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五级分类
五级分类定义目录五级分类定义 (1)目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分类定义 (3)第三章分类标准 (6)第四章认定频率 (9)第五章认定权限 (10)第六章认定流程 (11)第七章职责分工 (12)第八章档案管理 (14)第九章考核与管理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授信资产管理,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2009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权限授权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用于规范我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授信资产”,是指由我行发放的、承担风险和损失的信贷资产,具体包括:批发贷款、各类垫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零售贷款、银行卡透支等六大类表内资产和表外授信。
第四条授信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实施集中化管理。
年度常规风险分类由省分行同意实施集中认定,超省分行权限上报总行认定;季度重审由省分行组织实施认定或授权二级分行认定;对于需动态调整的授信资产由相关行(部)及时上报,按照权限管理原则,由总行或省分行认定。
第五条授信资产风险分类采取专业审阅与有权认定人审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我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认定结果必须经“中国银行评级专业人员”审阅,报经有权认定人或其受权人认定后发送各行(部)执行,超权限的经省分行专业人员审阅和有权认定人审查后,上报总行认定。
第六条授信资产风险分类检查真实、审慎、相互独立、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常规化、动态调整、按权限认定、促进管理的工作原则,各行(部)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第二章分类定义一、什么是五级分类五级分类,是指按照授信资产的风险程度将授信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不良授信。
二、什么是十三级分类十三级分类,是指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客户违约及贷款损失的风险大小,将授信资产细分为正常一级、正常二级、正常三级、正常四级、关注一级、关注二级、关注三级、关注四级、次级一级、次级二级、可疑一级、可疑二级、损失十三个等级。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办法模版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办法模版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农村信用社对贷款风险的分类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保障信用社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章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基本概念1、五级分类的主要依据依据贷款的担保形式、偿付能力和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将贷款风险分为五级。
2、五级分类名称及标准①正常类:指还款能力良好,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贷款。
还款状态为正常还本付息或按计划清偿。
②关注类:指还款能力有一定不确定性、有一定的风险,但尚不足以判定属于不良类的贷款。
还有一定的还款问题,有必要关注。
还款状态为正常还本付息或按计划清偿,但存在一定的风险。
③次级类:指还款能力有很大不确定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已经有了一定的违约行为。
还款状态紧张,超期不超过3个月。
④可疑类:指还款能力有很大不确定性,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已经出现了一定的违约行为。
还款状态不佳,超期超过3个月,但还未达到呆账的情况。
⑤损失类:指因借款人违约、破产等原因,信用社已无法收回本息的贷款。
需进行核销或转为资产出售。
第三章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操作细则1、五级分类时间点①正常类:指所有还款状态正常的贷款。
②关注类:指有一定风险迹象,但未发生逾期行为的贷款。
③次级类:指已逾期3个月以下的贷款,且已存在领取担保物品准备出售的贷款。
④可疑类:指已逾期3个月以上,未达到呆账的贷款。
⑤损失类:指信用社在清收过程中,已确认无法收回本息的贷款。
2、五级分类计算方法①对正常类的贷款不进行任何风险评定和风险准备计提。
②对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进行风险评定,并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
③对关注类贷款应计提0.5%的一般风险准备金。
④对次级类贷款应计提20%的特别风险准备金。
⑤对可疑类贷款应计提50%的特别风险准备金。
⑥对损失类贷款按照最终确认的金额计提全部的特别风险准备金。
第四章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报备为了有效地管理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农村信用社应制定完善贷款五级分类报备制度,并将相关资料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是指根据信用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成五类,即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合理而科学地管理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对农信社的风险控制和信贷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一、制定完善的五级分类管理制度农信社应制定完善的五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五级分类的定义和标准,并将其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衔接。
制度要明确责任人,确保五级分类工作的规范执行。
二、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农信社应建立科学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通过客户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多个维度对客户进行评级,得出客户的信用等级。
客户的信用评级是确定五级分类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贷前审查和风险评估农信社应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贷前审查和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能力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判断贷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以便提前发现信用风险。
四、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体系农信社应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体系,包括对贷款的监控和跟踪、贷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贷款人变化情况的调查等。
通过贷后管理可以及时识别出出现逾期和不良的贷款,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
五、明确五级分类的方法和频次农信社应明确五级分类的方法和频次,即按期间分类和按资产质量分类相结合的方法,分别采取定期分类和实时分类相结合的频次。
通过按期间分类可以及时掌握每期的贷款资产质量,而按资产质量分类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贷款的信用风险。
六、建立五级分类的审核和监督机制农信社应建立五级分类的审核和监督机制,即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监管机构审计等方式对五级分类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五级分类工作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七、开展五级分类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农信社应定期开展五级分类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员工对五级分类制度的理解和应用,提高员工对信用风险的认识和防控能力,不断提升五级分类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一、分类标准1.正常类:指贷款风险较低,没有逾期记录,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偿还的贷款。
2.关注类:指贷款质量正常,但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需关注客户经营状况、行业风险等因素。
3.关注类(特殊):指与关注类贷款性质相同,但存在特殊风险,如贷款担保方出现问题等。
4.不良类:指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出现违约、拖欠或无力偿还等情况,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
5.可疑类:指贷款风险较高,已经出现违约行为,但还有希望收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
二、计提准备金的核定1.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不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
2.关注类(特殊)、不良类和可疑类贷款需要计提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
计提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监管规定的最低比例。
三、逾期贷款的处理1.逾期贷款是指贷款账户在约定还款日后仍未偿还本金或利息。
2.对于关注类(特殊)、不良类和可疑类贷款,一旦出现逾期行为,应根据逾期天数进行相应的五级分类调整。
3.逾期天数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一般分为30天、90天、180天等阶梯。
4.逾期超过90天的贷款自动转为不良类,逾期超过180天的贷款自动转为可疑类,并需加大催收力度。
5.逾期贷款处理包括追加担保、催收、提起法律诉讼等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分类调整1.贷款分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确保贷款质量准确反映风险水平。
