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的实施意见
中国建设银行贷款管理
2019年逾期情况(单位:百万元)
金额
占比(%)
逾期3个月以內
48,567
0.32
逾期3个月至6个月以內
23,125
0.15
逾期6个月至1年以內
46,297
0.31
逾期1年以上3年以內
42,843
0.29
逾期3年以上
12,051
0.08
已逾期贷款及垫款总额
172,883
1.15
2019年末,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1728.83亿元,较上年减少28.38亿元,在 不含息贷款和垫款总额中的占比下降0.13个百分点。
选择RAROC的原因是:随着国内商业银行资本约束和风险管理意识的不断加强,资 本经营、资本与风险相匹配的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理念不断强化,经济资本、风险调整资本 回报等理念也得到更多重视和应用,而对任何靠经营风险获取收益的企业来说,实现股东 价值最大化都是其最终目标,银行也是如此。但在现实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风险与收益成 正比,任何从事风险承担的活动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补偿。鉴于此,RAROC作为一种全面 衡量银行真实盈利水平的绩效考核指标,建行选择利用RAROC确定贷款定价,从而在确 保股东利益的同时提高银行贷款的质量和效率。
2019年
金额
占比(%)
6,959,844 46.33
2,205,697 14.68
4,754,147 31.65
6,477,352 43.12
5,305,095 35.31
741,197
4.94
189,588
1.26
44,918
0.30
196,554
1.31
492,693
3.28
1,058,017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从严控制贷款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从严控制贷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85.03.21•【文号】•【施行日期】1985.03.2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从严控制贷款的通知(1985年3月21日)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重庆、武汉、大连、沈阳、哈尔滨、广州、西安市分行:年初以来,总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检查一九八四年信贷、控制货币投放的指示精神,先后发出了一系列电报和通知,要求各行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贷资金管理,落实国务院有关指示,从严控制信贷投放,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结合当前建设银行信贷收支情况,特再作如下通知:一、认真检查核实一九八四年各种不合理贷款。
各行要如实报告贷款中的问题,并按照边检查、边纠正、边处理的原则,停止发放并清理收回各种违反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贷款,比如:年终弄虚作假贷款转作存款的、向党政机关及其所办企业发放的贷款、向个体户、专业户发放的贷款、助长非法倒买等商业活动的贷款等等。
在各行自查的基础上,总行责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有重点地组织抽查和核实,汇总各项不合理贷款的年终余额数字,连同检查的情况,在四月中旬前报告总行。
对于不如实反映情况、有意隐瞒问题的,一经检查发现,要追究有关行领导的责任。
二、一九八五年各项信贷收支,各行必须严格按照总行核定的计划安排执行。
要大力组织吸收资金,努力完成存款计划;要加强贷款回收,严格审查发放,未经总行文件批准,不得随意突破贷款计划。
对信贷收支情况,各级行都要及时进行分析检查,加强管理。
各行要在加强信贷资金宏观控制、执行总行批准的信贷计划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加速资金周转,把资金用好用活,积极支持重点建设和技术改造,支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提高贷款的经济效益。
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一定要控制在计划之内。
建设银行CCXAB分行贷后管理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设银行CCXAB分行贷后管理问题及应对措施第3章建设银行CCXAB分行贷后管理现状分析自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公布之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贷前调查、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指导意见,建设银行CCXAB在该指引的指导下,逐步完善信贷业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内容,建立了客户准入制,项目准入制、名单管理制,风险限额和授信限额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审贷分离机制、客户内部评级制度、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开始推行风险经理贷前平行作业制度等各项工作加强了信贷业务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管理业绩,推动了建设银行CCXAB信贷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但是我们仍应清醒的认识到在取得了这些骄人业绩的同时,我们的信贷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贷后管理环节,贷后管理已经成为信贷管理最薄弱的一环,亟需我们加大力度进行改善,以保证建设银行CCXAB分行信贷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我们开始分析建设银行CCXAB分行信贷业务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建设银行CCXAB分行信贷业务经营现状建设银行CCXAB分行是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下辖的一家综合性直管支行,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公客户结算、对公负债业务、对公对私资产业务。
分行的盈利主要依赖于信贷资产利息收入和与信贷资产直接相关的中间业务收入。
近年来,分行领导及信贷条线业务人员共同努力,积极开展客户营销,不断发展新客户和新业务,分行信贷资产总量不断壮大,信贷资产结构不断调整,分行信贷利息收入逐年提高,表外信贷业务规模也逐步扩大,表外业务手续费收入每年均有增加。
分行信贷业务利息收入和表外业务手续费收入是分行利润的主要构成部分,分行信贷业务的长足发展为分行的总体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近三年来,建设银行CCXAB分行的利润构成情况如表3.1:从上表可以看出信贷资产利息收入占分行全部收入的92%以上,在分行利润构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分行重点关注和发展的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不良贷款会计核算手续的规定》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不良贷款会计核算手续的规定》的通知文号:建总函[2000]745号颁布日期:2000-11-27 执行日期:2000-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为了加强不良贷款的管理,规范不良贷款的会计核算,现将《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不良贷款会计核算手续的规定》印发你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速转知所属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一、不良贷款的认定及账务划转,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效性高的工作,各级行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不良贷款认定划转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各行信贷、会计、科技、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不良贷款的认定、划转及统计上报工作,保证不良贷款认定数据真实准确,确保不良贷款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账务处理不错不乱。
涉及会计核算系统修改的,科技部门要积极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三、不良贷款的集中认定工作,各行务必在2000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
为确保全行进度一致,各行会计部门必须根据认定结果,在2000年12月21日批量结计利息后集中进行账务处理。
四、各行信贷管理部门、信息统计部门和会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不良贷款数据的核对工作,各项统计数据,应以会计部门转入相应不良贷款科目的数据为依据,与会计数据保持一致。
附: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不良贷款会计核算手续的规定为了准确反映我行的资产状况,规范不良贷款的会计核算手续,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建总发〔2000〕115号),特制定本核算手续。
一、基本规定(一)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表外授信业务形成的垫款。
(二)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按《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银行关于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的实施意见
银行关于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的实施意见近年来,我国金融行业快速发展,银行业也面临了多重挑战。
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不良贷款管理,不良贷款对银行的财务稳定性和信誉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银行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本文基于银行关于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的实施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制度建设银行要制定完善的不良贷款管理制度,尽可能避免贷款风险。
