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可编辑修改word版)
2023年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各类参与建设项目的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前进行安全管理的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四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五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六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组织、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组织、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工作人员。
第九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组织、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组织、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操作要求第十一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人员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器材和设施,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危险品泄漏、事故和隐患,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现场的安全。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促进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部分: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第二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工人的安全。
第三条工程分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
制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2.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3. 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4. 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5. 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6. 安全检查和监管措施;7. 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四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选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对参与工程分包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对技术操作人员的安全指导和控制。
第三部分:劳务分包安全管理第六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工人的安全。
第七条劳务分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
制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2.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3. 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4. 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5. 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6. 安全检查和监管措施;7. 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选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对参与劳务分包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对技术操作人员的安全指导和控制。
第四部分: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临时用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使用临时用工时,应当保证临时用工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卫生条件相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临时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在工程施工或生产过程中,外部单位或临时工作人员参与其中时,需要严格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的内容:1.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 分包单位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定期维护和检查;-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安全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并做好相关的施工安全控制;- 分包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和处理施工安全事故,配合主体单位进行安全调查和事故处理。
2. 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临时工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临时工必须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安全,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式或进行危险操作;- 临时工必须向主体单位报告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并积极参与安全改进措施;- 临时工发现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因不同的工程或生产类型而有所不同,最终执行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二)是指在工程施工或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保障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安全,确保工作环境安全、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1. 严格选择分包单位:要求委托方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要有完整的资质和证照,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2. 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分包单位和委托方的责任分工,分包单位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管理义务。
3. 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委托方要与分包单位共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标准,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背景为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施工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管理要求3.1安全教育培训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掌握每项工作的安全隐患、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3.2安全检查监督项目部安全部门应按规定制定检查计划,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违规行为和隐患。
3.3安全防护设施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其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
3.4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要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人安全,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证文明施工。
3.5安全生产责任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月活动等,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施工安全。
4.管理措施4.1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及许可证的审核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认真审核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及许可证,对未经审批或未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2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安全部门应与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责任。
4.3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检查内容、方法和周期,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违规行为和隐患。
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落实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严肃处理,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总则本规定为公司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应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施工安全。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生产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涉及人员、设备、料子等多个方面,必需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规定进行。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第三条工程分包单位必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专业技术本领,且在施工前必需经过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获得许可。
第四条工程分包单位应依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严格遵守施工计划,不得私自更改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第五条工程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需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警示内容和作用,确保工人能够正确理解并遵守。
第六条工程分包单位应配备充分数量和良好状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时穿着并正确使用。
第七条工程分包单位应订立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处理和救援。
工程分包单位应布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第九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及时上报施工进度和安全情况,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和安全记录,便于随时查阅和复核。
第三章劳务分包安全管理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在开展劳务分包前应依照企业规定进行审核和合作洽谈,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责。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必需确保所供应的劳务人员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技术本领,且在工作前必需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紧密搭配,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分包工作定时完成且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保证劳务人员的工作场合安全,配备必需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及时检查和维护工作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设备。
