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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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五级分类

银行五级分类

适用范围所有分(支)行结构第一节总则2第二节风险分类的标准 2第三节风险分类认定程序7第四节统计与报告9第五节监督检查10第六节罚则及附则10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我行资产质量,规范我行贷款风险分类工作,根据监管机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贷款包括表内外对公信贷资产。

表内对公信贷资产包含各类自营贷款(含透支)、贸易融资、贴现和各类垫款等。

表外对公信贷资产包括开出信用证、承兑和担保(含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第三条 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贷款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类别的过程。

贷款风险程度的评估主要通过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和我行信贷管理等因素,综合评估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以判断贷款本息及时足额收回的可能性。

贷款风险分类要根据贷款风险程度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 贷款风险分类要坚持“客观真实、标准统一、动态分类、授权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达到揭示贷款风险程度、客观反映贷款质量、降低贷款损失、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等目的。

第五条 贷款在存续期间,应视授信的最新变化情况,依据分类原则及时对贷款分类进行调整。

第二节风险分类的标准第六条 在逐笔测算折现现金流的基础上,根据贷款风险程度的不同,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第七条风险分类级别应根据各类别的核心定义,同时参照各风险类别的主要特征确定。

如分类特征与核心定义存在冲突,以核心定义为准。

第八条正常类贷款定义: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一)主要特征1、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效益良好,财务管理规范,主要财务指标和现金流量结构合理;2、借款人还款意愿强,在我行和他行还本付息正常,信用记录良好;3、借款人没有出现重大预警信号;4、借款人的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管理结构未发生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5、担保完整有效,保证人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正常,抵/质押物完好无损;6、信贷档案和重要文件保存完整;7、借款人结算往来正常。

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是指根据信用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成五类,即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合理而科学地管理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对农信社的风险控制和信贷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一、制定完善的五级分类管理制度农信社应制定完善的五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五级分类的定义和标准,并将其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衔接。

制度要明确责任人,确保五级分类工作的规范执行。

二、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农信社应建立科学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通过客户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多个维度对客户进行评级,得出客户的信用等级。

客户的信用评级是确定五级分类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贷前审查和风险评估农信社应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贷前审查和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能力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判断贷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以便提前发现信用风险。

四、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体系农信社应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体系,包括对贷款的监控和跟踪、贷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贷款人变化情况的调查等。

通过贷后管理可以及时识别出出现逾期和不良的贷款,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

五、明确五级分类的方法和频次农信社应明确五级分类的方法和频次,即按期间分类和按资产质量分类相结合的方法,分别采取定期分类和实时分类相结合的频次。

通过按期间分类可以及时掌握每期的贷款资产质量,而按资产质量分类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贷款的信用风险。

六、建立五级分类的审核和监督机制农信社应建立五级分类的审核和监督机制,即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监管机构审计等方式对五级分类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五级分类工作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七、开展五级分类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农信社应定期开展五级分类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员工对五级分类制度的理解和应用,提高员工对信用风险的认识和防控能力,不断提升五级分类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最新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最新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农村信用联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为了做好全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银监办通[ⅩⅩ]107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成立贷款五级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工作全面指导、协调。

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同志担任,成员主要由信贷、会计、稽核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详见莱山区农联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领导小组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贷科,办公室主任由信贷科同志担任;贷款风险五级分类领导小组负责全辖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的具体指导。

二、分类范围分类的范围包括:在各项贷款科目、各项贴现科目、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具体科目如下: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名称131 短期农户贷款141 逾期农户贷款132 短期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42 逾期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91 短期农村工商业贷款194 逾期农村工商业贷款133 短期其他贷款143 逾期其他贷款134 中长期农户贷款1266 逾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35 中长期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267 逾期农户联保贷款192 中长期农村工商业贷款1268 逾期助学贷款136 中长期其他贷款1269 银行承兑汇票垫款1246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46 呆滞农户贷款1247 农户联保贷款147 呆滞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248 助学贷款195 呆滞农村工商业贷款137 抵押农户贷款148 呆滞其他贷款138 抵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276 呆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93 抵押农村工商业贷款1277 呆滞农户联保贷款139 抵押其他贷款1278 呆滞助学贷款144 质押农户贷款166 呆帐农户贷款164 质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67 呆帐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65 质押农村工商业贷款196 呆帐农村工商业贷款169 质押其他贷款168 呆帐其他贷款140 贴现1286 呆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287 呆帐农户联保贷款1288 呆帐助学贷款三、方法步骤(一)人员培训。