其中应包括贷款审批程序、贷款资质审查、风险评估、贷款追收等程序。
具体来说,银行应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谨慎审查,杜绝不良贷款的产生,并采取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确保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并能够履行约定。
而对于不良贷款,银行也需要建立起合理的风险管理方法。
在监管机构的要求下,通过划分产品类型及限制放款额度、防范一次性还贷风险、加大对不良催收力度等去降低亏损风险,建立起健全的风险管理流程和机制。
二、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银行应严格把控风险,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确保不良贷款风险最小化。
对于审批贷款、贷后管理、风险防控等流程都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来进行有效控制。
要通过设立分行长期部门,逐步实现分行的事中风险控制固定,提高一干与分行的事后责任,防范风险失控。
另外,合理的内部审计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银行应每年对所有部门及分支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将不良贷款情况定期报告总行,避免包庇着手化解不良贷款。
三、加强不良贷款风险处置不良贷款的风险处置是银行化解不良贷款风险的核心任务,其目的是尽快清理不良资产,减少不良资产对银行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于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予以处置,如:小额借款逐户核对信息并上门催收,通过调整还款计划或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化解不良资产等。
一旦发现大额不良资产结构复杂的风险,应及时启动设立专项清收机构进行风险处置。
当然,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成本高,只有把不良贷款的比例降到一个合理水平,才能不断提升银行的盈利能力。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99.08.29•【文号】建总发[1999]108号•【施行日期】1999.08.2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999年8月29日建总发[1999]108号)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三峡分行:现将《中国建设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该办法所附表格及其填表说明的内容较多,请各行填制贷款风险分类认定和汇总表时详细阅读有关填表说明。
附:中国建设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改进贷款分类方法,客观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9]263号文《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所附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一)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系指《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各类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信贷资产”系指建设银行发放贷款和提供信用而形成的所有资产。
具体包括:各类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含信用证)、票据承兑与贴现、保证业务、信用卡透支、国家投资债券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及其垫款、由建设银行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含政策性房改信贷业务中由建设银行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以及表内外应收未收贷款利息(包括应收、催收和挂账利息)等。
对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只认定其损失金额。
第四条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二)发现贷款评估、审批、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三)分析和预警信贷风险,为制定信贷政策提供依据;(四)正确评价各级行信贷经营管理工作绩效,为信贷业务授权提供依据;(五)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改制过程中可疑类贷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改制过程中可疑类贷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4.06.04•【文号】财金[2004]53号•【施行日期】2004.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改制过程中可疑类贷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4]53号)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推进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进程,规范改制过程中的可疑类贷款处置行为,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努力实现资产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现将《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改制过程中可疑类贷款处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改制过程中可疑类贷款处置管理办法二00四年六月四日附件: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改制过程中可疑类贷款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中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的股份制改造进程,规范改制过程中的可疑类贷款处置行为,提高处置效率,努力实现资产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可疑类贷款是指中行、建行风险分类为可疑类的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以下简称“可疑类贷款”)。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是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第三条中行、建行改制过程中可疑类贷款处置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走市场化、商业化道路,努力实现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四条可疑类贷款处置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竞争的原则;二、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的原则;三、降低处置成本和减少费用支出的原则;四、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考核严格的原则;五、强化约束和有效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六、处置不良资产与加强内控相结合的原则。
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改过程中个人不良贷款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改过程中个人不良贷款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银行•【公布日期】2005.11.10•【文号】财金[2005]114号•【施行日期】2005.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改过程中个人不良贷款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11月10日财金[2005]114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切实防范个人逃废债务的道德风险,努力维护社会信用,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个人不良贷款处置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银行应深刻总结个人贷款(包括向个人发放的购房贷款、购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其他消费贷款等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各类贷款)业务的经验教训,查找个人贷款在发放、管理、处置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个人贷款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二、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应依法对个人贷款进行全额追偿,不得采取打包出售、打折减免等方式处置。
对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有关呆账核销条件的,在核销后应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利。
三、原债权银行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国有商业银行第二次不良贷款剥离中档案资料交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33号)、《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国有商业银行第二次剥离不良贷款整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35号)的要求,及时、全部将个人不良贷款的档案(包括电子信息资料)移交给资产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不交,重要档案资料缺失不全、原债权银行仍不能补救的,资产公司可将相关贷款退回原债权银行。
建设银行信用贷款引发的风险问题与对策
建设银行信用贷款引发的风险问题与对策摘要:随着金融社会的日益成熟,快速增长的信贷需求对我国建设银行信用管理系统提出挑战,作为建设银行的主要业务,信用贷款的转型是否成功,直接关系到银行未来的发展。
