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建中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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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

夏建中

(中国人民大学a.社会学系.b.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来源:《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2

摘要:虽然治理理论已经遍布全球、国家和地方的不同层次,正在形成一个蔚为壮观的治理理论体系和实践系统,但是,社区治理在整个治理理论中所得到的关注还很小,相应的论述也极少。当前治理理论主要有全球治理、民族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三种。实际上社区治理与它们一样,也是十分重要的。在概括三种治理理论共同特点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为初步建立社区治理理论进行了尝试和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治理理论;社区:社区治理

中图分类号:CA-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4937(2010)02—0125—06

治理理论可以分为三种主要的理论,即全球治理、民族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理论(此外,还有企业治理,但不在本文关注的范围)。概括起来,这三种理论的各自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全球治理的特点

1.全球治理的界定。即正式的制度和组织——国家机构、政府间合作等——制定(或不制定)和维持管理世界秩序的规则和规范,而且所有其他组织和压力团体——从多国公司、跨国社会运动到众多的非政府组织——都追求对跨国规则和权威体系产生影响的目标和对象。其中,联合国体系、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各国政府的活动是全球治理的核心因素,而社会运动、非政府组织、区域性的政治组织等也都参与全球治理。

2.全球治理的主体。主要有三类:(1)各国政府、政府部门及亚国家的政府当局。(2)正式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3)非正式的全球公民社会组织。

3.全球治理的对象。包括已经影响或者将要影响全人类的国际安全、国

际经济、基本人权、跨国犯罪和生态环境等跨国性问题。

4.全球治理的目的。从总体上更大地推进人类事务的改善,并力主通过

更为积极的行动实现全球治理的价值诉求与设计,这些价值诉求就是共同信守全人类都接受的核心价值,包括对生命、自由、正义和公平的尊重,相互的尊重、爱心和正直。这些普世价值分为如下权利与责任观念:权利包括安全的生活;公平的对待;谋生和为自己谋福利的机会;通过和平的手段界定、维持人们之间的争端;为摆脱非正义而自由、公平申诉的权利;平等的知情权;平等地分享人类共同利益的权利。义务包括推动共同利益;考虑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安全和福利的影响;促进平等,包括性别平等;追求可持续发展,保护人类共同资源,以此保证未来世代的利益;保护人类的文化和知识遗产;努力消除腐败。

5.治理方式。不同于传统的统治,全球治理从形式和内容上极大地改变了治理所依靠的方式。全球治理主要通过全球规制来进行,全球规制是维护国际社会正常的秩序,实现人类普世价值的规则体系,包括用以调节国际关系和规范国际秩序的所有跨国性的原则、规范、标准、政策、协议、程序。

(二)国家治理的特点

主张用治理替代传统的统治。这是因为人们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看到了市场的失效,又看到了国家的失效。

1.治理的界定。一种新公共管理,包括如下特征:强调效率、结果和服务质量;分权式管理环境取代了高度集中的等级组织结构;可以更为灵活地探索代替直接供应公共产品的方法,从而提供成本节约的政策结果;关注权力与责任的对应;在公共部门之间和内部创造一个竞争性的环境;加强中央战略决策能力,使其能够迅速、灵活和低成本地驾驭政府对外部变化和多元利益做出反应;通过要求提供有关结果和全面成本的报告来提高责任度和透明度等。

2.治理的主体。国家与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私人机构等多种主体的互动与合作。

3.治理的原因。市场与国家的失效,市场在限制垄断、提供公共品、约束个人的极端自私行为、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降低统计成本等方面存在着内在的局限,单纯的市场手段不可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样,仅仅依靠国家的计划和命令等手段,也无法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最终不能促进和保障公民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正是鉴于国家的失效和市场的失效,愈来愈

多的人倡导治理机制。

4.治理的目的。更好地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演变成为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公民成为公共服务的对象。

5.治理的方式。国家放弃单一的统治角色,成为与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私人机构等多种主体合作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地方治理的特点

1.地方治理的界定。地方治理被认为是这样一种体系:“在一定的接近公民生活的多层次复合的地理空间内,依托于政府组织、民营组织、社会组织和民间公民组织等各种组织化的网络体系,应对地方的公共问题,共同完成和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改革与发展过程。”

2.治理主体。除了占主导地位的政府之外,还包括公民社会、NGO、私人机构、公司、区域性治理机构、个人等。

3.治理目的。要求地方政府更多地代表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多种机制来表达和汇集地方居民的愿望和要求,做他们利益的代表者;在此基础上决定应该提供哪些服务、服务数量和质量标准的类型;根据财政公平的原则,决定政府的公共收支;制定规则,用以约束公共产品和服务消费中的个人行为;选择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产品类型并对生产者加以监督;建立监督机制,使政府官员能够在公共事务的处理中向地方居民利益共同体负责。

4.治理方式。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在这样一种互动中,参与治理的行为主体在此不再形成一种等级隶属关系,而是结成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或伙伴关系,它们通过多元互动,找到共同的利益和目标。

从以上各种治理理论的特点来看,三种理论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不同的地方是,全球治理因为面对全球性的问题,所以治理对象更多的是安全、资源和价值观一类各国共同感兴趣、且比较抽象的问题;而且,全球性机构相比各国政府来讲,其权力和约束力都较弱。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治理,因为在一个中央政府的权威内,所以,关注的是比较具体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公共物品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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