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务常见纠纷问答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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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实务常见纠纷问答精选

【实务问题1】弱势方如何在解除权条款上争取主动权?

弱势方如果没办法在商务条款上有斡旋空间,在违约责任条款和合同解除权的设计上如何争取到主动权?

高云答:违约责任条款,尽量争取降低赔偿金额,要么风险封顶,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多少。要么增加前提,尽量压缩对方任意使用合同解除权的空间,规定对方认定我方违约时应当先行通知纠正,我方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对方才可解除合同。

【实务问题2】如果承租方总是拖欠租金,出租方如何解除合同?

如果承租方多次迟延支付租金,出租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每次后来都支付了,出租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高云答:呵呵,既然这么在意解除合同,为什么不在合同当中约定解除条款呢?合同解除权,分约定或法定两种,前者要看合同具体约定;后者看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当中,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我记得最高院的规定是至少两个月的延期付款期,以及书面催促。在我看来,业主最重要的目的不是解除合同,而是要惩罚承租方总是不守信的行为,承租方总是拖欠租金,你就总是扣罚他的押金,然后要求他及时补足就好了。相信扣罚的押金能够填补你们受伤的心灵。如果对方后续不补押金,就视为他构成实质性违约,你们解除合同就有了充足依据了。

【实务问题3】约定解除权与形成权的关系

租赁合同或者其他类型合同中经常出现“甲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后即可解除合同”之类的合同解除权约定。我看过一些权威和专家主张,合同解除权在法理上属于形成权,而形成权是不能附条件。此处关于单方解除权附了条件,还能够成立吗?

高云答:法理说,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为了保护权利相对人的预期,形成权不能附条件或期限。而提出当中提出的甲方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单方宣布解除合同的约定,按照法理确实属于形成权一种。

那么,为什么处于保护权利相对人,合同解除权就不能附条件呢?恐怕10位法学教授,会给你10种不同的答案,但如果不附条件,恐怕合同解除权条款就形同虚设了。

《民法典》查不到什么有约定解除权不使能附条件或期限的禁止性规定,反而写明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所以,形成权不能附条件或期限这个限制,多数只是因为法律逻辑存在矛盾导致法学教授也没法理清所致。

合同实务当中,我们完全可以撇开法理争论,依据《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规定行事就好,相信法学教授们最终一定能够给出一个自圆其说的答案的。

【实务问题4】租户跑路,出租方希望单方收回租赁房屋,如何操作?

租户向我业主发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告知其单方决定自下月退租,请我方去验收房屋,我方没有签收通知也没有去验收房屋。租户自行搬走且拿着房屋钥匙。请问教练:租户以其行为明确表明了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我方是否有必要向乙方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后,才能重新将房屋出租?是否应当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高云答:孙子兵法有云,攻心为上,攻城为下,诉讼是双方关系破裂后走的最后一步,按照你介绍的情况,这个项目远不用走到法庭上。对方心里其实应该知道自己构成违约,这个害怕你追究责任的心理,就是推动对方按照你的意愿行动的诱饵。

你告知对方,要解除合同可以,需要按照你们公司流程发起申请,步骤如下:第一步,发一份《退租申请书》模板给租户,当中写明,某某公司已经在某年某月某日退出租赁房屋,房屋里面剩余物品均为某某公司的废弃物,可由业主无条件处理,房屋钥匙现由某某公司保管,可以随时交还给我方。

第二,收到租户签署的《退租申请书》后,你方即可正式向租户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明确告知租户,你提前退租已经构成实质违约,因此我方决定自2月1日起主动解除租赁合同,罚没你的押金,并且说明,鉴于你方已经书面说明房子已经腾空,房内剩余物资均为你方废弃物,因此我方自即日起收回该租赁房屋自行处理。

第三,撬锁入屋,清理租赁房屋,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加上有租户签署的《退租申请书》证明在前,就不怕乙方说什么租赁房屋里面有金子等贵重物品,发生丢失等问题。

第四,起诉租户,要求法院确认其违约,赔偿违约金,不提罚没你押金的事。由于你有铁证在手,不怕租户跑路或赖账。

【实务问题5】厂房租赁合同,乙方违章建设,甲方如何解除?

甲方为出租方、乙方为承租方,双方2016年签订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双方对于装修有明确限制。合同签订后,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同时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在一侧墙面挖了门洞。但合同中涉及约定解除的只有逾期支付一种,现甲方欲起诉解除合同可否?

高云答:解除合同有约定和法定解除权两种,约定解除权看合同如何约定,按你的说法应该是没有的。那你就可以看看可否运用法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的含义是对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导致一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方可以在合同当

中找出相应条款,主张说你方出租房子目的之一就是确保房子建筑结构安全,按期收到租金,而对方擅自破坏房屋结构,逾期支付租金,已经构成严重违约。

然后,你方还应当向对方多次发出书面催促,要求对方改正,如果对方拒绝的,你方就可以按照法定解除权,向对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宣布解除合同了。

【实务问题6】租赁期间房屋转让给新业主,合同到期后新业主通知租金加倍,如何应对?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举办学校,租赁期内甲将房屋转让给丙,乙知晓后继续向丙缴纳租金。租赁合同到期,乙丙没有及时续签新租约,但乙方按照原定标准继续向丙交租,丙没有反对。而且乙方经丙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了新装修。现在,丙突然告知乙,要求要么租金涨两倍,要么不租。如果乙不接受就停水停电。请问教练你会怎么做?

高云答:谈判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各自手里筹码有多少。对方的筹码是什么?新业主是看死你学校跑不了,多难接受的租金条款都要接受。你的筹码是什么?第一,既然丙方已经同意你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你要确定有证据能够证明才行),现在又突然加租,法律和情理上说不过去。第二,你实际占有这个场地,学校注册地址应该也在这里,你不主动迁址的话,其他人很难注册。第三,如果停水停电,在校学生的正常学习秩序会受到影响,酿成社会事件(当然,假如你的所谓学校只是一些小型补习社之类的,这个筹码就不存在)。

所以对策是:

1.学校是微利行业,两倍租金太过分,学校承担不起,你要我走可以,要赔偿我的损失,包括装修和搬迁场地等费用。

2.如果你停水停电,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合法利益的话,一旦触发学生去教育局、政府上访,业主会受到政府追责,这个后果请业主自己想清楚了。

3.去寻找其他临时性的教学场所,而且将场所资料发给对方看,告诉对方,如果这里实在待不下去,我就会将学生安排到其他地方,教学秩序不会因此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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