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信息采集服务项目需求培训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济南市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服务项目要求

一、概述

济南数字化都市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总目标是:依托空间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都市部件和事件治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空间可视化,创新都市治理模式,再造都市治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并实现政府信息化建设相关资源的共享,提高都市治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提升都市品位。

二、项目内容

按照都市治理部门巡查、监管要求,负责对都市部件、事件等问题信息及时正确采集上传,对上报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对热线投拆和市民举报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完成部件普查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项目将济南市高新区主城区涉及面积23平方公里范围内巡查治理,共划分责任网格数30个,每个责任网格配备1.4名信息采集监督员,每天8小时巡查都市治理方面的问题,总人数许多于45人。

此次公开招标设有一个标段,通过外包服务选取一家信息采集公司,组织专业的信息采集监督员队伍。依据《济南市数字化都市治理信息采集、立案、处置与结案工作标准》和《济南市数字化都市治理信息采集单位考核方法》、《数字化都市治理中心信息采集单位业务考核治理细则》、《济南市数字化都市治理信息采集监督员治理规范》

等要求,信息采集监督员每日通过步行或骑车等方式在责任网格内规定路线巡查,发觉责任区域内都市治理单元网格内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都市治理问题时,及时将问题拍照,通过“城管通”软件将图片及问题内容上传,市数字化都市治理中心派遣相关责任部门处置,并由信息采集监督员对处置后结果进行现场核实;信息采集监督员还对市民投诉、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映的问题及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实现都市精细化、全覆盖和无缝隙治理。

三、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

(一)信息采集工作时刻要求

正常班:每日早8:30时—晚17:00时;每天中午休息1个半小时(12:00-13:30)。

延时班:6:30—8:30; 12:00—13:30; 17:00—19:00。原则上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

招标人有专门工作要求时,随时调整工作时刻,信息采集公司应积极配合,确保责任网格有人巡视,信息采集不间断进行。

(二)投标人的差不多条件及职责要求

投标人的差不多条件:

济南市数字化都市治理信息采集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招标人将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投标人承担数字城

管信息采集任务: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2.具有较强的项目治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工作,有相应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备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具备完善和有效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层级治理制度;

4.营业执照顾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包含涉及计算机技术研发与推广、治理咨询、物业治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劳动合作交流、职业培训和人力资源项目治理服务等都市信息治理方面内容,投标人在投标区域内应无涉及数字城管事、部件治理、养护、作业等职责(投标人必须提供关于在投标区域内无涉及数字城管事部件治理、养护、作业等职责的承诺书)。拒绝有城管相关职责或与城管部门存在利益关系的相关方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职责要求:

1、按照建设、治理、采集、监督和考核等要求,于签订合同后1月内完成人员招聘、队伍组建、业务培训和上岗前考核等工作;

2、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负责信息采集员日常治理、监督及考评;

3、负责与信息采集员、监督治理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劳动

酬劳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地点标准为其交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4、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过错的信息采集员,按要求及时予以更换;

5、负责信息采集员的培训、教育、治理等工作,使其具备信息采集员的差不多素养和能力;

6、负责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意外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关责任义务;

7、负责为信息采集员提供交通、通讯、服装、劳保用品、作业工具及相关福利等;

8、信息采集公司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信息采集员各项工作扎实到位:

9、监督治理人员要有固定的督查范围,并保证督查次数和时刻(重要地段2次/天,其他地段1次/天,专门天气1次/4小时);

10、要科学安排工作网格和巡查路线,切实提高巡查质量,确保都市治理工作的精细化和全覆盖。

(三)信息采集职员作要求

1、严格按照招标人划定的责任区域和数字化都市治理标准,对都市治理部件、事件进行巡查、监督、治理和处置;

2、对巡查发觉的都市治理问题,要在规定时刻内通过采集设备(专用手机)采集,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至招标人;

3、要同意招标人的指令,负责对公众举报的都市治理部件或事件等问题进行核实;

4、负责对责任工作网格内的都市治理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反馈至招标人;

5、要及时发觉并自行处理树挂、少量垃圾、都市部件移位等都市治理简易问题;

6、要熟练操作和使用采集设备,全面了解都市治理标准要求,熟练掌握都市治理工作的政策、法规;

7、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为都市增光添彩;

8、要服从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现场指挥、调度、考核、评价。要同意招标人的统一培训、指导和治理,需通过审查和考核后持证上岗。

9、积极宣传都市治理法律、法规,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发挥好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0、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信息采集员配置和待遇要求

1、信息采集员配置:依照万米单元网格及设施部件分布情况,结合人口、路网密度和繁华程度,总人数至少45人。

2、信息采集职员资待遇:不低于济南高新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交纳各项保险。

(五)信息采集员条件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数字化都市治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遵纪守法无劣迹,无犯罪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