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ⅩⅩ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我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质量,发现贷款发放、管理、回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理念,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号)、《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区各级农村信用联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及其分支机构;本细则所指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三条本细则坚持以下原则:(一)风险原则。

五级分类应以贷款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性原则。

农村信用社应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信贷资产准确分类,真实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价值。

(三)审慎原则。

农村信用社要按照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贷款应逐笔分类。

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对明确界定可能偿还比例的单笔贷款,可按偿还可能性拆分成多笔后,进行分类。

银团、社团贷款的分类等级原则上由主办行或主办社认定。

(五)动态管理原则。

在定期进行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进行重新认定。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修订版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修订版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科学划分和评估信贷资产风险,保护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农村信用社对其信贷资产进行分类、计提和核销坏账准备金的管理。

第三条信贷资产主要包括贷款、债券和其他应收款项。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贷款担保方式以及担保人的信用状况等因素进行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应在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系统中建立风险管理框架,明确各级别的风险容忍度和相应的风险缓释措施。

第二章五级分类方法第六条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并结合各项风险指标,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级别。

第七条正常类: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本息,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还款义务。

第八条关注类:借款人存在一定还款风险,但尚未出现严重违约行为,需要加强风险监控。

第九条次级类: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行为,但还具备部分偿还能力。

有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兑付,但风险较高。

第十条可疑类:借款人严重违约,逾期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违约风险较大。

第十一条损失类:借款人无法归还本息,无法获得兑付的风险极高。

第三章分类依据第十二条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考虑以下因素进行五级分类:(二)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等。

(三)担保方式:贷款是否有担保和担保价值的高低。

(四)担保人信用状况:担保人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等。

第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根据以上分类依据和其他相关因素,对信贷资产进行分类。

第四章计提和核销坏账准备金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根据各级别的风险容忍度,计提和核销相应的坏账准备金。

第十五条正常类和关注类在计提和核销坏账准备金时,采用静态加权法进行计提和核销。

第十六条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在计提和核销坏账准备金时,采取动态加权法进行计提和核销。

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的五级分类工作,保护信用社的资产安全,有效防控风险,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是指根据信贷资产的风险水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五个风险分类,即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第三条: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科学的原则,确保五级分类结果真实准确。

第四条:信用社应当建立完善的五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五级分类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五级分类标准第五条:正常类是指信贷资产完全符合信用社信贷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并具备较好的还款能力和良好的合作态度。

第六条:关注类是指在正常类的基础上,虽然具备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能力,但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加强监控。

第七条:次级类是指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逾期90天以上,或者在正常类和关注类的基础上,由于借款人经营或者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对信贷资产造成损失。

第八条:可疑类是指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逾期180天以上,或者在次级类的基础上,由于借款人经营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对信贷资产造成重大损失风险。

第九条:损失类是指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逾期360天以上,或者在可疑类的基础上,由于借款人经营或者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对信贷资产造成无法收回或者无法收回全部本息的风险。

第三章:五级分类操作流程第十条: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包括客户信息收集、信息核查、风险分析、五级分类判断、五级分类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信用社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收集机制,收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或企业全面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社会信用等。

第十二条:信用社应当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核查,验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包括查询征信记录、财务报表、工商注册信息等。

第十三条:信用社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其所属的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合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风险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

各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

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凤台联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五级分类定义

五级分类定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201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授信资产管理,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2009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权限授权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用于规范我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授信资产”,是指由我行发放的、承担风险和损失的信贷资产,具体包括:批发贷款、各类垫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零售贷款、银行卡透支等六大类表内资产和表外授信。

第四条授信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实施集中化管理。

年度常规风险分类由省分行统一实施集中认定,超省分行权限上报总行认定;季度重审由省分行组织实施认定或授权二级分行认定;对于需动态调整的授信资产由相关行(部)及时上报,按照权限管理原则,由总行或省分行认定。

