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单位违约处罚实施细则(试行)

施工、监理单位违约处罚实施细则(试行)
施工、监理单位违约处罚实施细则(试行)

施工、监理单位违约处罚实施细则(试行)

为更好地执行施工、监理承包合同,促进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合约,达到创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目标,确保顺利完成渔溪至平潭高速公路延伸线项目(以下简称渔平高速延伸线)建设任务,根据渔平高速延伸线招标文件及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依据

1、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 (JTG F80/1—2004)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 F80/2—2004)等及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定、规范和各种管理性文件。

2、渔平高速延伸线施工承包合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渔平高速延伸线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招标文件、监理规范。

4、《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省市高指印发的有关建设管理文件。

二、违约处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业主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和巡视、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违约事件;业主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现监理单位违约事件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施工单位违约处理程序

1、现场调查,了解事件情况,施工单位对事件进行确认。

2、采取口头或开具《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违约处理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承包人限期进行整改。

3、整改后或整改期限到时,事件通知人对违约事件进行复查。对未整改到位或无故拖延整改的,再次开具《通知单》要求再次进行整改并课以经济处罚。

4、再次复查时,仍无整改或借故不整改、甚至拒绝签收《通知单》的,将予以通报并按最高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5、凡《通知单》所涉及的施工单位违约现象,均由总监办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应及时通知开单人进行复查并在相应的整改反馈单上签字确认整改结果。

6、监理工程师每期审核施工单位的计量支付时,应将当期所有违约经济处罚的金额、款项及时进行汇总(格式见附2,并附上复印件),在当期的计量支付审核表中单列项目并在当期应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由于监理失职,对当期应扣而未扣的施工单位违约金,业主将在任何一期监理服务费中予以抵扣,并按照监理单位违约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监理单位违约处理程序

1、现场调查,了解事件情况,监理单位对事件进行确认;

2、采取口头或开具《渔溪至平潭高速公路延伸线施工违约处理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监理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3、整改后或整改期限到时,事件通知人对违约事件进行复查。对未整改到位或无故拖延整改的,再次开具《通知单》要求再次进行整改并课以经济处罚。

4、再次复查时,仍无整改或借故不整改、甚至拒绝签收《通知单》的,将予以通报并按最高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5、凡《通知单》所涉及的监理单位违约现象,均由业主代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应及时通知开单人进行复查,并在相应的整改反馈单上签字确认整改结果。

6、业主每季审核监理服务费时,应当将季度违约经济处罚的金额、款项进行汇总(格式见附2,并附上复印件),在该季度的支付审核表中单列项目并在当期应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施工、监理单位违约处理程序框图

三、处理权限

为保证本《细则》的贯彻执行,做到正确履行合同,根据《关于工程设计变更、违约处理权限、程序等事宜的通知》文件规定,各级违约处理权限和额度如下:

其他监理人员或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等有关人员若发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可向上述人员举报或建议。

四、违约项目及其经济处理标准

(一)工程质量方面

1、本《细则》依据有关合同文件,把施工单位违约事件划分为合同执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设施等五大项目(详细内容见下表)。

施工单位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

注:表内所列项目为工程的各主要方面,凡在表内未列出而实际可能发生的情况均理解为已包含在相应的项目或在“其它”项中。违约项目的说明如下:

(1)合同执行

a、无视警告:业主、监理在日常工作中,已对承包人违约现象进行口头警告或已书面要求整改(如《通知单》仅提出整改而未进行违约经济处理),但承包人并未采取实质性措施,按双倍的相应项目标准处理。

b、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主要人员、专业人员:人员不按合同要求进场

c、人员资质、数量: 不满足工程进度和安全质量要求,工地现场管理留有空白;

d、施工设备:机械不按合同要求进场;机械设备完好率低等。

e、施工工艺、质量、安全管理:施工方法、工艺、不按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或开工报告未获批准擅自开工。

f、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因承包商的原因或因进度滞后业主及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工作指令要求整改而未有成效等原因未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g、资料整理归档:资料归(存)档不规范、不齐全、台帐混乱、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资料等。

h、材料、设备、操作工艺: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将未检验的材料用于永久工程中;减少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使用和其它

