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政策性银行的运营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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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一、引言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它们在性质、目标、服务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二、性质对比⒈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由设立或授权于推行国家金融政策的银行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支持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推动特定行业的发展,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发展等。

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和运营都受到的指导和监管。

⒉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经营范围是吸收储户存款,发放贷款,提供支付结算、信用卡等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以市场为导向,为个人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通过收取利息、手续费等方式获得盈利。

三、目标对比⒈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国家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计划。

其服务重点通常是面向国家重点项目,如基础设施、环保、科技创新等行业。

政策性银行的目标是为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社会福利。

⒉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主要目标是盈利。

其服务对象是广泛的,包括个人、企业和机构等。

商业银行通过提供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来实现利润最大化,并以此满足投资者和股东的期望。

四、服务范围对比⒈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服务范围相对狭窄,主要关注国家重点项目和特定行业的融资需求。

其主要服务包括项目融资、政策性贷款、担保、风险投资等。

⒉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较广,除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还提供资金结算、信用卡、保险、理财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政策性银行:由创办或授权推行国家金融政策的银行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支持国家战略目标和社会建设。

⒉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通过吸收储户存款、发放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服务并获得利润。

六、结束语通过对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性质对比、目标对比、服务范围对比,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它们之间的区别。

政策性银行主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和特定行业的发展,而商业银行则以盈利为目标,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

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的政策性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路径

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的政策性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路径

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的政策性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路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政策性银行在各国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政策性银行在发展经济、支持国家战略和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策性银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业务特点,其风险管理机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难题。

建立一套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对政策性银行的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政策性银行的特点和风险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出资或控股、以国家利益为宗旨、在国家指导下开展金融业务的银行机构。

政策性银行通常以扶持国家重点产业和促进经济发展为主要使命,其特点主要包括:1. 政府背景明显:政策性银行通常由政府出资或控股,受政府直接或间接管理。

2. 专门化业务:政策性银行以支持国家重点领域和项目为主要业务方向,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小微企业贷款等。

3. 存贷款比例倾斜:政策性银行向国家重点项目和领域倾斜,涉及的信贷政策与传统商业银行存在差异。

由于以上特点,政策性银行在发展中面临着多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等。

这些风险对政策性银行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将会给金融体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意义和要求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对金融机构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有效管理,以保障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营。

政策性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相比商业银行存在着诸多特殊性,其全面风险管理的意义和要求主要包括:1. 防范系统性风险:政策性银行由于其重要性和特殊性,一旦出现风险可能会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重大冲击,因此需要更加注重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2. 提高融资效率:政策性银行要有效避免或减少各种风险的发生,提高融资效率,为国家重点领域的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

3. 保障金融体系稳定:政策性银行的特殊性意味着其一旦出现风险可能带来连锁效应,因此需要更为全面地管理各种风险,以保障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定。

投资性支出

投资性支出

投资乘数模型
投资增 收入(需求) 消费增 增量 △Y 量 量
△I △C
MPC=4/5
储蓄增 量
△S
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 第四轮 第五轮 …
1000
1000 800 640 512 409.6 … 5000
800 640 512
200 160 128
409.6 102.4 327.68 81.92 … … 4000 1000
案例
采取公开询价等市场手段,降低了商业银行 贷款利率。去年初,首先对商业银行贷款条 件进行公开询价,各商业银行均承诺在人民 银行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的利率优惠,在人 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 随后,国家开发银行也对未提取使用的 贷款额度给予10%的利率优惠。通过对上述 筹资手段的不断优化,近年来,筹资成本一 直呈下降趋势。
政府投资 重点项目、
高科技开发 等有选择参 与
三、政府投资的作用
• 市场机制条件下政府对公益性项目和对 基础产业的投资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 政府投资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 段
– 投资规模(总量)调节 – 投资结构调节 – 导向性的作用
第二节基础设施投资

长江三峡水利工程
一、基础产业投资
一 、 基 础 产 业 投 资 的 重 要 意 义
竞争性
项 目
基础性
公益性
(文化、教 育、科学、 福利、行政、 国防等)
(基础设施:交 (轻工、纺织、 通运输、机场港 机械、电器等 口、桥梁、通讯 加工工业) 等等;基础工业: 能源、石油等基 础原材料)
非政府投 投资主体 资
部分投资
集中必要资金 进行投资,并 引导社会资金 投入。
部分投资