2.分类调整应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并且需要上报给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
3.关注类和关注类(特殊)调整为不良类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风险排查、审批流程等。
4.不良类和可疑类调整为正常类需要经过一定的等待期,并且需要客户提供相关的还款证明和担保措施。
五、风险准备金的释放1.分类调整后,相应的风险准备金应进行调整,释放或追加计提。
2.分类由不良类调整为关注类或正常类时,可以逐步释放风险准备金。
3.分类由可疑类调整为关注类或正常类时,应经过一定的观察期,确认贷款的良好表现后再释放风险准备金。
信用社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真实、全面、及时反映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信贷风险状况,规范贷款风险分类操作,提高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能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41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的通知》(银监办通[]76号)、《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银监办通[]107号)和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要求,结合XX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分类对象是《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各类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形成的垫款等其它信贷资产。
第三条贷款风险五级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评估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经营社)贷款质量,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各类贷款的核心定义是:(一)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四条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要按户分析,根据借款人的整体还款可能性揭示贷款风险,并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业务经营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第五条贷款风险分类操作要遵循统一标准、动态调整、季度分析、分工负责、规范运作的原则。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及考核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风险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工作,规范操作,真实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保证分类认定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五级分类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省联社《***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信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贷资产包括表内、表外各类信贷资产。
第二章分类责任人及工作职责第三条五级分类工作责任制,是指在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过程中,通过明确初分人、复核人、认定人在分类工作中的责任,确保客观、准确反映贷款真实形态的制度。
第四条联社理事长(主任)是全辖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信用社主任是本单位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根据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操作流程,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分为如下责任人:1、初分责任人:各社、部信贷员为本社(部)所有信贷资产的初分责任人;2、复核责任人:信贷负责人为本社(部)五级分类初分结果复核人和复核责任人;3、认定责任人:各农村信用社主任既是本单位五级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又是五级分类授权内贷款的认定责任人。
第六条初分责任人职责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贷款五级分类文件和资料,熟悉五级分类的基础理论和操作实务,能够熟练、科学和真实地进行贷款五级分类;2、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借款人情况的动态监测,熟悉本社的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信状况,及时按要求收集和记录信贷信息资料;3、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对管辖范围内的贷款按照《***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操作规程》的要求按时进行初分;4、确保五级分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完整齐全,填制内容真实、齐全、准确,符合要求;5、及时、完整、准确地汇总和上报各类五级分类报表。
第七条复核责任人职责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贷款五级分类文件和资料,熟悉五级分类的基础理论和操作实务,能够熟练、科学和真实地进行贷款五级分类;2、对信贷资料的形成和构成十分熟悉,并对初分人填制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指出信贷资产资料的缺失情况,熟悉个人客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和企业客户经营财务状况,对初分理由是否充分与初分结是否准确作出正确的判定;3、对本人复核的五级分类要作过程和结果负责。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修订版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科学划分和评估信贷资产风险,保护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农村信用社对其信贷资产进行分类、计提和核销坏账准备金的管理。
第三条信贷资产主要包括贷款、债券和其他应收款项。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贷款担保方式以及担保人的信用状况等因素进行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应在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系统中建立风险管理框架,明确各级别的风险容忍度和相应的风险缓释措施。
第二章五级分类方法第六条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并结合各项风险指标,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级别。
第七条正常类: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本息,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还款义务。
第八条关注类:借款人存在一定还款风险,但尚未出现严重违约行为,需要加强风险监控。
第九条次级类: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行为,但还具备部分偿还能力。
有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兑付,但风险较高。
第十条可疑类:借款人严重违约,逾期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违约风险较大。
第十一条损失类:借款人无法归还本息,无法获得兑付的风险极高。
第三章分类依据第十二条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考虑以下因素进行五级分类:(二)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等。
(三)担保方式:贷款是否有担保和担保价值的高低。
(四)担保人信用状况:担保人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等。
第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根据以上分类依据和其他相关因素,对信贷资产进行分类。
第四章计提和核销坏账准备金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根据各级别的风险容忍度,计提和核销相应的坏账准备金。
第十五条正常类和关注类在计提和核销坏账准备金时,采用静态加权法进行计提和核销。
第十六条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在计提和核销坏账准备金时,采取动态加权法进行计提和核销。
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的五级分类工作,保护信用社的资产安全,有效防控风险,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是指根据信贷资产的风险水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五个风险分类,即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第三条: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科学的原则,确保五级分类结果真实准确。
第四条:信用社应当建立完善的五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五级分类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五级分类标准第五条:正常类是指信贷资产完全符合信用社信贷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并具备较好的还款能力和良好的合作态度。
第六条:关注类是指在正常类的基础上,虽然具备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能力,但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加强监控。
第七条:次级类是指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逾期90天以上,或者在正常类和关注类的基础上,由于借款人经营或者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对信贷资产造成损失。
第八条:可疑类是指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逾期180天以上,或者在次级类的基础上,由于借款人经营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对信贷资产造成重大损失风险。
