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务常见纠纷问答精选
民事审判实务问答合同
民事审判实务问答合同《民事审判实务问答:合同篇》一、问:什么是合同?答: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问: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答: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具备下列条件: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 合同内容明确、可能履行;4.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问:什么是无效合同?答: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四、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答: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问:什么是可撤销合同?答: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的合同。
六、问: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答:合同撤销的情形包括: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对方利益;2.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3.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七、问: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规定?答: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八、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哪些权利?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同时,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九、问:什么是违约责任?答: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工程合同争议问答题
工程合同争议问答题问:什么是工程合同争议?答:工程合同争议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执行或结果存在分歧的情况。
这些争议可能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延误、成本增加、违约责任等多个方面。
问:如何处理工程合同争议?答:处理工程合同争议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双方应通过协商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协商解决争议有哪些优势?答:协商解决争议的优势在于程序简便、成本较低,且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互谅互让,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
问:什么情况下应该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答: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选择仲裁。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专业性、快速性和终局性的特点。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被认定为最终解决方案,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否则不易被推翻。
问:如何预防工程合同争议?答:预防工程合同争议的关键在于合同的严谨制定和细致管理。
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沟通,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及时记录和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问: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如何设定?答:违约金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内容以及可能产生的损失等因素合理设定。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既能体现违约方的责任,又不至于过高导致不公平。
违约金的支付条件、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等也应明确规定,以避免未来的争议。
问:如何解决因工程变更引起的争议?答:工程变更是导致合同争议的常见原因之一。
解决此类争议时,应根据合同中关于变更管理的条款执行。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变更的内容、价格调整以及工期的延长等。
问:如何处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争议?答: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纠纷解决的常见问题与答疑
04 仲裁解决途径及注意事项
CHAPTER
仲裁机构及仲裁程序简介
仲裁机构
我国仲裁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 ,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
仲裁程序
一般包括申请、受理、组成仲裁庭、开庭和裁决五个阶段。当事人需按照仲裁 规则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仲裁费用。
仲裁裁决的效力与执行问题探讨
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一方不履 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裁决的执行
当事人应当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未履行的,对 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 当执行。
仲裁费用及时间成本分析
仲裁费用
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具 体金额根据案件标的额和仲裁机构的 收费标准确定。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 内缴纳费用。
调解程序
一般包括以下步骤:申请调解、受理调解、选定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制 作调解书等。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执行问题探讨
法律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 ,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经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 具有强制执行力。
VS
执行问题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 受理申请后,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 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确保调解协 议得到履行。
定义与类型
常见类型 买卖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
定义与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产生原因及影响
产生原因 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歧义
一方违约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产生原因及影响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工程合同是工程领域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以下是一些关于工程合同实务的常见问答:1. 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工程范围和内容、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排、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生效和终止条件等。
2. 如何确定工程合同的价格?工程合同的价格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确定,包括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等。
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项目的特点、风险分配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
3. 工程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应该如何规定?工程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合同中应详细列出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以及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方式。
4. 工程进度安排如何制定?工程进度安排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合同双方的协商结果来制定。
通常包括工程的开工日期、各个阶段的完成时间以及工程的竣工日期。
进度安排应该合理,留有足够的时间应对可能出现的延误。
5. 工程变更如何处理?工程变更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常见的情况。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变更的程序,包括变更的提出、审批、实施以及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变更后,双方应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6. 工程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应该如何规定?索赔条款是工程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它规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损失时,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赔的条件、程序和赔偿范围。