的偷工减料现象等。

i、规范化管理:便道不畅通或未按规定硬化;料场不硬化;材料堆放混乱;不按规定设立标示牌;无必要的环保措施。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进行作业;用电、交通安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中不戴安全帽;违反国家、交通部有关安全施工规定等。

g、弄虚作假:有关人员伪造资料、数据;发现事故隐患不报,采取掩盖手段,形成质量隐患的;计量支付数量与现场不符;在经济处罚的同时,对有关人员予以勒令退场。

k、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未及时发放,农民工有投诉现象未处理的,经查实课以5000元-20万元的违约金。

l、转包、分包:违约转包、分包的,责令改正直至终止合同。

m、擅自更改施工设计图纸:未按图施工。

n、拒签罚单:承包商拒绝在罚单上签字。

(2)路基工程

a、填前处理:未进行清理现场,未进行填前压实或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压实后仍有植物根系或杂物;水井或坑穴处理不按规定施工。

b、填筑厚度:填筑厚度超过试验路段所定压实度90%。

c、填筑材料:采用未经改良的非适用材料作为填料或土、石填料的粒径超标等。

d、软基处理:软基处理达不到要求;深层软基处理未进行观测。

e、“三背”回填:回填工艺、范围、层厚、压实度、平整度和灰剂量等不符合规范要求。

f、土石方开挖:开挖顺序、弃方处理;石方爆破作业未做爆破设计、未经批准擅自爆破造成质量隐患。

g、高边坡锚固工程:不符合图纸设计,偷工减料。

h、砌筑、圬工、排水工程:砂浆、砼强度及结构尺寸不符合要求。

i、预制块尺寸和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j、施工记录及自检资料:不按规定填写施工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

k、其它:非上述项目。

(3)路面工程

a、基层:所用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结构层厚度、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b、面层:所用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结构层厚度、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c、施工记录及自检资料:不按规定填写施工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

d、其它:底基层、垫层、路缘石、人行道、路肩、路面边缘排水系统。

(4)桥梁工程

a、桩基等级、断桩:出现缺陷桩现象。

b、钢筋制作与安装:钢筋焊接接头、焊缝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间距等结构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c、主要结构(承台、墩身、墩柱、盖梁)构件(预制、现浇):构件尺寸超出设计要求;砼工程的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出现表面粗糙、麻面、边棱不顺、模板接缝、顔色不均等;砼工程出现露筋、空洞等严重病害。

d、支座安装:指支座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e、桥面铺装:未达到清水砼要求;相邻两次浇筑不平顺等现象。

f、施工记录及自检资料:不按规定填写施工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

g、其它:非上述项目,含桥梁各种预埋件。

(5)交通设施

a、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

b、标线: 不符合规范要求;

c、护栏: 不符合规范要求;

d、施工记录及自检资料:不按规定填写施工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

e、其它:非上述项目。

2、监理单位违约事件主要有人员未按合同承诺到位、人员

违反请销假制度、对关键施工部位未进行旁站、对施工现场监理不力等。监理单位违约将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处理(详细内容见下表)。

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

注:表内所列项目为工程的各主要方面,凡在表内未列出而实际可能发生的情况均理解为已包含在相应的项目或在“其它”项中。违约项目的说明如下:

(1)合同执行

a、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或非法转包;

b、合同执行期间,不经业主同意更换主要监理人员,或不从备选人员中更换主要监理人员,或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能满足业主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的要求;

c、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违反业主请销假制度。

d、监理人员严重失职不同程度造成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或向承包人索贿或谋取私利,在工作期间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损失;

e、监理工程师对主要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施工期间未进行旁站或跟班检查;

f、因监理单位投入的人员设备严重不足,给工程质量、进度造成重大影响;

g、缺陷责任期期间业主通知提供监理服务;

(2)路基工程

a、填前处理:未进行清理现场,未进行填前压实或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压实后仍有植物根系或杂物;水井或坑穴处理不按规定施工。

b、填筑厚度:填筑厚度超过规范及设计要求。

c、填筑材料:采用未经改良的非适用材料作为填料或土、石填料的粒径超标等。

d、软基处理:软基处理达不到要求;深层软基处理未进行观测;

e、“三背”回填:回填工艺、范围、层厚、压实度、平整度和灰剂量等不符合规范要求。

f、土石方开挖:开挖顺序、弃方处理;石方爆破作业未做爆破设计、未经批准擅自爆破造成质量隐患。

g、高边坡锚固工程:不符合图纸设计,偷工减料。

h、砌筑、圬工、排水工程:砂浆、砼强度及结构尺寸不符合要求。

i、预制块尺寸和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j、施工记录及自检资料:不按规定填写施工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

