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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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方案及管理办法

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方案及管理办法

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方案及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更好地利用学校实验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学校决定对外开放实验室。

本文档将介绍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的方案和管理办法。

二、开放范围1. 对外开放的实验室:学校所有的实验室均可对外开放,具体开放的实验室名单将根据实验室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

2. 开放对象:对外开放主要面向以下对象:- 本校其他科研团队及教师- 其他高校科研团队及教师- 科研机构- 企业技术开发团队- 其他合作伙伴三、开放方式与时间1. 开放方式: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定期公开开放:学校将定期公开开放实验室,公布开放时间和实验室使用要求。

- 预约开放:实验室设立预约制度,外部用户需要提前预约才能使用实验室。

- 合作开放:学校与合作伙伴进行合作研究时,可以将实验室对其开放。

- 特殊开放:针对特殊需求的用户,可以根据其需求进行特殊开放。

2. 开放时间: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的具体时间根据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情况来确定。

开放时间将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四、申请与管理1. 申请流程:外部用户想要使用学校实验室,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向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 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研究计划、实验目的等。

- 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审核申请。

- 审核通过后,外部用户可以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使用实验室。

2. 使用要求:外部用户在使用学校实验室时,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 遵守实验室使用规范,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有序。

- 关注实验室设备的使用维护,不得损坏实验设备。

- 遵循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的指导和管理。

3. 费用与收费:学校对外开放的实验室将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具体标准由学校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实验室使用规定和安全规范的用户,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警告通报:向用户发出书面警告,并通报所在单位。

兰州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和资源共享,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学校培养适应新世纪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客观要求。

实验室对学生开放,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效益;能够给学生一个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兴趣。

对于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全校教学管理各部门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学校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各学院(实验室)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要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原则。

开放型实验教学内容主要是指学生教学计划外的实验项目,所开设的实验内容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

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第四条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课题型和文理渗透型等,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开放研究实验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2.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拟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专业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以学生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3.自选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鼓励学生进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应用型自选实验。

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4.文理渗透型开放实验:鼓励文科学生在校内各实验室利用实验条件进行能力培养,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1)开放实验项目设置应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逐步推进、讲究实效”的原则,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开放实验项目的立项,根据资源配置情况原则上向学科竞赛选手、学习成绩优良或某一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学生倾斜。

每个学生每学期只能立一个项目,不同学期不能重复相同的项目,已获得其他实验类立项的课题或项目,尚未完成或结项的,不予立项。

(3)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每学期进行一次。

每个开放实验室应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院组织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教务网站和开放实验预约系统进行公布。

重庆文理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重庆文理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重庆文理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室开放分校内对学生开放和校外向社会开放两种形式。

校内向学生开放采取立项管理的方式,即根据优秀学生发展需要,提供创业、创新等服务,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校外开放采取加入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网形式及学校自主对社会开放服务等形式。

第二条实验室开放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指导为辅的模式。

开放的内容包括教师的科研项目、学生科研项目、学科竞赛训练、专业技能训练等。

第三条实验室对社会开放主要指开展科学实验、检测、分析、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

第二章实验室开放管理第四条学生在“实验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申请,通过学院审批,纳入开放实验统一管理。

第五条实验室开放应当保证质量,每个开放项目参加的学生人数不宜超过人,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的开放项目数不宜超过个。

第六条鼓励学生进行开放实验,各实验室应积极提供开放条件。

第七条实验室对社会开放,应当在教案部登记备案,并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第三章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第八条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后,按照教案部的工作安排,由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开放项目。

第十一条每学期结束前二周,指导教师对本学期内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定成绩,连同成果一并录入实验综合管理系统。

第四章成果与奖励第十二条鼓励优秀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

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取得的成果奖励,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完成开放实验,经考核验收合格,可申请创新学分,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根据指导开放项目及学时数,计算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已享受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等学科竞赛津贴的,不再重复计算工作量。

第十五条实验室对外服务创收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创收分配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教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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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实验室规章制度

开放实验室规章制度

开放实验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科学精神,促进科学研究和发展,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实验技术水平,本实验室设立开放实验室,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实验室秩序,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和科研水平。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员、研究生、博士生、本科生等。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范、实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五条开放实验室负责人制定本规章制度,并对实验室的实验操作和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开放实验室的管理第六条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分为日常管理和特殊管理两部分。

第七条日常管理包括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实验条件的管理、实验数据的保存等内容。

第八条特殊管理包括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的制定、实验操作规范的培训和考核等内容。

第九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协助管理人员开展实验管理工作。

第十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操作应符合实验的设计要求,遵守实验的操作规程,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数据应及时整理和归档,保证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查性。

第十二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实验设备的安全。

第三章实验操作规范第十三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穿戴实验服装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实验手套、实验眼镜等。

第十四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按照实验流程依次进行实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实验的设计和操作程序。

第十五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了解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熟悉实验操作流程和实验数据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规定,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七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实验操作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实验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章实验安全注意事项第十八条开放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安全规定,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聊城大学)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模板】

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聊城大学)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模板】

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大学)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的作用,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支持与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项目,并鼓励应用基础和交叉学科研究。

第二条开放课题是实验室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的重要手段,是实验室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补充,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验室鼓励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作为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第三条开放课题经费由实验室开放运行费支出,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课题申请与立项第四条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希望利用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条件开展研究工作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

对于已经获得项目资助的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内不受理新的项目申请;项目结题 1年后,对于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可再次提交申请。