我国建设银行信用管理在当前已经具有一定效果,深入分析建设银行信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由此可以提出促进信用管理转型的措施,对我国建设银行的自身发展非常有益,从而助推我国经济发展。
给出有针对性的技术、能力、理念方面的转型建议,助推我国建设银行信用管理渐进式转型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建设银行、信用、贷款风险引言:建设银行在金融市场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它们已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核心,也是金融市场的核心,能够平稳运营对维护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以来,建设银行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通过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融资和结算服务,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社会资源和资金的运行。
这一过程激活了市场活力,从而可以实现价值创造功能。
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于经济水平提高,信贷的需求量增加,我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量上涨,目前信贷业务的发展是处于上升趋势中,建设银行需要一直创新,采用大数据技术来管理业务,来增大规模,利用技术层面的强有力优势。
现如今金融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我国建设银行既面临发展的机遇,也面临挑战,在全球化时代,建设银行的发展将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
信用管理是建设银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利用大数据时代的技术,建立健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追踪管理贷款人员借款信息,对产生的风险作出有效的管理控制,银行更能有效的管理信贷风险,规划好管理策略,从而提高信贷业务的质量,降低信贷风险因素给银行造成的损失,稳定业务的发展。
一、建设银行存在的问题建设银行信用贷款的风险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风险:信用贷款是建立在客户信用基础上的,如果客户信用不好,可能无法按时还款,从而导致银行信用风险的增加。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6〕1196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6〕1196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机构:为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有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债委会是由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三家以上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成立的协商性、自律性、临时性组织。
二、债委会的职责是依法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有效保护金融债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债委会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合力。
三、债委会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债委会实施债务重组的,应当采取多方支持、市场主导、保持稳定的措施,积极争取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实现银企共赢。
四、债委会可以由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发起成立。
债委会要明确主席单位和副主席单位,启动相关工作。
五、债务企业的所有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参加债委会;非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债权人,也可以加入债委会。
六、债委会主席单位原则上由债权金额较大且有协调能力和意愿的一至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任,副主席单位可以由代表债权金额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代表债权金额较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组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切实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切实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切实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今年一季度以来,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银行业稳健经营。
但是,部分银行信贷投放增长偏快,潜在风险增加。
为此,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清形势,坚持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利时机,优化贷款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有效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牢固树立资本约束观念,加强资本充足率管理。
要始终按照监管规定,强化资本充足率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资本充足率的达标要求。
要积极巩固资本充足率的达标成果,通过提高盈利水平等方式积极拓展资本来源,确保资本充足率的合理逐步提高。
要积极运用经济资本等手段,合理分配经营资源,控制贷款增长偏快趋势,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着力推进信贷结构调整。
要严格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要求,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大对农业、小企业和消费贷款的支持力度。
对六类产能过剩行业(如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碳、汽车)和四类产需基本平衡但规模过大的行业(如水泥、煤炭、电力和纺织)严格贷款审批制度,科学地管控房地产信贷增长,努力发挥银行信贷在配置市场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中国的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其对策的研究
Y625069硕士论文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摘要本文对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外部环境进行了分析,并采用了对比分析方法,结合国外先进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从完善客户评价办法、完善法人授权制度、全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信贷风险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出了中国建设银行改进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
同时,针对中国建设银行姜堰市支行信贷风险管理实际情况展开实证分析。
本文对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对改进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出了对策,因而对中国建设银行的信贷业务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对策ABSTRACTInthepaper,curremsituationofcreditriskmanagementandoutsideenvironmentareanalysed.Withtheuseofcomparativeanalysismethod,accordingtothesuccessfulexperiencesofcreditriskmanagememinforeigncountries,itbringsupeffectivemethodsforimprovingcreditriskmanagementinChinaConstructionBankAtthesametime,analysingthecreditriskrealityinCCBJiangyanSub—branch.ThepapersystematicallyanalysesthecreditriskmanagementprobleminCCB,alsoprovidesmoreeffcetivemethodstoimprovecreditriskmanagement.Therefore,thatisofboththeor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Keyword:ChinaConstructionBankCreditBusinessRiskManagementSolutions1绪论1.1研究的背景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普遍偏高,风险隐患突出,严重削弱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关于化解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建议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严重问题,影响了金融机构的稳健、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经济稳定。
如何化解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成为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一主题提出以下建议:一、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1.1 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对于小微企业贷款,金融机构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充分了解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风险和信用记录,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贷款额度和利率。