7. 违约责任如何规定?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规定违约的定义、违约的后果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
这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以及损失的赔偿等。
8. 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工程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通常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9. 合同生效和终止条件是什么?合同生效条件通常包括合同的签署、必要的行政审批等。
2024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5问(复杂多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原告):_______乙方(被告):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3.工程内容:_______4.工程规模:_______5.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6.工程合同工期:_______天。
二、纠纷事项(1)_______(2)_______(3)_______(1)_______(2)_______(3)_______三、纠纷处理1.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日内,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纠纷事项进行鉴定。
3.鉴定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4.鉴定报告出具后,甲乙双方应按照鉴定结论协商解决纠纷。
5.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违约责任1.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原告):_______乙方(被告):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5问1._______2._______3._______4._______5._______6._______7._______8._______9._______10._______11._______12._______13._______14._______15._______16._______17._______19._______20._______21._______22._______23._______24._______25._______26._______27._______28._______29._______30._______31._______32._______33._______34._______35._______36._______37._______39._______40._______41._______42._______43._______44._______45._______=====本合同更广泛的场景,特设场景及条款=====特殊的应用场合及增加的条款:1.特殊应用场合:工程变更频繁增加的条款:变更程序:明确工程变更的提出、审批和实施的程序。
合同纠纷答题模板
合同纠纷答题模板一、合同纠纷概述1. 合同纠纷定义: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合同条款理解、履行方式、履行结果等产生分歧,导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的情况。
2. 合同纠纷常见类型:- 履行期限争议- 履行方式争议- 履行质量争议- 合同解除争议- 违约责任争议二、合同纠纷处理流程1. 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2. 调解:- 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3. 仲裁:- 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 诉讼:- 若仲裁无法解决或合同未约定仲裁条款,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纠纷常见问题及解答1. 如何判断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是否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
2. 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确定?- 根据合同条款及《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如何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变更?- 双方应就变更内容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变更后的权利义务。
4. 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可在特定条件下解除,如违约、不可抗力等。
5. 合同纠纷的证据收集包括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履行记录、通信记录、第三方证明等。
四、合同纠纷预防措施1. 明确合同条款:- 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具体,避免歧义。
2. 合理设置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违约责任条款。
3. 加强合同履行监督:- 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建立纠纷解决机制:-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和程序。
五、合同纠纷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 简述案例发生的背景、涉及的合同内容及双方当事人。
2. 纠纷焦点:- 明确案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
3. 法律依据:-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4. 判决结果:- 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总结纠纷处理结果。
5. 经验教训:- 分析案例中的教训,提出预防合同纠纷的建议。
商业合同纠纷常见问题与解答
商业合同纠纷常见问题与解答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明确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商业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商业合同纠纷中的常见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效力问题(一)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如往来的邮件、短信、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合同仍然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但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是否可以撤销?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对合同的重要条款存在错误认识)或者合同明显对一方不公平,且另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那么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但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合同履行问题(一)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应该怎么办?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如何处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三、合同变更与解除问题(一)双方协商一致能否变更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
但变更后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可能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建设工程案件往往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以物抵债等。
而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则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包括合同效力、合同主体、工期、质量、价款结算、鉴定、优先受偿权。
一、合同效力1、发包人未取得四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合同效力问题。
《司解二》第二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同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的除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为前提。
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应避免通过民事审判变相为违法建筑确权。
2、内部承包如何认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职工或聘任经理施工,对上述施工人承揽项目的财务、技术、质量等实施有效监管并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应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无施工资质为由,请求认定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分支机构的认定,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没有争议。
二级公司、三级公司等独立核算的公司法人是否属于分支机构,审判实践中有争议。
如中铁集团交给其下面的中铁十九局来处理,是否按内部承包还是违法转包。
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内部承包的形式,实质上却是挂靠?主要看人、财、物。
人:是否是内部职工,是否交社保,是否临时签的聘用合同。
财:钱不能进行体外循环,必须由公司来处理,不能进入项目经理处或项目部处。
物:公司得有实际的管理,不能仅仅是做样子。
