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建设是学校教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保证立项教材编写、出版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反映我校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和科研成果,学校鼓励学术造诣深、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质量高、有特色、适用性强的教材。
第二章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第三条学校教材建设立项重点是:1.体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2.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教材;3.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
第四条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主编)须是我校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
第五条申报和评审程序教材建设立项一般应执行"申报人自主申请或根据所在二级学院(部)教材建设规划申请9二级学院(部)审核推荐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1主管教学校领导审定3学校公布"程序。
具体工作程序:1.根据教务处通知,申报人填写《****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学院(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针对立项申请的必要性(是否本课程教学所必需等)、先进性和科学性(本学科领先或具特色)、可行性(申请者的科研、教学水平;资料、经验的获取程度;时间保证等)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审。
3.评审结果报学校主管教学校领导审定。
4.学校公布。
第六条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省部(市)级重点教材的规划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立项教材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立项建设教材高质量地完成。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部)应为教材的编写创造条件并负责督促实施;教务处负责对立项建设教材的编写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凡学校立项建设教材,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部)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变更。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材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教材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保质择优、创新适用原则。
坚持以提升教材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为重点,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质量为标准。
教材内容要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满足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要求,能够反映当前最新理论研究与产业行业发展前沿实践成果。
第三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教材编写、教材研究与质量评价等工作。
学院必须统筹规划、全面管理,以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教材建设与管理纳入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在每年的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
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经费管理办法》(华职教〔2019〕25号)执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实行学院、二级教学单位两级管理。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统筹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日常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责:负责审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审定学院规划教材立项和优秀教材评奖;指导教材研究与质量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的职责:负责提出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建设的立项申报和选用审定工作,负责组织教材的征订和发放;组织教材研究、教材检查评估与评优等工作。
第八条各二级教学单位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教材选用计划和教材编写计划;审核选用教材的质量;组织本单位申报教材立项;指导本单位教材研究与评估工作,并向学院推荐优秀教材等工作。
第三章教材的选用与征订第九条教材的选用范围:国家规划教材、各部委重点教材或获奖教材;经学院审批立项的我院教师参与编写任第一副主编及以上的校本教材。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组织教学的基本工具。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的一项基本建设,是高校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重要体现。
为深化教学改,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加强我校教材管理,保障教材选用恰当合理,采购流程公开透明,费用结算准确规范,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建设管理1.教材建设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相结合,服务于人才培养,体现办学特色。
2. 本办法所提及的教材,是指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教材,教材主编或第一主编为我校在职教师。
3.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材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和指导全校的教材建设,做好重点教材的立项建设、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工作。
教务处是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一名处领导分管教材建设工作。
4.二级学院成立教材建设工作小组,负责规划、实施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开展教材研究和教材质量评价,组织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做好各类各级重点教材的培育与立项建设申报工作。
5.教材建设实行项目管理。
立项建设项目包括级、省部级和校级重点教材。
学校每年开展一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
6.重点教材分类与建设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6年(从立项当年的1月1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
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
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
立项后1年内出版。
7.、省部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
教材主编或第一主编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
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和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大学学院教材与讲义建设管理办法

XXXX学院教材与讲义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教材与讲义(以下称教材)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适应教材工作的新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材立项管理第一条教材编写须申请立项,可单独立项亦可依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第二条教材建设的立项与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第三条各系(部)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教材编写和申报工作。
立项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xxxx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第四条学院设立教材建设委员会,申请的项目经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后立项并在全院公布。
第五条项目责任人应在立项后一个月内填写《XXXX学院立项教材编写计划任务书》并依任务书要求组织编写并落实各项任务。
第六条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根据《XXXX学院立项教材编写计划任务书》和《XXXX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定期对立项项目的编写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立项,以后两年之内不能申报立项:1.检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也不合格者。
2 .项目责任人不履行申请承诺或在建设期内自己放弃立项者。
3 .项目责任人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学术道德而造成违约者。