传统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财务差异分析

传统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财务差异分析

传统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财务差异分析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传统商业银行是主要的金融机构之一,而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股份制商业银行逐渐崭露头角。

两者在经营模式、治理结构以及财务特点上存在明显差异。

本文将对传统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财务差异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原因和影响。

一、传统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财务差异传统商业银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等。

而政策性银行则是国家的金融政策执行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实施,特别是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行业的发展。

在财务方面,传统商业银行依靠市场经济运作,追求盈利和增加股东权益,其财务目标主要体现为盈利能力和资本回报率。

其主要收入来源于贷款利息、存款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等,并通过资金运作和风险管理等手段提高盈利能力。

负债端主要来源于向市场募集资金。

相比之下,政策性银行的财务目标更加注重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其盈利能力和资本回报率往往不是首要考量。

政策性银行受到特定的国家指导性政策和任务约束,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国家给予的财政拨款和特定项目的配套资金,同时往往享有较低的筹资成本。

此外,政策性银行还承担着国家债务管理和农村信贷等特定业务,这些业务往往具有较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财务特点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的加剧,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传统商业银行的一种新型形式,逐渐崭露头角。

相比于传统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财务特点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

首先,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追求经济效益和股东回报。

其财务目标主要体现为提高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并通过上市融资等方式增加股东权益。

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类似,但由于其市场竞争力和治理结构的不同,其经营能力和业务结构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其次,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更加重视。

考虑到市场竞争的压力和金融风险的不确定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注重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

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形实施监督和治理,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爱惜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平安、健康、高效运行。

本文结合开发银行几年来同意监管机构监管的实践,分析了监管部门对政策性银行监管的内容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良意见。

一、目前监管部门对政策性银行监管的要紧内容(一)市场准入监管。

监管机构依法对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查和审批,对其业务范围和职能定位进行界定。

(二)高级治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年度考核。

要紧从德、能、勤、绩和同意监管机构非现场监管情形等五个方面进行审查和考核。

(三)合规性检查。

对照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检查设置或变更事项审批手续是不是完备,是不是超授权、超范围经营,高级治理人员变更手续是不是完备,业务经营状况是不是合法合规,内操纵度是不是完善等。

(四)日常的非现场监管。

依照政策性银行按期呈报的报表、报告,要紧从五个方面的监管指标:贷款投向指标、平安性指标、流动性指标、效益性指标及总量操纵指标进行业务分析和监督。

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对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金融法规不健全,没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

只有依照政策性银行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才能从全然上解决政策性银行的进展方向问题。

国外对政策性银行都是先立法、后建行,不管是国际上成立政策性银行时刻较早的美国、加拿大和德国,仍是成立时刻较晚的日本、韩国,都制定了自己的政策性银行法,如美国的《国民银行法》、《银行法》、日本的《政策投资银行法》等(二)非现场监管很多指标是参照和沿袭商业银行的标准,需要调整和修改。

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监控报告一样都分为七个部份,其中指标的设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政策性银行监管的内容和指标没有依照其进展状况和国际老例作相应的调整,而是照搬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

政策性银行经营风险及对策

政策性银行经营风险及对策

CONSTRUCTION节能环保一、政策性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风险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

二十年来,三家政策性银行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策性金融总体规模偏小的问题愈益突出,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扶贫、助学等薄弱领域和环节,政策性支持力度远远不足。

除此以外,政策性功能定位模糊、监管弱化等问题也日益显现。

(一)政策风险。

政策性银行经营管理一直以来均以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为主要目标,相对商业银行来讲,政策性银行本身的风险意识比较淡薄。

随着国家改革和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政策不断调整,又不同程度增加了政策性银行的信贷风险。

以农发行为例,一是国家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后,农发行贷款性质由完全的政策性转向政策性和经营性并存,主要表现在政策收购贷款数量减少,非政策性贷款数量增加,加大了农发行增量贷款风险。

二是实行新的粮改政策后,财政补贴方式由对农产品流通环节补贴转向对农民直接补贴,这使农发行失去了“财政补贴”这一主要收息来源,进而加大了资产风险。

三是粮食流通市场化,粮食采购主体的资格约束放宽,竞争加剧,迫使一些长期经营不善的粮食企业关停并转、破产重组,有的企业甚至逃避监管、悬空农发行债务,贷款面临较大威胁。

(二)道德风险。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服务对象较为单一,长期以来,逐步形成了与特定企业“捆绑式”的特殊银企关系。

对企业来说,容易将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视为政府“拨”给的资金,主观上按期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约束力不强。