k、其它:非上述项目。

(3)路面工程

a、基层:所用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结构层厚度、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b、面层:所用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结构层厚度、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c、施工记录及自检资料:不按规定填写施工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

d、其它:底基层、垫层、路缘石、人行道、路肩、路面边缘排水系统。

(4)桥梁工程

a、桩基等级、断桩:出现缺陷桩现象。

b、钢筋制作与安装:钢筋焊接接头、焊缝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间距等结构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c、主要结构(承台、墩身、墩柱、盖梁等)及构件(预制、现浇):主要结构及构件尺寸超出设计要求;砼工程的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出现表面粗糙、麻面、边棱不顺、模板接缝、顔色不均等;砼工程出现露筋、空洞等严重病害。

d、支座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e、桥面铺装:未达到清水砼要求;相邻两次浇筑不平顺等

现象。

f、施工记录及自检资料:不按规定填写施工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

g、其它:非上述项目,含桥梁各种预埋件。

(5)交通设施

a、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

b、标线: 不符合规范要求;

c、护栏: 不符合规范要求;

d、施工记录及自检资料:不按规定填写施工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

e、其它:非上述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2961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认真总结我公司一级管理、一级核算经验的基础上,保证项目主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在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项目管理指导思想 推行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从公司实际出发,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以项目成本核算为中心、以管理层与作业层合理分离为特征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实施与此相适应的内部配套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部组织模式、机构设置和职能 1、组织模式 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①、项目经理是公司经理在项目上的代表人,对公司经理负全责,同时对工程项目合同目标负责; ②、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负责组织、指挥本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本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设备等生产要素; ③、负责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 2、机构设置 ①、项目部组织机构应“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工艺特点及管理工作量的大小,组建适合项目特点的组织机构。公司不专设施工队伍,由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报请公司组织外包施工队伍; ②、公司应有意向地派项目经理预备人选参加项目的投标和合同谈判工作。 3、项目部的职能是:做好对项目工期、成本、质量、安全四大控制,搞好合同、信息、现场、回款四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面完成项目目标计划。 三、公司对项目的考核与项目审计 1、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 ①、公司对项目部年、季、月考核指标是:总包和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成本降低率和成本降低额、资金回收率、主要控制点、安全生产、工程合格率和优良品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机械利用率、现场管理、贯标情况、内审结果等。 ②、项目交工后结合《项目经理责任书》公司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与技术评价。 经济分析包括工期、全员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降低额和财务收支分析,同时还包括综合社会效益。技术评价包括工程质量及为提高质量而采用的先进管理技术。 2、实行项目经理述职报告制度,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必须向公司进行述职。由办公室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3、实行对项目审计制度,公司对施工周期一年以上项目分别进行期中和完工审计,对施工周期一年以内的项目进行一次完工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工程结算和项目盈亏情况。清理核算项目资产,考核评价项目主要财务指标。 四、项目部与公司的关系 1、项目部是公司在施工项目上的派出机构,项目部代表公司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全面行使控制、管理和协调职能。项目部必须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行政和业务上均要服从项目部领导,对项目经理负责。同时要接受公司对口职能部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xx 施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JGJ59-2011《建设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结合项目部具体要求,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以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项目部建立每周星期一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由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负 责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对一周工作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进行组织落实,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各类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执行情况,把问题落实到实处。 2.分包单位施工进度必须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分包单位在每周例会 上应提出需要项目部解决、协调的问题,项目部积极配合不影响分包单位的施工,如因分包单位劳动力、材料因素影响了项目部施工总计划,项目部按实际情况给以处罚并上报业主方。 3.每周例会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水电负责人、值班电工、专业施工员及劳务现场负责人、施工作业班组长。 4.施工现场设进出大门两个,门卫人员若干,实行24 小时轮流值班,进出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门卫制度,大门每天早上6 点开门,晚上11点关门,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处罚50~100 元。 5.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志、警示牌、材料堆放牌,必须按规定地点设置悬挂,严禁任何人员随意移动或故意损坏,对责任人处罚100~200 元,对责任班组处罚200~300 元。 6.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禁随意搬动,对违者处罚100~200元的处罚,对责任班组处罚200~300元。 7.施工现场严禁在禁火区吸烟、动用火种,对违者处罚50~100 元。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责权关系,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保证项目高效、安全、有序的正常运行,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成本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现行安全用电规和合同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住宅项目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要求的条款,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项目参建各方(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1、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2、施工中应遵守相关规、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和要求。 3、生产工人应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尽职尽责,确保合同目标的有效完成。 5、本细则中的“罚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及本实施细则的,对完成合同目标 有潜在影响的行为或事实而实施的违约金的扣除,大体如下: 1)对于个人违章,尚未对工程质量或安全等造成损失的,先进行批评教育,再次违章为“习 惯性”违章,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2)对于个人违章,已造成损失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并应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违反工地管理制度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4)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5)违反1—4条均属于违章,均应采取相应扣除各项保证金和合同措施制约。下列条款中“罚 款”是为避免施工中常见的不合格项目,未提及到的不合格项目参照本细则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本细则规定的处罚,并不影响合同约定奖罚的执行,同时接受奖罚并不能免除由于违约 所造成的其它损失。 7)各项“罚款”从所属单位的承(分)包工程相关费用中扣除,各相关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到相应责任人员。 8)。参建单位未按照亚星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的管理制度和工程部相关规定办理业务的,对 违反相应制度、流程、程序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返工、工期延滞、停工等不良影响由责任单位承担。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 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 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50—100元/处 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 导致砼鼓凸 50—100元/处 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 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 50—100元/处