第十五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和工资支出制度,确保劳务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我很抱歉,但我无法提供____字的文本。
以下是一个大致范本,只含主要要点。
您可以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促进协作单位的相互合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分包单位和雇佣临时工的情况。
第三条:分包单位和雇佣临时工在工地工作的安全与健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标准,同时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第四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
第五条:分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工作场所进行勘察与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并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
第六条:分包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保证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质量。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测和环境卫生检查。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并积极配合主体单位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临时工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雇佣临时工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雇佣临时工的单位应当向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雇佣临时工的单位应当为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检修和维护。
第十四条:雇佣临时工的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整改。
第十五条:雇佣临时工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临时工提供快速反应和处理的指导。
第四章: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分包单位和雇佣临时工的主体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通过宣传教育、技术措施、监督检查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责任由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共同承担。
第七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各级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要求。
第九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确保组织人员按照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确保组织人员按照措施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明确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清晰有效。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具。
第十五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3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施工过程中,包括分包、分包商、劳务公司、临时工以及项目方等相关人员的行为管理。
三、安全责任1.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项目方应明确安全责任,设立安全管理岗位,并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分包、分包商、劳务公司应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3.项目方、分包商、劳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1.项目方应对分包商和劳务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安全操作流程以及应急处置等内容。
2.分包商和劳务公司应对临时工进行面对面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规范。
3.项目方、分包商和劳务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安全防护措施1.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安全通道、危险区域、高空作业区等。
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3.准确使用和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员工的安全操作。
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1.项目方、分包商、劳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整改措施应及时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排除。
七、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1.项目方、分包商和劳务公司应制定健全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包括逃生通道、急救设备、应急联系电话等。
2.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八、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对于不遵守本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隐患未得到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一、总体要求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是现代建设项目中的常态化形式,在推动建设进程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了强化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二、安全责任外包公司负责聘用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并在工作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
聘用的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证书,并符合工程所需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外包公司负责对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的工作和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汇报。
三、安全管理措施1.人员管理:外包公司应先进行资格审查,选择符合资格要求的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对于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应予以拒绝。
外包公司应给劳务分包临时用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核掌握情况。
同时,应指定专人对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督促。
2.岗位安全管理:外包公司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类型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外包公司负责对劳务分包临时用工进行每日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
岗位繁忙时,要通过减少工作量、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劳动力等方式来缓解繁忙状态,保证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的工作安全稳定。
3.现场安全管理:外包公司要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配置,如安全围栏、警示标志等。
外包公司应落实项目安全责任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备案、汇总,做到现场安全管控全程掌控,随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4.应急管理:外包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存在可能的危险情况得到及时的救援和处理。
同时,对各类事故进行汇总,做好安全汇报及时上报,对各类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和预防。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新员工入职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2.日常安全教育,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同时,加强员工安全操作的规范化;3.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技术能力,确保安全施工;4.实际操作演练,通过模拟各种事故情况的实际操作,提升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企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同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综合管理,分工协作•法规合规,责任明确•严格考核,奖惩分明第二章企业管理标准第四条工程分包管理标准1.企业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2.工程分包单位必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有充分的安全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和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3.确定专人负责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4.工程分包单位应依照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填写并及时报送相关安全管理资料;5.进行现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条劳务分包管理标准1.在劳务分包前,企业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劳务输出的条件和相应的安全管理本领;2.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完满的安全管理制度,订立认真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与考核;3.双方应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劳务分包人员的安全生产条件;4.企业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劳务分包单位应乐观搭配整改。
第六条临时用工管理标准1.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申请和使用临时用工,确保其合法用工;2.临时用工人员应经过必需的安全生产培训,并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3.企业应为临时用工供应必需的安全操作引导,并向其明确安全责任;4.临时用工应依照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企业进行处理。
第七条安全教育和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2.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含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祸害事故案例等相关知识;3.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频次和对象,以及培训的方式和形式;4.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培训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归档。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澜沧江黄登水电工程外协队伍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水电四局云南澜沧江黄登工程项目部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批准:审核:校核:编制: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云南澜沧江黄登工程项目部外协队伍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全面落实股份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主及筹建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项目部的工程外包、外协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对外协队伍和临时用人队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和各项管理制度,严禁“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
