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关于合同中定金、订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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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

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

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1、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2、定金的担保作用的体现: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这些规定,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对那一方均起到了约束作用,促使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就可能收不回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起到了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3、定金不能超过法定比例。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4、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

在此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了,守约的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而不能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又适用定金条款。

一般来说,守约方总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也就是能得到更多经济利益的条款。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能够保障合同的履行,还能够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对我国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定金的概念及法律性质1.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具有以下特点:(1)担保性: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设立,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

(2)预付款性:定金是合同履行前支付的,具有预付款的性质。

(3)双务性:定金是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具有双务性。

2. 定金的法律性质(1)债权性:定金属于债权的范畴,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2)担保性: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属于担保法的范畴。

(3)从属性:定金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也无效。

三、定金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定金的规定《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定金的规定《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定金的规定《解释(二)》第2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哪个不能退

定金与订金,哪个不能退

定金与订金,哪个不能退定金与订金,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到的两个词语,但是很多人却不太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和作用。

在实际情况中,定金和订金有各自的特点和用途,蕴含着不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其中,订金与定金的退还问题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解析定金与订金,以及订金不能退的相关问题。

定金和订金的定义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定义。

定金,也叫做预付款、保证金等,是指在双方达成意向后,买方或租赁方为了确认购房、租赁等意向,向卖方或出租方支付的一定比例的商品或服务总价款。

定金的支付意味着合同的成立,也是表示买方或租赁方的诚意和决心。

订金,是指在订购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预付款。

订金通常是为了保留商品或服务,确认订单的实际意向而支付的一定金额,不是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

比如说,在订购机票、酒店、婚庆等服务时,我们往往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订金来确认订单。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虽然定金和订金都是在交易前支付的一定比例的费用,但是两者之间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具体的区别如下:1. 对象不同:定金是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合同达成之后,为确认交易双方的诚意向卖家或服务方支付的一定比例的商品或服务总价款;而订金是在订购商品或服务时向商家或服务提供方支付的货款。

2. 抵扣方式不同:定金是可以抵扣合同总价的,同时也可以作为违约金;而订金则不能抵扣商品或服务总价,通常没有违约金。

3. 退还时间不同:定金通常是在商品或服务交易前支付的,如果交易最终未成立,则应该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退还;而订金通常在订单完成后进行退还。

4. 义务不同:定金的支付意味着双方已达成意向,买方或租赁方应当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等其他相应的义务;而订金的支付只是为了保留商品或服务,确认订单的实际意向,双方还需要讨论价格、交货等事项。

订金不能退的情况既然我们已经了解了定金和订金的基本定义和区别,现在就来谈谈订金不能退的情况。

合同写订金收据写定金[工作范文]

合同写订金收据写定金[工作范文]

合同写订金收据写定金[工作范文] 在合同中,通常会涉及到预订或定金的支付。

尽管“订金”和“定金”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互换使用,但在法律上,它们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和用途。

下面是关于合同中“订金”和“定金”的范文,以及两者的区别。

合同标题:XX商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或服务内容详细说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包括型号、规格、质量、性能、用途、价格、数量、交付方式、保修和售后服务等。

二、订金/定金条款1.订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订金XX元,作为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或服务的预订。

如乙方取消预订,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支付的订金作为违约金。

备注:订金不具备担保性质,主要用于预订用途。

如果乙方取消预订,甲方扣除订金后,应将剩余款项无息返还给乙方。

2.定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XX元,作为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或服务的担保。

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支付尾款或拒绝接受商品/服务,甲方有权扣除定金作为违约金。

备注: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主要用于违约赔偿。

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扣除定金后,剩余款项无需返还给乙方。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详细说明乙方应按照何种方式和期限向甲方支付商品或服务的款项,包括首期款、尾款、分期付款等。

四、交货和验收详细说明甲方应按照何种方式和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或服务,以及乙方应按照何种方式进行验收。

五、违约责任详细说明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六、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及财税务处理

