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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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方案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方案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揭示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为本行)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促进本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为充分提取损失准备金、增强抗风险能力提供依据,根据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试行)》、《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方案》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本行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履约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方案适用于本行各类信贷资产,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贴现、银行卡透支、垫款等)、担保类表外信贷资产(含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以及承诺类表外信贷资产(如贷款承诺)。

第四条本方案坚持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以贷款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作为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试行)(鲁农信联办〔2009 〕366 号)为做好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根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分类目的(一)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其质量;(三)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为充分提取损失准备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适用范围(一)农村信用社全部信贷资产,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类信贷资产适用风险五级分类;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公司类信贷资产适用风险十级分类。

(二)本《实施细则》所指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含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含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三、分类原则(一)风险性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性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信贷资产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其风险程度。

(三)审慎性原则。

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性原则。

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

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充分性原则。

对影响信贷资产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信贷资产风险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的最主要风险之一、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信贷资产风险,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通常会实施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本文将介绍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实施细则,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风险。

一、分类标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标准主要包括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两个方面。

还款意愿是指借款人是否愿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还款能力是指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按时偿还贷款。

根据这两个方面的标准,可以将信贷资产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正常类:指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良好,按时足额还款。

2.关注类:指借款人还款意愿或还款能力存在一定问题,虽然未出现明显的违约行为,但需要特别关注。

3.次级类:指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存在较大问题,可能拖欠一定期限的还款,但情况尚未到达严重的违约水平。

4.可疑类:指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明显不足,已出现一定程度的违约行为,但情况尚未到达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水平。

5.损失类:指借款人已经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资产已经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水平。

二、分类依据对于不同类型的借款人,可以根据风险的不同来确定其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

具体的分类依据包括:1.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包括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和企业的信用历史。

3.担保物品的价值:包括抵押物和担保人的信用状况。

通过对这些依据的综合分析,可以将借款人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

三、分类方法1.定性分析:主要是通过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物品的价值来判断其风险等级。

评估结果以分级方式表示,通常使用五级分类。

2.定量分析:主要是通过借款人的财务数据和历史还款记录来计算其风险等级。

可以使用财务比率分析和信用评级模型等方法进行定量分析。

四、分类制度建立和管理建立和管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制定分类准则:根据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分类准则。

2.建立分类模型:根据定性和定量分析的需求,建立可行的分类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为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对公司类客户和个人类客户办理的资产业务。

通过贷款资产风险分类(以下简称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贷款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全面、真实、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二)发现贷款资产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三)为提取损失准备金、绩效考核等提供依据。

风险分类工作采取“按季认定,实时调整”。

即按季对所有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同时将贷款资产风险分类纳入日常的管理工作,根据贷款资产风险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统计汇总风险分类结果。

风险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评估公司贷款资产质量,即把贷款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前两类合称为正常资产,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风险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归还债务本息的可能性,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一)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二)债务人的还款记录;(三)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五)贷款资产的担保;(六)贷款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七)公司的贷款管理。

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债务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债务本金和利息的主要还款来源,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包括债务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正常类核心定义: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和利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普通具有以下特征:(一)债务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二)担保合法、有效、足值;(三)债务人即使存在消极因素,也不影响债务本息按时足额偿还;(四)贷款未到期、能按时支付利息。

关注类核心定义: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普通具有以下特征 (潜在缺陷):(一)债务本息逾期不超过30 天(含);(二)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对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尚未浮现明显问题;(三)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性净现金流量等关键指标浮现不利变化;(四)债务人或者有负债过大或者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五)债务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六)债务人还款意愿差,不与公司配合;(七)债务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公司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八) 债务人虽涉及重大经济案件,但未对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九) 债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者核心管理层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债务偿还的变化;(十)抵(质)押物价值下降;(十一)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浮现不利变化;(十二)贷款展期;(十三)债务人虽存在一些可能对还款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变现能力强,公司短期内彻底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债务本息。

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信贷资产七级分类是指贷款、债券等信贷资产按照其风险程度进行分类,以便银行对风险进行评估、管理和控制。