第五条授信资产风险分类采取专业审阅与有权认定人审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我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认定结果必须经“中国银行评级专业人员”审阅,报经有权认定人或其受权人认定后发送各行(部)执行,超权限的经省分行专业人员审阅和有权认定人审查后,上报总行认定。

第六条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坚持真实、审慎、相互独立、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常规化、动态调整、按权限认定、促进管理的工作原则,各行(部)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第二章分类定义第七条本细则所称的五级分类,是指按照授信资产的风险程度将授信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不良授信。

第八条本细则所称的十三级分类,是指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客户违约及贷款损失的风险大小,将授信资产细分为正常一级、正常二级、正常三级、正常四级、关注一级、关注二级、关注三级、关注四级、次级一级、次级二级、可疑一级、可疑二级、损失十三个等级。

后五级合称为不良授信。

第九条公司贷款(单户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各类垫款、贸易融资中的打包贷款实行十三级分类,其他授信资产实行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是银行和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客户的偿还能力和贷款风险程度进行的一种风险评估制度。

这种分类方法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和监控信贷风险,保护自身利益,确保资产质量。

在中国,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按照《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标准》的规定,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级别。

首先是正常级别。

正常级别是指贷款客户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没有出现逾期情况,信用状况良好,风险较低。

这类客户往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记录良好,对于银行来说是较为理想的客户。

在五级分类中,正常级别的资产风险最低,银行可以放心地对这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监控。

其次是关注级别。

关注级别是指贷款客户出现了一些风险信号,需要银行密切关注和监控。

这类客户可能有一定程度的逾期情况,或者收入状况有所下降,但还没有到达无法偿还贷款的程度。

银行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这些客户解决问题,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

接下来是次级级别。

次级级别是指贷款客户的偿还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已经逾期较长时间,风险较高。

这类客户可能面临收入下降、经营困难等问题,已经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银行需要对这部分资产进行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可能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其次是可疑级别。

可疑级别是指贷款客户的偿还能力出现了严重问题,很可能无法偿还贷款,存在较大的损失风险。

这类客户可能已经长时间逾期,或者面临破产清算的可能。

银行需要及时启动风险应对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催收贷款,尽量减少损失。

最后是损失级别。

损失级别是指银行已经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资产,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形成损失。

这类客户往往已经破产清算,无法偿还贷款。

银行需要及时处理这部分资产,清理不良资产,以减少对银行的影响。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是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银行合理评估贷款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银行在日常经营中需要严格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对信贷资产进行分类,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确保资产质量和经营稳健。

小贷公司五级分类办法

小贷公司五级分类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风险信贷质量,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以下简称“五级分类”),是指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其核心定义分别为:1、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理由表明能够按期足额偿还债务。

2、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债务依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三条通过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二)为提取减值准备提供依据。

第二章企业贷款分类标准第四条正常类贷款(一)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二)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正常类贷款参考特征:(1)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2)贷款未到期;(3)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第五条关注类贷款(一)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二)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三)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四)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五)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六)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七)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八)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九)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十)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十一)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付息的;(十二)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强;(十三)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十四) 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十五)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财务知识)附录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财务知识)附录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信贷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和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风险分类。

第三条贷款风险分类(以下简称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公司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通过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的:(一)促进公司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二)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三)及时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为充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风险分类要坚持风险、真实、审慎、灵活及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风险原则。

五级分类应以贷款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

应当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贷款质量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出贷款的风险状况。

(三)审慎原则。

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贷款原则上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贷款原则上应逐笔分类。

同一借款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范围内有多笔贷款的,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

公司贷款多为短期(不超过1年),原则上1—2个月必须进行一次贷后检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贷款分类,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贷款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五条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应按户分析,根据借款人的整体还款可能性揭示贷款风险,并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业务经营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银行五级分类新规

银行五级分类新规

银行五级分类新规1. 引言银行五级分类新规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发布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规范银行业对各类贷款的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

通过对不同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银行可以更好地控制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加强风险防范能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五级分类新规的背景、目的、内容和实施路径,并分析其对银行业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

2. 背景在过去的金融危机中,许多国家都曾遭受来自信贷市场的重大冲击。

为了防范类似风险,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控制。

作为中国银行业最高监管机构,银监会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一些不当经营活动和不合理的信贷扩张,部分商业银行出现了不良贷款风险的上升趋势。

