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企业上传数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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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上海市政府积极推动建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以实现食品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可追溯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是一个基于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的平台,旨在实现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全程追溯和公开透明。

该平台整合了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包括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生产记录,流通环节的运输、储存、销售等信息,以及消费者的购买记录等,通过条码、RFID等技术手段对食品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食品的来源可查、流向可控。

通过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食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了解食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信息,实现食品的全程可追溯。

这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也增强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同时,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平台对食品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追溯,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不仅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也促进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律和规范。

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对原料的采购、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进行全程记录和追溯,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这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安全保障,增强了消费者对食品的信任度。

此外,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还可以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持,帮助监管部门分析食品市场的动态和趋势,及时发现和预防食品安全风险。

平台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和消费者反馈,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改进产品质量,提升竞争力。

总的来说,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对于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平台的全程追溯和公开透明,可以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也为食品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简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简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简
佚名
【期刊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5(000)016
【摘要】<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16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杨雄2015年7月27日(2015年7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5页(P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
【相关文献】
1.《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这些内容要注意…… [J], 食品工业协会
2.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J],
3.上海制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J], 王海燕
4.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J], ;
5.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上海市餐饮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操作手册

上海市餐饮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操作手册

上海市餐饮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09-181.概述本系统提供食品企业进行日常数据登记,通过该软件,企业可以对本单位的采购品、进货台帐、产出品、发货台帐等数据进行电子化管理,并能实时监控企业的相关关键参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同时满足监管部门对于食材追溯的监管要求。

2.对象使用本软件的对象有相关食品企业人员、监管部门人员、服务人员等相关使用本软件的用户。

3.网站部份3.1.系统登录使用iE、火狐、谷歌等浏览器,输入网址:,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如下图: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

3.2.数据导入点击左侧数据导入菜单,进入导入页面,如下图:页面中提供了进货台帐与发货台帐的导入功能,如果日常业务中没有发货业务,则不需要进行发货台帐导入。

3.2.1.下载模板点击进货台帐模板或发货台帐模板,系统会跳出本地目录,选择合适的地方保存该模板。

3.2.2.添加数据打开下载的模板,可以看到模板中列出来需要导入的数据项,在表格中除了类别、保质期数值、保质期单位、批号可以不填,其它数据都必须填写。

导入的数据尽量直接在下载的模板中添加,否则有可能因为格式问题无法导入。

进货日期采购品规格生产企业采购品分类保质期数值保质期单位生产日期在页面中点击“浏览”,在系统跳出的选择框中,选择要上传的文件,然后点击上传按钮,系统开始上传数据文件,上传成功后会提示操作成功。

如果数据文件中的数据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出错的行,在修改数据并保存后可以重新上传。

4.超级终端部份4.1.软件登录4.1.1.开机用户在拿到终端后,如下图所示,按住“电源开关”三秒,设备即会开机,开机后进入软件的首页。

用户如需连接扫描仪或高拍仪,或者使用U盘,设备中任一个usb插口都可使用。

设备可以通过wifi或以太网连接到网络,在首次领用设备后,服务人员会协助连接网络,使用过程中硬件问题可以联系工程师解决。

开机后,软件默认进入到程序的主界面,用户在该界面中可以进行无权限信息的查看,界面如下图所示:用户可以点击相关的图标按钮进入相应的模块,查看信息。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4、相关行政部门具体职责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负责组织推进、综合协调 • 在整合现有信息追溯系统,建设 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 台
• 负责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信息追溯系统的建
设与运行、维护 • 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具体实施方案、相关技术标准 • 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 流通环节的信息追溯,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田外 埠 食 品 追 溯 信 息
政府 追溯系

行业 追溯系

企业 追溯系

本市食品安全追溯
•标准化菜市场的经营管理者、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应当将下列信 息上传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 (一)经营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销售 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二)经营的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 质期; • (三)经营的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 等信息。
• 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履行 信息追溯义务,进行指导、督促
20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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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行政部门具体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 •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
要,配合提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口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信息。 • 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 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
•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的经营管理者以及兼 营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上传至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 (一)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以 及供货者和购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二)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 • (三)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等信息。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最新上海市食品平安信息追溯管理方法xx年7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公布,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最新上海市食品平安信息追溯管理方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目的和根据)为了加强本市食品平安信息追溯管理,落实消费经营者主体责任,进步食品平安监管效能,保障公众身体安康和消费知情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追溯类别与品种)本市对以下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消费(含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含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效劳环节施行信息追溯管理:(一)粮食及其制品;(二)畜产品及其制品;(三)禽及其产品、制品;(四)蔬菜;(五)水果;(六)水产品;(七)豆制品;(八)乳品;(九)食用油;(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农业、商务、卫生计生等部门确定前款规定的施行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类别的详细品种(以下称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及其施行信息追溯管理的时间,报市食品平安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消费经营者责任)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消费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承受社会监视,承担社会责任。