七级分类实施细则是对信贷资产七级分类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流程进行规定,并包括评估标准、分类依据、分类结果等内容。

以下是关于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的详细介绍,共计1200字以上。

一、评估标准1.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银行应制定风险相对应的评估标准,以便对信贷资产进行评估和分类。

2.评估标准包括财务分析、市场评估、行业分析、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指标和方法,以综合评估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二、分类依据1.银行应根据评估标准对信贷资产进行分类,分类依据主要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因素。

2.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可以通过个人征信报告、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报告等方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其历史还款记录、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

4.还款意愿可以通过借款人的还款记录、欠款催收情况等方式进行评估,借款人的违约行为、拖欠情况等可以作为还款意愿的评估依据。

三、分类结果1.根据分类依据,银行将信贷资产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记录在信贷资产调查表中。

2.分类结果主要包括优质资产、正常资产、关注资产、次级资产、可疑资产、损失资产等分类,其中优质资产风险最小,损失资产风险最大。

3.银行应按照分类结果对信贷资产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以减少风险暴露和损失。

四、分类调整1.银行可以根据风险的变化对信贷资产进行分类调整。

2.分类调整的依据主要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因素的变化,以及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变化。

3.银行应及时根据分类调整的结果对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和管理,以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风险报告1.银行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上级金融监管机构提交风险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分类结果、分类调整情况、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等内容。

2.风险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情况,帮助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管。

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小企业风险分类方法》(银监发〔2007〕63号)、《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七级分类治理暂行方法》(粤农信联发〔20 13〕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农信社信贷资产实际情形,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七级分类(以下简称七级分类)是以风险为基础来评估信贷资产质量的分类方法。

通过对借款人财务、非财务、现金流量和担保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动态、真实地反映借款人各个时期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形,判定贷款的实际缺失程度,并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一、正常二、关注一、关注二、次级、可疑和缺失等七类。

前四类合称正常信贷资产,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七级分类设置与监管部门(原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一)正常一、正常二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正常类。

(二)关注一和关注二对应原五级分类的关注类。

(三)次级类、可疑类和缺失类分别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次级、可疑和缺失类。

第三条信贷资产七级风险分类核心定义。

(一)正常一:借款人能认真履行合同,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正常二:借款人与农信社往来情形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但存在阻碍借款人以后进展的不确定因素,只是目前尚未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关注一:借款人可依靠正常经营收入偿还贷款,但已存在一些可能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阻碍的因素。

(四)关注二:尽管借款人目前尚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财务状况连续转差,阻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已较明显。

(五)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显现明显咨询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缺失。

(六)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确信要造成较大缺失。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三篇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三篇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三篇篇一:X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银行信贷经营管理,及时准确揭示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的能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财政部《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及呆帐核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建设银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建设银行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等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是指由建设银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具体包括:(一)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并纳入综合统计报表统计的各类本外币贷款(含境外筹资转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信用卡透支等,下同);(二)表外业务中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信贷证明业务;(三)国家投资债券贷款、委托性住房金融业务中由建设银行承担风险的贷款。

对上述业务中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只认定其中损失部分的金额。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各行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二)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各行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授信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银行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三)重要性原则。

各行应根据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区别其重要程度,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分析、评价。

农商村镇银行个人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农商村镇银行个人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农商村镇银行个人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行各类个人类信贷资产(不包括个人信用卡透支的风险分类)。

第三条监管部门的分类类别及其核心定义(一)依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二)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需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四条个人贷款分类方法个人客户贷款五级分类采用批量认定和人工调整认定两种方法,以批量认定为主:(一)批量认定:根据实际违约天数结合担保情况批量分类认定。

(二)人工调整认定:对于批量认定结果无法真实反映贷款风险的,结合人工调整认定标准对贷款进行风险认定。

第五条批量认定标准个人客户贷款风险认定首先根据本金或利息逾期情况结合担保情况进第六条人工调整标准对于出现影响还款的因素,在批量认定的基础上依据具体情况进行人工认定。