这引发了对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担忧,迫使银监会采取行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银行业的贷款分类管理。

3. 目的银行五级分类新规的目的是提高银行对各类贷款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力,加强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通过更精确地评估不同贷款项目的风险水平,帮助银行更好地制定风险控制策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加强不良贷款处置: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不良贷款处置机制,促进银行及时清理不良资产,减少潜在风险积累。

•提高资产质量:通过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贷款,净化银行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水平。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对借款人信息披露和贷款合同的规范,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内容银行五级分类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1 贷款风险评估银行应对各类贷款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因素,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

根据风险分类结果,将贷款划分为五个等级: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4.2 不良贷款管理银行应建立健全不良贷款管理制度,明确不良贷款的定义和识别标准。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银行业监管的重要指标,对于银行的风险管理和资产质量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五级分类标准是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和偿还状况进行分类,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级别。

下面将对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正常分类是指贷款偿还情况良好,没有逾期或违约情况的贷款。

这类贷款风险较低,对于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

其次,关注分类是指贷款偿还存在一定问题,虽然尚未到达逾期或违约的程度,但需要密切关注和及时调整,以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再次,次级分类是指贷款出现严重逾期或违约情况,但尚未构成重大损失的贷款。

银行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催收或清收贷款,以减少损失。

接下来,可疑分类是指贷款出现严重逾期或违约情况,且已经构成一定损失,但尚未完全损失的贷款。

银行需要对这类贷款进行核销或形成坏账准备,以应对可能的损失。

最后,损失分类是指贷款已经完全或部分损失,银行需要对这类贷款进行核销,并形成相应的坏账准备,以减少对银行资产的影响。

总的来说,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银行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银行资产质量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需要根据贷款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同时,监管部门也会根据银行的五级分类情况对其进行监管和评估,以确保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和风险防控。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五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贷款资产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贷款风险,保障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银行还需要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风险意识的提高,以确保五级分类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只有这样,银行才能更好地运用五级分类标准,提升资产质量,降低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银行业监管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需要严格按照五级分类标准进行贷款分类和管理,并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以确保五级分类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是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评估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评估银行信贷资产的违约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不断壮大,金融风险也面临着不断增加的挑战,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阐述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首先,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分类,二是按照借款人的抵押物或担保品情况进行分类。

根据这两个方面的分类依据,可以对不同借款人和借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其次,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实施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情况,评估其违约风险的大小;二是根据借款项目的抵押物或担保品情况,评估其风险覆盖度的高低。

根据这两个方面的评估结果,将借款项目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然后,在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中,对各个等级的资产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

对于正常类资产,银行可以维持原有的信用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对于关注类资产,银行需要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信用审查标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次级类和可疑类资产,银行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如要求增加担保物或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损失类资产,银行需要在核销、赔偿或提取担保物的基础上,进一步追偿或向相关方追究责任。

最后,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实施还需要各级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银行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并进行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

此外,金融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银行风险分类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银行的风险分类工作,确保分类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实施细则在银行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估和分类,可以帮助银行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银行风险管理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及时的反映我行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信贷资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贷款的质量;(二)发现信贷资产审批、发放、贷后管理、清收等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风险防范;(三)为判断信贷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四)为信贷资产质量考核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信贷资产包括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和零售业务信贷资产。

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公司客户发放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函和承兑汇票等各类表内外公司授信业务(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贷款)。

零售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自然人客户发放的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等零售业务(以下简称零售业务贷款)。

本办法所指的借款人包括公司和零售各类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申请人。

本办法所指的贷后检查包括对各类授信业务的授信后检查。

第五条信贷资产五级分类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当真实客观的反映信贷资产的实际的风险状况,不可人为高估或低估信贷资产的风险。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的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原则上我行每月对于全行信贷资产进行一次五级分类;发现预警信息或其他影响贷款归还的不利因素,随时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信贷五级分类标准

信贷五级分类标准

信贷五级分类是指将信贷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以下是对五级分类标准的详细解释:
1. 正常贷款:正常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正常贷款的风险较低,信贷机构可以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发放贷款。

2. 关注贷款:关注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关注贷款的风险相对较高,信贷机构需要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财务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 次级贷款:次级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次级贷款风险较高,信贷机构需要加强对借款人的监控和风险管理。

