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 考评制度及奖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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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考评制度及奖罚措施
一、考核制度
1、项目部实行定期分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包括日常检查制度、周检查制度、月检查制度、年检查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内容按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的检查内容进行。
2、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可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文明施工检查,由项目项目负责人或主管生产副经理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工程部、材料机务部、人财部等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各职能部门、作业队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自身文明施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项目项目负责人汇报。
3、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作业队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重视过程文明施工检查,按检查制度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建立文明施工检查档案资料。
4、项目部要根据季节对文明施工的影响,组织季节性专项文明施工检查,如雨季以防污水、防废弃物流失、防洪为内容的检查;夏季以防暑降温、防火为内容的检查等。
5、项目部在节假日前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文明施工防范措施的落实。
6、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6.1文明施工小组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
6.2对严重问题,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停工,被检查部门、作业队或拌和厂必须按照检查人员要求立即整改。
6.3 被检查部门、作业队或拌和厂负责人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
研究整改方案(包括执行人、措施、完成日期)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并按照方案组织整改。
6.4 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或专门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填写验证记录。
以上检查记录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材料
二、奖惩措施制度:
1、对各生活区,办公室、各作业面实行考核评比制度。每月由主管领导和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全项目部生活、办公各单位和施工各作业面进行文明施工考核,评价其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和管理绩效,并保留记录。
2、考核内容以本制度以及业主有关要求为准。
3、考核采取百分评分法,达不到70分为不合格,70~85分为合格,86~100为优良,对各单位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比较排序,每次对办公生活、施工现场各评出一个优胜单位,进行奖励。
4、对在月度考核中,成绩优异的管理人员,以及在日常工作和施工中为项目文明施工做出显著贡献的员工,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具体标准参照公司奖励条例执行。
5、对在评比中不合格部门和个人和在业主、监理的检查评比中出现明显问题的部门区别情况进行批评和处罚,并限期整改。
6、如在工作和施工过程中发生影响企业形象或在业主、监理的检查评比中被指出存在严重问题,致使项目部受到批评和处罚的,由项目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按照项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划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7、对文明施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由项目部进行处罚。
8、处罚标准参照公司《职工惩罚条例》。
9、问题发生后,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实行“三不放过”原则。按照有关程序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不查清原因不放过;按照有关程序对问题原因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不达到预期的效果不放过;对相关责任人的业务水平进行重新考核,进行必要的专门教育和培训,当事人不受到教育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