对信贷人员来说,由于这些贷款主要是根据政策要求发放的,一旦收不回可以“贷款的政策性”为由推卸责任,政策性银行信贷人员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商业银行信贷人员承担的责任,从而容易导致信贷员放松贷后监督检查,致使贷后管理流于形式。

(三)法律风险。

国外政策性银行一般都有独立的法律依据,如美国的《农业信贷法》、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而我国政策性银行自1994年成立以来,一直未出台专门适用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章程成为政策性银行经营发展的主要依据,政策性银行在无法规约束情况下运行,具有较大缺陷。

政策性银行业务界定国际经验及启示

政策性银行业务界定国际经验及启示

◎马莅婷芮芳媛【内容简介】文章指出当前我国政策性银行业务界定存在政府和市场界限模糊、未立法明确业务范围、业务范围未及时调整、业务界定技术难度大等问题,通过美、德、日等国家的实践将政策性银行业务界定的经验总结为:政府和市场界限清晰、通过立法明确限定业务范围、动态调整业务范围、采取分类管理的治理模式等,提出明确政策性银行发挥政府调控作用与市场化运营的界限、明确界定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实行分账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等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策性银行;业务边界;国际经验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业务界定:国际经验及启示厘清我国政策性银行业务边界的必要性(一)厘清业务边界是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发展的前提2015年,国务院批复同意了政策性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请示,指出要强化政策性银行的政策功能定位,前提是要厘清政策性和自营性业务边界。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2号)指出:“政策性银行要明确细化业务边界,落实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分账管理、分类核算要求。

”该《意见》表明,自2015年以来,政策性银行业务边界至今仍没有被清楚界定,导致分类核算、分账管理、资本约束和补充等一系列后续改革无法完全实现。

(二)厘清业务边界是避免同质化竞争的重要手段从理论上来说,政策性银行设立的目的就是用来弥补市场失灵的领域,实际中由于边界不清,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往往出现交叉。

但政策性银行以国家信用为背书,相对于商业银行明显具有资金成本方面的优势,如果与商业银行一同竞争,不仅会破坏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还会降低金融资本配置效率,进而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三)厘清业务边界是防止滋生套利现象发生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政策性银行混业经营可导致其将自营性业务的亏损算作政策性进行挂账,或者用政策性业务的亏损来掩盖自营性业务亏损。

从表面上看是多方盈利,但实质上由政府承担了所有风险。

财政投资性支出

财政投资性支出
第四,对广大农民非常欢迎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 农机具补贴这三个补贴,将继续完善和强化。
十一五规划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纲要(草案)》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各项战略任务的 首 位。强调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 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 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 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 加农民收入。
社会主义新农村
基本公共服务
十一五期间,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国民平 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9年。公共卫生和医疗 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 城镇基本 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23亿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
世界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2.5:1的国家只 有4个,而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却为3.3:1。
效。
日本财政投融资
一、财政投融资与公共金融 二、日本政府的金融机构 三、点评
一、财政投融资与公共金融
日本的民间金融机构 日本的公共金融机构 财政投融资
(一)日本财政投融资计划
财政投融资计划由三个部分组成 财政投融资资金计划 财政投融资原资推算 财政投融资用途别分类
财政投融资计划与每年的预算制定同时进行, 其主要资本作为预算的一部分必须经过国会 的审议通过后才能最后实行。
– 1. 政府筹资建设,或免费提供,或收取使用费 – 2.私人出资、定期收费补偿成本并适当盈利,或
地方主管部门筹资、定期收费补偿成本 – 3.政府与民间共同投资的提供方式 – 4.政府投资,法人团体经营运作 – 5.BOT投资方式(建设-经营-转让投资方式)
(二)不同投资方式比较
效率、公平、政府支出
着力抓好大型粮棉油生产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农田水利、 饮水安全、公路、沼气和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建设等重 点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 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培养造就有 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各地方、各部门必须 在经济工作思路和重点上有一个大的转变。建设资金要更 多地向“三农”倾斜,公共服务要更大范围地覆盖农村, 全社会都要大力支持农村发展。