工程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附件六:工程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一、进度类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1、按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计划(包含劳动力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等),出现进度滞后,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人支付1000-5000元违约金。 2、关键节点滞后,每天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3、验收节点滞后,每天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4、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延期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赔偿分包人损失,并由此造成总承包合同工期延误的,承包人还需承担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责任;由于分包人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工期延误,分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2%的工期违约金外,每延迟一天,分包人每天还需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0.1%的工期违约金,并从最近一次付款中扣除。若因此致使总承包工程延期而使承包人蒙受损失的,分包人还得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由于分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超过三十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5、承接查验节点滞后,每天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承担公区能耗费用分摊。 6、在发包人向分包人发出工期预警书面函件后,分包人仍不能达到发包人关键节点要求(即发包人根据目前的分包人施工状态预判分包人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节点达成有风险时),经监理人确认,发包人有权组织第三方进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发包人仅需书面告知且加收20%的管理费),且分包人不能因此免除保修责任。

二、质量类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1、工序不报验,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2、材料进场不报验,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3、进场材料抽检不合格,无条件退场,并处以每次10000元违约金。 4、如果分包人未经甲方允许,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更改或替换材料品牌,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20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5、现场施工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5000元违约金,并无条件返工。 6、各类质量验收不合格,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7、发包人、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指令,未按要求整改回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 8、质量管理动作不落地,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5000元违约金。 9、地区公司月度检查中被带星通报批评,按严重等级分包人向发包人分别支付2000、5000、10000元违约金。 10、集团第三方检查被带星通报批评,按严重等级分包人向发包人分别支付10000、20000、30000元违约金。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001]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监控效率,确保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细则,具体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与建设单位督导。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范要求的质量、安全问题,经指出仍屡教不改的(经指出2次仍未安排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经济罚款措施(具体罚款细则详见附表)。各栋施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如对工程项目部的整改指令存在异议,应立即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调以达成共识(如协调未达成共识的,暂按管理方指令实施)。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操作程序: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向各栋施工班组开具罚款单并收取罚金,罚金由项目部暂为保管,各栋施工班组需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罚金缴至项目部(项目部需开具罚款收据)。各栋施工班组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或拒不缴纳着,责由其栋号长代为交付,如仍拒不执行,将在日后拒绝支付其工程款项,待其翻倍交清罚款后,再行支付。 罚款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为奖金奖励给各栋施工班组(具体奖励办法见附表)。罚款单由项目部抄送一份至监理单位,并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经处罚后并不免除施工班组的整改责任,施工班组仍应根据规定及时整改,否则将采取加倍处罚的措施。针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施工班组,在经教导无效的情况下,一律清逐退场。 江山御景四期项目部(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2015年11月18日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施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施工项目管理 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进度控制 3、施工质量控制 4、施工成本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 今天主要和大家讲一下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进度控制以及施工质量控制的现场管理方法。 一、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的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制度。 3、各类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 4、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施工人员进场作业 前进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 格(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各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威胁因素的作业)。 6、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整改“五定”的要求,即:定 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