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及财税务处理
第三、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 定为金钱的偿付。
第四、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担保法第91 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 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举个例子: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 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 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 是受限制的。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 定的数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 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 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 定。
5、生效条件不同:定金是支付以后生效的,如果商品销售 没有完成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应当双倍偿还定金。违约 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合同成立,违约条款处理,违约金就生 效了。合同一旦签订,即法律行为生效,如有一方不按合同执 行,就要按合同所签金额赔偿双倍的违约金给予对方。
6、作用不相同: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成立;二是保证 合同履行;三是具有惩罚和预付款的作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 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违约金的作用一是惩罚和保证。只要 出现由于当事人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事实的,不论 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给付违约金。二是补偿侵害造成 的损失,如受侵害方能举证证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于违 约金金额时,还有权请求违约方补偿不足部分。违约方支付违 约金后,只要对方认为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并坚持 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在商业交易中,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前,为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由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然而,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就会产生违约问题。

此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以弥补其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为主题,探讨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定金和违约金是商业交易中常用的两个概念,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不同。

1. 定金定金是指在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定金的作用是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同时也是对卖方的一种保证金。

如果交易完成,定金将计入货款中,如果交易未完成,定金将退还给买方。

2.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买方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应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金。

违约金的作用是弥补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对买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

二、定金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法律地位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1. 定金的法律地位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一种保证金,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

如果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但卖方不能单方面根据买方的违约行为,将定金据为己有。

2. 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如果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如果卖方未能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实际损失低于违约金的金额,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多余的违约金。

三、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下面就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

1. 定金的赔偿标准定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那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著名合同大律师关于承揽合同定金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著名合同大律师关于承揽合同定金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著名合同大律师关于承揽合同定金违约金及损失赔偿前言承揽合同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承揽方签订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由承揽方完成一定工作内容,由委托方向其支付酬金的合同。

在承揽合同的签订中,定金、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是较常见的条款。

本文主要针对承揽合同中的定金、违约金和损失赔偿进行探讨,希望对承揽合同的签订产生一定的帮助与指导。

承揽合同中的定金定金的含义定金又称保证金,是指承揽合同约定由委托方预先支付给承揽方的一定金额,作为承揽方缺席、违约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委托方请求返还定金或赔付一定损失的保障。

定金支付的注意事项在承揽合同中约定定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定金数额应与承揽项目的实际情况一致,不得超出承揽款项的比例和数额;2.定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应与承揽合同的约定一致;3.定金的支付也可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分期支付,但需要在承揽合同中明确约定。

定金的违约处理如果承揽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委托方支付定金,且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救,视为违约。

在此情况下,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承揽合同中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含义合同违约金是基于一方签订合同后未遵守合同规定而对合同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违约金的设置,主要考虑合同一方未遵守合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对未来合同履行的威慑作用。

违约金也是承揽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加强约束力的一种方式。

违约金的约定在承揽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金额应该尽量与实际损失相符合。

对于承揽方违约,一般可以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例如违约的金额、天数等。

不过,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承揽方的发展,特别是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承担不起太高的违约金。

因此,承揽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金额时,应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承揽合同中的损失赔偿损失赔偿的含义当一方违反约定的合同内容而侵害相对方的权利时,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损失赔偿相对于违约金来说,侧重于补偿已经造成的损失。

合同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是什么签合同已经是现在⽣活中每个⼈都会遇见的事情了,不管是⼯作或者买房买车等等都会要签⼀份合同。

那么你知道在合同条款中合同定⾦与违约⾦的有什么样的区别吗?下⾯就让店铺的⼩编跟⼤家⼀起分享⼀下,⼩编为⼤家归纳的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虽然从理论上讲,定⾦和违约⾦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式。

但在我国⽴法中,违约⾦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的担保形式看待。

⽽且,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违约⾦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

其担保效⼒远⽐定⾦担保的效⼒要弱。

⽽定⾦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的,是作为⼀种担保形式被民法典加以明确规定。

违约⾦的根本⽬的是制裁违约⾏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式。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的约定为独⽴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关于违约⾦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部分。