第九条:损失类是指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逾期360天以上,或者在可疑类的基础上,由于借款人经营或者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对信贷资产造成无法收回或者无法收回全部本息的风险。
第三章:五级分类操作流程第十条: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包括客户信息收集、信息核查、风险分析、五级分类判断、五级分类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信用社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收集机制,收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或企业全面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社会信用等。
第十二条:信用社应当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核查,验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包括查询征信记录、财务报表、工商注册信息等。
第十三条:信用社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其所属的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合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风险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
各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
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凤台联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五级分类定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201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授信资产管理,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2009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权限授权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用于规范我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授信资产”,是指由我行发放的、承担风险和损失的信贷资产,具体包括:批发贷款、各类垫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零售贷款、银行卡透支等六大类表内资产和表外授信。
第四条授信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实施集中化管理。
年度常规风险分类由省分行统一实施集中认定,超省分行权限上报总行认定;季度重审由省分行组织实施认定或授权二级分行认定;对于需动态调整的授信资产由相关行(部)及时上报,按照权限管理原则,由总行或省分行认定。
第五条授信资产风险分类采取专业审阅与有权认定人审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我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认定结果必须经“中国银行评级专业人员”审阅,报经有权认定人或其受权人认定后发送各行(部)执行,超权限的经省分行专业人员审阅和有权认定人审查后,上报总行认定。
第六条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坚持真实、审慎、相互独立、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常规化、动态调整、按权限认定、促进管理的工作原则,各行(部)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第二章分类定义第七条本细则所称的五级分类,是指按照授信资产的风险程度将授信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不良授信。
第八条本细则所称的十三级分类,是指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客户违约及贷款损失的风险大小,将授信资产细分为正常一级、正常二级、正常三级、正常四级、关注一级、关注二级、关注三级、关注四级、次级一级、次级二级、可疑一级、可疑二级、损失十三个等级。
后五级合称为不良授信。
第九条公司贷款(单户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各类垫款、贸易融资中的打包贷款实行十三级分类,其他授信资产实行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是银行和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客户的偿还能力和贷款风险程度进行的一种风险评估制度。
这种分类方法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和监控信贷风险,保护自身利益,确保资产质量。
在中国,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按照《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标准》的规定,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级别。
首先是正常级别。
正常级别是指贷款客户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没有出现逾期情况,信用状况良好,风险较低。
这类客户往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记录良好,对于银行来说是较为理想的客户。
在五级分类中,正常级别的资产风险最低,银行可以放心地对这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监控。
其次是关注级别。
关注级别是指贷款客户出现了一些风险信号,需要银行密切关注和监控。
这类客户可能有一定程度的逾期情况,或者收入状况有所下降,但还没有到达无法偿还贷款的程度。
银行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这些客户解决问题,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
接下来是次级级别。
次级级别是指贷款客户的偿还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已经逾期较长时间,风险较高。
这类客户可能面临收入下降、经营困难等问题,已经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银行需要对这部分资产进行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可能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其次是可疑级别。
可疑级别是指贷款客户的偿还能力出现了严重问题,很可能无法偿还贷款,存在较大的损失风险。
这类客户可能已经长时间逾期,或者面临破产清算的可能。
银行需要及时启动风险应对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催收贷款,尽量减少损失。
最后是损失级别。
损失级别是指银行已经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资产,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形成损失。
这类客户往往已经破产清算,无法偿还贷款。
银行需要及时处理这部分资产,清理不良资产,以减少对银行的影响。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是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银行合理评估贷款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银行在日常经营中需要严格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对信贷资产进行分类,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确保资产质量和经营稳健。
最新信用社(银行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信用社(银行)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细则信用社(银行)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以下简称“五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五级分类的目的(一)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三)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为充分提取呆账准备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五级分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风险原则。
以信贷资产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
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信贷资产准确分类,真实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价值。
(三)审慎原则。
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和本操作细则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
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
在定期进行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进行重新认定。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是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评估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评估银行信贷资产的违约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不断壮大,金融风险也面临着不断增加的挑战,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阐述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首先,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分类,二是按照借款人的抵押物或担保品情况进行分类。
根据这两个方面的分类依据,可以对不同借款人和借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其次,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实施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情况,评估其违约风险的大小;二是根据借款项目的抵押物或担保品情况,评估其风险覆盖度的高低。