第三条项目部外协队伍安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安全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件必须合格,安全资质不合格的队伍不得进场承包工程。
第四条进场外协队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应具体规定项目部和项目部外协队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经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
第二章安全资质审查第五条项目部在发包工程前,经营管理部必须对外协队伍的安全资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严禁录用。
第六条安全资质、条件审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 、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委托授权书,施工生产简历和近3年安全记录。
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情况。
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 、外协队伍必须配备安全副队长和专职安全员。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外协队进场施工前,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对外协队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介绍工作现场及工作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和危险点。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采用外包、分包和临时用工的方式来完成工程。
然而,这些方式所带来的风险也随之而来,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规定,维护工程施工的安全。
2. 外包、分包、临时用工的定义在本文中,“外包”是指企业将某些业务外包给另一家公司,以降低成本或专注于本身的核心业务。
“分包”是指原承包商将其合同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处理。
“临时工”是指公司通过派遣、劳务派遣等形式聘用工人从事工程建设等一定期限的工作。
3. 外包、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3.1 确定管理人员企业需要确定一定数量、具备相关资质和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外包、分包、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3.2 严格的人事管理外包、分包、临时用工人员的身份必须得到严格核实。
如果企业对外包、分包、临时用工人员没有完全信任,应先对其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
对企业聘用的工人要求严格的人事管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确保工人的权益受到保护。
3.3 安全措施的检查和落实企业应当对工程的外包、分包、临时用工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落实。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如在施工现场标明安全警示牌、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工作手册和规章制度、审核工作方法和技术措施等。
3.4 培训和意识教育企业应该制定一套完整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方案,包括对外包、分包、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对于新员工和新承包商,应该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教育,使他们了解企业的安全政策和安全标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5 安全奖励制度企业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性。
例如,建立安全评估、考核、统计和奖励机制,奖掖一线工人、安全技术骨干,对重大事故进行通报,营造安全氛围。
4.本文了外包、分包、临时用工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所带来的风险,并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以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模版(3篇)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安全管理规定模版适用于分包单位和临时工,旨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并促进各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二. 安全责任与义务1. 分包单位应确保其员工按照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同时,分包单位要负责为其员工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2. 分包单位应与施工总包单位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并参与制定和改进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3. 分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施工现场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临时工应保证遵守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义务,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等。
三. 安全培训与教育1. 分包单位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处理等。
2. 分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记录相关培训内容和参与人员。
3. 临时工在接受工作任务前,应接受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并明确其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四.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分包单位要加强对现场安全隐患的监管和排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上的安全隐患。
3. 分包单位要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4. 分包单位要保障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和消防设施的落实,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5. 分包单位要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五.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 分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
2. 分包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组织急救培训,提高员工的急救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后,分包单位要及时报告当地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与处理。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工程建设中,常常需要雇佣临时用工来进行部分工作,在临时用工的管理中,安全是最重要的一环。
本文以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为背景,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保证临时用工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
2. 临时用工管理基本原则•确认用工需求,准确估算用工人数;•严格审核用工单位的资质证件,力求选择有资质、有经验的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应当依法组织保险,保障临时用工的人身安全和劳动合法权益;•建立临时用工档案,对临时用工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进行统一管理。
3.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资格要求3.1 用工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取得相应领域的资格证书或经过培训合格,能够独立承担各种形式的工程施工工作,具备安全施工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用工单位也必须有足够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3.2 临时用工的要求进入工地的临时用工务必要携带身份证并进行登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担任工程施工临时用工:•具有从事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从事相应工种的工作经验。
4. 临时用工安全操作规范•临时用工必须在指定地点领取相关工作票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在准确了解和掌握施工图纸、规范、安全要求和施工要点基础上,进行施工;•临时用工必须进行安全带的佩戴,严禁随意攀爬、翻越围挡和跨越断面等行为;•严格限制高空作业和移动式脚手架的使用,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其稳定牢靠;•临时用工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鞋等),并按要求使用;•临时用工必须听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证施工秩序;5.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5.1 临时用工上岗前的培训用工单位应当对临时用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工种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5.2 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用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和工作班组,严格要求临时用工按照工作票和作业要求进行施工。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1. 概述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并旨在确保其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以保护自身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
2. 安全责任2.1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2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遵循国家和地方安全法规,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符合安全标准。
3. 安全培训3.1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确保其工作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提供相关的安全教育。
3.2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动防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等。
4. 安全设施4.1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4.2 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根据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进行配备。
5. 劳动防护用品5.1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提供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佩戴。
