隔开的市辖区,如⼤连的旅顺⼝区;四是设置在城市管辖范围之外的市辖区,即“飞地区”。
对“市管县”和“省管县”体制的若干思考
关 制度发展 的历史脉 络 , “ 将 市管县” 体制与“ 省管
县 ”体 制 放在 一 条 延续 的时 间链 条 上综 合 考 虑 , 并
明确其历史 背景 、 优势和缺陷 , 才能完整地评价“ 省
管县 ” 改革 在 中 国的适应 性 问题 。
一
20 年 6 , 05 月 温家宝总理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会议上指出 :具备条件 的地方 , 以推进 ‘ “ 可 省直管 县’ 试点 ”我 国《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 年规划纲要 》 中也明确提 出要“ 理顺 省级以下财政
管理 体 制 , 条件 的地 方 可 实行 省 级 直接 对 县 的 管 有
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长达十余年的撤县置市 、 市地 合并浪潮 。截止 到 19 98年底 , 国共有 29个市 领 全 1
导 12 2 8个 县 ( 括 县 级市 、 包 自治 县 、 等 )平 均 每 旗 ,
个 市领 导 5 . 县 ,市管 县”成 为我 国地方 行政 体 6个 “ 制 中的普遍 现象 。 到 2 0 0 5年底 , 国共有 地级 行 全
革 中必 须 面对的挑 战 。
关键 词 : 政府 管理 体制 市管县 中图分类号 :824 F 1. 5
省 管县
比较 分析 文章编 号 :6 2 94 (09 0 —0 30 17— 54 20 )4 04 — 6 理体制” 。尽 管 目前对 “ 管 县 ” 革 的 尝试 大 多 集 省 改 中在 对 财政 关 系 和财 政 体制 的变革 上 , 是 通 过 自 但 20 0 2年 以来 浙 江 、 北 、 南 、 湖 河 山东 、 建 等 省 份 先 福 后 根 据 本 省 的具 体 情 况 将 一 部 分 归 属 于地 级 市 的 经 济 管理 权 和社 会 管 理权 直 接 赋予 经 济 强 县 , 并在 财 政 体 制上 实行 “ 财省 管 ” 县 的试 验性 探 索 , 以发 可
省管县、市管县所引发的矛盾
省管县、市管县所引发的矛盾浅析当前的省管县体制是指在财政体制或者行政体制上,地级市与原辖县实行分治,由省直接管理县。
其目的在于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行政成本,增强基层活力,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正因如此,省管县体制并不是对市管县体制的根本否定,“省管县”与“市管县”并非一对矛盾的两面。
矛盾1:省政府管理半径和能力遭遇挑战如果市县平级后,“省管县”遇到的最大障碍是省政府的管理半径和能力问题。
我国不少省级区划里县级单位有八九十个甚至一百多个,“省管县”的数量超过一定规模,管理的难度肯定增加;省级直管县有效管理大体应在40—50个左右,太多了根本管不过来,把100多个县的问题都集中到省里,从管理的效率来说,不一定最有效。
以“市管县”体制的推行为例。
实践证明,“市管县”体制的效果往往与市的经济实力及其所领导的县的数量密切相关。
市或者说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在一定时期总是有限度的,市领导的县的数量如果超出这一限度,不仅会产生“带不动”的问题,而且容易引发市县之间的矛盾。
在推行“市管县”体制的过程中,不可能根据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来确定市与其领导的县的匹配关系,一般都是以地改市的方式,将地区所在的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甚至将地区所在的县分步升格为地级市,同时将整个地区的其它县(市)纳入新成立的地级市的管辖范围。
而在现实生活中,经济发达地区一般中心城市相对密集,被设置为地级市的数目也相对较多,其周边受其辐射的县却相对较少。
相反,中西部的欠发达地区,中心城市数量少,在推行“市管县”过程中设立的地级市,基本上都是通过行政手段升格而来的,其经济实力通常较弱,辐射能力也差,周边被纳入其管辖范围的落后县却很多。
这样,“市管县”体制的推行,就出现了实力较强的市领导的县很少,而实力很弱的市领导的县却很多;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无县可“领”,中西部许多经济落后的地级市却根本带不动周边众多经济更为落后的县的局面。
即通常所说“大马拉小车”与“小马拉大车”并存的问题。
省直管县的利弊
“省直管县”的弊端
• 一是由于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不一致,导致地方 政府工作不协调。由于地市与县区间财政上是平 行关系,行政上又是隶属关系,地市事权和财权 分离,造成政令不统一。 • 二是地市发展县域经济的一些想法难于实现。 • 三是管理半径延长,出现了“鞭长莫及”的问题。 • 四是地市人力资源、行政资源浪费。 • 五是限制中等城市的发展速度。
• “省直管县”改革要注意哪些问题 省直管县” 省直管县
• 1.警惕地级市“跑马圈县”现象 警惕地级市“跑马圈县” 警惕地级市
•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说,当前要警惕“跑马圈县” 现象,现在地方上已有一些苗头,一些地级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随意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一些地级市想方设法将所辖的经济强县变 成一个区,可以说,控权不放成为某些地级市应对“省管县”的办法。
1.目标责任制考核,省直管县后,由于县级的考核目标确定、预算安排、 支出方向等都由县级完成并对省负责,与地市没有关系,所以如果是 县级原因导致地市完不成任务,责任也不能由地市承担,省对地市党 政领导考核只能考核市本级部分。另外,地市权力下放不一致,也容 易造成管理混乱。如有的部分权力下放,有的下放了权力但没下放职 能,有的按项目下放权力等。 3. 黑龙江面积45.4万公里,辖13个地市,68个县(市)。实行“省直管 县”后,由于省管理范围扩大,管理半径延长,产生管理不到位的问 题,将给省级财政增加一定的压力和难度。而且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 各县情况迥异,也将给省级和县级在协调工作方面带来一定的困难 4地市各部门机构编制的确立、人员标准的选定,均由过去行署改制设立, 并按照“市管县”的管理体制需求设置。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后,管理职能削弱,管理范围缩小,出现了人力资源闲置、国有资产 闲置、资源浪费的现象。 5.从发达国家城市发展规划以及我国城市发展远景计划来看,中等城市 的发展对区域的发展至关重要。实行“省直管县”,地市对辖区各县 (市)失去经济发展规划的统一管理,减弱了宏观调控能力,对地市 的发展会造成不利影响。