2.作⽤不同定⾦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

⽽违约⾦没有上述作⽤。

3.产⽣⽅式不同定⾦只能依当事⼈之间的约定⽽发⽣。

⽽违约⾦既可基于当事⼈的约定⽽发⽣,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发⽣。

4.交付时间不同定⾦是在合同履⾏前交付的。

⽽违约⾦是在发⽣违约⾏为后交付的。

5.法律后果不同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条的规定,定⾦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约定债务的,⽀付定⾦的⼀⽅⽆权要求返还定⾦;接受定⾦的⼀⽅必须双倍返还定⾦。

定⾦的⽀付,⼀⽅⾯意味着主合同的解除,违约⼀⽅不再承担对主债的继续履⾏义务;另⼀⽅⾯它可以作为预定赔偿额,受害⼈对于超出定⾦数额的损失,不得另外提出赔偿。

⽽违约⾦的⽀付并不导致合同的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五条规定:“当事⼈就迟延履⾏约定违约⾦的,违约⽅⽀付违约⾦后,还应当履⾏债务”。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的⼩编为⼤家简单介绍的关于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是其他关于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的相关问题,欢迎您登录店铺了解。

购车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购车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购车合同的违约⾦是多少现实⽣活中,买车已经是⾮常常见的事情了,消费者在购车时都会签订购车合同,买卖双⽅任何⼀⽅违约都是有违约⾦的,那么购车合同的违约⾦是多少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关于“购车合同的违约⾦是多少”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购车合同的违约⾦是多少具体数额由双⽅约定,但⼀般不超过实际损失30%。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若⼲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当事⼈主张约定的违约⾦过⾼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情况、当事⼈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约定的违约⾦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百⼀⼗四条第⼆款规定的“过分⾼于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可以请求⼈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过分⾼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可以请求⼈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以约定违约⾦⾃由的同时,⼜规定了当事⼈得就违约⾦数额主张调整。

实践中当事⼈以约定的违约⾦“过⾼”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整的情形时有发⽣。

⼆、购车合同违约怎么办我国《合同法》规定,第⼀百零七条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百⼀⼗四条当事⼈可以约定⼀⽅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付⼀定数额的违约⾦,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购车属于⼤件商品,必须仔细。

购车合同中必须明确列明车⼦的品牌、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以及颜⾊(包括内装)等。

对于⼀些消费者不熟悉的额外项⽬,要在审核时询问清楚。

另外,违约责任要明确。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式,合同的管辖地。

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违约⾦还是退车等。

三、购车合同的定⾦和订⾦有什么区别1、什么是定⾦定⾦是在合同订⽴或在履⾏之前⽀付的⼀定数额的⾦钱作为担保的担保⽅式。

工程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

工程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

工程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我们需要明确定金和订金的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支付的一种保证金,它代表着买卖双方对合同的承诺。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将被卖方没收;反之,如果是卖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而订金通常是指预付款,是买方为了确保货物或服务的预留而提前支付的部分款项,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果。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工程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范本:工程合同 - 定金与订金条款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合作意向,现就项目中的定金与订金条款约定如下:一、定金条款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金额人民币______元至乙方指定账户。

2. 定金作为甲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将定金抵作工程款。

3. 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扣留定金;如乙方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

二、订金条款1. 订金为甲方根据项目进度预付的部分款项,用于材料采购及施工准备等用途。

2.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阶段向乙方支付订金,具体数额及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应,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三、其他1. 除本条款外,双方对于项目的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依照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了解到定金与订金在合同中的具体应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双方应当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协商确定定金与订金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相关条件,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合同中关于定金条款的法律规定

合同中关于定金条款的法律规定

合同中关于定金条款的法律规定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在合同中,对于定金的条款,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定金的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1、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2、定金的担保作用的体现: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这些规定,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对那一方均起到了约束作用,促使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就可能收不回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起到了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3、定金不能超过法定比例。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4、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

在此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了,守约的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而不能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又适用定金条款。

一般来说,守约方总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也就是能得到更多经济利益的条款。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古人有云:“一诺千金”。