5.2 岗位特殊的工作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6. 施工现场安全6.1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制定和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巡查、危险源监测、事故预防措施等。
6.2 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应进行标识和防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7. 事故应急处理7.1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并能正确执行该预案。
7.2 发生事故时,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并及时上报给本公司相关部门。
8. 安全督察和验收8.1 本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督察,对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8.2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配合本公司的安全督察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安全管理记录、培训证明等。
8.3 施工项目完成后,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接受本公司的安全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四篇)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分包单位、临时工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分包单位、临时工的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分包单位、临时工,并由此产生管理责任。
第三条分包单位、临时工应当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分包单位、临时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分包单位、临时工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分包单位、临时工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六条分包单位、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综合治理、风险预防、隐患排查、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力,并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消除。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外来人员了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措施。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当对外来人员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和验证,确保外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经验。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第三章临时工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临时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临时工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和保养相关设备。
第十七条临时工应当随时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和外部劳务人员的生命资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本规定订立。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各个环节,涉及到外部劳务人员与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标准1. 工程分包管理1.1 工程分包需要提前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工序、装备、料子等对工人安全的影响。
1.2 工程分包方需具备合法资质,且在合同中明确其安全责任。
1.3 工程分包方须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援预案,并确保工人接受必需的安全培训。
1.4工程分包方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工人应急处理本领。
1.5 企业内部需要设立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工程分包项目的安全监管与协调。
2. 劳务分包管理2.1 劳务分包方需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包含明确的工作内容和安全责任。
2.2 劳务分包方需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方法。
2.3劳务分包方需落实常态化安全检查,确保劳务人员依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2.4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部门需定期对劳务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考核,并记录考核结果。
2.5 劳务分包方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与检查。
3. 临时用工管理3.1 企业临时用工需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并签订安全承诺书。
3.2 临时用工人员需接受企业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
3.3 企业需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4 企业布置临时用工人员工作时,需明确工作任务和安全要求,供应必需的防护设备。
3.5 企业内部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员工绩效挂钩。
四、考核标准1. 工程分包考核标准1.1 工程分包方定时提交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援预案。
1.2 工程分包方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并及时总结改进。
1.3 工程分包方未发生重点安全事故,严重事故发生的次数不超出肯定限度。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是建设项目中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和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
2. 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第一: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始终是首要考虑因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牺牲安全。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安全管理义务,确保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分工明确:明确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各自的职责,确保各方共同负责。
•防范为主:通过事前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中的安全风险。
•整体管理:通过统一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实现对各方的协同管理。
3.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1. 工程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工程分包单位应妥善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负责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确保其严格执行。
•指定专人负责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培训与交底。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
3.2. 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安全培训与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确保其理解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和警戒线,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施工设备与机械的安全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操作。
•施工工艺的安全措施:对涉及到的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执行。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定高处作业计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施工材料和化学品的储存与使用:对施工材料和化学品进行分类储存和合理使用,排除安全隐患。
4.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4.1. 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劳务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根据您的需求,我将为您提供一个____字的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引言2.目的和适用范围3.定义和缩略语4.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选拔和培训5.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工作条件和设施6.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7.事故应急管理措施8.监督、检查和评估9.违章和处罚10.附则以下是一个大纲,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适当编辑和修改。
一、引言(说明本规定的目的和重要性,强调对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意义)二、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并适用于工地的所有管理者和工人。
三、定义和缩略语(列出定义和相关缩略语,以便于后续条款的理解和解释)四、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选拔和培训1. 分包单位的选拔:a. 分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经验。
b. 对分包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能力评估。
2. 临时工的选拔:a. 通过临时工招聘渠道进行选拔,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资格。
b. 对临时工进行入职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工作条件和设施1. 工作条件:a. 提供适当的工作空间和设备,确保安全使用。
b. 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具。
2. 工作设施:a. 确保工作设施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b. 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六、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1. 进入工地前的安全措施:a.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进入工地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b. 确保分包单位和临时工了解工地的安全规定和制度。
2. 在工地内的安全措施:a.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b.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七、事故应急管理措施1. 事故报告和调查:a. 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应立即向工地管理者报告事故。