3、中标通知书的性质,是预约合同还是主合同?《司解二》第10条,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款不一致,可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4、如何认定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主要指工程范围、工期、质量、造价。
5、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的,工程款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质量保修约定是否也可以参照约定?建议:合同无效,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条款承担保修义务的,应予支持。
法律小案例问答汇总(3篇)
第1篇一、合同纠纷案例1. 问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100万元,乙方在收到款项后3个月内将货物交付甲方。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约定支付了100万元,但乙方未按时交付货物。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什么责任?解答: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即按照约定交付货物,或者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问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乙方入住,但未支付租金。
甲方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解答: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1)书面催告: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催告乙方支付租金,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
(2)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诉讼维权: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二、侵权责任案例1. 问题:张三在公园内散步时,被李四饲养的狗咬伤。
张三可以要求李四承担什么责任?解答:张三可以要求李四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2. 问题:王五在商场购物时,因商场地面湿滑导致摔倒受伤。
王五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什么责任?解答:王五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劳动争议案例1. 问题:赵六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赵六在公司工作三年。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问:什么是工程合同?答: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交付使用等事项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问:工程合同的主要类型有哪些?答:工程合同主要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和联合承包合同。
总承包合同是由一个承包商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其他承包商;转包合同是指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再次转包给其他承包商;联合承包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包商共同承担一个工程项目。
问: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双方的名称和住所、工程概况、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工程进度计划、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问:如何确保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答:为确保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问:如何处理工程合同中的变更?答:工程合同中的变更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
一般情况下,变更需要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工程造价和工期。
对于重大变更,可能需要重新协商合同条款。
问:工程合同中的索赔如何处理?答:索赔是工程合同中常见的问题,处理索赔应基于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
承包人应在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后及时通知发包人,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双方应通过协商或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来解决索赔问题。
问: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如何解决?答:工程合同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合同中通常会预先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问:如何避免工程合同纠纷?答:避免工程合同纠纷的关键在于合同的详细规划和明确约定。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劳动合同法实务问答
劳动合同法实务问答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是对未在“一年”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严厉处罚措施,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
2、劳动者在应聘到一家用人单位时,有哪些知情权?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当然,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吗?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如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此外,单位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5、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怎么办?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合同纠纷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合同纠纷常见法律问题第一部分买卖合同纠纷1、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地是哪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需要与买卖合同有关;没有约定的,按照民诉法及解释,被告所在地及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民诉法及解释,争议标的为货币的,接受货币所在地为履行地,涉及不动产的,合同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争议标的为货物的,履行交货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租赁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基本为不动产所在地。
2、在网上购物的话,合同履行地在哪里?依据民诉法及解释确定,与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的方式一致。
3、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买卖产生纠纷可以起诉吗?怎么证明确实存在该笔交易?可以起诉。
找出基本的证据,转款凭据、证人证言、交付货物的凭据、交接单、音频视频、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
4、什么情况下,我可以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逾期违约,期限届满,延迟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根本违约,主张不安抗辩权后对方不提供担保,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约定了解除权的,可以按照约定解除。
情势变更原则,合同订立之后,出现变化,导致继续履行合同会导致明显的不公平,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包括正常的商业风险)。
5、什么情况下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法律规定的情形。
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人身损害的情形,食品安全的赔偿等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
1. 什么是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是指为了完成某项工程项目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内容。
工程合同通常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2. 工程合同中应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工程合同中应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的内容和标准、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条款。
3. 工程合同的变更如何处理?
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变更内容和变更后的合同价款、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内容。
变更后的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4. 如何解除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的解除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
一般情
况下,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解除费用。
5. 工程合同中的质量保证如何规定?
