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第二小学校本课程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5篇)
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____的管理,强化财务监控机制,保证____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____是学校围绕教学发展、办学目标,根据科技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部门调整、校区的发展等需要立项,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章____的使用第三条专项立项确定后,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预算积极____实施。
第四条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
每笔经费的支出,需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一切手续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实行全面监督。
安排专人实行指标管理,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相互占用或挪作它用。
第六条经批准的专项经费额度,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并作出详细说明。
第七条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____一年不超过____万元,凡超过____万元,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并依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等,按项目进行管理核算,需政府集中采购的,按集中采购要求购置。
项目竣工,经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方可办理转帐结转手续。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第八条对____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
对项目使用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保证专项经费按核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第九条建立、健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专项经费支出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得力,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各项经费执行部门对经费的使用情况按季汇总和上报。
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实施方案
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和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湘教通[2013]202号及望教通[2013]25号)要求,开展好“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方针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提升经费使用管理水平,提高办学效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为推动开展好“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成立丁字中心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学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精神,对活动进行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活动实施按照省教育厅和区教育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推动进一步做好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1、动员部署“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
6月份根据区教育局印发的《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望教通[2013]25号)要求,全面启动“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
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各部门“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部署会议,全面部署“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将方案和计划于6月30日报送区教育局。
2、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宣传。
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在学校网页设立专栏,全面介绍“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内容等。
3、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认真按照中小学校预算管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义务教育预算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规范理财,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并与区教育局和财政局衔接,做好充分的迎检准备。
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规范和加强我校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本立体化教材、活页式教材、工作手册式教材的研发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材〔2019〕3号《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校本教材建设的基本原则校本教材包括立体化教材、活页式教材、工作手册式教材,要充分体现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区域性等特点,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
突出专业特色,体现原创。
校本教材的编写要遵循以下原则:(一)专业性针对性强。
教材必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进行编写。
校本教材具有创新性,展现新思想,新理念。
专业针对性要强,突出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等。
(二)以培养能力为主。
教材建设要以培养学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为主线,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岗位能力为引领的人才培养流程。
对学生所要达到的素质、知识、能力目标为教学设计环节,并强化学生的能力培养。
教材内容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等原则,同时,教材的编排设计应便于学生自主学习。
(三)深度加强校企合作。
教材建设应适应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基本要求,注重产教融合、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教材,结合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规划,大力锤炼精品教材,不断更新教材内容,坚持创新与汲取新方法和新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编排教材内容。
(四)坚持保护知识产权。
严禁翻印、抄袭他人出版物,确需引用国家法规、标准、规定及他人材料时,必须加以说明,且总数一般不超过教材内容的20%,宏幅引用的材料应列入附录内容。
二、校本教材建设的基本特征与编写要求(一)立体化教材以纸质教材为主线和纽带,融合多种类型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为学生创设立体化学习环境,助力教育教学,实现智慧课堂。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
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
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
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
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
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
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制度(3篇)
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切实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学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小学教育经费包括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和其他经费。
第四条小学教育经费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公正透明、科学高效、预算优先。
第五条小学应当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做好财务账目的登记、审核、审批和报表的编制,定期进行财务收支的核对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六条确保小学教育经费使用的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依法合规、合理合法,掌握经费使用终身责任的原则。
第二章用途第七条小学教育经费的用途应当符合财政预算和教育规划的要求,实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
第八条小学教育经费的用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教育教学活动支出:主要用于教师工资、课程教材费、学校设备维修费等。
(二)学校基本建设:主要用于学校建筑、设备修缮和更新等。
(三)行政管理费用: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等。
(四)校园安全和保卫:主要用于校园安全设施、保卫人员等。