b. 工地管理者应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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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南方电网公司1 号令,规范和强化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工程外包、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安全事故,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根据《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公司系统(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各发供用电单位(指从事发电、供电及电力建设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在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水电、输变电、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调试等)过程中存在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以下简称发包工程)及招用临时工。
非公司系统领导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在公司系统承包电力工程项目,或以劳务输出的形式到公司系统从事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时,必须执行本规定。
1.3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工程项目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各单位必须将分包单位
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
“罚”代管。
1.4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建立发包工程和短期合同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1.5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外发包工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由发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依法签订安全协议。
协议中应具体规定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经发包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1.6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发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执行本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未设监理的情况,则发包单位承担本规定中监理的安全监督职责)。
2安全资质审查
2.1公司各单位(以下称发包单位)在发包工程前,必须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2.2安全资质、条件审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2.2.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委托授权书,施工生产简历和近3 年安全记录。
2.2.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情况。
2.2.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具有两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人数超过30 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
30 人以下的必须配有兼职安全员)。
2.2.5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文明生产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安全教育培训
3.1项目实施前,发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介绍工作现场及工作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和危险点。
3.2分包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单位备案。
4监督管理
4.1分包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4.2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发包单位相关部门审查后,由监理和发包单位监督执行。
只存在劳务分包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由发包单位负责编制并组织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发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实施前要认真勘察工作现场,双方都必须详细了解工作内容。
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在变电站内、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附近作业,可能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业项目(以下简称特殊危险作业),发包单位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监理和发包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交底等制度。
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和发包单位提供经考核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人员名单,建设工程项目,需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对于特殊危险作业,监理和发包单位应在工作过程中派员监督。
对于仅存在劳务分包的项目,工作负责人由发包单位担任,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由发包单位办理。
4.5发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分包范围,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
4.6监理和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严禁录用,凡录用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分包单位要新进、增添作业人员时,需报告发包单位。
4.7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预留不低于工程价款的5%费用作为安全违约金,发生分包单位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电网事故、性质严重的设备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扣安全违约金的100%,
4.8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监理和分包单位及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而避免重大事故的监理和分包单位及个人,发包单位应予以重奖。
4.9对不服从监理和发包单位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应由监理或发包单位发出停工令,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通过监理或发包单位对其整改的认可,方能复工;在同一工程项目中,被发出两次停工令,发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合同,勒令退
场。
4.10发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安全工作规程,强令分包单位冒险违章作业的,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执行。
4.11发包单位提供给分包单位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等设施,双方应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书面手续。
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5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5.1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按本规定2.2 条进行审查。
5.2开工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技术骨干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签字记录或资料。
仅存在劳务分包时,发包单位必须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交底,并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确认。
5.3对特殊危险作业,发包单位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分包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5.4按合同规定为分包单位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5.5不定期检查分包单位工作现场和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人员在电力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直至停止分包单位的工作。
5.6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信息。
6 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6.1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南方电网公司和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发包单位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6.2指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分包范围的安全工作并向发包单
位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6.3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当即(最迟不得超过8 小时)向发包单位和监理报告,发包和监理单位按公司《电业安全信息管理规定》上报。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分包单位还要按规定向工作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4为工作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承担第4 条各款中与自己相关的安全职责。
7临时工(含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
7.1公司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招用的临时工,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7.2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签订用工合同,进行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
并经考试合格分到工作班组。
7.3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特殊危险的工作。
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临时工交代清楚并要求临时工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工。
7.4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工作完成后立即清退的临时用工,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交底,划定工作范围。
对方对工作范围、必须
的安全措施清楚无误后方可允许工作。
8事故归属
8.1因分包单位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单位或第三方人身事故,不对发包单位进行考核,但以下情况除外:
8.1.1资质审查不严,分包单位不符合要求;
8.1.2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8.1.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分包单位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8.1.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8.2临时工的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职工同等对待。
8.3因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发包单位设备、电网事故,由发包单位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无论任何原因均应对发包单位进行考核。
发包单位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9附则
9.1本规定用于规范和强化公司系统分包工程、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9.2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规定为准。
9.3本规定解释权属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