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标准,即:教育关、措施 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 8、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并有现场领导带班。 二、施工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 施、技术措施;今天先讲一下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 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涉及管理的思想、管理的方法、管理的手段、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在理顺组织的前提下,科学和严谨的管理十分重要。 1、施工进度控制在管理观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 乏进度计划系统的观念——往往分别编制各种独立而 不关联的计划,这样就形成不了计划系统;缺乏动态 控制的观念——只重视计划的编制,而不重视及时地 进行计划的动态调整;缺乏进度计划多方案比较和选 优的观念——合理的进度计划应体现资源的合理使 用、工作面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建设质量、有利 于文明施工和有利于合理的缩短建设周期。 2、用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编制进度计划必须很严谨地分 析和考虑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工程网络的计算 可发现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也可知道非关键工作可 使用的时差,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有利于实现进度控 制的科学化。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克服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出现和蔓延,保证职工的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安全,真正起到推动生产力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50元;不扣帽带罚款2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2、高空作业时,严禁嘻戏打闹,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大全部损失。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扣除当日出勤,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4、从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5、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有个人负责。 6、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落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罚拉线电工1000元以上。 7、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缺一罚电工50元。 8、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定机人员如随意交给他人操作,属失职,严重的重罚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9、有人乘坐吊蓝上下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操作人员罚款20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一经发现处罚司机500元,电梯门、楼层防护门未关好就运行每次罚款200元,屡犯者给予开除。 10、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200元,由此引起事

工程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附件四:工程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一、进度类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1、按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计划(包含劳动力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等),出现进度滞后,视情节轻重每次向发包人人支付500-1000元违约金。 2、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进度滞后维修时限,每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3、发包人向中标单位发出工期预警书面函件后,中标单位仍未在要求的时间内进场维修,经物业确认,发包人有权组织其它单位进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发包人仅需书面告知且加收20%的管理费),且分包人不能因此免除保修责任。 二、质量类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1、工序不报验,每次中标单位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 2、材料进场不报验,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 3、进场材料抽检不合格,无条件退场,并处以每次1000元违约金。 4、如果中标单位未经发包人允许,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更改或替换材料品牌,处以1000~ 5000元违约金处理;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5、现场施工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1000元违约金,并无条件返工。 6、各类质量验收不合格,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7、质量管理动作不落地,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1000元违约金。 三、安全文明施工类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1、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现场其他单位的成品和半成品的污染或损坏,视情节轻重处以每次 500~1000元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2、工完场清,现场施工时造成的垃圾必须当天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否则发包人有 权安排其它单位代为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其它单位结算金额为准并加20%管理费)直接从分包人合同中扣除。 3、现场发生人员重伤以上、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全权负责,并根据情节轻重 每次责任单位支付给发包人10000违约金。 四、其他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 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生产中有一个统一准则,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二章公共秩序及劳动(工作)纪律 第四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上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不得干私活、打扑克、下象棋、睡觉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次,罚款50元,严重者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班中打扑克、下象棋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人(次)罚款1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第五条:各类休假均要填写《请假条》,并按下述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否则,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并按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①事假:生产及工作人员一次休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十天以下,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总经理批准,十天以上,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总经理批准。 ②产假、婚假:假条由女工主任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