5政府投资性支出

5政府投资性支出

2。政府涉足基础设施投资的原因 1)基础设施有公用性、非独占性和不可分性 -公共物品 2)基础设施的特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 投资回收慢)决定了它们很难由个别企业 的独立投资来完成 3)经济不发达的国家经济发展中受基础设施 的“瓶颈”困扰
(二)基础设施投资与一般投资的关系 基础设施投资与一般投资的关系: 1.社会先行资本 基础设施是处在”上游”的产业部门,基础设施投资是一 种”社会先行资本“。它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构成其他部 门(也包括本部门)必需。基础设施在产业锁链中属于这样一类产 业,即当基础产业、加工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时,一般要求 适度加大基础设施投资,要求基础设施的适度超前发展。 2.构成其他部门产品成本 从价值构成上分析,基础设施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构成其他部门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因而它们的价格变动 具有很强的连锁效应,会引起整个产业成本的波动。
第二节 基础设施投资 一. 基础设施投资的性质 (一)基础设施投资的属性 1,属性 基础设施是支撑一国经济运行的基础部门,它决定 着工业、农业、商业等直接生产活动的发展水平。 狭义的基础设施,是指经济粹活动的公共设施,主 要包括交通运输、通信、水利、供电、机场、港 口、桥梁和城市供气等 广义:还包括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
2)投资受当前生产和收入水平的制约-加速 原理 (收入或消费引的投资增加程度的系数)增 加一单位产量所需要增加的资本量。 3)我国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投资推动 78-89年资本、劳动、技术进步对产出增长的 贡献份额分别:52%、23%、25%
二 政府财政投资的特点、范围和标准 (一)政府财政投资的特点、范围 社会总投资 非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生产性 非生产性 政府投资与非政府投资相比,有自身明显的 三个特点。
BOOT,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一一转让,是私人合伙或某国 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 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BOO即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 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 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LT( Build-Lease-Transfer ),即建设一租赁一移交。其具 体是指政府出让项目建设权,在项目运营期内政府成为项 目的租赁人,私营部门成为项目的承租人,租赁期满结束 后,所有资产再移交给政府公共部门的一种融资方式。

政策性银行性质

政策性银行性质
另外,我国民法中尚有社会团体法人。很明显,政策性银行同样不属于社会团体法人,这勿庸笔者赘言。
既然政策性银行这类法人不能归入到我国民法对法人的任一分类中,那么政策性银行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法人呢?
(二) 政策性银行应是公法人
1、 关于公法人的含义
公法人是与私法人相对的概念,将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是大陆法系的一种主要的法人分类,是法人分类的高度抽象,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但主张区分公法人与私法人者对如何进行区分并无统一标准,而是存在多种学说:
公私法人的划分是建立在公私法划分的基础上的,是西方学者把法律
分为公私法的产物。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由于摒弃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故不承认公法人与私法人的区分。我国法学理论由于受前苏联理论的影响,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将我国一切法律均视为公法 ,而否认有私法之存在。这一理论产生于、也适应了以前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经济体制的要求。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这种理论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基于市场经济本身的性质,在当前强调公私法的区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有学者主张,区分公法与私法是建立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前提,力主应区分公法与私法。13 笔者同意这一主张,并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便存在公法人和私法人划分的重要价值和意义。我国已有学者肯定这种划分的法律意义。14
总之,我国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属无疑。
但是,仅仅明确了政策性银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还不够,我们还必须进一步明确其应属于何种性质的法人。
三、我国政策性银行应是公பைடு நூலகம்人 5
(一) 我国民法对法人的分类并不能囊括政策性银行这类新出现的法人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两大类。笔者认为,这种分类并不能将我国的政策性银行这类新出现的法人包括进去。这是因为:

政策性银行的概念及特征

政策性银行的概念及特征

1、平等关系 2、互补关系
3、配合关系
三 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职能 (一)政策性银行的一般职能 具有金融中介职能,不吸收社会公众的活期存 款,不具备信用创造职能 (二)政策性银行的特殊职能 1、倡导性职能 是指政策性银行以直接的资金投放或间接地吸 引民间或私人金融机构从事符合政府意图的放 款,以发挥其首倡、引导功能,引导资金的流 向。
D、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国家开发银行与全国27个省区市政府签署了金
融合作协议,构筑信用结构。
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设立宗旨与发展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国务院1994年4月19
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 知》,于同年11月18日正式成立的国有农业政 策性银行,是一家以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农 副产品收购等方面的政策性贷款为主要业务的 政策性银行。设立宗旨是为了完善农村金融服 务体系,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
第四节 政策性银行
一、政策性银行的概念及特征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参股和保证的,
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产业 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 直接或者间接的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 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 理的专门金融机构
特征:
1、政策性银行的创立、参股或保证,以政府
部 (2)监督管理 A、与国务院的关系 国家开发银行的经营活动直属于国务院领导 B、与财政部的关系 国家开发银行由政府全资拥有,其注册资本 500亿元人民币全部由财政部负责拨付。 C、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的关系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在金融业 务上接受人民银行的指导和银监会的 监督。
3、中国进出口银行的组织体制