比较分析市管县和省管县体制
比较分析市管县和省管县体制省直管县还是市管县,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过程中,都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省直管县还是市管县,实质上市县发展的优先地位问题。
优先发展城市还是优先发展县域,实质上又是区域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城市是社会发展效率的载体,坚持效率导向,就要优先发展城市。
县域发展是社会公平的保障,我国县政府管辖下的人口占据总人口的70%左右,中西部省份县域人口比例更高,没有县域的发展,就不能保障我国多数群众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下,优先推进了城市的发展,县域发展相对滞后。
但是,在当前我国“三农”问题比较突出、城乡差距比较显著的背景下,加强县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迫切性。
省直管县体制的探索与实践表明这种体制有利于县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必须处理好与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我国区域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另外,从世界发展的趋势来看,全世界人口的30%以上集中在离海岸线100公里的城市里,60%以上的人口集中在离海岸400公里的城市里,发展城市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有效利用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从中国目前的国情来看,优先发展城市仍然是一条正确的战略选择。
因此,不能只考虑眼前的需要,要从国家发展的长远战略和顺应世界发展潮流这个高度,来认真思考和研究这个问题。
我们的结论是,在选择省直管县还是市管县体制时,关键是看是否有利于区域内城市总量的发展。
一、市管县体制的诞生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政府层级主要以四级制为主,只是在较大的市和自治州才实行五级制。
中共中央1982年第51号文做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决定,首先在江苏省试点,随后在全国试行。
实行市管县体制,是为了打破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和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格局,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农村的拉动作用。
在此之前,中国绝大部分县市都是由省级政府派出的专区专员公署或是地区行政公署代为管辖。
从1982年推行市管县体制以后,我国政府层级已经由四级制为主变成五级制为主,即中央政府—省级政府(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地级政府(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县级政府(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乡镇政府(乡、民族乡、镇、苏木、民族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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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市管县”和“省管县”进行理论界定。
井比较分析了“市管县”和“省管县”各自的利弊,指出“省管县”在理论上仍不具有成熟性,在实践探索中仍应耐心试点,尤其是要分别选取东、中、西部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只有试点成功后方可在全国推行。
关键词:“市管县”;“省管县”;利弊1 基本概念的理论界定1.1 “市管县”体制“市管县”体制是指以中心地级市对其周围县实施领导的体制。
“地级市”分为兰种:一是地市合并型,即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省直辖市与地区行署合并;二是合并升级型,即地区行署与所在的县级市合并升格为地级市;三是县改市型,即将新设的县升格为地级市。
我国“市管县”体制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全国地方政府基本上都实行了省政府领导下的“市管县”体制。
1.2 “省管县”体制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斌介绍,“省管县”有两层含义:一是财政意义上的“省管县”,在财政预算编制上,由省直接对县编制预算,在收入划分上,也由省对县直接划分;二是完整的政府管理体制上的“省管县”。
最先在我国实施“省管县”改革的是浙江省,其进行“省管县”改革是从“县财省管”开始,即财政上的“省管县”。
而我国目前只有海南省实行了完整意义的“省管县”,仍维持了省——市(县)——乡(镇)三级地方政府体制。
2 实行“市管县”后产生的利弊2.1 “市管县”体制之利我国的“市管县”体制是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在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产物,是我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在特定的时期内对于密切城乡关系、加强城乡合作、促进城乡一体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具体而言,“市管县”体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在政治方面,它将省县之间一级政权由虚置变为实权,从而加强了对县域的行政管理,适应了改革初期相对落后的时代条件,避免了由省直管县的幅度过大、负担过重而导致的管理低效问题,在经济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城乡分割的局面。