理批准。 ③其它休假:假条分别由主管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必须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出门证》,并主动交门卫人员,无《出门证》不得放行,否则,每无证外出一(人)次,对值班门卫及外出人员各罚款100元。 第七条:不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否则每进入一人(次),对生产区门卫人员罚款50元;对所进入的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八条:不经批准,外来车辆夜间均不得在公司内停放,否则,每停放一辆(次),对值班门卫人员罚款50元。 第九条: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等)均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否则,每辆(次)罚款50元。 第十条:公司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第十一条:严禁盗窃、损坏公司及个人财物,否则,按盗窃损坏财物价值的十倍罚款;视情节,可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除名等处罚;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经调查,证实被盗物资确属从公司大门流出,可同时按被盗物资价值的2倍对值班门卫人员进行处罚;如属夜间有巡逻人员值班时,可同时给予巡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出入公司大门必须下车,携带物资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否则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外出,并没收其所携带物资;如强行外出,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13—5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广西水利厅机关大院职工集资住宅楼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韦慧春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及整体素质,必须以搞好施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使企业的各项专业管理以及基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此特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以下几个方面的现场管理实施细则,希望各单位认真执行,并在执行中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以便逐步完善。 (一)、生产管理 1、开工准备工作要求 (1)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要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应充分利用永久性围墙、道路、下水道等设施。 (2)一般情况下应做到“四不开工”要求。 A、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者不开工。 B、“三通一平”未达到要求的不开工。 C、开工报告未获批准者不开工。 D、无施工许可证不开工。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求 (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主要内容 A、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已建及拟建的永久性房屋、构筑物、道路及走 向。 B、标明临时设施搭设位置和水电管线、变压器及配电间危险库等位 置。 C、标明砼、砂浆搅拌机、塔吊、卷扬机、木工和钢筋机械、井架、 人货两用电梯位置。 D、石灰膏、粉煤灰储存池和构件钢筋等成品、半成品场地平面位 置。 E、标明大堆材料、设备材料、扣配件、水电材料、通风设备等的堆 放位置。 F、其他应标明的内容。 (2)总平面图的管理要求 A、总平面图按现行分工和职责,按实际设计,经审定后由项目领导 班子负责执行。

B、总平面图随项目施工结构、装饰等不同阶段进行现场布置和调整, 但需经原审定负责人的同意。 3、施工现场系统标志管理要求 (1)必须具备的标志内容: A、工程概况牌 B、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C、消防保卫牌 D、安全生产牌 E、文明施工牌 F、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 2 )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施工部位、作业点、高空施工区域的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警告牌。 ( 3 )现场堆放的砼构件、钢筋、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需挂有货物标志牌。 ( 4 )施工现场系统管理图表要求: A、施工计划进度表、网络图、晴雨表、工艺操作流程图要上墙。 B、各岗位的责任制,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实物完成情况对比表等要上墙。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管理要求: ( 1 )施工现场临时生活设施和生产设施的搭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不得随意增加或改变标准、移动位置。 ( 2 )施工现场临时道路要硬化处理、路面要平整,不得有大的坑洼、积水和深厚的泥浆以及明显深陷的车轮凹槽。对车辆不能带泥进入城市道路的,要有特殊措施解决。 ( 3 )施工现场临时排水,要做到施工用水和现场雨水排放畅通,不得积存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当排水直接排入城市管道时,施工用水必须设置过渡性沉淀池,并保证沉淀池有足够的沉积容量。 ( 4 )临时围墙的搭设。不论采用何种围墙,都应满足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市区主要路段设置高度为2.5米,一般路段设置高度为1.8米。 ( 5 )临时用办公室及管理人员宿舍要求砖砌、内抹灰、刮腻子、水泥砂浆地坪,有条件的铺釉面砖;食堂、厕所、浴室要求砖砌、内抹 灰,达到整洁卫生的要求;民工宿舍尽可能砖砌,地坪为水泥砂 浆,使用其他材料时必须满足防火、美观、整洁、卫生等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标准版)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 (标准版) 在本工程总包范围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该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严格实施。 安全违约处罚规定 一般规定 (1)乙方对甲方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发放的局部停工令、隐患整改通知、违约金处罚单。对拒收或对安全隐患不采取处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时的,将对其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乙方在进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对班组及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

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严禁代签名现象,否则,每次对乙方处以100元/份的违约金处罚,甲方安全部门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资料。 (3)乙方配备的专兼职安全员,需应定时地对本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记录。对本范围内施工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复查人进行监督整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或其它形式的处罚。 (4)对新进场施工从业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违者,对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操作证的人员,对乙方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勒令其换岗。 (6)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不清楚操作规程上岗的,对分包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员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标识、编号、着装)、高空作业不按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 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 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 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 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

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 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 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 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 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 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 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 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 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拓宽业务渠道,努力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确保企业规范、依法经营,特制定本细则,望公司同仁共同遵守。 一、项目经理的聘任 1.作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拥有不怕吃苦,敢于负责,坚持原则的良好品德。 2.持有二级以上建造师证,有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3.能自觉带头遵守国家及企业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施工项目依法、依规进行操作。 4.经公司考查通过,试用合格,由法人代表颁发聘书后,方能具备项目经理资格。 二、项目经理的职权 1.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网公司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对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监督检查。 2.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组织、设计、预结算编制、施工计划等管理措施的实施,以及安全、保质、按期、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组织竣工验收等送电交接工作。 3.负责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收存或移交。负责工机具租