金融行业政策性银行发展:政策性银行业务模式与风险管理

金融行业政策性银行发展:政策性银行业务模式与风险管理

金融行业政策性银行发展:政策性银行业务模式与风险管理引言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设立或控股的金融机构,它们的主要目标是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实施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

在中国,政策性银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政策性银行的定义和发展背景,并重点探讨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模式与风险管理。

什么是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设立或控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提供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

政策性银行在投资决策上考虑国家利益和经济需求,优先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战略性产业。

与商业银行不同,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目标并非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是为国家经济服务。

政策性银行的发展背景政策性银行的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在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政策性银行的角色和地位逐渐凸显。

1978年后,中国政府先后设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策性银行,以实施货物贸易、农业和银行监管等政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政策性银行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模式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模式与商业银行有一定的区别。

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业务包括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对国内重点产业的支持、提供低成本融资、国际贸易融资以及金融服务的政策指导等。

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政策性银行承担着国家重点项目的融资任务。

这些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科技创新等。

政策性银行通过提供长期、低息的贷款资金,支持这些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这种融资方式有助于降低项目方的融资成本,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对国内重点产业的支持政策性银行在国内重点产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

例如,在中国的新能源产业中,政策性银行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促进了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政策性银行还通过提供技术转让、产业链整合等服务,进一步促进了国内重点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提供低成本融资政策性银行通过优惠的利率和贷款政策,提供企业和个人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不同类别银行特点

不同类别银行特点

概况:我国商业银行主要包括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三大类.1、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直接控股并为第一股东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共5家。

2、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系国有法人单位(即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为第一控股股东的银行,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业金融业务的股份制银行,目前主要有: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业金融业务的股份制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共12家。

一、各类银行的特点:(一)国有股份制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其特点体现在所有的资本都是由国家投资的,是国有金融企业.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无论是在人员、机构网点数量上,还是在资产规模及市场占有份额上,均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的组织机构体系是按行政区域设置的总、分、支行体系。

优势在同外资银行的竞争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最大的优势是规模优势,这种优势反映在业务基础好、对我国经济影响力大等方面,也是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基础所在。

1、业务开展的基础比较好。

从硬件方面来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已形成了自己规模庞大的分支机构网,计算机、远程通信网络技术的运用,使得各分支机构可以互在一体,使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余缺地区间调剂、信息的收集、国内结算的质量等方面有着外资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

另外,人们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有足够的信心,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仍是人们存款的首要选择。

2、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力较大。

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形成了自己固定的客户,特别是一些大型、特大型的客户,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它们已形成了互相依赖、互相支持、密切相连的关系。

2政策性银行法

2政策性银行法
其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部拨付的资本金和重点建设基金;对社会发行的国家担保债券和对国内金融 机构发行的人民币金融债券;吸收与贷款项目有关的存款;境外筹资;向人行申请的再贷款等等。
其业务开展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资金运用业务——资金主要用于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 直接关系增强国力的支柱产业中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跨地区重大政策性项目等。 外汇业 务——外汇存贷款、同业外汇拆借、发行买卖股票以外的外汇证券、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外汇担保 等。 其他业务——办理有关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业务,被授权负责世界银行和亚洲 开发银行给中国政府贷款的转贷业务。
其主要业务范围为:办理粮、棉、油料、肉类、化肥等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调销贷款或专项储备 贷款及加工企业贷款;农、林、牧、副、渔业产业龙头企业贷款;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农村 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县域城镇建设贷款;已批准范围内的外汇业务;其他银行业 务。
(三)组织机构与监督管理
1.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均由国务院 任命。 总行设在北京,目前全国设立一级分行31个,二级分行300多个,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 支机构。
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负责全行工作,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 管理机制。行长主持行长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业务方针、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行长工作报 告;国家重点农业政策性贷款项目;本行年度决算报告等。
2.监督管理
(1)在业务上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指导和监督,并按规定向人行缴存存款准备金。 (2)设立监事会。成员报国务院批准,监事会主席由国务院任命。
监事会与农发行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代表国家行使资产所有者的监督 职能,对农发行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状况实施监督,但不参与也不干预农发行的日常 策性银行概况