1.2 加强监管和内部管理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监管力度,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健康稳健运行。
1.3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为了鼓励金融机构放贷给小微企业,同时又减少可能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可以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承担一定的不良贷款风险。
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1 定制贷款产品金融机构应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进行定制化贷款产品设计,提供更加灵活、便利的融资服务,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2.2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政府可以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小微企业领域,促进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多元化,减轻银行业的压力。
2.3 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不仅需要提供贷款支持,更需要在政策、技术和管理等方面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培育出更多的创新型企业。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3.1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库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企业信用档案库,记录企业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查询服务。
3.2 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不良贷款的一大原因是企业主本身信用状况不佳。
建立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加强对企业主的信用监管和约束,有助于降低不良贷款率。
四、完善法律法规4.1 完善破产制度建立完善的企业破产制度,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破产保护,有效化解不良债权,保护债权人利益。
4.2 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严格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减少不良贷款风险。
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原因和对策分析
企业管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大陆桥视野·2015年第20期 21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大中小企业的资金使用程度、需求程度越来越高。
伴随着中小企业的突飞猛进,中小企业贷款数额与数量也是节节升高,正是基于这种情况,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也是层出不穷。
为减小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影响,本文在理论层面上将对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做简要分析。
一、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基本现状分析在任何商业银行运作中,不良贷款的产生不可避免,但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国际警戒线一般10%左右,中国监管标准要求不得超过15%。
但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一直高于规定水平。
尽管进行了多年银行业改革,我国商业银行仍然受到大量坏账的困扰,不良资产问题仍是中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严重问题。
不良贷款是在要求期限内不能偿还的贷款,造成呆账或是形成坏账损失,降低银行利息。
如果不能正确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会严重地阻碍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削弱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的稳定运行。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存在以下特点:1.数额庞大。
我国商业银行因其不良贷款的存在而备受关注,不良贷款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历史性问题。
不管在任何年代,国家及监管部门都想采取措施来改善此问题。
根据2015年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商业银行第一季度的不良贷款总额达到了9825亿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较增加了3364亿元,在数额上呈现增加的势头。
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因为其形成的历史性原因和数额的巨大,是中国金融监管局着手的重中之重。
不良贷款的增加使得不良贷款率也上升到了1.39%,比去年同期上升0.35个百分点。
从2014年初至今,不良贷款总额每季度平均增长0.0875个百分点,呈现加速上升势头。
2.结构复杂。
2007-2009年,我国不良贷款利率呈下降走势,但从2010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却出现恶化前兆,不良贷款余额中损失类贷款余额所占比重加大,并且损失类余额的上升趋势也明显增快。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对策及信贷管理规定研究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对策及信贷管理制度研究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现状不容乐观;本文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和形成原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通过对上市前的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和信贷制度的深入分析,阐明了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增长的主要手段和措施;最后采用和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借鉴和对比的方法,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基本概念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不少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 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个百分点,已降至%;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 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表1-1 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单位:亿元人民币银行名称贷款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合计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如何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使其不良贷款率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们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我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这当中,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拨改贷”开始;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部分不良资产;政府几乎不再对国有企业投入资本金,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成立前,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也就是所谓的政策性贷款,这些贷款中的大部分后来成为银行的不良贷款;当时的对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是要有政府批准的,无论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都是如此;所谓“国有企业”,很多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国家财政的投入,而大多是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投资;第二,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政府也几乎不再给企业以财政补贴,而是国有银行对其债务进行延期或追加新债;这样,国有企业经营出现亏损,以前由财政出钱补贴的办法改成了银行追加贷款的办法,这是造成银行坏债增加的一个基本的直接的原因;可以看出,银行坏债实际上起到的是“财政补贴”的作用;国家建国有企业而不注入国家财政资金为其注资和补贴,而以政府的名义给予国有企业不需审查评定的银行贷款,其结果必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资产;而政府财政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损失;国有商业银行在这种政策性投资中充当了类似于“募捐者”的角色,最后的结果是所能够回收的利息或者贷款利息总额很少,甚至会发生全部损失;表2-1 国有企业资产投资总额中各种融资来源所占比例%国家预算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国外贷款1970 -1975 -198019851990199119941996199820002001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银行信贷制度也很不健全;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中寻找解决的途径从前面两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国有银行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时期背负了特殊的使命,而在我国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又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而随着我国积极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角色发生了转变,国有商业银行所背负的历史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政府在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希望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14000亿元不良贷款的债转股;国家财政注入2700亿元资本金;设立银监会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下达降低不良贷款的硬指标,如2年内不良贷款率下降3%-4%,不良资产余额下降700-800亿元;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贷款的五级分类等一系列措施;可见国家在改变国有银行外部环境和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为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资产率从根本上提供了条件;然而,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改变和国家政策的改变不相适应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制度,尤其是和不良贷款形成息息相关的信贷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不良贷款一边剥离一边新增的现象;让我们看看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贷款和信贷制度的特点;3.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对我国不良贷款进行分析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特点及背景工行2003年年报显示:2003年末,工行总资产为53000亿元,贷款余额33900亿元,不良资产8500亿元,不良贷款7200亿元;另有数据显示,2004年上半年,工行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贷款率为%;总的说来,其不良资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不良资产手续大多严重缺失;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间太长,每笔贷款的银行信贷员有不少的变动很多信贷员已经退休,致使贷款手续严重缺失;另一放方面,由于很多贷款是行政命令的结果,银行本身就没有完整的贷款手续,加之当时的法律不完善,很多贷款甚至没有借款合同;二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有三分之一以上是信用贷款;而放款的数额其实已经严重超出了企业的偿还能力;三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80%以上来自国有或集体企业,而这些企业大都已经停产或倒闭;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很多中型甚至大型的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不能适应市场而纷纷倒闭或生产停滞,而银行资产也随之形成不良;四是由于贷款大都投向国有和集体企业;工商银行的不少不良贷款牵扯到不少社会问题,清收难度较大;由于工行的不良贷款大都来自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特点是人员多,负担重;如果按照一般的清收方法起诉企业的话,很多社会负担将转移给政府,这样不但加大了政府和社会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执行的过程也必将难上加难;五是部分贷款由于时间过长加上银行没有按时采用有效的方式延续债权,银行的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价值也大多流失殆尽;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不良贷款形成的过程其实就是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缩影,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工商银行的贷款受到了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银行职能不明确的大环境影响;从不良贷款的特点来看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从以上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中,我们可以逐条来分析出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一是信贷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贷款风险责任制度;在贷款形成过程中,许多贷款是口头的指示,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加上发放贷款时和贷后管理的信贷员以及审批人和签批人频繁更换,导致贷款出现风险以后无法准确地确立责任人;而无法认定责任人的后果,必然使信贷人员和主管信贷的审批人存在侥幸心理,反正亏了是国家的,自己却没有什么责任,也没有几个银行领导因为形成不良资产而受到什么处罚,因此贷款发放时审查不严甚至为谋私利的情况并不少见;二是银行没有严格的贷款审批标准,就是说没有一个严格的门槛;信用贷款是最好的例证,没有一条严格的限制,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放贷款,可以放多少贷款,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银行没有严格的对企业评级和授信制度,盲目的发放贷款,往往使企业需要多少贷款或者领导说法多少贷款就放多少贷款;三是银行贷款大都发放给国有企业或者一些大企业,以为企业越大风险越小;以贷款投向的向大集中为特点,这种做法,不仅可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也不一定能降低贷款风险;因为“大”不一定等于“好”,大有大的弊端,大企业易得“ 大企业综合征”,韩国的大宇、美国的安然等庞然大物的倒闭,就是明显的实,至今那些贷款银行仍心有余悸;贷款过度投向大企业,显然不利于分散贷款风险,何况我国的大企业,目前尚是国有成份占主导地位,由于产权虚设,易得“国企病”,一旦发生贷款风险,对银行所造成的冲击也会不少过去国有企业曾给我们银行带来了不少的不良资产包袱;由于贷款牵扯到的社会问题较多,当贷款出现不良以后也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的困难;四是没有明确的贷后管理制度,致使贷后管理不善,出现风险不能很好的控制风险,使风险减少到最小化;当企业贷款出现风险以后,信贷人员不能及时地反映情况,不能把具体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人员,不能及时的起诉企业追偿贷款,一拖再拖,导致银行丧失两年的诉讼时效,造成贷款全部损失;由抵押的贷款也是如此,由于贷款逾期以后银行不能及时地处置抵押物或者不能及时起诉企业,导致抵押物年久失修,价值流失殆尽,给贷款造成了更大的风险;当然,我们只是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候看工商银行的信贷制度的缺陷,近年来,工商银行不断的完善信贷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我们还是可以从工商银行信贷制度的缺陷中得到一些启示:那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与商业银行自身信贷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即历史因素和经济体制制度转变的影响不复存在的今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我们解决不良资产困饶面临的首当其冲的问题;4、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借鉴对比和完善国有银行信贷制度的必要性不良贷款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事实上,不良贷款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在商言商,商业银行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不良贷款数量和比例无疑和银行的利润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在上市以后要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采用利润冲销坏帐的方法来消化不良资产,也就是说只有在银行总利润减去不良资产形成的坏账以后才是银行的净利润;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难以弥补贷款本金的损失”举一个简单的例证:100万元的呆账,按年收益率2%计算贷款利率减存款利率,年收益为两万元;如果该笔贷款发生风险,冲销还账100万元,则需要用50年的收益才能补偿;如果考虑银行管理成本的支出、实践价值的因素、通货膨胀的因素,那恐怕需要用上百年的收益来补偿;”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小视的;首先是坏账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信誉对银行来说就是生命线,如果银行失去了信誉就像一棵大树没有了根基,其后果可想而知;银行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采用的是负债经营的方式来获得利润,而银行的信誉如果受到影响,负债简单一点说就是存款就会在短时间在内减少,而银行放出去的贷款不可能短时间内收回,这样的话银行就会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从存款者的角度来讲,为了不使存款出现风险,显然不会放心的将存款放在一个频频出现坏帐银行或坏账相对较多的银行;其次是坏账对社会诚信环境和贷款客户信用的影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有两个客户在同一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一个客户贷款出现了风险,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该客户逃避债务50万元,那么另外的客户显然心里不平衡,也会想方设法逃避银行银行的债务,这样的话银行的信贷环境就会恶化,则加了贷款出现出现风险的可能行;从大环境来讲,过多的不良资产的出现就会影响社会的信用,使我国的经济大环境受到影响;其他方面:1.