(五)学生补助费用: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
(六)教育事业发展费用:主要用于教育科研、教育培训等。
第九条小学教育经费的使用应当坚持优质教育的原则,强化教师培训、课程建设等,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条小学教育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使用或滥用。
第十一条小学教育经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应当定期公开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员工和家长的监督。
第三章配置第十二条小学教育经费的配置应当按照财政预算和教育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财政拨款是小学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应当根据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的需求适当增加。
第十四条学校自筹经费是小学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通过开展募捐、举办活动等方式筹集。
第十五条其他经费主要包括社会捐赠、学杂费等,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合理调配和使用。
第十六条小学教育经费的配置要充分考虑学生人数、学校规模、区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
关于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
关于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我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更好地实现课程建设和教改目标,在总结近几年我校课程及教改项目经费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财务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范围1、课程建设:包含校级重点课程建设及上海市级重点课程建设。
校级精品课程、市级精品课程及各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可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研究任务参照执行。
2、教改项目:主要指由教务处审批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他教改项目如上海市教委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等可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研究任务参照执行。
二、经费管理使用原则经费包括两个部分,经费的25%作为评审及奖励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课程建设和教改项目的专家咨询、立项论证、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总结和建设奖励等;经费的75%作为课程建设和教改研究经费,由教务处分别在项目立项、通过中期检查后下达至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奖励经费的使用办法荣获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每门课程奖励1000元;荣获市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每门课程奖励2000元。
获批校级教改项目,每项奖励800元。
奖励经费分别在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后分两次平均下发。
四、建设及研究经费使用范围及比例(一)课程建设经费(1)课程建设劳务费: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40%。
(2)课程项目组教师调研和参加相关教学学术研讨会议的差旅费、会务费,总额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35%。
(3)通讯费: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5%。
(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印刷费、小型文具、设备以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单价不超过1000元),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20%。
(5)购买试题库(计算机题库系统)、计算机软件需在项目申请立项时填写《软件采购单》,经学院(部)领导同意,财务处、资产处、教务处审核同意,方可购买(计算机软件采购还需经信息办审核同意并备案登记)。
购买政采目录中产品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需在项目申请立项时填写《设备采购单》,经学院(部)领导同意,财务处、资产处、教务处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并进行入库登记。
小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小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分配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学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地方和社会投入的用于小学教育建设、教育教学和教育经费保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共的原则,依法维护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财政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小学需要申请专项资金的,应当根据资金使用的项目和用途,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小学专项资金的申请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地方规划,并有合理的财务预算。
第七条小学专项资金的申请应当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议和批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批专项资金项目时,应当加强对学校项目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评估,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
第九条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在接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并根据财政预算进行资金分配。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申请和批准的项目和用途进行。
第十一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共的原则,不能以任何形式用于公款私用或者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十二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流向透明、规范和合法。
第十三条对于使用小学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定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和使用情况的登记备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四条对不按规定使用小学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有权责令其追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学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建立相关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制度,明确各级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学校管理、
师生生活等方面的经费,包括设备采购、维护与修缮、校务支出、教师培训、学生补助等。
第三条公用经费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用,确保资源的合
理配置和科学使用。
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优先保障教学质量的原则,确保经
费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权限和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规定。
第六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预算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
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的花费应合理经过计划安排,遵循“量力而行,
节约为本”的原则,杜绝浪费和虚报。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符
合法规和规定。
第九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建立档案记录,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公正。
第十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对使用效果进
行评估,为经费使用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要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参与,形成参与共治的局面,共同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广泛征求意见,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三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定期对学校经费使用进行审计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应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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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的经费保障措施
校本课程的经费保障措施