财政学之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财政学之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二、 财政对“三农”投入的特点 (一)“三农”投入的一般特点 (二)我国“三农”投入的特殊性
《财政学》(第五版) 陈共 主编
第三节 财政对农业的投资
我国“三农”投入的特殊性 1.我国当前农业生产率和收益率低下,自身
难以产生满足自身发展的积累。 2.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
段。
第四节 财政投融资制度
二、我国的政策性银行
(一)“三大”政策性银行概况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是我国的三大政策性
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或政府的相关决策进行投融资活动的金融
《财政学》(第五版) 陈共 主编
第四节 财政投融资制度
财政投融资的意义
1.财政投融资是我国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需要。 2.财政投融资的特点(特点在于既体现政府政策取
向,又按照信用原则运营,投资的主要领域是先行资 本或公共物品。) 3.财政投融资可以形成对企业和商业银行投资的诱 导机制。
《财政学》(第五版) 陈共 主编
《财政学》(第五版) 陈共 主编
第一节 财政投资支出的一般分析
(二)政府投资(指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 的地位和作用
1.基本建设投资的分类
(1) 按投资的费用构成分为: 建筑安装工程费 占50-6-%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 其它基建费用 土地征用费
青苗补偿费 搬迁费等 (2) 按基本建设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建设项目 (3) 按建设项目的性质分为:新建、改建、扩建、恢复建设
第四节 财政投融资制度
财政投融资的基本特征
1.财政投融资是一种政府投入资本金的政策性融资。 2.财政投融资的目的性很强,范围有严格限制。 3.计划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4.财政投融资的管理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政

金融法学第五章政策性银行法

金融法学第五章政策性银行法
第三篇 金融机构组织法
第四章 商业银行法 第五章 政策性银行法 第六章 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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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政策性银行法 — 概要
在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体制中,政策性银行是商 业性金融机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其存在旨 在弥补商业性金融出现的失灵、贯彻国家的特 定政策。政策性银行法是关于政策性银行的设 立宗旨、组织架构、运营监管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在国外,往往以单独立法的形式,就某一 家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及其运营监管等作出专门 性规定,以保障其业务的规范运作。政策性银 行,顾名思义,是承担政策性银行业务的银行。
也具有金融中介职能。政策性银行通过其负 债业务,吸收资金,再通过资产业务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金 投入到所需单位或项目,从而担负起金融中 介的职能,实现资金从贷出者到借人者之间 的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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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政策性银行一般不吸收社会公众的活期存款, 资金来源多为国家财政资金或在金融市场上筹集。 资金运用多为中长期放款或长期投资,极少发放 短期信用。因此,在一般职能方面,政策性银行 与商业银行相比,一般不具备信用创造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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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银行业务的法律规定,思考以下问题: (1)如何理解银行与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2)银行金融产品的定价权如何合理的配置? (3)储户合法权益的救济机制如何建立? (4)如何理解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国
银联、商业银行、金融产品消费者几者之间 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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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何种政策性银行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的 社会、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是由政府 的决策行为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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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策性银行概述
三、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
世界各国不同的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究竟如何?对于 这一问题,只有从它与政府部门、与中央银行、 与商业银行及其服务对象的关系等方面来探求, 方能得到较为全面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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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政策性银行的运营特点》1,以国家信用为背景享有国家信用的实质是“政府的担保”,即政府以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政策性银行的负债进行担保政策性。

银行通过政府的担保,信用度提高到国家主权级同等水平,发行的债券也都被视为“政府债券”,风险小,易为市场接受,从而保证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2,国家财政提供有力支持国家财政强有力的支持,是政策性银行稳健运营的基础。

政策性银行是国家所有,资本金一般是由财政拨付,并随时追加,资本充足率高于商业银行,都在两位数以上,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11%、韩国产业银行(KDB)17.59%。

各国政策性银行长期享有特殊的税收减免、利差补贴、亏损补偿等政策。

KFW免交所得税,不给股东分红,利润转入专项准备金、法定准备金和特殊准备金。

政策性银行可以向财政借款或向央行随时借款,是区别于商业银行的独特手段。

DBJ1998财年向政府和央行借款所占资金来源的比例为85.6%,KFW为9%,1999年KDB为32%。

3,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政策性银行依法设立和运营,是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独立法人。

KfW、DBJ、KDB都单独立法,本国的央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均不适用于政策性银行。