本方法所称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消费经营者,包括从事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消费经营的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

鼓励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其他消费经营者参照本方法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平安信息追溯工作,将食品平安信息追溯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对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平安信息追溯工作情况进展评议、考核。

第五条(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市食品平安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详细承担以下职责:(一)在整合有关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的根底上,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平安信息追溯平台(以下简称食品平安信息追溯平台);(二)负责食品消费、餐饮效劳环节信息追溯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维护;(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本方法的详细施行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四)对食品消费、流通、餐饮效劳环节和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信息追溯,施行监视管理与行政执法。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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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and Life
2015-11
安全 法规解读
需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者有哪些
《办法》规定,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者包括14类单位,即从事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

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者需履行哪些义务
生产经营者的信息追溯义务主要是将下列两类信息上传至上海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一是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经营许可等基本信息;二是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环节产生的与追溯相关的信息,包括追溯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追溯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等。

《办法》中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已分别对追溯食品生产企业、追溯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者、零售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的信息上传义务做了明确规定。

正式实施(一)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可追溯的食品种类
根据《办法》要求,上海市对十大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包括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以及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0大类。

经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15年版)》现已公布,详见表1。

上海出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行动方案

上海出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行动方案

上海出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行动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追溯能力,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权益,上海市决定制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行动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权益。

2.原则: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全面覆盖、追溯到源头、追责问责。

三、主要内容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实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信息共享和追溯查询。

2.建立全程追溯体系:明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主体责任和追溯范围,建立从食品生产到销售的全程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3.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信息的采集、录入、存储、传输和查询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增加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监管手段和方法的创新,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5.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技术创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先进的追溯技术,提高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6.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1.制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的时间、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实施计划。

2.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投入资源建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确保平台的安全可靠。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4.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明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全程流程和各参与主体的责任,确保追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监督和检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1.18•【字号】沪市监食生20190476号•【施行日期】2019.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市监食生〔2019〕476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前期在金山区试点开展了试点推进工作,成效明显。

现就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工作目标食品生产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智能化追溯体系,形成覆盖生产全过程的追溯信息数据链,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二、基本原则(一)企业为主体。

食品生产企业承担建立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的主体责任,属地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

(二)记录为基础。

以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销售记录等制度为追溯的数据基础,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切合企业实际。

突出可操作性,不要求形式的一致,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自建系统,也可以采用第三方技术机构的服务,但应确保追溯体系中采集的数据信息和本市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实时对接。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不适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有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可参照本意见建设生产过程追溯体系。

四、追溯内容企业根据自身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等,确定需要录入追溯系统的具体信息内容。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应遵循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第二章追溯体系建设第四条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记录和保存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信息记录与保存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以下信息:(一)原料来源及合格证明;(二)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点;(三)产品检验结果;(四)销售流向及记录;(五)其他依法应当记录的信息。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确保记录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至少保存两年。

第四章信息披露与共享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管理办法应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法律程序批准后实施。

)。

某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解读

某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解读

4、相关行政部门具体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 •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信息追 管理需要,配合提供进口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相关信息。 • 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卫生计生等部 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
2022/1/5
区(县)相关部门: • 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农业、 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和食用 品信息追溯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食品安全协查及风险监测后处理
第三季度,流通环节共完成2件市局风险监测不合格 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其中1件为超市销售的猪肝中检 出问题指标沙门氏菌、另1件为绝味麻花中铝含量超 标. 餐饮环节共收到市局风险监测2件,分别为食盐碘超 标和筷子甲醛超标,经核查,上述产品均已停用。
在食品产供销的各个环节(种养殖、生产、流通 服务等),食品质量安全及其相关信息能够通过信 手段,被顺向追踪(生产源头→消费终端),或者 (消费终端→生产源头),从而使食品的整个种养 经营活动始终处于管理主体有效监控范围的制度体
( 根据来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
CAC)、国际标准化组织、欧盟食品法关于“食品安全追 的定义。)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 第三季度,流通环节完成食品快速检测626项次(其 75项次)、合格率98.2%(不合格11项次,主要为农 节开展快速检测1780项次,阳性率7.0%。。另外,上 际批发市场生猪产品瘦肉精、蔬菜农残、违禁添加物 项次,其中:蔬菜32058项次、肉类及制品4366项次 物272项次,经初步筛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个批次, 。
• 前三季度无证疏导取缔完成绝对数前3位的是华新所 所40户、香花桥所35户。
• 第三季度食品经营类行政处罚140件(其中罚款案件11 件29件),罚没款389223元,其中:餐饮服务61件,罚 171200元;食品流通79件,罚没款合计218026元。餐 4件(一般程序警告1件、简易程序警告2件、罚款1件