校本课程的经费保障措施是为了确保校本课程的正常开展和稳定发展,保障学生得到优质教育资源。
在这方面,学校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经费保障措施。
首先,学校可以通过调整和优化财务预算,增加校本课程的经费支持。
学校可以将一部分财务预算专门用于校本课程的开展,为校本课程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教材和教师培训等经费支持。
其次,学校可以积极争取和申请各种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项目经费。
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往往会有一些教育改革和创新项目,学校可以积极参与并申请这些项目的经费支持,用于校本课程的发展和实施。
另外,学校还可以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筹款活动,募集校本课程的经费。
学校可以邀请校友、父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参与到筹款活动中,通过捐款或赞助等方式来支持校本课程的经费需求。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企业、社会团体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校本课程提供经费支持。
学校可以与企业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项目,企业可以提供经费支持,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社会团体也可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些专业教育资源。
最后,学校可以加强对校本课程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通过向社会展示校本课程的特色和优势,
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和资金支持校本课程的发展。
综上所述,校本课程的经费保障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需要学校、教育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学生家长等多方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各方的合作和支持,才能够保障校本课程的顺利开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
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篇1财产管理:1、班集体财产:开学初交到班上,后勤作好登记,由班主任签名接收;期末由学校验收。
如果完好率:中学达90%奖励20元,达95%奖励50元;小学达95%奖励20元,达98%奖励50元。
期末如达不到以上标准,每下降5%,扣期末班级评比5元。
2、教师财产:每个教师分的办公设施,调走时必须如数完好交回学校,如果没交回,则照价赔偿。
就餐管理:工会活动,每学期最多一次,超过的由参加人员自行负责。
报销方法:(1):同级来访,每人次8元。
(2):乡级来检查:每人次10元。
(3):区级检查:每人次12元。
(如有特殊检查,可适当放宽4元/人次)。
参加人员:三位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员。
包车制度:校长包车必须经教代会批准。
其他人员包车必须经校长批准。
用水、用电管理:为了使教师与学生节约用水用电,从XX年春期开始,用水按2。
5元/m3计算;用电按0。
47元/度计算。
教师办公用电每人每期补助50度。
教室的照明原则上在第一节下课时必须关灯,如确实看不见的时候,再开灯。
教室做到随手关灯。
没有关灯的班级,每次扣2分。
三位校长、行政值周、后勤人员每天检查。
为保证安全,学生寝室不允许用烧水的电器烧水,发现一次,扣该学生所在班级操行分5分。
通讯费:通讯费从XX年1月起:校长报100元/月;副校长报80元/月。
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篇2为节约学校的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分清责任,明确审批权限,确保学校经济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管理归口1、学校办公室归口管理经费(1)汽车燃修费:汽车修理费、燃油费、年检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等;(2)招待费;(3)电话、邮寄、网络费;(4)评优评先等部门及个人综合奖励费(5)报刊杂志,文印复印,宣传资料费;(6)学校绩效工资(含课时津贴,考核奖,加班费,午餐补贴、职工福利费;子女保育费、职工困难补助费)(7)社会保障费:离退休金、离休经费、退休经费、离退休其他支出、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
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加强教学项目目标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教学经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经费"指由各级政府部门及我校提供的用来完成教学项目的经费。
包括各级各类教学团队建设、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等涉及教学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等。
学校依据项目级别和实到经费提供资助或配套经费办法见附件2.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开支范围说明。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一般限于教学团队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自制实验装置建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建设,试题库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等直接发生的费用。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见附件3。
第四条项目经费由学校财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获批省级以上教学项目,待项目主管单位资助经费到账后,学校给予配套经费资助,学校配套经费比例见附件2。
教务处会同财务处按一定比例提留项目管理费(20万元以下部分的项目按2%比例提留,20万元以上部分的项目按1%比例提留,100万元以上部分的项目按0。
5%比例提留),用于项目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费分批下拨原则.获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任务书,拨付50%项目经费;中期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50%项目经费。
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到账后,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建设方案,报学校资产管理处审核,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下拨。
第六条项目进展监督说明。
教务处、财务处统一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学校对各类教学建设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实行中期检查验收制度,包括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者给予勉诫,限期整改,缓拨剩余经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予以项目撤销;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而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第七条项目经费报销说明。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3•【字号】教基〔2023〕426号•【施行日期】2023.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2023〕42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设置与开发第四章审议与审核第五章实施与评价第六章监测与修订第七章保障机制第八章附则附件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全省中小学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水平,充分发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2021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国家课程是指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的课程。
地方课程是指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河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开发、设置的课程。
普通高中不设地方课程。
万载县第二小学校本课程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教材]
小学校本课程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一、经费使用原则1、校本课程建设经费是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费用,用于支持学校校本课程建设与改革,归口教科处管理。
2、校本课程建设经费优先支持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重要改革的项目,特别是支持校本课程及系列课程建设项目。
3、校本课程建设经费重点支持受益面广,对提高教学质量起重大作用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建设。
4、适度支持在国内具有一定优势的课程,面向全校长期开设的素质教育课程,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检查的相关课程。
二、支出范围校本课程建设经费支付范围一般包括以下费用: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20%);2、纸张、软盘等部分耗材购置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10%);3、调研旅差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20%);4、小型教具、模型、挂图、课程软件购置与开发等费用;5、项目验收、鉴定评审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10%);6、论文版面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20%);7、校本课程建设人员经费按课程建设经费总数的10%划拨至教科处掌握使用。