签订了合同,白纸黑字,它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而在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定金”与“订金”一词,有些人却傻傻分不清,让别人趁机钻了空子,白白蒙受损失。

那么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呢?一字之差的两个名词在担保法上的概念有什么区别呢?别担心,下面我就为大家从担保法的角度来具体分析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希望能帮助大家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1、订约定金。

“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

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

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

“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

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

押金、定金、定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

押金、定金、定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

押金、定金、订金、保证金和违约金这“五金”有什么区别?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经常遇到购买大件物品,如房子、家具、电器等等物品,在没现货的情况下,我们就和卖方签属一个买卖协议,协议中大体为:交货日期、时间、地点等,但较为关键的是价格及交款方式,这就需要签署一份先交一部分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的协议,并约定违约金,这“五金”有什么法律区别呢?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订金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

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区别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区别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区别
在合同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常见的概念,它们经常被人们混淆使用。

然而,
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区别。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为您解释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并为您提供相应的合同范本。

首先,定金是指在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约定由买方支付一定金额作为确认交
易意愿的金钱。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将被视为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要求赔偿。

在合同范本中,定金的支付方式、数额、返还条件等都需要清晰地规定。

而订金则是指在双方就交易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后,买方为了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而支付的一定金额。

如果买卖双方最终达成交易,订金将作为交易款项的一部分;如果买方违约,订金将被卖方视为违约金;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返还订金并要求赔偿。

在合同范本中,订金的金额、使用方式、返还条件等也需要明确规定。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我会根据您的具体需求,为您定制符合法律规定的定金和
订金条款,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无论是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合同,我都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范本,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希望我的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期待为您服务。

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还定金和订金哪个是可以退的

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还定金和订金哪个是可以退的

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还定金和订金哪个是可以退的一、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还法律常识:定金可以退还,订金不能退还。

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款的约束,即交付定金的人违约,收受人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收受人违约的,交付人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履约保证,是单方面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如果收受人违约,只能退还原定金,不能双倍退还;如果付款人违约,收受人可能会以各种理由将定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退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定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定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可退还是定金可退律师解答:订金。

法律常识: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之下,订金是可以退的。

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不存在退定金的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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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定金和违约金是在许多合同中常见的概念,本文将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进行探讨。

一.定金的适用规则定金是指买卖合同中,买方或卖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的一定金额的钱,作为合同的保证金。

定金往往是约定在合同中的,其作用在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防止出现违约行为。

定金的适用规则包括以下几种:1.定金的退还定金的退还由多种因素决定,其中主要的两种情况是:(1)买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如果双方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失,则定金应全额退还。

(2)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则定金不应退还给该方;如果是卖方违约,则应退还双倍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

2.定金的抵押卖方收到定金后,应将相关凭证、证件等与买方约定的银行保管,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规定了当买方违约时,卖方是否可以将其作为成交保障金来执行。

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违约金是在一定的合同条件下,出现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需要承受的支付给违约方的违约金。

其作用是可以强制合同履行,减少合同违约的发生。

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包括以下几种:1.违约金的起动合同一方实际发生了违约行为时,违约金的起动是由违约方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如何判断违约行为有直接关系的因素是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合同条款的约定。

2.违约金的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是由合同双方约定的,也可以由法律、法规规定。

违约金的约定一般是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而本利和的计算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来执行的。

3.违约金的金额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中约定的合理范围并不能损害违约方的利益。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就会违反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不予承认。

结论:通过以上的探讨,我们可以知道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可以约定在合同条款中的重要内容,其适用规则对于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具有很大的作用。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进行充分的了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订⾦、押⾦、保证⾦、违约⾦的区别是什么⽣活中,经常遇到有些⼈法律概念⽐较混淆,如将订⾦当作定⾦、把押⾦当作定⾦等。