工程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保证方式,包括验收标准、保修期限、质量责任等内容。
双方应当就质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以上是关于工程合同实务的一些常见问题和解答,如果您还有
其他问题或者需要定制工程合同范本,欢迎随时咨询。
买卖合同纠纷常见问题及解答方法(3篇)
第1篇一、前言买卖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它涉及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在所难免。
本文将针对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的几个问题,提供相应的解答方法。
二、常见问题及解答1. 问题:合同标的物质量问题解答:若合同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方法如下:(1)买方应保存相关证据,如照片、检验报告等,证明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
(2)买方可要求卖方进行修复、更换或退货,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若卖方拒绝承担责任,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 问题:合同履行期限问题解答:若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买方可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
(2)若卖方仍不履行,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3)若合同约定了延迟履行违约金,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3. 问题:合同价格问题解答:若合同价格存在问题,买方和卖方可采取以下措施:(1)双方协商解决,重新约定合同价格。
(2)若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合同价格。
(3)若合同价格存在欺诈行为,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问题:合同履行地点问题解答:若合同履行地点存在问题,买方和卖方可采取以下措施:(1)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履行地点。
(2)若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地点。
(3)若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5. 问题:合同标的物数量问题解答:若合同标的物数量存在问题,买方和卖方可采取以下措施:(1)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补足标的物数量,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2)若卖方拒绝补足,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3)若合同约定了数量违约金,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6. 问题:合同标的物交付方式问题解答:若合同标的物交付方式存在问题,买方和卖方可采取以下措施:(1)双方协商确定标的物交付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21个实务问答
【实务指导】建设工程合同21个实务问答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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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实务常见纠纷问答精选【实务问题1】弱势方如何在解除权条款上争取主动权?弱势方如果没办法在商务条款上有斡旋空间,在违约责任条款和合同解除权的设计上如何争取到主动权?高云答:违约责任条款,尽量争取降低赔偿金额,要么风险封顶,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多少。
要么增加前提,尽量压缩对方任意使用合同解除权的空间,规定对方认定我方违约时应当先行通知纠正,我方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对方才可解除合同。
【实务问题2】如果承租方总是拖欠租金,出租方如何解除合同?如果承租方多次迟延支付租金,出租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每次后来都支付了,出租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高云答:呵呵,既然这么在意解除合同,为什么不在合同当中约定解除条款呢?合同解除权,分约定或法定两种,前者要看合同具体约定;后者看法律规定。
司法实践当中,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我记得最高院的规定是至少两个月的延期付款期,以及书面催促。
在我看来,业主最重要的目的不是解除合同,而是要惩罚承租方总是不守信的行为,承租方总是拖欠租金,你就总是扣罚他的押金,然后要求他及时补足就好了。
相信扣罚的押金能够填补你们受伤的心灵。
如果对方后续不补押金,就视为他构成实质性违约,你们解除合同就有了充足依据了。