用,以及资金的安排使用,工程余款催收。 4.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财经制度,做到单项工程专款专用,账款相符。严格管控用户配电工程的资金使用,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设备,材料款。负责开具、索要合格发票,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确保公司留存利税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1%。 5.负责工程保质期内,设备故障的及时抢修恢复和善后处理工作,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6.对10KV以下用户配电项目的设备和材料有权自行采购,但所购设备必须是电网公司认可的入网合格产品,经甲方同意并由公司签订购货合同。所用资金须严格按公司财务制度的要求操作,并出具有效票据报销平帐。 三、项目操作流程 1.资质、介绍信开出,由综合办文秘负责(建立资信档案,履行造册登记、备查、签字手续),每个项目只能开出一份资质、介绍信,且必须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开出。 2.所有工程项目均由工程部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立项目部或指派项目经理,并负责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任务、技术、质量的交底。 3.重大施工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危险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时掌握施工安全、进度和质量动态。 4.工程部对所有施工项目全面负责,应抓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 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 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 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 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 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 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1、模板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100元/处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导致砼鼓凸50—100元/处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50—100元/处2、钢筋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201 钢筋类型、级别、直径不符合设计要求500/根1—0202 钢筋长度,锚固长度不够,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00元/根1—0203 保护层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元/处1—0204 箍筋未按要求位置设置,箍筋间距过大50元/处1—0205 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过多200元/处1—0206 钢筋遗漏500元/根

银行违规处罚规定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违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本行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规定时一律平等;(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行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或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 (四)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一) 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轻微的; (二) 检查前自己主动查出违规问题并如实报告的; (三) 检查中积极配合提供线索的; (四) 检查后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合同附件二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1、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名单进行配置管理人员。未得到发包人许可不更换主要5大管理人员(项目 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否则:项目经理变更按2万元/次承担违约费用,技术负责人变更按1万元承担违约费用,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变更按1万元承担违约费用,发包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 2、承包人项目经理因故暂离工地,需经发包人同意,暂离超过24小时,应指定代替本人职务的代表且 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否则按无故离岗处理。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有事请假事先得到业主项目部的同意。 3、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者,如不能主动、积极完成本工程有关合约条款和发包人指令,并造成进度、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令发包人满意者,一经发包人提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其调离本工地。 4、每周将定期召开由发包人或监理主持的『监理例会』,承包人项目经理、各栋号长、安全员、技术负 责人、生产经理和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请假或由他人代替,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且迟到不能超过5分钟。每人次迟到罚款100元,直接由总包负责人、监理总监交给业主项目部资料员。 5、承包人必须免费为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提供办公、仓储场所,并对其进度、质量、安全使用进行管理。 6、施工挂牌制度:钢筋、砼、模板、砌筑、抹灰等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实行挂牌制度,注明管 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档案保存。 7、“样板引路”和“封样”制度:(1)承包人主要的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书面通 知)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做出样板。经监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2)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包括精装修在内的主要材料,必须按计划提交实物样品,实样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工程部、招标采购部、设计部、成本部批准后进行“封样”,以备进料时比较,对照。 8、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无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者,将对每人·次罚 款50元,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9、施工所有泥浆、污水、废水必须经沉淀后方能排入河道。否则视为违约,支付违约金5000元—10000 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责任。 10、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应设置洗车台、过水池,必须对外出车辆设专人清洗,否则每车·次支付 违约金500元。 11、施工区域随便大、小便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12、施工现场未征得监理及发包人同意不允许住人(值班人员人数位置必须向监理及发包人上报备案),一 经发现支付违约金1000元/每人/次,且如果有社会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一律由承包人承担。 13、承包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应对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检查和工地现场周边单位、村庄的协调。 1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安全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100%; (2)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每周组织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6)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7)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 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8)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处罚措施

责任期间发生突破第3条控制指标第(1)~(8)项情况的,业主及其控股公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罚1万元人民币; 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进入工地的任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罚款100元。 (2)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元。100光脚,违者每例罚款 (3)酒后作业的,罚款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款200元。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的,罚款500元。 (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置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立面设置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200元。 (9)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每件罚款1000元。 (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没有安全培训证的新工人上岗作业,每一人罚款100元。 (11)木工拆卸顶架模板时,先将顶架满堂红拆卸,再拆梁板底板枋的,罚款500元。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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