促进了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使城乡经济日益融合为相互依托的区域性经济,实现了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社会及文化方面,它加快了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的发展,加速了工业与城市文明向农业与乡村文明的辐射和渗透,有利于劳动生产率与人的素质的提高。
2.2 “市管县”体制之弊(1)“市管县”体制导致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降低。
“市管县”体制在省与县之间层次由虚变实,行政层次由中央——省——县(市)——乡(镇)四级变为中央——省——市——县(市)——乡(镇)五级。
人为地在省与县之间设置一级政权机构,其运作与管理成本过大,而且随着组织中层级的增加,信息传递的速度会降低,信息的失真率也会成倍增加,从而导致信息传递受阻,行政管理成本增加,行政效率也因此降低。
(2)“市管县”体制致使市县利益矛盾突出,城乡发展不协调。
市和县分别代表着各自区域内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承担着不同的经济与社会责任。
在实行“市管县”体制后。
有些中心城市更是利用其强势地位,侵害县乡的权益,把大部分的资金、人员和精力投入到城市的发展上,而忽视农村的发展。
出现“市刮县”、“市吃县”、“市卡县”等局面。
阻碍了城乡的协调发展。
(3)“市管县”体制造成了虚假城市化现象。
人口的集中性、居民的社会性与劳动力的非农业性构成了城市与乡村最本质的区别。
然而,在我国地级市演变中,除少数本身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市合并型”城市带动力量较强外,那些“合并升级型”和“县改市型”城市经济基础大多是以农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不够发达,很难有力量来帮助县级和乡村的发展。
(4)不符合城乡分治的惯例。
由城乡合治走向城乡分治,由城乡混治走向城市自治、农村自治,是许多国家城乡治理的成功经验。
城市和农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主要表现在:①城市居民经常迁徙流转,农民安土少迁;②城市以第二,三产业为主,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农村以农业为主,管理的季节性强。
而且城乡合治并不一定能带来城乡互补或城乡一体化。
在不彻底改革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不彻底打破重工抑农、重城轻乡观念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城乡合治都改变不了“形合实分”的客观事实。
因此,企图通过拉郎配式的“市管县”体制实现城乡合治,既违背了城乡分治的国际惯例,又不符合当代中国城乡的实际状况。
3 理论上“省管县”体制之利弊3.1 “省管县”体制之利(1)“省管县”能够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减少政策执行的“漏斗效应”。
我国有五个政府层级,每一级政府都有一定的“自主权”,但这种“自主权”在保证地方灵活性的同时。
降低了了行政效率,增加了行政成本,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央政策的统一性,往往致使政策到达基层时严重走样。
而实行“省管县”后,我国政府层次由五级减为四级,由省直管县,这样就能够提高行政效率,保证中央政策的统一性。
(2)“省管县”能够更好地消除“权力截留”的情况。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很多地区内部竞争多于合作、特别是市所在的地域“截留”了大量的应该分配给县区的资源使得县域经济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阻碍,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不足,而省直管县能够有效地改善这种情况。
(3)“省管县”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县城与农村的联系最为紧密,赋予县域经济更大的自主权能够更好地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加快实现“城乡合治”的步伐。
改变城乡“二元”的格局。
而市域经济离农村较远,不能很好地发挥带动农村经济的作用。
(4)“省管县”有助于县政府专心于县域经济的发展。
从目前现实情况看。
县级领导更换比较频繁、任期比较短,这和县级领导的权力空间比较小有关,而权力空间小的一大原因就是“市管县”的体制,这迫使县领导不能安心就职,为出路奔波。
这既造成了干部资源的浪费,又造成了管理成本的增加。
3.2 理论上“省管县”的弊端(1)管理幅度过大会降低行政效率。
目前我国省一级行政区划过大,除香港和澳门特区外的32个省级行政区中有16个下辖100个以上的县级行政单位,平均下辖89个县级行政单位。
省直管县后会造成省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过大。
反而会降低行政效率,加大省级政府配置省内公共产品的负担。
(2)县域经济未必能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县域经济与农村经济关系紧密,但是县城的经济辐射力能否带动周围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不确定的,如果县城的经济发展能力不足依然会出现“小马拉大车”的情况,谁又能保证杜绝了“市刮县”、“市压县”的情况之后,又不会出现“县刮镇”、“县压镇”的情况呢?到那时我们是否还要“省直管镇”呢?(3)“省管县”会带来公共产品配置效率的损失,五级政府安排由于其能够提供较高的纵向政府分布密度,从而能够保证各级政府进行较为细致且相对合理的职能分工,其结果不仅有利于政府更准确地掌握不同社区居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而且有助于政府部门根据公共产品在外溢性上的差异在各级政府之间配置供给决策权。