【实务问题3】约定解除权与形成权的关系租赁合同或者其他类型合同中经常出现“甲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合同”之类的合同解除权约定。
我看过一些权威和专家主张,合同解除权在法理上属于形成权,而形成权是不能附条件。
此处关于单方解除权附了条件,还能够成立吗?高云答:法理说,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为了保护权利相对人的预期,形成权不能附条件或期限。
而提出当中提出的甲方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单方宣布解除合同的约定,按照法理确实属于形成权一种。
那么,为什么处于保护权利相对人,合同解除权就不能附条件呢?恐怕10位法学教授,会给你10种不同的答案,但如果不附条件,恐怕合同解除权条款就形同虚设了。
《民法典》查不到什么有约定解除权不使能附条件或期限的禁止性规定,反而写明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所以,形成权不能附条件或期限这个限制,多数只是因为法律逻辑存在矛盾导致法学教授也没法理清所致。
合同实务当中,我们完全可以撇开法理争论,依据《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规定行事就好,相信法学教授们最终一定能够给出一个自圆其说的答案的。
【实务问题4】租户跑路,出租方希望单方收回租赁房屋,如何操作?租户向我业主发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告知其单方决定自下月退租,请我方去验收房屋,我方没有签收通知也没有去验收房屋。
租户自行搬走且拿着房屋钥匙。
请问教练:租户以其行为明确表明了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我方是否有必要向乙方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后,才能重新将房屋出租?是否应当通过诉讼解决问题?高云答:孙子兵法有云,攻心为上,攻城为下,诉讼是双方关系破裂后走的最后一步,按照你介绍的情况,这个项目远不用走到法庭上。
对方心里其实应该知道自己构成违约,这个害怕你追究责任的心理,就是推动对方按照你的意愿行动的诱饵。
你告知对方,要解除合同可以,需要按照你们公司流程发起申请,步骤如下:第一步,发一份《退租申请书》模板给租户,当中写明,某某公司已经在某年某月某日退出租赁房屋,房屋里面剩余物品均为某某公司的废弃物,可由业主无条件处理,房屋钥匙现由某某公司保管,可以随时交还给我方。
第二,收到租户签署的《退租申请书》后,你方即可正式向租户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明确告知租户,你提前退租已经构成实质违约,因此我方决定自2月1日起主动解除租赁合同,罚没你的押金,并且说明,鉴于你方已经书面说明房子已经腾空,房内剩余物资均为你方废弃物,因此我方自即日起收回该租赁房屋自行处理。
第三,撬锁入屋,清理租赁房屋,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加上有租户签署的《退租申请书》证明在前,就不怕乙方说什么租赁房屋里面有金子等贵重物品,发生丢失等问题。
第四,起诉租户,要求法院确认其违约,赔偿违约金,不提罚没你押金的事。
由于你有铁证在手,不怕租户跑路或赖账。
【实务问题5】厂房租赁合同,乙方违章建设,甲方如何解除?甲方为出租方、乙方为承租方,双方2016年签订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双方对于装修有明确限制。
合同签订后,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同时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在一侧墙面挖了门洞。
但合同中涉及约定解除的只有逾期支付一种,现甲方欲起诉解除合同可否?高云答:解除合同有约定和法定解除权两种,约定解除权看合同如何约定,按你的说法应该是没有的。
那你就可以看看可否运用法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的含义是对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导致一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方可以在合同当中找出相应条款,主张说你方出租房子目的之一就是确保房子建筑结构安全,按期收到租金,而对方擅自破坏房屋结构,逾期支付租金,已经构成严重违约。
然后,你方还应当向对方多次发出书面催促,要求对方改正,如果对方拒绝的,你方就可以按照法定解除权,向对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宣布解除合同了。
【实务问题6】租赁期间房屋转让给新业主,合同到期后新业主通知租金加倍,如何应对?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举办学校,租赁期内甲将房屋转让给丙,乙知晓后继续向丙缴纳租金。
租赁合同到期,乙丙没有及时续签新租约,但乙方按照原定标准继续向丙交租,丙没有反对。
而且乙方经丙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了新装修。
现在,丙突然告知乙,要求要么租金涨两倍,要么不租。
如果乙不接受就停水停电。
请问教练你会怎么做?高云答:谈判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各自手里筹码有多少。
对方的筹码是什么?新业主是看死你学校跑不了,多难接受的租金条款都要接受。
你的筹码是什么?第一,既然丙方已经同意你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你要确定有证据能够证明才行),现在又突然加租,法律和情理上说不过去。
