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属地管理办法暂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心整理

地铁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暂行)

(待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昆明地铁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含铺轨、强电、弱电及通讯信号等,下同)安装及装饰装修阶段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规范现场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证地铁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阶段平稳有序建设,根1.同时不免除总负责单位监管职责,机电单位及其他各单位必须服从统一协调管理。

2.车站装饰装修单位进场后并与原土建单位完成场地交接手续后,由车站装饰装修单位承担总负责职责,对其他各单位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其他各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原土建单位可分区、分段与装饰装修单位进行场地交接,但不得影响其他单位进度计划要求,同时必须服从总负责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

3.轨道铺设单位进场后并与原土建单位完成相应交接手续后,由轨道铺设单位承担总负责职责,按照轨道公司《轨行区管理办法》对其他各单位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其他各单位(含原区间隧道施工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4.接触网等须在轨行区作业的施工单位原则上不承担总负责单位职责,但经铺轨单位、双方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协调确认后可以承担轨行区总负责单位职责,接收单位应按照轨道公司《轨行区管理办法》履行职责,对其他各单位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其他各单位(含原区间隧道施工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5.装饰装修单位和轨道铺设单位总负责责任期满为工程交付使用之日止。

第六条总负责单位管辖范围

1.车站机电设备安装阶段总负责单位管辖范围:以车站站台板边缘线和区间隧道洞门投影线为分界的内侧区域,包括站台层、站厅层、出入口、风井、风亭、以及施工围挡内的地面等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2.轨道铺设阶段总负责单位管辖范围:以车站站台板边缘线和区间隧道洞门投影线为分界的外侧区域,包括站台板边缘线外侧及洞门正投影线内的区间隧道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图1:

辖区(站台

层)立面示

意图

图2:

辖区(站台

层)平面示

意图

第三章场

地交接确

认程序

第七条相应阶段总负责单位进场时应与上一个总负责单位进行场地交接(含工序交接,下同)。由建设事业部相应工程处牵头组织,机电部、总工室、质安部参加,双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双方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业主单位土建和机电项目工程师到场确认。

总负责单位同时须对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场地交接手续。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出现交叉作业时,双方也应办理场地交接手续,总负责单位和监理单位见证交

接。

第八条交接工作应办理书面手续,土建单位、安装(或铺轨)单位、双方监理单位、双方业主工程师应签字确认。交接确认手续应明确移交层次、移交部位、水电接口等,并以工程平面图和立面图标识清楚,同时留存相应影像资料。交接工作要做到接口界面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移交手续完备。“交接单”可参照本办法“附件1”格式执行,并允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该表。交接各方各执一份“交接单”,总负责单位统一收集、整理、保存。

信息。

恢复。

(包

域均属于公共区域。装修单位接管车站后,任何单位施工人员在各自施工区域内由于违章作业、私拉乱接等管理不善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受伤害者所在单位承担相应安全和赔偿责任,但不免除总负责单位相应的管理责任。施工人员在公共区域内由于临边防护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发生坠落等事故的,由车站装修总负责单位及事故出险人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相应安全和赔偿责任;如因其他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拆除临边防护设置而没有及时恢复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拆除临边防护设置人所在单位负全责。

第十一条总负责单位应合理安排各专业、各系统的施工顺序,尽量避免工序之

间的相互干扰。在多工序同时施工时,总负责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调度,落实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已完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上道工序施工单位应采取护包或护盖措施。若上道工序施工单位已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仍被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损坏或污染的,下道工序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或清除。责任不清时,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工程师裁定。

1.

2.

3.

4.

5.《昆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监理单位承担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监理责任,积极主动配合业主做好现场监管工作。应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服务合同约定,制定和落实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根据工程进展及时编制操作性强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明确具体的质量安全监理程序和标准要求,并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监理细则交底,统一管控程序。

2.审查各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起重吊装专项方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并对各种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可操作性承担监理责任。

3.根据合同约定和现场需要,足额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作业就有监理,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或隐蔽工程作业时,必须有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并留取现场影响资料。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组织体系,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完备情况,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未经教育培训

6.

7.

1.

2.

3.

通信、信号、供电、接触网、FAS、BAS、电扶梯、安全门、屏蔽门、IMS、PIS、自动售检票、公共区装修等施工单位)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的统一管理,并提供配置合理、方便接入的电源、水源接口。上一个总负责单位应为下一个总负责单位保留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水、电总接口。总负责单位应分别在站厅层、站台层两端和中间部位各设置一个水、电接口(电源为多接口的二级分配电箱),并提供车站内的临时照明。

总负责单位定期或在总负责责任期满时,根据水电总消耗,按各单位完成投资比例合理分摊收取水电费用,或由各单位按照水电计量表读数加损耗计算收取相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