根据这两个方面的评估结果,将借款项目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然后,在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中,对各个等级的资产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
对于正常类资产,银行可以维持原有的信用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对于关注类资产,银行需要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信用审查标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次级类和可疑类资产,银行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如要求增加担保物或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损失类资产,银行需要在核销、赔偿或提取担保物的基础上,进一步追偿或向相关方追究责任。
最后,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实施还需要各级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银行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并进行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
此外,金融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银行风险分类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银行的风险分类工作,确保分类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实施细则在银行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估和分类,可以帮助银行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信贷五级分类标准
信贷五级分类是指将信贷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以下是对五级分类标准的详细解释:
1. 正常贷款:正常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正常贷款的风险较低,信贷机构可以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发放贷款。
2. 关注贷款:关注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关注贷款的风险相对较高,信贷机构需要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财务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 次级贷款:次级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次级贷款风险较高,信贷机构需要加强对借款人的监控和风险管理。
4. 可疑贷款:可疑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可疑贷款的风险非常高,信贷机构需要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准备相应的风险准备金。
5. 损失贷款:损失贷款的核心定义是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损失贷款风险最大,信贷机构需要计提损失准备金,并报告监管部门。
按五级分类法做好信贷资产质量监管工作
按五级分类法做好信贷资产质量监管工作一、关于五级分类法五级分类法是一种针对信贷资产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动态监控信贷账户状况,结合定期质押担保情况和抵押情况,将信贷账户划分为五个级别: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从而为控制和处置由不良资产引发的风险标准化,提供全面的支持。
二、对不良资产的检测1. 正常类:指守信贷账户的偿还支付行为仍保持良好且未发生逾期的账户。
2. 关注类:指守信贷账户的偿还支付行为发生了延迟或短时间内发生了逾期,但其仍存在可以恢复偿还能力的潜力。
3. 次级类:指偿还支付行为个逾期不能恢复,行为对其他借款人形成负面效应,但可拆分整理。
4. 可疑类:指情况已经产生明显变化,状况比较严重,采取报告措施无法摆脱法律诉讼等。
5. 损失类:指已有损失发生或者保护措施不足,且存在可能损失的账户。
三、综合评估执行五级分类法的实质,是对不良资产的综合评估,以区分影响银行运营各个业务的风险。
具体而言,银行应综合考虑和评估客户的信用情况、担保情况、质押物登记与抵押物行动情况、还款情况以及可疑交易识别情况等,以达到正确评估不良贷款的风险状况的目的。
四、监管措施为了确保充分的信贷资产质量监管,银行在实施五级分类分类法的过程中应当开展严格的监管措施并加以完善信贷行为检查工作。
这将有助于控制可能产生的不良信贷账户,以减少不良账户的发生,缩小信用风险触发点,从而达到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
五、风险控制在银行对不良贷款采取有效控制的同时,应当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防止信贷风险的扩散。
为此,银行应当尽可能地建立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并将控制制度涉及到催收、抵押物管理、工作流程控制、结算及辖区机构管理等方面,积极推行风险管理制度,创造安全的经营环境,确保风险的控制和处置。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修订版
***县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审慎经营的风险管理理念,真实反映信贷资产质量,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不断提高分类工作的科学性。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ⅩⅩ〕23号)、《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ⅩⅩ〕54号)、《小企业风险分类方法》(银监发〔ⅩⅩ〕63号)及《***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暂行办法(修订版)》(***农信联发〔ⅩⅩ〕***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农信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以下简称五级分类)是指通过对借款人财务、非财务、现金流量和担保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适时分析,动态、真实地反映借款人各个时期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并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的过程。
其中后三个类别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三条五类资产的核心定义为:(一)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四条五级分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促进农信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三)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四)为判断和充分提取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五级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五级分类管理办法
营口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营口银行所辖机构办理的各类本外币贷款,包括一般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进出口押汇、信用卡透支;表外业务中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贷款承诺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以下简称“五级分类”),是指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其定义分别为: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理由表明能够按期足额偿还债务。
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务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四条通过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二)为提取减值准备提供依据。
第二章公司业务贷款分类标准第五条正常类贷款特征包括:(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二)贷款未到期;(三)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四)如有国债、金融债券、营口银行存单、100%保证金作为质押,贷款逾期未超过3个月(含)。
符合规定的低风险信贷业务,可直接认定为正常类贷款。
第六条关注类贷款特征包括:(一)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二)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三)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不利变化;借款人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且新任管理层的还款意愿较差,可能削弱借款人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四)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对本笔贷款提供保证;(五)借款人的一些关健财务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六)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七)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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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
各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
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凤台联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