三、管理职责1、教科处负责经费的计划、分配和管理,统筹制定年度建设项目及经费分配计划,对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对全校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2、教科处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类校本课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申请及下拨到本单位的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协调、组织本单位建设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
3、各类校本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据专款的使用原则与使用范围,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在课程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按照相关要求提出课程建设规划和分年度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及专款完成情况的总结及验收准备工作。
四、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1、经学校审定后的校本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教科处管理和审批。
2、符合开支范围的经费支出,由学校校长审批签字后,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经费使用核销。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1.26•【字号】赣财教[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07]7号)各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省直管县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3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二OO七年一月二十六日附件: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是指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指专业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经费、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教材建设经费、实习基地建设经费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等。
经费来源主要为、省、校三级拨款。
学院(部门)发展基金可为其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
第三条学校每年安排的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下达给教务处。
学校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除用于为级、省级项目配套外,主要用于支持校级教学建设项目。
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确定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和经费资助额度。
第四条专业建设经费分为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新专业建设经费和品牌、专业建设经费。
1.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拨款金额的2倍配套。
建设周期4年。
2.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省拨款金额的1倍配套。
建设周期4年。
3.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文科类专业每年3万元/个、理工农科类专业每年5万元/个标准划拨。
最后一年经费在验收合格后划拔。
建设周期4年。
4.校级新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文科类专业每年2万元/个、理工农科类专业每年3万元/个标准划拨。
最后一年经费在验收合格后划拔。
建设周期4年。
5.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文科类专业每年6万元/个、理工农科类专业每年10万元/个标准划拨。
最后一年经费在验收合格后划拔。
建设周期4年。
第五条课程建设经费分为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
1.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学校按拨款金额的1.5倍配套。
建设周期5年。
2.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学校按省拨款金额的1倍配套。
建设周期5年。
3.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每项额度为2万元。
建设周期3年。
第六条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分为级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省级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校级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
1.级教育教学改项目:学校按拨款金额的2倍配套。
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合理、高效地用于课后服务项目,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2 课后服务经费的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服务收费等。
1.3 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经费用于课后服务的实际需要。
二、经费管理2.1 学校应设立课后服务经费专户,对课后服务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和管理。
2.2 学校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审批程序、报销流程等。
2.3 学校应定期对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
三、经费使用3.1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课后服务教师的劳务费、购买课后服务所需的教学资源、设施设备维护等。
3.2 学校应根据课后服务项目的实际需求,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3.3 学校应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审批程序使用经费,不得擅自变更使用用途。
3.4 学校应定期公开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家长、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四、经费监督4.1 学校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
4.2 学校应定期组织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4.3 学校应鼓励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
五、附则5.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2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5.3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之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合理、高效地用于课后服务项目,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
学校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课后服务。
校本课程开发经费
校本课程开发经费随着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学校开始尝试校本课程,即由学校内部的教师和教育资源者自主开发和实施的课程。
为了给这些校本课程提供必要的支持与经费,就需要制定相应的经费预算。
本文将从校本课程的特点出发,探讨如何合理制定校本课程开发经费预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校本课程的特点。
与传统课程相比,校本课程更注重学生的兴趣和个性化发展,更加强调课程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因此,在课程开发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需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课程计划和教学方案。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校本课程的开发成本。
由于校本课程是由学校内部的教师和教育资源者自主开发和实施的,因此,在课程开发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课程素材、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成本。
此外,由于校本课程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因此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课程的评价和修改等方面的成本。
接下来,我们需要考虑校本课程的开发收益。
与传统课程相比,校本课程更注重学生的兴趣和个性化发展,更加强调课程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因此,在课程开发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需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课程计划和教学方案。
同时,校本课程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和机会,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对外部环境的能力。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校本课程的管理与监管。
由于校本课程是由学校内部的教师和教育资源者自主开发和实施的,因此,在课程开发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课程的管理和监管问题。
同时,学校也应该建立相应的课程评价体系,对课程进行评价和反馈,为课程改进提供支持。