个人客户贷款同时适用两项(含)以上调整标准的,应按照最低情形调整,不累计调整。

(一)违规信贷业务1、以下情况下调一类:(1)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2)超过本行授权(或转授权等)权限办理授信业务或违反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3)银行内部发生违法违规案件,或因内部管理原因造成对贷款的不利影响;(4)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务管理规定。

X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X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X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保障资产质量,促进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X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一、风险分类原则1.风险综合评估:银行在进行资产风险分类时,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全面评估风险。

2.风险自检机制: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自检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信贷风险,确保风险分类准确。

3.风险分类标准:银行应根据监管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分类标准,并不断优化完善。

4.风险分类透明度:银行应确保风险分类的透明度,及时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维护市场秩序。

二、风险分类流程1.风险识别: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发现潜在风险。

2.风险评估:银行应对各类信贷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分析风险的大小和性质,并进行合理分类。

3.风险划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银行应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不同类别,以便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风险控制:银行应根据不同类别的信贷资产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风险控制和监控,避免信贷损失。

5.风险处置:针对风险较大的信贷资产,银行应及时进行处置,减少损失,保障资产质量。

三、风险分类指标1.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信贷风险的重要指标之一,银行应根据不良贷款率的高低,及时调整信贷政策,控制风险。

2.资产质押率:资产质押率是评估信贷资产抵押价值的重要指标,银行应根据质押率的高低,判断资产的风险程度。

3.资金利用率:资金利用率是评估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率的指标,银行应根据资金利用率的情况,调整信贷政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风险分类管理1.风险分类监控: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分类管理体系,对各类信贷资产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

2.风险分类报告:银行应定期编制风险分类报告,向董事会和监管机构报告信贷资产风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银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

银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

银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小企业风险分类方法》(银监发〔2007〕63号)、《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七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粤农信联发〔2013〕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农信社信贷资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七级分类(以下简称七级分类)是以风险为基础来评估信贷资产质量的分类方法。

通过对借款人财务、非财务、现金流量和担保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动态、真实地反映借款人各个时期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并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一、正常二、关注一、关注二、次级、可疑和损失等七类。

前四类合称正常信贷资产,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七级分类设置与监管部门(原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一)正常一、正常二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正常类。

(二)关注一和关注二对应原五级分类的关注类。

(三)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分别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次级、可疑和损失类。

- 1 -第三条信贷资产七级风险分类核心定义。

(一)正常一:借款人能认真履行合同,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正常二:借款人与农信社往来情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但存在影响借款人未来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只是目前尚未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关注一:借款人可依靠正常经营收入偿还贷款,但已存在一些可能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四)关注二:尽管借款人目前尚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财务状况持续转差,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已较明显。

(五)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六)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七)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操作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操作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操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提高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水平,加强对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根据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经营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动态、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本细则所分类的信贷资产,包括法人行对客户发放的表内信贷资产(含本外币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各类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含银行承兑、信用证、银行保函、贷款承诺等)。

对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客户近期表内信贷资产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原则上同一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的分类类别。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法人行)。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的信息,正确运用风险分类分析工具,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准确估计信贷资产内在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

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并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动态进行风险认定,调整分类结果。

三、充分性原则。

应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结合担保因素、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分析,综合评估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并根据分类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风险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

应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和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五条通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促进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操作实施细则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操作实施细则

为促进ⅩⅩ农村商业银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提高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水平,加强对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根据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ⅩⅩ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经营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动态、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本细则所分类的信贷资产,包括法人行对客户发放的表内信贷资产 (含本外币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各类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含银行承兑、信用证、银行保函、贷款承诺等)。

对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客户近期表内信贷资产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原则上同一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的分类类别。

本细则合用于全省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法人行)。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的信息,正确运用风险分类分析工具,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准确估计信贷资产内在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

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并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动态进行风险认定,调整分类结果。

三、充分性原则。

应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结合担保因素、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分析,综合评估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并根据分类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风险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