在法律的保障下,三家银行按照法人的框架进行业务操作,在政府支持的产业方向和范围内,在保证财务稳健的前提下自主决策、自主经营。

4,奉行不亏损原则,并保持合理盈利水平政策性银行奉行不亏损原则,并保持合理盈利水平。

政策性银行与政府财政或公库不同,既要执行政策,又要保证财务健康,这是法的要求。

各国都存在着处理政策性目标与盈利性目标的关系问题。

政府与政策性银行达成的共识是,政策性目标固然比盈利性目标重要,但盈利性是对一个金融机构的约束。

如果盈利性目标完全从属于政策性目标,就很难对政策性银行进行评价,政策性目标也难于实现。

政府作为政策性银行的股东,不希望出现亏损,否则就会成为政府的负担。

因此,KfW、DBJ、KDB都保持了连续盈利。

盈利从何而来?一是有较高的债信等级,筹资成本低;二是融资的数额大,资产质量好;三是机构精干,压缩人员费用,提高效率;四是依靠政府支持,使用了大量无成本的自有资金。

5,运用多元化金融手段,立足于政策性服务领域,具备较强的专业化水平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政策性银行从单纯提供贷款的传统业务,发展到运用多元化的金融手段,为政策性目标服务。

立足于政策性服务领域,KDB开展项目融资、企业并购、债务重组、承销债券和风险投资等业务,取得了不少成果,并把目标定为世界领先的投资银行;DBJ也在开展项目融资、组合金融、企业并购及债务担保等业务。

政策性银行有较强的专业化水平。

政策性银行尤其是开发性金融机构,在自身独特的业务领域,拥有一批熟悉宏观经济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在项目的行业、市场、财务、技术等评审方面有独特的优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如KDB、DBJ的项目评审能力在本国金融界是最强的,项目通过后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跟进投入,引导了本国资金流向。

政策性银行作为各国普遍采用的中央政府金融调控手段,在金融宏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国外政策性银行根据金融环境的变化调整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市场化程度与多元化发展趋势。

我国政策性银行未来改革发展应当尊重我国具体国情,实现政策性银行的特殊定位与改革方向。

一、国外政策性银行发展战略重新调整的特征和趋势(一)业务多样化和市场化运作发展态势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形式多样化,业务种类不断增多,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既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又兼营与其相关的商业性金融业务,既从事一般银行信贷业务又经营投资银行和证券业务,通过市场化运作手段,来实现其多样化的经营目标,在这方面,韩国产业银行(KDB)表现得尤为突出。

为了实现在2011年以前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亚洲领头银行并最终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国际投资银行的战略目标,KDB不断扩充银行功能与手段,尤其是不断扩大项目融资、企业并购、债务重组、承销债券等投行业务。

最近数年间,KDB在企业外资融资中介、外汇交易等国际金融和期权、掉期等衍生金融工具领域成为韩国金融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先导金融机构,大大巩固了企业重组、咨询领域独一无二的地位。

(二)总量的结构性倾斜及其逆转和扩张性态势按照政策性金融制度设计的一般原则性要求,在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总量中,政策性业务应该占有绝对大的比重或向此倾斜,而其他辅助性或延伸的相关业务占比应该较小。

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金融体制的深入发展和资金供求关系的巨大变化,政府对政策性银行的优惠待遇正在减少或趋于消失,使得政策性业务总量有所下降,政策性银行不断提高其经营商业性业务的比重,或者说出现了业务总量的结构性逆转,而且这种态势正在逐步扩大。

(三)分账户经营与公平竞争环境的经营态势为了避免政策性银行借助政府资源从事不公平竞争,同时防止商业损失转嫁国家财政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国外兼营商业性业务的一些政策性银行采取分账户管理方式实现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类业务的综合经营。

国内外许多从事商业性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普遍采用这种方式,即通过特别账户或信托基金,实行专项管理,隔离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

二、国外主要政策性银行业务运行中的共同特点当前,国际上主要的政策性银行运营中普遍存在如下共同点:1.政策性银行是现代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弥补市场缺损、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如韩国,1967年“入关”后,韩国产业银行(KDB)等政策性银行贯彻政府促进输出工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向重点产业提供了大量资金。

配合政府推出的“重化学工业计划”,KDB等政策银行通过发行国民投资债券和从韩国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筹资等方式,为重化工业发展提供了50%的设备资金。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韩国产业银行(KDB)承担了处理金融危机的重任。