第七条学院教材立项项目,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进度出版,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在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前由作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第八条各项目责任人应及时展开对立项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义务,确保立项项目高质量地完成,努力创建精品教材。
第九条立项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应在《立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中说明。
延长出版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章教材的编写、出版第十条凡适用于我院本科教学的教材都可列入教材编写、出版范围。
第十一条教材编写应坚持保证质量、突出重点的原则,不得出现与国家政策相悖的情况,要与我院课程、专业建设紧密结合,集中反映当前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科学研究成果。
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前言教材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和优化教材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二、项目管理概述1.项目目标:本办法的目标是确保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满足学院教学需求。
2.项目管理原则: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项目进展顺利、质量可控和资源合理利用。
3.项目参与方:项目参与方包括教材建设项目组、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各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
三、项目管理流程1.项目立项:–确定教材建设项目的需求和目标。
–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并经过学院领导审批。
–成立教材建设项目组,并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2.项目筹备:–制定项目管理计划书,明确项目范围、目标、时间、成本和质量预期。
–建立项目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编制项目资源计划,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3.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计划,组织教材编写、校审、修改和审核等工作。
–加强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管和控制,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
4.项目验收:–完成教材编写和制作,并进行内部验收、评估和修订。
–组织外部专家对教材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5.项目总结:–编制项目总结报告,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
–提出改进项目管理的建议,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四、项目管理要求1.项目管理计划书:项目组应编制项目管理计划书,明确项目目标、范围、进度、质量、资源和沟通计划等内容。
2.项目进度管理:项目组应定期跟踪项目进度和工作量,及时调整计划,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项目质量管理:项目组应制定质量管理计划,确保教材质量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
4.项目成本管理:项目组应编制项目成本预算和开支计划,并监控项目成本的执行情况,确保合理使用和控制成本。
5.项目沟通管理:项目组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
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适应学校教学改需要,结合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学校必须提高对教材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教材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学校教材工作包括教材建设、教材、教材供应、教材评价、教材奖励等内容。
教材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及上级有关教材工作管理规定为指导,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能第五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工作组,负责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课程与教材建设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教材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课程与教材建设工作组主要职责:(一)研究处理教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制定学校教材建设年度计划;(三)审定教材、订购计划,监督教材供应工作;(四)优秀教材(或规划教材);(五)指导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
第三章教材建设与立项第七条教材建设的目标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转型下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编写一批优势突出、鲜明、高质量的本科教材及其配套的辅助教材,实施精品教材战略,抓好重点教材规划,不断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改。
第八条学校的教材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应有计划、有组织进行,要定期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并依据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各级各类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
第九条教材建设规划分为学校规划和学院(部)规划。
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原则上依据学校专业建设和本科教育规划每五年制定一次,学院(部)教材建设规划依据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每四年制定一次。
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教材建设现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建设目标与任务、保障措施等。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教材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对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教材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系统阐述课程内容的教学用书,是构成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
为了做好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教材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应切实加强教材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系统性,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到征订教材准确无误,减少积压,建立起可靠的教材供应保障体系。
第二条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教材规划、教材立项、教材研究、教材编写、教材出版、教材选用、教材供应等。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涉及的教材包括用于学校理论课、实验课、实践教学环节的各类教材及教学辅助材料。
第四条教材建设管理实行学校、教学单位(二级学院)两级负责制。
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制定教材建设总体规划、评审、遴选、推荐等工作。
教务处为委员会秘书单位,执行委员会关于教材建设方面的职能。
负责全院教材使用计划的编制、样书库、教材管理,组织自编教材立项、结项、出版、印刷、管理及研究评估等工作。
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与费用结算。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材选用第五条教材选用要根据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教育的发展方向、趋势,有计划地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及以上获奖教材、规划教材、统编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等优秀教材。
对兄弟院校和行业出版社组织编写推广的教材,专业(或课程)组要认真组织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谨慎选用。
第六条教材选用原则:(一)必须强调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体现理论知识为技能培养服务的原则,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
(二)教材基本内容必须符合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体现专业的发展水平和有利于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
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对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推进课程思政和教育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教材建设要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