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承担开放课题,但为了保障开放课题的执行和课题研究人员在实验室期间生活工作顺利,每项开放课题必须至少有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课题联系人。

第五条申请者须参照本管理办法独立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填写并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1)纸质版(签字盖章完整)一式两份及相同内容的申请书电子版一份。

课题起始时间为提交申请次年的1月1日。

第六条课题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特别优秀的或有潜力的研究人员,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可追加一年。

第七条课题的审定与立项1、初审。

以下情况不予资助:(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3)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在本实验室的申请项数,连同在研资助课题数超过两项;(4)已有同类研究或低水平重复;(5)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6)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不能到实验室工作者;(7)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实验室的开放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有效地运行,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工作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人员,包括实验室负责人、科研人员、技术人员、学生助手等。

二、实验室开放时间1.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周六至周日上午8:00至下午6:00,非工作日实验室不开放。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实验室开放时间,需提前向实验室负责人申请,并得到批准。

2. 实验室的开放时间须严格遵守,迟到或早退者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实验室开放权限1. 实验室负责人有最高的开放权限,负责授权其他人员的实验室开放权限。

所有实验室开放权限的变更都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2. 科研人员、技术人员、学生助手等需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才能获得实验室的开放权限。

四、实验室开放申请1. 所有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提前向实验室负责人提交开放申请,包括姓名、实验室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以及所需设备。

2. 实验室负责人将根据实验室的状况和实验室使用需求,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人可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设备使用实验室。

3. 若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以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诉,实验室负责人将进行重新评估。

五、实验室安全和卫生1. 所有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实验室制服、安全鞋、安全眼镜等。

禁止穿着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鞋类进入实验室。

2.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以及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

3. 实验室内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指导,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

六、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使用1. 所有人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前,必须事先了解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经过相关培训。

2. 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照使用规程进行设备和仪器的清洁和维护。

3. 对于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和仪器,必须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预约1.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以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为准。

实验室开放计划

实验室开放计划

实验室开放计划
1. 开放时间
实验室全年开放,工作日开放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5:30。

2. 预约使用
实验人员需提前预约实验室,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获批后方可使用。

预约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前。

3. 安全培训
所有实验人员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未经培训的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

4. 实验准备
实验前,实验人员需根据实验要求,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设备、药品和材料。

5. 实验记录
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现象,完成后及时整理实验记录。

6. 仪器使用
使用贵重仪器设备时,需经过专门培训,并遵守操作规程。

使用后,请将仪器设备恢复原状。

7. 实验室卫生
爱护实验室环境卫生,实验后清理工作台,处理好废弃物。

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

8. 安全意识
操作时请谨慎小心,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

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9. 值班制度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突发情况时,可及时处理。

值班人员的职责将另行制定。

10. 违规处理
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以上是为了维护实验室正常运行而制定的开放计划,请广大师生员工予以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如有疑问,可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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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传媒与思想政治教育实验室
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项社会活动,根据《海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传媒与思想政治教育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实验室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实验室以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创造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为目的。

实验室面向以下对象开放:海南大学本科学生。

二、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内容
1、坚持层次开放、循序渐进的原则。

层次开放指实验室在完成本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外,面向全校教师和本科学生开放。

教师通过填写申请表使用实验室,学生通过查看发布的实验室开放时间表,在对应的的时间使用实验室。

此外,根据不同的教学目的、教学对象和教学条件,采取多种开放形式,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完成各种开放实验内容。

2、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

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

马克思主义学院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学生开放。

3、坚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的原则。

努力开放以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为主的实验项目,不断丰富开放内容,不断增加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鼓励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部分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并在指导过程中将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手段引入实验教学。

4、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

在实验室开放的教学时间、过程、形式、内容、方法上,根据不同的学生区别对待,创造学生进行实验活动的环境,强调学生主
体、教师启发指导教学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

三、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实验室的教学条件,初期先实行时间、仪器设备和实验场地的开放,随着实验室开放层次和水平的不断提升,逐步实现实验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全面开放。

开放的内容,对于低年级学生,以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对于高年级学生,可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为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延伸或课内拓展实验,也可以是自选课题、科研项目、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的提高型学习等。

1、参观实验室或仪器设备使用的演示或培训:为使学生了解实验室建设情况,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鉴定水平,掌握操作技术,面向不同层次学生开放。

2、课内实验操作技能的训练与加强:学生为了更好地掌握课内实验操作技能,于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操作,按照课内实验要求进行实验(课内实验不认真者,拒绝于课外时间重复课内内容)。

3、课内实验拓展型:涉及课内实验的先导问题,或后续延伸问题,学生有积极性的可作为自选项目,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4、学生参与科研型:实验室以面向高年级学生开放,吸收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活动。

可以结合实验室条件,联系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5、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室为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学生课利用实验室条件自选实验课题,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6、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结合学生社团、兴趣爱好者协会等的活动内容,在实验室创新活动、创业活动等素质与能力培养的活动。

四、开放实验的组织与管理
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学院的领导下,由实验室主任组织实施。

应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2、指导教师对选题的科学性及难易程度负责,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论证,并提前向学生警示防范。

3、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参加开放实验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工作。

4、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工作,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使用给予适当的指导,应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及品德培育,加强管理,做到开放灵活、规范有序。

5、指导教师要因材施教,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艰苦创业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实验室使用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

五、开放实验室申请程序
1、申报并填写“现代传媒与思想政治教育实验室开放申请表”,由实验室管理员核查后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批,进行备案。

2、实验室管理员与申请人协调安排好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

3、按约定时间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

4、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传媒与思想政治教育实验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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