减少国家税赋收入;银行是国家税赋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不良资产增加,银行盈利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国家税赋收入就会减少;2.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3.诱发通货膨胀;4.影响社会经济信用制度;5.引发金融危机;等等;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本途径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实现不良资产的转化不仅使银行也是社会面临的严峻考验,然而,不良资产的转化并不是一劳永逸的;2005年4月,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综合我们前面所分析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时从制度上控制不良贷款的新增,才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的根本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摆脱此消彼长的恶性循环;怎样实现从总量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新增呢关键是不断的完善国有银行的信贷制度,那么要建立什么样的信贷制度,怎样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呢让我们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中寻找答案吧: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相比较来看,外资银行是十分注重信贷风险防范的;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的制度化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不良贷款的出现和增加;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制度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制度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纵横贷款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这样既实现了银行内部的商业化管理和权责制约又避免了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结构与外国银行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这种制度结构极易发生领导或者贷款主管人员利用政策进行非正式的贷款行为,最终形成新增不良贷款;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样使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又多了一个复杂而又特殊的原因;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95.11.06•【文号】建总发字[1995]第151号•【施行日期】1996.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1995年11月6日建总发字〔1995〕第151号)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为了提高我行贷款资产质量,控制和减少贷款风险,探索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方式,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和《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经过试点和广泛征求意见,已经总行1995年第8次行务会议正式通过。
现印发各行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学习。
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是我行向具有国际经营管理水平的商业银行转轨的战略重点,同时又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紧迫性和复杂性兼具,各行要组织所属认真学习《办法》,搞好培训,切实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在处理复杂多变的贷款风险问题时,应以是否有利于维护我行的利益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真正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
各分行要由行领导牵头负责,明确部门分工,相互配合开展工作;要全行动员,将贷款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岗位。
三、抓紧实施。
本办法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各行要在清贷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对1995年12月31日以前存量贷款的风险界定,并按照“先易后难、区别对待”的原则,在1996年6月底前先对1996年1月1日以后的贷款增量实施风险管理,1996年7月开始对贷款增量、存量同时推行贷款风险管理。
各行还要按照学习动员、基础准备、全面实施的时间顺序尽快制定出贷款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并将方案和实施细则于1995年底以前报送总行。
建行涉农贷款风险管理措施
建行涉农贷款风险管理措施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金融作为重要的支持农业发展的手段之一,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作为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在涉农贷款领域积极作为,为农民和农村经济提供了大量的贷款支持。
然而,涉农贷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给建行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了有效管理涉农贷款风险,建行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建行加强了对借款人的审查和评估。
在涉农贷款申请过程中,建行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资质和信用状况。
通过借款人的信用报告、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建行能够较为准确地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从而降低不良贷款的风险。
建行注重对农产品市场风险的研判和分析。
农产品市场受到天气、自然灾害和国际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不确定性较高。
为了降低因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建行设立了专门的农产品市场研究团队,通过研究和分析市场动态,提前预判市场风险,以便及时调整贷款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建行建立了科学的贷款风险管理模型。
通过运用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控制指标,建行能够对涉农贷款的风险进行量化和预测,从而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
建行不断改进和完善风险管理模型,提高贷款风险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建行加强了对涉农项目的监管和跟踪。
建行设立了专门的涉农项目监管团队,对涉农贷款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和跟踪,确保贷款资金的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和监管要求。
同时,建行加强了对涉农项目的评估和评价,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贷款项目的可持续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五,建行积极推行风险分散策略。
建行通过合理的贷款结构和分散投放的方式,降低了贷款集中度和风险集中度。
同时,建行鼓励借款人进行多元化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降低单一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借款人的冲击,从而减少贷款的风险。
建行在涉农贷款风险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建设银行上半年工作总结共6篇
建设银行上半年工作总结共6篇建设银行上半年工作总结共1今年是全辖工作固本强基、突破创新、实现新的一流目标的关键一年。
我支行以xx届xxx会为指针,以总行和分行工作要求为指导,围绕中心支行年度工作部署,以突出一个目标:以人为本,分散人心,激发潜能,打造一流队伍,实施亮点工程,提升工作水平;深化两个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支行创建;突出三项训练:保持xxxx先进性训练、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训练、马克思主义进展史训练;创新四个机制:货币信贷指导机制、对金融机构的检查评价机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争先创优激励机制;实现六个突破:货币政策执行绩效上有新突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金融服务工作全新全优上有新突破、调研信息、宣布传达报道质量和层次上有新突破、优化干事创业环境上有新突破、素养适应,履职力气提高上有新突破为整体工作思路。
以连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己任,面对金融服务经济,切实加强窗口指导,加大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力度,主动开展调研监测,反映货币政策效应,引导辖区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增加有效投入,促进我县经济、金融、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熟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中心支行工作会议精神.中支工作会议结束后,为了准时有效地把中支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支行党组依据会议要求,先后召开了党组会、行务会和职工大会,认真传达了中支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绩效工资考核支配暂行方法》、《行员思想行为管理方法》和《调研信息工作管理方法》等会议材料。