应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和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通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促进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是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评估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评估银行信贷资产的违约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不断壮大,金融风险也面临着不断增加的挑战,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阐述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首先,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分类,二是按照借款人的抵押物或担保品情况进行分类。

根据这两个方面的分类依据,可以对不同借款人和借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其次,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实施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情况,评估其违约风险的大小;二是根据借款项目的抵押物或担保品情况,评估其风险覆盖度的高低。

根据这两个方面的评估结果,将借款项目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然后,在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中,对各个等级的资产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

对于正常类资产,银行可以维持原有的信用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对于关注类资产,银行需要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信用审查标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次级类和可疑类资产,银行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如要求增加担保物或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损失类资产,银行需要在核销、赔偿或提取担保物的基础上,进一步追偿或向相关方追究责任。

最后,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实施还需要各级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银行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并进行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

此外,金融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银行风险分类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银行的风险分类工作,确保分类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实施细则在银行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估和分类,可以帮助银行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银行风险管理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及时的反映我行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信贷资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贷款的质量;(二)发现信贷资产审批、发放、贷后管理、清收等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风险防范;(三)为判断信贷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四)为信贷资产质量考核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信贷资产包括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和零售业务信贷资产。

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公司客户发放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函和承兑汇票等各类表内外公司授信业务(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贷款)。

零售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自然人客户发放的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等零售业务(以下简称零售业务贷款)。

本办法所指的借款人包括公司和零售各类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申请人。

本办法所指的贷后检查包括对各类授信业务的授信后检查。

第五条信贷资产五级分类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当真实客观的反映信贷资产的实际的风险状况,不可人为高估或低估信贷资产的风险。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的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原则上我行每月对于全行信贷资产进行一次五级分类;发现预警信息或其他影响贷款归还的不利因素,随时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信用社(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信用社(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审慎经营的风险管理理念,真实反映信贷资产质量,规范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 ]416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组织实施方案》(银监办发[今年]74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今年]2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以下简称五级分类)是指通过对借款人财务、非财务、现金流量和担保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适时分析,动态、真实地反映借款人各个时期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并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的过程。

其中后三个类别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三条五类资产的核心定义为:(一)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四条五级分类的对象为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信用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五条五级分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促进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其质量;(三)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为充分提取损失准备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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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经营管理,及时准确揭示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能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我行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等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是指由我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具体包括:(一)以信贷资金发放并纳入综合统计报表统计的各类贷款(含贴现);细则由xx市商业银行风险分类实施细则景材料,填、年度汇总报表。

1 (二)表外业务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信贷证明等业务。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目的:(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二)及时发现信贷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三)为判断提取信贷资产减值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五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原则。

在分类过程中,要以能确定的事实作为分类依据,分类结果要建立在可靠的分析基础上,不能主管臆断;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信贷资产,需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二)真实性原则。

各支行、直接从事信贷业务的分行业务部总行和总行资产保全部(简称“各机构”)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各机构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授信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四)重要性原则。

各机构应根据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区别其重要程度,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分析和评价。

(五)及时性原则。

各机构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第六条根据信贷资产按时、足额回收的可能性,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将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七条正常类信贷资产的核心定义: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主要表现特征:债务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或在建项目一直在按照既定工作用款计划进行,各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债务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债务人偿还债务有充分把握,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信贷资产会遭受损失。

第八条关注类信贷资产的核心定义: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即债务人偿还债务没有问题,但是存在潜在的缺陷,继续发展下去将会影响债务的偿还。

主要表现特征:(一)贷款本息逾期一般不超过90天;(二)贷款本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三)同一借款人在本行或其他银行的部分债务已经形成不良;(四)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债务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五)债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六)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平均水平;(七)债务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八)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或概算调整幅度极大;(九)债务人偿还意愿差,与银行不积极合作;(十)债务人的管理层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债务偿还的变化;(十一)抵(质)押物价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十二)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十三)银行对信贷资产缺乏有效的监督;(十四)银行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遗失,对偿还债务构成实质性影响;(十五)违反审批程序发放的信贷业务,如超权限发放贷款。

