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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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包车客运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

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包车客运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

XXXX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包车客运
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牌证领取、发放和使用,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旅游客运车辆及具备包车资质班线客运车辆。

第三条包车客运标志牌具体管理由运务部门负责实施,单位负责人应安排专人负责牌证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四条包车应履行以下备案申请程序:
(一)经办人通过网上“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向车籍地市级运管机构提出申请。

(二)市级运管机构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上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即可自行打印包车客运标志牌。

第五条包车客运标志牌领取后应按编号进行登记,建立使用台账,台账应记录包车客运标志牌从领取、使用、回收到上缴的使用过程,并记录使用区间、使用时间、车号、驾驶员等信息。

第六条包车客运标志牌由专人领取、签发并记入台账,严格按照“交旧领新,一车一趟一牌”原则签发,严禁发放。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申请表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申请表

已获得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 申请新增包车客运车辆的,需填写下列内容 已获许可经营范围 县内包车客运 县际包车客运 现有营运客车情况 客车数(辆) 座位数(个) 总数 XXX XXX 高级客车 XXX XXX 中级客车 XXX XXX
请在
内划√
省页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申请表
说明 1、申请从事道路包车客运经营应当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及《重庆市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办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道路运 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 第3页)。 2、本表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下载打印。 3、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名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 经办人姓名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或企业预先核准全称、个体经营者姓名
负责人姓名
XXX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姓名”及“经办人姓名”项
通信地址 邮编 手机 经营许可证编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电话 电子邮箱 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营运车辆不办理线路包车牌的申请说明

营运车辆不办理线路包车牌的申请说明

营运车辆不办理线路包车牌的申请说明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我是某运输公司的运营负责人,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特向贵部门提出申请,请求不办理我公司运营车辆的线路包车牌申请。

我公司运营车辆主要以长途客运为主,此类车辆大多在城市间、省际间进行长途运输,灵活性较高,不需要固定的线路包车牌。

办理线路包车牌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并且需要按照固定线路的要求经营,这会限制公司运营的灵活性,不利于市场竞争。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出行方式越来越多样化,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我公司希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时下流行的出行方式及线路,灵活调整运营车辆的路线。

而办理线路包车牌则需要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时间较长,限制了我们及时调整运营策略的能力。

办理线路包车牌需要提交较多的材料和文件,政策法规较为复杂,办理过程繁琐,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都相对较高。

而我公司运营车辆的特点是运输距离较长,车辆使用率较高,对办理线路包车牌的成本要求较高。

因此,我们希望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我公司具备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运营团队和车辆管理团队,能够灵活应对市场需求和运营管理。

我们已经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运营计划,通过市场调研和大数据分析,我们相信以运营车辆整车租赁、分时租赁和移动定制等方式,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出行需求。

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不必办理线路包车牌,而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需提供优质客运服务。

综上所述,我公司运营车辆不办理线路包车牌有以下几点原因:灵活性要求高、市场需求多样化、节省时间和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我希望贵部门能够理解并支持我们的申请,给予我们更多的市场竞争机会,共同推动运输行业的发展。

谢谢您对我们申请的关注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湘交运输〔2017〕27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湘交运输〔2017〕27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湘交运输〔2017〕27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交运发〔2012〕738号)的规定,从事省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通过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纸质包车客运标志牌,省运管局于2013年11月1日启用新版纸质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旅游客运每一运次在湖南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为进一步改进包车、旅游客运管理方式,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包车客运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管理(一)从2017年5月1日起,全省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在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实行备案管理。

(二)从2017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的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见附件1—3),由各市州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样式和要求统一印制,由经营市际、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的企业按规定向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领,不得向经营者收取费用。

省际包车纸质标志牌的样式仍为交通运输部统一样式,由省运管局统一印制。

(三)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和旅游客运业务备案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本运次线路起讫点、车牌号、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从业资格证号、包车标志牌顺序号、载客人数、主要途经地、运行时间、有效期、企业签发人等信息,以及承运业务凭证(电子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11.11•【字号】京交运发〔2017〕513号•【施行日期】2017.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京交运发〔2017〕513 号各郊区交通局、城六区管理处、各省际包车客运企业: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交运发〔2012〕738号),结合本市实际,对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的申领审核、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如下:一、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条件(一)申请企业、车辆具有省际包车客运资质,且处于正常营运状态;(二)申请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与市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联通,且实时传输数据;(三)申请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四)申请车辆技术等级一级;(五)申请车辆年度审验合格;(六)执行该业务的驾驶员持有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已按规定在申请企业办理上岗备案手续;(七)持符合规定的承运业务凭证;(八)单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或单程营运里程超过800公里(含)的,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单日运行里程是指,驾驶员能够正常夜宿休息情况下,单日的行车里程。