总之,校本课程开发经费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课程的特点、成本、收益以及管理。
只有合理制定校本课程开发经费预算,才能为学校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学校的发展。
课程经费管理制度
课程经费管理制度一、前言课程经费管理制度是指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经费的政策和规范。
其目的是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教育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学水平。
二、制定目的为规范教育教学经费的使用,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经费管理制度,提高教学效益,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部门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是课程经费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
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实验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也要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职责。
四、经费来源1. 学校基本经费。
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下拨的教育经费、学校自收自支的经费等。
2. 专项经费。
指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捐赠的特定用途的经费。
3. 学杂费。
指学生交纳的学费、杂费、实验费等。
4. 研究经费。
指学校申请的科研项目的经费。
5. 其他财政拨款。
指其他出版物、资料出版费等。
五、使用原则1. 经济适用。
使用教育经费应力争最大的理论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合理使用。
教育经费使用应有理,量化的标准和结构。
3. 严格约束。
教育经费使用应耐心派增加学校财务管理部门作为内部审计的规范使用。
4. 审批制度。
教育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5. 信息公开。
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公开。
保证教职工、学生及社会公众都能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六、经费管理1. 经费使用的分类管理。
将教育经费分为教学经费和辅助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教学设备和资料、支付教师和职员工的工资,补助学生等。
辅助教学经费主要包括教学科研活动开支、学生活动经费、实践教学活动经费等。
2. 经费使用的程序管理。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审批的程序和机制,严格按程序、程序执行。
各部门需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经费监督执行,规范经费使用行为。
3. 经费收支管理。
根据经费收支的特点,采取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等方式付款,做到合理安排、监督用款。
4. 财务监督管理。
校本课程开发经费
校本课程开发经费摘要:一、校本课程开发经费的定义和作用二、校本课程开发经费的来源和分配三、校本课程开发经费的管理与监督四、校本课程开发经费在我国的现状与挑战五、提高校本课程开发经费使用效率的建议正文:校本课程开发经费,顾名思义,是指用于学校自主开发课程的经费。
这种经费对于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能够激发学校的创新活力,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校本课程开发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国家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以及学校自筹经费。
其中,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拨款是校本课程开发经费的主要来源,占到总额的绝大部分。
学校自筹经费虽然比例较小,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学校对课程开发的重视程度。
在经费分配方面,我国采取的是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原则。
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拨款的经费分配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而学校自筹经费则由学校自行决定。
这样的管理模式有利于调动各级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然而,校本课程开发经费的管理与监督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经费使用透明度有待提高。
目前,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对经费使用有一定的监管职责,但实际操作中,部分学校仍存在不按规定使用经费的现象。
其次,经费使用效益有待提升。
有些学校在开发课程过程中,存在盲目跟风、重复建设等问题,导致经费使用效益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提高校本课程开发经费的使用效率:1.完善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透明度。
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同时,学校也应主动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优化课程结构,避免重复建设。
学校在开发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特色和学生需求,避免盲目跟风,确保课程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教师培训,提高课程开发能力。
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定期的教师培训,提高教师课程开发水平,确保校本课程质量。
总之,校本课程开发经费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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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本课程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经费使用原则
1、校本课程建设经费是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费用,用于支持学校校本课程建设与改革,归口教科处管理。
2、校本课程建设经费优先支持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重要改革的项目,特别是支持校本课程及系列课程建设项目。
3、校本课程建设经费重点支持受益面广,对提高教学质量起重大作用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建设。
4、适度支持在国内具有一定优势的课程,面向全校长期开设的素质教育课程,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检查的相关课程。
二、支出范围
校本课程建设经费支付范围一般包括以下费用: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20%);
2、纸张、软盘等部分耗材购置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10%);
3、调研旅差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20%);
4、小型教具、模型、挂图、课程软件购置与开发等费用;
5、项目验收、鉴定评审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10%);
6、论文版面费(不高于建设经费的20%);
7、校本课程建设人员经费按课程建设经费总数的10%划拨至教科处掌握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教科处负责经费的计划、分配和管理,统筹制定年度建设项目及经费分配计划,对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对全校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2、教科处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类校本课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申请及下拨到本单位的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协调、组织本单位建设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
3、各类校本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据专款的使用原则与使用范围,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在课程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按照相关要求提出课程建设规划和分年度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及专款完成情况的总结及验收准备工作。
四、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1、经学校审定后的校本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教科处管理和审批。
2、符合开支范围的经费支出,由学校校长审批签字后,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经费使用核销。
3、学校教科处每年年底对各项目进行专款使用情况总结,并上报学校后勤处。
后勤处将对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万载县第二小学校本课程建设经费使用
万载县第二小学2014年预计用于校本课程建设经费为2万元整。
2014年实际用于校本课程支出如下:
1、2014年2月印刷《小练笔》2000册,每册1.5元,合计3000元。
2、2014年2月印刷校本课程《应急避险安全教育读本》3000册,每册3.5元,合计10500元。
3、2014年6月用于经典诵读活动奖品1000元,书法活动奖品600元,合计1600元。
4、2014年9月用于印刷毛笔字练习本700本,每本2元,合计1400元。
5、2014年11月用于支付专职教师课程费500元。
6、2014年11月用于经典诵读活动奖品1000元。
总计: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