4. 可疑贷款:可疑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可疑贷款的风险非常高,信贷机构需要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准备相应的风险准备金。

5. 损失贷款:损失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损失贷款风险最大,信贷机构需要计提损失准备金,并报告监管部门。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其客户的贷款进行风险评估的一种方法,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贷款进行分类,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管信贷资产。

一级分类:正常类
这是指那些按时还款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这类贷款通常被视为低风险,因为它们的还款历史良好,没有逾期或违约记录。

二级分类:关注类
这是指那些在偿还过程中出现轻微问题或违规情况的贷款。

这些贷款有可能会影响到银行的收益,因此需要特别关注和管理。

这种分类通常需要进行更频繁的监控和定期检查。

三级分类:次级类
这是指那些存在一定逾期或违约记录的贷款,但还有希望能够得到偿还的贷款。

这类贷款的风险较高,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担保和催收等。

四级分类:可疑类
这是指那些违约情况较为严重或有较高风险的贷款。

这类贷款可能需要采取更加激烈的收回措施,如法律诉讼或清算等。

这种分类需要进行更加详细的审查和评估。

五级分类:损失类
这是指那些已经无法收回或很难收回的贷款。

这类贷款通常被视为无价值的资产,银行需要将其从资产负债表中清除,并采取适当的
措施来减少损失。

总之,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是金融机构管理和监控风险的一种重要方法,对于保护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利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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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

各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

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凤台联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

各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第五条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六条信贷资产风险的核心定义分别为:(一)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七条在充分分析债务人及时足额归还债务可能性的基础上,可参照下列参考特征对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做出基本判断,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各类信贷资产的主要参考特征为:(一)正常类:债务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按时还本付息,信用社对债务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二)关注类:1.债务人财务状况不佳,表现为:关键财务指标(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有大幅度的下降;经营性现金流虽为正值,但呈递减趋势;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债务人的贷款或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在短期内激增与其业务发展不成比例,且债务人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以致有理由怀疑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2.债务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3.债务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如问题继续存在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4.债务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存在一定问题,可能影响凤台联社对债务人还款能力的评价;5.债务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偿还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债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债务人在其它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9.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及法律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债务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债务人的偿债能力;10.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凤台联社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11.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含)以内的贷款(不含展期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三)次级类:1.债务人出现持续财务困难,影响到其业务的持续经营,表现为:出现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2.债务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和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3.项目长期被延迟或项目原有计划的重大更改对项目产生了负面影响以致削弱了债务人的还款能力;4.债务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贷款;5.债务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性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6.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7.债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分为可疑类;8.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不含展期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四)可疑类:1.债务人已陷入经营和财务危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2.债务人实际已资不抵债,无力还款;3.债务人进入清算程序;4.贷款会发生较大损失,但存在债务人重组、兼并、合并、抵(质)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仲裁)等因素,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5.债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债务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6.经多次谈判债务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7.债务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凤台联社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8.已采取法律手段,但预计即使执行法律程序仍将发生较大损失;9.债务人在其它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不含展期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五)损失类:1.已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可认定为损失类:(1)债务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凤台联社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凤台联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凤台联社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4)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凤台联社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5)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凤台联社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6)债务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凤台联社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7)由于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凤台联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凤台联社仍无法收回的债权;(8)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债务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凤台联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9)由于上述1-8项原因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凤台联社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10)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9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凤台联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11)凤台联社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12)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①持卡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财产经法定清偿后,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②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经依法宣告失踪、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款项;③经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④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经有关部门批准关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以其财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⑤涉嫌信用卡诈骗(不包括商户诈骗),经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一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⑥5000元以下,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

(1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①债务人死亡,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债务人的私有财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②债务人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③贷款逾期后,在凤台联社确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2.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第八条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分类标准: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主要依据债务人的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担保因素和逾期时间,结合核心定义统一按照以下矩阵法进行分类。

(一)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优秀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二)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较好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三)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一般档次的或未参加农户信(四)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具备“第七条第五项”所列损失类贷款标准情况之一的划为损失类。

第九条信用卡透支可按照以下标准定义结合核心定信用卡透支具备“第七条第五项”所列损失类贷款标准情况之一的划为损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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