韩国在严重的金融危机中,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急剧下降,信用度降低,流动性问题严重,只是回收贷款,没有能力开展更多的业务;一批负债累累的财团先后倒闭,大量依托财团生存的中小企业也陷入了严重的困境。

在处理危机中,KDB一方面代表政府在国际资本市场中筹集资金,承担政府国际资金借款的转贷,向国内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证和资金,对商业银行给予扶持和支持。

另一方面,扩大对企业贷款业务,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开展进出口融资业务。

贸易融资业务过去是KDB的辅助业务,在商业银行无法开展这项业务时,KDB承担了支持进出口业务开展的重任,到1999年贸易融资业务已达40亿美元。

KDB还重点扩展投资银行业务,开展承销债券、资产证券化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业务,并成立了兼并重组部和风险投资组,组建了四只基金,在企业的重组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

与此同时,KDB还以大企业和大财团的大股东身份,参与民营化改造,并对朝鲜进行金融支持。

韩国政策性银行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突出显示了政策金融的导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受到了来自本国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2.国际信用机构给予政策性银行国家主权级或准主权级的信用等级。

国家信用的实质是“政府的担保”,即政府以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政策性银行的负债进行担保。

政策性银行的国家信用特征主要体现在:依托政府对所发行债券的担保,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国际和国内市场获得等同于或接近于国家主权信用的信用等级评价,为其在资本市场筹集长期稳定和低成本资金提供了保障。

如《韩国产业银行法》规定:“政府对KDB产业金融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偿还给予保证”;德国政府也对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 f w)发行的债券进行默示担保,不仅如此,德国财政部还出具专门用于发债的担保函(不需每次开具),作为政府的明示担保;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发行债券也得到政府担保,在1999年修订的《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法》中规定:日本政府可以在预算限制的数量之内为DBJ发行的债券提供担保。

为体现政府对政策性银行强有力的支持,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国家信用被赋予了新的内容。

(1)在资金困难时,财政随时注资。

如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向产业银行注入7万多亿韩元,相当于过去40年中注入资金的总和。

(2)在资金来源上可以向财政借款或向央行随时借款。

特别是财政借款,是政策银行区别于商业银行的独特手段,构成了政策银行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运用财政借款方式比较多,大多由大藏省组织资金,再转借给政策性金融机构使用,1998财年DBJ 政府借款占其资金来源的87%,是DBJ的主要资金来源。

(3)政府对政策银行的亏损进行补偿。

例如《韩国产业银行法》在“损失的补偿”中规定:KDB的决算净损失,在每一财政年度,以积金来补偿,积金不足时,由政府补偿。

3.国外政策性银行普遍以法律为依据,以银行方式进行决策和经营。

国外政策性银行普遍是先立法,再依法设立并经营,金融制度通过立法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

如《日本开发银行法》、《德国复兴开发银行法》、《韩国产业银行法》等。

在法律的保障下,政策性银行按照法人的框架——银行的框架进行业务操作,三家政策性银行的政策、计划、预算等重大经营方针由政府制定和监督,政策的实施、资金的运作等经营管理则由政策银行在保证财务稳健的前提下自主决策、自主经营。

这就基本排除了外部的非理性经济行为对政策性银行经营决策的干预,使其能够自主地在战略规划、风险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化手段和金融创新能力等方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而这是政策性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决定因素。

4.政策性金融机构具有明显的非营利性。

从业务看,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仍存在明显差别。

尽管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按商业规则运作,也需获取利润,但其经营目标并非利润最大化,而是在法律设定的范围内、在满足特殊领域和弱势群体融资需求的前提下力求获取利润和降低风险,实现以收抵支、以丰补歉。

因此在长期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进出口信贷、社会基础设施等市场供给不足的领域,政策性金融机构依然发挥重要作用。

如日本政策投资银行的贷款大多为长期、固定利率贷款,平均贷款期限15年左右。

而商业银行贷款主要集中在1年左右的短期贷款,7年以上贷款比重仅为8.8%。

三、国外主要政策性银行的最新发展趋势1.股权结构多元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一些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股权结构由单一政府股东转向多元化。

如美国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开始由政府出资设立,以后通过立法使之逐步归还政府资本和民营化;新加坡星展银行、斯里兰卡开发银行,因国家资本完全退出和政策性业务停止而转向商业化;有些国家的政府仍保持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控股地位,但将部分股权出让给其他金融机构或个人投资者。

2.运行机制市场化。

资金来源:国家全包模式向市场筹资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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