坚持育人为本,立足于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特色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和践行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教材规划、教材立项、教材研究、教材库建设、教材编写、教材出版、教材、教材评优等。
鼓励和支持专业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教材编写,提高教材编写质量。
加强教材研究,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和话语体系,实现理论体系向教材体系转化、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教学体系向学生的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转化,使教材更加体现科学性、前沿性,进一步增强教材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所涉及的教材指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各类课程的教材。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教材建设管理实行学校、二级学院(部)两级负责制。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制定教材建设总体规划,评审、遴选和评优并上级教学成果奖项。
教务部为委员会秘书单位,负责教材库建设与维护,执行教材建设委员会关于教材建设方面的决定。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制定本学院(部)教材建设规划和出版计划,审核本学院开出课程的教材,督查本学院教材编写进度与质量,各类规划教材选题和优秀教材申报。
第三章教材库的建设第七条为保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适用性,先进性,高质量教材进课堂,避免教材的随意性,从教材层面上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学校决定进行教材库建设,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各类课程教材须从教材库中选择。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部)所选入库教材应符合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每门课程需2-3本教材入库。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必须教材入库。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江西蓝天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是教学内容的基本载体。
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的重要工具。
搞好教材建设工作,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做好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统招本专科教材的选用及教材的编写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能第三条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审定教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审定教材建设规划。
3.指导教材选用、教材研究和质量评价。
4.评选优秀教材,负责组织优秀教材的推荐。
第四条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负责对教材选用、编写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组织教材编写的立项。
3.组织教材的选用。
4.组织推荐优秀教材。
5.组织评价选用教材的质量。
第三章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第五条教材建设规划包括教材的选用规划及教材的编写规划。
第六条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选优原则。
优秀教材包括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教材以及特色教材。
优秀教材选用比例应逐年提高。
2.选新原则。
新教材是指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教材的选用比例要逐年提高第七条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
1.重点建设适合我院教学实际、符合我院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能体现我院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教材及实践指导书。
2.重点支持师资力量比较强,教学和科研水平比较高的系(部)或教研室的需要。
3.重点满足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各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建设的需要。
4.编写新教材须有针对性,考虑教学急需、国内尚无或版本缺乏适用性的教材,考虑本专业的特殊要求和填补学科专业教材建设的空白等。
5.新教材的编写必须在充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教材内容和体系等方面进行一定研究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的程序。
1.教学工作委员会每2-3 年组织一次教材建设规划的申报工作,并确定该时期内教材建设的具体目标和意见。
信息工程学院教材建设及选用管理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教材建设及选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专业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载体,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规范教材选用与征订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二条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审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学校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和评审工作,审定教材建设及选用中的相关重要事项。
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向学校教学督导组提出教材建设规划,做好教材立项申报管理,编制征订计划。
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做好教材采购、入库管理、教材发放和教材费结算等工作。
第三章教材建设第四条教材建设是指学校根据本校学科专业特色、教学方法特点和师资特长等,有计划地编写、出版和使用教材。
第五条教材建设的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
教材编写能结合学科特点,系统的、循序渐进的安排知识点,做到结构严谨;能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先进成果。
(二)特色性原则。
教材的编写重点应放在学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优先支持围绕特色与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教材出版,优先支持应用型专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行业、企业联合编制出版教材。
(三)创新性原则。
教材建设应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建设。
优先支持符合我校教学实际、反映学科建设新成果、教学改革成效突出、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的教材出版。
(四)必要性原则。
教材建设重点解决当前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部分课程(重点是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无适用教材或教材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对版本较多的公共课教材,坚持择优选用,原则上不组织编写。
第六条教材建设基本程序(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学校提出教材建设指导性意见,制定教材建设规划,作为教材建设的主要依据。
(二)学校依据教材建设规划,结合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情况,组织教材的立项申报工作。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有关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教材建设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供我院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学辅导用书、教材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教材规划、编写、、征订、研究、评价和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学院成立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务工作部、教务部、科研工作部、国际事务部以及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部。
第五条各教学单位相应成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由各教学单位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副主任、主任助理等为小组成员。
第六条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学院主要负责贯彻相关政策,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健全教材管理制度,统筹教材建设出版,推进教材研究评价,组织优秀教材评选,强化教材管理等工作。
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开展教材研究,组织教材出版,申报、各级各类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教材项目,做好教材的、征订与发放工作等。