在统一组织学习的基础上,选择实行以股室为单位,分管领导深入到到到各股室,集中进行争论争辩,各股室和岗位都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
在3月25日的职工大会上,支行党组就全行职工如何认真学习贯彻工作会主旨报告精神,全面掀起二次创业进行了支配部署。
各分管行长和各股股长(主任)就全年工作思路和目标进行了表态发言,随后行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负责人进行签商定责,把目标责任靠实到各业务岗位、各管理层次,形成了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肩上挑重担、任务明确、职责分明的责任管理机制。
中国建设银行年度工作总结_银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年度工作总结_银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及各位同事对中国建设银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建设银行坚持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已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
今天,我代表全体员工,向大家汇报中国建设银行去年的工作总结。
一、市场业务1. 贷款业务方面,去年我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加强风险管控,合理控制贷款规模,确保不良贷款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出一系列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了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2. 存款业务方面,我行大力扩大存款规模,通过举办各类存款推广活动,提高了存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3. 投资业务方面,我行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优化投资组合,提高资产质量和投资收益。
通过合理配置资金,降低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二、风险管理1. 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我行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加大对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减少贷款风险。
加强对授信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2. 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我行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利率、汇率、股票等各类市场风险的监测和管理,有效降低了市场风险。
3. 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我行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操作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三、技术创新1.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我行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电子银行系统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推出了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一系列新的服务渠道,方便客户进行各种金融操作。
2. 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我行与一些科技公司合作,引入了人工智能技术,提升了客户服务体验。
通过智能客服和智能风控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3. 在风险控制技术方面,我行引入了一系列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提高了对风险的预警和管理能力,提升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中国建设银行基层机构负责人全国统一考试试题
中国建设银行基层机构负责人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二****年中国建设银行基层机构负责人全国统一考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上涂黑)1、员工行为识别主要包括()、员工道德规范、员工职业形象要求和各个岗位的员工守则等四个部分A、建设银行员工服务理念B、建设银行企业文化定位C、建设银行员工行为规范2、管理主要有决策、计划、()、领导、控制、协调等6大职能A、强化B、组织C、发展3、商业银行分销渠道主要有()、银行卡、自动柜员机和电话银行A、信用证B、中间业务C、分支机构4、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中,盈余公积属于()A、股本B、核心资本C、附属资本5、建设银行计提呆账准备金的比例为()A、1%B、10%C、1%-100%范围内自定6、商业银行的负债是由存款和()等组成A、投资B、资本C、借款7、个人存款证明按规定在()申请办理A、任一网点B、同城网点C、原开户网点8、对5万元以上的大额取现业务,按照规定应()A、由经办人员与网点负责人在取款凭条上共同签字B、由柜员在取款凭条上签字C、由综合柜员在取款凭条上签字9、零售业务营业现金风险点的控制措施之一是()A、坚持实时记账、日终结账、入库保管制度B、坚持一先一后、一户一清的原则C、坚持单人营业、双线核算的原则10、贷后检查的主要作用是:监测贷款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不良贷款和()A、监督借款的经营活动B、对违约的借款人实施信贷制裁C、完善信贷档案11、贷款风险分类是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基本原理是根据借款人()来确定贷款的风险程度和质量等级A、贷款余额的大小和贷款期限的长短B、未来现金流量的大小C、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12、额度授信要按照信贷授权的管理规定,按()报批A、授权权限B、信用等级C、贷款规模13、在分析判断贷款偿还可能性时,下面哪一方面是银行可以影响或控制的潜在还款来源()A、借款人财务活动B、贷款担保C、借款人品格14、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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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各类贷款及其他信贷资产;
(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还清的各类贷款及其他信贷资产;
(4)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各类贷款及其他信贷资产。
不良贷款是现实的高风险资产,不良贷款管理的目标是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促进信贷资产稳健经营。不良贷款管理应坚持运用法律保障和寻求政府支持相结合、转换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机制和支持企业改革相结合、增量贷款投入和存量风险化解相结合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化解为辅,灵活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防与治并举,以全面提高不良贷款催收、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贷款形态的分类、认定及其归口管理
(一)贷款形态的分类标准
贷款形态的分类按《贷款通则》的规定原则和我行对不良贷款的管理需要确定。贷款形态分为正常贷款、不良贷款、欠息贷款和展期贷款,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
1.逾期贷款指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的各类贷款及其他信贷资产(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
(二)不良贷款的监控和监测分析
总行每年下达各一级分行压缩不良贷款计划,并按季监控调整。各一级分行应采用WIN-EXCEL5.0、WORD5.0软件按照规定格式按月进行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工作,并对照不良贷款清理结果逐个项目检查催收情况,于每月后8日内将变化情况按附件二格式报送总行信贷管理部。
逾期贷款转化为正常或呆滞、呆帐贷款以及呆滞、呆帐贷款转为正常贷款的,根据信贷授权权限的不同,分别由一级分行或总行信贷管理部门认定;呆滞和呆帐贷款经认定后由信贷经营部门移交资产保全部门采取资产保全措施,信贷经营部门向资产保全部门移交呆滞和呆帐贷款时应同时提交经信贷管理部门认定的该笔贷款“催收逾期贷款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贷款档案材料,并继续配合资产保全部门进行盘活资产化解风险工作。
4.各行信贷经营部门与国际结算部门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信贷风险防范出现脱节,对逾期不付款或进口押汇逾期的委托本行开立进口信用证的客户,应立即核查其在我行全部本外币债权,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追加保证金、立即停开信用证、停止交付货运单据等保全措施,必要时诉诸法律;对出口来证的客户如有逾期不付款或出口押汇逾期的,要立即采取催收措施,并报请上级行通知国外往来行催讨。
4.欠息贷款是指本金虽未逾期但连续欠息2个结息日以上的各类贷款(不含呆滞、呆帐贷款)。
5.展期贷款是指经建设银行审批同意延期归还的贷款。
6.正常贷款是指上述逾期、呆滞、呆帐、欠息、展期贷款之外的各类贷款及其他信贷资产。
(二)贷款形态的认定、贷款的展期和不良贷款的归口管理
(三)不良贷款的转化
应结合支持企业“三改一加强”,加强化解不良贷款风险的工作力度,促进不良贷款向正常贷款转化,并控制逾期贷款向呆滞、呆帐贷款方向转化。对不良贷款风险化解有望、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经过严格审批可以适当给予新增贷款或原贷款展期等政策,以利于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提高贷款可偿还性。
4.坚持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的平衡。对同一客户而言,应原则上坚持进出口业务配套办理,避免只单边叙做开证业务;争取客户出口收汇先偿还进口押汇;进口押汇额度、进口托收押汇额度和打包放款额度不应超过客户净资产的30%和对该客户总授信额度的50%,对单一客户的“进口押汇额度、进口托收押汇额度、打包放款额度之和”与“出口押汇额度、出口托收押汇额度、信用证开证额度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大于1比2.