定⾦、订⾦、押⾦、保证⾦、违约⾦有适⽤范围、适⽤法律、责任承担等不同。

关于定⾦、订⾦、押⾦、保证⾦、违约⾦的区别问题,下⾯店铺⼩编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定⾦、订⾦、押⾦、保证⾦、违约⾦的区别是什么1、订⾦与定⾦的区别(1)订⾦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当事⼈履⾏债务提供资⾦上的⼀定的⽀持。

(2)订⾦的给付本⾝属于给付订⾦⼀⽅当事⼈履⾏债务的⾏为。

(3)定⾦⼀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补偿守约⽅的功能。

(4)⽽订⾦给付后,如发⽣⼀⽅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的⼀⽅必须如数退还订⾦。

2、押⾦与定⾦的区别(1)定⾦是法定的担保⽅式,⽽押⾦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的⽅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押⾦这种担保⽅式;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押⾦的数额可由当事⼈⾃由约定,其数额可以⾼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定⾦具有惩罚违约⽅的功能,⼀⽅⼀旦违约,则适⽤定⾦罚则,以惩罚其违约⾏为。

(2)⽽押⾦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履⾏合同的作⽤,其对违约⽅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为限。

即,给付押⾦的⼀⽅当事⼈不履⾏合同义务的,⽆权收回押⾦;⽽接受押⾦的⼀⽅当事⼈不履⾏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的义务。

3、保证⾦与定⾦的区别(1)保证⾦也具有类似定⾦⼀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

(2)定⾦的功能是法定的,⽽保证⾦的功能可以由双⽅约定。

(3)保证⾦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

(4)双⽅当事⼈可以⾃⾏约定在合同履⾏前、合同履⾏过程中皆可;保证⾦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4、违约⾦与定⾦的区别(1)定⾦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的,因此定⾦属于担保的⼀种形式。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一、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

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1.预付款(订金)。

预付款是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将合同款总额的部分款项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

预付款对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起一定的资助作用,具有支援性质,但不起保证作用。

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成为应付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没有履行合同,则原预付的数额的货币应当退还给支付预付款的当事人。

2.定金。

定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这是在没有第三方参加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采取的保障合同履行的措施。

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定金担保具有以下特点:一、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定金存在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履行前,因此,只要发生一方当事人给付定金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定金的事实,就证明合同已经成立;二、价金的预先给付性。

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定金担保,合同履行后,这部分金额抵作应给付的部分价款,或者收回起到预付款的作用;三、制裁作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可见,定金具有制裁作用。

3.违约金。

违约金是合同义务人违约时,应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惩罚与补偿性双重功能,因此,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和违约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应支付违约金,而不考虑债权人有无实际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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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中的定金、订金、违约金一、定金(一)定金的概念“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二)定金的特征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

其担保性体现在法律对定金罚则的规定上(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是通过给付行为设定的。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定金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约定。

当事人要么明确约定其给付的金钱为定金,要么约定了定金罚则的实际内容,否则不构成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臵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定金的分类1、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

(因其未见有“定金罚则”,故实际非债的担保。

)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

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一方当事人有利可图时,就会以返还双倍定金或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这有损诚实信用的原则)。

3.1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3.2合同中约定了解约定金的,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对该合同不能强制实际履行。

3.3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3.4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证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

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

《担保法》及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没有对证约定金作出专门规定,但是司法实践认可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如收据)为主合同业已经成立的证据。

事实上,证约定金是一般定金都具有的共性,大多数情况下,定金的证约性质不因当事人专门约定而产生和独立存在,而是由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所派生。

(三)关于定金的法律法规如下: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担保法》第六章定金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臵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什么是定金罚则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2.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

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2.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3.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2 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定金与订金的区: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担保性质。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

4、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区别:前者为担保方式,后者为违约责任。

定金与保证金的区别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

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

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

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

.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两者的区别1、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

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

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一般就约束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订立后的定金主要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

但就预付款而言,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其不具有惩罚的性质。

如果给付的意思不明确或依法不能认定具备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应该推定为预付款。

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1、目的不同保证、抵押、质押、留臵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

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法律效果的区别2.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2.2.3抵押、留臵、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性质不同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其他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

二、关于违约金(一)违约金的比例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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