第七条学院、各教学单位要严把教材建设出版和征订工作的政治关,贯彻教材体现意志、落实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原则、坚持办学方向,恪守为育人,为国育才的部署要求。
第三章教材规划第八条学院教材规划主要以教材为主,同时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参与编写高质量教材。
第九条在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院级规划教材立项,支持教师立项建设能够反映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成果,体现专业特色,解决适应发展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需求,教学急需的相关学科紧缺教材,以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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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方法的知识载体,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任务。
各教学单位要把教材建设作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长抓不懈。
教材建设工作包括教材规划、教材选用及教材研究与评价、重点教材建设等。
第三条教材建设工作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材建设的政策;以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依据,以编写优秀教材、特色教材,选用优秀教材为重点,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教材建设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教材建设的研究、咨询、指导工作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承担,其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议各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制订学校教材建设规划;
2.负责全校各专业选用教材、自编教材,教材质量监控和优秀教材使用中的重大问题审议;
3.教材评价分析,使用效果调研、论证;
4.指导和组织教材建设相关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
5.教材建设立项审议。
第六条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统筹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其工作内容包括:制定本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审议推荐选用教材,上报教材选用情况报表;组织本院教材质量评价工作,完成教材质量评价总结,开展教材建设与研究工作。
第三章教材建设应遵循原则
第七条重点原则。
教材建设应根据各学院各学科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根据我校课程建设的目标,扶持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精品(重点)课程建设的配套教材出版,促使它们成为我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成果。
第八条创新原则。
教材建设应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建设。
应扶持符合教学需要、反映学科新成果、结构合理、教学改革力度较大、较好地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以及优秀成果,与现有教材相比有明显特色的教材出版。
第四章重点教材建设项目
第九条学校开展校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建设期一般为两年。
从校级重点建设教材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建设教材项目。
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旨在通过编写或修订出版有浙江特色和本校特点的教材,将重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研究实践成果、先进理念融入教材,转化成课程教学内容,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
第十条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重点教材建设立项一般应执行“申报人申请→下属学院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批准→全校公示→发文公布”程序。
重点建设教材的评审以《学院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指标体系》为依据,通过专家评分、排序等方式,确定校重点建设教材建议名单。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的重点
1.根据学校定位与特色,根据不同专业的服务方向和特点,结合学校实际和生源状况,编写出版的有浙江特色和本校特点的教材。
2.与校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教学改革类项目相配套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教材。
3.可以根据学科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实际状况及时修改的电子教材。
4.编者水平高、优势明显的公共基础课教材。
5.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并填补空白的新教材。
6.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专门实践实训教材,尤其是结合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技能竞赛的实训教材。
7.用于“双语”教学的国外原版引进的优秀教材。
8.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教材。
要求教材体现新颖的编写思想和技巧,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9.多校联合组织编写的教材。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的管理
1.申请立项教材的负责人(主编)须是我校教师,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
2.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立项教材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立项建设教材的质量。
3.下属学院应为教材的编写创造条件并负责督促实施;教务处负责对立项建设教材的编写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4.凡学校立项的建设教材,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下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下属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变更。
5.立项项目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完成,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的教材。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出版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不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三年内不得申报教材立项,同时视具体情况追回立项经费。
6.列入校级重点建设的教材,可以获得学校教材建设基金资助。
对取得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重点建设教材立项等项目,根据级别不同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7.教材的编写、出版要严格履行相关文件和出版社要求,对出现抄袭、选用非法书号、非法出版、私自印刷等违规行为,一律追究教材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取消称号、没收所得以及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教材建设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基金。
教材建设基金的主要用途为重点建设教材的资助、日常教材建设管理经费(开展教材研究活动、教材评估工作等经费开支)。
教材建设基金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重点建设教材经费主要用于编写教材的研究和出版,由教材立项负责人使用,教务处审批。
1.对于在建的省级(含)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配套的校级重点建设教材,学校给予每部1万元的经费资助,另外要求从该门省级(含)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中支出0.5万元进行资助。
对于在建的省级(含)以上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学校给予每部0.5万元的经费资助,另外要求从该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1万元进行资助。
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校级重点建设教材,学校给予1.5万元的经费资助。
以上经费资助(包括从省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省重点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部分)在学校发文立项后划拨2/3,作为教材编写的启动经费,在出版社出具出版合同后,划拨余下的1/3。
2.同时被立为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的教材,只享受省重点建设教材的建设经费,学校给予1:1配套。
3.对于历年立项建设的、编写质量高、但印数少的重点建设教材,在出版时经申请并审批同意后可适当追加资助部分出版经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下属学院可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