5.尽可能地争取政府或主管部门对我行化解不良贷款的支持,给予不良贷款客户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限不少于建设银行贷款期限),在保护期内免征地方税、费或退还企业上缴中央税返还地方的部分,对建设银行的贷款给予贴息等优惠政策。
四、不良贷款的清理、监测和不良贷款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对不良贷款实行按年清理考核、按季监控和按月监测,各行必须保证不良贷款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上报的及时性。
2.加强对贷款客户的经营素质和经营业绩的监视和诊断,综合考评企业营业活动、投资活动和理财活动所带来的现金流量变化,准确预见贷款清偿日企业现金流量不足可能导致不良贷款的情况,避免信贷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导致不良贷款的发生和资产损失。
3.加强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防范,要监控进口商的货物销售、货款回笼及偿还银行贷款等情况;加强远期信用证管理,防止客户利用信用证进行没有商品交易的融资,或套取银行信用;单到即赎,减少仓货对押汇垫款回收构成的风险;应经常注意押汇客户主从债务人的财产、业务情况及担保品的变化,如有信用贬落迹象而需停止押汇的,应及时采取措施。
1.通过积极支持和推动企业“机制改革、产权改组、技术改造和加强科学管理”的“三改一加强”,把握好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增资减债”、“债务重组”的政策关,有效地化解不良贷款风险。
2.按照国发〔1997〕10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精神,把握政策,通过认真参与、规范和支持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来转化和保全我行信贷资产,同时要防止非规范兼并和非计划破产给我行带来损失,对我行作为债权银行的贷款企业未经我行同意进入破产程序,要及时报告总行和当地人民银行知照当地政府予以制止。
2.呆滞贷款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二年(含二年)以上仍不能归还的各类贷款和其他信贷资产,以及贷款虽然未逾期或逾期不到二年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各类贷款和其他信贷资产(不含呆帐贷款)。
3.呆帐贷款是指以下几种情况的贷款: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各类贷款及其他信贷资产;
我行不良贷款管理的范围涵盖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对外提供信用担保及各类进出口贸易融资(如信用证开证额度、进出口押汇、进出口托收押汇、打包放款)业务等全部本外币信贷资产,包括各类不良贷款、汇票承兑垫款、贴现未收回款项、信用证垫款和对外提供信用担保的垫款,以及欠息贷款。
(二)不良贷款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行信贷资产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贷款通则》和《中国建设银行深化信贷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与信贷机构调整方案》对信贷资产质量监管的原则和要求,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和相关的风险化解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不良贷款管理的涵盖范围和管理的目标பைடு நூலகம்原则
(一)不良贷款管理的涵盖范围
贷款形态的认定工作和不良贷款的综合管理由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逾期贷款的常规管理工作由各级行信贷经营部门负责,呆滞、呆帐贷款的盘活和资产保全工作由资产保全部门负责。贷款的展期和贷款形态的转化均按照总行每年确定的各级经营机构信贷授权权限分别由一级分行或总行审批。
贷款的展期根据信贷授权权限的不同,分别由一级分行或总行审批,其中授权额度以内的贷款展期由所辖一级分行审批,授权额度以上的贷款展期由总行审批。对BBB级以下(含BBB级)客户,原则上不予贷款展期。
三、不良贷款管理的政策和措施
(一)不良贷款的防范
要通过加强对不良贷款发生的事前预防,将目前我行对不良贷款的滞后管理向事前遏制延伸,通过加强风险预警、规避工作,提高对不良贷款的防范能力。
1.提高信贷政策综合体现国家经济、产业政策的能力,加强对贷款客户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预测,避免行业、区域投资结构趋同化,防止“大而全、小而全”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等企业投资方向失误的风险转化为我行的不良贷款或风险损失,原则上不对BBB级以下(含BBB级)或未评级客户发放贷款,严禁发放风险度在0.7以上的贷款。
3.对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好,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给予配套优惠政策的不良贷款客户,因流动资金不足或实施技术改造需要贷款扶持的,在授权额度内,经本级行信贷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核准额度内发放新增贷款。
4.对由于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业效益下降,企业出现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且不良贷款风险可控性较强的借款人可给予贷款展期。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三)不良贷款管理的考核与奖惩
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不良贷款管理工作的考核一年一次,对不良贷款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对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不良贷款监测结果和对有关分行、经办人员不良贷款管理工作的尽职尽责程度,并依据考核结果对各一级分行信贷授权权限和信贷人员等级进行调整。
(二)不良贷款的催收与跟踪管理
应甄别具体情况酌情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等手段加强对不良贷款的催收工作,要重点做好BBB级以下(含BBB级)客户的催收工作,确保在完善债权证据的基础上以及在诉讼时效内催收贷款本息并控制债权,在决定是否采取诉讼手段时要考虑避免胜诉后仍不能收回贷款的情况。
1.对不良信贷资产须及时发出“催收贷款通知单”,适时中断诉讼时效;行使票据权利及追诉主从债务人,核查是否应追加担保品,并申请处分担保品;清查主从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必要时依法申请债权保全,依法执行主从债务人的财产,如及时运用督促程序,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对督促未果的不良贷款,必要时向法院起诉,进入诉讼程序。
(一)不良贷款的清理
各一级分行(含海外分行及营业部,下同)应于每年1月底以前完成对上年底有余额的不良贷款的上报工作,一户一策,统筹制定催收措施,清理表式见附件一。鉴于目前信贷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设完成,1997年不良贷款(含欠息贷款)清理和清理结果上报工作限定于1997年6月底以前采用WIN-EXCEL5.0软件按照附件一格式上报。
2.在要求第三方保证人代偿债务时,应甄别具体情况,在保证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分别采取向第三方保证人提起督促、诉讼或其他措施,并在第三方保证人要求我行向债务人提起诉讼的1个月内向债务人提起偿债诉讼。
3.监视不良贷款客户担保品或冻结主从债务人在本行的存款、票据、有价证券及质押品,包括托收期票、期票质押的剩余票款、信用证未用款、向本行结售汇价款,以备抵消不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