《上海市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5)》

《上海市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5)》

上海市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5)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是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之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由9大类20个品种增加至11大类44个品种,市民日常消费量较大的米面油肉奶等已纳入本市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追溯目录,追溯工作在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针对市民消费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追溯的覆盖面还有待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追溯系统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切实提高上海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成效,全面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精细化治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精神,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紧扣城市数字化转型和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聚焦重点,以智慧化监管为导向,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抓手,坚持“依法推进、全程追溯、互联互通、为民便民”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在智能化监管中应用,努力打造数字化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新模式,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二、工作目标2023年,完成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及应用场景信息化建设阶段性任务;对已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目录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信息覆盖率和上传率保持在100%;开展区块链技术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中的应用试点和地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推广试点;推进源头赋码,本市生产的食品(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目录)的外包装赋码率达到100%;大型商超、学校食堂供应商实施追溯单或加贴追溯二维码的比例大幅增长;有序推进追溯信息与基层市场监管所数字化监管系统融合。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一、概述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不断增加,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已成为各地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人口密集地区,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提高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上海市政府决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以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二、平台架构1. 数据采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数据来源包括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商以及相关监管部门。

每个环节都要上传与食品有关的数据,包括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流向信息等。

2. 数据管理平台设有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对接收到的各个环节的数据进行整合、存储和管理。

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

3. 数据查询市民和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到特定食品的生产信息、流向信息以及质量检验报告等。

同时,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取相关数据进行监管和溯源。

三、功能优势1. 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可以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迅速追查到问题发生的环节,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公众的影响。

2. 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平台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性可以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选购食品。

3. 促进食品行业发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建立,可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四、展望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建立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对于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随着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将进一步提升上海市食品安全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健康、安全的食品。

希望未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市市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上海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上海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上海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2.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保障市民饮食安全;3.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一)追溯范围1. 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2. 适用范围包括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

(二)追溯信息1. 生产经营者应如实记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2. 追溯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检验合格证明等。

(三)追溯平台1. 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互联互通;2. 生产经营者应将追溯信息上传至平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追溯方式1. 生产经营者应采用条形码、二维码、RFID等技术手段,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行标识;2. 鼓励采用区块链技术,提高追溯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追溯管理1.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2. 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实施;3. 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落实追溯责任。

(六)追溯信息查询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查询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信息;2. 平台应提供查询接口,方便用户查询。

四、制度实施(一)宣传培训1. 加强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宣传,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2.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二)监督检查1.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2. 对违反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信息共享1.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有无;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1. 你知道吗,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就像是我们的食品安全卫士!比如说,你去超市买了一盒牛奶,通过这个制度,你能清楚地知道这盒牛奶从哪里来、经过了哪些环节才到你的手中。

这难道不是让人超级安心的吗?2. 哎呀呀,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可太重要啦!就好比是给食品安了个追踪器。

你想想看,要是你买的面包,能随时查到它的“前世今生”,你吃起来是不是会更放心呢?3. 嘿,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真的很棒诶!这就好像给每一份食品都发了一张“身份证”。

举个例子,你在菜市场买的蔬菜,通过这个制度你能知道它是哪个农民种的,多有意思呀!4. 哇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简直太厉害了!可以说它是守护我们“舌尖安全”的法宝。

比如你在餐厅点了一份牛排,你能清楚知道这头牛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很神奇呢?5. 你们发现没,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就像是一个神奇的魔法!像我们买的水果,有了这个制度,就能知道它是怎么从果园来到我们手里的,多酷啊!6. 嘿呀,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可真是个好东西!这就如同给食品铺上了一条清晰的“来路”。

你买的零食,通过它你能了解到制作它的工厂情况,这不是很让人安心吗?7. 哇哦,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真的太有用啦!简直就是食品的“追踪大师”。