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报审核内容申报审核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许可证号,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人及方式,承运业务凭证(扫描件或照片)、业务类型、本运次线路起讫点、主要途经地、运行时间、载客人数、是否回程载客,车牌号、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从业资格证号、包车标志牌顺序号、有效期、企业签发人等信息。

《包车客运管理办法》

《包车客运管理办法》

《包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包车客运经营活动,维护包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包车客运经营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 7 座以上(不含 7 座)客车包租给客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与客户签订包车合同,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第四条包车客运分为定线旅游包车客运和非定线包车客运。

定线旅游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路线至少有一端是旅游景区(点),且定点定线定时运行。

非定线包车客运是指除定线旅游包车客运外的其他包车客运。

定线旅游包车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由《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做具体规定。

第五条按照经营区域的不同,包车客运分为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包车客运。

第六条包车客运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经济高效、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科学发展,安全第一,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七条国家实行包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包车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制度,鼓励包车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第八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包车客运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包车客运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包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九条申请从事包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1、客车技术条件:(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 )的要求;(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 )的要求;(3)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198 )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4)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T/T325 )规定的中级以上;(5)尾气排放量应符合国Ⅲ及以上标准,车辆燃料消耗限值符合《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的要求》;(6)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客运车辆进站申请书

客运车辆进站申请书

客运车辆进站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某某客运公司的某某,现向贵公司申请客运车辆进站。

我公司拟安排某某班次车辆于某某日进入贵公司站点,并提供某某服务。

具体车辆信息如下:
车牌号码,XXXXX.
车辆型号,XXXXX.
座位数,XXXXX.
驾驶员姓名,XXXXX.
驾驶员联系方式,XXXXX.
我们公司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站点管理规定,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并配合贵公司做好客运服务工作。

同时,我公司也将全面配合贵公司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希望贵公司能够审批通过我们的申请,如有关于申请的任何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请及时告知,我公司将尽快配合完成。

谢谢!
此致。

礼敬!
某某客运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修正)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修正)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07.23•【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05.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4月20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20日)修正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交通部发布根据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3.2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3.2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事项编码:3.2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17年月日实施日期:2017年月日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客运企业申请包车客运经营许可。

适用对象:企业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四、受理机构省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五、决定机构省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六、数量限制有数量限制,请登录各地级市运管网站查询有关包车投放计划。

七、申请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4.11•【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施行日期】2005.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省际临时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2020

省际临时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2020

附件10㊀㊀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
省㊀际㊀临㊀时㊀班㊀车
套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专用章
(起点) (讫点)
(省简称)运班临字ˑˑˑˑˑˑ号


㊀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经营主体
经营许可证号车牌号码
起讫地及客运站点(起点地客运站点)至(讫点地客运站点)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途经路线使
用原因有效期自㊀㊀㊀年㊀月㊀日起至㊀㊀㊀年㊀月㊀日止
说㊀㊀明一㊁此牌适用范围:1.在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班车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需要调用其他客运经营者的营运客车的;2.
因车辆故障㊁维护等原因,需要调用其他客运经营者的营运客车接驳或者顶班的;3.
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
二㊁属于上述第1㊁2种原因使用此牌的,有效期为一个运次所需时间;属于上述第3种原因使用此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0日.
经办人签字:
具体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盖章)
年㊀月㊀日 2

附件11
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省㊀际㊀包㊀车(二维码)(起点) (讫点)
某运包字㊀㊀㊀号车牌号码:
驾驶员:
主要途经地:运输企业(章):企业签发人:有效期: 3
5。

道路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标志牌》制作规范和要求

道路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标志牌》制作规范和要求

附件7班车客运标志牌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遵章守法安全优质附件8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客运班许字号附件9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附件10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附件11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班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尺寸:1.600mm×300mm,用于大型客车;2.480mm×220mm,用于中小型客车。

(二)材质和工艺:底版为银白色铝质材料,正面底贴白色环保反光膜,背面底色为磨砂铝本色。

(三)“×际(县内)”视情确定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

(四)其它规范:1、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35 mm×字宽35 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30 mm×字宽100mm-110 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20 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5mm×字宽18 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2、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8mm×字宽28 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10 mm×字宽80 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15 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 mm×字宽15 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3、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左侧粘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右侧在磨砂铝底板上直接印制“遵章守法”和“安全优质”,分两行排列,黑色宋体,在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5 mm×字宽25mm,在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0 mm×字宽20mm。