第二,你实际占有这个场地,学校注册地址应该也在这里,你不主动迁址的话,其他人很难注册。
第三,如果停水停电,在校学生的正常学习秩序会受到影响,酿成社会事件(当然,假如你的所谓学校只是一些小型补习社之类的,这个筹码就不存在)。
所以对策是:1.学校是微利行业,两倍租金太过分,学校承担不起,你要我走可以,要赔偿我的损失,包括装修和搬迁场地等费用。
2.如果你停水停电,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合法利益的话,一旦触发学生去教育局、政府上访,业主会受到政府追责,这个后果请业主自己想清楚了。
3.去寻找其他临时性的教学场所,而且将场所资料发给对方看,告诉对方,如果这里实在待不下去,我就会将学生安排到其他地方,教学秩序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但是我的学校注册地址坚持不迁移,并且投诉到工商局和教育局等,即使你将场地另租其他人也注册不了,也会影响你的新租约。
【实务问题7】民间借贷案件,借款人和收款人不是同一人,如何诉讼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民间借贷关系,A个人借钱给B个人,双方约定A根据B的指示把借款打给了C。
此后,由于B一直没有付息还款,A打算起诉,请问如何主张才能使A的利益最大?高云答:最好的诉讼方案是将B、C一锅端,也就是同时起诉B/C。
诉讼事实描述就是B、C共同向A借钱,B写借条,C实际收款。
同时起诉两人连带构成借款关系的好处是无论法官怎么判,反正A、C至少有一个是借款人,跑不掉责任。
如果发现B的偿债能力强,就用力收集B指示付款给C的证据(微信往来记录、电话录音等),提交这些证据,就能推动法院最终判决B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发现C的偿债能力强,就不收集上述证据,仅仅口说B、C口头答应共同借款,共同还款。
因为A没有证据证明B、C有说过上面的话,所以法院多数会判决驳回A对B的诉讼请求,但同时会判决C向A承担还款责任,这样更有利于A实现债权。
【实务问题8】双方合作经营门店,一方私吞收益拒绝分配,如何主张取回?甲与乙签署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出资3万享有甲独资成立的A公司50%股权。
后来,甲把公司门店和个人账户都交给乙,乙通过甲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42万元,然后转账至自己账户,拒绝返还。
甲以A公司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乙方返还款项,法院判决A公司败诉,理由是A公司与乙方之间不存在合伙关系(原告证据系甲方与乙方),款项不是A收的,乙不是A的员工。
A公司上诉后因听从律师提议撤诉。
请问甲或A应如何救济?高云答:第一个负责办理起诉的律师,很明显对案件不上心,连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关系都没有搞清楚。
合作协议是在甲乙之间签订,收转款行为是在甲乙之间发生,从合同到履行,与A公司有毛线关系?用A公司作为主体起诉明显是个笑话。
在广东的话,估计连案件都立不上。
法院判决完全正确啊。
第二个建议撤诉的律师是对的,此案当中核心是乙从甲账户上划走了钱,这是核心事实,铁一般的事实,乙方无法抵赖,甲以乙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就好。
【实务问题9】客户不告诉具体信息就要求匆忙起草合同,怎么办有些客户只谈了价格、数量等部分最基本的内容,没有更多信息,就让律师按照一般做法起草合同,但如果真的按照客户想法交付了合同文稿,一旦双方将来履行合同出现问题,客户又会反过来认为是律师起草合同不够好所致,面对这些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灵活处理?高云答:对于此类不尊重律师劳动价值的客户,我通常会好好教育他的。
第一,我会告诉他,合同格式文本你可以找普通律师要,或者自己上百度自己找找就有了,还不用花钱。
第二,我明白你内心的真正意图,是希望有一个明确的谈判思路。
所以合同文稿写给你也没用,你看不明白的。
如果觉得这个客户有争取的必要,就会进一步告诉他,此类项目通常要确定若干个问题,第三,让客户像学生一样,逐字逐句记下我说的内容。
告诉他,先按你的思路谈清楚了,解决好商业部分的问题,律师再接手开始写合同,一份漂亮完善的合同就出现了。
相信这样说完之后,你在客户心目当中的形象,瞬间高大上起来了。
只要客户对你产生的信任感和认可你的专业性,委托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实务问题10】如何约定投资入股的具体操作方案?甲乙双方合作项目,乙公司入股甲公司下属子公司,甲乙双方方分别占股25%和65%,还有10%留给投资方。
具体操作方案有两种:方案一,先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变更,将甲乙方按30%和70%的比例固定下来,等找到投资人后,项目公司增资扩股,甲乙方股权同比进行稀释。
方案二:甲乙双方先确定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但不马上进行股权变更,等找到投资人再一起变更。
乙方希望选择方案二,请问作为律师,如何分析两个方案利弊?高云答:方案一对甲方好处大一些,因为是甲乙双方先登记,结成名正言顺的夫妻,甲方固然没法脚踏两只船,但对乙方约束更大,因为乙方对目标公司还不了解,很难确定项目前景和目标公司有无隐形债务之类的,先登记结婚。
如果这个项目是坑,乙方就算是一脚踩进去了。
方案二对乙方好处多一些。
因为双方是先同居,找到金主爸爸之后再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