各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第五条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六条信贷资产风险的核心定义分别为:(一)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七条在充分分析债务人及时足额归还债务可能性的基础上,可参照下列参考特征对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做出基本判断,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各类信贷资产的主要参考特征为:(一)正常类:债务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按时还本付息,信用社对债务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二)关注类:1.债务人财务状况不佳,表现为:关键财务指标(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有大幅度的下降;经营性现金流虽为正值,但呈递减趋势;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债务人的贷款或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在短期内激增与其业务发展不成比例,且债务人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以致有理由怀疑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2.债务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3.债务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如问题继续存在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4.债务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存在一定问题,可能影响凤台联社对债务人还款能力的评价;5.债务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偿还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债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债务人在其它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9.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及法律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债务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债务人的偿债能力;10.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凤台联社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11.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含)以内的贷款(不含展期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三)次级类:1.债务人出现持续财务困难,影响到其业务的持续经营,表现为:出现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2.债务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和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3.项目长期被延迟或项目原有计划的重大更改对项目产生了负面影响以致削弱了债务人的还款能力;4.债务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贷款;5.债务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性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6.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7.债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分为可疑类;8.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不含展期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四)可疑类:1.债务人已陷入经营和财务危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2.债务人实际已资不抵债,无力还款;3.债务人进入清算程序;4.贷款会发生较大损失,但存在债务人重组、兼并、合并、抵(质)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仲裁)等因素,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5.债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债务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6.经多次谈判债务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7.债务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凤台联社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8.已采取法律手段,但预计即使执行法律程序仍将发生较大损失;9.债务人在其它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不含展期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五)损失类:1.已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可认定为损失类:(1)债务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凤台联社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凤台联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凤台联社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4)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凤台联社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5)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凤台联社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6)债务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凤台联社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7)由于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凤台联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凤台联社仍无法收回的债权;(8)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债务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凤台联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9)由于上述1-8项原因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凤台联社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10)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9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凤台联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11)凤台联社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12)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①持卡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财产经法定清偿后,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②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经依法宣告失踪、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款项;③经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④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经有关部门批准关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以其财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⑤涉嫌信用卡诈骗(不包括商户诈骗),经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一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⑥5000元以下,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
(1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①债务人死亡,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债务人的私有财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②债务人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③贷款逾期后,在凤台联社确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2.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第八条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分类标准: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主要依据债务人的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担保因素和逾期时间,结合核心定义统一按照以下矩阵法进行分类。
(一)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优秀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二)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较好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三)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一般档次的或未参加农户信(四)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具备“第七条第五项”所列损失类贷款标准情况之一的划为损失类。
第九条信用卡透支可按照以下标准定义结合核心定信用卡透支具备“第七条第五项”所列损失类贷款标准情况之一的划为损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