就拿你常喝的饮料来说,有了这个制度,你就能知道它经历了哪些旅程才到你嘴边。

8. 哎呀,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真的好重要呀!就好像是为食品打造的“时光机”。

比如你买的海鲜,能通过它知道是从哪个海域捞上来的,是不是很厉害?9. 哇,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太牛了吧!就像是给食品安全上了一道保险。

像我们平时吃的泡面,有了它你能清楚知道里面的调料都来自哪里,多棒呀!10. 你们说说,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是不是超级棒呀!这简直就是我们健康饮食的“秘密武器”。

你买的任何食品,都能在这个制度下无所遁形,清楚知道它的来龙去脉,这就是对我们最大的保障呀!我觉得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非常有必要,它能让我们对所吃的食物有更清晰的了解,极大地保障了我们的饮食安全,让我们吃得更放心、更安心。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则是一种关键措施,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是指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信息采集和追溯,对问题食品追踪到源头,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意义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其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消费者权益:通过追溯管理可以有效监控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消费者可以准确了解食品来源,避免购买不安全食品。

2. 提高生产企业责任感: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生产企业将更加重视自身产品质量和安全,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

3. 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可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品中毒和其他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

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实施步骤1.信息采集:生产企业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的采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次号、供应商信息等。

2.信息存储: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统一存储,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库,确保信息安全和可追溯性。

3.信息追溯: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通过信息追溯系统快速追踪到相关食品的生产、流通情况,找出问题环节。

4.问题处理: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并进行回收处理,防止风险扩大。

5.溯源通知:对于已流入市场的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消费者,做好食品召回工作,降低损失。

三、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包括: - 智能化追溯: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智能化追溯,提高准确性和效率。

•全程追溯:拓展信息追溯管理的范围,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实现信息的全覆盖。

•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合作,共同建立国际化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体系,提升国际间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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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企业上传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方便企业上传数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是由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上海仪电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共同建设、承办和运营的上海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第三条本市对下列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含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含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实施信息追溯管理:
(一)粮食及其制品;
(二)畜产品及其制品;
(三)禽及其产品、制品;
(四)蔬菜;
(五)水果;
(六)水产品; (七)豆制品; (八)乳品; (九)食用油;
(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第四条 上传数据企业应当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
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企业上传数据及管理
第五条 企业应按照如下程序步骤上传数据到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
追溯平台。

第六条 企业注册申请
1)企业采用网络方式提交注册申请,提交申请的网址为。

2)企业按照平台要求填写注册信息
3)申请完成后,企业登录企业门户,按照
“审核需完成的工作”
步奏,配合平台审核。

分为第一步下载《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数据申请表》及《上海市食品追溯企业上传数据许可资质清单》文件,第二步接受平台的咨询评估(见第七条)及上传加盖公章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数据申请表》和加盖公章的企业许可资质到平台,第三步下载数据上传技术资料,包括《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企业上传追溯数据要求及指南》、《追溯信息模板》、《追溯流程和数据项规范》、《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开发者指南》、《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电子台账云系统操作手册》、《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数据文件上传操作手册》,第四步参加平台培训(见第八条),第五部准备上传数据、第六步模拟测试(见第八条)。

第七条企业咨询评估
上传数据平台的企业将接受平台咨询评估。

1)企业追溯体系现状调研
平台采用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对企业基本情况、产品情况、认证情况、追溯流程、质量管理、信息化程度进行了解并收集材料。

2)企业追溯体系建议
平台将根据企业现状建议企业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数据上传。

第八条企业培训测试
1)现场培训
企业收到通知后参加平台主办的统一培训,平台将定期主
办根据企业上传数据方式不同的专题培训。

2)模拟测试
培训完成后企业可进入模拟测试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模拟操作,及数据上传接口模拟测试。

第九条企业认证
企业通过以上步奏的审核后,将成为平台的认证企业,平台将发放数据令牌及给企业赋予平台使用权限。

第十条实施履约
1) 企业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企业上传数据要求及指南》进行数据准备和上传数据准备工作。

2)当企业数据准备工作完成后,企业可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企业上传追溯数据要求及指南》进行日常追溯数据的上传。

第三章 奖惩机制
第十一条惩罚政策
如上传数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上传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生产经营许可等资质证明材料,或者在信息发生变动后未及时更新电子档案相关内容的;
(二)未按照规定及时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相关信息的。

如上传数据企业故意上传虚假信息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其他惩罚参见《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上传数据管理办法
附件:企业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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