第九条次级类信贷资产的核心定义:债务人的偿还能力明显出现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主要表现特征:(一)贷款本息逾期91-180天;(二)债务人经营连续亏损,并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来源,支付出现困难;(三)债务人内部管理问题未能解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四)债务人利用合并、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我行债务,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五)债务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信贷资金。

第十条可疑类信贷资产的核心定义: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即信贷资产已经肯定要发生一定的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债务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还不能确定。

主要表现特征:(一)贷款本息逾期180天以上;(二)贷款项目,如基建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三)债务人已资不抵债;(四)债务人涉及重大经济案件;(五)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失踪或者触犯刑律,对债务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六)贷款已经过合理的重组仍然逾期,或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还款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第十一条损失类信贷资产的核心定义: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主要表现特征:(一)债务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银行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银行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四)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银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五)债务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债务人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债权。

(六)债务人生产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毫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且政府不予救助,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债权。

(七)债务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八)由于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九)由于上述1至8项原因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债权的差额,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的垫款转入贷款科目后,凡承兑、被保证人和担保(反担保)人由于上述1至9项原因,无法偿还贷款,银行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第十二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列作损失类信贷资产:(一)债务人虽已破产或已经法院裁决,但没有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破产手续或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规范破产有关文件规定,有以破产形式逃废银行债务嫌疑的。

(二)债务人通过重组、租赁、转让、承包等名目逃废银行债务,债权银行尚未依法起诉追索的贷款。

(三)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擅自决定关闭或注销,有行政干预逃废银行债务嫌疑的。

(四)债务人虽已资不抵债,但领导班子和职工基本稳定,大部分生产活动仍在进行。

第十三条上述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信贷资产的表现特征是各类信贷资产的风险表现形式,除特别规定外,它们只是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而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分类时,关键是要把握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和信贷资产的损失程度,对照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第三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方法第十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核心内容是按照风险分类的标准、方法及有关规定,以债务人正常的营业收入作为主要偿还来源,以担保作为第二偿还来源,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债务的可能性,即判断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

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一)债务人的偿还能力。

债务人偿还能力是决定信贷资产本息能否及时收回的主要因素,包括债务人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影响债务人偿还能力的行业和政策风险等;(二)债务人的偿还记录,资信状况。

包括债务人在我行和其他银行的偿还记录。

若债务人刚与我行建立信贷关系,参考其在同业往来记录、资信状况;若债务人为新成立的公司,考察其股东的往来记录、资信状况。

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可反映贷款的展、逾期情况,分类时贷款的展、逾期状况亦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三)债务人的偿还意愿。

偿还意愿是指债务人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的主观愿望,分类时要根据债务人的道德品行和信用记录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四)债务的担保。

担保作为第二偿还来源,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重要性仅次于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分类时重点考察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履保记录,以及抵(质)押品的质量、折旧、估值的准确性、充足性、可变现能力等;(五)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

重点考察信贷手续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及可采取的补救措施;(六)授信机构的信贷管理。

指授信机构的信贷管理水平和信贷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信贷资产收回的影响。

在进行信贷资产分类时不能简单地以单个因素来确定分类结果,应从以上六个方面总体判断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和偿还的可能性。

第十五条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时,不能用对债务人的信用评级代替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分类的参考因素。

第十六条同一债务人有多笔授信业务的,如果担保条件完全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以合并判断;如果担保条件不相同,则应逐笔分析担保情况,按照审慎性的原则进行分类。

第十七条同一笔贷款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第十八条对抵(质)押品的评估,在有市场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格定值;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应参照同类抵(质)押品的市场价格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定值。

第十九条使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法进行分类时,应在定性判断的基础上,根据对信贷资产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差异的估计,对每笔信贷资产的预计损失比率进行分析判断。

单笔信贷资产预计损失比率应考虑债务人、保证人可偿还本息额,抵(质)押物可变现价值及相应处置费用等因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类别第四章特殊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第二十条重组贷款的风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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