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制式规范(一)尺寸:215mm×160mm。

(二)材质:白纸质,背后贴不干胶,正面填写后覆盖透明不干胶薄膜。

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制度

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制度

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1. 适用范围 (3)2. 管理原则 (4)二、标志牌证定义与类别 (5)1. 标志牌证定义 (6)2. 标志牌证类别 (6)三、申请与审批 (7)1. 申请条件 (8)2. 申请材料 (8)3. 审批程序 (9)四、标志牌证制作与使用 (10)1. 标志牌证制作规定 (12)2. 标志牌证标识内容 (13)4. 标志牌证使用范围 (15)五、标志牌证管理与监督 (16)1. 管理机构设置 (17)2. 日常管理职责 (17)3. 监督检查与执法 (18)4. 违规处罚 (19)六、标志牌证变更与注销 (20)1. 变更申请条件及程序 (21)2. 注销申请条件及程序 (21)七、附则 (23)1. 术语解释 (25)2. 法律责任 (26)八、附件 (26)1. 标志牌证申请表 (27)3. 其他相关附件 (28)一、总则为了加强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管理,规范道路包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申领、使用、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

标志牌分为“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和“道路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两种。

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管理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工作。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道路包车客运活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审核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者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发放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发放或者予以纠正。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不得转让、出租或者伪造、变造。

客运标志牌管理办法

客运标志牌管理办法

客运标志牌管理办法一、道路旅客运输标志牌分类道路旅客运输标志牌分为道路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三类,每类标志牌证分别包括省际、市际、县际、县境内4种,其中:(一)班车客运标志牌适用于从事道路班车客运以及定线旅游客运,按营运方式划分为直达和普通两种形式。

(二)包车客运标志牌适用于从事包车客运以及非定线旅游客运;(三)临时客运标志牌适用于标志牌正在制作、灭失等待领取时或用于临时加班、接驳、顶班的客车,其中临时加班客车使用的临时客运标志牌仅适用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和春运、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

二、道路旅客运输标志牌的制作(一)省际、市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式样统一印制。

(二)县际、县境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式样统一印制。

三、道路班车客运标志牌证的核发道路班车客运标志牌的发放,坚持“谁审批、谁发放”的原则及“谁签字、谁发放、谁负责”的发放制度。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发省际、市际班车客运标志牌;(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发县际班车客运标志牌;(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发县境内班车客运标志牌。

四、临时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一)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季度申请计划发放给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再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发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县际、县境内临时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客运标志牌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季度申请计划发放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三)临时客运加班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

1.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按包车客运管理有关要求执行。

2.临时客运加班标志牌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有正班车已经满载,需要开行加班车的;或因车辆抛锚、维护等原因,需要接驳或者顶班的;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2)投入的客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和类型、配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3)有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保单。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2020年)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2020年)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22•【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2007年4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公布根据2016年3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公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根据2017年1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公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根据2020年1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3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站点和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道路旅客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以下简称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站点(以下简称客运站)和客运机动车租赁(以下简称客车租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客运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客运、客运站和客车租赁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情况,做好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引导运输市场供求平衡。

第五条鼓励道路旅客运输与信息技术、关联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新型运输方式,开展点到点、门到门快速灵活的定制客运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

第六条鼓励和扶持农村客运的发展,完善农村客运站点和线路网络,推进公司化管理、公交化运行,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

农村客运站应当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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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申请表
区县 申请人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 起点 主要途径地 是否往返载客 车牌号码 类型等级 驾驶人1 驾驶人2 包租合同日期 提供相关材料 年 月 日 受理编号:
天津市佰通运输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讫点 单程行驶里程 乘车人数 去程 人 / 返程 人
道路运输证号 核载人数 从业资格证号 从业资格证号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同意核发。


年》 和《包车客票》复印件黏贴在包车客运标志牌存根反面 备查。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制
1.《包车合同》或《旅游包车合同》和《包车客票》。 2.承运人责任保险单。 所填表中上述内容和提供资料的信息真实可靠。 息,愿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如有虚假信
申请人承诺
日(公章)
经审核,符合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规定, 运管机构 标志牌编号: 津运包字 有效期限: 核发意见 经办人: 签发人: 年 月 号 日至 负责人: 签发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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