4 总结与展望从以上比较中,我们可看出“市管县”体制的弊端已越来越突出,严重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加剧了城乡差距,另一方面。
“省管县”的利弊仍在探讨阶段,利与弊到底孰大孰小仍无定论,因此,在实践探索中我们仍应耐心试点,尤其是要分别选取东、中、西部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只有试点成功后方可在全国推行,而现阶段不同地区在推动行政和财政体制改革上,应该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适用不同的基层行政和财政体制模式。
以“省管县”来逐渐取代“市管县”,似乎成了解决县域财政困难、完善分税制的一个方向。
而要想使分税制得以真正完善,简化政府层级是前提。
从1994年开始实行的省管市、市管县(市)财政体制正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决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财政问题,更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经济与政治问题,需要统筹规划、配套推进。
”这是近期召开的全国财政科研系统“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讨会”上,与会代表的一个重要共识。
而当下,浙江、湖北、福建、湖南、河南、山东、辽宁等省正在或将要启动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尝试,或许正是分税制财政体制得以进一步完善的突破口。
20年的轮回日前,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辽宁省已经审议通过并正式下发了《辽宁省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提出要“改革县域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扩大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对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的县(市),赋予其省辖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
虽然推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辽宁并非第一家,但辽宁的这一举措却格外引人注目。
时间上溯到1982年。
当时辽宁省率先试点“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经验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认为有利于发挥城市对农村的经济带动作用,值得在全国推广,于是同年发出《关于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的通知》,并批准江苏全省实行“市管县”体制。
在这一契机的促使下,全国各省、自治区都扩大了试点,从而出现了“市管县”的新高潮,“市管县”的管理体制真正成了气候。
1999年,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中发【1999】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市管县(市)”体制改革并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市管县”的行政体制得以全面确立。
截止到2001年年底,全国共有地级行政建制332个,其中地级市265个,占地级行政建制的80%;地级市领导县的数量占全国总数的70%,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
而如今,诸多省份掉转船头纷纷试水“省管县”。
自2002年以来,浙江、湖北、河南、山东、福建、湖南等省份先后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将一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在财政体制等方面实行了“省直管县”。
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又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正在酝酿之中。
县域经济出路让艰难中的县域经济得以良性发展,往往成为各省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的直接动因。
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在谈到湖北“省管县”政策出台背景时就指出,目前县(市)一级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县乡政府债务沉重,资金调度困难;同时,部分市自身财政比较困难,不同程度地集中了部分县(市)财力;省对县(市)财政的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难以及时落实到位;省对县(市)财政信息和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准确和及时,也难以加强对县(市)财政的有效监管。
2003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湖北襄阳县做的调查显示,1997-2000年间,全县农业灾害严重,非涝即旱;但县财政支援农业生产的支出,除每年近20%的上级拨款外,剩余的80%是虚数,缺口达4310万元,相当于实际支出的4.3倍。
而据湖北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王晓峻介绍,湖北省60~70个县市,普遍财政都比较弱,当地财政都是吃饭财政,很多都是负债的。
辽宁省也面临同样问题。
大部分县都处于“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状况,2/3左右的县级财政基本是“吃饭财政”或为需要转移支付的“补贴财政”。
县级财政的困难也给省、市两级财政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全省14个市中,有12个市属于“吃饭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